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2
推荐阅读:[快穿]给攻略对象生娃高H、【崩铁乙女】总合集、小圆满(1v2 h)、临时夫妻(nph)、无双局(1v2 父子丼)、上岸(gl)、末世:带着系统养男宠(NPH)、无限流之夜晚来敲门(np)、两情相厌(伪骨科,狗血文)、被强取豪夺的恶毒女配(np强制)、
百花杀 作者:繁华落地
“好,还有疏黎。”临水很高兴,“还有大哥啊,还有临夜,你记不记得有一年我们一起去魔宫祭祀,那会儿临夜还没来,我半夜去偷羊腿,吃的一身膻腥味,疏黎很生气,说我太不听话,不肯带我去销金窟看姑娘的,我就跟你哭,说他要是不带我去,我就不娶他了。”
临花笑了一下:“你小时候,老以为疏黎是你的。”
“不是。”临水说,“我以为你们都是我的,我爱的,爱我的,都是我的,一直在我身边,陪我过到底。”
他总是这样,看著大哥死了,看著五弟死了,一个两个,他生命里的珍贵,他爱的,爱他的,他都将全部失去。
“哥哥。”他柔柔地说,“我帮你杀了青君好不好?杀了他,他就去陪你了,你们都死了,我随後就来,我请你们喝酒好不好?大哥在,你在,五弟在,还有凤行,还有十三,我们一起喝酒,你不是说想听我唱歌麽,我换女装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临花微微摇头,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呼吸清浅的几乎听不出来。
青君抱著临花,也放缓了呼吸,他突然发现,今天的天气很好很好,百花盛开,清风徐来,临水牵著他们的手唱歌,很小声很小声的样子。
“年年社日停针线,怎忍见、双飞燕?今日江城春已半,一身犹在,乱山深处,寂寞溪桥畔。春衫著破谁针线?点点行行泪痕满。落日解鞍芳草岸,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 ”
他碧色的眸子里一汪春水,在满地的血腥里溶溶暖意。
青君等他唱完了,才慢慢地问。
“有我的酒吗?”
碧色的眸子亮了亮。
“有。”
青君阖眼,恍惚间做了一个好长的梦,梦里百花盛开,他与临花在长亭里喝酒,花香酒冽,他挑起临花的下巴,临花微微一笑道,但凭你高兴。
酒年年有,花年年开,酒不枯,花不死,春天总会来,年年复年年。
只是他们的春天,已经走了很远很远了。
百花杀 98 尾声的尾声
那两个年轻人出现的时候,沈临正在吃饭,他面前的相亲对象喋喋不休地絮叨著婚礼、工资、胎教、育儿……好像一场简短的见面,已经足够她安排下余生了。
他有些头疼,因此怀疑其实自己疼傻了,餐桌对面,那个长得冷冽的男人一手端著咖啡,一手举著……火苗。
说火苗也不尽然,毕竟那火瞧起来不比火把小,可是他觉得荒谬,因为那个年轻人是一手拈著火苗,中间压根就没有类似木头一样的过度工具!
就是说,那个男人,是凭空用手捏著火苗的!
他看的眼睛直了,对面的男人有点开心,他长得很英俊,看起来已经脱离了未成年的范畴,可他他居然把火苗朝自己扔了过来!
沈临呼啦一下子跳了起来,心跳加速。
女孩子用一种忍耐神经病的眼神看他,像是老师忍耐不听话的学生,用一种极其息事宁人的语气:“我觉得你还好,你刚才说你有一家宠物店?有营销执照的吧?”
碧绿的火焰落在他身上,呼啦一下在燃烧起来,甚至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他没感觉到疼痛,可那已经不是重点了,他跳起来扑打身上的火焰,那火打不灭,反倒更加炙热地纠缠到他的衣领上面。
他忍住尖叫的冲动,对面女孩的眼睛里写满恐怖,他没时间理她,劈手夺过她手上的奶茶杯将饮料倒在身上。
对面的男人笑了笑,有些小小的得意,沈临惊讶地发现,他的耳朵处有毛茸茸的东西,说是护耳的话,现在才四月啊?
英俊的男人发现了他的眼神,得意地抖了抖而动,那是两片银白色的耳朵,长长尖尖的,不是兔子,是……
是狼!他在动物世界里看过的狼。
他呆呆地看著那个有著耳朵的男人,压根没有发现自己的相亲对象已经尖叫著跑了,而他的周围,有一两个注意到他行为的,都微微皱起了眉毛。
“吓著了?〃
男人挠挠耳朵,尖尖的耳朵抖了抖,像是很舒服,呼噜呼噜地喘气,凑过来帮他弄点火焰。
沈临木然站在原地,已经被震惊的不能动,随便那个男人帮他捏死了花苗,又帮他整理好了衣领,奶茶的痕迹,在他的指尖下一瞬间就被抹掉了。
“你是谁家的孩子。”沈临顿了很久,才缓慢地问,其实他想问的是,你是哪家精神病院的,可是对面的男人有一双碧色的眼睛,长眉入鬓,五官挺拔,英俊的无可挑剔,他便说不出什麽恶毒的话来。
或者是哪个孩子?他近乎荒谬地想,现在孩子营养好,十四五岁长得饱满成熟的也不少,或者这个男人也是个孩子,只是显老罢了,不然难以解释,为什麽他要恶作剧,还要带一个狼耳套吓人。
他拒绝去想这孩子不是人的可能,这与他的世界观不符合。
“你家的小孩啊!”男人再次抖抖耳朵,像是痒的受不了,拼命地挠著,眼睛都憋红了,“你家的小孩啊,你家的啊。”
沈临不知道他在说什麽,他看著那双毛茸茸的耳朵,那银色的耳朵下有著粉红色的皮肉,看起来怪可爱的,怎麽瞧都不像是假的。
“想摸摸吗?”男人笑了笑,拉过他的手放到银色耳朵上,沈临的手指动了动,触手皮毛光滑,耳郭柔软,真的是货真价实的耳朵!
他拉了拉,男人碧色的眼睛里荡起一片涟漪。
“你……你是谁?”沈临退後一步,有点恐惧,现在,他不得不面对著摔碎的世界观了。
“我叫临水。”
英俊男人微微一笑,碧色的眼睛里波光潋w:“那是我弟弟苏青,你有一家宠物店?需要雇人吗?我和弟弟都很会照顾动物哦,你雇我们,不要钱,只要包吃住就好了”
他微笑的时候,天都亮了,暖暖的:“我一天只吃一块钱的大饼,他只吃半张,这麽大的。”他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个小小的圆圈,表示自己真的吃的不多,“每天两块钱就能打发的,很好养的,我们还带暖床服务哦。”
沈临没有听他的胡扯,只是看著那个弟弟,像是呆住了。
四月小雨微微,那人端著咖啡杯杯略略回首,秀气的脸上也带著笑,如此的距离,显得他的笑模糊而熟悉。
“我来了。”他说,看著沈临,“轮到我看你转身啦。”
沈临没听到,他在见到这张脸的时候就大叫一声跑了,嘴里还念念有词:“这肯定是幻觉,幻觉,怎麽梦里的人物会出现在现实里?”
他跑的著实快,三五下就冲到了外面,窗内绿色眼睛的男人笑了笑,叫苏青的秀气男人也跟著笑了笑。
“谢谢。”
“没关系。”绿眼睛的男人笑嘻嘻的,拈起一块蛋糕,啃的饼屑粉粉,满嘴油腻,“没有你,我也无法成功。”
“你怎麽猜到的?”苏青好奇地看著他,“嗯?我不信你真能未卜先知,可是你好像确实赢了,你现在能告诉我为什麽了吧?”
苏青自然是青君,临水自然是碧水君临水,时光荏苒,他们又回到了人界。
“说啊。”青君催促。
他们从来不是第一次做交易,也不会是最後一次,临花那次去幽冥界的时候,他去见临水,临水便吩咐了他很多事情。
他想十三一定弄不明白,为什麽短短的几分锺,他就能从药珠宫到碧玉宫并且说服碧火刺临水一剑。
在魔宫里面不能施术,根本没有神魔能动作那麽快,况且还是在侍君们的监视下,也没有谁能当说客当什麽的那麽厉害。
他见临水之前就见过碧火了,只是那时候临水拖著十三在跟芙蓉扯皮,十三不知道罢了。
魔宫里不能施术,长生宫却是特殊改造过的,里面有转移阵,这阵势将离後来还奇怪地问过临水,他当时正是利用长生宫进入了魔宫,劝说完碧火後,又悄无声息地出去,重新见了临水。
临水说十三早就不是十三了,青君不太懂这个,不过临水说的也明白,他当初收的确实是小狐狸十三,只是後来被选命池主顶替了,临水还说玄狐顶替了十三,要用十三的记忆,怕是留著十三还有用,应该没杀了十三。
这种时候,青君还是很佩服临水的,他去外面找了一趟,还真把十三带回来了,只是那小狐狸已经被汲取了记忆和功力变成了普通的动物,临水把它揣在兜里,说它很快就又能化成人形了。
它化形很慢,临花比它还慢,当初说好了一起死的,最後时刻,他还是放了青君,一个人被血之花吞噬了。
在那样的时刻,青君不清楚临花是用如何的心力强制要求血之花放过他的,他只知道,最後抱著临花的时候,他心里荒凉的像是走过了万里大荒,且永远走不出去了。
他要自杀,临水却不让,要他老老实实地烧锅,说烧的好了有奖赏。
临水废了很大力气,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口大锅,把硕大的血之花封在里面煮,那锅是金黄色的,上面纹饰繁复而精致,像是古老的密咒,他後来才知道那是大名鼎鼎的乾坤鼎。
他们从花里炼出了临花的一点魂魄,好在有墓陵在,又取了一点血脉,十三化出人形後的第二年,临花总算有个浑沦的样子了,被临水扯著去投胎,又不许青君去人间看。
青君不肯,但是临水不让,他也只能跟临水闹,可是临水不是临花,临水一旦似笑非笑,他再闹,也不过是临水眼睛里的顽劣孩童。
他等啊等啊,等临花一世终了的时候,发现那个混论魂魄居然慢慢丰满起来了,就再也不跟临水闹了。
临水不常在斑斓山,他好像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总是在奔波,陪著他等待的於是便只有十三。
十三化形後,他才惊讶地发现,这个十三的外貌与那个选命池主的完全不一样,十三还说,他被关起来睡了一觉,谁知道一睡就是三千年,十三完全不记得那些霸气的过往。
青君想,其实那个选命池主固然是假的十三,可是其实陪临水长大的还是那个假货吧?真正的十三对临水恭敬有余,却绝无爱慕之心。
他偶尔会想那个假货最终是不是伤心死了,假戏真做也就罢了,偏偏还被看穿了,甚至到死,都没留下一个真正的名字,只是以一个冒牌货的名号被憎恨著,有一天春色好,临水正好回斑斓山,那时候距离临花真正成形已经不远了。
临水请他在花园里喝酒,喝的是墓陵送来的迷情,酒香浓郁,真正的香飘万里,熏熏欲醉里他心情大好想著不久就能见到临花了,忍不住问临水,到底选命池主死了没。
临水笑眯眯的,说你这麽闲,又这麽爱八卦,不如你帮我去後山摘一朵琪花啊,要不去把少易宫的枫叶染成金色也行。
琪花长在斑斓山的後山,是妖兽最多的地方,青君自然不敢去,倒不是怕死,而是他还在等著见临花,实在犯不著受伤;至於少易宫的金枫,没人愿意去刷的,少易宫不说万顷,却也一眼望不到边,他去刷枫叶,会把手刷断的。
临水只是说笑,并不强迫他,自己去後山摘了琪花,又去刷了金枫,末了一个人形单影只地站在无边的金色下发呆,脸上呆呆的,也只有那种时候,青君才会觉得临水挺可怜的。
青君不太知道金枫是怎麽回事,但是却知道那琪花是给凤行的,临水摘了花都放在远处一个风月阁门口,那风月阁的牌匾著实大气,书写的人笔走龙蛇,笔迹铮铮,有些帝王之气,正是凤行的笔迹。
天枢星君归位了,临水答应过临花,要把凤行抢回来,可是临水并没有抢,临水只是每年摘一朵琪花放在凤行的故居门口。
这次青君没问为什麽,他想有些人就是相见不如怀念,抢回来的是天枢星君不是凤行,临水也不会高兴的,况且他还真看不出来临水喜不喜欢凤行。
大概是不喜欢的吧,他心里有点判断,否则难以说明为什麽临水要凤行自杀,可是他又不愿意这麽想,那孩子那麽喜欢临水,牺牲的粉身碎骨,他不忍心想临水不喜欢,只能安慰自己说那是造化弄人。
後来喝酒的时候,临水说这样最好,凤行就是凤行,只是凤行,天上那个只是一个长的一样的陌生神仙。
他还说倘若那真是凤行他也不想去找,小凤行干干净净的,在天上呆著比跟著他受委屈好,他什麽都不能给,也什麽也给不起。
青君陪他喝了一坛酒,越发的想念临花了,万万千千里,遇到个喜欢你而你又喜欢的,其实不比喜欢後挣扎在一起简单。
凤行死後,魔兽大规模进宫天界,死伤无数,临水没有趁机大规模进军,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麽,可是先代魔君想做的,甚至拿自己儿子讨好的和平条约终於被他签署了。
在昆仑山边,少昊帝君带著一干小神仙发誓千年之内用不跨入魔界,虽然谁都不知道那誓言管几天用,可是短时间内起码是安静了。
那天青君待在斑斓山,没跟著临水去,也没想著回天庭,他只是悠悠地想,其实神仙魔族说到底也就是人间的两个国家罢了,你强我退,你弱我吞,互相倾轧,至死不休。
他想其实伏羲到底为了什麽牺牲呢,魔界最终还是壮大了,天界也没有弱小下去,各自混战。
那时候他就想起一句在人间学到的话,历史的潮流不是个人能更改的,他想这句话套在他们这里一样适合。
没有一个神魔,哪怕他再强,也不能阻挡潮流的发展,未来永远是不可预测的,任何神魔也算不准。
因为无论是人是神是魔,都有一颗永远猜不透的心。
临水回来的时候摸摸他头发,说其实父皇当年不弱,可惜却非要和谈,男人只有战场见真章,枪杆子打出政权才能挺起腰背。
青君点点头,他打过仗的,却不是很能理解临水,有时候他觉得临水就是个怪兽,能够慢条斯理地算计所有神魔,他想到的时候,会觉得这样心思深沈的妖魔很可怕,可是一起喝酒的时候,他又觉得,难怪临花喜欢这个弟弟呢,这麽认真,这麽努力。
他与临花是情种,只要情不要国,所以祸国殃民,害了无数无辜的神魔,最是该死的;先代魔君是英雄,有国没有家,为了魔界,连儿子甚至自己都能牺牲,青君想阿银那句话说的没错的,这样的魔,可以不喜欢,却不能不敬重,因为後辈的幸福,是踏在他的骨血之上的;至於临水,青君敬畏地想,这个就是霸主了吧,情要,国要,两种情绪分得清清爽爽的,上战场的时候不含糊,做弟弟的时候,卖萌讨好也不含糊。
他再没有出过斑斓山,天界也没找过他麻烦,这方面,他们倒是空前的履行了誓言,也不知道是因为要休息养生,还是真的打怕了,或者是一诺千金。
不过他毫不关心,那已经与他不相干了。
他在斑斓山等著,等到今年的时候,临水突然送了他一朵木雕桃花,那花很小很小,不及麽指大,却花瓣剔透,里面叠瓣花朵足有七朵,片片晶莹剔透,精致小巧堪称巧夺天工。
去找他吧,临水说,眼睛弯成一弯新月,阿青,我们去人间吧,我想念那里的饭菜好久好久了。
沈临再次跑进来的时候,临水还在吃著蛋糕,他在魔界的时候,总是优雅沈稳,可是到了人界,总是狼狈不堪,可是青君喜欢这种狼狈,像是雨天衣摆上的湿意,凉凉的沁人心脾,让他觉得这才是生活。
高兴的,有瑕疵的,并不完美的生活。
“你知道为什麽我每晚都会梦到你吗?”沈临在门口大叫,跑的气喘吁吁的,大概是实在忍受不了好奇了,又折了回来,身上还带著雨水的湿润,“我每晚都会梦到你,我们认识吗?”
餐厅里的人都抬起了头,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的看著沈临,沈临憋红了眼睛,可是还是追著问,那样的执著。
“我们认识吗?你是不是知道什麽?”
临水拎著蛋糕看窗外,今年的桃花谢的慢,四月的天气了,居然还半半拉拉的没落完,在小雨的沐浴下铺了地面一层粉红。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又春天了啊……真是一对狗男男。”
狗男男之一抬手微笑:“我们认识啊,你想知道为什麽吗?雇我们吧。”他学著临水的样子,抛了一个飞吻,笑得妖妖娆娆,“我还包暖床哦。”
四月微雨轻轻过,窗外车如流水马如龙,而男人们,花月正春风。
fin
作家的话:
後记:
据说是烂尾了,可是天地良心,这真是我心里的结尾,我一向有先写结尾後开文的习惯,所以……
开始我便说了,这是我写的最不好的一个故事,不过奇怪的是,这是我最爱的一个故事。这文写的很舒坦,我几乎是整个完结了才开始连载的,中间没受过任何读者干扰。闷头写了近五十万字,我想,这种事,也只有百花一篇文能让我坚持下去了。
文不好看,姑娘们坚持到这里不容易,所以……拍砖还是什麽随意吧。
其实也没什麽好说的,不过总觉得以後再也没有机会写後记了,所以还是提两句吧,谢谢姑娘们陪我一路走来,鞠躬,辛苦啦
最後祝姑娘们愉快吧,天天有萌文看
繁华落地於2012104
恋耽美
“好,还有疏黎。”临水很高兴,“还有大哥啊,还有临夜,你记不记得有一年我们一起去魔宫祭祀,那会儿临夜还没来,我半夜去偷羊腿,吃的一身膻腥味,疏黎很生气,说我太不听话,不肯带我去销金窟看姑娘的,我就跟你哭,说他要是不带我去,我就不娶他了。”
临花笑了一下:“你小时候,老以为疏黎是你的。”
“不是。”临水说,“我以为你们都是我的,我爱的,爱我的,都是我的,一直在我身边,陪我过到底。”
他总是这样,看著大哥死了,看著五弟死了,一个两个,他生命里的珍贵,他爱的,爱他的,他都将全部失去。
“哥哥。”他柔柔地说,“我帮你杀了青君好不好?杀了他,他就去陪你了,你们都死了,我随後就来,我请你们喝酒好不好?大哥在,你在,五弟在,还有凤行,还有十三,我们一起喝酒,你不是说想听我唱歌麽,我换女装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临花微微摇头,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呼吸清浅的几乎听不出来。
青君抱著临花,也放缓了呼吸,他突然发现,今天的天气很好很好,百花盛开,清风徐来,临水牵著他们的手唱歌,很小声很小声的样子。
“年年社日停针线,怎忍见、双飞燕?今日江城春已半,一身犹在,乱山深处,寂寞溪桥畔。春衫著破谁针线?点点行行泪痕满。落日解鞍芳草岸,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 ”
他碧色的眸子里一汪春水,在满地的血腥里溶溶暖意。
青君等他唱完了,才慢慢地问。
“有我的酒吗?”
碧色的眸子亮了亮。
“有。”
青君阖眼,恍惚间做了一个好长的梦,梦里百花盛开,他与临花在长亭里喝酒,花香酒冽,他挑起临花的下巴,临花微微一笑道,但凭你高兴。
酒年年有,花年年开,酒不枯,花不死,春天总会来,年年复年年。
只是他们的春天,已经走了很远很远了。
百花杀 98 尾声的尾声
那两个年轻人出现的时候,沈临正在吃饭,他面前的相亲对象喋喋不休地絮叨著婚礼、工资、胎教、育儿……好像一场简短的见面,已经足够她安排下余生了。
他有些头疼,因此怀疑其实自己疼傻了,餐桌对面,那个长得冷冽的男人一手端著咖啡,一手举著……火苗。
说火苗也不尽然,毕竟那火瞧起来不比火把小,可是他觉得荒谬,因为那个年轻人是一手拈著火苗,中间压根就没有类似木头一样的过度工具!
就是说,那个男人,是凭空用手捏著火苗的!
他看的眼睛直了,对面的男人有点开心,他长得很英俊,看起来已经脱离了未成年的范畴,可他他居然把火苗朝自己扔了过来!
沈临呼啦一下子跳了起来,心跳加速。
女孩子用一种忍耐神经病的眼神看他,像是老师忍耐不听话的学生,用一种极其息事宁人的语气:“我觉得你还好,你刚才说你有一家宠物店?有营销执照的吧?”
碧绿的火焰落在他身上,呼啦一下在燃烧起来,甚至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他没感觉到疼痛,可那已经不是重点了,他跳起来扑打身上的火焰,那火打不灭,反倒更加炙热地纠缠到他的衣领上面。
他忍住尖叫的冲动,对面女孩的眼睛里写满恐怖,他没时间理她,劈手夺过她手上的奶茶杯将饮料倒在身上。
对面的男人笑了笑,有些小小的得意,沈临惊讶地发现,他的耳朵处有毛茸茸的东西,说是护耳的话,现在才四月啊?
英俊的男人发现了他的眼神,得意地抖了抖而动,那是两片银白色的耳朵,长长尖尖的,不是兔子,是……
是狼!他在动物世界里看过的狼。
他呆呆地看著那个有著耳朵的男人,压根没有发现自己的相亲对象已经尖叫著跑了,而他的周围,有一两个注意到他行为的,都微微皱起了眉毛。
“吓著了?〃
男人挠挠耳朵,尖尖的耳朵抖了抖,像是很舒服,呼噜呼噜地喘气,凑过来帮他弄点火焰。
沈临木然站在原地,已经被震惊的不能动,随便那个男人帮他捏死了花苗,又帮他整理好了衣领,奶茶的痕迹,在他的指尖下一瞬间就被抹掉了。
“你是谁家的孩子。”沈临顿了很久,才缓慢地问,其实他想问的是,你是哪家精神病院的,可是对面的男人有一双碧色的眼睛,长眉入鬓,五官挺拔,英俊的无可挑剔,他便说不出什麽恶毒的话来。
或者是哪个孩子?他近乎荒谬地想,现在孩子营养好,十四五岁长得饱满成熟的也不少,或者这个男人也是个孩子,只是显老罢了,不然难以解释,为什麽他要恶作剧,还要带一个狼耳套吓人。
他拒绝去想这孩子不是人的可能,这与他的世界观不符合。
“你家的小孩啊!”男人再次抖抖耳朵,像是痒的受不了,拼命地挠著,眼睛都憋红了,“你家的小孩啊,你家的啊。”
沈临不知道他在说什麽,他看著那双毛茸茸的耳朵,那银色的耳朵下有著粉红色的皮肉,看起来怪可爱的,怎麽瞧都不像是假的。
“想摸摸吗?”男人笑了笑,拉过他的手放到银色耳朵上,沈临的手指动了动,触手皮毛光滑,耳郭柔软,真的是货真价实的耳朵!
他拉了拉,男人碧色的眼睛里荡起一片涟漪。
“你……你是谁?”沈临退後一步,有点恐惧,现在,他不得不面对著摔碎的世界观了。
“我叫临水。”
英俊男人微微一笑,碧色的眼睛里波光潋w:“那是我弟弟苏青,你有一家宠物店?需要雇人吗?我和弟弟都很会照顾动物哦,你雇我们,不要钱,只要包吃住就好了”
他微笑的时候,天都亮了,暖暖的:“我一天只吃一块钱的大饼,他只吃半张,这麽大的。”他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个小小的圆圈,表示自己真的吃的不多,“每天两块钱就能打发的,很好养的,我们还带暖床服务哦。”
沈临没有听他的胡扯,只是看著那个弟弟,像是呆住了。
四月小雨微微,那人端著咖啡杯杯略略回首,秀气的脸上也带著笑,如此的距离,显得他的笑模糊而熟悉。
“我来了。”他说,看著沈临,“轮到我看你转身啦。”
沈临没听到,他在见到这张脸的时候就大叫一声跑了,嘴里还念念有词:“这肯定是幻觉,幻觉,怎麽梦里的人物会出现在现实里?”
他跑的著实快,三五下就冲到了外面,窗内绿色眼睛的男人笑了笑,叫苏青的秀气男人也跟著笑了笑。
“谢谢。”
“没关系。”绿眼睛的男人笑嘻嘻的,拈起一块蛋糕,啃的饼屑粉粉,满嘴油腻,“没有你,我也无法成功。”
“你怎麽猜到的?”苏青好奇地看著他,“嗯?我不信你真能未卜先知,可是你好像确实赢了,你现在能告诉我为什麽了吧?”
苏青自然是青君,临水自然是碧水君临水,时光荏苒,他们又回到了人界。
“说啊。”青君催促。
他们从来不是第一次做交易,也不会是最後一次,临花那次去幽冥界的时候,他去见临水,临水便吩咐了他很多事情。
他想十三一定弄不明白,为什麽短短的几分锺,他就能从药珠宫到碧玉宫并且说服碧火刺临水一剑。
在魔宫里面不能施术,根本没有神魔能动作那麽快,况且还是在侍君们的监视下,也没有谁能当说客当什麽的那麽厉害。
他见临水之前就见过碧火了,只是那时候临水拖著十三在跟芙蓉扯皮,十三不知道罢了。
魔宫里不能施术,长生宫却是特殊改造过的,里面有转移阵,这阵势将离後来还奇怪地问过临水,他当时正是利用长生宫进入了魔宫,劝说完碧火後,又悄无声息地出去,重新见了临水。
临水说十三早就不是十三了,青君不太懂这个,不过临水说的也明白,他当初收的确实是小狐狸十三,只是後来被选命池主顶替了,临水还说玄狐顶替了十三,要用十三的记忆,怕是留著十三还有用,应该没杀了十三。
这种时候,青君还是很佩服临水的,他去外面找了一趟,还真把十三带回来了,只是那小狐狸已经被汲取了记忆和功力变成了普通的动物,临水把它揣在兜里,说它很快就又能化成人形了。
它化形很慢,临花比它还慢,当初说好了一起死的,最後时刻,他还是放了青君,一个人被血之花吞噬了。
在那样的时刻,青君不清楚临花是用如何的心力强制要求血之花放过他的,他只知道,最後抱著临花的时候,他心里荒凉的像是走过了万里大荒,且永远走不出去了。
他要自杀,临水却不让,要他老老实实地烧锅,说烧的好了有奖赏。
临水废了很大力气,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口大锅,把硕大的血之花封在里面煮,那锅是金黄色的,上面纹饰繁复而精致,像是古老的密咒,他後来才知道那是大名鼎鼎的乾坤鼎。
他们从花里炼出了临花的一点魂魄,好在有墓陵在,又取了一点血脉,十三化出人形後的第二年,临花总算有个浑沦的样子了,被临水扯著去投胎,又不许青君去人间看。
青君不肯,但是临水不让,他也只能跟临水闹,可是临水不是临花,临水一旦似笑非笑,他再闹,也不过是临水眼睛里的顽劣孩童。
他等啊等啊,等临花一世终了的时候,发现那个混论魂魄居然慢慢丰满起来了,就再也不跟临水闹了。
临水不常在斑斓山,他好像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总是在奔波,陪著他等待的於是便只有十三。
十三化形後,他才惊讶地发现,这个十三的外貌与那个选命池主的完全不一样,十三还说,他被关起来睡了一觉,谁知道一睡就是三千年,十三完全不记得那些霸气的过往。
青君想,其实那个选命池主固然是假的十三,可是其实陪临水长大的还是那个假货吧?真正的十三对临水恭敬有余,却绝无爱慕之心。
他偶尔会想那个假货最终是不是伤心死了,假戏真做也就罢了,偏偏还被看穿了,甚至到死,都没留下一个真正的名字,只是以一个冒牌货的名号被憎恨著,有一天春色好,临水正好回斑斓山,那时候距离临花真正成形已经不远了。
临水请他在花园里喝酒,喝的是墓陵送来的迷情,酒香浓郁,真正的香飘万里,熏熏欲醉里他心情大好想著不久就能见到临花了,忍不住问临水,到底选命池主死了没。
临水笑眯眯的,说你这麽闲,又这麽爱八卦,不如你帮我去後山摘一朵琪花啊,要不去把少易宫的枫叶染成金色也行。
琪花长在斑斓山的後山,是妖兽最多的地方,青君自然不敢去,倒不是怕死,而是他还在等著见临花,实在犯不著受伤;至於少易宫的金枫,没人愿意去刷的,少易宫不说万顷,却也一眼望不到边,他去刷枫叶,会把手刷断的。
临水只是说笑,并不强迫他,自己去後山摘了琪花,又去刷了金枫,末了一个人形单影只地站在无边的金色下发呆,脸上呆呆的,也只有那种时候,青君才会觉得临水挺可怜的。
青君不太知道金枫是怎麽回事,但是却知道那琪花是给凤行的,临水摘了花都放在远处一个风月阁门口,那风月阁的牌匾著实大气,书写的人笔走龙蛇,笔迹铮铮,有些帝王之气,正是凤行的笔迹。
天枢星君归位了,临水答应过临花,要把凤行抢回来,可是临水并没有抢,临水只是每年摘一朵琪花放在凤行的故居门口。
这次青君没问为什麽,他想有些人就是相见不如怀念,抢回来的是天枢星君不是凤行,临水也不会高兴的,况且他还真看不出来临水喜不喜欢凤行。
大概是不喜欢的吧,他心里有点判断,否则难以说明为什麽临水要凤行自杀,可是他又不愿意这麽想,那孩子那麽喜欢临水,牺牲的粉身碎骨,他不忍心想临水不喜欢,只能安慰自己说那是造化弄人。
後来喝酒的时候,临水说这样最好,凤行就是凤行,只是凤行,天上那个只是一个长的一样的陌生神仙。
他还说倘若那真是凤行他也不想去找,小凤行干干净净的,在天上呆著比跟著他受委屈好,他什麽都不能给,也什麽也给不起。
青君陪他喝了一坛酒,越发的想念临花了,万万千千里,遇到个喜欢你而你又喜欢的,其实不比喜欢後挣扎在一起简单。
凤行死後,魔兽大规模进宫天界,死伤无数,临水没有趁机大规模进军,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麽,可是先代魔君想做的,甚至拿自己儿子讨好的和平条约终於被他签署了。
在昆仑山边,少昊帝君带著一干小神仙发誓千年之内用不跨入魔界,虽然谁都不知道那誓言管几天用,可是短时间内起码是安静了。
那天青君待在斑斓山,没跟著临水去,也没想著回天庭,他只是悠悠地想,其实神仙魔族说到底也就是人间的两个国家罢了,你强我退,你弱我吞,互相倾轧,至死不休。
他想其实伏羲到底为了什麽牺牲呢,魔界最终还是壮大了,天界也没有弱小下去,各自混战。
那时候他就想起一句在人间学到的话,历史的潮流不是个人能更改的,他想这句话套在他们这里一样适合。
没有一个神魔,哪怕他再强,也不能阻挡潮流的发展,未来永远是不可预测的,任何神魔也算不准。
因为无论是人是神是魔,都有一颗永远猜不透的心。
临水回来的时候摸摸他头发,说其实父皇当年不弱,可惜却非要和谈,男人只有战场见真章,枪杆子打出政权才能挺起腰背。
青君点点头,他打过仗的,却不是很能理解临水,有时候他觉得临水就是个怪兽,能够慢条斯理地算计所有神魔,他想到的时候,会觉得这样心思深沈的妖魔很可怕,可是一起喝酒的时候,他又觉得,难怪临花喜欢这个弟弟呢,这麽认真,这麽努力。
他与临花是情种,只要情不要国,所以祸国殃民,害了无数无辜的神魔,最是该死的;先代魔君是英雄,有国没有家,为了魔界,连儿子甚至自己都能牺牲,青君想阿银那句话说的没错的,这样的魔,可以不喜欢,却不能不敬重,因为後辈的幸福,是踏在他的骨血之上的;至於临水,青君敬畏地想,这个就是霸主了吧,情要,国要,两种情绪分得清清爽爽的,上战场的时候不含糊,做弟弟的时候,卖萌讨好也不含糊。
他再没有出过斑斓山,天界也没找过他麻烦,这方面,他们倒是空前的履行了誓言,也不知道是因为要休息养生,还是真的打怕了,或者是一诺千金。
不过他毫不关心,那已经与他不相干了。
他在斑斓山等著,等到今年的时候,临水突然送了他一朵木雕桃花,那花很小很小,不及麽指大,却花瓣剔透,里面叠瓣花朵足有七朵,片片晶莹剔透,精致小巧堪称巧夺天工。
去找他吧,临水说,眼睛弯成一弯新月,阿青,我们去人间吧,我想念那里的饭菜好久好久了。
沈临再次跑进来的时候,临水还在吃著蛋糕,他在魔界的时候,总是优雅沈稳,可是到了人界,总是狼狈不堪,可是青君喜欢这种狼狈,像是雨天衣摆上的湿意,凉凉的沁人心脾,让他觉得这才是生活。
高兴的,有瑕疵的,并不完美的生活。
“你知道为什麽我每晚都会梦到你吗?”沈临在门口大叫,跑的气喘吁吁的,大概是实在忍受不了好奇了,又折了回来,身上还带著雨水的湿润,“我每晚都会梦到你,我们认识吗?”
餐厅里的人都抬起了头,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的看著沈临,沈临憋红了眼睛,可是还是追著问,那样的执著。
“我们认识吗?你是不是知道什麽?”
临水拎著蛋糕看窗外,今年的桃花谢的慢,四月的天气了,居然还半半拉拉的没落完,在小雨的沐浴下铺了地面一层粉红。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又春天了啊……真是一对狗男男。”
狗男男之一抬手微笑:“我们认识啊,你想知道为什麽吗?雇我们吧。”他学著临水的样子,抛了一个飞吻,笑得妖妖娆娆,“我还包暖床哦。”
四月微雨轻轻过,窗外车如流水马如龙,而男人们,花月正春风。
fin
作家的话:
後记:
据说是烂尾了,可是天地良心,这真是我心里的结尾,我一向有先写结尾後开文的习惯,所以……
开始我便说了,这是我写的最不好的一个故事,不过奇怪的是,这是我最爱的一个故事。这文写的很舒坦,我几乎是整个完结了才开始连载的,中间没受过任何读者干扰。闷头写了近五十万字,我想,这种事,也只有百花一篇文能让我坚持下去了。
文不好看,姑娘们坚持到这里不容易,所以……拍砖还是什麽随意吧。
其实也没什麽好说的,不过总觉得以後再也没有机会写後记了,所以还是提两句吧,谢谢姑娘们陪我一路走来,鞠躬,辛苦啦
最後祝姑娘们愉快吧,天天有萌文看
繁华落地於2012104
恋耽美
本文网址:https://www.7wav.com/book/100269/16738757.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7wav.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