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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 作者:淘气骨头
按钝痛的胃部,夙夜转身下楼,随手按下楼梯旁边的壁灯开关。
橘色的光芒顷刻间弥散开来。
他的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墙上的赝品画――达?芬奇的《岩间圣母》。
这是一幅颇有意味的画,逼真的景物环绕于人物四周,自然和人物毫无芥蒂的融为一体。强烈的真实感赋予画面别具一格的生动。
以岩洞作为圣母子的栖身环境,旁边有大天使护卫,这种设定有着安全的寓意。
而选择岩洞作为背景,则起源于达?芬奇记忆中的古佛罗伦萨采石场马雅诺的传说,也就是宗教传说中圣者诞生的洞穴,内涵黑暗和光明。即指上帝的光辉是以圣母子为载体转化为人和他的苦难,让神圣的光明穿破黑暗,照亮世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岩洞的造型酷似女性的子宫,暗示着生命的起源。
这幅代表画作,充分表达出,达?芬奇作为一个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对女性生殖能力的敬仰。
女性崇拜,暨是对女性生殖能力的崇拜,是人类最普遍最原始的崇拜文化,无论种族无论地域,在东西方都可以找到关于女性崇拜的痕迹。这是可以理解的,无论是洪荒年代还是科技飞速发展的现代,生命的延续和传承,毋庸置疑,都是值得敬畏的。
整幅画面本应给人以温暖的感觉,可是,在这幽静的暗夜里,骤然映入眼中的幽黯洞穴,却令夙夜心悸不安,心脏突突直跳。
又向前走了几步,他霍然想起父亲被杀那天,自己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感觉。
收回脚步,几乎是仓促地转身,他急忙往回跑。
凌晨两点多钟,正是人体生物钟陷入最深度睡眠的时刻。
万籁俱寂,整栋小楼一片安静祥和。
走廊里也铺着厚厚的轧花地毯,脚步声被消弭得所剩无几。
奔到夙娅敞开的门前,看见里面的场景,他瞬间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发出声凄厉的惊呼:“欧宇辰!”
夙娅的卧室,是整个二楼面积最大的,足足有夙夜那间卧室的二倍还多,布置得也相当奢华,很符合她一贯的风格。
此时,棚顶的水晶透雕吊饰灯完美地工作着,白亮如雪的光线里,一具被剥了皮的女尸横陈在床上。
墙壁、梳妆台、衣柜、地上、丢在地上的被子……到处都喷溅着暗红色的黏稠液体,看情形已经干涸凝结了。
随着夙夜的叫声,整栋楼的灯光陆续亮起,夙博罕的咒骂、欧宇辰的询问、张含h的不满……一系列嘈嘈杂杂的声音也随之陆续响起。
欧宇辰是第一个闻声赶来的人,头发乱糟糟的,显然是刚从睡梦中被夙夜吵醒。
“天哪!”看清屋内的情形,他的声音第一次失去了平静,不由自主地喃喃低语。
其他人也很快赶到了。所有人都被眼前血淋淋的场面,惊骇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
张含h吓懵了,捂着嘴巴不停地颤抖:“谁?那是谁?”
☆、48|七 滴血的十字(3)
没有人回答她,夙博罕踉跄着扶住旁边的墙壁。
欧宇辰忙转身搀扶着他,头也不回地吩咐:“宋伯,快去打电话报警。”
十几分钟后,凄厉的警笛声划破了安静的夜空。
整栋夙家别墅顷刻间灯火通明。
小楼内渐渐挤满了穿着警服和白色大褂的人。
为首的警察只看了一眼现场,就马上打电话通知市局刑侦总队重案组:“告诉邵组长,那个变态杀人恶魔又出现了,叫他赶紧过来。”
夙家所有的人都被集合在客厅内。
张含h蜷缩在沙发上,不停地啜泣着,双肩颤抖得厉害,欧宇辰坐在她旁边,手搭在她肩膀上,小声安慰她。
夙博罕刚刚被欧宇辰强迫着,吃了几颗速效救心丸,塌着肩膀,歪坐在他们对面,似乎一下子衰老了十几岁,灰白褶皱的脸上,充满哀伤。
下人们则神情惶惶地站在角落里,警觉狐疑地互相打量着。
因为是倒霉的第一个现场目击者,夙夜首先被拎出来,一个电线杆子似的瘦高警察负责给他做笔录,语气不善地问道:“……凌晨两点多,你去你姑姑的房间里,到底想干什么?!”
同样的话,他已经重复问了三四遍,而夙夜只慢吞吞照实回答了一次,就再也不肯开口了。
电线杆子正不耐烦,门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邵壬衣衫不整地走了进来,目光凌厉地环视一圈。
客厅里挤了很多人,他下意识地寻找夙夜。
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夙夜现在的处境了。
显然正在被他的同事厉声质问,同事明显火冒三丈,而夙夜则有些心不在焉。
“你这样的态度很难让我们不把你列为犯罪嫌疑人……”电线杆子声色俱厉地警告。
强压下心底的不悦,邵壬走过去拍了下电线杆子的肩膀:“兄弟,他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把他交给我吧。”
电线杆子愣了下,刚想发火,扭头见是他,便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狠狠瞪了夙夜一眼,转身离开。
“你进现场了吗?”邵壬打量着夙夜过于苍白的脸色,问了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夙夜疲倦地摇摇头,也许心理刺激永远比生理刺激来得强烈,就如同战争年代,外科医生远比内科医生要吃香一样,被这么一顿惊吓,他的胃竟然不怎么疼了。
“给他也找一副手套、鞋套。”邵壬拦住身边经过的一个警察,吩咐道,又对夙夜抬抬下巴,“跟我进去看看吧,对分析案情来说,没有比原始现场更重要的。”
他话音刚落,客厅内所有的人,都齐刷刷抬眼,吃惊地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夙夜一点也不想踏进命案现场,血红的尸体、血腥的味道,都让他觉得恶心透顶,但他也没法出声拒绝,他知道邵壬说的是对的。
卧室内完全找不到挣扎搏斗过的痕迹,看来夙娅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突然袭击的。
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从被割裂的喉部可以看出,凶器应该是一把非常薄而锋利的刀子。
凶手一刀就割断了她的咽喉,所以她即使没有马上毙命,也无法发出呼救声。
同曾经发生的那几桩命案一样,被剜眼、剥皮、剖尸……
剥落的皮肤经过简单有效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橱内。
留在各处的血迹,是典型的喷溅性血痕,尸体周遭没有拖曳过的痕迹,显然没有被移动过,她是在床上被杀死的。
尸体右手那侧的墙壁上,画着三个血红的十字,右手食指指尖有明显的血渍和蹭痕,可以初步判断血十字是由她的这根手指画出来的,当然还需要做指纹鉴定才能作为凭证。
浓烈的血腥味令夙夜直反胃,眼前血红的尸体也令他不安,竭力屏住呼吸,凑近些,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三个血十字,中间的那个,竖显得略粗些。不过,也许仅仅是因为那个笔划蘸血量比较充沛的缘故。
邵壬见他一直盯着血十字发呆,便问道:“你姑姑是教徒吗?”
“据我所知,不是。”夙夜慢吞吞答道。
“奇怪,那她干嘛在临死前画十字……”邵壬不解地嘀咕。
这时,楼下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接着响起张鼎轩惶然的声音:“家里出什么事了?”
在宋伯打电话报警的同时,欧宇辰也给张鼎轩打了电话。当然,在电话里,欧宇辰并没有提到夙娅被杀的事,只是让他赶紧回家。
“看完了吗?”邵壬问夙夜。
夙夜点点头。
邵壬示意法医可以抬走夙娅的尸体了。
“先下楼吧。”夙夜又看了眼血十字,淡淡说,没等邵壬有所反应,他已经抬脚往外走了。
他一刻也不想在这个房间里多呆。
邵壬挠挠头,只好跟着他回到楼下客厅。
“那个……刚刚抬走的是夙娅吗?”张鼎轩还杵在客厅门口,嘴唇颤抖地问,喘息粗粝。
欧宇辰艰难地点了下头。
象是被人瞬间抽掉了脊梁骨,一米八十几公分高的男子一下子萎靡了,步履蹒跚地蹭到距离最近的沙发旁,颓然跌坐在上面。眼中渐渐浮现出水光,他闭了下眼睛,有水珠从眼角溢出来,低垂着头,停顿了几秒钟,他猛地紧紧捂住自己的脸,失语般念叨:“怎么会……怎么可能……”
声音颤抖得支离破碎。
张含h失魂落魄地抽噎了半晌,忽然抬起眼睛瞪向夙夜,颤抖着手指指着他:“是他做的!一定是他杀死我妈妈的!”
欧宇辰皱皱眉,小声告诫:“含h,别乱说话。”
“我没有乱说!妈妈讨厌他,他也讨厌妈妈!他不正常,根本就不是人!你们快逮捕他!说不定他爸爸也是他杀的!”张含h尖锐地嚷道。
“我不认为夙夜会是凶手。”邵壬板着脸说。
“你包庇他!你居然还让他进入妈妈的命案现场!你在知法犯法,我们要控告你!”张含h头发凌乱,歇斯底里地尖叫。
一直沉默的夙博罕,低哑地开口了:“警官,你真的认为夙夜和我女儿被杀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49|七 滴血的十字(4)
这一贯强势的老人此时显得异常疲惫、衰弱,脸上是从未有过的苍凉、萧索。
欧宇辰嘴唇翕动了下,下意识看了眼夙夜,巴掌大的小脸惨白得骇人,颈动脉一蹦一蹦的,跳动得非常厉害,他肯定也受到了不小的刺激。随着夙博罕话音落下,幽黑深沉的眼中,蓦然闪过丝强自压抑的、愤怒的光,瞬间就又恢复了原状。
快得令欧宇辰几乎以为是自己眼花,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他干巴巴说道:“爷爷,夙夜不会是凶手的。”
连自己的亲生爷爷和嫡亲表妹都怀疑自己,可是他居然说自己不是凶手……
夙夜觉得自己的喉咙蓦地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涩涩的发紧。
“他在凌晨两点多钟出现在我女儿的房间,然后我女儿死了。”夙博罕阴沉的声音平板得没有一点生气。
“我不认为这中间有什么关联。”邵壬不耐烦地说,从夙博罕和张含h的态度,他立刻明白了,夙夜在夙家的日子肯定不太好过,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也对夙家的人完全没了好感。
“你认为没有关联吗?!”如果不是欧宇辰按着,张含h几乎跳了起来。
“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我们可以判断出,夙娅被杀起码超过二个小时了。”
张含h愣愣地看着他,似乎不能理解邵壬的话能说明什么。
夙博罕倒是理解了,又绷着脸不作声了。
见他一点愧疚的意思都没有,邵壬暗自翻了个白眼。
“我还是认为夙夜有重大嫌疑,”张含h深吸了口气,象是在努力厘清自己的思绪,“从他来到我们家开始,我妈妈就很讨厌他,常常针对他,外公还说一点家产都不分给他,他绝对有理由恨我妈妈、恨我外公。所以,绝对有杀人的动机。”
“很多事情,光有动机是不够的。”邵壬觉得自己的耐心已经达到顶点了。
“所以才要你们去查呀……”张含h还在缠杂不清,邻人疑斧,她心中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夙夜就是凶手。
夙夜始终没有开口,也没有替自己辩解,垂着头盯着地面发愣,脑子里则开始疯狂思考,姑姑最近有什么异样,家里的其他人又有什么异样,有什么可疑人物、可疑事件发生过……
他完全想不出来,唯一特别的,倒是他第一天来到夙家时,无意间在葡萄架下发现的那具猫尸。
那只母猫的死,和姑姑被杀,会扯上关系吗?
夙夜不喜欢这个推测,如果两件事有关联,就表示杀死姑姑的凶手即使不是夙家的人,也跟夙家有所牵绊。
他又想到了墙上的血十字,凶手不大可能抓着她手指,强迫她留下血十字。
毕竟,从表面证据来看,这是起连环凶杀案,凶手是同一个人,而在另外几起案发现场,并没有出现过血十字。
姑姑不是教徒,如果在那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还要强撑着画血十字,肯定有她的理由。
警方勘验完现场、搜集完物证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左右。
东方刚刚泛出鱼肚白,窗外的一切都灰蒙蒙的。
邵壬将夙夜拉到角落里,小声问:“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夙夜脸上依旧木然淡漠,没什么表情,只是晦暗的瞳子有些发冷。沉默了一会儿,他低低地开口:“我的判断,凶手年龄在三十五岁至四十五岁之间,短发,衣着整洁,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体型健壮,孔武有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职业。”
邵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
“从现场的清理程度来看,凶手是个非常谨慎细致的人,这种人一般很注重外表,所以是短发、衣着整洁。同时,过于干净的现场,也表明他对刑事侦缉有一定程度了解,那么,他就必须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这几起案件中,都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由此可以推测出,他是被害人认识并且比较信任的人。”夙夜慢慢解释道。
“衣着、文化什么的我能够理解,可是你说被害者都认识他?”邵壬表示怀疑。
“有两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单身女性,深夜独自在家,这种人一般戒备心理都会比较重。即使是警察敲门,也不会轻易就打开吧?”
“有道理。”邵壬思忖着轻轻颔首。
“所以凶手不但和被害人熟识,他所从事的职业,肯定也足以让人产生信赖感。”
邵壬皱皱眉,受过良好的教育,从事良好的职业,作案手法却如此残忍,没有比这种高智商罪犯更令人头痛的了。
☆、50|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1)
正午金灿灿的阳光,绵绵密密的细针一样穿透玻璃窗,照射进来。
室内的浮尘,在耀目的光线中,轻盈地跃动着。
这是夙娅的房间。
模仿她死亡时的姿态,夙夜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放慢了呼吸。自我催眠般默念――此时此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我”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为什么要费力的留下血十字呢?因为“我”想告诉别人关于凶手的线索。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是“我”认识的人。
夙夜抬起手臂,在墙上的血十字上比划了几下,他在男生里算是偏矮的,但也比夙娅高出几公分,假想是受重伤失血的状况,用这样的姿势,连续写三个十字感觉还是挺困难的。
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字符很重要,是“我”必须留下的。
他闭了下眼睛,起身跳下床,站在床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的血十字,试着代入凶手的观感――她留下了记号,“我”当然看得懂,所以“我”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今天,是命案后的第七天,也是夙娅出殡的日子。
夙家的人,很有默契地集体忽视了夙夜的存在。
夙夜清楚,夙博罕不愿意他以夙家人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开场合,以免令欧宇辰的立场变得尴尬。
对此,他是无所谓的。
只是这几天,他的日子变得很不好过。
张晗h固执地认定他就是凶手――或者和凶手脱不了干系,每次看见他,都用那种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的愤懑眼神,恶狠狠地瞪视他。
下人们原来跟夙夜就不怎么亲近,现在干脆是彻底的避而远之了。
夙博罕终究上了年纪,受不住丧子后又丧女的连番打击,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欧宇辰要照顾他,要兼顾博宇,要管理家事,还要安慰张晗h,分身乏术,当然也就分不出精力再去考虑夙夜的处境和心情。
明明置身在一大家子人中,夙夜却像只独来独往的孤雁,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现在更加沉默了,常常一整天都不说一个字。
在学校里的境况也好不了多少,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就算夙家和警方出于各种考量,对案件保持了缄默,并跟新闻媒体先通了气,请他们暂时不要做出相关报导。夙家发生血案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大街小巷。于是整个b市像锅烧开的水,彻底沸腾了。
毕竟,博宇很出名,夙博罕也很出名。
大家马上联想起他几个月前遇害的儿子、意外身亡的儿媳,一时间,流言四起。有人说他们家得罪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仇家,有人说夙博罕为富不仁、作孽太多,这是上天的报应……
即使没有张晗h的指控,大家也不免会揣测,命案跟夙夜有某种联系。
夙家的两起命案,他都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两起命案作案手法都非常残忍,一般的杀人凶手,根本做不出来,而夙夜,怎么看,都不象是个正常人。
他经过的地方,往往如猛兽过境,集体退避三舍。
夙夜不是个会介意别人眼光和看法的人,但张晗h在餐桌上看见他就摔筷子砸碗,弄得他连饭都吃不消停,就直接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和不太健康的胃了。自己去厨房找吃的,兰姐和张晗h同仇敌忾,也用刀子似的眼神一眼一眼地剜他,把厨具弄得叮当乱响。
几次过后,他也就不去给她添堵了。
所以,没几天的功夫,他本来就瘦巴巴的身体,又清减了不少,简直有点惨不忍睹。后来还是欧宇辰发现了,颇费口舌地劝说了张晗h一番,又跟宋伯谈了谈。夙夜的处境才有所改善,起码能填饱肚子了。
这简直是讽刺,在这个家里,明明欧宇辰才是那个最应该、最有理由排斥他的人,却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连夙夜自己,也不免觉得有些可悲了。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夙家的人都去给夙娅送葬。偌大的夙家别墅,只剩下他一个人,就显得空荡荡的。
直视着墙上的血十字,迈前一步,再一步,他慢慢屏住了呼吸。血液涂在墙上,不管以什么方式清除,哪怕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用鲁米诺试剂都可以检测出来――这也是在刑侦上最常用的血迹检测方法。所以凶手只能加以掩盖……但要怎么掩盖呢?
心脏霍然一跳,有道闪电直击大脑,纷乱的案情碎片像拼图一样,一点一点拼合在一起。他愣愣地瞪大了眼睛,足足呆怔了几分钟,才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急匆匆拨通了欧宇辰的电话。只询问了一个问题,得到答案后,又打给邵壬,提出马上见面的要求,邵壬当然不会拒绝他。
挂断电话,望着墙上的血十字,夙夜的心情很复杂。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起。
邵壬显然是累得狠了,登堂入室后,见家里没有其他人,顿时放松下来,毫不客气地歪倒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打量着夙夜,皱着眉头问:“你怎么又瘦了?夙家的人找你麻烦了?”
夙夜迟缓地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跟邵壬诉苦,何况最难熬的几天已经过去了。有欧宇辰关照,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别的他也不在乎。
见邵壬双眼布满血丝,脸色灰突突的,下巴上满是毛糙糙的胡茬,从头到脚都写着落拓疲惫,夙夜体贴地给他弄了杯速溶咖啡,边递给他,边问道:“关于夙娅的案子,你们都查到什么?”
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光了咖啡,邵壬烦恼地捏了捏眉心,将空杯子搁在茶几上,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喏,就知道你是为了这个,我都给你带来了。我们调阅了这附近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共有二十七辆车经过,”他翻翻捡捡,挑出两张照片递到夙夜眼前,“这辆黑色奥迪比较可疑,它被抓拍到两次,一次是驶来,另一次是离开,中间间隔一小时三十四分钟,正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段。可惜,路灯的光线太昏暗,它的车牌号又被遮住了,没能拍到什么显著的特征。我们调阅了车管所的资料,这种型号的奥迪,b市起码有三四万辆,根本无从查起。”
夙夜扫了照片两眼,没吭声。
邵壬叹了口气,又说,“勘验组的同事在围墙的西北角,发现有攀爬过的痕迹。另外,在小径旁边的玫瑰丛上,找到了这个,我们怀疑是凶手无意中留下的。”他伸指头戳戳另一张照片。
夙夜拿起那张照片,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照片上是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块深蓝色碎布条,他歪着头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猜度:“好像……工作服上的?”
邵壬赞许地点点头:“没错,技术科从布条中提取出了少量的石油馏分。”
“石油馏分……”夙夜想了想,“我记得是普通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吧?”
“嗯,所以我们分析,这块布条来自工厂、修配厂等单位的工作服。全b市用这类材质工作服的,根本数都不数不过来。调查起来,比那辆奥迪的希望还渺茫。”
夙夜显然对布条没什么兴趣,放下照片,淡淡说:“我觉得,根本不用浪费时间和警力去查。照我估计,凶手穿的工作服,是他随手在哪个垃圾箱里捡到的,就算找到原主人,对破案也不会有任何帮助。何况,凶手极有可能当天就把它毁尸灭迹了,让别人连渣滓都找不到。”
邵壬挠挠脑袋,苦恼地说:“所以这桩案子,就算看起来凶手留下了点痕迹,其实对破案还是没有什么帮助。”
夙夜低垂着颈子,亮白的光线中,他近乎苍白的脸孔,显得特别凝郁而清冷,半晌,轻声问,“关于血十字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夙娅本人并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们推测,她的用意,是暗示凶手是个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否定道:“不会。”
“为什么?”邵壬诧然。
“如果你们推测正确,她只需要画一个十字,就能达到目的了,没必要画三个。”
邵壬沉吟:“或者‘三’这个数字有特别的意思呢?兴许凶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里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种可能性,少顷,夙夜点了点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听他这么说,邵壬振奋了点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说了啊。在这一系列血腥的残杀案中,有两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亲人,你还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所以我冒犯地、大胆地揣测一下,凶手或许是你认识的人。你知不知道,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说:“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没有。你应该还记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们家里供奉着净瓶观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样,是会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如果有,我一定会发现。”
☆、51|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2)
邵壬有些失望,半天才长吁了口气:“我当了七八年警察,就没碰到过这么狡猾、这么凶残的对手。这都第五个被害人了。现在我听见电话铃响,心里就直打鼓,就怕听到那个变态杀手又出动的消息,做梦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夙夜当然明白他的压力有多大,心情又有多沉重,沉吟道:“血十字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留下的,破解了它,或许就能找到凶手。”
“哦?你是怎么想的?”邵壬张大眼,询问地望着他。
夙夜素白的小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眼眸幽暗深沉,茫然地望着前方,轻声说:“我也认为血十字是夙娅主动留下的,那她到底是什么用意呢?这几天,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嗯,其实十字架在远古时代就存在了,它最初的寓意,是代表太阳。同时,也象征着生命之树,是一种生殖符号,竖条代表男性,横条代表女性。后来十字架出现在墨西哥、秘鲁,最为重要的是出现在中美洲,暗指四种风,它们是造雨的源泉。十字架很早就和基督教有联系,但它还不能作为早期基督教的标志。那时它最广泛的定义,是古代的死刑刑具,曾流行使用于波斯帝国、大马士革王国、犹大王国、以色列王国等,用以处死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在我们中国,十字在表意字符中反映了大地,是个带着方框的等变形。”
邵壬摸着毛刺刺直扎手的下巴,皱紧眉头:“我实在想不出来,这些内容,哪一条能跟凶手扯上关系。”
“没错,感觉都太牵强了,”夙夜拿起铅笔和搁在茶几上的记事簿,随手勾画出三个十字,尽量还原出它们在墙上的形状,怔怔地盯着看了一会儿,他喃喃低语,“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什么奇怪?”
“为什么中间这个十字的‘竖’,特别粗呢?”
“兴许写那一笔的时候,蘸血量比较充沛。”
“正常来说,应该是第一笔蘸血多吧?”夙夜最初也是和邵壬一样的想法,但他刚才呆在夙娅的房间里,从凶手的角度,重新感悟案发现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我没有试验过,不过,那不重要吧?”邵壬不太在意地说。
夙夜没有作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继续盯着纸上的十字,隔了一会儿,他轻声问道:“除了围墙上留下的,你们还发现有其他强行进入的痕迹吗?或者外来者留下的痕迹?”
邵壬摇摇头:“我们推测,凶手是从围墙的西北角攀墙而入,沿着小径直接来到小楼,从外置楼梯上了二楼。二楼的门没有上锁,根本不会遇到什么障碍。像前几起案子一样,现场处理得非常干净,没有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或指纹。”
夙夜长久地沉默着,看不出什么表情。
邵壬忽然醒悟过来,吃惊地问:“难道你怀疑,凶手是夙家的人?”
夙夜默然不语。
邵壬想了想,又小心地问:“莫非你认为围墙上的痕迹和玫瑰丛上的碎布条,都是他刻意留下,混淆我们视线的?”
隔了半天,夙夜才低声说:“或者不是刻意留下,而是他并不介意会不会留下。”
邵壬有点发愣。
夙夜解释,“凭着那些线索,是绝对找不到他的。至于现场是否经过特别处理,我持保留意见。”
“哦?”
“如果他是住在这里的,那么无论留下什么痕迹,都不会惹人怀疑。”
“理由呢?你做出这个判断的理由呢?”邵壬忍不住质疑,平心而论,他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夙夜的揣测。即使身为一个警察,见过太多心狠手辣的罪犯,他还是无法想象,凶手会是夙家的一员,抛开另外三名被害者不提,要多大的仇恨,多么冷硬的心肠,才能对自己熟悉的、甚至是亲人的夙正亭和夙娅,做出那些血腥的、残酷的行为?
夙夜隔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邵壬:“因为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邵壬哑然。
少顷,夙夜又说道,“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答案,往回推论,就会变得容易理解得多。顺着这个思路,你就会想到,那个嫌疑人是谁,最有可能是谁。”
邵壬呆了一会儿,似乎想到什么,勃然变了脸色,本能地反驳:“不可能!你怀疑的那个人……他绝对做不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夙夜抬眼,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岩间圣母》,怔怔地出神,半晌,才低哑地开口:“你听说过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吧?”
邵壬愣了下,说:“我记得,许多法学界的专家,都对他‘以貌定罪’、‘以基因定罪’的论点,嗤之以鼻,并且进行了批判和驳斥。”
夙夜目光变得有些迷惘,慢慢说:“你要明确一点,龙布罗梭曾经从事精神病与法医学研究,他是一位典型的实证主义者。他所有的理论基础,都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所以,他才能在一百多年前,开创了犯罪学这一理论学科,把单纯的研究犯罪行为,转移到研究犯罪人上。他是犯罪学理论当之无愧的鼻祖。”
邵壬被他说得心里阵阵发冷:“你的意思是,你怀疑的那个人,具有天生的犯罪基因?犯罪是他的天性,而并非他的意愿?”想了想,还是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他挠了挠头,“那个人并不符合龙布罗梭关于‘天生犯罪人’的画像。”
龙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具有生理特征和精神特征。生理特征是指:扁平的额头,
恋耽美
按钝痛的胃部,夙夜转身下楼,随手按下楼梯旁边的壁灯开关。
橘色的光芒顷刻间弥散开来。
他的视线,不经意间扫过墙上的赝品画――达?芬奇的《岩间圣母》。
这是一幅颇有意味的画,逼真的景物环绕于人物四周,自然和人物毫无芥蒂的融为一体。强烈的真实感赋予画面别具一格的生动。
以岩洞作为圣母子的栖身环境,旁边有大天使护卫,这种设定有着安全的寓意。
而选择岩洞作为背景,则起源于达?芬奇记忆中的古佛罗伦萨采石场马雅诺的传说,也就是宗教传说中圣者诞生的洞穴,内涵黑暗和光明。即指上帝的光辉是以圣母子为载体转化为人和他的苦难,让神圣的光明穿破黑暗,照亮世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岩洞的造型酷似女性的子宫,暗示着生命的起源。
这幅代表画作,充分表达出,达?芬奇作为一个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对女性生殖能力的敬仰。
女性崇拜,暨是对女性生殖能力的崇拜,是人类最普遍最原始的崇拜文化,无论种族无论地域,在东西方都可以找到关于女性崇拜的痕迹。这是可以理解的,无论是洪荒年代还是科技飞速发展的现代,生命的延续和传承,毋庸置疑,都是值得敬畏的。
整幅画面本应给人以温暖的感觉,可是,在这幽静的暗夜里,骤然映入眼中的幽黯洞穴,却令夙夜心悸不安,心脏突突直跳。
又向前走了几步,他霍然想起父亲被杀那天,自己也曾经有过同样的感觉。
收回脚步,几乎是仓促地转身,他急忙往回跑。
凌晨两点多钟,正是人体生物钟陷入最深度睡眠的时刻。
万籁俱寂,整栋小楼一片安静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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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到夙娅敞开的门前,看见里面的场景,他瞬间瞪大了惊恐的眼睛,发出声凄厉的惊呼:“欧宇辰!”
夙娅的卧室,是整个二楼面积最大的,足足有夙夜那间卧室的二倍还多,布置得也相当奢华,很符合她一贯的风格。
此时,棚顶的水晶透雕吊饰灯完美地工作着,白亮如雪的光线里,一具被剥了皮的女尸横陈在床上。
墙壁、梳妆台、衣柜、地上、丢在地上的被子……到处都喷溅着暗红色的黏稠液体,看情形已经干涸凝结了。
随着夙夜的叫声,整栋楼的灯光陆续亮起,夙博罕的咒骂、欧宇辰的询问、张含h的不满……一系列嘈嘈杂杂的声音也随之陆续响起。
欧宇辰是第一个闻声赶来的人,头发乱糟糟的,显然是刚从睡梦中被夙夜吵醒。
“天哪!”看清屋内的情形,他的声音第一次失去了平静,不由自主地喃喃低语。
其他人也很快赶到了。所有人都被眼前血淋淋的场面,惊骇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
张含h吓懵了,捂着嘴巴不停地颤抖:“谁?那是谁?”
☆、48|七 滴血的十字(3)
没有人回答她,夙博罕踉跄着扶住旁边的墙壁。
欧宇辰忙转身搀扶着他,头也不回地吩咐:“宋伯,快去打电话报警。”
十几分钟后,凄厉的警笛声划破了安静的夜空。
整栋夙家别墅顷刻间灯火通明。
小楼内渐渐挤满了穿着警服和白色大褂的人。
为首的警察只看了一眼现场,就马上打电话通知市局刑侦总队重案组:“告诉邵组长,那个变态杀人恶魔又出现了,叫他赶紧过来。”
夙家所有的人都被集合在客厅内。
张含h蜷缩在沙发上,不停地啜泣着,双肩颤抖得厉害,欧宇辰坐在她旁边,手搭在她肩膀上,小声安慰她。
夙博罕刚刚被欧宇辰强迫着,吃了几颗速效救心丸,塌着肩膀,歪坐在他们对面,似乎一下子衰老了十几岁,灰白褶皱的脸上,充满哀伤。
下人们则神情惶惶地站在角落里,警觉狐疑地互相打量着。
因为是倒霉的第一个现场目击者,夙夜首先被拎出来,一个电线杆子似的瘦高警察负责给他做笔录,语气不善地问道:“……凌晨两点多,你去你姑姑的房间里,到底想干什么?!”
同样的话,他已经重复问了三四遍,而夙夜只慢吞吞照实回答了一次,就再也不肯开口了。
电线杆子正不耐烦,门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邵壬衣衫不整地走了进来,目光凌厉地环视一圈。
客厅里挤了很多人,他下意识地寻找夙夜。
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夙夜现在的处境了。
显然正在被他的同事厉声质问,同事明显火冒三丈,而夙夜则有些心不在焉。
“你这样的态度很难让我们不把你列为犯罪嫌疑人……”电线杆子声色俱厉地警告。
强压下心底的不悦,邵壬走过去拍了下电线杆子的肩膀:“兄弟,他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把他交给我吧。”
电线杆子愣了下,刚想发火,扭头见是他,便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狠狠瞪了夙夜一眼,转身离开。
“你进现场了吗?”邵壬打量着夙夜过于苍白的脸色,问了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夙夜疲倦地摇摇头,也许心理刺激永远比生理刺激来得强烈,就如同战争年代,外科医生远比内科医生要吃香一样,被这么一顿惊吓,他的胃竟然不怎么疼了。
“给他也找一副手套、鞋套。”邵壬拦住身边经过的一个警察,吩咐道,又对夙夜抬抬下巴,“跟我进去看看吧,对分析案情来说,没有比原始现场更重要的。”
他话音刚落,客厅内所有的人,都齐刷刷抬眼,吃惊地看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夙夜一点也不想踏进命案现场,血红的尸体、血腥的味道,都让他觉得恶心透顶,但他也没法出声拒绝,他知道邵壬说的是对的。
卧室内完全找不到挣扎搏斗过的痕迹,看来夙娅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突然袭击的。
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从被割裂的喉部可以看出,凶器应该是一把非常薄而锋利的刀子。
凶手一刀就割断了她的咽喉,所以她即使没有马上毙命,也无法发出呼救声。
同曾经发生的那几桩命案一样,被剜眼、剥皮、剖尸……
剥落的皮肤经过简单有效的防腐处理,一丝不苟地挂在衣橱内。
留在各处的血迹,是典型的喷溅性血痕,尸体周遭没有拖曳过的痕迹,显然没有被移动过,她是在床上被杀死的。
尸体右手那侧的墙壁上,画着三个血红的十字,右手食指指尖有明显的血渍和蹭痕,可以初步判断血十字是由她的这根手指画出来的,当然还需要做指纹鉴定才能作为凭证。
浓烈的血腥味令夙夜直反胃,眼前血红的尸体也令他不安,竭力屏住呼吸,凑近些,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三个血十字,中间的那个,竖显得略粗些。不过,也许仅仅是因为那个笔划蘸血量比较充沛的缘故。
邵壬见他一直盯着血十字发呆,便问道:“你姑姑是教徒吗?”
“据我所知,不是。”夙夜慢吞吞答道。
“奇怪,那她干嘛在临死前画十字……”邵壬不解地嘀咕。
这时,楼下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接着响起张鼎轩惶然的声音:“家里出什么事了?”
在宋伯打电话报警的同时,欧宇辰也给张鼎轩打了电话。当然,在电话里,欧宇辰并没有提到夙娅被杀的事,只是让他赶紧回家。
“看完了吗?”邵壬问夙夜。
夙夜点点头。
邵壬示意法医可以抬走夙娅的尸体了。
“先下楼吧。”夙夜又看了眼血十字,淡淡说,没等邵壬有所反应,他已经抬脚往外走了。
他一刻也不想在这个房间里多呆。
邵壬挠挠头,只好跟着他回到楼下客厅。
“那个……刚刚抬走的是夙娅吗?”张鼎轩还杵在客厅门口,嘴唇颤抖地问,喘息粗粝。
欧宇辰艰难地点了下头。
象是被人瞬间抽掉了脊梁骨,一米八十几公分高的男子一下子萎靡了,步履蹒跚地蹭到距离最近的沙发旁,颓然跌坐在上面。眼中渐渐浮现出水光,他闭了下眼睛,有水珠从眼角溢出来,低垂着头,停顿了几秒钟,他猛地紧紧捂住自己的脸,失语般念叨:“怎么会……怎么可能……”
声音颤抖得支离破碎。
张含h失魂落魄地抽噎了半晌,忽然抬起眼睛瞪向夙夜,颤抖着手指指着他:“是他做的!一定是他杀死我妈妈的!”
欧宇辰皱皱眉,小声告诫:“含h,别乱说话。”
“我没有乱说!妈妈讨厌他,他也讨厌妈妈!他不正常,根本就不是人!你们快逮捕他!说不定他爸爸也是他杀的!”张含h尖锐地嚷道。
“我不认为夙夜会是凶手。”邵壬板着脸说。
“你包庇他!你居然还让他进入妈妈的命案现场!你在知法犯法,我们要控告你!”张含h头发凌乱,歇斯底里地尖叫。
一直沉默的夙博罕,低哑地开口了:“警官,你真的认为夙夜和我女儿被杀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49|七 滴血的十字(4)
这一贯强势的老人此时显得异常疲惫、衰弱,脸上是从未有过的苍凉、萧索。
欧宇辰嘴唇翕动了下,下意识看了眼夙夜,巴掌大的小脸惨白得骇人,颈动脉一蹦一蹦的,跳动得非常厉害,他肯定也受到了不小的刺激。随着夙博罕话音落下,幽黑深沉的眼中,蓦然闪过丝强自压抑的、愤怒的光,瞬间就又恢复了原状。
快得令欧宇辰几乎以为是自己眼花,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他干巴巴说道:“爷爷,夙夜不会是凶手的。”
连自己的亲生爷爷和嫡亲表妹都怀疑自己,可是他居然说自己不是凶手……
夙夜觉得自己的喉咙蓦地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涩涩的发紧。
“他在凌晨两点多钟出现在我女儿的房间,然后我女儿死了。”夙博罕阴沉的声音平板得没有一点生气。
“我不认为这中间有什么关联。”邵壬不耐烦地说,从夙博罕和张含h的态度,他立刻明白了,夙夜在夙家的日子肯定不太好过,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也对夙家的人完全没了好感。
“你认为没有关联吗?!”如果不是欧宇辰按着,张含h几乎跳了起来。
“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我们可以判断出,夙娅被杀起码超过二个小时了。”
张含h愣愣地看着他,似乎不能理解邵壬的话能说明什么。
夙博罕倒是理解了,又绷着脸不作声了。
见他一点愧疚的意思都没有,邵壬暗自翻了个白眼。
“我还是认为夙夜有重大嫌疑,”张含h深吸了口气,象是在努力厘清自己的思绪,“从他来到我们家开始,我妈妈就很讨厌他,常常针对他,外公还说一点家产都不分给他,他绝对有理由恨我妈妈、恨我外公。所以,绝对有杀人的动机。”
“很多事情,光有动机是不够的。”邵壬觉得自己的耐心已经达到顶点了。
“所以才要你们去查呀……”张含h还在缠杂不清,邻人疑斧,她心中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夙夜就是凶手。
夙夜始终没有开口,也没有替自己辩解,垂着头盯着地面发愣,脑子里则开始疯狂思考,姑姑最近有什么异样,家里的其他人又有什么异样,有什么可疑人物、可疑事件发生过……
他完全想不出来,唯一特别的,倒是他第一天来到夙家时,无意间在葡萄架下发现的那具猫尸。
那只母猫的死,和姑姑被杀,会扯上关系吗?
夙夜不喜欢这个推测,如果两件事有关联,就表示杀死姑姑的凶手即使不是夙家的人,也跟夙家有所牵绊。
他又想到了墙上的血十字,凶手不大可能抓着她手指,强迫她留下血十字。
毕竟,从表面证据来看,这是起连环凶杀案,凶手是同一个人,而在另外几起案发现场,并没有出现过血十字。
姑姑不是教徒,如果在那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还要强撑着画血十字,肯定有她的理由。
警方勘验完现场、搜集完物证的时候,已经凌晨四点左右。
东方刚刚泛出鱼肚白,窗外的一切都灰蒙蒙的。
邵壬将夙夜拉到角落里,小声问:“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夙夜脸上依旧木然淡漠,没什么表情,只是晦暗的瞳子有些发冷。沉默了一会儿,他低低地开口:“我的判断,凶手年龄在三十五岁至四十五岁之间,短发,衣着整洁,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体型健壮,孔武有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职业。”
邵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着他。
“从现场的清理程度来看,凶手是个非常谨慎细致的人,这种人一般很注重外表,所以是短发、衣着整洁。同时,过于干净的现场,也表明他对刑事侦缉有一定程度了解,那么,他就必须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这几起案件中,都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由此可以推测出,他是被害人认识并且比较信任的人。”夙夜慢慢解释道。
“衣着、文化什么的我能够理解,可是你说被害者都认识他?”邵壬表示怀疑。
“有两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单身女性,深夜独自在家,这种人一般戒备心理都会比较重。即使是警察敲门,也不会轻易就打开吧?”
“有道理。”邵壬思忖着轻轻颔首。
“所以凶手不但和被害人熟识,他所从事的职业,肯定也足以让人产生信赖感。”
邵壬皱皱眉,受过良好的教育,从事良好的职业,作案手法却如此残忍,没有比这种高智商罪犯更令人头痛的了。
☆、50|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1)
正午金灿灿的阳光,绵绵密密的细针一样穿透玻璃窗,照射进来。
室内的浮尘,在耀目的光线中,轻盈地跃动着。
这是夙娅的房间。
模仿她死亡时的姿态,夙夜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放慢了呼吸。自我催眠般默念――此时此刻,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就是我……
“我”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为什么要费力的留下血十字呢?因为“我”想告诉别人关于凶手的线索。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是“我”认识的人。
夙夜抬起手臂,在墙上的血十字上比划了几下,他在男生里算是偏矮的,但也比夙娅高出几公分,假想是受重伤失血的状况,用这样的姿势,连续写三个十字感觉还是挺困难的。
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字符很重要,是“我”必须留下的。
他闭了下眼睛,起身跳下床,站在床对面,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的血十字,试着代入凶手的观感――她留下了记号,“我”当然看得懂,所以“我”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今天,是命案后的第七天,也是夙娅出殡的日子。
夙家的人,很有默契地集体忽视了夙夜的存在。
夙夜清楚,夙博罕不愿意他以夙家人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开场合,以免令欧宇辰的立场变得尴尬。
对此,他是无所谓的。
只是这几天,他的日子变得很不好过。
张晗h固执地认定他就是凶手――或者和凶手脱不了干系,每次看见他,都用那种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的愤懑眼神,恶狠狠地瞪视他。
下人们原来跟夙夜就不怎么亲近,现在干脆是彻底的避而远之了。
夙博罕终究上了年纪,受不住丧子后又丧女的连番打击,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欧宇辰要照顾他,要兼顾博宇,要管理家事,还要安慰张晗h,分身乏术,当然也就分不出精力再去考虑夙夜的处境和心情。
明明置身在一大家子人中,夙夜却像只独来独往的孤雁,本来就不太爱说话,现在更加沉默了,常常一整天都不说一个字。
在学校里的境况也好不了多少,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瞅着他,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就算夙家和警方出于各种考量,对案件保持了缄默,并跟新闻媒体先通了气,请他们暂时不要做出相关报导。夙家发生血案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大街小巷。于是整个b市像锅烧开的水,彻底沸腾了。
毕竟,博宇很出名,夙博罕也很出名。
大家马上联想起他几个月前遇害的儿子、意外身亡的儿媳,一时间,流言四起。有人说他们家得罪了什么穷凶极恶的仇家,有人说夙博罕为富不仁、作孽太多,这是上天的报应……
即使没有张晗h的指控,大家也不免会揣测,命案跟夙夜有某种联系。
夙家的两起命案,他都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两起命案作案手法都非常残忍,一般的杀人凶手,根本做不出来,而夙夜,怎么看,都不象是个正常人。
他经过的地方,往往如猛兽过境,集体退避三舍。
夙夜不是个会介意别人眼光和看法的人,但张晗h在餐桌上看见他就摔筷子砸碗,弄得他连饭都吃不消停,就直接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和不太健康的胃了。自己去厨房找吃的,兰姐和张晗h同仇敌忾,也用刀子似的眼神一眼一眼地剜他,把厨具弄得叮当乱响。
几次过后,他也就不去给她添堵了。
所以,没几天的功夫,他本来就瘦巴巴的身体,又清减了不少,简直有点惨不忍睹。后来还是欧宇辰发现了,颇费口舌地劝说了张晗h一番,又跟宋伯谈了谈。夙夜的处境才有所改善,起码能填饱肚子了。
这简直是讽刺,在这个家里,明明欧宇辰才是那个最应该、最有理由排斥他的人,却成了他唯一的依靠。
连夙夜自己,也不免觉得有些可悲了。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夙家的人都去给夙娅送葬。偌大的夙家别墅,只剩下他一个人,就显得空荡荡的。
直视着墙上的血十字,迈前一步,再一步,他慢慢屏住了呼吸。血液涂在墙上,不管以什么方式清除,哪怕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用鲁米诺试剂都可以检测出来――这也是在刑侦上最常用的血迹检测方法。所以凶手只能加以掩盖……但要怎么掩盖呢?
心脏霍然一跳,有道闪电直击大脑,纷乱的案情碎片像拼图一样,一点一点拼合在一起。他愣愣地瞪大了眼睛,足足呆怔了几分钟,才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急匆匆拨通了欧宇辰的电话。只询问了一个问题,得到答案后,又打给邵壬,提出马上见面的要求,邵壬当然不会拒绝他。
挂断电话,望着墙上的血十字,夙夜的心情很复杂。
半个小时后,门铃响起。
邵壬显然是累得狠了,登堂入室后,见家里没有其他人,顿时放松下来,毫不客气地歪倒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打量着夙夜,皱着眉头问:“你怎么又瘦了?夙家的人找你麻烦了?”
夙夜迟缓地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跟邵壬诉苦,何况最难熬的几天已经过去了。有欧宇辰关照,填饱肚子还是不成问题的,别的他也不在乎。
见邵壬双眼布满血丝,脸色灰突突的,下巴上满是毛糙糙的胡茬,从头到脚都写着落拓疲惫,夙夜体贴地给他弄了杯速溶咖啡,边递给他,边问道:“关于夙娅的案子,你们都查到什么?”
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光了咖啡,邵壬烦恼地捏了捏眉心,将空杯子搁在茶几上,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一叠照片:“喏,就知道你是为了这个,我都给你带来了。我们调阅了这附近的所有监控录像,发现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共有二十七辆车经过,”他翻翻捡捡,挑出两张照片递到夙夜眼前,“这辆黑色奥迪比较可疑,它被抓拍到两次,一次是驶来,另一次是离开,中间间隔一小时三十四分钟,正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段。可惜,路灯的光线太昏暗,它的车牌号又被遮住了,没能拍到什么显著的特征。我们调阅了车管所的资料,这种型号的奥迪,b市起码有三四万辆,根本无从查起。”
夙夜扫了照片两眼,没吭声。
邵壬叹了口气,又说,“勘验组的同事在围墙的西北角,发现有攀爬过的痕迹。另外,在小径旁边的玫瑰丛上,找到了这个,我们怀疑是凶手无意中留下的。”他伸指头戳戳另一张照片。
夙夜拿起那张照片,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照片上是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块深蓝色碎布条,他歪着头看了足足有半分钟,猜度:“好像……工作服上的?”
邵壬赞许地点点头:“没错,技术科从布条中提取出了少量的石油馏分。”
“石油馏分……”夙夜想了想,“我记得是普通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吧?”
“嗯,所以我们分析,这块布条来自工厂、修配厂等单位的工作服。全b市用这类材质工作服的,根本数都不数不过来。调查起来,比那辆奥迪的希望还渺茫。”
夙夜显然对布条没什么兴趣,放下照片,淡淡说:“我觉得,根本不用浪费时间和警力去查。照我估计,凶手穿的工作服,是他随手在哪个垃圾箱里捡到的,就算找到原主人,对破案也不会有任何帮助。何况,凶手极有可能当天就把它毁尸灭迹了,让别人连渣滓都找不到。”
邵壬挠挠脑袋,苦恼地说:“所以这桩案子,就算看起来凶手留下了点痕迹,其实对破案还是没有什么帮助。”
夙夜低垂着颈子,亮白的光线中,他近乎苍白的脸孔,显得特别凝郁而清冷,半晌,轻声问,“关于血十字呢?你们是怎么想的?”
“夙娅本人并不信奉基督教,所以我们推测,她的用意,是暗示凶手是个基督徒。”
夙夜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否定道:“不会。”
“为什么?”邵壬诧然。
“如果你们推测正确,她只需要画一个十字,就能达到目的了,没必要画三个。”
邵壬沉吟:“或者‘三’这个数字有特别的意思呢?兴许凶手是基督徒,而他在家里排行第三?”
琢磨了下那种可能性,少顷,夙夜点了点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听他这么说,邵壬振奋了点精神:“夙夜,我就直接说了啊。在这一系列血腥的残杀案中,有两起案子的被害者,都是你的亲人,你还是第一个现场目击者。所以我冒犯地、大胆地揣测一下,凶手或许是你认识的人。你知不知道,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信奉基督教的?”
夙夜不假思索地说:“我熟悉的人不太多,但夙家肯定没有。你应该还记得,我爸爸是佛教徒,所以我们家里供奉着净瓶观音。信仰如同感冒一样,是会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如果有,我一定会发现。”
☆、51|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2)
邵壬有些失望,半天才长吁了口气:“我当了七八年警察,就没碰到过这么狡猾、这么凶残的对手。这都第五个被害人了。现在我听见电话铃响,心里就直打鼓,就怕听到那个变态杀手又出动的消息,做梦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夙夜当然明白他的压力有多大,心情又有多沉重,沉吟道:“血十字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留下的,破解了它,或许就能找到凶手。”
“哦?你是怎么想的?”邵壬张大眼,询问地望着他。
夙夜素白的小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眼眸幽暗深沉,茫然地望着前方,轻声说:“我也认为血十字是夙娅主动留下的,那她到底是什么用意呢?这几天,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嗯,其实十字架在远古时代就存在了,它最初的寓意,是代表太阳。同时,也象征着生命之树,是一种生殖符号,竖条代表男性,横条代表女性。后来十字架出现在墨西哥、秘鲁,最为重要的是出现在中美洲,暗指四种风,它们是造雨的源泉。十字架很早就和基督教有联系,但它还不能作为早期基督教的标志。那时它最广泛的定义,是古代的死刑刑具,曾流行使用于波斯帝国、大马士革王国、犹大王国、以色列王国等,用以处死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在我们中国,十字在表意字符中反映了大地,是个带着方框的等变形。”
邵壬摸着毛刺刺直扎手的下巴,皱紧眉头:“我实在想不出来,这些内容,哪一条能跟凶手扯上关系。”
“没错,感觉都太牵强了,”夙夜拿起铅笔和搁在茶几上的记事簿,随手勾画出三个十字,尽量还原出它们在墙上的形状,怔怔地盯着看了一会儿,他喃喃低语,“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什么奇怪?”
“为什么中间这个十字的‘竖’,特别粗呢?”
“兴许写那一笔的时候,蘸血量比较充沛。”
“正常来说,应该是第一笔蘸血多吧?”夙夜最初也是和邵壬一样的想法,但他刚才呆在夙娅的房间里,从凶手的角度,重新感悟案发现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
“我没有试验过,不过,那不重要吧?”邵壬不太在意地说。
夙夜没有作声,眼睛一眨不眨地继续盯着纸上的十字,隔了一会儿,他轻声问道:“除了围墙上留下的,你们还发现有其他强行进入的痕迹吗?或者外来者留下的痕迹?”
邵壬摇摇头:“我们推测,凶手是从围墙的西北角攀墙而入,沿着小径直接来到小楼,从外置楼梯上了二楼。二楼的门没有上锁,根本不会遇到什么障碍。像前几起案子一样,现场处理得非常干净,没有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或指纹。”
夙夜长久地沉默着,看不出什么表情。
邵壬忽然醒悟过来,吃惊地问:“难道你怀疑,凶手是夙家的人?”
夙夜默然不语。
邵壬想了想,又小心地问:“莫非你认为围墙上的痕迹和玫瑰丛上的碎布条,都是他刻意留下,混淆我们视线的?”
隔了半天,夙夜才低声说:“或者不是刻意留下,而是他并不介意会不会留下。”
邵壬有点发愣。
夙夜解释,“凭着那些线索,是绝对找不到他的。至于现场是否经过特别处理,我持保留意见。”
“哦?”
“如果他是住在这里的,那么无论留下什么痕迹,都不会惹人怀疑。”
“理由呢?你做出这个判断的理由呢?”邵壬忍不住质疑,平心而论,他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夙夜的揣测。即使身为一个警察,见过太多心狠手辣的罪犯,他还是无法想象,凶手会是夙家的一员,抛开另外三名被害者不提,要多大的仇恨,多么冷硬的心肠,才能对自己熟悉的、甚至是亲人的夙正亭和夙娅,做出那些血腥的、残酷的行为?
夙夜隔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邵壬:“因为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邵壬哑然。
少顷,夙夜又说道,“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答案,往回推论,就会变得容易理解得多。顺着这个思路,你就会想到,那个嫌疑人是谁,最有可能是谁。”
邵壬呆了一会儿,似乎想到什么,勃然变了脸色,本能地反驳:“不可能!你怀疑的那个人……他绝对做不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
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夙夜抬眼,望着对面墙上挂着的《岩间圣母》,怔怔地出神,半晌,才低哑地开口:“你听说过龙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吧?”
邵壬愣了下,说:“我记得,许多法学界的专家,都对他‘以貌定罪’、‘以基因定罪’的论点,嗤之以鼻,并且进行了批判和驳斥。”
夙夜目光变得有些迷惘,慢慢说:“你要明确一点,龙布罗梭曾经从事精神病与法医学研究,他是一位典型的实证主义者。他所有的理论基础,都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所以,他才能在一百多年前,开创了犯罪学这一理论学科,把单纯的研究犯罪行为,转移到研究犯罪人上。他是犯罪学理论当之无愧的鼻祖。”
邵壬被他说得心里阵阵发冷:“你的意思是,你怀疑的那个人,具有天生的犯罪基因?犯罪是他的天性,而并非他的意愿?”想了想,还是觉得这实在是太荒谬了,他挠了挠头,“那个人并不符合龙布罗梭关于‘天生犯罪人’的画像。”
龙布罗梭认为,“天生犯罪人”具有生理特征和精神特征。生理特征是指:扁平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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