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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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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鱼影帝[重生] 作者:伦河玫瑰

    得有来往好几百年。

    孟启东噎了下,不知道又是哪里惹林楚西不高兴了。

    “怎么样,考虑下。”

    “这,你知道的,就算我有心投资,手里的闲钱也没那么多。前段时间不是有消息说劳伦斯那边全盘出资吗,怎么现在倒像是你们自己在筹资。”

    林楚西拔了嘴巴上的烟,装作嘴里藏着烟雾然后吐出,他淡淡地说:“推了,我们想自己搞。”

    “你们还差多少?”

    林楚西一眯眼,想了想,说“五千万。”

    孟启东叹了口气,无奈笑道:“你这是要我把身家全扔进去的节奏。”

    “我不逼你,投资总是有风险的嘛。我可是把我这些年赚得钱全填进去了。”

    孟启东长大了嘴巴,“你这些年攒下来的钱少说也有好几亿,居然还满足不了维力?克莱顿的胃口?要是票房不爆,你不是亏得血本无归。”

    “我要那些钱干嘛,我都得回去了。往海里扔是扔,往电影里扔也是扔,没什么不同。输了钱是我的,赢了钱就给你们。”林楚西说或者,又重新夹了烟塞在嘴里。

    孟启东说,“行吧,反正这钱花了还能赚回来,我哪次不是你说什么我做什么。”

    “有时间来海里玩儿?”

    “哈……哈,别了,要再来一次海难我可能就真一辈子待海底陪你了。”

    林楚西笑了下,赶孟启东走。

    “嘿,你这人……”孟启东一边摇头一边往外走。

    等孟启东走了,林楚西打电话给维力?克莱顿,跟他说钱有了着落,但也让他省着点花。维力?克莱顿连忙在电话那头打保证,就差没拉着林楚西跑教堂里指天发誓了。

    林楚西多少也知道维力?克莱顿的尴尬,毕竟他一开口就问林楚西要这么多钱,就算是朋友也没这么厚脸皮的。无奈他自己两袖清风,又回绝了大制片人,想要独立制作,只好又回到了好多年前拍《阿诺德的舞鞋》时的为钱焦头烂额。

    只是这钱到位了,开机却又并非这么顺利。

    此前林楚西停止和老东家的合约又没有再续约,风声一出来,所有人都在蠢蠢欲动。外面又开始谣言四起,说林楚西和孟启东不和,所以才在孟启东成为公司高层后不再续约,为的就是不让孟启东将来打压他。然后拐到了所谓的家产争夺战,还有扯上林楚西抢孟启东女朋友的,总之什么奇葩的说辞都有,尽心尽力让林楚西上头条,让围观者以为他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只是随后又传出许多经纪公司和金牌经纪人工作室向林楚西提出了天价合约,想把这颗茁壮成长的摇钱树收归旗下。

    维力?克莱顿收集演员行动受阻,他也很无奈,剧本寄过去人家有的不是很满意便推了,有的很喜欢但无奈没有那个档期,有的档期有了却又嫌扮演的角色没有挑战性也推了,维力?克莱顿到处奔波,这边找演员工会那边打听合适的人,很快在家里被养起来的双下巴就消了下去。

    维力?克莱顿时常打电话给他诉苦,林楚西就骂他没出息,找个演员都嫌累,干脆别拍了。维力?克莱顿一被骂,就又屁颠屁颠打起了精神。有时候林楚西想,维力?克莱顿和孟启东真的是同一种人,不狠狠抽一鞭子不知道痛。

    那边,戛纳电影节在秋末隆重开幕,林楚西作为《ribaud》主演,随同剧组一同去法国走了一遭红地毯。《ribaud》作为戛纳电影节的开幕电影,很应景,因为这一年便是ribaud诞辰两百周年。

    林楚西自出道以来,走过的红地毯无数,获得的大奖提名也不少,却一次领奖台也没上去过,他即拍得了文艺片,也能驾驭商业片,却终归年轻得然人觉得还是再等等好。现在他跟着众人一起看《ribaud》的首映,知道自己已经等不了了。

    他从电影杀青之后还是头一回看正片,这种现实主义片子有一种好处就是,拍戏时感觉很强烈,不比那些科幻魔幻大片需要大量依赖后期,对戏会比较爽快。现在回过头来再看片子其实和自己亲身演绎时的感觉会很不一样。拍戏时你是在体会角色的人生,而看戏时,却是以一种旁人的角度来揣度。林楚西以前被问过为什么对演戏这么执着,那个时候林楚西是怎么回答来着,哦,他回答,因为想过一过别人的生活。倒是没想到这句话后来一语成谶,他死了,变成了一条鱼,过上了鱼的生活,然后又回到了陆地,过了一遭孟启东表亲的生活。他这几十年确实一直都在过“别人”的生活。

    电影播放的时候林楚西一直在出神,甚至来不及看几眼那光影优美的画面,就已经被告知电影快要结束了,林楚西只来得及看一眼结尾,那结尾他熟悉得很,因为拍了很多遍才过。

    满脸沧桑的兰波站在从巴黎开往柏林的火车前,五官依旧凌厉漂亮,阳光下的侧脸无懈可击。他回头看一眼巴黎,眼神幽深,令人看不清黑白,然后便义无反顾地登上了列车。镜头在蒸汽火车的汽笛声中转啊转,转上了碧蓝的天,又转下了巴黎,车马流动的巴黎,仿佛回荡着一声把魏尔伦送进监狱的枪响,然后渐渐归于沉寂,淹没在了马车和汽车的噪音当中。

    电影结束,许多人齐齐站起身来鼓掌,又有人回过身来和林楚西拥抱。他似乎已经被众望所归。只是,最后却依然只是去陪坐的。影帝花落他家,他居然有种果不其然的感觉。

    维力?克莱顿打电话挖苦他,祝贺他再一次落选。林楚西气得马上挂了电话,之后维力?克莱顿好说歹说终于哄好了他,又跟他说,演员终于找齐啦,《逃离坎普斯》可以开机啦!

    ☆、第七十五章

    林楚西把头发剪了,削成了只到耳际的短发。自出道以来,从来都是那一头长卷的绿头发招摇过市的林楚西居然剪头发了!这一个消息被披露出来,粉丝们一家欢喜一家愁,有的说剪了那把头发就是把他们的心头肉给剪了,有的说没了那头长发,林楚西就缺少了一块重要的东西,也有的说短发的林楚西看起来更清爽有精神了,让人耳目一新。总之,以全新造型登场的林楚西顺势把《逃离坎普斯》宣传了出去,为了这个电影,能把之前怎么都不愿意动刀的头发给剪了,所有人都抱着一股瞧瞧这究竟是什么高级东西的态度开始关注《逃离坎普斯》。林楚西却在自己的官方推特里说,他很喜欢这个造型,剪头发也不是导演强迫他的,相反他很高兴能剪头发,因为他终于接了一个相对正常的角色。

    《逃离坎普斯》剧组不仅注册了官方推特专门推送电影的最新进展,也公开了专属脸书供粉丝在底下讨论。林楚西粉丝量极大的推特更是充当了首席宣传大使,几乎所有的动态都是在将他的新片,上到今天合作的演员是谁,下到剧组今天的盒饭供应。往常林楚西是很少发这些东西的,在别人看来他实在高冷得不行,面貌高冷,性格也高冷,推特从来不卖萌什么的。现在弄这么一出,粉丝一度以为这号是不是被盗了。

    但无论如何,宣传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再加上维力?克莱顿也学聪明了,知道请专门的公关团队炒热度,炒曝光度。时不时搞一点受非议的话题引起讨论,又时不时曝光一些独家报道。片子的名字就时常飘在大众的眼前。

    《逃离坎普斯》就在这样乱哄哄的气氛中不紧不慢地拍着。整部戏,几乎没有多少缺了林楚西的镜头,除非是纯拍场景。所以,林楚西的工作量很大。别人能休息的时候他不能休息,别人不能休息的时候他也不能休息。武打镜头他从来不用替身,武术指导惊讶地发现他原本以为只是柔弱少爷的林楚西居然真的有两把刷子。

    自从赵景和结婚之后,大卫一直觉得自己所处的位置挺尴尬。说到底他是boss送到老板身边的人,现在boss一结婚,老板看到自己难道不会睹人思人,更加埋怨boss吗。只是老板没赶他走,boss也没招他回去,他自己是绝对不会说出什么要离开的话的,只好一直呆在林楚西身边照顾他。

    大卫发现林楚西似乎变了,具体又说不上来是哪里变了。林楚西以前从来不吸烟,拍戏间隙时却总是叼着一根没点燃的烟,坐在片场里看剧本。有人过去想给他点烟,他又不许。

    《逃离坎普斯》在洛杉矶取景,林楚西晚上却没时间回家,就近住了酒店。大卫时常看到他站在酒店房间的落地窗前一边喝酒一边看外头,大卫总觉的有什么事要发生了,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事。

    《逃离坎普斯》的开头是在拍完中段剧情后才开始拍的,因为当时好像没找到什么合适的样板房和写字楼层做场景,现在剧务终于商谈好这件事,开头的拍摄就提上了日程。

    《逃离坎普斯》――――

    我叫亚利?马洛,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普通职员,今年二十三岁,没有积蓄也没有女朋友。朋友们说是因为我总是不给那些女人好脸色,所以她们都不喜欢我。但我知道那并不是我的错,因为我就算是这样也是有要好哥们的。如果女人都是因为我的性格不喜欢我,那么我怎么可能会交上男性朋友呢。朋友们总是拿我开玩笑,说我要是再这样下去,以后就是专职伴郎了。我不想理会他们,他们都无法理解我。我觉得我并不是那么渴望女性。

    今天早上,我像往常那般醒过来,卧室房顶的灯居然一直都亮堂堂的,我记得昨天我睡觉的时候分明关掉了灯。摇了摇头,我打了个哈欠,抓乱了头发去卫生间刷牙,顺手按了顶灯的开关,或许真的是我昨天睡前没有关灯。进了卫生间,却又看到一个奇怪的场景,我的牙刷插反了。我插牙刷在杯子里的习惯和别人不一样,他们都是把牙刷头朝上,而我却习惯把牙刷头的那段杯子里。这个习惯已经持续了十几年,深入我的一举一动里,所以就算我当时昏昏沉沉也绝对不会弄反。

    怎么回事,这个早晨,好像有点莫名其妙。

    给牙刷挤上牙膏,我有点烦恼地开始刷牙,好在牙膏是我喜欢的薄荷味,这一个没有改变。

    忽略掉这些奇怪的变动,出门前我习惯性地看了一眼表,七点四十二分,我满意地点了点头,和往常没有差多少的时间。

    从租的房子到公司距离并不远,只需要步行三十分钟,如果快得话甚至可以缩减至二十五分钟。公司早晨上班打卡时间是八点半,所以在正常作息里我从来没有迟到过。但是今天走在马路上,我却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对劲。我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坎普斯的天空,很蓝,很高,没有多少云,太阳刚刚露出脸,阳光温温柔柔的。似乎又并没有什么不对。大城市的十字街头向来都是这么没有人情味的,没什么奇怪。

    扶了扶挎包,我加快了脚步,顺带在内心嘲笑自己的敏感。

    来到工作的地方,我感到很奇怪,因为公司居然一个人都没来。我刷了卡进去,感觉往常热热闹闹甚至有些嘈杂的办公室透着一股令人胆寒的气息。

    我坐在自己的办工作前,开了电脑开始处理一些堆积的工作,就算同事没来,自己该做的还是得做。这样一直持续到正点八点三十分,我的同事们终于来了。他们像是昨晚齐齐去聚了餐,睡在同一个地方,然后坐同一辆车来的一般同时出现在门口,刷卡进来。最重要的是,我注意到他们进来之后居然没有任何交流。在我的印象中,维多利亚每次上班最先打开的并不是她的办公电脑,而是她的化妆盒;萨米喜欢在早晨泡一杯又苦又浓的咖啡提神;而卡卡则热衷于追求同事萝丝,每天必须爱心早餐奉上。而今天,他们一样都没有做,而是快速地走到属于他们的办公桌前,坐下,然后开始工作。一直到中午十一点半下班,没有任何人擅自使用工作时间干工作以外的东西。下午依旧是这样。一到十七点下班时间,所有人不管是在干什么,都立刻停下了动作,关掉机器,刷卡下班,就连加班狂人里茨也是这样。

    我觉得匪夷所思,联系到今早起来后的那些事,又想到在街上看到的那些面无表情毫无人气的路人,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我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出了错。而这样的境况居然一直持续了一周的时间,并且没有要结束的迹象。

    广告公司需要的是活力和创意,而在这里,除了头儿的问话,大家都不聊天,我觉得自己快要憋疯了。我感到无比的焦虑和恐慌,根本无法全神贯注地工作。终于,我搞砸了我手里的项目。头儿把我叫到办公室非常严厉地教训了我一顿,我在他毫不客气的语句里只能懊恼地一直道歉。

    一切都乱套了,自从那一天睁眼开始。

    后来有一天,我最好的朋友洛文敲响了我的房门。我快要忍受不住这样的精神折磨,而洛文拯救了我。

    我打开房门,洛文便站在门外,笔挺而正直。他一直都是个值得人夸耀的男人,英俊、风趣、体贴。不管谁都围着他团团转。

    “洛文,我的朋友,你怎么来了。”我站在门内,高兴地说,说完却又面露难色,我怕洛文也变成了我的同事那般的人。于是我又小心翼翼地去观察洛文的眼珠,青灰色的。顿时,我感到冰冷的绝望。洛文和眼睛和那些人的眼睛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我记得,洛文以前的眼睛是很漂亮的翠绿色。

    “我来看看你,亚利,我听说你最近好像不是很精神,出了什么事吗?”洛文微微笑了一下,又说:“怎么不让我进去,难道你舍得让我站在外头和你说话?”

    熟悉的说话调调让我一瞬间红了眼眶,我抓紧了门,抿着嘴请洛文进屋。他很不客气地在冰箱里找了一瓶啤酒出来,他知道我不喝酒,但是会为朋友备着啤酒。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我有时候很怯懦,是的,我一直都不是什么胆大的人。我坐在洛文对面,沉默不语,只是双手紧张地背在了身后,抓紧了双手手指。我小心地偷看他,在他把目光转过来时又飞快躲开。但洛文是个很聪明的人,我的小把戏从来没在他面前成功过。他果然又开始笑,喝一口啤酒后却忽然面无表情。他站起身,反着这个房子里的装饰物,很快又回来了。

    “听着,亚利,我现在跟你说的话也许你会觉得很奇幻,但请相信我,我的朋友,我最真挚的朋友,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你很疑惑是吗,你觉得突然之间大家都变了,是吗。”

    洛文的眼神凌厉非常,我感到心悸,机械一般点头。洛文拉着我的手去摸他的胸口,我觉得很奇怪,想要挣扎,却根本挣脱不开,洛文的力气出奇的大。我的手掌心贴近他的胸口,但是我完全感觉不到他心脏的跳动。我惊恐地抬头,更加用力在他身上按,我不信,居然没有心跳!可洛文真真切切地坐在这里,还在冲他微笑。

    我觉得我一定是在做一个奇妙地梦,梦里洛文居然是个没有心跳的活人。

    “亚利,你知道……”

    “不不,不要说!”我惊慌地站起身,在大厅里慌张地乱转。我直觉洛文接下来的话会完完全全破坏我的生活,我不想听。

    “你无法逃避,亚利。”洛文说着,从茶几上反手握了水果刀,很缓慢地一颗一颗解开自己西服扣子,然后是衬衣扣子,露出一片小麦色的胸肌和腹肌。刀尖对准了自己的胸膛。

    “你干什么!你疯啦!”我抓狂地冲过去要制止洛文的疯狂行径,那水果刀刺进洛文的胸口却一滴血没有冒出来。顿时,我一双脚都仿佛被钉在了地板上,无法挪动丝毫。

    洛文一点一点用水果刀剖开了自己的心,我紧闭了眼睛偏过头去,不愿意看那血淋淋的画面。

    “请看我,亚利。”

    “我,不……”

    洛文一下跨到我面前,板住我的脸强迫我睁开眼睛,我的视线立马对上了他的胸口,但却根本没有看到所谓鲜血淋淋,但那画面却更加让我手脚冰凉。

    从剥落的血肉里显露出来的并不是跳动的心脏,而是一块微型芯片在不停转动,无数传导线虬杂。

    那一刻,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感觉到一股仿佛从极地传来的寒气灌注了全身。

    ☆、第七十六章

    【婚礼】

    自从得知坎普斯的真相后,我一直无法在夜里入睡,每当我闭起眼睛,我的脑海里就立马浮现洛文在我面前剖心的一幕,我不敢睡。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很快身体就虚弱得不行。早上我在卫生间的镜子面前看自己,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那人脸颊消瘦,嘴唇干裂,双眼无神,像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以前的亚利?马洛不会这样。

    我开始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抽烟,我一度不敢再出门。我抖抖索索地夹着烟,颤抖着去点火,那橘色的火苗在黑暗中幻化出一个嘲讽的鬼怪面孔,我的手一抖,那火苗差一点烧着了我的手指。只差那么一点而已,我吓得立马把打火机扔得老远。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就连想借着尼古丁发泄都办不到。

    洛文经常来看我,但是我完全不想见到他。我执拗地觉得,是洛文破坏了一切,是他告诉了我真相,所以我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来。如果他什么都不说,如果他不要用那么粗暴的手段让我知道,我想我还能和缓地再度过一段时光。但是这个渺小的愿望都被洛文的自大和无知给毁了,我恨他!我对他疾言遽色,我不再拿他当朋友,我把冰箱里的啤酒全倒进了马桶,我不让他进门。

    渐渐的,洛文便不再过来了。我每次都在窗户里偷看他离开的背影,有点痛快的同时又有点失落,我觉得我潜意识里是希望洛文再坚持一点的,再强硬一点的。后来,当洛文不再来的时候,我就有点坐不住了。我总是坐在客厅盼望着有人来敲门,然后我就会飞快地跑过去在猫眼里看到衣装革履的洛文,再然后我隔着门痛斥他,他就温声细语的和我说话。但是我总也等不到,我再一次产生了被抛弃的感觉。

    我像个机器人一样去上班,不再期待和别人有交流,按时完成头儿布置下来的任务,头儿很高兴我恢复了正常。是啊,我恢复了正常。

    同事萝丝要结婚了,给我发了请柬。大红色镶金边的请柬在我灰色的生活里增添了一丝喜气和颜色,我甚至没有去看请柬的内容就好似活过来了一般重新振作精神。距离婚礼已经不太远,我要在这段时间里找回以前的亚利?马洛。我还在盘算要送一份怎样的礼物,就算卡卡这个家伙没有像当初承诺过的一样让我给他当伴郎。

    我重新拿起了健身卡,早起还会练一练歌,心想说不定婚礼上还得表演一下。我高兴得就好像即将结婚的是我自己,我甚至一度在挑选礼物的时候逛去了珠宝店挑戒指,我真是蠢透了。我承认自己很蠢,但我很高兴。

    萝丝婚礼那天,我打扮好我自己,揣着我的礼物去举办婚礼的地点,我心里想着这种地方不会是卡卡喜欢的,那恐怕是萝丝挑的,卡卡一向是以萝丝的喜好为喜好。可是,直到我见到新郎时,我才觉得我是真蠢,无可救药了,我就是个天真的大傻子。

    萝丝的结婚对象并不是卡卡,而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而卡卡,他甚至就坐在女方的家属席,我看了都快要晕倒了。我看不到结婚双方有任何欢喜的情绪,一切都像是在走一个程序。我觉得自己要哭了,但是我泪腺并没有分泌液体,这说明我的大脑中枢并不觉得我现在需要哭。也就是说,我可能快要免疫这种打击了。

    这个结婚礼堂简直让我窒息,我放下礼物就想离开,我甚至想当场撕碎我身上的衣物,我觉得自己蒙受了巨大的欺骗!

    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喊住了我,我回过头去,看到伴郎打扮的洛文,我知道了,那个结婚的男士可能是洛文的好朋友。我觉得这不能更讽刺。而且,我以为洛文再也不会理我了。

    洛文摘掉胸口的玫瑰花,拉着我往一个陌生的方向走。

    “放开我!”我怒道。

    “亚利,你冷静一点。”

    “我冷静不了!我快要疯了!哦不,我已经疯了。”我朝他怒吼,尽管我知道这并不是洛文的错。

    “这就是坎普斯,亚利,你不能不接受。”

    “不,不,没这回事,没有!”我觉得我已经语无伦次,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只知道一定要否定掉!

    “婚配所可能要不了多久就会来找你了。”

    洛文又说了一个我不懂的名词,我抬起头来看他。

    “婚配所是一个机构,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他们储存了整个坎普斯过去以及未来的人的dna,对这dna库中年龄相仿的男女进行速配,匹配率最高的,婚配所便是要求他们结婚生子。携带了优秀基因的夫妻可以生多胎,而拥有残缺基因的人或许终生都得不到婚配所指定的配偶,也不可能拥有孩子。婚配所在繁衍这一方面有绝对的正确性,公民无权拒绝和反抗。而且,在坎普斯,早就已经没有爱情这种东西了。亚利,你还不明白吗。”

    我不知道该回答些什么,这一下我是真的哭了。为人类感情的泯灭,为这种被支配的残酷社会。

    “那你呢,你又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如果你也没有了感情的话。”

    洛文忽的茫然地摇了摇头:“我,我不知道……”

    我失魂落魄地回了家,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嘴巴都是苦的。我完全没有了力气,是那种从灵魂处产生的无力感,我不知道在这样的坎普斯里,我什么时候会被逼得爬上公司的顶楼纵身跳下。我现在终于知道什么样的人生最绝望了,不是英年早逝,也不是坎坷跌宕,而是你根本就看不到前路,也看不到终点,甚至还拥有漫长的寿命来饱受煎熬。原来这就是生不如死的活着啊。

    全世界都疯了,只有你一个人是正常的,那么你就成了疯子,不,你就是那个疯子。

    林楚西躺在地板上,满目凄凉地望着天花板,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一两滴泪就顺着眼角掉了下来。林楚西完全进入了状态,就连导演喊“卡”都没听到,还愣愣地躺在那里。

    谁也不知道林楚西是想到了很多很多年前他刚刚变成人鱼时候的事,那个时候的他就和电影里的亚利?马洛一样简直绝望到了极点。在那个海洋世界里,他就是个格格不入的疯子,他看其他鱼是怪物,别人眼里的他更是怪物。那个时候整个地球海域里就他一条人鱼,而他这个人类又极其不适应鱼类的生活,孤立无援,也找不到人说话,好多时候他真的想一头撞礁石上死了算了。

    这一场戏,彻底唤回了他已经快要遗忘的回忆。当时或许没那么心酸,现在一回想起来,眼泪就下来了,就想着自己当初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换了现在的自己过去,可能是真要成为这一纪年第一条自杀的人鱼。

    维力?克莱顿走过来推了推躺地上不起来的林楚西。

    “你怎么了,爱上这地板了?这可是便宜货诶。”

    林楚西正悲伤着呢,被维力?克莱顿一搞,什么气氛都没了,他当即把维力?克莱顿的手拍开,没好气地说:“滚开。”

    “别这么不高兴嘛,我们好几年没合作,比起当初《阿诺德的舞鞋》你是演技大涨啊。”

    “你也是,欠揍的体质也蹭蹭往上窜。”

    “你敢打导演兼编剧?!信不信我删你戏份。”

    林楚西拍拍衣服上的灰尘,冷笑:“你是不是忘了这电影谁投资的。”

    维力?克莱顿的气势登时被灭到了负值,转眼又开始讨好林楚西。

    维力?克莱顿和林楚西是圈子里出了名的死党,剧组里的人早习惯他们两个旁若无人的斗嘴,不过这种斗嘴一般都是以维力?克莱顿挨打或者被损结束。

    “这么多人面前你就不能给我留一点面子?”维力?克莱顿嘴巴都弯了下去,很是不开心。

    “有没有搞错,平时休息的时候,你不停耍宝犯二已经把树立起来的威风形象全败光了,你搞清楚主次好吗,还赖我。”林楚西都想一脚把维力?克莱顿踹飞了。

    “好嘛好嘛。”

    “滚,别来烦我,我要去看剧本。”

    “我给你说剧啊。”维力?克莱顿星星眼。

    “大卫,把人给我扛走。”林楚西冷酷无情地下指示,大卫立马拎着小胖子走远了。

    林楚西回了休息室,放休息室的手机很巧地响起来。林楚西过去看了一眼来显就忍不住要爆粗口。这个劳伦斯真他娘的阴魂不散啊。

    林楚西没有接,那铃声想了几十秒就消停了下去。林楚西背了一遍下一场的台词才给那未接电话回了过去。

    劳伦斯这个老狐狸打电话来果然又是要请他吃饭,可惜现在他已经没那么好兴致去羊入虎口了,直接明了跟劳伦斯说自己拍戏走不开。或许是林楚西的口吻太过斩钉截铁,没有回旋余地,劳伦斯居然就这么偃旗息鼓了。

    看着挂掉的电话,林楚西皱起了一双眉毛。他总觉得这事情不会这么快过去。

    ☆、第七十七章

    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劳伦斯却再没有任何动作,林楚西反倒高兴不起来。他并不认为劳伦斯是对他失去了兴趣,相反,他隐隐觉得劳伦斯在编制一个更大的牢笼。

    《逃离坎普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非常考验林楚西的演技,因为他需要扮演一个心思复杂到极点又在苛刻环境中变得异常神经质的人物,这样的人往往眼神多变,表情也需要细微到极致,光靠旁白表现心理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很多时候灵感只是瞬间乍现,爆发出超常的发挥,但如果配戏的人状态不理想的话,还是需要重新拍,再拍的时候可能双方的感觉又都不一样了。维力?克莱顿在拍电影上要求是很严格的,这是他的职责所在,林楚西能感觉得到维力?克莱顿天生就是为电影事业而生的,他早就知道维力?克莱顿是个天才,而天才永远都是二分之一共同体的疯子。和疯子共事,有时候是非常累人的。

    《逃离坎普斯》的拍摄进度很慢,彻底贯彻了慢工出细活这句话。尤其是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维力?克莱顿更是对细节各种斤斤计较。道具师被折腾得差点没抱着维力?克莱顿同归于尽。

    这么春去秋来的,等剧组慢吞吞将电影拍到后期时,已经过去了一年半。赵景和因为他不愿意回家而生气,林楚西能感觉得到。他也知道赵景和时为他好,毕竟,有些人是防不胜防。但林楚西并不后悔自己的决定,他的灵魂也算是成年人了,能自己思考问题,进行选择,就算后果很糟糕,他也会自行承受。

    此时整个剧组已经转移到了丹麦的奥胡斯,这个港口城市有沿着海岸线生长的绵长而广阔的森林。维力?克莱顿看中的就是这个。接着便是一卡车一卡车地把拍摄器械以及剧组人员载进了仿佛迷宫一样的森林。

    林楚西有的时候会趁其他人不注意时溜走去爬树,他总是能第一眼就看到附近最高的那一棵,爬上最高的枝杈能够t望到远处蔚蓝的海。林楚西记得他当年曾经来过这边的海域,但具体到过哪里他记不住。北海的海水看起来要比南太平洋看起来颜色更深,更瑰丽,像吸满了海洋精华的石头,再过几年就可以化出精怪了。林楚西又想起来,那个气管炎的深海巨章好像带着他妻儿老小搬到了北极,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它了,也不知道他还是不是那么得怕老婆宠孩子,把家里一个个养的脾气糟糕透顶。不过想想也知道答案,就它那样小的大脑,估计也不会产生要违逆几百年来养成的习性的心思。

    林楚西不敢让别人发现他能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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