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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守护 作者:晕想衣裳
人!”
苏锦华没看来人,对车上的人说,“把粮食搬回去,谁让你们搬下来的?烦啦,你磨蹭什么呢?天都快黑了!”他在棉被里闷烦了,口气十分不耐烦。
男人已经走了过来,眼神痴迷的向苏锦华伸出手,“美人,天都快黑了,和哥哥回去吧,哥哥疼你啊……”
叶启凡盯着这个男人,在他就要触到苏锦华的前一刻,一颗子弹送这个已经色迷心窍的男人上了西天。
脑袋上被开了一个大洞的男人向后倒了下去,镇上的人立刻清醒过来,美人可爱但是也要有命享,对面的人们回过神儿来,各种异能一起冲两个人招呼过来。
苏锦华后背的金龙瞬间光芒大盛,一个肉眼可见的金色结界挡在两人面前,异能者发出的异能全被反弹回去打在了自己身上,所有异能者被瞬间秒杀,无一幸存。
苏锦华回头看看自己的丢人龙,觉得还不错,又看看满地的尸体,咂咂嘴说,“使那么大劲儿干什么?打在自己身上知道滋味儿了吧。”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些人可惜。他的精神力要比叶启凡高出不少,一下车就感觉到了这群人身上浓重的煞气,杀人越货死有余辜,他们守着国道,会给不少逃难的幸存者造成麻烦,苏锦华从不滥杀无辜,但是面对坏人也从不心慈手软。
拦路的那些没有异能的人们全都懵了,一直以来他们就靠着那些有异能的人狐假虎威,这下异能者全死了,对手明显不是人类,这下他们全都没了主意。
他们镇属于城乡结合部,平时做点儿小生意,没有耕地。末世开始前也存了一些粮食,可是粮价涨得太快,后来干脆就买不到了。末世爆发后,他们一开始也去周边搜粮食,可是城里丧尸太多,农村人又比他们还凶悍,慢慢的各家的粮食就见底了。
镇上第一个人提出拦路抢劫时,他们一开始并不同意,可是后来连稀粥都要算计着喝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动摇,当第一辆车停下来交出所有的粮食的时候,全镇的人集体疯狂了,于是所有人加入进来团队合作。
几个月来,他们所向披靡,无数逃难的幸存者乖乖的交出粮食,当然也有一些身有异能的人们想要反抗,可是人数上没有优势,最后都被他们打败了。他们没有吃过人,但是确实杀过不少人,过程太顺利,让他们忘了可能自己有朝一日也会面临被杀掉的危险。这时候,所有人两股战战的盯着苏锦华,害怕下一秒这个刀枪不入的妖精就会走过来一口吃掉他们。
苏锦华看出这些人对自己的惧怕,决定要给这些人一些永生难忘的教训。他拎着刀大摇大摆的过去,镇上的人一下子就散开了,离他远远的。蹲在地上把一个异能者的脑袋一刀劈开,人群里的一个女人‘啊’的一声尖叫就晕了过去,手里舀着的钢管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在鸦雀无声的环境里异常刺耳。苏锦华用刀尖挑着异能晶核扔在一边,接着又去劈下一个脑袋,动作娴熟流畅,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对面的人接二连三的倒下对他一点儿影响都没有。
苏锦华挖完了晶核,施了一个水行术洗干净,“烦啦,异能者的晶核要比丧尸的好,下次看见不长眼的直接就杀了,我打算再做件东西。”
“好的,下次不会了。你回去吧,一会儿我就上车。”叶启凡轻描淡写的回答,苏锦华身上的魅香还没有散,不适宜留在外面。
苏锦华收完了晶体,妖媚的丹凤眼瞄了一眼镇上的人,“快点,我饿了。”
叶启凡还没有答话,发现镇上的人一转眼全都不见了,连晕倒的都不见了,比大风刮得还干净,苏锦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把我当妖怪了,哈哈,吃人的妖怪。刚才还吹牛要吃咱们呢。”
“调皮,回去吧。一会儿天黑以后我喂你。”叶启凡拥着爱人回了车上,苏锦华背上的金龙一瞬间更亮了。
车上的人也看见了刚才的一幕,苏锦华背后的金龙太亮,虽然有刺绣和布料遮挡着看不见全貌,但一定是两条龙没错,那绝对不是纹上的,纹上的东西不会发光。不过倒没有人感到害怕,苏锦华这个妖精平日很和善,而且明显比较偏爱米饭面条。
“你是妖精吗?”小军抱着大胆瓶问。
“你害怕吗?”苏锦华弯下腰问。摄人心魄的容貌和还未散去的魅香让小军的脸一下子红了,答案立刻开始变得无关紧要。
“不,不害怕。”小军低着头回答。
“你不用害怕,你太小,我不吃你,我只吃他。”苏锦华笑嘻嘻的说,回头咬了一口叶启凡,两个人打了一个绵长的啵。
小军觉得苏锦华这个妖精不吃自己这个肉嫩的,偏要吃叶启凡那个皮坚肉硬的有点傻,电视里的妖精都挑童男童女吃,他很想把自己送上门去,可是叶启凡的眼光扫在他身上好像刀刮一样,吓得他赶忙把头低下了。
“醋坛子,你吓到小孩子了。”苏锦华牵着叶启凡往后走,妖精就妖精吧,这年头是个妖儿就比普通人强。
晚上,他们远离城镇宿在郊外,有帐篷的睡帐篷,没帐篷的睡车上。
苏锦华和叶启凡依然睡在帐篷里,外面的人隔着帐篷能看见里面的金光,虽然那金光不住的一会儿上下、一会儿前后的让他们心痒难耐,但是其主人强悍的实力也让他们感到安心。
苏锦华不想当末世霓虹灯,可是他一进空间,那些人就惊慌地过来围在帐篷外面低声叫他,就跟没妈的孩子似的。苏锦华没办法,反正他已经是妖精了,那妖精淫荡一点儿别人应该也没什么稀奇的,反正他是不打算忍了,两个人血气方刚的一连好几天都是摸摸索索的根本不顶用。
他们俩屏蔽了声音,在帐篷里激烈缠绵,苏锦华叫得嗓子都哑了,跪在充气床垫上把屁股翘得老高,让混着水声的噼啪声在封闭的结界里更加清晰,叶启凡双手握着爱人的细腰冲撞的十分有力,爱人那开始变得艳红的小嘴紧紧的锁着他,不断向他索取,让他心甘情愿的连同灵魂一起奉上。
半夜的时候,苏锦华和叶启凡满身大汗的拉开了帐篷的门,郊外月色很好,已经快接近满月,苏锦华趴在叶启凡腿上让爱人给他按摩,“烦啦,明天我们一定得赶回监狱去,明天晚上就是月圆夜了,不知道丧尸会进化到什么程度,爸爸的围墙还没建好,我不放心。”
叶启凡轻轻揉着爱人的腰,望着月色说,“知道了,明天还有最后一家,然后我们就上高速。我们睡吧,很晚了。”
苏锦华坐起来,叶启凡把帐篷里收拾一番拥着爱人躺下,修仙到他们这种程度其实不用每日睡眠,但是他们俩还是愿意过普通夫夫的日子,吃饭睡觉过日子,每天早上相拥着醒来,真是再甜蜜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苏锦华其实比叶启凡要狠很多。
30第三十章停止进化
苏锦华和叶启凡带着车队赶在五月十五下午到达监狱,东三省籍官兵都来和家人团聚,苏锦华和叶启凡把后座上的三个大瓶子交给了一个孤单的战士,然后整理心情回去和自己家人团聚。
相对他们刚刚到过的东北地区,b市已经很热了,监狱里一个穿长袖的都找不到,苏锦华虽然不怕热,但是也愿意欲盖弥彰的穿着春装招人眼,破罐破摔的换了一件白体恤上衣,苏锦华金龙闪耀的到餐厅吃饭。
叶启凡走在他身后,手指沿着可爱的金龙轻轻描画,苏锦华回头瞪了他一眼,“你想看见大家出丑?”他的体质十分敏感,这种程度已经算某种骚扰的范围之内了。
想到苏锦华身上的魅香,叶启凡摸摸鼻子住了手,那魅香太厉害,哪天应该找机会问问丈母娘,宝贝儿到底是在哪里生的,如果是医院生的没准儿真和狐狸精抱错孩子了呢。
老舅家的阳阳没看出来苏锦华背上的两条金龙在干什么,追着大人求答疑解惑,被问的几个唯唯诺诺,只有苏锦华姥姥眼睛也不眨的说,“两条龙打架看不出来?有什么好研究的,食不言寝不语,吃饭。”
苏锦华暗暗朝他姥姥竖大拇指,姜还是老的辣,年轻一点儿都不行,看他老妈,金龙又没背在她身上,她脸红什么劲儿啊。
晚上没出月亮,天上下起小雨,后半夜雨下的越来越大,雨点砸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的很有规律,苏锦华窝在爱人怀里睡得极安稳香甜。
第二天一大早,监狱的人全都上了围墙,雨还在下,外面一切正常,丧尸既没会飞也没会跳,除了腐烂程度低了一点儿没有任何变化。
“我还以为它们会像电影里演的似的变成异形呢,看来这病毒没那么大功能。”苏锦华站在墙上说。
叶启凡撑着伞,搂着他站着,“宝贝,我很怀疑你医学博士的身份,你学了八年就学给人开胸开颅了,其它的我看连感冒都看不好。”
“滚,小爷全优毕业,可是优秀毕业生。”苏锦华不服气的说,“我早就根据我的专业知识分析了,今后丧尸顶多腐烂程度慢一点,再进化的空间已经很小,而且损害已经造成不可逆转,决不能再变成人了。现在人们应该清醒了,早点进行清洗大家好回家,咱们家房子不知道还好不好,我原本还打算找人装修呢,估计以后人工费一定会涨价,咱们银行的钱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花,早知道不存那么多了。”
“不存着咱们俩也没多少花钱的地方,捐出去你又不肯,其实也不都是像某会那样舀捐款吃喝的。爸爸说bj军区前几天已经开始向市内进行清扫了,虽然速度很慢,但是总算开始了。”叶启凡低声说。
“爷爷那边有什么消息吗?什么时候这里的人能回家?”
“不知道,现在几大军区不同步,谁知道呢。我们什么时候再出发?先往南还是先往西北?”
“先往南吧,小羊羔昨天看见别人亲人团聚又咩咩了半晚上。”苏锦华头疼的说。别人也想亲人,可是谁也不像曹阳似的一哭半个晚上。
他们还是耽搁了几天,因为雨一直下,他们这儿变成了天气预报里的局部地区,好像永远在下雨。虽然这种天气对两个人没有什么影响,可是部队的战士们不让他们出门,战士们不知道这两个人可以飞来飞去,说外面路面出现很多雨水冲刷形成的塌陷路面,开车是很危险的。
监狱的人有了新工作,那就是排水,排田地里的水。
水异能者有了用武之地,比水泵还好用,一次就能移好几立方的水。土系异能者合力在监狱后面挖了一个大养鱼池,移出来的水都被填进了鱼塘里。
苏锦华和部队里的几名大夫对满地乱淌的雨水进行了化验,检测出了病毒成分,不过数量不足以对这些躲过头一次病变的免疫者造成危害。
他们发现,对于现在的普通人,环境基本上是安全的,虽然空气中、饮用水中都含有病毒,但是却不足以杀死人体内的抵抗细胞,反而使抵抗细胞的数量不断增多,产生了强大的抵抗力。也就是说,除非被咬而直接血液感染,现在的普通人都是有足够免疫力的,而且都存在产生异能的条件,只要有合适的条件激发,现存的人类将集体进化,根本不存在高级人类和低级人类的差别。
苏锦华只是医生,激发异能需要好几个学科的专业人士一起研究,他们监狱达不到这种条件。不过大家相信,当局现在肯定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刺激,绝对的刺激,苏锦华曾经提议在监狱搭个蹦极台子,被大家一致否决了,谁知道过几天这家伙会不会提议建个过山车呢,真要是那么简单,他们先把游乐场攻下来好了,往鬼屋里一扔比什么都快。
雨停以后,直升机给他们监狱送来了一些净化药水,是大基地刚刚研制出来的,用来净化水源,减少病毒数量。
监狱里喝的是地下水,他们把药水就用在了鱼池里,过了几天找了一些鱼苗放进去,监狱里的一千多人就开始集体每天做梦吃鱼了。
雨停之后就是暴晒,苏锦华和叶启凡倒没感到气温有多么不正常,他们已经对气候的影响感知甚少了,不过既然因为天气已经耽搁了,两个人就计划两天以后再出发,因为苏锦华姥姥要过生日了,老年人过生日是大事儿,他们俩不想缺席。
苏锦华在空间里东翻西找,不知道应该送姥姥什么礼物,叶启凡在一旁给他出主意顺便跟在后面收拾,两个人把空间翻了个底朝天。
“这红珊瑚太大,摆在屋里太显眼了,会招贼惦记的。”苏锦华说着把一只一米多高的红珊瑚扔回大海里,那东西他的海里有很多,他不稀罕。
“这年头谁惦记那么大的东西啊,宝贝儿,你真是想多了。这颗珍珠呢?又圆又大。”叶启凡舀着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金色珍珠说。
“你让老太太怎么戴?弄个权杖,冒充西王母?”苏锦华看了一眼说。
金银珠宝老太太不缺,绫罗绸缎老太太也不缺,两个人犯了愁。
出了空间,苏锦华决定去看看别人都送什么,结果除了苏妈,别人谁也没让他看。
苏妈绣了一幅十字绣,找村里的工匠装裱了起来,是个鲜艳的字,苏锦华觉得没什么技术含量,看起来纯粹是苏妈闲极无聊的产物。一不小心,苏锦华把实话说了出来,结果苏妈抡起扫床刷子就把他赶了出去。
别人的没看到,不过苏妈的礼物还是给了苏锦华灵感,接下来两天苏锦华闷在房间里没出去,画了一幅姥姥的油画像准备生日那天送给老太太。
生日那天,所有人的礼物都大白天下。苏妈苏爸送的是十字绣;二姨家送的是二姨和儿媳亲手做的桃;三姨家送了一个三姨自己做的小桃核枕头,据说里面的小桃核都是三姨末世前自己捡的,有保健作用;四姨送了一套金首饰,不是末世后苏锦华搜刮的,而是早就准备好了,找专人打造的;老舅家送了阳阳亲手写的百字,也是早就装裱好了的。
小辈里苏锦盛没准备什么,他和夏小雪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要不是身处末世,夏小雪无路可退,两个人早就分开了;小峰两口子和爸妈没分家,本来桃就可以充数,不过席上小峰媳妇含羞带怯的说自己又怀孕了,把这个喜讯当做礼又送了一份,乐得老太太直拍手;剩下的几个还没结婚,就只剩下苏锦华和叶启凡这对夫夫了。
苏锦华和叶启凡把一幅高100公分宽80公分的画像抬出来的时候,场面很震撼,全家人都围着左看右看。苏锦华正式拜过师,系统学过西洋画法,绘画功力很深厚,画像上的老太太被苏锦华画的很富态,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笑吟吟的还很慈祥,和姥姥平时的样子简直一般无二。
老太太很高兴,让苏锦华帮她挂在房间里,“等我没了,这幅画可以当遗像使,比照片可好看多了。”
“姥姥,您说什么呢,您得长命百岁的活着,瞧您说的多不吉利。”一屋子的人都嚷起来。
老太太笑着吃鱼,一边挑刺一边说,“一群傻子,谁能不死啊,我也不是老妖精,我今年都八十五了,还能活几年?死了你们就哭几场,哭完就算,逢年过节记得烧纸就得了。说不说的有什么吉利不吉利的,难道我不说我就能活成老王八?一群傻子!”
这时,走廊里有人按门铃,苏锦华支使叶启凡去开门,过了一会儿叶启凡一个人拎着一个篮子进来了,里面是满满一篮子红皮鸡蛋。
“四姨夫送过来的,说不进屋了。”叶启凡放下篮子说。
老太太看了看鸡蛋,又看了看小女儿,叹了一口气说,“二华啊,明天你和小豪给你四姨夫送点吃的过去,我记得当初他们只换了两只母鸡,这一篮子鸡蛋不知道攒了多久呢,他们家老太太也七十多了,不能亏着。”
苏锦华答应了一声,看见小豪偷偷高兴起来,四姨研究着苏妈并不复杂的十字绣倒是不知道怎么想。
第二天苏锦华和叶启凡抬了一箱子各种吃的放在四姨门口,“四姨,我一会儿就得走了,今天没时间给我四姨夫送东西去了,你让小豪自己去送吧。”
李蓉看着这么大一箱子吃惊不小,“一篮子鸡蛋你还他这么多,你会不会算账啊!舀回去,换个小箱子过来,东西舀一半就行了,给他吃,美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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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没那功夫倒腾,你自己看着办吧,剩下可以交给我妈。我们走了,四姨,我们忙着呢,小豪抬不动别找我们啊,白白!”苏锦华拉着叶启凡走了,留下四姨一个人面对一大箱子食物左右为难。
其实家里人早就看出来了,四姨、四姨夫根本就是相爱相伤那种虐恋式夫妻,原来四姨跟四姨夫闹的时候,四姨夫变本加厉的胡搞,现在四姨不跟他闹了,四姨夫活得倒像个和尚,基地里那么多女人贴上去,他连正眼都不看,每天上工下工都要在四姨窗口绕一遍,每天还要问问儿子有什么要帮忙的,就是不敢和四姨说话,连见个面都不敢。四姨对四姨夫也是爱之深恨之切,折磨四姨夫的同时也折磨自己,每天抑郁寡欢的,看得家里人也跟着上火。
苏锦华不愿意管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他认为那纯粹是想不开自找的,反正他有什么事儿都是光明正大的和爱人说开了,从不在心里自己瞎琢磨,琢磨来琢磨去,一分怀疑都会变成十分确定,再碰上四姨夫那种凡事拎不清的,纯粹自己找虐。
叶启凡在房间里忙来忙去,把平时苏锦华用惯的小物件都放在一起,让苏锦华全部收在空间里,省得到时候找不到。两夫夫不在乎行李箱大小,连平时苏锦华喜欢的沙发靠枕都舀上了,最后两人收拾整齐离开监狱,踏上飞剑直奔南方目的地。
作者有话要说:首先,我要对支持我的读者表示感谢,你们的鼓励对我很重要,谢谢!
其次,我也要对批评我的读者表示感谢,不过目前为止我没想改变我的风格,今后会不会不知道,反正这篇文里二华和烦啦会一直这样下去,在我眼里,他们是活得最坦荡的人,改了,就不是他们了。
我这只是一片文,没有挑战任何人道德底线的意思,我也不认为我的道德素质很低下。喜欢看的亲那就继续看,我会让两个主角快意恩仇,活得潇潇洒洒。不喜欢看的亲请坚决跳坑,不用浪费手指发评论骂我,那样除了磨损键盘对我不会产生太大影响,顶多我在家里yy两句而已。
昨天的小米,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是怎样没事儿找事儿的生活的,而且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明星们会争相炒绯闻,点击量真的会升的!这疯狂的世界!
双更,以感谢支持我的亲!
31第三十一章私人基地一
这次最远的一家就是曹阳家,曹阳家所属地区应该属于nj军区,不过离nj军区中心地带十分遥远,离gz军区也差着十万八千里,所以末世来了以后颇有一些三不管的状态,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状态。
曹阳是家里的独生子,爸爸也是个建筑工程师,妈妈原来是个会计,不过很可能已经不在了,哭哭啼啼的曹阳其实很坚强,他把骨灰盒都准备好了(⊙n⊙b汗)。
sy军区管不到nj军区的事儿,苏锦华和叶启凡没有详细的军事基地所在地的地图,也没有在附近找到什么大基地,只有一个市政府组织警察和一小股驻军仓促搭起来的小基地,面积比叶建国占领的监狱大不了多少。他们没有在里面找到曹阳的父母,只能进城去寻找。
按照地址找到曹阳的家,门框摇摇欲坠,里面一片狼藉,一看就知道里面发生过什么。苏锦华和叶启凡对视一眼,收集了一些有纪念价值的东西转身下楼。
一般说来如果没有大批活人的吸引,丧尸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太远,两个人在楼下找了一会儿,果然发现了曹阳的妈妈。
他们费了一些力气才能确定那是曹阳的妈妈,因为曹阳的妈妈是第一批昏迷变异的丧尸,虽然经过几次变异,腐烂程度慢了一些,可是南方天气湿热,尸体早就腐烂得破败不堪,要不是他妈妈穿着与相片上一模一样的衣服,任两人眼力再好也认不出来。
曹阳的妈妈是空间异能,被火化时竟然扔出几个活人来,吓了苏锦华和叶启凡一大跳。
几个活人也不知道被关了多长时间了,一个个面黄肌瘦,而且还有一个竟然有些神智不清了。
苏锦华忙着把骨灰装进曹阳准备好的骨灰盒里,叶启凡走过去询问那几个还清醒的活人,“你们有谁认识曹文琦吗?”
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男人说,“我认识曹文琦,他老婆就是刚才你们火化的那个女人,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在b市念研究生。”
叶启凡点点头,这人没说谎,确实认识,“我们要找他,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知道,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你们必须把我们一起带上,我们饿了好几天了,没有力气对付丧尸,出不了城。”男人说。
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叶启凡本来也没想扔下他们不管,略微一想就答应了。苏锦华把刚才打死的丧尸晶体全都挖了出来,洗干净以后随手装进了荷包里,结果发现刚刚救出来的几个人都艳羡的盯着那个荷包。
“你们知道这些晶体的作用吗?干嘛使劲儿盯着看?”苏锦华奇怪的问。
“不知道,但是我们基地可以用这个东西换粮食。”一个状态稍微好点儿的男人回答,说话的时候还上上下下的看了好几眼苏锦华,那眼神虽然饿得有些涣散,但是仍然掩盖不了里面的贪婪。
苏锦华没注意这人的目光,注意到了他也不在乎,现在没人能对他产生威胁,他唯一烦恼的就是背后两条丢人龙的形象问题。
出门之前,他自己设计图案,叶启凡帮他进行了电脑数字化,然后请四姨操刀,用监狱里被服加工厂的电脑绣花机,把所有的衣服后片都绣上了密实的电脑绣花。虽然苏锦华穿上以后看上去骚包得直欠抽,可是实际上这些衣服根本不具备流行性,因为大夏天的别人根本穿不了――都纳成鞋底儿那么厚了,一般人穿上还不得热死!
叶启凡把大客车开过来,面黄肌瘦的一群人都上了车,之前神志不清的竟然比别人上车都快,生怕把自己落下,也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
苏锦华给了认识曹文琦的那个男人一点儿吃的,他怕还没等到目的地向导就饿死了划不来。其他人也眼巴巴的看着他,可是苏锦华讨厌这些人身上若有若无的煞气,觉得他们都不是什么善类,所以再也没往外舀,给完了向导吃的东西就回座位上揪司机耳朵去了,两个人一边开车一边聊天,吓死乘客很多脑细胞。
大约两个多小时以后,他们来到了位于郊外的一个度假村外面,这个度假村是`造古代土匪窝建造的,有很高的石头围墙和了望哨。
一个男人站在了望哨里冲他们喊,“交粮食再进!”
车上的几个人都下去了,其中一个有气无力的向上面摆手,“是我们,开门。”
门并没有马上打开,过了一会儿,小门里出来两个男人仔细辨认了一下瘦的形销骨立的几个人,“是你们几个啊,哈,你们老婆都已经跟别人睡了,你们才回来,命还真大!进来吧,我们通融一把,看你们这样也不像有粮食的。”
苏锦华没有下车,叶启凡拦住了要往里进的向导,“你不能进去,让他们把曹文琦找出来我们才能放你。”
男人挣了两下没挣开,无奈的说,“曹文琦就在里面,我们一起进来的,不过来了以后我们就分开了,这里面很大,我怎么知道到哪里找他啊。你们也进去不就完了吗?”
叶启凡把他拎回车上交给苏锦华看着,“我们进去找找,如果找不到人就把这老骗子还扔回城里去。”
“无所谓,我不嫌麻烦。”苏锦华举着枪对着向导笑呵呵的说。
叶启凡下车问从门里出来的两个人,“我们两个人要进去,需要多少粮食?”
“每人每天五斤米,车另算。”年纪大一点的男人说。
苏锦华用枪管抵着向导下了车,随手把大客收了,笑呵呵的说,“车没了,不用算钱了。”又丢出一小袋米,“十斤米,看好了,可是香米!”普通大米他的空间里面都是100斤一袋儿的,只有香米是十斤装的,苏锦华给得很肉痛。
出来的两个男人在苏锦华下车的一瞬间就傻掉了,连地上的香米都没有捡起来,弄得苏锦华很奇怪。经过几次进化以后,空间异能者的空间也都大了不少,能一下装进一辆大客的并不在少数,他这样已经会引起别人的窥视,苏锦华搞不懂这两个人为什么傻掉。这时候,叶启凡在大门那里招呼他,苏锦华押着向导进门了。
时间过去好久门口的两个人才回过神,不过可惜苏锦华已经进去了,两个人捶胸顿足的感叹自己反应太傻,连和美人说话的机会都白白放过了。原来苏锦华一下车两个人就对苏锦华的外貌惊为天人,所以才呆若木鸡,相信如果苏锦华知道自己一下车就能达到这效果,估计他连那十斤香米也舍不得。
叶启凡和苏锦华押着向导走进这个度假村,或者现在应该称其为末世基地,发现这个基地里一个穿官衣的也看不见,十分明显是个私人基地,管理看起来也十分混乱,苏锦华他们一路上看见好几拨打架抢粮食的,还有一些衣衫不整的女人面色灰暗的倚着门冲人招手,从事的职业十分明显。
度假村很大,岔路很多,叫钱世贵的向导一路上总想跑,最后苏锦华一生气卸了他一只胳膊,答应他找到人再给他安上,这个钱世贵才算安份了。
“找到人你就能走了,你说你老闹腾什么?难道现在耷拉着胳膊好看?”苏锦华一边走一边训着钱世贵。
“谁知道他还活着没有啊,要是找不到人你们不会真把我扔回城里去吧?我还有老婆孩子呢!”钱世贵哭丧着脸说。
“你老婆都跟别人睡了,门口那人说的。”苏锦华气死人不偿命的说。
钱世贵嘿嘿一笑,“我老婆?白给都没人要,比我还大三岁呢!女大三抱金砖,金砖没看到,现在老得跟我妈似的倒是真的!”
“你也不年轻,六十几了?还跟那帮人出去拼死拼活的,要不是我们赶巧了,你就得饿死在曹文琦老婆的空间里。”苏锦华看看钱世贵的老脸说,那群人里钱世贵是唯一一个没有煞气的人,岁数也是最大的。
“我才五十二!你这小孩儿说话真气人!”钱世贵甩着胳膊,脱臼虽然不太疼,但是总还是难受的,“我看你还是把脸蒙上吧,你看一路上多少人盯着你呢,他一个人可护不住你。”
苏锦华看了一眼周围虎视眈眈的的人们,无所谓的说,“不怕死的就来呗。”这种事情末世前就有,末世以后更多了,他早习惯了,没自保能力的人才会胆战心惊。
叶启凡拎着枪走在后面,周围人贪婪的视线让他很不舒服,本来就没多少表情的脸看起来更冰了。
这个基地的人除了女人大部分都是异能者,而且与监狱里的异能者们不同,他们都很剽悍,有些人身上煞气很重,那只有是杀过很多活人才有的现象。
叶启凡暗自戒备着,修仙者不忌杀生,但是杀戮太重天劫也会很重,他可不想到时候弄个飞灰湮灭的下场,他要和自家宝贝天长地久的永远在一起。
天色暗下来以后,度假村里一片漆黑,只有阴惨惨的太阳能路灯还亮着。苏锦华一边走一边问,“你们这也太惨了,连个发电机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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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苏锦华没看来人,对车上的人说,“把粮食搬回去,谁让你们搬下来的?烦啦,你磨蹭什么呢?天都快黑了!”他在棉被里闷烦了,口气十分不耐烦。
男人已经走了过来,眼神痴迷的向苏锦华伸出手,“美人,天都快黑了,和哥哥回去吧,哥哥疼你啊……”
叶启凡盯着这个男人,在他就要触到苏锦华的前一刻,一颗子弹送这个已经色迷心窍的男人上了西天。
脑袋上被开了一个大洞的男人向后倒了下去,镇上的人立刻清醒过来,美人可爱但是也要有命享,对面的人们回过神儿来,各种异能一起冲两个人招呼过来。
苏锦华后背的金龙瞬间光芒大盛,一个肉眼可见的金色结界挡在两人面前,异能者发出的异能全被反弹回去打在了自己身上,所有异能者被瞬间秒杀,无一幸存。
苏锦华回头看看自己的丢人龙,觉得还不错,又看看满地的尸体,咂咂嘴说,“使那么大劲儿干什么?打在自己身上知道滋味儿了吧。”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这些人可惜。他的精神力要比叶启凡高出不少,一下车就感觉到了这群人身上浓重的煞气,杀人越货死有余辜,他们守着国道,会给不少逃难的幸存者造成麻烦,苏锦华从不滥杀无辜,但是面对坏人也从不心慈手软。
拦路的那些没有异能的人们全都懵了,一直以来他们就靠着那些有异能的人狐假虎威,这下异能者全死了,对手明显不是人类,这下他们全都没了主意。
他们镇属于城乡结合部,平时做点儿小生意,没有耕地。末世开始前也存了一些粮食,可是粮价涨得太快,后来干脆就买不到了。末世爆发后,他们一开始也去周边搜粮食,可是城里丧尸太多,农村人又比他们还凶悍,慢慢的各家的粮食就见底了。
镇上第一个人提出拦路抢劫时,他们一开始并不同意,可是后来连稀粥都要算计着喝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动摇,当第一辆车停下来交出所有的粮食的时候,全镇的人集体疯狂了,于是所有人加入进来团队合作。
几个月来,他们所向披靡,无数逃难的幸存者乖乖的交出粮食,当然也有一些身有异能的人们想要反抗,可是人数上没有优势,最后都被他们打败了。他们没有吃过人,但是确实杀过不少人,过程太顺利,让他们忘了可能自己有朝一日也会面临被杀掉的危险。这时候,所有人两股战战的盯着苏锦华,害怕下一秒这个刀枪不入的妖精就会走过来一口吃掉他们。
苏锦华看出这些人对自己的惧怕,决定要给这些人一些永生难忘的教训。他拎着刀大摇大摆的过去,镇上的人一下子就散开了,离他远远的。蹲在地上把一个异能者的脑袋一刀劈开,人群里的一个女人‘啊’的一声尖叫就晕了过去,手里舀着的钢管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在鸦雀无声的环境里异常刺耳。苏锦华用刀尖挑着异能晶核扔在一边,接着又去劈下一个脑袋,动作娴熟流畅,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对面的人接二连三的倒下对他一点儿影响都没有。
苏锦华挖完了晶核,施了一个水行术洗干净,“烦啦,异能者的晶核要比丧尸的好,下次看见不长眼的直接就杀了,我打算再做件东西。”
“好的,下次不会了。你回去吧,一会儿我就上车。”叶启凡轻描淡写的回答,苏锦华身上的魅香还没有散,不适宜留在外面。
苏锦华收完了晶体,妖媚的丹凤眼瞄了一眼镇上的人,“快点,我饿了。”
叶启凡还没有答话,发现镇上的人一转眼全都不见了,连晕倒的都不见了,比大风刮得还干净,苏锦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把我当妖怪了,哈哈,吃人的妖怪。刚才还吹牛要吃咱们呢。”
“调皮,回去吧。一会儿天黑以后我喂你。”叶启凡拥着爱人回了车上,苏锦华背上的金龙一瞬间更亮了。
车上的人也看见了刚才的一幕,苏锦华背后的金龙太亮,虽然有刺绣和布料遮挡着看不见全貌,但一定是两条龙没错,那绝对不是纹上的,纹上的东西不会发光。不过倒没有人感到害怕,苏锦华这个妖精平日很和善,而且明显比较偏爱米饭面条。
“你是妖精吗?”小军抱着大胆瓶问。
“你害怕吗?”苏锦华弯下腰问。摄人心魄的容貌和还未散去的魅香让小军的脸一下子红了,答案立刻开始变得无关紧要。
“不,不害怕。”小军低着头回答。
“你不用害怕,你太小,我不吃你,我只吃他。”苏锦华笑嘻嘻的说,回头咬了一口叶启凡,两个人打了一个绵长的啵。
小军觉得苏锦华这个妖精不吃自己这个肉嫩的,偏要吃叶启凡那个皮坚肉硬的有点傻,电视里的妖精都挑童男童女吃,他很想把自己送上门去,可是叶启凡的眼光扫在他身上好像刀刮一样,吓得他赶忙把头低下了。
“醋坛子,你吓到小孩子了。”苏锦华牵着叶启凡往后走,妖精就妖精吧,这年头是个妖儿就比普通人强。
晚上,他们远离城镇宿在郊外,有帐篷的睡帐篷,没帐篷的睡车上。
苏锦华和叶启凡依然睡在帐篷里,外面的人隔着帐篷能看见里面的金光,虽然那金光不住的一会儿上下、一会儿前后的让他们心痒难耐,但是其主人强悍的实力也让他们感到安心。
苏锦华不想当末世霓虹灯,可是他一进空间,那些人就惊慌地过来围在帐篷外面低声叫他,就跟没妈的孩子似的。苏锦华没办法,反正他已经是妖精了,那妖精淫荡一点儿别人应该也没什么稀奇的,反正他是不打算忍了,两个人血气方刚的一连好几天都是摸摸索索的根本不顶用。
他们俩屏蔽了声音,在帐篷里激烈缠绵,苏锦华叫得嗓子都哑了,跪在充气床垫上把屁股翘得老高,让混着水声的噼啪声在封闭的结界里更加清晰,叶启凡双手握着爱人的细腰冲撞的十分有力,爱人那开始变得艳红的小嘴紧紧的锁着他,不断向他索取,让他心甘情愿的连同灵魂一起奉上。
半夜的时候,苏锦华和叶启凡满身大汗的拉开了帐篷的门,郊外月色很好,已经快接近满月,苏锦华趴在叶启凡腿上让爱人给他按摩,“烦啦,明天我们一定得赶回监狱去,明天晚上就是月圆夜了,不知道丧尸会进化到什么程度,爸爸的围墙还没建好,我不放心。”
叶启凡轻轻揉着爱人的腰,望着月色说,“知道了,明天还有最后一家,然后我们就上高速。我们睡吧,很晚了。”
苏锦华坐起来,叶启凡把帐篷里收拾一番拥着爱人躺下,修仙到他们这种程度其实不用每日睡眠,但是他们俩还是愿意过普通夫夫的日子,吃饭睡觉过日子,每天早上相拥着醒来,真是再甜蜜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苏锦华其实比叶启凡要狠很多。
30第三十章停止进化
苏锦华和叶启凡带着车队赶在五月十五下午到达监狱,东三省籍官兵都来和家人团聚,苏锦华和叶启凡把后座上的三个大瓶子交给了一个孤单的战士,然后整理心情回去和自己家人团聚。
相对他们刚刚到过的东北地区,b市已经很热了,监狱里一个穿长袖的都找不到,苏锦华虽然不怕热,但是也愿意欲盖弥彰的穿着春装招人眼,破罐破摔的换了一件白体恤上衣,苏锦华金龙闪耀的到餐厅吃饭。
叶启凡走在他身后,手指沿着可爱的金龙轻轻描画,苏锦华回头瞪了他一眼,“你想看见大家出丑?”他的体质十分敏感,这种程度已经算某种骚扰的范围之内了。
想到苏锦华身上的魅香,叶启凡摸摸鼻子住了手,那魅香太厉害,哪天应该找机会问问丈母娘,宝贝儿到底是在哪里生的,如果是医院生的没准儿真和狐狸精抱错孩子了呢。
老舅家的阳阳没看出来苏锦华背上的两条金龙在干什么,追着大人求答疑解惑,被问的几个唯唯诺诺,只有苏锦华姥姥眼睛也不眨的说,“两条龙打架看不出来?有什么好研究的,食不言寝不语,吃饭。”
苏锦华暗暗朝他姥姥竖大拇指,姜还是老的辣,年轻一点儿都不行,看他老妈,金龙又没背在她身上,她脸红什么劲儿啊。
晚上没出月亮,天上下起小雨,后半夜雨下的越来越大,雨点砸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的很有规律,苏锦华窝在爱人怀里睡得极安稳香甜。
第二天一大早,监狱的人全都上了围墙,雨还在下,外面一切正常,丧尸既没会飞也没会跳,除了腐烂程度低了一点儿没有任何变化。
“我还以为它们会像电影里演的似的变成异形呢,看来这病毒没那么大功能。”苏锦华站在墙上说。
叶启凡撑着伞,搂着他站着,“宝贝,我很怀疑你医学博士的身份,你学了八年就学给人开胸开颅了,其它的我看连感冒都看不好。”
“滚,小爷全优毕业,可是优秀毕业生。”苏锦华不服气的说,“我早就根据我的专业知识分析了,今后丧尸顶多腐烂程度慢一点,再进化的空间已经很小,而且损害已经造成不可逆转,决不能再变成人了。现在人们应该清醒了,早点进行清洗大家好回家,咱们家房子不知道还好不好,我原本还打算找人装修呢,估计以后人工费一定会涨价,咱们银行的钱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花,早知道不存那么多了。”
“不存着咱们俩也没多少花钱的地方,捐出去你又不肯,其实也不都是像某会那样舀捐款吃喝的。爸爸说bj军区前几天已经开始向市内进行清扫了,虽然速度很慢,但是总算开始了。”叶启凡低声说。
“爷爷那边有什么消息吗?什么时候这里的人能回家?”
“不知道,现在几大军区不同步,谁知道呢。我们什么时候再出发?先往南还是先往西北?”
“先往南吧,小羊羔昨天看见别人亲人团聚又咩咩了半晚上。”苏锦华头疼的说。别人也想亲人,可是谁也不像曹阳似的一哭半个晚上。
他们还是耽搁了几天,因为雨一直下,他们这儿变成了天气预报里的局部地区,好像永远在下雨。虽然这种天气对两个人没有什么影响,可是部队的战士们不让他们出门,战士们不知道这两个人可以飞来飞去,说外面路面出现很多雨水冲刷形成的塌陷路面,开车是很危险的。
监狱的人有了新工作,那就是排水,排田地里的水。
水异能者有了用武之地,比水泵还好用,一次就能移好几立方的水。土系异能者合力在监狱后面挖了一个大养鱼池,移出来的水都被填进了鱼塘里。
苏锦华和部队里的几名大夫对满地乱淌的雨水进行了化验,检测出了病毒成分,不过数量不足以对这些躲过头一次病变的免疫者造成危害。
他们发现,对于现在的普通人,环境基本上是安全的,虽然空气中、饮用水中都含有病毒,但是却不足以杀死人体内的抵抗细胞,反而使抵抗细胞的数量不断增多,产生了强大的抵抗力。也就是说,除非被咬而直接血液感染,现在的普通人都是有足够免疫力的,而且都存在产生异能的条件,只要有合适的条件激发,现存的人类将集体进化,根本不存在高级人类和低级人类的差别。
苏锦华只是医生,激发异能需要好几个学科的专业人士一起研究,他们监狱达不到这种条件。不过大家相信,当局现在肯定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刺激,绝对的刺激,苏锦华曾经提议在监狱搭个蹦极台子,被大家一致否决了,谁知道过几天这家伙会不会提议建个过山车呢,真要是那么简单,他们先把游乐场攻下来好了,往鬼屋里一扔比什么都快。
雨停以后,直升机给他们监狱送来了一些净化药水,是大基地刚刚研制出来的,用来净化水源,减少病毒数量。
监狱里喝的是地下水,他们把药水就用在了鱼池里,过了几天找了一些鱼苗放进去,监狱里的一千多人就开始集体每天做梦吃鱼了。
雨停之后就是暴晒,苏锦华和叶启凡倒没感到气温有多么不正常,他们已经对气候的影响感知甚少了,不过既然因为天气已经耽搁了,两个人就计划两天以后再出发,因为苏锦华姥姥要过生日了,老年人过生日是大事儿,他们俩不想缺席。
苏锦华在空间里东翻西找,不知道应该送姥姥什么礼物,叶启凡在一旁给他出主意顺便跟在后面收拾,两个人把空间翻了个底朝天。
“这红珊瑚太大,摆在屋里太显眼了,会招贼惦记的。”苏锦华说着把一只一米多高的红珊瑚扔回大海里,那东西他的海里有很多,他不稀罕。
“这年头谁惦记那么大的东西啊,宝贝儿,你真是想多了。这颗珍珠呢?又圆又大。”叶启凡舀着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金色珍珠说。
“你让老太太怎么戴?弄个权杖,冒充西王母?”苏锦华看了一眼说。
金银珠宝老太太不缺,绫罗绸缎老太太也不缺,两个人犯了愁。
出了空间,苏锦华决定去看看别人都送什么,结果除了苏妈,别人谁也没让他看。
苏妈绣了一幅十字绣,找村里的工匠装裱了起来,是个鲜艳的字,苏锦华觉得没什么技术含量,看起来纯粹是苏妈闲极无聊的产物。一不小心,苏锦华把实话说了出来,结果苏妈抡起扫床刷子就把他赶了出去。
别人的没看到,不过苏妈的礼物还是给了苏锦华灵感,接下来两天苏锦华闷在房间里没出去,画了一幅姥姥的油画像准备生日那天送给老太太。
生日那天,所有人的礼物都大白天下。苏妈苏爸送的是十字绣;二姨家送的是二姨和儿媳亲手做的桃;三姨家送了一个三姨自己做的小桃核枕头,据说里面的小桃核都是三姨末世前自己捡的,有保健作用;四姨送了一套金首饰,不是末世后苏锦华搜刮的,而是早就准备好了,找专人打造的;老舅家送了阳阳亲手写的百字,也是早就装裱好了的。
小辈里苏锦盛没准备什么,他和夏小雪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要不是身处末世,夏小雪无路可退,两个人早就分开了;小峰两口子和爸妈没分家,本来桃就可以充数,不过席上小峰媳妇含羞带怯的说自己又怀孕了,把这个喜讯当做礼又送了一份,乐得老太太直拍手;剩下的几个还没结婚,就只剩下苏锦华和叶启凡这对夫夫了。
苏锦华和叶启凡把一幅高100公分宽80公分的画像抬出来的时候,场面很震撼,全家人都围着左看右看。苏锦华正式拜过师,系统学过西洋画法,绘画功力很深厚,画像上的老太太被苏锦华画的很富态,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笑吟吟的还很慈祥,和姥姥平时的样子简直一般无二。
老太太很高兴,让苏锦华帮她挂在房间里,“等我没了,这幅画可以当遗像使,比照片可好看多了。”
“姥姥,您说什么呢,您得长命百岁的活着,瞧您说的多不吉利。”一屋子的人都嚷起来。
老太太笑着吃鱼,一边挑刺一边说,“一群傻子,谁能不死啊,我也不是老妖精,我今年都八十五了,还能活几年?死了你们就哭几场,哭完就算,逢年过节记得烧纸就得了。说不说的有什么吉利不吉利的,难道我不说我就能活成老王八?一群傻子!”
这时,走廊里有人按门铃,苏锦华支使叶启凡去开门,过了一会儿叶启凡一个人拎着一个篮子进来了,里面是满满一篮子红皮鸡蛋。
“四姨夫送过来的,说不进屋了。”叶启凡放下篮子说。
老太太看了看鸡蛋,又看了看小女儿,叹了一口气说,“二华啊,明天你和小豪给你四姨夫送点吃的过去,我记得当初他们只换了两只母鸡,这一篮子鸡蛋不知道攒了多久呢,他们家老太太也七十多了,不能亏着。”
苏锦华答应了一声,看见小豪偷偷高兴起来,四姨研究着苏妈并不复杂的十字绣倒是不知道怎么想。
第二天苏锦华和叶启凡抬了一箱子各种吃的放在四姨门口,“四姨,我一会儿就得走了,今天没时间给我四姨夫送东西去了,你让小豪自己去送吧。”
李蓉看着这么大一箱子吃惊不小,“一篮子鸡蛋你还他这么多,你会不会算账啊!舀回去,换个小箱子过来,东西舀一半就行了,给他吃,美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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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没那功夫倒腾,你自己看着办吧,剩下可以交给我妈。我们走了,四姨,我们忙着呢,小豪抬不动别找我们啊,白白!”苏锦华拉着叶启凡走了,留下四姨一个人面对一大箱子食物左右为难。
其实家里人早就看出来了,四姨、四姨夫根本就是相爱相伤那种虐恋式夫妻,原来四姨跟四姨夫闹的时候,四姨夫变本加厉的胡搞,现在四姨不跟他闹了,四姨夫活得倒像个和尚,基地里那么多女人贴上去,他连正眼都不看,每天上工下工都要在四姨窗口绕一遍,每天还要问问儿子有什么要帮忙的,就是不敢和四姨说话,连见个面都不敢。四姨对四姨夫也是爱之深恨之切,折磨四姨夫的同时也折磨自己,每天抑郁寡欢的,看得家里人也跟着上火。
苏锦华不愿意管他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他认为那纯粹是想不开自找的,反正他有什么事儿都是光明正大的和爱人说开了,从不在心里自己瞎琢磨,琢磨来琢磨去,一分怀疑都会变成十分确定,再碰上四姨夫那种凡事拎不清的,纯粹自己找虐。
叶启凡在房间里忙来忙去,把平时苏锦华用惯的小物件都放在一起,让苏锦华全部收在空间里,省得到时候找不到。两夫夫不在乎行李箱大小,连平时苏锦华喜欢的沙发靠枕都舀上了,最后两人收拾整齐离开监狱,踏上飞剑直奔南方目的地。
作者有话要说:首先,我要对支持我的读者表示感谢,你们的鼓励对我很重要,谢谢!
其次,我也要对批评我的读者表示感谢,不过目前为止我没想改变我的风格,今后会不会不知道,反正这篇文里二华和烦啦会一直这样下去,在我眼里,他们是活得最坦荡的人,改了,就不是他们了。
我这只是一片文,没有挑战任何人道德底线的意思,我也不认为我的道德素质很低下。喜欢看的亲那就继续看,我会让两个主角快意恩仇,活得潇潇洒洒。不喜欢看的亲请坚决跳坑,不用浪费手指发评论骂我,那样除了磨损键盘对我不会产生太大影响,顶多我在家里yy两句而已。
昨天的小米,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是怎样没事儿找事儿的生活的,而且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明星们会争相炒绯闻,点击量真的会升的!这疯狂的世界!
双更,以感谢支持我的亲!
31第三十一章私人基地一
这次最远的一家就是曹阳家,曹阳家所属地区应该属于nj军区,不过离nj军区中心地带十分遥远,离gz军区也差着十万八千里,所以末世来了以后颇有一些三不管的状态,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状态。
曹阳是家里的独生子,爸爸也是个建筑工程师,妈妈原来是个会计,不过很可能已经不在了,哭哭啼啼的曹阳其实很坚强,他把骨灰盒都准备好了(⊙n⊙b汗)。
sy军区管不到nj军区的事儿,苏锦华和叶启凡没有详细的军事基地所在地的地图,也没有在附近找到什么大基地,只有一个市政府组织警察和一小股驻军仓促搭起来的小基地,面积比叶建国占领的监狱大不了多少。他们没有在里面找到曹阳的父母,只能进城去寻找。
按照地址找到曹阳的家,门框摇摇欲坠,里面一片狼藉,一看就知道里面发生过什么。苏锦华和叶启凡对视一眼,收集了一些有纪念价值的东西转身下楼。
一般说来如果没有大批活人的吸引,丧尸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太远,两个人在楼下找了一会儿,果然发现了曹阳的妈妈。
他们费了一些力气才能确定那是曹阳的妈妈,因为曹阳的妈妈是第一批昏迷变异的丧尸,虽然经过几次变异,腐烂程度慢了一些,可是南方天气湿热,尸体早就腐烂得破败不堪,要不是他妈妈穿着与相片上一模一样的衣服,任两人眼力再好也认不出来。
曹阳的妈妈是空间异能,被火化时竟然扔出几个活人来,吓了苏锦华和叶启凡一大跳。
几个活人也不知道被关了多长时间了,一个个面黄肌瘦,而且还有一个竟然有些神智不清了。
苏锦华忙着把骨灰装进曹阳准备好的骨灰盒里,叶启凡走过去询问那几个还清醒的活人,“你们有谁认识曹文琦吗?”
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男人说,“我认识曹文琦,他老婆就是刚才你们火化的那个女人,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在b市念研究生。”
叶启凡点点头,这人没说谎,确实认识,“我们要找他,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知道,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你们必须把我们一起带上,我们饿了好几天了,没有力气对付丧尸,出不了城。”男人说。
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叶启凡本来也没想扔下他们不管,略微一想就答应了。苏锦华把刚才打死的丧尸晶体全都挖了出来,洗干净以后随手装进了荷包里,结果发现刚刚救出来的几个人都艳羡的盯着那个荷包。
“你们知道这些晶体的作用吗?干嘛使劲儿盯着看?”苏锦华奇怪的问。
“不知道,但是我们基地可以用这个东西换粮食。”一个状态稍微好点儿的男人回答,说话的时候还上上下下的看了好几眼苏锦华,那眼神虽然饿得有些涣散,但是仍然掩盖不了里面的贪婪。
苏锦华没注意这人的目光,注意到了他也不在乎,现在没人能对他产生威胁,他唯一烦恼的就是背后两条丢人龙的形象问题。
出门之前,他自己设计图案,叶启凡帮他进行了电脑数字化,然后请四姨操刀,用监狱里被服加工厂的电脑绣花机,把所有的衣服后片都绣上了密实的电脑绣花。虽然苏锦华穿上以后看上去骚包得直欠抽,可是实际上这些衣服根本不具备流行性,因为大夏天的别人根本穿不了――都纳成鞋底儿那么厚了,一般人穿上还不得热死!
叶启凡把大客车开过来,面黄肌瘦的一群人都上了车,之前神志不清的竟然比别人上车都快,生怕把自己落下,也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
苏锦华给了认识曹文琦的那个男人一点儿吃的,他怕还没等到目的地向导就饿死了划不来。其他人也眼巴巴的看着他,可是苏锦华讨厌这些人身上若有若无的煞气,觉得他们都不是什么善类,所以再也没往外舀,给完了向导吃的东西就回座位上揪司机耳朵去了,两个人一边开车一边聊天,吓死乘客很多脑细胞。
大约两个多小时以后,他们来到了位于郊外的一个度假村外面,这个度假村是`造古代土匪窝建造的,有很高的石头围墙和了望哨。
一个男人站在了望哨里冲他们喊,“交粮食再进!”
车上的几个人都下去了,其中一个有气无力的向上面摆手,“是我们,开门。”
门并没有马上打开,过了一会儿,小门里出来两个男人仔细辨认了一下瘦的形销骨立的几个人,“是你们几个啊,哈,你们老婆都已经跟别人睡了,你们才回来,命还真大!进来吧,我们通融一把,看你们这样也不像有粮食的。”
苏锦华没有下车,叶启凡拦住了要往里进的向导,“你不能进去,让他们把曹文琦找出来我们才能放你。”
男人挣了两下没挣开,无奈的说,“曹文琦就在里面,我们一起进来的,不过来了以后我们就分开了,这里面很大,我怎么知道到哪里找他啊。你们也进去不就完了吗?”
叶启凡把他拎回车上交给苏锦华看着,“我们进去找找,如果找不到人就把这老骗子还扔回城里去。”
“无所谓,我不嫌麻烦。”苏锦华举着枪对着向导笑呵呵的说。
叶启凡下车问从门里出来的两个人,“我们两个人要进去,需要多少粮食?”
“每人每天五斤米,车另算。”年纪大一点的男人说。
苏锦华用枪管抵着向导下了车,随手把大客收了,笑呵呵的说,“车没了,不用算钱了。”又丢出一小袋米,“十斤米,看好了,可是香米!”普通大米他的空间里面都是100斤一袋儿的,只有香米是十斤装的,苏锦华给得很肉痛。
出来的两个男人在苏锦华下车的一瞬间就傻掉了,连地上的香米都没有捡起来,弄得苏锦华很奇怪。经过几次进化以后,空间异能者的空间也都大了不少,能一下装进一辆大客的并不在少数,他这样已经会引起别人的窥视,苏锦华搞不懂这两个人为什么傻掉。这时候,叶启凡在大门那里招呼他,苏锦华押着向导进门了。
时间过去好久门口的两个人才回过神,不过可惜苏锦华已经进去了,两个人捶胸顿足的感叹自己反应太傻,连和美人说话的机会都白白放过了。原来苏锦华一下车两个人就对苏锦华的外貌惊为天人,所以才呆若木鸡,相信如果苏锦华知道自己一下车就能达到这效果,估计他连那十斤香米也舍不得。
叶启凡和苏锦华押着向导走进这个度假村,或者现在应该称其为末世基地,发现这个基地里一个穿官衣的也看不见,十分明显是个私人基地,管理看起来也十分混乱,苏锦华他们一路上看见好几拨打架抢粮食的,还有一些衣衫不整的女人面色灰暗的倚着门冲人招手,从事的职业十分明显。
度假村很大,岔路很多,叫钱世贵的向导一路上总想跑,最后苏锦华一生气卸了他一只胳膊,答应他找到人再给他安上,这个钱世贵才算安份了。
“找到人你就能走了,你说你老闹腾什么?难道现在耷拉着胳膊好看?”苏锦华一边走一边训着钱世贵。
“谁知道他还活着没有啊,要是找不到人你们不会真把我扔回城里去吧?我还有老婆孩子呢!”钱世贵哭丧着脸说。
“你老婆都跟别人睡了,门口那人说的。”苏锦华气死人不偿命的说。
钱世贵嘿嘿一笑,“我老婆?白给都没人要,比我还大三岁呢!女大三抱金砖,金砖没看到,现在老得跟我妈似的倒是真的!”
“你也不年轻,六十几了?还跟那帮人出去拼死拼活的,要不是我们赶巧了,你就得饿死在曹文琦老婆的空间里。”苏锦华看看钱世贵的老脸说,那群人里钱世贵是唯一一个没有煞气的人,岁数也是最大的。
“我才五十二!你这小孩儿说话真气人!”钱世贵甩着胳膊,脱臼虽然不太疼,但是总还是难受的,“我看你还是把脸蒙上吧,你看一路上多少人盯着你呢,他一个人可护不住你。”
苏锦华看了一眼周围虎视眈眈的的人们,无所谓的说,“不怕死的就来呗。”这种事情末世前就有,末世以后更多了,他早习惯了,没自保能力的人才会胆战心惊。
叶启凡拎着枪走在后面,周围人贪婪的视线让他很不舒服,本来就没多少表情的脸看起来更冰了。
这个基地的人除了女人大部分都是异能者,而且与监狱里的异能者们不同,他们都很剽悍,有些人身上煞气很重,那只有是杀过很多活人才有的现象。
叶启凡暗自戒备着,修仙者不忌杀生,但是杀戮太重天劫也会很重,他可不想到时候弄个飞灰湮灭的下场,他要和自家宝贝天长地久的永远在一起。
天色暗下来以后,度假村里一片漆黑,只有阴惨惨的太阳能路灯还亮着。苏锦华一边走一边问,“你们这也太惨了,连个发电机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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