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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 作者:淘气骨头
到巷子尽头。
对他来说,这条小巷,承载着他童年、少年时代的光阴。承载着他关于家庭、关于父爱最温馨最美好的记忆,也承载着生命中那段最厚重的黑暗和最深邃的痛苦。
筒子楼对面,有株年纪很老的榆树。夙夜曾经不止一次,攀爬上去掏鸟蛋。也曾经热切于撸碧绿如洗、嫩得能掐出水的榆钱――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有着更加实际的用途。
鸟蛋不用说了,就是缩小版的鸡蛋,吃起来味道比鸡蛋还要嫩滑、可口些。至于榆钱,拌少许豆油、精盐、味素和切得碎碎的葱花,拌在玉米面里,揉成一团,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发酵成软塌塌的面团。用电锅蒸熟,再切成一块块的,就着咸菜疙瘩吃,味道别提多好了。
最主要的是,省下了米饭和菜,所以是穷人家,夏日里难得的美食佳肴。
现在回忆起来,唇齿间,仿佛还能感觉到淡淡的、夹杂着青草气息的清新甜香。
轻轻抿了抿唇,夙夜疲惫地倚靠着身后那棵熟悉的、虬结龟裂的老榆树。仰望眼前的筒子楼,许多支离破碎的往事,在脑海里一幕一幕闪过。
这栋楼里的现住户,其实家境都不算宽裕。条件稍好些的,早已搬走了。
可是不表示他们不快乐。
b市的春天,总是漫天沙尘,一不留心就迷了眼,但耄耋老人们,还是喜欢拿个小板凳,坐在楼前的空地上,织着毛衣摆弄着象棋,闲话家常。
b市的夏天,总是酷热难当,劳累工作了一整天的大人们,都喜欢围坐在这株老榆树下,吐吐苦水发发牢骚讲讲八卦,分吃一颗凉水浸过的西瓜,油汗的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b市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季节。甜的瓜、脆的果、酸的梨……几元钱可以买上大半塑料袋,不知节制的孩子们,互相拼比,可着劲吃,常常酸倒了牙,“哎哟哟、哎呦呦……”直叫唤。
待到正经吃饭的时候,喝稀粥都嫌牙疼,被各自的家长埋怨着、嗔怪着、心疼着,却依然不会长记性。下次照旧不管不顾的猛吃一顿,一个个小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周而复始地犯着单纯可爱的错。
b市的冬天,总是一片白雪皑皑。天空是苍茫茫的灰蓝色,大地冻得硬邦邦的,横七竖八的,裂开一道一道的口子。北风料峭,冷得要人命。但楼下,总是会有一群穿着破旧夹袄的小屁孩,睫毛上挂着冻结的晶莹霜花,时不时抽搭着两管青鼻涕,搓着冻僵发红的小手,在打着雪旋的寒风中,热火朝天地堆雪人、玩爬犁、打冰猴儿、扇在铁轨上压得扁扁的啤酒瓶盖……偶尔发出阵阵欢呼,或者声声哀嚎,没心没肺地快乐着。
住在一单元103室的宋奶奶,已经满头白发了,佝偻着腰,走路都很费劲。偏偏非常喜欢伺弄各种花花草草。
每年春天,她都会在楼前种下成排的花种:鸡冠、串串红、波斯菊、扫帚梅、夜来香……都是抗旱耐活、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草花,跟名贵稀有完全不沾边。却总是开得非常精神,在旭日和风中,得意洋洋地摇摆着小脑袋。
宋奶奶也曾经兴高采烈的,指挥人高马大的儿子,往楼前不碍事的角落里移植了几株灌木。从此她多了项工作,每年深秋,第一场寒流来袭的时候,都会吵吵嚷嚷地,让儿子用取自十几里外锅盔山上的肥沃黑土,将灌木的根部,厚厚掩埋,再妥帖地把植株一层层裹上塑胶薄膜。
小心认真的样子,倒象是在看顾自己的宝贝孙子。
如今,时过境迁,宋奶奶已经在两年前故去,夺走她生命的不是意外、不是疾病、不是伤害,而是谁也抵抗不了的衰老。
但她精心伺弄过的那几株灌木,却终于长大成年。在去年夏天,盛开出一簇簇深红如墨、洁白如雪、绛紫如绢的鲜花。
沁人心脾的香味,老远就闻得到。
夙夜闭了下眼睛,这里,是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家,有快乐、有悲伤、有喜悦、有难过,更有痛彻肺腑的临别记忆。
身旁探出根黑褐色的老树枝桠,一只深灰色的小小蜗牛,正趴在一片翠绿的榆树叶上,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看不见它动口器,但榆树叶很快就被啃穿了个大洞。
夙夜顺手扯下叶子,受惊的蜗牛,迅速把小脑袋,缩进逼仄的壳里。
淡漠的眼中,不自觉地闪过一丝温和,夙夜小心翼翼地,把树叶搁在地上。蜗牛缩了缩身子,马上竭尽全力,蠕动着用腹足爬走,怯生生躲进一片枯叶下面。
可怜的、卑微的、脆弱的小生命,可是,它也会有属于自己,单纯的快乐和烦恼吧?
夙夜抬眼,遥望着七楼那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玻璃窗。
铁质窗框上的油漆,早已鼓障开裂,露出斑驳的铁锈色。里面的卡簧,其实也早就坏了,只能用根毛竹筷子别着。
这些,他当然都很清楚。默默地,他在脑海中逐渐复原窗户后面的情形。
布满霉斑的墙角、陈旧破烂的家具、裂痕斑斑的廉价地砖……以及曾经在里面吵吵闹闹的男女主人。
记忆的潮水奔腾翻涌,夙夜被铺天盖地而来的悲伤情绪一击即中。
他可以忍受贫穷、忍受嘲笑、忍受痛苦……可他不知道该怎么承担绝望。
从亲眼看见爸爸尸体的那一瞬间,他的整个世界就坍塌了,再也看不到阳光,而是永恒的漫漫暗夜。
一阵风吹来,卷起几片落叶,轻轻黏贴在他脸上,下意识伸手拂落。夙夜直起身子,轻轻吐出口气,不情愿地向3号单元门走去。
已经来到这里,他当然不允许自己逃避。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孩子们在上学,成年人们在工作,老人和年幼的孩子,都在午睡。楼道里安安静静的,看不到一个人影。
沿着坑坑洼洼的台阶,一步一步上楼。
☆、39|五 (连环血案)7
体力太差,走到七楼。夙夜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
刺目的黄色警戒带,早已被撤除,摸出钥匙,他咔哒一声打开门。
室内空荡荡的,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子陈旧的、发霉的味道。
这是一间普通的两室一厅套房,进门就是客厅,两侧分别是两间卧室和卫生间、厨房。
本来狭窄拥挤的室内,现在空荡荡的,积了厚厚一层灰尘。大部分东西,都被警方作为物证带走了,显得特别空旷死寂,没有一丝人气。
一长一短两个白粉画成的轮廓,静静呆在地砖上。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没有人会联想到,那两个不规则的轮廓代表着什么――两个戛然而止的鲜活生命。
夙夜站在门口,盯着那白圈看了许久许久,眼眶慢慢红了。他使劲咬了下嘴唇,硬是逼回眼底泛起的湿意,抬起脚,慢慢踱进屋子,蹲下身子,细细打量。
白底灰蓝色花纹的地砖上,依稀可辨出大滩大滩暗黑色的血渍。
一瞬间,汹涌袭来的悲伤,溢满了胸臆。夙夜猛地站起身,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退后一步,起立得太猛,竟有种强烈的晕眩感。
他使劲揉揉太阳穴,等待那股晕晕乎乎的感觉渐渐退去。
这些血渍,是爸爸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痕迹。
对面墙上的神龛,电源插头在爸爸过世那天,已经被他拔了下来。
现在虽然是白天,但客厅夹在卧室和厨房之间,传递过来的光线,被稀释得昏暗而迷离,像罩上了层青灰色的薄纱。
净瓶观音的轮廓,因此显得特别模糊、诡异,沉默不语地望着他,似乎不怀好意。
地上的血渍,干涸已久,尸体也早就被运走,化成了灰烬,被埋葬在郊区的公共墓园里,他却依然清晰地嗅到了浓烈刺鼻的血腥味道。
夙夜明白,那血腥味其实是从自己心底里溢出来的。
2012年七月三日,他至死也忘不了那一天――他生命中的分水岭。
那天,像往常一样,上完晚自习,夙夜照例拎着个黑色的大号塑料袋,背着书包回家。
他习惯每次出门,兜里都揣着几个大塑料袋。这样,路上看见能卖钱的东西,就随时都可以捡起来。
今天运气不错,在一家咖啡厅门口,捡到了十几个矿泉水瓶。虽然被几个路过的小孩子嘻嘻哈哈嘲笑了,不过,夙夜一点也没在意。
生活如饮水,冷暖自知。
因为收获颇丰,他的心情很不错。暗暗思忖着,照这样下去,很快就能攒够下学期的晚自习费了。
大概要下雨,没有月亮,星星也看不见一颗。
天空沉闷暗黑,铅黑色的浓云,压得低低的,仿佛触手可及。不停歇地汹涌翻滚,像飓风中咆哮怒吼的大海,有着吞噬天地万物的嚣张跋扈气焰。
兴许是知道暴风雨即将来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觅食,蚊子们显得特别躁动兴奋。围绕在耳边,嗡嗡乱叫,惹得人心烦意乱。
伫立在街角的老楼,黑乎乎、阴森森的,犹如一口巨大的钢筋水泥棺椁。
夙夜心脏突然一悸,慌得厉害。他使劲晃晃头,甩掉心头莫名涌起的惶惑和不安感。
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踏进单元门。狭窄逼仄的楼梯间内,低瓦数灯泡有气无力地亮着,二楼的声控灯坏掉挺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更换。
身旁的墙壁,被经年累月的尘埃覆盖着。象是重度皮肤病患者,脱落的墙皮,犹如狗皮膏药般,东一块、西一块,□□出底下青灰色的混凝土。
松动的铁框玻璃窗,被风吹得格拉格拉直响。
阴森恐怖的氛围,简直可以直接拿去拍鬼片了。
夙夜体力不济,走到五楼,气喘得就有点急,腿脚也发沉发滞,肩上的书包,沉甸甸的,直往下坠。他停下,稍微缓了缓,才慢慢腾腾地继续往上走。
上了七楼,他一眼就瞥见,自家的房门没关,微微敞开着,欠了条缝,心里不禁暗暗觉得纳闷。
这栋楼的住户,境况都不算太好。所以也没有人家,会奢侈到用电风扇,空调就更别提了。夏天开门通风,是常有的事。
至于会不会有强盗小偷光顾,倒是完全不用担心。毕竟,他们也是需要业绩的。
当然,如果是女孩子,或者是年轻的小媳妇,独自一人在家,出于谨慎,无论多热,她们都不会开门。
不过,无论什么状况,天黑了门还敞开着,就显得十分古怪,因为晚上蚊子会特别多。能奋力飞上七楼的,还个个身强力壮,老弱病残,是决计上不来的。它们强悍的战斗力,绝非普通蚊子可以比拟,往往是咬一口,就鼓起一个红肿发亮的大包,钻心的刺痒,好几天都消不下去。
有钱人一千块钱当十块钱使用,穷人则是一毛钱当十块钱珍惜。蚊香一盒虽然才几块钱,但是天天用,累计起来,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他们连蚊香也舍不得使。
夙夜的爸爸夙正亭,在附近的纺织厂做装卸工。
纺织厂实行三班倒的排班制度,夜班从午夜十二点上到早上八点,白班从早上八点上到下午四点,四点班则是从下午四点一直上到午夜十二点。
这个星期,夙正亭是四点班。扣除交接班,和路上耽搁的时间,起码也得午夜十二点半左右,才能回到家。
此时此刻,如果家里有人,肯定是妈妈,难道她忘记关门了?
夙夜暗自猜度着各种可能性,也没太在意,随手推开门,里面黑漆漆的,很安静,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不由自主抽抽鼻子,夙夜摸索着,摁下墙上的电灯开关。
低瓦数节能灯管弥散出银白色的光芒,蓦地流泻而下,刺得他眯了眯眼。随后闯入视网膜的景象,令他瞬间僵住。接着,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砰”的一声,手中的塑料袋也脱手而落,几个空矿泉水瓶,从敞开的袋口,弹跳出去,蹦蹦qq地滚到一边。
杵在地上的手掌,按到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夙夜下意识死死攥紧。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啊啊啊!”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正对玄关的墙壁上,嵌着半人高的神龛,里面供奉着普度众生的净瓶观音。此时,她正面含微笑,慈悲地扬起柳枝,似乎在向她虔诚的信徒,洒下甘霖雨露。
莲花宝座前,两支红色电烛,经久不息地亮着,将整个神龛都映得红彤彤的。
神龛正前方的地砖上,俯跪着一个被剥了皮的血淋淋男人!
连头皮都没有放过,露出染血的头盖骨,一棱一棱的。
他的胸前从锁骨到□□,都被彻底剖开了。整个尸身血肉模糊,血红的肌肉、乌青的筋络,森森的白骨、滑出体外的内脏……这惨烈的景象,映入眼球,像是要生生割裂人的神经。
☆、40|六 tiffany香水
男尸朝着神龛的方向,深深低垂下头颅,仿佛在无比虔诚地叩首,那是忏悔的姿态。
距离他不远处,横陈着一具同样被剥了皮的女尸,眼珠被剜掉了,脸上只剩下两个血红血红的窟窿,特别的}人。和男尸一样,□□同样被剖开,紫红乌青的脏器和纠结的肠子,滑落了出来,耷拉在腿间……
夙夜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喉咙发紧,胃里翻江倒海似的难受。他想从尸体上移开视线,眼睛却像被粘住了一样,动也动不了。
女尸旁边,还有坨豆腐脑般的东西――呈现出近似贝壳外缘的颜色,就是那种,稍微带点玫瑰色的浅灰。
瘫在地上,筛糠似的哆嗦了半天,夙夜终于勉勉强强找回混乱不堪的理智,意识到那坨东西是什么,那是人的脑子!
女尸的头颅,并没有被开瓢,也就是说,凶手极有可能是像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那样,在她还活着的时候,从她鼻孔中硬生生取出脑子的。
夙夜既震惊,又无比愤怒,他不知道,什么样的人,什么样冷硬的心肠,能做出如此惨绝人寰、丧心病狂的举动!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同胞!
用尽全部的毅力,夙夜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恍然想起,应该马上打电话报警。
双手杵着地面,他哆哆嗦嗦地往起爬。腿软脚软的后果就是,双腿像扭麻花一样,直往一起绊。
深深吸了口气,夙夜定定神,用双手撑着膝盖,努力定住身子,这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抓着什么东西。定睛一看,是一瓶香水,估计是妈妈不小心掉下的。
夙夜当然知道,犯罪现场应该尽量保持原状,便把香水瓶又搁回了原处。
他们家没有安装固定电话,爸爸倒是有一部手机,可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夙夜想用电话,就得去邻居家借。
本来妈妈也有手机的,前阵子两口子吵架,妈妈一气之下把手机砸了。
她隔三差五彻夜不归的时候,爸爸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给她打电话,催促她赶紧回家。她早就嫌烦了,索性一直没再买新的。
此时此刻,夙夜受到的冲击实在太大,无论脑子怎么命令,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根本不听使唤。
他使劲咬破嘴唇,直到溢了满嘴的血腥味,剧烈的痛楚,才使他的脑子恢复了几分清醒。
扶着双腿,迤逦歪斜地蹭到隔壁,敲了好半天门,里面还是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反应。
呆怔了几秒钟,夙夜恍然醒过神,暗骂自己关键时刻怎么就不争气,不停地犯糊涂。隔壁的夫妇是靠卖卤味为生的,每天不到午夜,是不会回来的。
至于他们家的儿子大龙,读完初中就辍学了。
两口子双方父母家里,都过得挺紧巴的,不但不能帮衬他们,还需要他们时不时的贴补一些。
早些年,买这套房子还借了不少外债,夫妻俩苦熬苦撑地忙着做生意赚钱还债,天天早出晚归的,当然抽不出多少时间和精力管教儿子。
大龙的学习成绩自然好不到哪里去,辍学后呆在家里,也没人张罗给他做顿热乎饭菜,他渐渐也就不爱做留守少年。索性整天跟着街头的一班小混混,到处胡闹,混点吃吃喝喝,倒也逍遥自在。
十天中倒是有八天,看不到人影。现在家里会有人,才是怪事。
这栋楼,每单元每层只有两户人家,夙夜没有办法,只好拖着虚软的双腿,往楼下走。走了没几级,忽然,听到下面传来“哒哒哒……”的脆响,是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发出的声音。
他心里咯噔一声,额头顿时泌出了冷汗。
这个单元十几家住户,除了妈妈李晓舒,女主人的职业,要么是小商贩,要么是超市的理货员,或者是工厂里的女工。由于工作性质的缘故,鲜少会穿高跟鞋。当然,还有四五家有正在读书的女学生,她们自然也不会穿高跟鞋。
一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夙夜就知道,是自己的妈妈回来了。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绝对不能让妈妈看见家里的死亡现场,非把她吓坏了不可!
咬紧苍白颤抖的嘴唇,夙夜强自打起精神,扶着楼梯扶手,跌跌撞撞往楼下跑。
俩人一上一下,刚好在四楼的楼梯间,走了个对头碰,果然是李晓舒。
看见夙夜,李晓舒不悦地挑挑修理得非常漂亮齐整的眉毛,冷冷淡淡地说:“这么晚了,你还干什么去?”
夙夜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妈,咱家出事了,你千万别进家门,我现在去借电话报警。”
“出什么事了?”瞧着儿子的神情,明显有些不对劲,李晓舒狐疑地问。
夙夜犹豫了下:“闯进去小偷了。”
“切,”李晓舒不屑地白了他一眼,嗤道,“反正也没什么可偷的,还报什么警。”
“那个……是没丢什么东西,可是给砸得破破烂烂的。”仓促间,夙夜只掰得出这个理由,顿了一下,呐呐地说,“总之,你留在门口,千万别进去,要保护现场啊。”
“知道啦,那个小偷还真是有够闲的。”李晓舒满不在乎地应道,抬脚往楼上走。
为了节省时间,夙夜几乎是用跑的,连滚带爬地继续下楼,挨家敲门,连着敲了好几户人家,才终于借到部电话,打了110报警。
干巴巴地谢过邻居,他赶紧回家。
上了七楼,一眼就看见妈妈正跪坐在家门口,防盗门大敞四开,室内的景象一览无遗。
妈妈脸色惨白,毫无血色,惊惧地盯着门内,眼睛直勾勾地,似乎被吓傻了,整个人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会晕倒。
夙夜自己也很难受,在极度的震惊和惶恐双重挤压下,脆弱的神经,早已不堪重荷。
可是,此时此刻,他必须撑住。
现场那么血腥恐怖,他无法想象,妈妈现在有多害怕,多惊惶。他必须成为妈妈的支柱和依靠。
“妈,没事的。”冰凉的冷汗,一滴一滴滚落,滑到眼睑里,刺刺的疼。夙夜使劲抹了一把,深深吸了口气,走到妈妈身边,蹲下身子,抱住妈妈,想要努力安慰她。
李晓舒木偶般,任凭他摆弄,瑟瑟缩缩地趴在他肩上,惶惶然地抖个不停。
“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会到的。”夙夜又说。
妈妈没动,也没说话。
☆、41|六 tiffany香水(2)
轻轻抚拍着她的背,夙夜试图让她镇定下来。
他认定她被吓坏了,后来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并不仅仅是如此。当然,那是后话了。
由于距离公安局比较远,路况又很差,二十几分钟后,两辆蓝白相间的警车,才呜呜叫着赶到。
勘验现场、搜集物证、抬走尸体、询问证人……
这一系列程序,琐碎而又漫长。
隔壁邻居家没人,夙夜和妈妈只好在走廊里等待。
夙夜把校服外套脱下来,铺在地上,让妈妈坐在上面休息。他则站在家门口,认真而专注地看着那些警察们工作。
进进出出的警察,都对这个面色苍白、神情木然的男孩子,暗暗感到惊讶和不解。
他实在是太镇定、太漠然了,简直……像个人偶,压根没有一丁点活人,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该有的反应。
不过,出于职业素质和起码的同情心,他们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面上也没表现出什么异样。
进行现场搜证的警察,在衣橱里,发现了两张被剥得非常完整的人皮。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做了非常细致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架上。简直是两件艺术品,可以直接拿去博物馆卖门票展览了。
当然,并不是完全等同于木乃伊的制作,犯罪嫌疑人只掏出了女性被害者的大脑。两名被害者的肠子和内脏,也没有像木乃伊那样,分门别类装进器皿中。胸腔里,更没有被塞入亚麻、锯屑和馥郁的香料。更遑论正宗的木乃伊身上,要裹上十几层布料的。
饶是如此,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做到眼前的程度,也令人惊叹不已。
不必经过详细的验尸程序,从剥落的皮肤等基本特征,夙夜一眼就判断出,男死者是他的父亲夙正亭,而女死者则是隔壁卖卤味的女主人赵志英。
虽然早就有了不祥的预感,夙夜的心,还是瞬间跌落到了谷底,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像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卡着他的脖子,难受得要命。
他想哭,想喊,想叫,却只能默默地,默默地咬紧牙关忍耐。
不管多痛,不管多难过,他必须撑住,为了死去的爸爸,为了还活着的妈妈。
警方勘验完现场后,作为第一个现场目击证人,夙夜首先被叫到一边做询问笔录。
他竭力忽略亲眼撞见爸爸惨死,所带给自己的强烈心理刺激和慌乱感,努力回忆每一处细节,哪怕是最微小的细节。
他知道,越精确地回答,越有助于警方破案。
爸爸已经被杀,痛哭流涕挽回不了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警方找到凶手,替他报仇。
若干年后,邵壬受邀在警校讲课,给后辈们介绍办案经验时,曾经不止一次提到过这起案子时。每次,他的心情都很复杂。
对夙夜来说,当然是发生了非常不幸的事;对邵壬来说,却是值得庆幸的――他的警察生涯中遇到了夙夜。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
例行公事的询问几句后,邵壬和旁边做笔录的搭档肖然,都不由得暗暗吃惊。彼此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端正了颜色,仔细打量面前这个脸色苍白、身材单薄的大男孩。
冷静、理智,回答问题时条理分明、镇定自若,毫无慌乱感。
肖然和邵壬都算得上是颇有经验的老警察了,却从来没见过头脑如此清醒,逻辑分析如此缜密,成功地把情绪,完全控制在理性范围内的被害者家属。
作为一名资深警察,邵壬认为,要么,这个男孩子,有极强的自控能力和心理素质;要么,他就是个极度冷漠无情的人。
从夙夜的回答中,邵壬直觉地感到,他应该是第一种人。
而以夙夜的年龄和阅历,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这个男孩子,非常的不简单。
邵壬在记事簿上的“夙夜”两个字下面,重重画了两条黑线。
事实上,夙夜没能提供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对现场状况的描述,对破案也没有多少帮助――毕竟,他能看到的,警方又不是瞎子,当然也会看到的。
而李晓舒在夙夜回家之后才回来,说出来的内容,也不过是简单重复了夙夜的话罢了。
物证鉴定组的警察和法医初步给出的结论,认为夙家是案发第一现场。
在证实女死者是隔壁的邻居赵志英后,警方已经打电话联系了她的丈夫李琦,说他家里出了状况,让他马上赶回来。
警方给李晓舒做完笔录,李琦也正好赶回来了,骤然听说妻子被杀的消息,整个人登时懵了,哆嗦着嘴角,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中年男人,挺直的脊背,一下子塌了下去,像是瞬间老了几十岁。眼泪顺着脸颊,一颗一颗往下淌,哭得跟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
他却一点感觉也没有,擦也不擦一下。
邵壬等他镇定了一点,才开始向他问话。
据他所说,今天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两口子三四点钟就起来了,剁肘子、剁猪脚、剁凤爪……用高压锅焖煮,煮好了,用三轮车拉着,去固定的摆摊处叫卖。
中午的时候,两口子正在轮换着吃饭,赵志英的弟弟赵文浩突然打来电话,说他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了人,急需要用钱为对方缴纳诊疗费用。
虽然恼火弟弟惹了麻烦,但是赵志英毕竟是关心弟弟的,跟丈夫商量了一番,让丈夫看着卤肉摊子,自己连饭也没吃完,就匆匆忙忙回家给弟弟取存折。
妻子一直没回来,李琦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把人撞了不是小事儿,需要跟家属好好商量怎么处理,他还以为妻子跟小舅子在一起,忙着解决这件麻烦事呢。
谁知道会等来警察的电话。
两个已婚的中年男女死在一块儿,虽然死亡方式比较惨烈,还是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不太愉快的方面上去。
关于警方对夙正亭和赵志英有无暧昧关系的询问,李琦和李晓舒、夙夜母子一致给予了否认,称绝无此事。
对附近邻居的走访调查,也间接证明他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
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工作全部结束,离开的时候,邵壬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夙夜,叮嘱他有事儿就给自己打电话。
夙夜接过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瞧了一眼,就塞进了兜里,什么话都没说。
☆、42|六 tiffany香水(3)
看着他绷紧的、煞白的小脸,邵壬脑子一热,也不知道哪根筋突然搭错线了,居然又补充了一句:“不只是跟案件有关的,如果你和你妈妈遇到什么困难,也可以跟我说,我会尽量帮助你们的。”
正夹着公文包,从旁边经过的肖然,诧异地瞟了他一眼,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事实上,有许多起案例,被害者家属,往往就是加害者。作为办案警察,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公正、公平、无私地对待每一条线索,每一个案件相关人员,原则上都会尽量避免跟他们有私人方面的任何接触。
肖然跟邵壬共事好几年,对他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向来是很欣赏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冷不丁地说出这么莫名其妙、不合身份的话。
肖然满心纳闷,又瞅了眼夙夜,挺瘦的男孩子,苍白、孱弱,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显得突兀的大。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清秀吧,但跟漂亮、讨人喜欢之类的字眼,是真的完全完全不搭边。
毕竟,他实在是太瘦了,简直去了皮就剩下骨头了。
至于性格呢?虽然才认识短短几个小时,肖然也觉得他挺别扭的,跟年龄相仿的男孩子相比,说好听点是沉默寡言,说难听点就是死气沉沉,平板的脸上,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表情,跟木头桩子似的。
更让人震惊和理解不了的是,亲眼看见自己的爸爸被人剥皮剖尸了,他脸上的表情,居然也没啥变化。
该说他镇定好呢,还是说他太冷情了?如果说形销骨立能让人产生那么一丁点怜悯,这种简直是冷血的冷漠,就让人感到脊背发凉,进而恐惧了。
难免会让人心生疑窦,他是人还是机械人,怎么会冷血到如此程度?
肖然想破脑袋,也没想出夙夜究竟有什么能吸引邵壬另眼相看的优点,换做他,这种冷酷得毫无人性的人,躲得远远的还来不及呢。
难道是爱屋及乌、曲线救国?肖然脑子里灵光一闪,瞬间被这个假设吓到了,差点没把公文包扔了,又悄悄睨了眼还坐在地上、呆呆发怔的李晓舒。
夙夜的五官轮廓肖似母亲,他太瘦,所以只能勉强算作是清秀。同样的轮廓生在李晓舒脸上,她又特别注意化妆打扮,精雕细琢一番,绝对称得上是美艳动人了。
不过,这年纪也相差得太大了点吗?肖然不会傻了吧唧的认为,被警局同事们公认为黄金单身汉的邵组长,会饥不择食地看上一位半老徐娘。
他胡思乱想了半天,也没琢磨出,邵壬到底为什么特别关心夙夜,不禁有些为他担心。邵壬
恋耽美
到巷子尽头。
对他来说,这条小巷,承载着他童年、少年时代的光阴。承载着他关于家庭、关于父爱最温馨最美好的记忆,也承载着生命中那段最厚重的黑暗和最深邃的痛苦。
筒子楼对面,有株年纪很老的榆树。夙夜曾经不止一次,攀爬上去掏鸟蛋。也曾经热切于撸碧绿如洗、嫩得能掐出水的榆钱――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有着更加实际的用途。
鸟蛋不用说了,就是缩小版的鸡蛋,吃起来味道比鸡蛋还要嫩滑、可口些。至于榆钱,拌少许豆油、精盐、味素和切得碎碎的葱花,拌在玉米面里,揉成一团,放在温度较高的地方,发酵成软塌塌的面团。用电锅蒸熟,再切成一块块的,就着咸菜疙瘩吃,味道别提多好了。
最主要的是,省下了米饭和菜,所以是穷人家,夏日里难得的美食佳肴。
现在回忆起来,唇齿间,仿佛还能感觉到淡淡的、夹杂着青草气息的清新甜香。
轻轻抿了抿唇,夙夜疲惫地倚靠着身后那棵熟悉的、虬结龟裂的老榆树。仰望眼前的筒子楼,许多支离破碎的往事,在脑海里一幕一幕闪过。
这栋楼里的现住户,其实家境都不算宽裕。条件稍好些的,早已搬走了。
可是不表示他们不快乐。
b市的春天,总是漫天沙尘,一不留心就迷了眼,但耄耋老人们,还是喜欢拿个小板凳,坐在楼前的空地上,织着毛衣摆弄着象棋,闲话家常。
b市的夏天,总是酷热难当,劳累工作了一整天的大人们,都喜欢围坐在这株老榆树下,吐吐苦水发发牢骚讲讲八卦,分吃一颗凉水浸过的西瓜,油汗的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b市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季节。甜的瓜、脆的果、酸的梨……几元钱可以买上大半塑料袋,不知节制的孩子们,互相拼比,可着劲吃,常常酸倒了牙,“哎哟哟、哎呦呦……”直叫唤。
待到正经吃饭的时候,喝稀粥都嫌牙疼,被各自的家长埋怨着、嗔怪着、心疼着,却依然不会长记性。下次照旧不管不顾的猛吃一顿,一个个小肚子吃得滚圆滚圆的。周而复始地犯着单纯可爱的错。
b市的冬天,总是一片白雪皑皑。天空是苍茫茫的灰蓝色,大地冻得硬邦邦的,横七竖八的,裂开一道一道的口子。北风料峭,冷得要人命。但楼下,总是会有一群穿着破旧夹袄的小屁孩,睫毛上挂着冻结的晶莹霜花,时不时抽搭着两管青鼻涕,搓着冻僵发红的小手,在打着雪旋的寒风中,热火朝天地堆雪人、玩爬犁、打冰猴儿、扇在铁轨上压得扁扁的啤酒瓶盖……偶尔发出阵阵欢呼,或者声声哀嚎,没心没肺地快乐着。
住在一单元103室的宋奶奶,已经满头白发了,佝偻着腰,走路都很费劲。偏偏非常喜欢伺弄各种花花草草。
每年春天,她都会在楼前种下成排的花种:鸡冠、串串红、波斯菊、扫帚梅、夜来香……都是抗旱耐活、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草花,跟名贵稀有完全不沾边。却总是开得非常精神,在旭日和风中,得意洋洋地摇摆着小脑袋。
宋奶奶也曾经兴高采烈的,指挥人高马大的儿子,往楼前不碍事的角落里移植了几株灌木。从此她多了项工作,每年深秋,第一场寒流来袭的时候,都会吵吵嚷嚷地,让儿子用取自十几里外锅盔山上的肥沃黑土,将灌木的根部,厚厚掩埋,再妥帖地把植株一层层裹上塑胶薄膜。
小心认真的样子,倒象是在看顾自己的宝贝孙子。
如今,时过境迁,宋奶奶已经在两年前故去,夺走她生命的不是意外、不是疾病、不是伤害,而是谁也抵抗不了的衰老。
但她精心伺弄过的那几株灌木,却终于长大成年。在去年夏天,盛开出一簇簇深红如墨、洁白如雪、绛紫如绢的鲜花。
沁人心脾的香味,老远就闻得到。
夙夜闭了下眼睛,这里,是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家,有快乐、有悲伤、有喜悦、有难过,更有痛彻肺腑的临别记忆。
身旁探出根黑褐色的老树枝桠,一只深灰色的小小蜗牛,正趴在一片翠绿的榆树叶上,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看不见它动口器,但榆树叶很快就被啃穿了个大洞。
夙夜顺手扯下叶子,受惊的蜗牛,迅速把小脑袋,缩进逼仄的壳里。
淡漠的眼中,不自觉地闪过一丝温和,夙夜小心翼翼地,把树叶搁在地上。蜗牛缩了缩身子,马上竭尽全力,蠕动着用腹足爬走,怯生生躲进一片枯叶下面。
可怜的、卑微的、脆弱的小生命,可是,它也会有属于自己,单纯的快乐和烦恼吧?
夙夜抬眼,遥望着七楼那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玻璃窗。
铁质窗框上的油漆,早已鼓障开裂,露出斑驳的铁锈色。里面的卡簧,其实也早就坏了,只能用根毛竹筷子别着。
这些,他当然都很清楚。默默地,他在脑海中逐渐复原窗户后面的情形。
布满霉斑的墙角、陈旧破烂的家具、裂痕斑斑的廉价地砖……以及曾经在里面吵吵闹闹的男女主人。
记忆的潮水奔腾翻涌,夙夜被铺天盖地而来的悲伤情绪一击即中。
他可以忍受贫穷、忍受嘲笑、忍受痛苦……可他不知道该怎么承担绝望。
从亲眼看见爸爸尸体的那一瞬间,他的整个世界就坍塌了,再也看不到阳光,而是永恒的漫漫暗夜。
一阵风吹来,卷起几片落叶,轻轻黏贴在他脸上,下意识伸手拂落。夙夜直起身子,轻轻吐出口气,不情愿地向3号单元门走去。
已经来到这里,他当然不允许自己逃避。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孩子们在上学,成年人们在工作,老人和年幼的孩子,都在午睡。楼道里安安静静的,看不到一个人影。
沿着坑坑洼洼的台阶,一步一步上楼。
☆、39|五 (连环血案)7
体力太差,走到七楼。夙夜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
刺目的黄色警戒带,早已被撤除,摸出钥匙,他咔哒一声打开门。
室内空荡荡的,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子陈旧的、发霉的味道。
这是一间普通的两室一厅套房,进门就是客厅,两侧分别是两间卧室和卫生间、厨房。
本来狭窄拥挤的室内,现在空荡荡的,积了厚厚一层灰尘。大部分东西,都被警方作为物证带走了,显得特别空旷死寂,没有一丝人气。
一长一短两个白粉画成的轮廓,静静呆在地砖上。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没有人会联想到,那两个不规则的轮廓代表着什么――两个戛然而止的鲜活生命。
夙夜站在门口,盯着那白圈看了许久许久,眼眶慢慢红了。他使劲咬了下嘴唇,硬是逼回眼底泛起的湿意,抬起脚,慢慢踱进屋子,蹲下身子,细细打量。
白底灰蓝色花纹的地砖上,依稀可辨出大滩大滩暗黑色的血渍。
一瞬间,汹涌袭来的悲伤,溢满了胸臆。夙夜猛地站起身,苍白着脸,踉踉跄跄地退后一步,起立得太猛,竟有种强烈的晕眩感。
他使劲揉揉太阳穴,等待那股晕晕乎乎的感觉渐渐退去。
这些血渍,是爸爸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痕迹。
对面墙上的神龛,电源插头在爸爸过世那天,已经被他拔了下来。
现在虽然是白天,但客厅夹在卧室和厨房之间,传递过来的光线,被稀释得昏暗而迷离,像罩上了层青灰色的薄纱。
净瓶观音的轮廓,因此显得特别模糊、诡异,沉默不语地望着他,似乎不怀好意。
地上的血渍,干涸已久,尸体也早就被运走,化成了灰烬,被埋葬在郊区的公共墓园里,他却依然清晰地嗅到了浓烈刺鼻的血腥味道。
夙夜明白,那血腥味其实是从自己心底里溢出来的。
2012年七月三日,他至死也忘不了那一天――他生命中的分水岭。
那天,像往常一样,上完晚自习,夙夜照例拎着个黑色的大号塑料袋,背着书包回家。
他习惯每次出门,兜里都揣着几个大塑料袋。这样,路上看见能卖钱的东西,就随时都可以捡起来。
今天运气不错,在一家咖啡厅门口,捡到了十几个矿泉水瓶。虽然被几个路过的小孩子嘻嘻哈哈嘲笑了,不过,夙夜一点也没在意。
生活如饮水,冷暖自知。
因为收获颇丰,他的心情很不错。暗暗思忖着,照这样下去,很快就能攒够下学期的晚自习费了。
大概要下雨,没有月亮,星星也看不见一颗。
天空沉闷暗黑,铅黑色的浓云,压得低低的,仿佛触手可及。不停歇地汹涌翻滚,像飓风中咆哮怒吼的大海,有着吞噬天地万物的嚣张跋扈气焰。
兴许是知道暴风雨即将来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觅食,蚊子们显得特别躁动兴奋。围绕在耳边,嗡嗡乱叫,惹得人心烦意乱。
伫立在街角的老楼,黑乎乎、阴森森的,犹如一口巨大的钢筋水泥棺椁。
夙夜心脏突然一悸,慌得厉害。他使劲晃晃头,甩掉心头莫名涌起的惶惑和不安感。
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踏进单元门。狭窄逼仄的楼梯间内,低瓦数灯泡有气无力地亮着,二楼的声控灯坏掉挺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更换。
身旁的墙壁,被经年累月的尘埃覆盖着。象是重度皮肤病患者,脱落的墙皮,犹如狗皮膏药般,东一块、西一块,□□出底下青灰色的混凝土。
松动的铁框玻璃窗,被风吹得格拉格拉直响。
阴森恐怖的氛围,简直可以直接拿去拍鬼片了。
夙夜体力不济,走到五楼,气喘得就有点急,腿脚也发沉发滞,肩上的书包,沉甸甸的,直往下坠。他停下,稍微缓了缓,才慢慢腾腾地继续往上走。
上了七楼,他一眼就瞥见,自家的房门没关,微微敞开着,欠了条缝,心里不禁暗暗觉得纳闷。
这栋楼的住户,境况都不算太好。所以也没有人家,会奢侈到用电风扇,空调就更别提了。夏天开门通风,是常有的事。
至于会不会有强盗小偷光顾,倒是完全不用担心。毕竟,他们也是需要业绩的。
当然,如果是女孩子,或者是年轻的小媳妇,独自一人在家,出于谨慎,无论多热,她们都不会开门。
不过,无论什么状况,天黑了门还敞开着,就显得十分古怪,因为晚上蚊子会特别多。能奋力飞上七楼的,还个个身强力壮,老弱病残,是决计上不来的。它们强悍的战斗力,绝非普通蚊子可以比拟,往往是咬一口,就鼓起一个红肿发亮的大包,钻心的刺痒,好几天都消不下去。
有钱人一千块钱当十块钱使用,穷人则是一毛钱当十块钱珍惜。蚊香一盒虽然才几块钱,但是天天用,累计起来,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所以,他们连蚊香也舍不得使。
夙夜的爸爸夙正亭,在附近的纺织厂做装卸工。
纺织厂实行三班倒的排班制度,夜班从午夜十二点上到早上八点,白班从早上八点上到下午四点,四点班则是从下午四点一直上到午夜十二点。
这个星期,夙正亭是四点班。扣除交接班,和路上耽搁的时间,起码也得午夜十二点半左右,才能回到家。
此时此刻,如果家里有人,肯定是妈妈,难道她忘记关门了?
夙夜暗自猜度着各种可能性,也没太在意,随手推开门,里面黑漆漆的,很安静,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不由自主抽抽鼻子,夙夜摸索着,摁下墙上的电灯开关。
低瓦数节能灯管弥散出银白色的光芒,蓦地流泻而下,刺得他眯了眯眼。随后闯入视网膜的景象,令他瞬间僵住。接着,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砰”的一声,手中的塑料袋也脱手而落,几个空矿泉水瓶,从敞开的袋口,弹跳出去,蹦蹦qq地滚到一边。
杵在地上的手掌,按到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夙夜下意识死死攥紧。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啊啊啊!”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正对玄关的墙壁上,嵌着半人高的神龛,里面供奉着普度众生的净瓶观音。此时,她正面含微笑,慈悲地扬起柳枝,似乎在向她虔诚的信徒,洒下甘霖雨露。
莲花宝座前,两支红色电烛,经久不息地亮着,将整个神龛都映得红彤彤的。
神龛正前方的地砖上,俯跪着一个被剥了皮的血淋淋男人!
连头皮都没有放过,露出染血的头盖骨,一棱一棱的。
他的胸前从锁骨到□□,都被彻底剖开了。整个尸身血肉模糊,血红的肌肉、乌青的筋络,森森的白骨、滑出体外的内脏……这惨烈的景象,映入眼球,像是要生生割裂人的神经。
☆、40|六 tiffany香水
男尸朝着神龛的方向,深深低垂下头颅,仿佛在无比虔诚地叩首,那是忏悔的姿态。
距离他不远处,横陈着一具同样被剥了皮的女尸,眼珠被剜掉了,脸上只剩下两个血红血红的窟窿,特别的}人。和男尸一样,□□同样被剖开,紫红乌青的脏器和纠结的肠子,滑落了出来,耷拉在腿间……
夙夜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喉咙发紧,胃里翻江倒海似的难受。他想从尸体上移开视线,眼睛却像被粘住了一样,动也动不了。
女尸旁边,还有坨豆腐脑般的东西――呈现出近似贝壳外缘的颜色,就是那种,稍微带点玫瑰色的浅灰。
瘫在地上,筛糠似的哆嗦了半天,夙夜终于勉勉强强找回混乱不堪的理智,意识到那坨东西是什么,那是人的脑子!
女尸的头颅,并没有被开瓢,也就是说,凶手极有可能是像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那样,在她还活着的时候,从她鼻孔中硬生生取出脑子的。
夙夜既震惊,又无比愤怒,他不知道,什么样的人,什么样冷硬的心肠,能做出如此惨绝人寰、丧心病狂的举动!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同胞!
用尽全部的毅力,夙夜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恍然想起,应该马上打电话报警。
双手杵着地面,他哆哆嗦嗦地往起爬。腿软脚软的后果就是,双腿像扭麻花一样,直往一起绊。
深深吸了口气,夙夜定定神,用双手撑着膝盖,努力定住身子,这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抓着什么东西。定睛一看,是一瓶香水,估计是妈妈不小心掉下的。
夙夜当然知道,犯罪现场应该尽量保持原状,便把香水瓶又搁回了原处。
他们家没有安装固定电话,爸爸倒是有一部手机,可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夙夜想用电话,就得去邻居家借。
本来妈妈也有手机的,前阵子两口子吵架,妈妈一气之下把手机砸了。
她隔三差五彻夜不归的时候,爸爸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给她打电话,催促她赶紧回家。她早就嫌烦了,索性一直没再买新的。
此时此刻,夙夜受到的冲击实在太大,无论脑子怎么命令,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根本不听使唤。
他使劲咬破嘴唇,直到溢了满嘴的血腥味,剧烈的痛楚,才使他的脑子恢复了几分清醒。
扶着双腿,迤逦歪斜地蹭到隔壁,敲了好半天门,里面还是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反应。
呆怔了几秒钟,夙夜恍然醒过神,暗骂自己关键时刻怎么就不争气,不停地犯糊涂。隔壁的夫妇是靠卖卤味为生的,每天不到午夜,是不会回来的。
至于他们家的儿子大龙,读完初中就辍学了。
两口子双方父母家里,都过得挺紧巴的,不但不能帮衬他们,还需要他们时不时的贴补一些。
早些年,买这套房子还借了不少外债,夫妻俩苦熬苦撑地忙着做生意赚钱还债,天天早出晚归的,当然抽不出多少时间和精力管教儿子。
大龙的学习成绩自然好不到哪里去,辍学后呆在家里,也没人张罗给他做顿热乎饭菜,他渐渐也就不爱做留守少年。索性整天跟着街头的一班小混混,到处胡闹,混点吃吃喝喝,倒也逍遥自在。
十天中倒是有八天,看不到人影。现在家里会有人,才是怪事。
这栋楼,每单元每层只有两户人家,夙夜没有办法,只好拖着虚软的双腿,往楼下走。走了没几级,忽然,听到下面传来“哒哒哒……”的脆响,是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地面发出的声音。
他心里咯噔一声,额头顿时泌出了冷汗。
这个单元十几家住户,除了妈妈李晓舒,女主人的职业,要么是小商贩,要么是超市的理货员,或者是工厂里的女工。由于工作性质的缘故,鲜少会穿高跟鞋。当然,还有四五家有正在读书的女学生,她们自然也不会穿高跟鞋。
一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夙夜就知道,是自己的妈妈回来了。
他的第一个反应是,绝对不能让妈妈看见家里的死亡现场,非把她吓坏了不可!
咬紧苍白颤抖的嘴唇,夙夜强自打起精神,扶着楼梯扶手,跌跌撞撞往楼下跑。
俩人一上一下,刚好在四楼的楼梯间,走了个对头碰,果然是李晓舒。
看见夙夜,李晓舒不悦地挑挑修理得非常漂亮齐整的眉毛,冷冷淡淡地说:“这么晚了,你还干什么去?”
夙夜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发抖:“妈,咱家出事了,你千万别进家门,我现在去借电话报警。”
“出什么事了?”瞧着儿子的神情,明显有些不对劲,李晓舒狐疑地问。
夙夜犹豫了下:“闯进去小偷了。”
“切,”李晓舒不屑地白了他一眼,嗤道,“反正也没什么可偷的,还报什么警。”
“那个……是没丢什么东西,可是给砸得破破烂烂的。”仓促间,夙夜只掰得出这个理由,顿了一下,呐呐地说,“总之,你留在门口,千万别进去,要保护现场啊。”
“知道啦,那个小偷还真是有够闲的。”李晓舒满不在乎地应道,抬脚往楼上走。
为了节省时间,夙夜几乎是用跑的,连滚带爬地继续下楼,挨家敲门,连着敲了好几户人家,才终于借到部电话,打了110报警。
干巴巴地谢过邻居,他赶紧回家。
上了七楼,一眼就看见妈妈正跪坐在家门口,防盗门大敞四开,室内的景象一览无遗。
妈妈脸色惨白,毫无血色,惊惧地盯着门内,眼睛直勾勾地,似乎被吓傻了,整个人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会晕倒。
夙夜自己也很难受,在极度的震惊和惶恐双重挤压下,脆弱的神经,早已不堪重荷。
可是,此时此刻,他必须撑住。
现场那么血腥恐怖,他无法想象,妈妈现在有多害怕,多惊惶。他必须成为妈妈的支柱和依靠。
“妈,没事的。”冰凉的冷汗,一滴一滴滚落,滑到眼睑里,刺刺的疼。夙夜使劲抹了一把,深深吸了口气,走到妈妈身边,蹲下身子,抱住妈妈,想要努力安慰她。
李晓舒木偶般,任凭他摆弄,瑟瑟缩缩地趴在他肩上,惶惶然地抖个不停。
“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会到的。”夙夜又说。
妈妈没动,也没说话。
☆、41|六 tiffany香水(2)
轻轻抚拍着她的背,夙夜试图让她镇定下来。
他认定她被吓坏了,后来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并不仅仅是如此。当然,那是后话了。
由于距离公安局比较远,路况又很差,二十几分钟后,两辆蓝白相间的警车,才呜呜叫着赶到。
勘验现场、搜集物证、抬走尸体、询问证人……
这一系列程序,琐碎而又漫长。
隔壁邻居家没人,夙夜和妈妈只好在走廊里等待。
夙夜把校服外套脱下来,铺在地上,让妈妈坐在上面休息。他则站在家门口,认真而专注地看着那些警察们工作。
进进出出的警察,都对这个面色苍白、神情木然的男孩子,暗暗感到惊讶和不解。
他实在是太镇定、太漠然了,简直……像个人偶,压根没有一丁点活人,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该有的反应。
不过,出于职业素质和起码的同情心,他们当然不会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面上也没表现出什么异样。
进行现场搜证的警察,在衣橱里,发现了两张被剥得非常完整的人皮。用香油、盐、蜡等简单材料,做了非常细致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架上。简直是两件艺术品,可以直接拿去博物馆卖门票展览了。
当然,并不是完全等同于木乃伊的制作,犯罪嫌疑人只掏出了女性被害者的大脑。两名被害者的肠子和内脏,也没有像木乃伊那样,分门别类装进器皿中。胸腔里,更没有被塞入亚麻、锯屑和馥郁的香料。更遑论正宗的木乃伊身上,要裹上十几层布料的。
饶是如此,在短短的时间内,能做到眼前的程度,也令人惊叹不已。
不必经过详细的验尸程序,从剥落的皮肤等基本特征,夙夜一眼就判断出,男死者是他的父亲夙正亭,而女死者则是隔壁卖卤味的女主人赵志英。
虽然早就有了不祥的预感,夙夜的心,还是瞬间跌落到了谷底,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像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卡着他的脖子,难受得要命。
他想哭,想喊,想叫,却只能默默地,默默地咬紧牙关忍耐。
不管多痛,不管多难过,他必须撑住,为了死去的爸爸,为了还活着的妈妈。
警方勘验完现场后,作为第一个现场目击证人,夙夜首先被叫到一边做询问笔录。
他竭力忽略亲眼撞见爸爸惨死,所带给自己的强烈心理刺激和慌乱感,努力回忆每一处细节,哪怕是最微小的细节。
他知道,越精确地回答,越有助于警方破案。
爸爸已经被杀,痛哭流涕挽回不了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警方找到凶手,替他报仇。
若干年后,邵壬受邀在警校讲课,给后辈们介绍办案经验时,曾经不止一次提到过这起案子时。每次,他的心情都很复杂。
对夙夜来说,当然是发生了非常不幸的事;对邵壬来说,却是值得庆幸的――他的警察生涯中遇到了夙夜。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
例行公事的询问几句后,邵壬和旁边做笔录的搭档肖然,都不由得暗暗吃惊。彼此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端正了颜色,仔细打量面前这个脸色苍白、身材单薄的大男孩。
冷静、理智,回答问题时条理分明、镇定自若,毫无慌乱感。
肖然和邵壬都算得上是颇有经验的老警察了,却从来没见过头脑如此清醒,逻辑分析如此缜密,成功地把情绪,完全控制在理性范围内的被害者家属。
作为一名资深警察,邵壬认为,要么,这个男孩子,有极强的自控能力和心理素质;要么,他就是个极度冷漠无情的人。
从夙夜的回答中,邵壬直觉地感到,他应该是第一种人。
而以夙夜的年龄和阅历,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这个男孩子,非常的不简单。
邵壬在记事簿上的“夙夜”两个字下面,重重画了两条黑线。
事实上,夙夜没能提供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对现场状况的描述,对破案也没有多少帮助――毕竟,他能看到的,警方又不是瞎子,当然也会看到的。
而李晓舒在夙夜回家之后才回来,说出来的内容,也不过是简单重复了夙夜的话罢了。
物证鉴定组的警察和法医初步给出的结论,认为夙家是案发第一现场。
在证实女死者是隔壁的邻居赵志英后,警方已经打电话联系了她的丈夫李琦,说他家里出了状况,让他马上赶回来。
警方给李晓舒做完笔录,李琦也正好赶回来了,骤然听说妻子被杀的消息,整个人登时懵了,哆嗦着嘴角,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中年男人,挺直的脊背,一下子塌了下去,像是瞬间老了几十岁。眼泪顺着脸颊,一颗一颗往下淌,哭得跟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
他却一点感觉也没有,擦也不擦一下。
邵壬等他镇定了一点,才开始向他问话。
据他所说,今天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两口子三四点钟就起来了,剁肘子、剁猪脚、剁凤爪……用高压锅焖煮,煮好了,用三轮车拉着,去固定的摆摊处叫卖。
中午的时候,两口子正在轮换着吃饭,赵志英的弟弟赵文浩突然打来电话,说他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了人,急需要用钱为对方缴纳诊疗费用。
虽然恼火弟弟惹了麻烦,但是赵志英毕竟是关心弟弟的,跟丈夫商量了一番,让丈夫看着卤肉摊子,自己连饭也没吃完,就匆匆忙忙回家给弟弟取存折。
妻子一直没回来,李琦也没放在心上,毕竟把人撞了不是小事儿,需要跟家属好好商量怎么处理,他还以为妻子跟小舅子在一起,忙着解决这件麻烦事呢。
谁知道会等来警察的电话。
两个已婚的中年男女死在一块儿,虽然死亡方式比较惨烈,还是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不太愉快的方面上去。
关于警方对夙正亭和赵志英有无暧昧关系的询问,李琦和李晓舒、夙夜母子一致给予了否认,称绝无此事。
对附近邻居的走访调查,也间接证明他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
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工作全部结束,离开的时候,邵壬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夙夜,叮嘱他有事儿就给自己打电话。
夙夜接过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瞧了一眼,就塞进了兜里,什么话都没说。
☆、42|六 tiffany香水(3)
看着他绷紧的、煞白的小脸,邵壬脑子一热,也不知道哪根筋突然搭错线了,居然又补充了一句:“不只是跟案件有关的,如果你和你妈妈遇到什么困难,也可以跟我说,我会尽量帮助你们的。”
正夹着公文包,从旁边经过的肖然,诧异地瞟了他一眼,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事实上,有许多起案例,被害者家属,往往就是加害者。作为办案警察,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公正、公平、无私地对待每一条线索,每一个案件相关人员,原则上都会尽量避免跟他们有私人方面的任何接触。
肖然跟邵壬共事好几年,对他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向来是很欣赏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冷不丁地说出这么莫名其妙、不合身份的话。
肖然满心纳闷,又瞅了眼夙夜,挺瘦的男孩子,苍白、孱弱,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显得突兀的大。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清秀吧,但跟漂亮、讨人喜欢之类的字眼,是真的完全完全不搭边。
毕竟,他实在是太瘦了,简直去了皮就剩下骨头了。
至于性格呢?虽然才认识短短几个小时,肖然也觉得他挺别扭的,跟年龄相仿的男孩子相比,说好听点是沉默寡言,说难听点就是死气沉沉,平板的脸上,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表情,跟木头桩子似的。
更让人震惊和理解不了的是,亲眼看见自己的爸爸被人剥皮剖尸了,他脸上的表情,居然也没啥变化。
该说他镇定好呢,还是说他太冷情了?如果说形销骨立能让人产生那么一丁点怜悯,这种简直是冷血的冷漠,就让人感到脊背发凉,进而恐惧了。
难免会让人心生疑窦,他是人还是机械人,怎么会冷血到如此程度?
肖然想破脑袋,也没想出夙夜究竟有什么能吸引邵壬另眼相看的优点,换做他,这种冷酷得毫无人性的人,躲得远远的还来不及呢。
难道是爱屋及乌、曲线救国?肖然脑子里灵光一闪,瞬间被这个假设吓到了,差点没把公文包扔了,又悄悄睨了眼还坐在地上、呆呆发怔的李晓舒。
夙夜的五官轮廓肖似母亲,他太瘦,所以只能勉强算作是清秀。同样的轮廓生在李晓舒脸上,她又特别注意化妆打扮,精雕细琢一番,绝对称得上是美艳动人了。
不过,这年纪也相差得太大了点吗?肖然不会傻了吧唧的认为,被警局同事们公认为黄金单身汉的邵组长,会饥不择食地看上一位半老徐娘。
他胡思乱想了半天,也没琢磨出,邵壬到底为什么特别关心夙夜,不禁有些为他担心。邵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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