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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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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世守护 作者:晕想衣裳

    天过去了,苏锦华还是一动不动,叶启凡开始着急了,面包也不吃了,围着爱人打转但是又不敢靠近。苏锦华的资质特别的好,以往从来没有这样的情况,叶启凡知道这是入定了,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担心,生怕苏锦华出什么意外。

    三天以后,叶启凡看见苏锦华背上出现了两条奇怪的金龙,然后一颗金色的珠子隐入了苏锦华的身体,过了一会儿苏锦华睁开了眼睛,眼色比以往更加清明的看着他,叶启凡悬了好几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苏锦华看见叶启凡大大的黑眼圈倒吓了一跳,“烦啦,你跟熊猫劈腿啦?”

    “你还能不能长点儿良心,我担心你三天都没合眼了!你这就算炼化完了?”叶启凡扑倒苏锦华问,他觉得他有必要立刻修炼一下恢复精神力,苏锦华背后两条金龙长得太勾引人了。

    “嗯,完事儿了,以后就不用担心别人抢我的混元天珠了,杀了我也拿不出来。你干什么?”苏锦华傻乎乎的问。

    “你啊,你怎么老是这么问,不长记性!”叶启凡一边动作一边回答。

    “啊……我……靠!……我要……再……这么……问,……我就……自杀!”苏锦华被撞得断断续续的说。

    叶启凡把苏锦华翻了一个面,一边冲撞一边说:“宝贝……你……后背上……长了……两条……金龙!……特别……特别!”

    苏锦华扭着头看,看了半天看不着,连滚带爬的两个人运动到镜子旁边,苏锦华背对着叶启凡坐着,呻吟着发表自己的看法,“又不……是……黑涩会……搞……什么……纹身……啊!”

    “挺好看的,……宝贝儿……嗯……我的妖精!”叶启凡一边亲吻着爱人光滑的后背一边猛烈的动作,他觉得苏锦华现在看起来更妖媚了,而且身上淡淡的果香忽然浓郁起来变成了一股摄人心魄的魅香,可能是炼化了天珠之后产生的效果,让他一阵阵晕眩的同时又兴奋不已!

    苏锦华向后靠在爱人身上,双臂环着叶启凡的脖子舒服极了,时不时的回身在叶启凡脸上、耳朵上亲一下,对爱人神勇的表现很满意。

    两个人大战三百回合之后回到床上盖被纯睡觉,第二天苏锦华趴在床上让叶启凡给他按摩,两个人光着身子在床上聊天。

    “烦啦,你再把镜子给我拿过来,我仔细看看我后背变成什么样了。”昨天他看的都是虚影,一上一下的。

    叶启凡给他拿着镜子,苏锦华费劲的看了一会儿,“我觉得混元天珠原来的主人肯定和咱们俩一样,别人都做成龙凤呈祥的样式,他非得弄两条龙!早我就觉得这两条龙很奇怪,非得做成嘴对嘴的样子,原来中间还隔着珠子,你看现在倒好,直接交尾了,都扭成麻花了,形象真淫荡!”

    叶启凡放下镜子,沿着苏锦华后背中间的两条金龙一路亲下去,一边亲一边说,“没准儿这两条一公一母呢,是你越来越淫荡,连身上的味儿都开始勾人了。时间还早,我们再做一回吧,我觉得像这两条龙这样挺幸福的。”

    苏锦华一翻身坐了起来,一脚把叶启凡踹到了草莓地里,“让你干的活你一样还没干呢,快点起来干活,再过两天外面也快天亮了,干不完我让你一年都憋着!”

    叶启凡从旁边摘了一颗草莓递给苏锦华,苏锦华看了一眼接过来塞到他嘴里,“你屁股旁边的草莓你自己吃吧!起来干活!”

    “亲爱的,你现在就像没穿衣服的周扒皮!”叶启凡站起来,一个净身咒把身上的泥土、烂草莓清理干净,转头就要去整理空间。

    “把你衣服穿上!暴露狂啊你!”苏锦华从衣柜里掏出衣服扔给他。

    “我觉得在咱们的伊甸园里不用穿衣服。”叶启凡说。

    “滚!亚当还罩片树叶呢!把衣服穿上!”

    “我以为你喜欢看我这样。”叶启凡坏笑着接过来穿好,然后去整理空间。

    苏锦华坐在床上任由叶启凡用法术把他搬来搬去的,最后,叶启凡把家具都堆在了湖边,露天席地的像交不起房租被赶出来一样。

    离外面天亮的时间不多了,苏锦华开始熟悉炼化以后的混元天珠。

    混元天珠作为至尊神器当然不止是其可再生的空间功能,事实上它还是强大的武器。

    混元天珠原本是由两条金龙抱着挂在五彩蛛丝上,炼化以后珠子化为金珠隐于苏锦华身体里护住本元,并且强化了他的身体,两条金龙虽然形象很淫荡,但是极为好用,能够冲出本体化为实型,攻击力据说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苏锦华舍不得在空间里进行破坏,心里盘算着出去以后找个什么东西开开刀。原本苏锦华以为没什么用的五彩蛛丝炼化以后功能类似《西游记》里的捆仙绳,一天之中苏锦华用它捆了好几次叶启凡,最后两个人还玩了一把□,刺激得叶启凡流了鼻血,吓得苏锦华就收起来不敢玩儿了。

    正月十七的早上,两个人相拥着在苏家的大床上醒来,重回现实世界让苏锦华很兴奋,一早上看见苏妈亲了好几下,苏妈笑着让他去洗漱,结果苏锦华弯腰时苏妈忽然吓得惊叫一声推着儿子回了房间。

    “二华,你的珠子呢?哪儿去了?”李秀紧张的小声问,自从十四岁那年起,苏锦华就从没有把珠子摘下来过(那东西认主以后本来也摘不下来)。

    “妈,您别紧张,珠子没丢,我把它炼化了,就是与我自己融为一体了,没丢。”苏锦华小声和他妈解释。

    李秀有点儿不信,苏锦华不得不光着膀子让他妈看了背后的金龙,李秀在金龙上摸了摸,摸不出一点儿痕迹,就像皮肤上自然生成的图案,“这两条龙的样子是你们自己设计的?”

    苏锦华难得脸红了,“不是,炼化完了它们就在我背上了,应该是当初那个神仙设计的。”

    “神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夏天可不能光膀子了,人家还得以为你是变态呢!”李秀撇撇嘴说。

    李秀转身出去继续做饭,苏锦华遄乓徽帕炒┥弦路,叶启凡一边笑一边给他捣乱,被恼羞成怒的苏锦华按在床上爆捶一顿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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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不一样的村子

    上午吃完了早饭,苏锦华和叶启凡整理东西就要上路了。

    苏锦华姥姥亲自检查两个人带的东西,“吃的是不是少了点?一条棉被够吗?”

    “够了,姥姥。路上我们还可以再补充,您回屋去吧,外面太冷了。我们大概三四天就能回来了,您别担心。”苏锦华和叶启凡一个劲的劝老太太回屋。

    “打不过就跑,你们这车弄得像乌龟壳似的,有事儿就躲起来知道吗?”老太太又嘱咐说。

    “姥姥!我这车看起来多酷啊,让您说成乌龟壳了,行了,您回去吧,家里还得您坐镇呢,您可别冻着了。”苏锦华笑着把他姥姥往屋里推。

    “要不我也去吧,你们俩身手好可是没异能啊,我跟你们去吧。”李英过来说。

    “不行,老舅,家里这一大家子更重要,你们尽量别出去,吃的用的家里都够用,缺什么找我妈我爸要。我们自己能保护自己,你忘了是谁把你救出来的了?”苏锦华笑着说。

    李英想起医院那一地的肉块,点了点头说:“好吧,那你们俩小心点。顺路去看看你二姨他们,你姥姥这两天有点儿担心。”

    “行,知道了,我一会儿先去看他们。不早了,我们上路了。”苏锦华拉着叶启凡上车,再告别下去就到中午了。

    两个人先到叶建国那里通知变异丧尸的事情,让军队早想对策,这种时候个人力量都是小打小闹,还是得依靠军队力量。

    叶建国听了两个人的讲诉之后,又看了看那颗晶石一刻也没敢耽误,立刻通过部队的专用通信设备向上级进行了通报,听说两个孩子要去探路,叶建国给了两个人两把95步枪和好多子弹。

    “爸,这不会让上边查出来吧?”叶启凡一边摆弄枪一边问。

    “查个屁,现在哪有那个精力查!几大军区都乱成粥了,我是没有装甲车,要是有我现在都敢给你,快去吧,如果那地方行,我把队伍也拉过去,咱们机场连像样的围墙都没有,还让我守,守个屁!也不是战斗机,一堆八几年的破烂儿训练机谁要啊!”叶建国不屑的说。

    “那您照顾好我妈,我们三四天就回来,到时候还来这儿找您。对了,我哥我嫂子他们还好吧。”叶启凡问。他哥军校毕业后留在了nj军区,嫂子也是部队上的。

    “这两天没联系,他们是大军区,没什么事儿,就是窝里斗特别厉害,还好你哥是个文职,要不然麻烦着呢。”叶建国了解部队的情况,倒是不担心。

    苏锦华又在厨房给叶妈妈留了不少水果和零食,两个人离开机场向南开。

    “烦啦,你说他们这不是闲的吗?!这时候还斗,哪天嗝屁了都不一定。”苏锦华有些想不通。

    “生命不息,斗争不止,老传统!哪天不斗了才不正常了呢。”叶启凡笑着说,他从小在部队长大,这种事儿听多了。

    “从前边下道,我们先到我二姨家看看。”苏锦华往前面一条小路上一指。

    过了半小时,开车的叶启凡气得直骂,“这他妈是路吗?!这么高的底盘都能刮底!”

    “算了吧,下车,我把车收起来,咱们走着进去。”苏锦华被摇得七荤八素的都快吐了。

    两个人下车步行,苏锦华一边走一边运用土行术修整路面,“靠,小爷变成修路的了。”

    “你没事儿修它干什么?我们都已经下来了。”叶启凡顶着寒风说。

    “一会儿出来呢?过两天来接我二姨呢?你还想颠一遍?”苏锦华一边忙着一边说,“他们进村这条路一直这样,我小时候来就颠吐了,那时候还是马车呢!村子里的人就惦记着修自己家房子,谁也不愿意出点力来修路,他们村里的人,哼,没法说!”苏锦华撇撇嘴。

    好不容易进了村子,苏锦华立刻被吓到了,这里面怎么这么多丧尸,简直满街跑,和他们村完全不同。

    两个人赶紧召出汽车跳上去,没弄清楚之前还是不要贸然动手,万一杀完了丧尸被家属围攻就坏了。

    两个人开到二姨家大门外,竟然看见不少丧尸围在外面,里面传来孩子的哭声,还有狗吠声,热闹极了。

    苏锦华端着步枪把门外的丧尸全部爆头,然后下车拍着大门喊:“二姨,是我,二华,开门!”

    院子里他二姨一边惊叫着一边跑过来开门,“二华啊,你怎么跑来了?!呜……还好你来了,要不然你二姨就要饿死了!”

    苏锦华很奇怪,年前二姨还说准备的很充分呢,怎么现在就说要饿死了?

    “怎么回事儿,二姨你别急慢慢说。烦啦,你把车开进来,把吃的往外拿拿。”

    叶启凡从车上把吃的搬下来,二姨夫擦着眼泪过来帮忙,这个老实男人一向话不多,这个时候也只会掉眼泪。

    “还能怎么回事儿!都是村里的那帮龟孙子!原来开饭店接旅游客没人种地,地都荒了,后来粮食涨价了他们也买不起了,就打上我们家的主意,前几天半夜突然冲进来一群人,把我们家存的东西都搬空了,你二姨夫和小峰还被打了一顿,小峰现在还躺在炕上起不来呢!要不是我之前藏起来的一小袋面,这几天我们就饿死了!”二姨气愤的说。

    “您看清是谁抢粮食了吗?”苏锦华拎着枪问,末世已经开始了,他不打算称王称霸,但也不打算让人欺负。

    “看清了,怎么没看清,不就是平时老在麻将馆里打麻将的那几个!”

    “他们住哪儿?您给我指指,我一会儿去把粮食要回来。”苏锦华站在后院平台上说,二姨家在村里第一排,房子地基盖得又高,后面的情况一目了然。

    “那怎么行?!外面怪物那么多,你不能出去!”二姨叫起来,她只是跟外甥诉诉苦,可没想让外甥替自己报仇去。

    “我不是就这么进来的吗?怎么不能出去?”苏锦华笑着说,“二姨,你们村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丧尸?”

    “哎,村东头不是有个空屋子吗?刚开始那会儿也不知道谁出的注意,把变了的人全都关在了那里,十六早上起来一看才发现坏了,全跑出来了!”二姨解释说。

    “那怎么全跑咱家来了?小峰儿子也两岁多了吧,哭什么呢?”苏锦华认为两岁的孩子已经很大了,这样扯着嗓子哭真是烦人。(原谅这个没生过孩子的人吧)

    “哎,咱家孩子小,上顿下顿给喝面汤就不干了,从早上哭到现在,哄也哄不住,半个村的怪物都被这败家孩子哭来了!”二姨无奈的说。

    “哦,为这点儿事儿啊,车里有奶还有点心,我再给您拿一趟。”苏锦华回车里又拿了一些东西出来,然后和叶启凡一起上楼看被打的小峰。

    二姨家也是上下两层的小楼,但是面积没有苏锦华家大,老两口住下面,小两口住上面。

    刚才孩子一直在哭,而且外面太冷,小峰的媳妇就抱着孩子没下来,这时候看到苏锦华上楼也红了眼圈,“二哥,你们可来了。小峰差点被他们打死!”

    苏锦华把吃的递给弟媳,一掀门帘进了屋,小峰被打破了头,身上的都是些淤伤倒是不要紧。苏锦华仔细检查了一下头部,破了一块,有些脑震荡,回车里拿出干净的纱布又重新包扎了一下,找出一些消炎药、祛瘀药让小峰吃下去。“没事儿,只是脑震荡。放心,一会儿哥把他们全打成脑震荡给你报仇。烦啦,走,我们速战速决,下午好走。”

    “哥,粮食拿回来就行了,不用打死他们。”小峰躺在炕上的说。

    “好,不打死,打残!呵呵……”苏锦华明白表弟怎么想,笑着和叶启凡离开。

    “二姨夫,你不用跟着了,我们自己去就行了。”苏锦华看他二姨夫拿着铁镐,也要出门的样子。

    “不行,我不跟着你们,你们就名不正言不顺的,他们打人抢粮食还有理了!我跟你们去,把我儿子打成那样我也得还回来两下!”老实男人也发了飙。

    让苏锦华没想到的是,二姨夫领的第一家竟然就住在他们后边,两家前门对着后门,平时关系还挺不错的。

    大门在里边栓上了,苏锦华跳过墙去开了门,那家男人拎着菜刀就出来了,“你是谁?开我们家大门干什么?”

    “不开你们家大门你怎么给我二姨还粮食啊!”苏锦华笑着说,上去一脚踢飞了男人手里的菜刀。

    二姨夫冲进来追着男人用镐头打,那家女人哭着跪在地上求,苏锦华也不废话,在地上捡了一块砖头就敲在了男人头上,鲜血立刻流了出来,“我二姨说她也哭着求你们家男人来着,可是他们还是把我弟头打破了。这是还你们的,现在把我们的还回来吧。”

    女人守着自己男人破口大骂,苏锦华也不介意,里里外外的走了一圈,把能吃的东西全都堆在了一辆手推车上。

    “那里面有我们家自己的东西!你们不能不给我们留活路!”女人尖叫起来。

    “你们也没给我二姨留活路!”苏锦华推着车出了院子,斜面冲出来一个丧尸,叶启凡一个枪子儿就让它安息了。

    “看到了吗?别有不该有的心思,老实做人没准儿还能多活几天。”苏锦华转过头冷冷的说,农村人老鼠洞里都能搜出东西,他不认为他真的把这家搬空了。

    苏锦华推着车又走了另外几家,无一例外的敲破了里面男人的头,收走了所有的粮食。

    车子太重了,苏锦华换了一辆拖拉机把粮食拉了回去,又很好说话的把拖拉机送回了主人那里。

    “二姨,我们还有事儿,大概三天以后能回来,您放心,祸害你们家的男人们都被我打晕了,估计都得躺个十天半个月,外边丧尸很厉害估计他们也不敢出门。你们这两天收拾收拾东西,做好搬家的打算,过些日子我来接你们。”苏锦华对他二姨说。

    “你们不吃了饭再走啊,中午了。”二姨正要烧火做饭,看到苏锦华要走连忙站起来。

    “不吃了,我们路上有办法,先走了。”苏锦华不想再耽误时间了,不知道前面的路什么情况呢。

    二姨一家留不住他们,送他们到了大门口,苏锦华看他们关好大门才放心的开车离去,他并没有把村里的丧尸除干净,村里的丧尸没有完全变异的,撞不破他二姨家大门,现在正好用来当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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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异能者

    国道上的积雪差不多都融化了,苏锦华他们一路开得还算顺利,高速现在有军队把守着,社会车辆不让进。

    苏锦华中午的时候进空间里做了饭,然后端出来一口一口的喂叶启凡吃,其实两个人可以进空间踏踏实实的吃饭,可是叶启凡喜欢这样的感觉,苏锦华就随他了,两个人一路甜蜜着向前开。

    下午的时候他们通过了第一个经过的城市,碰上了一个变异丧尸,苏锦华像捡到宝一样,高兴地下车实验自己的五行术,然后这个倒霉的丧尸就成了实验品,身体被烧成了焦炭,脑袋却被冰锥刺穿了。

    苏锦华又收获了一小枚晶体,高兴地收在了他姥姥为他缝的小荷包里。

    出了市区,一辆同样改装过的越野车从另一条路上跟了上来,叶启凡和苏锦华没有太在意,天朝大国强人太多,苏锦华当初改车的时候,不少人都在排队改车,为了两个人插队的事情还差点儿打起来,最后还是汽修厂老板出来解决的。

    天黑以后,叶启凡有点累了,苏锦华让他在路边停车,打算等后边的车过去以后两个人回空间睡觉,谁知道后面的车也跟着停了下来,并且从车上下来一个健壮的男人。

    男人长得不错,穿的也不错,一件皮夹克没拉拉锁,显出里面健壮的肌肉,身材很高大。男人走到驾驶座一边敲了敲窗户,叶启凡把苏锦华的围巾向上拉了拉,然后才摇下窗户。

    “你们好,我们没有恶意,我就是想问问你们是不是也要在外面过夜,我想我们可以互相关照一下。”男人说。

    叶启凡知道天黑以后赶路在末世绝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自己回答说不的话一定显得很怪异,于是看了一眼苏锦华,点了点头。

    “我叫马超伟,很高兴认识你们。”男人笑着自我介绍。

    叶启凡打开车门,跳下去和他握了握手,“叶启凡,里面是我爱人。”

    马超伟觉得眼前这人挺逗,高高壮壮的看着也就二十岁,说话却老气横秋的,小情人儿就说小情人儿呗,还爱人。

    “那好,我们还要搭帐篷,不打扰你们了,一会儿咱们商量一下晚上的值夜顺序,一会儿见。”

    “一会儿见。”

    那边车上满满的坐了五个人,三男两女,这时候都下车了,从后备箱里拿出帐篷、充气垫子和睡袋,两个帐篷很快就搭好了。

    苏锦华在车里看了一会儿,见人家搬出烧烤架开始做饭,自己也不情不愿的把一套野外炊具拿了出来。

    他不想委屈自己和叶启凡的胃,用高压锅闷了一锅排骨炖土豆,用车载电饭煲煮了一锅米饭,还烧了一个西红柿鸡蛋汤,香味把后边一群吃方便面的男女勾得口水直流。

    叶启凡帮他把做好的东西抬进车里,两个人坐在后座上开着灯开始吃饭。

    过了一会儿,马超伟走了过来,倚着车门笑呵呵的说:“小兄弟伙食不错,弟媳……”他想说‘弟媳真能干’,结果苏锦华抬起头来看着他,马超伟的下巴立刻掉了下来――‘弟媳’竟然是个男的,长得像妖精一样漂亮的男的!

    “我是男的。”苏锦华笑着说。

    马超伟回过神,尴尬地抓抓后脑勺,“对不起啊,刚才我也没看清,不好意思。”刚才还以为叶启凡的媳妇是个模特呢,那么高,原来是个男的。

    “没关系,我不介意。”苏锦华好脾气的说,擦擦嘴吃完了。

    “再喝点汤,晚上冷。”叶启凡盛了一碗汤递给他。

    “不喝了,又不是王八汤,喝多了还得上厕所,你也少喝点。”苏锦华把碗接过来又倒了回去。

    马超伟看看两个人的饭桌,还剩了不少菜饭,暗自咽了一口口水,自己车上的人已经吃了好几天方便面了,两个女人加在一起还不如人家一个男媳妇。

    “马先生有事吗?是不是晚上值夜的事情,我们没什么意见,什么时间段都可以。”叶启凡一边收拾餐具一边说。

    “哦?啊,是的,我就是来和你们商量这事儿的,我那边有三个男人,你们就两个,那你们就值上半宿吧,12点以后我们来值。”马超伟说,这样的安排很公平,上半夜比较好熬。

    “那谢谢了。”叶启凡笑着说,比较满意马超伟的安排,正好睡不着做点运动。

    苏锦华关了灯,准备把剩汤倒掉。

    “别倒,能不能把汤给我们,我们已经很久没吃过蔬菜了。”马超伟终于忍不住开了口,这俩人太没有末世的自觉了,剩菜还倒掉。

    “可是,刚才那碗汤盛汤的碗是用过的。”苏锦华端着锅不好意思的说。

    “没事儿的,我不说没人知道。”

    这句台词是用在这里的吗?苏锦华辶艘幌拢让叶启凡把高压锅里的排骨也给他们端过去,过了一会儿,马超伟又跑回来一趟把剩米饭也端走了。

    苏锦华听见那边一阵欢呼,笑着给叶启凡削了一个苹果。

    不久,马超伟带着一个女人回来还锅,看见满地的苹果皮又心疼的肝儿也跟着疼,“什么年月了,你们还打皮吃,我们连苹果核都没见过!浪费啊!暴敛天物啊!”

    苏锦华一边吃苹果一边看了看锅,“你们太客气了,还把锅刷了,这不是舔的吧?”

    “你还别说,刷之前就很干净,汤渣儿都没剩!我们娟子是水系异能,攻击不行,刷锅洗碗倒是正好用。”马超伟笑着说,旁边叫娟子的女人不好意思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回去了。

    “水系异能?你们都是异能者?都有什么异能?我们家有个人是风系异能,我还见过一个火系异能。”苏锦华兴奋地说,叶启凡在旁边搂住他,对异能者也很好奇。

    “我们不都是异能者,我和大刚,就上那边胖一点的那个,我们俩是,我是火系异能,大刚是雷系异能,很厉害的!娟子是水系,没什么攻击力,剩下大明和燕子都是普通人。我们打算去b市的异能者基地,他们在电台里招人呢。”马超伟很健谈,三言两语就全说了。

    “异能者基地?他们把基地建在哪里了?普通人收吗?”苏锦华好奇地问,也许和异能者在一起会安全一点。

    “他们把紫禁城占了,现在过皇帝老子的日子呢。不收普通人,只允许一个异能者带一个普通人进去。”马超伟说。

    “把紫禁城占了?!”苏锦华和叶启凡惊讶的异口同声的问。

    “嗯,收音机里是那么说的。”马超伟心不在焉的盯着地上的苹果皮说。

    苏锦华和叶启凡对视了一眼没说话,三个人又聊了点儿别的,马超伟回去睡觉了。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李自成进京?”苏锦华靠着叶启凡小声的说。

    “可能有些人觉得紫禁城围墙高吧,也许没别的意思。”叶启凡也觉得有点怪。

    “骗鬼都没人信!但愿不是像小说里那样觉得自己进化超出人类范围了,再强的异能也敌不过飞机大炮,而且部队里也有异能啊。不过躲在紫禁城里也许当局舍不得用大炮打他们,那可是博物馆,多少好东西呢!”作为古玩爱好者,苏锦华有些眼热。

    “上次老刘还拍卖了一个国外收回来的鸭嘴金壶呢,我看见了,挺漂亮的,比现在机器活还精致。”叶启凡说。

    “那是,过去要是做不好要砍头的……”

    两个人说着说着就跑题了,从古董说到了工艺演变,从工艺演变说到了刑罚种类,从刑罚种类说到了人权问题……半夜12点,马超伟睡醒一觉来接班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讨论完了乾隆到底是明君还是昏君的问题,正在就公主坟埋的到底是谁展开辩论。

    马超伟打着哈欠说,“你们俩还真是精力充沛,我们来接班了,你们去睡吧。你们就睡车里吗?你们俩这大个子够窝得慌的,要不睡我们帐篷里吧。”

    “不用了,谢谢,反正就一晚上不要紧的。”苏锦华窝在叶启凡怀里笑呵呵的道谢,叶启凡关上车门抱着苏锦华盖上了大被,马超伟在外边什么也看不见,回自己车里坐着去了。

    车门一关,两个人借着棉被的掩护就回了空间,在里面好好的休息了一天才在外面黎明时又回到了被子底下。

    苏锦华早上煮了一锅青菜肉丝面,还搁了四个荷包蛋,两个人热乎乎的吃了早饭。

    后面的人正在收帐篷,除了马超伟其余人昨晚都没看清苏锦华,只是听马超伟形容了一番什么妖孽啊、倾国倾城一类的字眼,现在天亮了,几个人包括马超伟在内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苏锦华看。

    叶启凡不高兴了,把苏锦华推回车上,自己收拾了炊具,然后上车发动,和后面的人打了一声招呼就继续上路了。

    他们开出去好远,后面中那个没有异能的女人款款走到马超伟身边,“马哥,那两个人真不识好歹,你们保护了他们一晚上,连声谢谢都没有。”

    马超伟看了一眼这个女人,“白痴!敢两个人就上路,而且吃得那么好的人会是普通人吗?妈的,胸大无脑,就是多了两个肉球!”

    女人讪讪的,挨挨蹭蹭的想要靠近马超伟,马超伟冷冷的看了她一眼,“你他妈的还不去做饭,老子吃方便面还要等餐?!”

    作者有话要说:人们总是容易自信心膨胀,尤其有了异能之后

    第十四章 b市监狱

    叶启凡和苏锦华一路听着音乐向南开,他们今天要经过好几座城市,必须快点开,否则天黑弄不好还得碰上后边的人。

    叶启凡今年28岁,苏锦华也27岁了,并不像他们脸上显得那么年轻,毫无城府。事实上,由于苏锦华出色的外貌,两个人这些年碰到的人和事远比普通人多很多,上到高官下到流氓,两个人见得多了。

    叶启凡看起来一副冰山脸,可是绝对长了一颗七窍玲珑心,什么事儿都是一点就透;苏锦华平时迷迷糊糊的,可是大事儿也绝不含糊,而且从小身怀异宝,对陌生人戒心很重。

    这个马超伟看起来很健谈、很实在,但是自始至终不该说的一样没说,而且车上的人没有一个敢绕过他过来搭话,一定是他们那个车里的领头人物,绝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的。

    苏锦华和叶启凡都是怕麻烦的人,这些尔虞我诈的事情向来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修仙以后更是淡漠,除了血肉至亲还放不下,其他人和事儿真是一点儿不愿意多粘。

    普通人的一生不过匆匆百年,有些人活得那么累,他们俩不修仙的时候也想不通。

    两个人一路甜蜜着向南开,虽然路上的情景比当初苏锦华自己外出时艰难百倍,可是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舒心多了,苏锦华再也不觉得自己像威尔史密斯了。

    每通过一个城市都要费些力气,城市里的丧尸要比乡下多很多。这也难怪,城里一般人家最厉害的武器恐怕就是菜刀了,而且在末世到来之前就已经卖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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