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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 作者:淘气骨头
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盖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精神特征则包括: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心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意识等等。
☆、52|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3)
邵壬怎么分析,都没有一条是符合那个人的。
夙夜半天没说话,过了足足有十几分钟,邵壬等得都不耐烦了,忽然听见他用一种很轻很淡的语调说:“很多时候,心理上的病态,并不会有明显的表意特征,也没法轻易判断出来。只不过,从撞见爸爸的罪案现场时,我就会常常想起另一起典型案例。这种感觉很奇怪,很难解释,你也可以把它当成直觉。”
“哪起案例?”
“你知道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个连环杀手――爱德华?盖恩吧?”
邵壬觉得名字很耳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究竟是谁,他摇摇头。
“他也很喜欢虐尸……”夙夜顿了一下,改口道,“不,我说错了,对他来说那不是虐待,而是创造。在他眼里,尸体是创造梦想的材料。认识爱德华?盖恩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安静、内向、善良、害羞的人,可是他却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疯狂、最血腥、最莫名其妙的一系列残杀案。”
邵壬只觉得头顶嗖嗖直冒凉气,安静、内向、善良、害羞……这些形容词,很难让人和疯狂、血腥、残杀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那个人,也和爱德华?盖恩一样,骨子里就具有疯狂残忍的犯罪基因,是个矛盾的合体吗?
邵壬无法理解,这简直颠覆了他对人性的概念。
夙夜又缓缓说道,“我的建议是,警方可以把调查重点放在他身上,假定他是凶手,以此为结论,回头去寻找他犯罪的证据。就像我们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看答案,再回头寻找能推论出这个答案的解题步骤。”
邵壬完全说不出话来,转头,默默地看着夙夜,夙夜脸色素白,眼神幽暗幽暗的,表情严肃而认真。
一个星期后。
b市看守所的一间会客室内。
虽然邵壬表示了强烈反对,但在夙夜的坚持下,他还是独自走了进去。
阳光,从狭小逼仄的铁窗照射进来,被铁栏杆割裂成一条一条的,斜斜地映在墙壁上,呈现出一片幽清幽清的惨白。
狭窄逼仄的室内,弥漫着一股子令人压抑的沉窒郁闷气氛,阴暗而悒郁。
铁窗下面,是八个血红刺目的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令人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到这里是禁锢罪人的牢笼,让人情不自禁感到惶惑不安。
室内正中央,摆着张长方形桌子。
桌子对面,端坐着一位戴着金属手铐、脚镣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温文儒雅,满身的书卷气息。他的眸子清澈澄明,不染丝毫尘垢,象是最天真无辜的孩子。
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大学讲堂里,或者科研成果报告会上,而不是身陷囹圄。
“为什么要杀人?”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开口。
对方毫无反应,盯着自己的手铐发呆,似乎在一心一意琢磨它的质地和做工,寻找瑕疵之处。
“为什么要杀死我爸爸?为什么要杀死姑姑?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女人?我爸爸和那些女人,都和你无仇无怨,再说,”夙夜稍稍停顿了一下,疑惑地问,“你不是很爱姑姑吗?”
张鼎轩依旧默然不语。
“邵壬说,你从被逮捕后,一句话都不肯说。你是高级知识分子,对法律可能比我还要了解,应该明白,现在的情况。无论你说还是不说,都不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审判。警方在你的实验室储物柜里,搜出了凶器,上面完整提取到你的指纹和好几个被害者的血迹。
杀害姑姑那天夜里,虽然你巧妙地避开了b大的摄像头,并且很聪明地偷了辆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奥迪代步,还谨慎地遮住了它的车牌。可是经过警方在b大附近仔细排查,还是找到了那辆被你借用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在车上找到你的一根头发,算是天网恢恢吧,头发带着毛囊,经过dna对比,和你的完全一致。证据确凿,证据链条翔实可靠,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我可以告诉你,你真的死定了。”夙夜的语气淡漠而平静。
张鼎轩固执地盯着自己的手铐,对他的话象是完全无动于衷,但夙夜留意到,他的左脚脚尖抬了起来,在一下一下,轻轻地点着地面。
他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个发现令夙夜有了撬开他嘴巴的信心。
“你就要死了,还不想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吗?我想,警察对你杀人的理由是没有多少兴趣的,他们只关心你是不是真正的凶手,是否能把你成功定罪。”
张鼎轩的脚停顿了下,又开始继续点击地面的小动作。
“现在,全b市,哦,不,全国、全世界的人都在骂你是恶魔,是变态。互联网上铺天盖地,全都是对你的侮辱谩骂。那些曾经以你为荣的学生们,有的沉默不语,有的在大义灭亲的唾弃你,还有的固执地认为你是冤枉的,是被陷害的,软弱无力地替你辩解,以至于,他们也成了被攻击、被谩骂的对象。”
张鼎轩的身体猛地抖动了下。
“任何人做事都是有理由的,你也许不屑于对唾弃你的人做出解释,可是,你不想给现在还在为你鸣不平、为你呐喊,坚称你是冤枉的那些人,一个交代吗?毕竟,他们因为你,承担了很多不必要的委屈和责难。”
夙夜没有再说下去,他在给张鼎轩思考的时间。
沉默,长久的沉默。
好半天,张鼎轩慢慢抬起头。
触到他的眼睛,夙夜一下子愣住了。那是一双孩童般天真无邪,却充满了兴奋、愉悦、狂乱的眼睛。没有懊恼,没有愧疚,也没有悔恨,甚至没有明知必死,而应该有的绝望和痛苦。
夙夜不无讥讽地想,张含h说错了,不正常的人不是他,而是她的爸爸。他有着善良纯真、温和儒雅、能够欺骗所有人的纯良外表,可是,也有着最疯狂最混乱最可怕的内心世界。
天使和恶魔,同时并存在他体内。
☆、53|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4)
“我的确不是恶魔,也不喜欢杀戮,不喜欢看见血。”张鼎轩耸耸肩,很温和地笑了,云淡风轻的样子,亦如夙夜第一次在夙家餐厅里见到他。
夙夜静静地看着他,耐心地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些人的死都是值得的。”张鼎轩得意地笑着。
值得?夙夜皱眉。
“听说你很喜欢研究犯罪心理学,”张鼎轩身子向前倾,双手扣在一起,手指交叉而握,盯着夙夜,饶有兴味地问道,“那你知道斯金纳的箱子吗?”
夙夜想了想:“你是说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
张鼎轩嘴角的笑意加深了,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激赏,欣慰地说:“你果然知道。”
“他是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夙夜淡淡评价,无论斯金纳在心理学上有多么崇高的成就,头上戴着多少顶荣誉的桂冠,对于一个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关在笼子里,当做小白鼠做实验的科学家,他都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感。
“科学研究,总会有必要的牺牲,”张鼎轩不在意地摆了摆脑袋,手指搓着自己的手背,“斯金纳的确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的奠基者,在行为主义方面,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就。”
夙夜没吭声,他不想和一个狂热的学者,讨论科学成就与人性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完全理解斯金纳的做法,并且赞许他为了科学研究,可以牺牲一切的高尚精神和伟大情操。但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斯金纳,而是达?芬奇。”张鼎轩压低了嗓音,放慢语气,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仿佛要吐露出一个隐瞒了许久却颇为得意的秘密,“你知道他是公认的天才,他的所有画作,都完全符合人体生理上的实际比例。
因为他和那些靠想象和研究资料作画的画家们不同,他喜欢盗窃尸体,用于解剖和研究。事实证明,有了那些被解剖的尸体,才有了天才的画作,才有了传承于世的天才画家。
达?芬奇崇拜女性,因为女性繁衍后代,才使人类的历史绵延不衰。他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种奇迹,能够与创造出崭新的生命相提并论。”
夙夜望着他,强自压抑住心底厌憎的感觉,慢吞吞问道:“所以,你想知道她们创造出新生命的原因?选择她们做为解剖实验的目标,察看她们的身体结构、子宫和生殖器官……但为什么是中年女性?”
张鼎轩意外而无辜地看着他,好像在纳闷,夙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怎么能夺走年幼孩子的母亲?他们还那么小,不能没有妈妈的照顾。”
这是什么理论?难道他还以为自己很仁慈吗?夙夜没有纠结这个话题,沉默了几秒种,又问道:“赵志英呢?你为什么取出了她的脑子?”
张鼎轩愣愣地看着他,看样子是忘了赵志英是谁,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般说道:“哦,你是说那个胖女人?我只是听说,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从活人鼻孔中取出脑子,想要实践一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
实践……活着取出人的脑子……
夙夜无法想象,那个身材胖胖的,虽然大嗓门,但其实心地很好,很热忱,逢年过节,都会挨家挨户,给邻居们送上一盘卤肉的女人,在临死之前,究竟承受了怎样强烈的痛苦。曾经多么的无助、恐惧和绝望!
他用全部的理智,抑制着自己,让自己的声音不至于因为愤怒而发抖,代替警方问出他们的疑惑:“你是怎么找到下手目标的?”
“有和朋友聚会时认识的,还有在酒吧啦、书店啦……反正看到觉得适合的就找借口搭讪,”张鼎轩咂咂嘴,神神秘秘地笑了,“你不知道,有些女人很蠢的,只要亮出我的身份、学历,她们就傻乎乎的相信我,一点都不知道防备。”他耸了耸肩,“她们是死在了自己的愚蠢上,小学生都知道,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让陌生人进入自己家。”
夙夜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淡自若,似乎无意地问道:“姑姑呢?我一直以为你是爱她的,结果你却杀了她。”
“我是很爱她,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她们像天鹅一样高傲美丽、所向披靡,我妈妈就是那样的女人。
比起爸爸,我妈妈总是能给我以更多的安全感。我记得小时候,常常被同学欺负,每次都是妈妈替我出头。那些看起来很凶悍的老师、很高大威猛的家长,在我妈妈面前,被当成小孩子一样数落、教训,他们连声都不敢吭。嗯,我喜欢我妈妈。”
“爱,所以毁灭?”
“不是毁灭,而是创造。”张鼎轩强调,“对比宇宙,地球是渺小的;对比历史,人类是渺小的。你知道这世界上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吗?
埃及的萨卡拉金字塔,在地球上差不多有五千年的历史。而中国最古老的建筑,是位于五台山的南禅寺大殿,建于唐建中二年,距今已经有1200年,依然屹立不倒……由此可见,只有艺术和科学成果才是永恒的,不会被时间的长河所湮灭。
我把我所深切爱慕的那些女性,在彻底失去了女性体征之前,终结她们的生命,让她们永远不必尝受衰老的痛苦,让她们永远停留在生命中最美好、最锦绣的年华。她们的尸体成为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她们的皮囊被制成艺术品。”他充满愉悦的声音在室内回荡,“是我让她们不必腐朽,不必被世界遗忘,这难道不是最深刻的爱情吗?”
他分明是第二个爱德华?盖恩,生活在自己的梦想国度里。
夙夜终于确认,那个连环杀手吸引自己的,不仅仅是雷同的案情、类似的心境,最主要的是,有个内心同样充满疯狂因子的罪犯。他尽量保持平静地问:“那我爸爸呢?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你不是更热衷于研究女性吗?”
☆、54|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5)
“当然要研究女性,”张鼎轩强调,“我是个人类学家,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的本质,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兴趣所在。就如同达?芬奇所说的,母性崇拜是人类最基本的崇拜。
女性的生殖能力,代表着人类的繁衍和生生不息。我要破解的,就是这生殖能力之谜。所以我不得不解剖她们的躯壳,了解她们的每一个细胞组织。至于男人,我实在没什么兴趣。”
“可是你杀了他!还解剖了他!”夙夜逼紧了嗓音。
“那是意外,”张鼎轩眉毛打了个结,似乎不太情愿的,“我跟你妈妈,偶尔会趁你爸爸上班时,在你家约会,那天我也是去找她。游戏玩得够久了,是时候结束了。听说她手机坏了,当然,即使她手机好好的,我也不会事先通知她,警方会查出通话记录的。
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在家,当然好,如果家里没人,离开就好了。谁知道我敲开门时,没看见你妈妈,却看见了你爸爸。而他居然认得我,知道我是你的姑丈。如果他跟你妈妈提起我,你妈妈肯定会怀疑我接近她的目的,所以,我只好先杀了他。既然已经杀了,当然要废物利用一下。”
废物利用……心脏不受控制地突突跳动,血管都要爆裂开,夙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才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没有向他挥出拳头,咬着牙说:“你已经达到了目的,为什么还要把他摆成那种跪拜祈祷的姿势?”
“我记得你妈妈说过,你爸爸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只是在尊重他的信仰。”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又问道:“我在家里发现了一瓶tiffany香水,是你准备送给我妈妈的吧?”
“没错,你妈妈很喜欢奢侈品,而一个绅士,总是应该随时随地给女士以惊喜。那天我本来计划好,在杀死她之前,先把她心仪的香水送给她,让她开开心心的去死。”
“你打扫现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把香水带走?”这是夙夜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那是送给你妈妈的,我为什么要带走?我很谨慎的,从那瓶香水上,完全找不到,任何跟我有关系的线索。”张鼎轩诧异地问,随即笑了下,又补充道,“而且你妈妈事前根本不知道我要送香水给她,再说,即使她知道,也不会指证我的。”
“你对自己真有信心。”这句话讽刺的人并不是对方。
张鼎轩若无其事地道:“我在她身上可是花了不少钱,成功的男人才能吸引女人。你爸爸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他对你妈妈越纵容,只会让你妈妈更看不起他。”
夙夜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的爸爸,他或许更明白妈妈那种女人,所以才能轻易地把她控制在掌中。
妈妈之所以帮张鼎轩隐瞒,也许猜到他是凶手,也许以为他只是碰巧来过、凶手另有其人,不想把他牵扯进来……妈妈已经死了,她的真实想法无从得知,但毫无疑问,最主要的原因,肯定是基于对他的爱情。
只不过她太自以为是了,张鼎轩根本没有在香水瓶上留下指纹,结果她擦掉的,是夙夜的指纹,反而因此露出破绽。
“我曾经在夙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了一只母猫的尸体,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从腹部到肛门全都是伤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还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张鼎轩惊叹,盯着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会儿,遗憾地耸耸肩,“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子呢?含h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还生活在幼儿园里的小黄毛丫头。”
“我可不想有你这样的爸爸。”夙夜淡淡说。
张鼎轩没在意他的讥讽,坦白承认:“那只猫是我毒死的,在实验室里,我解剖过许多只小白鼠,忽然一时兴起,想看看猫和老鼠的生殖构造,到底有什么不同,就随便抓了只母猫。”
没有什么需要问的了,这家伙明显有着双重人格,迷恋科学、醉心研究,根本就只活在自己的臆想里。
极端的偏执,也极端的可恶。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他甚至,不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你既然说生命是奇迹,又怎么能把自己当做神祗,肆意的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呢?”夙夜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是在做科学研究,任何研究都会有所牺牲的。”张鼎轩理直气壮地说。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没法沟通的,夙夜转身,刚抬起脚,就被张鼎轩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头,询问地望着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问,你也应该投桃报李吧?”张鼎轩皱着眉头。
夙夜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许久,嘴角慢慢浮现一丝嘲讽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欢科学研究吗?那么,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审判和执行死刑还有挺长一段时间。”
没再理会身后气急败坏的张鼎轩,夙夜毫不迟疑地打开铁门,一步一步离开。
为什么会怀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墙上的血十字,中间那个“十”字的竖,明显比其他笔划粗重。如果不考虑蘸血量多少的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后来刻意添加了一笔,加以掩盖?
夙娅总是直接去掉姓氏,称呼张鼎轩为‘鼎轩’,而‘鼎’字太难写,谐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当然,写‘张’也可以,不过最容易写的还是‘丁’字。
张鼎轩很聪明的,估计他看见那个“丁”字,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着夙娅的手指,把那个“丁”字描成了“十”字,因为要掩盖下端勾的痕迹,所以那一笔特别粗重。
至于另外两个“十”字,不用问张鼎轩,夙夜也可以断定,一定是他后来添画上去,用来掩人耳目的。
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达?芬奇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赞许他盗窃尸体用以解剖研究的行为,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绝对不会很多。
☆、55|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6)
夙夜曾经纳闷葡萄架下那具猫尸的伤口,后来想通了,老鼠们集体啃咬那些部位,或许因为那里原本就是伤口――被人剖开的。
在夙家,如果说有一个人很了解达?芬奇,懂得古埃及木乃伊的防腐技术,非常了解人体的构造,擅长解剖尸体,对刀子运用的熟练程度不亚于外科医生,身体健壮……这个人,毫无疑问,只能是张鼎轩。
当问过欧宇辰,确认夙家的达?芬奇赝品画都是张鼎轩购买的以后,夙夜已经断定他就是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慢慢走出沉闷压抑的看守所,夙夜深深吸了口气。
他对张鼎轩了解的不是很多,不过,据欧宇辰所说,张鼎轩有个非常强势、聪明、美丽、能干的母亲。
两年前,罹患肝癌去世,张鼎轩表现得悲痛欲绝,大病了一场,之后沉寂了足足有大半年时间,才恢复状态。
夙夜揣测,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依赖母亲了,所以无法接受母亲离世的事实,内心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精神上极度空虚寂寞,才会想到杀死、解剖某人的母亲,研究女性的生理和生殖之谜。
九月初的天气,阳光明睐,清风和煦。
他却只感觉到从脚底板往上涌起的丝丝凉意。
这是什么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心???
沿着街道,夙夜慢慢走着。
路过一间挂着硕大广告牌的花店,头戴花环的可爱女孩正抱着一大捧花,在门口热络地招呼来来往往的行人:“七夕情人节,买束花送给女朋友吧。一束花,幸福一辈子哦!”
原来,今天是七夕情人节,夙夜想,怪不得班里的同学,这几天都怪怪的,特别的兴奋和躁动。
卖花的女孩看见他杵在一旁发呆,忙小鹿般,轻快地跑过来,甜甜地笑着,嘴角噙着个酒窝,声音清清脆脆:“这位小哥哥,买束花给女朋友吧,今天七夕,我们八五折大酬宾哦。”
夙夜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女孩高兴地问,“请问您想选什么花呢?玫瑰代表爱情,丁香代表思念,康乃馨代表祝福,金盏花代表迷恋,紫罗兰代表永恒,郁金香代表爱情的寓言……”
“请给我一束白菊花。”夙夜打断了她的话。
女孩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固了,愣了愣,才回过神,放下捧着的花,手忙脚乱地帮他包扎好一束菊花,勉强笑着说:“欢迎您下次光临。”
看着他纤瘦的背影在人流里消失,女孩子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失恋了吧?瘦得都不成人形了,他一定很爱他女朋友,真可怜。”想了想,她又摇摇头,“可是,送白菊花,这也太……”
夙夜当然没有前女友可送花,他搭公交车,去了位于郊区的公共墓园。
爸爸已经在这里安家好几个月,夙夜却是第一次来探望他。
跟他仅仅隔了两排的地方,埋葬着夙娅。估计她对此是不满的,她生前并不喜欢自己的哥哥,肯定不愿意死后还和他毗邻而居,可惜她没有办法发表意见了。
至于李晓舒,并没有和丈夫合葬,夙博罕在乡下随随便便给她买了块墓地,将她草草掩埋了。
这不能责怪夙博罕,任谁也不会对间接害死自己儿子、还和自己女婿纠缠不清的人,仁慈大度到哪里去。
所以,对此夙夜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当然,即使他表示了,夙博罕也不会搭理他。
站在大理石墓碑前,凝视着照片上熟悉温润的面容,浓浓的悲伤瞬间袭上心头,夙夜的视线渐渐模糊。
爸爸,你应该安息了吧?我已经找出杀死你的凶手,他很狡猾,很残忍,很冷酷。
如果你能说话,一定会拍着我的头,骄傲地说:“儿子,你真棒。”
可是,爸爸,即使法律惩罚他又能怎么样?即使他下地狱又能怎么样?你不会活过来,那些被他杀死的可怜女人也不会活过来。
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不幸,没有办法挽回什么。
我是多么多么的难过,多么多么的遗憾……
我多么渴望,这只是场噩梦,梦醒了,你还会对着我微笑,还会给我扇扇子,还会给我做半生不熟的煎蛋……
眼泪终于滑落下来,他慢慢地,慢慢地跪在墓碑前,颤抖的手指轻轻抚摸照片上的脸孔。明明应该是冰凉冰凉的,奇异地,他却感觉到温乎乎的热度。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突然响起哒哒哒的脚步声,沉稳、笃定,越来越近。
夙夜茫茫然回头,泪眼朦胧中,一个少年正朝他走过来。
俊美岑傲的脸孔,华贵优雅的气质,宛若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弯下身子,抬手温柔地擦拭掉夙夜脸上的泪水,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我给邵壬打电话,他说你早就离开看守所了,我一猜,你就是来看叔叔了。怎么哭成这样?跟小花猫似的,叔叔在天有灵,知道他的儿子这么聪明,这么厉害,一定会很高兴的……没关系,就算没有了爸爸、妈妈,你还有我,还有爷爷,还有晗h……”
正午明媚灿烂的阳光中,他温柔地、怜惜地冲着夙夜勾唇一笑,笑容竟比阳光还要耀眼夺目,有种惑人心魄的魅力。
夙夜暗暗叹了口气,为什么他偏偏是欧宇辰呢?
(完)
后记
《少年神探事件簿》第一集终于完结啦,感谢每一位读者,在百忙之中阅读这个算不得悬疑、算不得恐怖、更算不得吸引人的拙作(滴汗,忍耐着一根骨头的絮叨,读到尾声的都是真爱啊,大爱你们,九十度鞠躬。)
在骨头心目中,夙夜是个在犯罪心理学和犯罪行为研究方面很有天赋的少年。个性就犹如一枚坚果,外表硬邦邦的,还有点神经质,但其实他内在很柔软。欧宇辰和他恰好相反,对所有人都和善可亲,恰恰说明他骨子里是个很冷漠的人(再次滴汗,不知道骨头有没有把想要表达出来的东东成功地表达出来?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有好的点子也可以告诉骨头哦,骨头会非常非常感激的。)。
关于张鼎轩,骨头个人觉得,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算不得真正恶毒的人。他信奉自己信奉的,为此不惜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在下一集中,欧宇辰惹上大麻烦了(骨头承认,有在恶搞他),不过,为啥倒霉的总是骨头心目中的第一男主夙夜呢?
最后,再次感谢亲爱的读者们,我们下一集《诡局》中再见喽。
☆、56|楔子
文案
堕天使手执利刃,挥向罪人的头颅,把城市变成了屠宰场。
张晗h发来莫名其妙的邀约短信,直到欧宇辰变成杀人凶手,夙夜才知道,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精心布置的诡局。
谁在幕后谋划?谁在发出冷笑?谁能破解弥天大祸,谁能找出那心怀叵测的元凶,谁在置之死地而后生?
夙夜执意捍卫的,不是法律与公义,而是心中最重要的人――为此,他押上了生命中最沉重的砝码。
楔子
}白的残月,嵌在幽暗的苍穹,像死人干涸的眼睛,嘲弄地觑视着大地。
路边的老榆树,犹如古装电视剧里常见到的、私塾里的老夫子,摇头晃脑地摆动着枝叶,在轻起的晚风中发出oo的声响。
接近午夜,五月末的微风还裹挟着丝丝凉意。
这里是b市老城区内一条狭长僻静的巷子,立在巷口的枝形路灯,只剩下一个灯泡还亮着,弥散出昏黄暗淡的光芒,照亮灯下狭隘的一团空间。
几只蚊蝇,围绕在灯泡周围,嗡嗡嘤嘤叫着,时不时没头没脑地撞在灯泡壁上。
蔡维宏打了个酒嗝,使劲敲敲晕乎乎的脑袋,摇摇晃晃走进巷子。他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经年累月的重体力劳动,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身上藏蓝色的工装已经泛白,胸前“xx制砖厂”几个字也褪了色,模模糊糊的,看不大分明。
巷道两边,都是七十、八十年代建的筒子楼,夜色中默不作声地矗立着。墙体布满斑驳、龟裂的痕迹。
脚下满是乱七八糟的垃圾,没走几步就被绊了一跤,手掌被啤酒瓶的碎片划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蔡维宏嘟嘟囔囔咒骂了几句,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刚要继续往前走,忽然听到身后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停下来,皱起眉头,醉眼惺忪地回头瞟了一眼。触目所及,一片昏暗,根本看不到任何人影。
难道听错了?晃了晃足有几百斤重的沉甸甸脑袋,蔡维宏感到强烈的眩晕,胃里一阵翻腾,半个小时前灌入的酒精,正在体内叫嚣著作祟。喉咙里咕噜咕噜连着响了几声,他再也按捺不住,弯下腰,哇哇一通呕吐,搜肠刮肚的,直到实在吐不出什么东西了,才扶着旁边冷冰冰硬邦邦的墙壁,颤巍巍地勉强直起身子。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臭烘烘的酸腐味道,他自个儿闻着也觉得很恶心,抽搭抽搭鼻子,用袖子胡乱蹭了蹭湿哒哒、黏糊糊的嘴角,蹒跚着向前走去。
胃里不停闹腾的酒水,终于被清了出来,醉意随之减轻了不少,浑浑噩噩的意识,也渐渐清醒起来。
哒、哒、哒……
走了没多远,身后又传来响动。
蔡维宏支起耳朵。
哒、哒、哒……是脚步声吗?
他扭头,只见漆黑的街道,空荡荡的,两侧的楼房,零星亮着几盏惨白幽清的灯。作为即将拆迁重建的老城区,这里仅剩下几户人家还没搬走了。
除了他自个儿,街道上一个活物都看不到。
蔡维宏突然感到不安,很不安。迎面扑来的高大、冷硬、昏暗老楼,犹如蹲踞的一只只巨兽,都带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似
恋耽美
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盖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精神特征则包括: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心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意识等等。
☆、52|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3)
邵壬怎么分析,都没有一条是符合那个人的。
夙夜半天没说话,过了足足有十几分钟,邵壬等得都不耐烦了,忽然听见他用一种很轻很淡的语调说:“很多时候,心理上的病态,并不会有明显的表意特征,也没法轻易判断出来。只不过,从撞见爸爸的罪案现场时,我就会常常想起另一起典型案例。这种感觉很奇怪,很难解释,你也可以把它当成直觉。”
“哪起案例?”
“你知道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个连环杀手――爱德华?盖恩吧?”
邵壬觉得名字很耳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究竟是谁,他摇摇头。
“他也很喜欢虐尸……”夙夜顿了一下,改口道,“不,我说错了,对他来说那不是虐待,而是创造。在他眼里,尸体是创造梦想的材料。认识爱德华?盖恩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安静、内向、善良、害羞的人,可是他却制造了美国历史上最疯狂、最血腥、最莫名其妙的一系列残杀案。”
邵壬只觉得头顶嗖嗖直冒凉气,安静、内向、善良、害羞……这些形容词,很难让人和疯狂、血腥、残杀这些字眼联系在一起,那个人,也和爱德华?盖恩一样,骨子里就具有疯狂残忍的犯罪基因,是个矛盾的合体吗?
邵壬无法理解,这简直颠覆了他对人性的概念。
夙夜又缓缓说道,“我的建议是,警方可以把调查重点放在他身上,假定他是凶手,以此为结论,回头去寻找他犯罪的证据。就像我们做数学题的时候,如果实在做不出来,会先看看答案,再回头寻找能推论出这个答案的解题步骤。”
邵壬完全说不出话来,转头,默默地看着夙夜,夙夜脸色素白,眼神幽暗幽暗的,表情严肃而认真。
一个星期后。
b市看守所的一间会客室内。
虽然邵壬表示了强烈反对,但在夙夜的坚持下,他还是独自走了进去。
阳光,从狭小逼仄的铁窗照射进来,被铁栏杆割裂成一条一条的,斜斜地映在墙壁上,呈现出一片幽清幽清的惨白。
狭窄逼仄的室内,弥漫着一股子令人压抑的沉窒郁闷气氛,阴暗而悒郁。
铁窗下面,是八个血红刺目的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令人如醍醐灌顶,幡然醒悟到这里是禁锢罪人的牢笼,让人情不自禁感到惶惑不安。
室内正中央,摆着张长方形桌子。
桌子对面,端坐着一位戴着金属手铐、脚镣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斯斯文文,温文儒雅,满身的书卷气息。他的眸子清澈澄明,不染丝毫尘垢,象是最天真无辜的孩子。
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大学讲堂里,或者科研成果报告会上,而不是身陷囹圄。
“为什么要杀人?”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开口。
对方毫无反应,盯着自己的手铐发呆,似乎在一心一意琢磨它的质地和做工,寻找瑕疵之处。
“为什么要杀死我爸爸?为什么要杀死姑姑?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女人?我爸爸和那些女人,都和你无仇无怨,再说,”夙夜稍稍停顿了一下,疑惑地问,“你不是很爱姑姑吗?”
张鼎轩依旧默然不语。
“邵壬说,你从被逮捕后,一句话都不肯说。你是高级知识分子,对法律可能比我还要了解,应该明白,现在的情况。无论你说还是不说,都不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审判。警方在你的实验室储物柜里,搜出了凶器,上面完整提取到你的指纹和好几个被害者的血迹。
杀害姑姑那天夜里,虽然你巧妙地避开了b大的摄像头,并且很聪明地偷了辆临时停靠在路边的奥迪代步,还谨慎地遮住了它的车牌。可是经过警方在b大附近仔细排查,还是找到了那辆被你借用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在车上找到你的一根头发,算是天网恢恢吧,头发带着毛囊,经过dna对比,和你的完全一致。证据确凿,证据链条翔实可靠,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我可以告诉你,你真的死定了。”夙夜的语气淡漠而平静。
张鼎轩固执地盯着自己的手铐,对他的话象是完全无动于衷,但夙夜留意到,他的左脚脚尖抬了起来,在一下一下,轻轻地点着地面。
他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个发现令夙夜有了撬开他嘴巴的信心。
“你就要死了,还不想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吗?我想,警察对你杀人的理由是没有多少兴趣的,他们只关心你是不是真正的凶手,是否能把你成功定罪。”
张鼎轩的脚停顿了下,又开始继续点击地面的小动作。
“现在,全b市,哦,不,全国、全世界的人都在骂你是恶魔,是变态。互联网上铺天盖地,全都是对你的侮辱谩骂。那些曾经以你为荣的学生们,有的沉默不语,有的在大义灭亲的唾弃你,还有的固执地认为你是冤枉的,是被陷害的,软弱无力地替你辩解,以至于,他们也成了被攻击、被谩骂的对象。”
张鼎轩的身体猛地抖动了下。
“任何人做事都是有理由的,你也许不屑于对唾弃你的人做出解释,可是,你不想给现在还在为你鸣不平、为你呐喊,坚称你是冤枉的那些人,一个交代吗?毕竟,他们因为你,承担了很多不必要的委屈和责难。”
夙夜没有再说下去,他在给张鼎轩思考的时间。
沉默,长久的沉默。
好半天,张鼎轩慢慢抬起头。
触到他的眼睛,夙夜一下子愣住了。那是一双孩童般天真无邪,却充满了兴奋、愉悦、狂乱的眼睛。没有懊恼,没有愧疚,也没有悔恨,甚至没有明知必死,而应该有的绝望和痛苦。
夙夜不无讥讽地想,张含h说错了,不正常的人不是他,而是她的爸爸。他有着善良纯真、温和儒雅、能够欺骗所有人的纯良外表,可是,也有着最疯狂最混乱最可怕的内心世界。
天使和恶魔,同时并存在他体内。
☆、53|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4)
“我的确不是恶魔,也不喜欢杀戮,不喜欢看见血。”张鼎轩耸耸肩,很温和地笑了,云淡风轻的样子,亦如夙夜第一次在夙家餐厅里见到他。
夙夜静静地看着他,耐心地等着他说下去。
“可是那些人的死都是值得的。”张鼎轩得意地笑着。
值得?夙夜皱眉。
“听说你很喜欢研究犯罪心理学,”张鼎轩身子向前倾,双手扣在一起,手指交叉而握,盯着夙夜,饶有兴味地问道,“那你知道斯金纳的箱子吗?”
夙夜想了想:“你是说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
张鼎轩嘴角的笑意加深了,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激赏,欣慰地说:“你果然知道。”
“他是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夙夜淡淡评价,无论斯金纳在心理学上有多么崇高的成就,头上戴着多少顶荣誉的桂冠,对于一个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关在笼子里,当做小白鼠做实验的科学家,他都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感。
“科学研究,总会有必要的牺牲,”张鼎轩不在意地摆了摆脑袋,手指搓着自己的手背,“斯金纳的确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是操作性条件反射理论的奠基者,在行为主义方面,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就。”
夙夜没吭声,他不想和一个狂热的学者,讨论科学成就与人性哪个更重要的问题。
“我完全理解斯金纳的做法,并且赞许他为了科学研究,可以牺牲一切的高尚精神和伟大情操。但是,我最崇拜的人不是斯金纳,而是达?芬奇。”张鼎轩压低了嗓音,放慢语气,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仿佛要吐露出一个隐瞒了许久却颇为得意的秘密,“你知道他是公认的天才,他的所有画作,都完全符合人体生理上的实际比例。
因为他和那些靠想象和研究资料作画的画家们不同,他喜欢盗窃尸体,用于解剖和研究。事实证明,有了那些被解剖的尸体,才有了天才的画作,才有了传承于世的天才画家。
达?芬奇崇拜女性,因为女性繁衍后代,才使人类的历史绵延不衰。他是对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一种奇迹,能够与创造出崭新的生命相提并论。”
夙夜望着他,强自压抑住心底厌憎的感觉,慢吞吞问道:“所以,你想知道她们创造出新生命的原因?选择她们做为解剖实验的目标,察看她们的身体结构、子宫和生殖器官……但为什么是中年女性?”
张鼎轩意外而无辜地看着他,好像在纳闷,夙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怎么能夺走年幼孩子的母亲?他们还那么小,不能没有妈妈的照顾。”
这是什么理论?难道他还以为自己很仁慈吗?夙夜没有纠结这个话题,沉默了几秒种,又问道:“赵志英呢?你为什么取出了她的脑子?”
张鼎轩愣愣地看着他,看样子是忘了赵志英是谁,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般说道:“哦,你是说那个胖女人?我只是听说,古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时候,是从活人鼻孔中取出脑子,想要实践一下,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
实践……活着取出人的脑子……
夙夜无法想象,那个身材胖胖的,虽然大嗓门,但其实心地很好,很热忱,逢年过节,都会挨家挨户,给邻居们送上一盘卤肉的女人,在临死之前,究竟承受了怎样强烈的痛苦。曾经多么的无助、恐惧和绝望!
他用全部的理智,抑制着自己,让自己的声音不至于因为愤怒而发抖,代替警方问出他们的疑惑:“你是怎么找到下手目标的?”
“有和朋友聚会时认识的,还有在酒吧啦、书店啦……反正看到觉得适合的就找借口搭讪,”张鼎轩咂咂嘴,神神秘秘地笑了,“你不知道,有些女人很蠢的,只要亮出我的身份、学历,她们就傻乎乎的相信我,一点都不知道防备。”他耸了耸肩,“她们是死在了自己的愚蠢上,小学生都知道,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让陌生人进入自己家。”
夙夜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平淡自若,似乎无意地问道:“姑姑呢?我一直以为你是爱她的,结果你却杀了她。”
“我是很爱她,我喜欢强势的女人,她们像天鹅一样高傲美丽、所向披靡,我妈妈就是那样的女人。
比起爸爸,我妈妈总是能给我以更多的安全感。我记得小时候,常常被同学欺负,每次都是妈妈替我出头。那些看起来很凶悍的老师、很高大威猛的家长,在我妈妈面前,被当成小孩子一样数落、教训,他们连声都不敢吭。嗯,我喜欢我妈妈。”
“爱,所以毁灭?”
“不是毁灭,而是创造。”张鼎轩强调,“对比宇宙,地球是渺小的;对比历史,人类是渺小的。你知道这世界上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吗?
埃及的萨卡拉金字塔,在地球上差不多有五千年的历史。而中国最古老的建筑,是位于五台山的南禅寺大殿,建于唐建中二年,距今已经有1200年,依然屹立不倒……由此可见,只有艺术和科学成果才是永恒的,不会被时间的长河所湮灭。
我把我所深切爱慕的那些女性,在彻底失去了女性体征之前,终结她们的生命,让她们永远不必尝受衰老的痛苦,让她们永远停留在生命中最美好、最锦绣的年华。她们的尸体成为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她们的皮囊被制成艺术品。”他充满愉悦的声音在室内回荡,“是我让她们不必腐朽,不必被世界遗忘,这难道不是最深刻的爱情吗?”
他分明是第二个爱德华?盖恩,生活在自己的梦想国度里。
夙夜终于确认,那个连环杀手吸引自己的,不仅仅是雷同的案情、类似的心境,最主要的是,有个内心同样充满疯狂因子的罪犯。他尽量保持平静地问:“那我爸爸呢?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你不是更热衷于研究女性吗?”
☆、54|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5)
“当然要研究女性,”张鼎轩强调,“我是个人类学家,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的本质,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兴趣所在。就如同达?芬奇所说的,母性崇拜是人类最基本的崇拜。
女性的生殖能力,代表着人类的繁衍和生生不息。我要破解的,就是这生殖能力之谜。所以我不得不解剖她们的躯壳,了解她们的每一个细胞组织。至于男人,我实在没什么兴趣。”
“可是你杀了他!还解剖了他!”夙夜逼紧了嗓音。
“那是意外,”张鼎轩眉毛打了个结,似乎不太情愿的,“我跟你妈妈,偶尔会趁你爸爸上班时,在你家约会,那天我也是去找她。游戏玩得够久了,是时候结束了。听说她手机坏了,当然,即使她手机好好的,我也不会事先通知她,警方会查出通话记录的。
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在家,当然好,如果家里没人,离开就好了。谁知道我敲开门时,没看见你妈妈,却看见了你爸爸。而他居然认得我,知道我是你的姑丈。如果他跟你妈妈提起我,你妈妈肯定会怀疑我接近她的目的,所以,我只好先杀了他。既然已经杀了,当然要废物利用一下。”
废物利用……心脏不受控制地突突跳动,血管都要爆裂开,夙夜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才好不容易强迫自己没有向他挥出拳头,咬着牙说:“你已经达到了目的,为什么还要把他摆成那种跪拜祈祷的姿势?”
“我记得你妈妈说过,你爸爸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只是在尊重他的信仰。”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又问道:“我在家里发现了一瓶tiffany香水,是你准备送给我妈妈的吧?”
“没错,你妈妈很喜欢奢侈品,而一个绅士,总是应该随时随地给女士以惊喜。那天我本来计划好,在杀死她之前,先把她心仪的香水送给她,让她开开心心的去死。”
“你打扫现场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把香水带走?”这是夙夜一直感到大惑不解的地方。
“那是送给你妈妈的,我为什么要带走?我很谨慎的,从那瓶香水上,完全找不到,任何跟我有关系的线索。”张鼎轩诧异地问,随即笑了下,又补充道,“而且你妈妈事前根本不知道我要送香水给她,再说,即使她知道,也不会指证我的。”
“你对自己真有信心。”这句话讽刺的人并不是对方。
张鼎轩若无其事地道:“我在她身上可是花了不少钱,成功的男人才能吸引女人。你爸爸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他对你妈妈越纵容,只会让你妈妈更看不起他。”
夙夜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的爸爸,他或许更明白妈妈那种女人,所以才能轻易地把她控制在掌中。
妈妈之所以帮张鼎轩隐瞒,也许猜到他是凶手,也许以为他只是碰巧来过、凶手另有其人,不想把他牵扯进来……妈妈已经死了,她的真实想法无从得知,但毫无疑问,最主要的原因,肯定是基于对他的爱情。
只不过她太自以为是了,张鼎轩根本没有在香水瓶上留下指纹,结果她擦掉的,是夙夜的指纹,反而因此露出破绽。
“我曾经在夙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了一只母猫的尸体,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从腹部到肛门全都是伤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还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张鼎轩惊叹,盯着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会儿,遗憾地耸耸肩,“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子呢?含h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还生活在幼儿园里的小黄毛丫头。”
“我可不想有你这样的爸爸。”夙夜淡淡说。
张鼎轩没在意他的讥讽,坦白承认:“那只猫是我毒死的,在实验室里,我解剖过许多只小白鼠,忽然一时兴起,想看看猫和老鼠的生殖构造,到底有什么不同,就随便抓了只母猫。”
没有什么需要问的了,这家伙明显有着双重人格,迷恋科学、醉心研究,根本就只活在自己的臆想里。
极端的偏执,也极端的可恶。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他甚至,不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你既然说生命是奇迹,又怎么能把自己当做神祗,肆意的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呢?”夙夜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是在做科学研究,任何研究都会有所牺牲的。”张鼎轩理直气壮地说。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没法沟通的,夙夜转身,刚抬起脚,就被张鼎轩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头,询问地望着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问,你也应该投桃报李吧?”张鼎轩皱着眉头。
夙夜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许久,嘴角慢慢浮现一丝嘲讽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欢科学研究吗?那么,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审判和执行死刑还有挺长一段时间。”
没再理会身后气急败坏的张鼎轩,夙夜毫不迟疑地打开铁门,一步一步离开。
为什么会怀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墙上的血十字,中间那个“十”字的竖,明显比其他笔划粗重。如果不考虑蘸血量多少的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后来刻意添加了一笔,加以掩盖?
夙娅总是直接去掉姓氏,称呼张鼎轩为‘鼎轩’,而‘鼎’字太难写,谐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当然,写‘张’也可以,不过最容易写的还是‘丁’字。
张鼎轩很聪明的,估计他看见那个“丁”字,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着夙娅的手指,把那个“丁”字描成了“十”字,因为要掩盖下端勾的痕迹,所以那一笔特别粗重。
至于另外两个“十”字,不用问张鼎轩,夙夜也可以断定,一定是他后来添画上去,用来掩人耳目的。
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达?芬奇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赞许他盗窃尸体用以解剖研究的行为,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绝对不会很多。
☆、55|八 揭开凶手的面纱(6)
夙夜曾经纳闷葡萄架下那具猫尸的伤口,后来想通了,老鼠们集体啃咬那些部位,或许因为那里原本就是伤口――被人剖开的。
在夙家,如果说有一个人很了解达?芬奇,懂得古埃及木乃伊的防腐技术,非常了解人体的构造,擅长解剖尸体,对刀子运用的熟练程度不亚于外科医生,身体健壮……这个人,毫无疑问,只能是张鼎轩。
当问过欧宇辰,确认夙家的达?芬奇赝品画都是张鼎轩购买的以后,夙夜已经断定他就是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慢慢走出沉闷压抑的看守所,夙夜深深吸了口气。
他对张鼎轩了解的不是很多,不过,据欧宇辰所说,张鼎轩有个非常强势、聪明、美丽、能干的母亲。
两年前,罹患肝癌去世,张鼎轩表现得悲痛欲绝,大病了一场,之后沉寂了足足有大半年时间,才恢复状态。
夙夜揣测,也许就是因为他太依赖母亲了,所以无法接受母亲离世的事实,内心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精神上极度空虚寂寞,才会想到杀死、解剖某人的母亲,研究女性的生理和生殖之谜。
九月初的天气,阳光明睐,清风和煦。
他却只感觉到从脚底板往上涌起的丝丝凉意。
这是什么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人心???
沿着街道,夙夜慢慢走着。
路过一间挂着硕大广告牌的花店,头戴花环的可爱女孩正抱着一大捧花,在门口热络地招呼来来往往的行人:“七夕情人节,买束花送给女朋友吧。一束花,幸福一辈子哦!”
原来,今天是七夕情人节,夙夜想,怪不得班里的同学,这几天都怪怪的,特别的兴奋和躁动。
卖花的女孩看见他杵在一旁发呆,忙小鹿般,轻快地跑过来,甜甜地笑着,嘴角噙着个酒窝,声音清清脆脆:“这位小哥哥,买束花给女朋友吧,今天七夕,我们八五折大酬宾哦。”
夙夜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女孩高兴地问,“请问您想选什么花呢?玫瑰代表爱情,丁香代表思念,康乃馨代表祝福,金盏花代表迷恋,紫罗兰代表永恒,郁金香代表爱情的寓言……”
“请给我一束白菊花。”夙夜打断了她的话。
女孩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固了,愣了愣,才回过神,放下捧着的花,手忙脚乱地帮他包扎好一束菊花,勉强笑着说:“欢迎您下次光临。”
看着他纤瘦的背影在人流里消失,女孩子叹了口气,喃喃自语:“失恋了吧?瘦得都不成人形了,他一定很爱他女朋友,真可怜。”想了想,她又摇摇头,“可是,送白菊花,这也太……”
夙夜当然没有前女友可送花,他搭公交车,去了位于郊区的公共墓园。
爸爸已经在这里安家好几个月,夙夜却是第一次来探望他。
跟他仅仅隔了两排的地方,埋葬着夙娅。估计她对此是不满的,她生前并不喜欢自己的哥哥,肯定不愿意死后还和他毗邻而居,可惜她没有办法发表意见了。
至于李晓舒,并没有和丈夫合葬,夙博罕在乡下随随便便给她买了块墓地,将她草草掩埋了。
这不能责怪夙博罕,任谁也不会对间接害死自己儿子、还和自己女婿纠缠不清的人,仁慈大度到哪里去。
所以,对此夙夜没有表示任何意见。当然,即使他表示了,夙博罕也不会搭理他。
站在大理石墓碑前,凝视着照片上熟悉温润的面容,浓浓的悲伤瞬间袭上心头,夙夜的视线渐渐模糊。
爸爸,你应该安息了吧?我已经找出杀死你的凶手,他很狡猾,很残忍,很冷酷。
如果你能说话,一定会拍着我的头,骄傲地说:“儿子,你真棒。”
可是,爸爸,即使法律惩罚他又能怎么样?即使他下地狱又能怎么样?你不会活过来,那些被他杀死的可怜女人也不会活过来。
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不幸,没有办法挽回什么。
我是多么多么的难过,多么多么的遗憾……
我多么渴望,这只是场噩梦,梦醒了,你还会对着我微笑,还会给我扇扇子,还会给我做半生不熟的煎蛋……
眼泪终于滑落下来,他慢慢地,慢慢地跪在墓碑前,颤抖的手指轻轻抚摸照片上的脸孔。明明应该是冰凉冰凉的,奇异地,他却感觉到温乎乎的热度。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突然响起哒哒哒的脚步声,沉稳、笃定,越来越近。
夙夜茫茫然回头,泪眼朦胧中,一个少年正朝他走过来。
俊美岑傲的脸孔,华贵优雅的气质,宛若童话故事里的王子。
弯下身子,抬手温柔地擦拭掉夙夜脸上的泪水,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我给邵壬打电话,他说你早就离开看守所了,我一猜,你就是来看叔叔了。怎么哭成这样?跟小花猫似的,叔叔在天有灵,知道他的儿子这么聪明,这么厉害,一定会很高兴的……没关系,就算没有了爸爸、妈妈,你还有我,还有爷爷,还有晗h……”
正午明媚灿烂的阳光中,他温柔地、怜惜地冲着夙夜勾唇一笑,笑容竟比阳光还要耀眼夺目,有种惑人心魄的魅力。
夙夜暗暗叹了口气,为什么他偏偏是欧宇辰呢?
(完)
后记
《少年神探事件簿》第一集终于完结啦,感谢每一位读者,在百忙之中阅读这个算不得悬疑、算不得恐怖、更算不得吸引人的拙作(滴汗,忍耐着一根骨头的絮叨,读到尾声的都是真爱啊,大爱你们,九十度鞠躬。)
在骨头心目中,夙夜是个在犯罪心理学和犯罪行为研究方面很有天赋的少年。个性就犹如一枚坚果,外表硬邦邦的,还有点神经质,但其实他内在很柔软。欧宇辰和他恰好相反,对所有人都和善可亲,恰恰说明他骨子里是个很冷漠的人(再次滴汗,不知道骨头有没有把想要表达出来的东东成功地表达出来?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有好的点子也可以告诉骨头哦,骨头会非常非常感激的。)。
关于张鼎轩,骨头个人觉得,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算不得真正恶毒的人。他信奉自己信奉的,为此不惜牺牲任何人,包括他自己。
在下一集中,欧宇辰惹上大麻烦了(骨头承认,有在恶搞他),不过,为啥倒霉的总是骨头心目中的第一男主夙夜呢?
最后,再次感谢亲爱的读者们,我们下一集《诡局》中再见喽。
☆、56|楔子
文案
堕天使手执利刃,挥向罪人的头颅,把城市变成了屠宰场。
张晗h发来莫名其妙的邀约短信,直到欧宇辰变成杀人凶手,夙夜才知道,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精心布置的诡局。
谁在幕后谋划?谁在发出冷笑?谁能破解弥天大祸,谁能找出那心怀叵测的元凶,谁在置之死地而后生?
夙夜执意捍卫的,不是法律与公义,而是心中最重要的人――为此,他押上了生命中最沉重的砝码。
楔子
}白的残月,嵌在幽暗的苍穹,像死人干涸的眼睛,嘲弄地觑视着大地。
路边的老榆树,犹如古装电视剧里常见到的、私塾里的老夫子,摇头晃脑地摆动着枝叶,在轻起的晚风中发出oo的声响。
接近午夜,五月末的微风还裹挟着丝丝凉意。
这里是b市老城区内一条狭长僻静的巷子,立在巷口的枝形路灯,只剩下一个灯泡还亮着,弥散出昏黄暗淡的光芒,照亮灯下狭隘的一团空间。
几只蚊蝇,围绕在灯泡周围,嗡嗡嘤嘤叫着,时不时没头没脑地撞在灯泡壁上。
蔡维宏打了个酒嗝,使劲敲敲晕乎乎的脑袋,摇摇晃晃走进巷子。他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经年累月的重体力劳动,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身上藏蓝色的工装已经泛白,胸前“xx制砖厂”几个字也褪了色,模模糊糊的,看不大分明。
巷道两边,都是七十、八十年代建的筒子楼,夜色中默不作声地矗立着。墙体布满斑驳、龟裂的痕迹。
脚下满是乱七八糟的垃圾,没走几步就被绊了一跤,手掌被啤酒瓶的碎片划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蔡维宏嘟嘟囔囔咒骂了几句,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刚要继续往前走,忽然听到身后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停下来,皱起眉头,醉眼惺忪地回头瞟了一眼。触目所及,一片昏暗,根本看不到任何人影。
难道听错了?晃了晃足有几百斤重的沉甸甸脑袋,蔡维宏感到强烈的眩晕,胃里一阵翻腾,半个小时前灌入的酒精,正在体内叫嚣著作祟。喉咙里咕噜咕噜连着响了几声,他再也按捺不住,弯下腰,哇哇一通呕吐,搜肠刮肚的,直到实在吐不出什么东西了,才扶着旁边冷冰冰硬邦邦的墙壁,颤巍巍地勉强直起身子。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臭烘烘的酸腐味道,他自个儿闻着也觉得很恶心,抽搭抽搭鼻子,用袖子胡乱蹭了蹭湿哒哒、黏糊糊的嘴角,蹒跚着向前走去。
胃里不停闹腾的酒水,终于被清了出来,醉意随之减轻了不少,浑浑噩噩的意识,也渐渐清醒起来。
哒、哒、哒……
走了没多远,身后又传来响动。
蔡维宏支起耳朵。
哒、哒、哒……是脚步声吗?
他扭头,只见漆黑的街道,空荡荡的,两侧的楼房,零星亮着几盏惨白幽清的灯。作为即将拆迁重建的老城区,这里仅剩下几户人家还没搬走了。
除了他自个儿,街道上一个活物都看不到。
蔡维宏突然感到不安,很不安。迎面扑来的高大、冷硬、昏暗老楼,犹如蹲踞的一只只巨兽,都带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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