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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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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鹿 作者:尼罗

    武魁拉过一把椅子在他近前坐下了,问道:“你又想师座哪?”

    张春生这回点了头:“我在想,他现在到底是死是活。”

    武魁把两只巴掌拍在了大腿上,缓缓搓着被自己穿出了褶子的裤管:“那个谁,从汽车爬出来的那个汽车夫,不是说师座让程家大少爷给带走了吗?那小子不是胡说八道的人,眼神也挺好,他说是程家大少爷,那十有八九没错。”

    张春生抬眼望向了武魁:“谁知道姓程的救没救活他?就算是救活了,又是怎样对待了他?”

    武魁眨巴眨巴单眼皮:“不能坏吧?我觉着那大少爷明显是对咱们师座有意思――你看咱们师座那小模样,挺招老爷们儿喜欢的!”

    张春生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随即说道:“你给我滚出去!”

    武魁不以为然的笑了:“我是实话实说,你至于吗?我看你真是魔怔了,我再跟你说一句实话吧,就像我这一百年不玩儿一回兔子的,我都挺喜欢他!”

    张春生沉着一张脸望向了他,嘴唇不大动,从齿间挤出话来:“你有什么脸说这话?你都――”

    不等他把话说下去,武魁就抢先点了头:“我都当汉奸了,我知道,可我不投降我就得死,没看那飞机追着咱们扔炸弹吗?我呢,是绝对不想死,不但不想死,还想好吃好喝好好活,还想多玩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儿!你也甭跟我讲什么民族大义,我对得起我身边一切的人,我就看我眼前的义气,远的我看不见,你也甭跟我提。再说就你那水平,你再提能提得过人家丛参谋长?丛参谋长说这话那都是一套一套的,还会背总理遗训呢,结果怎么样?他跑到半路被炸成灰了嘛!我呢?我中午刚吃了三碗大米饭一盘子红烧肉,他娘的撑得我直打嗝!你再看高大直――高大直没听丛参谋长的话,听了我的话,现在活蹦乱跳的,比谁不精神?”

    张春生沉默片刻,最后没接武魁的话头,径自说道:“我要去找他。”

    武魁抬眼看他:“找谁?师座啊?行,我支持,你把他弄回来,我负责养活他。”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抬手摸了摸鼻子:“他要是能跟日本人要来官儿了,我也还跟他干。但是这两天你别走,这两天外边不太平,你等一等,到时候我给你开几张路条,让你随便走。我再给你拿笔路费,穷家富路嘛!”

    张春生听到这里,却是冷笑了一声:“不必,他给我留了钱。”

    说完这话,他负气一般的伸手拽过箱子,解下了系在箱子把手上的小钥匙。用钥匙打开了箱子锁头,他第一次掀开了箱盖。

    武魁起身凑过来,低着头跟他一起看。箱子里整整齐齐的码了许多捆外国钞票,以及用手帕紧紧包好的十几根小金条。除此之外,钞票上面又放着一只信封,张春生打开信封向内一瞧,只见里面装了三张照片,抽出照片再一看,原来全是小鹿这几年的留影,第一张是他和丛山的合照,第二张是他自己的单人照片,第三张仍然是合照,照片上有小鹿,有武魁,还有张春生。照片仿佛是摄在一场隆重的阅兵式后,因为三个人全是戎装笔挺,小鹿站在中间背着手,年纪不大,气派不小,很严肃,没有笑。

    照片上小鹿严肃,张春生也严肃,唯有武魁是笑嘻嘻。武魁从张春生手里拿过三张照片反复的看了几遍,末了,他很难得的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惦记他。”他把照片交还给了张春生:“其实我也惦记他。他自从闹完痢疾之后,就一直瘦得可怜。”

    张春生把照片谨慎放回信封,然后也不看人,自言自语似的眼望前方又说了一句:“我要找他。”

    ☆、第二百零一章

    张春生在临走之前,去看望了李国明。

    李国明住着一座上等房子,房子基本是个四合院的结构,但是比平常的四合院更宽敞,院子地面也平整,并且有一棵半大不小的槐树,夏天可以遮出小半个院子的阴凉。

    房子是张春生给他张罗布置的,因为张春生不管他的话,就没人管他了。武魁和他不过是有几夜露水姻缘,心里向来没拿他当一回事;张春生和他之间什么也没有,但因为他曾经给小鹿带去过不少乐子,所以到了此时,还愿意对他出手相助。

    张春生进院子时,正有个干杂活的半大孩子在扫院子,把个院子扫得干干净净。径直迈步进了正房,他正赶上小全端着一盆热水从卧室往堂屋里走。冷不防的见了张春生,小全立刻收住脚步,蚊子哼似的问了一声好,还是先前那个老实模样。而他一出声,门帘子后面立刻响起了李国明的声音:“小张来了?是小张吗?”

    张春生一掀帘子走了进去,看见了炕上的李国明。

    李国明脸上的轻伤已经好了大半,只还有星星点点的血痂残留,唯独有一道重伤是通红的,十分刺目。张春生来得早,他大概是刚起来不久,脸是刚擦了,身上的衣服也已经穿好了,炕上的被褥却还没叠,衣服是挺好的绸缎衣服,裤子也是绸缎裤子,只可惜左侧裤管是空瘪的,因为军医实在是没法治疗他那条被砸烂了的左腿,所以为了救他一条性命,索性从大腿处下锯子,截去了他血肉模糊的烂腿。

    李国明清醒之后发现自己没了腿,当即撕心裂肺的哭了许久,哭完了,又闹着要寻死觅活。他哭他闹都是他一个人的事,没人搭理他,更没人怜爱他,他至多只能抓住一个小全。所以足足的嚎了十天之后,他没滋没味的收了声,决定还是得继续活,没了一条腿,可是还有手有嘴有钱,还能躺在炕上磕磕瓜子说说话,他不舍得就这么真死了。

    小鹿在的时候,旁人看他像个姨太太似的,已经是不大肯招惹他;如今小鹿没了,他失去了靠山,越发的门前冷落车马稀,偏他又是个最好热闹的人。此刻见张春生来了,他连忙将个棉垫子放到炕边,眼巴巴的请张春生坐,又歪着身子伸着脖子,很柔婉的对着门帘子喊:“小全,有空儿的话,给我沏壶茶呗!再给装两个果碟子吧,不麻烦的话。”

    小全在外面低低的答应了一声,不出片刻的工夫,果然送进了一壶热茶和一盘点心、一盘蜜饯。李国明一边张罗着让张春生吃喝,一边忙中偷闲抬头对小全笑。张春生冷眼旁观,知道李国明现在离不得小全,不敢再对那大小伙子耍蛮了。

    张春生没对李国明说自己要出远门去找小鹿,只说来看看他,又给他留了一百块钱。李国明手里有钱,但他自知后半辈子将会是纯粹的坐吃山空,故而对于钱财是来者不拒。假意的向张春生推辞了几句之后,他接过钞票,手指蘸着唾沫数了一遍,然后抬头看看门帘子,见小全并不在堂屋,这才贼一样的翻身爬到炕里,把钱放进了一只描龙画风的小木头匣子里。

    张春生和他没什么可说的,见他又巴结小全又提防小全,可见心术和精神都还很足,没有要死的意思,便放了心,起身要走。李国明趴在炕上,对他苦留不住,故而对着他的背影喊道:“没事儿常来啊!”

    张春生“嗯”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张春生把小鹿的箱子放到武魁手里,然后自己带了路费和路条,启程往天津去了。

    钱是小鹿的钱,虽然他可以花,但是他一分钱也不肯多花,所以旅途之上就过得并不舒服。风尘仆仆的,他找到了程公馆。然而隔着一道大门,只有个老头子回应了他。

    老头子根本就没给他开门,听他是来找程世腾的,老头子摆摆手,说这公馆里现在已经没人住了,就剩下了自己这个看房子的。

    张春生听了这话,脑子里几乎炸了个雷。下意识的抬手扶了大门栅栏,他开口又问:“那这公馆里的人都去了哪里?”

    老头子摇摇头:“不知道,我就是个看房子的,我来的时候,这里头就没人了。”

    张春生又问:“那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老头子继续摇头:“不知道,我前天才来,谁知道人家是什么时候走的。”

    张春生失魂落魄的回了东河子。

    老头子是一问三不知,问得久了,老头子不耐烦,躲回门房不理他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简直想杀了大门后头那个糊里糊涂的老不死,不为别的,就为他什么也不知道!

    回东河子,不是说他死了心罢了休,他只是一时间没了方向和办法,他需要找个安静地方想一想,想清楚了,再继续找。

    他想自己可以一生什么都不做,只是找。找到为止,或者,找到死。

    ☆、第二百零二章

    在张春生回到东河子那一天,程世腾也把小鹿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

    上海如今也沦陷了,幸而他的家位于英租界,不大受影响。房子是一座很精致的二层小洋楼,院子里还有很宽敞的汽车房。和天津意租界内的程公馆相比,它是小了,但是如果不在家里请客交际的话,两个人住,又简直是太大了。

    房子是年纪不大的旧房子,当年买下来时,曾经被程世腾派人粗粗的装饰了一遍,如今来宝早早的过来打前站,趁程世腾没到,将房屋又细致的重新收拾了一番。先把底子收拾好了,然后他把当年程世腾留下的那些装饰品重新摆放粘贴了上――伺候程世腾伺候了好些年,他相信自己懂他的心。

    于是在程世腾背着小鹿进门的一瞬间,小鹿惊呆了,程世腾自己也惊呆了。

    楼内是窗明几净的,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照得满室明媚。而在雪白的墙壁上,贴了一张巨大的红色双喜。

    程世腾背着小鹿走到了墙壁近前,腾出一只手去摸那张喜字――这还是他四年前停留在上海时,亲手粘贴到墙上的。

    四年了,红色双喜已经褪成了粉色,他自己的眼角也有了浅浅的纹路。身前抬起了一只手,是小鹿也用手指触碰了那张双喜:“怎么贴了这么个东西?还是旧的。”

    程世腾抓住那只手,送到嘴边亲吻了一下,然后百感交集的笑了。

    “四年前的东西,还能不旧?”他的声音有些哑,气息也有些乱:“我当时说,要买个大的,越大越好,顶天立地贴满一面墙才好,你看,是不是够大?”

    小鹿缓缓扭头望向了程世腾:“四年前?”

    程世腾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依然带着笑意:“四年前,想带你私奔,想把这里当做我们的新房,后来失败了,我就再不敢过来,不怕别的,怕见这个大字。”

    然后他背过手,把小鹿往上托了托:“现在好了,现在,我终于把你背过来了。别生气,这不是谈情说爱,这是我的心里话。”

    小鹿搂着程世腾的脖子,抬眼望着前方的双喜,心中忽然一阵恍惚,双喜鲜艳的笔画,清清楚楚,仿佛是自己宿命的道路。其实是不大甘心的,其实是不很情愿的,可自己和他之间仿佛是有着天生注定的纠缠与缭乱,怎么解也解不开,怎么剪也剪不断。

    程世腾从红色双喜面前走开,开始一步一步的上楼。墙壁上每隔几米便贴了一幅红色剪纸,有的是喜字,有的是鸳鸯,全是旧的,在这空旷的洋房里等了四年,它们全都生生的把自己等旧了。等到如今,它们总算等来了一对新人。

    程世腾凭着记忆,把小鹿背进了新房卧室之中。卧室内红通通的,甚至连床头栏杆上都挂了红色花球。弯腰把小鹿放到了床上,他蹲下来打开床头柜子上的抽屉,随即对着抽屉笑了,一边笑,一边掏出了两只小小的锦缎盒子。打开其中一只对着小鹿晃了晃,他回头笑道:“还有这个――等你将来愿意了,我再亲手给你戴上吧!”

    小鹿扭头望过去,发现那盒子里嵌着一枚亮晶晶的钻石戒指。这枚戒指既没让他感到羞涩,也没让他感到恼怒,他只是觉得程世腾又可笑又可怜,竟会这样执着的想和自己结婚。明知道自己不正常,还要结。

    “我以为你会被我吓跑。”他对程世腾说了话:“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要一个有怪癖的废人。”

    程世腾把戒指盒子放回抽屉里,然后起身走到小鹿面前蹲了下来。将两条小臂横撂在了小鹿的大腿上,他仰起头,对着小鹿一笑:“可你不是我。”

    然后他微笑着一歪脑袋:“大哥就是应该和小鹿在一起的,我们从小到大打了这么多年,还没打散,那就是永远都不会散了。”

    站起身弯下腰,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肩膀,又轻声说道:“小丑八怪,你真美。就因为你长得好看,我那些年才特别混账,总怕你被别人抢了去。太怕了,怕得我要发疯。你这么美,会有多少人也像我一样喜欢你啊!”

    小鹿听到这里,缓缓的向他睁大了眼睛,然而没说话,只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然后仿佛难以置信似的,他的长睫毛颤抖着垂了下去。

    “你说得对。”他低声说话,声音嘶哑:“你没把我养好。我恨你,是你自找的。”

    程世腾不再回答,双膝跪地搂了小鹿的腰,他闭了眼睛,把脸埋到了小鹿的胸前。而小鹿抬头望着玻璃窗上的红喜字,望了良久之后,他慢慢抬起一只手,捂住了程世腾的后脑勺。

    ☆、第二百零三章

    程世腾发现人的年纪一变,性情脾气也会随之变。先前十七八岁、十八九岁的时候,他对小鹿简直是没别的念头,一见便是直接往衣服里头盯,恨不能二话不说,直接去扒他的裤子,心心念念的,满脑子就只装着床上那一桩事,小鹿偶尔对着他露了一点肉,他也能面红耳赤气喘如牛,整个人像是吃了春药加火药,虽然也明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是控制不住,从早到晚力大无穷的,仿佛每块肌肉都在鼓动发涨。

    十年之后,他终于又和小鹿和和平平的共处在了一处宅子里,然而这回他不再那么如疯似魔了。他对小鹿依旧是有欲望的,但是那欲望并不来得火烧火燎,而是丹田中的一股暖流,让他心猿意马,也让他心平气和。他发现爱一个人,其实可以有许多种爱法,各有各的甜蜜和趣味,床上的欢好固然是激动人心的,然而一个温柔的眼神,一句暧昧的言语,也有它的美好与力量。

    程世腾并没有急于和小鹿同床共枕,怕自己一个不慎,又冒犯了小鹿。但是每天晚上入睡之前,他必要在小鹿的床上躺一会儿或者坐一会儿,和小鹿闲聊几句。聊的时候,他至少也得是光着膀子。小鹿到了这个时候,就翻身背对着他,不肯正视他的身体。

    这天晚上,他又打着赤膊跳上了小鹿的床,闲谈几句之后,他伸手推搡了小鹿:“哎,转过来看看我的脸,今年夏天我算是晒狠了。”

    小鹿爬起来转向了他,藉着灯光仔细一看,发现不知从何时起,程世腾的鼻梁面颊上竟然出现了几粒雀斑。抬手用拇指在那褐点子上搓了搓,没搓下来什么――真的是雀斑。

    程世腾抬眼端详着小鹿,忽然笑问道:“是不是胖了一点儿?”

    不等小鹿回答,他掀起小鹿的睡衣又看了看,然后笑着一把搂住了小鹿,左右摇晃着说道:“总算是有点儿肉了!”

    小鹿侧身坐到了他的大腿上,肩膀抵着他的胸膛。缓缓的扭头看了程世腾一眼,他忽然探头,在对方的脸上嗅了嗅。对方的气味很熟悉,像是从记忆深处散发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中就只有这一种气味。然后稍稍的向后仰了头,他重新又审视了程世腾,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一般,心中暗想:“这是大哥?”

    这是很偶然的一场审视,然而竟引出了小鹿的惊讶与感慨。仿佛是从幼年一步跨到了今天,他一眼不眨的盯着程世腾,忽然感觉这个人很亲,也很美。手掌滑过程世腾端正的肩膀,向下一路抚摸到了胸膛,然后慢慢的俯下身低了头,他扭过脸,吐出舌尖舔了舔对方的乳头。

    这不是亵玩,这是品尝与试探,因为记得自己曾经对它垂涎三尺,并且为它挨了无数顿打。舔完之后抬起头,他等着看程世腾的反应,看看程世腾会不会再打自己一顿。

    然而程世腾单只是笑,又告诉他道:“一口一块钱!”

    到了上海之后,程世腾订了每天一瓶的羊奶,因为新近流行一种说法,说是羊奶最补。可上海显然不是个养羊的地方,所以物以稀为贵,一瓶羊奶竟要一块多钱,并且数量有限,只给小鹿一个人喝。

    小鹿也笑了,声音很低的说道:“你这么值钱,我也把你牵出去卖卖吧!”

    程世腾在他脑袋上凿了个爆栗:“小丑八怪,我全卖给你!”

    小鹿抬手捂着脑袋笑道:“我没钱,吃不起。”

    程世腾见小鹿此刻显然是真高兴了,便探过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找你大哥要钱去!你大哥他……”说到这里他微笑着一眨眼:“资本雄厚。”

    小鹿听他这话似乎别有深意,便有些疑惑:“资本雄厚?什么资本?”

    程世腾把小鹿推到一旁坐住了,然后自己跪起身来一退睡裤――这裤子他早就穿不住了,但若是深情款款的脱,很可能会被小鹿撵出去;不如借着玩笑盖脸,小鹿不乐意,自己再穿上就是了,反正是玩笑,不怕伤和气丢面子。膝行一步跪到小鹿面前,他用手掂了掂自己胯下那具硬邦邦的家伙,口中笑道:“这就是我的资本,在咱们家里,我这个尺寸分量,可以称得上是资本家了吧?”

    小鹿望着他那件紫红光鲜直挺挺的东西,目光直了一下,随即下意识的伸出手,轻轻的握住了它。程世腾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没出声,而且还直起腰,特地的向他挺了挺身。

    小鹿一握住它,就松不开了。把脸凑向程世腾的下腹,他将白皙的鼻尖埋进了对方浓密的耻毛之中。深深的吸了几口气之后,他抬起头张开嘴,一言不发的含住了对方的器官。

    程世腾哆嗦了一下,也没敢出声,怕小鹿现在是在犯糊涂,自己一旦惊醒了他,好事就会完结。然而忍了不过一两分钟,他便忍无可忍的呻吟出了声音――他没想到小鹿会是这么的有功夫,口腔温热潮湿,唇舌紧凑凑的缠着他箍着他,边边角角都给他伺候到,仿佛他是个糖人儿,少舔一口都是损失。他自认为也是个善战的,可是不出片刻的工夫,他从头到脚过了一溜电,失控一般的绷紧身体向前狠顶了几下,随即便在小鹿的口中一泄如注了。

    喘着粗气低下头,他见小鹿垂着睫毛,正在专心致志的吮吸吞咽,而且是小口小口的吞咽,仿佛是在珍惜品尝它的滋味。与此同时,他光滑的脸蛋上现出了一团红晕,额头上也见了一层薄薄的汗。

    程世腾半是惊讶半是调笑的发了问:“还要吗?”

    小鹿伸出粉红舌尖一舔嘴唇,然后抬眼问他:“还有吗?”

    程世腾听闻此言,登时来了劲:“有的是!”

    紧接着他弯腰扑到了小鹿,笑着说道:“但是不能白吃,也得让我尝尝你的肉!”

    小鹿和程世腾厮闹到了午夜时分,这一场闹得很好,两个人都有了点傻玩傻乐的意思,并且是很和平的玩与乐,程世腾没敢妄动小鹿的屁股,小鹿也没有折磨他的意思,只是在最高兴的时候,他颇想抄起腰带抽一抽程世腾的翘屁股,可惜腹部伤口隐隐作痛,他实在是没有动武寻欢的力气了。

    后来,小鹿枕着程世腾的胳膊入了睡,睡得很沉,甚至微微张了嘴,发出匀称的呼吸声音。程世腾没有立即关灯,他低头看了一会儿小鹿的睡相,又搂着小鹿想了一会儿心事。想到最后,他微笑着抬手一拍电灯开关。卧室立即陷入黑暗之中,而他舒舒服服的躺在热被窝里,搂着呼呼大睡的小鹿,心里很得意,得意得几乎要狂笑,想自己是天下第一赢家,人生中所能想象到的好东西,自己全拥有了!活了将近三十岁,此刻才是最好的时候!

    翌日清晨,小鹿和程世腾一同起了床。洗漱穿戴完毕之后,小鹿扶着楼梯扶手,独自慢慢的往楼下走。他现在已经能够挺起腰了,但是挺得不直。腹部的伤疤成了一道赤红的隐患,说不准哪一下子抻着了,就能立刻疼出他满头满身的冷汗。他起初认为自己是不怕疼的,可是抻过几次之后,他对那皮开肉裂一般的剧痛服了输。

    小心翼翼的下到一楼,他还没有站稳,头顶便响起一串滚地雷般的脚步声音,是程世腾兴致高昂的从楼上跑了下来。拦腰抱起小鹿原地转了个圈,他大喊一声:“飞喽!”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兴高采烈的又直奔了餐厅。

    早餐是烤面包片,羊奶倒在一只大玻璃杯里。来宝笑眯眯的站在门口,见他们一个抱着一个的跑过来了,便转身拉开了桌前的两把椅子。及至程世腾和小鹿各自坐下了,他又和和气气的笑道:“大爷,我想跟您告半天假。”

    程世腾漫不经心的一点头:“行,用不着告假,家里有事儿你就回来,没事儿你就出去――你是不是要去找你那个小寡妇?”

    来宝抿嘴一笑――他在上海新认识了个小寡妇,而且是颇有姿色的小寡妇。来宝如今很寂寞,所以颇想跟小寡妇相好一番,也不是要谈婚论嫁,纯粹只是个互相解闷而已。程世腾认为来宝这个消遣法子有点上不得台面,不过来宝本来就是个奴才坯子,上不得台面也属正常,况且那是个寡妇,又不是个鳏夫。来宝的屁股只让程世腾一个人用过,程世腾现在早不用了,但是也不许别人用,来宝知道他的意思,所以也很自觉。

    来宝得了假,立时就走了。程世腾没滋没味的嚼着烤面包片,一双眼睛盯着小鹿看。小鹿端着大玻璃杯,正在痛饮羊奶。程世腾看着他的薄嘴唇,忽然想起昨夜情形,心中不由得一荡。而小鹿此时放下玻璃杯,一边伸出舌头舔了嘴唇边缘的奶渍,一边抬眼望向程世腾,黑眼珠很大很亮,眼神几乎有点坏。

    程世腾美滋滋的咬了一口面包,然后说道:“白天好好休息,晚上带你出去玩玩。”

    小鹿说道:“我这个样子,可是不大适合进跳舞场。”

    程世腾垂眼喝了一口热咖啡,随即抬头笑道:“不去跳舞场,在大街上走走也是好的。我知道一家咖啡馆,柠檬茶很有名,晚上带你去喝。”

    小鹿笑了笑,感觉程世腾的语气有些像哄孩子。

    程世腾回首往昔,总觉得自己当年只顾着自己玩,没管过小鹿,有些愧疚,故而今天是真心实意的要带小鹿去喝柠檬茶。然而傍晚时分风云突变,哗啦啦的下起了雨。这样的天气,出门就不大合适了。

    于是他和小鹿早早的上了床,小鹿泡了个热水澡,泡得上了床之后还要浑身出汗。穿着一条小裤衩蹲在床上,他没开电灯,在黑黢黢的屋子里摸肚子。

    程世腾裹着睡袍走了进来,将个小东西扔到了小鹿面前:“刚找到了这个,倒是新的,你原来不是很喜欢它吗?”

    小鹿拿起小东西看了看,发现这是一只口琴。送到唇边吹了一口气,他吹出了“嗡”的一声低音。

    在连绵不绝的大雨声中,程世腾爬上了床,随口问道:“还会不会吹了?都忘了吧?”

    小鹿没理会他,自顾自的又吹几声,找准了音符位置,然后双手握住口琴两端,他试试谈谈的吹出了调子。那调子轻飘飘的断断续续,然而很准,而程世腾先还在床上挪来挪去,听着听着,他坐到小鹿身边,不动了。

    一曲终了,小鹿低着头,摩挲着口琴问道:“怎么样?还行吧?”

    程世腾凝视着他,在暗中微笑:“很好。”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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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还会有老程老鹿年轻时候的番外o(n_n)o~

    小鹿和大少爷不会再分开了o(n_n)o~(只要张春生不要忽然的出现……)

    番外

    ☆、光绪年间(二)

    光绪三十四年秋,京郊某县。

    程廷礼新从京城回了来,一露面就有上上下下的兄弟向他道喜,不为别的,为他新得了个大胖儿子。程廷礼平日难得回京,偶尔回去一趟,只有两件差事,一是在他家老太太跟前尽尽孝逗逗趣,二是在他那少奶奶身上打种――不过这也是十个月前的格式,自从少奶奶有了身孕,他像大功告成了似的,再没进过少奶奶的屋。

    他不进,他那位少奶奶也不恋他想他,两口子相敬如冰,自从肚里有了孩子,两口子全像是松了口气,因为不情不愿而又装成你情我愿的模样脱衣服上床时,那种滋味,真比独守空房更让人难受。程廷礼难受,程少奶奶也难受,只不过双方都是体面人,都不肯挑明了说。

    程廷礼上个月回家看儿子,没看出儿子的丑俊来,也并没感觉自己是当了爹。像对待一个新鲜玩意儿似的,他也抱着儿子来回走了几圈,几圈过后他被儿子尿了一身,心里直犯恶心,从此就再不抱了。眼看老太太很欢喜,儿子也很结实,儿子他娘也还是老样子,他放了心,轻松愉快的启程又回了营。

    他回他这位于县城中的小宅院时,并没有大声张,以至于鹿文保冷不丁的见他进了门,几乎吓了一跳:“哟,大人,您这么快就回来了?”

    程廷礼笑吟吟的背着手看他,不肯说自己是为了他才急三火四的早归。鹿文保到他身边也有小一年了,当初他说得挺好,又要给人找师父又要给人派差使,可等见鹿文保真到自己身边、真是跑不了了,他立刻改变口风,把对方贬得文也不成武也不就,想当师爷至少得等下辈子;鹿文保是个软和性子,本来也觉得自己是个没本事的,听了程大人的话,他也不羞不恼,反倒是深以为然。而程廷礼话锋一转,做出一副大慈大悲的嘴脸,说是愿意收他做个护兵随从,也不劳他舞刀弄棒,只要他给自己做些杂事就足矣。鹿文保听了这话,还是感觉挺有理,因为他在药铺里就是个干零碎活计的小徒弟,而他所图的也无非是糊口而已,程大人给他饭吃,每个月还给他一点散碎银子,和药铺内的学徒生活相比,他感觉这就是一步登天、很应该知足了。

    程廷礼怎么说怎么有理,鹿文保又是从来不闹意见,所以两个人相处得倒是很融洽。程廷礼别有用心,总想找机会让他开开窍,和自己凑做一对鸳鸯;然而鹿文保愣头愣脑的眨巴着大眼睛,是真不懂他话里话外的那些暗示和敲打。这让他简直一阵一阵的发急,可又不敢妄动,因为实在是怕自己太露原形,会把鹿文保吓跑了。

    此刻站在鹿文保面前,他忽然从身后向前一伸手,手指勾着个五花大绑的点心包裹:“小鹿,瞧我给你带回什么来了?”

    鹿文保试试探探的伸手接过包袱,又托起包袱仔细的看了看。包袱上贴着红纸条,红纸条上的文字给他提了醒。又羞涩又高兴的抬眼望向程廷礼,他显然是有些扭捏,声音很低的说了话:“是……好吃的。”

    程廷礼看着他那张白里透红含着笑的小脸,一时间心花怒放又心痒难搔,忍不住哈哈大笑:“没错儿,全是你的,喂你这头小馋鹿!”

    鹿文保垂下了头,脖子都红了――自从到了程廷礼身边,他在一年中长高了一截子,因为程家的饮食油水足,而他可以放开了吃。吃得多,长得就快,程廷礼常拿他的饭量开玩笑,有时候开玩笑开得狠了,他面红耳赤的端着饭碗,简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甚至有一次,他实在是羞得没处躲没处藏,一张脸都要红破了,忍不住捧着饭碗掉了眼泪。

    他一落泪,登时吓了程廷礼一跳。程廷礼用手帕给他擦眼泪,又用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想要趁机把他搂到怀里抱一抱哄一哄;然而鹿文保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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