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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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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神探事件簿 作者:淘气骨头

    命运轨道,改变不了的,也只能默默忍受。

    任何迁怒和怨恨都是徒劳的,除了消磨自己的意志、磨损自己的精神,没有丝毫实际用途。

    “铃铃铃、铃铃铃……”刺耳的电话铃声倏然响起,飘渺、空洞、遥远,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

    欧宇辰蓦地惊醒过来。

    室内灰蒙蒙的,仿佛罩了层薄薄的雾霭,黯黯的,视野模糊不清。窗外的雨还在下着,顺着窗玻璃流淌,勾勒出好看的形状。雨幕后面空荡荡的,没有男孩的头颅,什么都没有。

    梦中的情形还深深烙印在脑子里,清晰得象是定格的电影画面。

    一场秋雨一场寒,空气中弥漫着沁凉的因子。欧宇辰裹紧天鹅绒被子,默默地回忆十五年前的往事。毫无疑问,即使时间倒转,回到十五年前,他的做法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更不会因此感到丝毫内疚。

    他没有义务负担别人的人生,只要负担自己的就好了。他是这么活过来的,也将这么活下去。

    “铃铃铃、铃铃铃……”直到电话铃声再度响起,欧宇辰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刚才是被它吵醒的,用胳膊肘支起身子,他伸手抓起床头柜上的听筒,扣在耳朵上:“喂?”

    “你是欧宇辰吗?”一个瓮声瓮气、带着浓重鼻音的男人声音,硬邦邦地问道。

    “是的,”调整了下姿势,欧宇辰半倚靠在床头,随口问,“您是哪位?”

    “我是爱之家的季佳泽。”

    心里咯噔一下,欧宇辰心想,未免也太凑巧了,他刚刚梦到那个死在垂髫(原注2)年纪的小男孩,居然就接到了季佳泽的电话。

    “做人不能像你这样!”隔着听筒,也能听得出季佳泽的愤怒,而欧宇辰对他的斥责,却感到很可笑,清清嗓子:“季先生……”

    “哈,季先生,”季佳泽满是挖苦意味的、拖着亢长的尾音重复,讽刺道,“我不是你的季爸爸吗?怎么,被夙博罕收养,成为博宇的继承人,你就忘了自己的出身?就像那些没有被闷死,而是侥幸破茧而出的蝴蝶,得意洋洋地流连花丛的时候,理所当然就忘了自己曾经只是条丑陋的、恶心透顶的毛毛虫!”

    破茧而出的蝴蝶?这个比喻还挺有意思的。欧宇辰勾起半边唇角,讥诮地微微笑:“我没忘记自己在爱之家度过的两年……”

    “你没忘记!所以,这就是你给恩人的回报?!”

    恩人?让他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还要时时刻刻担心,会不会遭到莫名其妙的毒打,会不会突然间失去眼睛或者断手断脚……是很大的恩情吗?

    欧宇辰回想起在爱之家时,逢年过节才能吃到的白菜馅饺子,照例看不到半点油星,非常大方的,加了剁得碎碎的火腿肠。

    两毛钱一根、整箱批发的那种。

    饶是这样,放得也不多,嗯,比点缀用的葱末稍微多一点点。

    即使是这样,孩子们依然馋得要命,老早就守候在餐桌旁边,眼睛放光地盯着准备盛饺子用的大号豁口盘子,拼命吞咽着口水。

    平常的日子吃什么呢?主食是黏糊糊的玉米糊、能照见人影的稀粥,搭配黄一块红一块的馒头(煮饭的谢阿姨又偷懒了,苏打没有揉开。而那廉价的面粉,不是常见的白色,而是发灰发黄的),或者坚硬堪比铁饼的糙玉米面窝窝头。

    副食是烂菜叶子炖的大锅汤(偶尔里面会看到疑似虫类的不明残骸,至于喝到碗底看见泥沙,是最寻常不过的),还有腌渍得比盐还咸的咸萝卜条、荠菜疙瘩……水倒是管饱的,理由很简单――院子里有口井,负责打水的,是稍微大点的孩子们。

    孩子们的力气,自然是不需要花钱的,水也是不用花钱的。

    有时候为了充饥,一气喝得太多,欧宇辰感觉自己变成了装得满满当当的水瓶子,走路一晃荡,水就要溢出来。

    “你做人还讲不讲半点良心?!凭什么停了捐给爱之家的善款?!”季佳泽怒冲冲地喝叱。

    良心?要剜掉小孩子的眼睛,赚钱的人,居然理直气壮地跟他讲良心?欧宇辰几乎笑出声来。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大都热衷于慈善事业,夙博罕也不例外,每年固定有一笔善款捐给爱之家。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企业家们多么有爱心。在商言商,他们主要是基于商业价值上的考量。在中国,做慈善是有很多好处的,譬如说有利于公司的形象,譬如说,可以减免为数不少的税额。

    总之,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一年前,张晗h被华子强奸杀,夙夜又以涉嫌谋杀华子强的罪名被逮捕。

    夙博罕受不住刺激,心脏病发作,当场就晕厥过去。

    一度在鬼门关前徘徊,好不容易才抢救过来,在重症监护室整整住了半个多月。

    后来情况稍微好转,宋伯就陪他去美国做了心脏搭桥手术。

    夙博罕毕竟年岁大了,即使手术很成功,身体和精神还是彻底垮了。

    小脑也有了萎缩现象,导致肢体的部分协调功能失调,连自理都有些困难。只得把博宇全权委托给欧宇辰打理,自己常住在美国疗养。

    对此,欧宇辰是求之不得的。

    他向来深信,只有牢牢攥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正式执掌博宇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不动声色地把财政大权和人事权力揽到手中,第二件事,就是停了捐给爱之家的善款。

    “夙博罕知道你做出这种忘恩负义的事吗?你下一个要对付谁?夙夜吧?现在你已经得到了博宇,再也不需要顾忌什么。”季佳泽阴测测地说。

    压根不在意他恶意的指摘,欧宇辰依然好脾气地微笑着,温和地说:“我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钱既然是博宇的,我们当然有权利决定它应该怎样使用。至于夙夜,就更不劳你费心了。”

    “你当然有权利,你能这样对待爱之家,对夙夜当然也宽厚不到哪里去!夙博罕走了,你会把夙家唯一的根苗怎么样呢?将他扫地出门,还是干脆一劳永逸地让他彻底消失不见?我想夙博罕对这一点,会很感兴趣的。”季佳泽裸地威胁。

    “爷爷在美国的日子既无聊又乏味,我不介意你编故事给他听,”欧宇辰依旧无动于衷,好整以暇的口吻,“要我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或者是sn吗?好心提醒你,注意时差问题,爷爷睡不好觉的时候,脾气也会很不好的,没什么耐性。”

    “欧宇辰,你不用嚣张!只要夙博罕还没死,就有可能发生很多事,产生很多种变故。”季佳泽恶毒地说,“譬如说,他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更改遗嘱!”

    欧宇辰微笑:“你是这么想的吗?很好,你可以继续幻想下去。”

    “你就这么笃定博宇必然是你的?”季佳泽嚷道,“别忘了,不管到什么时候,都是血浓于水的。夙夜才是夙博罕的亲孙子!才是博宇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欧宇辰继续微微笑,轻描淡写地说:“我应该谢谢你这样为我着想吗?”

    隔着电话线,也能听得出季佳泽磨牙的声音,这令欧宇辰感到极大的愉悦和满足。

    几秒钟后,季佳泽破口大骂:“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王八蛋!别以为我收拾不了你,我会向夙博罕和新闻媒体揭露你忘恩负义的行为,你等着被夙博罕扫地出门、等着身败名裂吧!你这个杂碎!臭虫!阴沟里的老鼠!”

    “你喜欢干什么是你的自由,不过,想必你也清楚,我今年二十岁,而不是五岁。”对他肆意的谩骂充耳未闻,欧宇辰心平气和的语气,仿佛在跟老朋友闲闲地聊天,“我现在是博宇的当家人,不是当年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只能任人宰割的孤儿。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我难保不会作出些自卫的举动。”

    “二十岁?嗤,你以为你已经长大了,能跟我对抗了吗?那我们不妨试试看!”季佳泽恶狠狠地吼道,“毛都没长齐的小王八蛋,当我揭穿你的真面目以后,夙博罕肯定会收回博宇的,你就会变成过街老鼠!只能抱头鼠窜!像你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杂碎,我见得多了,我有都是办法整死你们!”

    “对你所谓的办法我很感兴趣,我会拭目以待的。”

    ☆、97|一 记忆碎片(3)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后悔的!会恨不得跪下来舔我的脚趾,求我放过你!”“啪!”地一声,季佳泽愤懑地挂断了电话。

    淡淡的嘲讽在眼中闪过,欧宇辰嗤笑着摇摇头,并没有把他的恫吓放在心上。

    季佳泽的反应,当然在他的意料之中。

    像季佳泽那种人,面对公众的时候,总是满嘴的仁义道德,实际上满肚子坏水。

    这么多年来,做了许许多多伤天害理的事,居然还能平平安安活到今天,连点负面新闻都没有,背后的水肯定深不可测。

    不过,欧宇辰绝对不是瞻前顾后的人。

    还有个主要原因是,他其实蛮记仇的,想起昔日在孤儿院里捱过的苦日子,想起曾经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日日夜夜,他就算是把钞票丢到河里,也不甘心白白送给那个恶棍。

    所以,明知道时机并不成熟,欧宇辰还是停了给爱之家的捐款。

    他当然不会打无把握之仗,在停掉捐款之前,就请了私家侦探,对季佳泽和爱之家展开详细调查。

    他很清楚,季佳泽骨子里是个相当谨慎、狡猾的人,这从季佳泽做了很多坏事,却始终没被人逮到把柄、惹出麻烦,就能看出来。

    目前为止,私家侦探还没有取得什么有用的证据。

    不过,欧宇辰并不着急,他耐性好得很,深信这世上不会有能永远隐藏的秘密。

    再说,必要的时候,在不给自己惹麻烦的前提下,他也不介意偶尔做点栽赃陷害、委过嫁祸的事――窃珠者诛,窃国者侯,在欧宇辰的认知中,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

    所以,他确信,扳倒季佳泽是迟早的事。

    至于夙夜……嗯,起码现在看来,还完全没有对他构成威胁,所以他暂时不会对夙夜做什么的。

    瞥了眼对面墙上挂着的时钟,秒针哒哒哒……一格子一格子地蹦q着,已经六点多了。

    掀开被子,欧宇辰抬脚下了床,脚掌深深陷入厚厚的拉毛地毯里,立刻被柔软、温暖的舒服触感团团包裹住。

    颇为愉快地舒展了眉眼,对现在高端、奢华的生活,他很满意。

    谁要妄想打破它,就得有承受他猛烈报复的心理准备。

    不紧不慢地洗脸刷牙漱口后,在挂得满满当当的衣橱中,欧宇辰选了套白色jtyle休闲服换上,经过走廊,从螺旋形楼梯下了楼,径直来到餐厅。

    今天厨师忠叔做了他很喜欢的黑椒牛柳和竹荪青瓜汤。

    黑椒是精选的整颗黑椒粒,现磨成粉的,牛肉则是上好的安哥拉小肥牛。

    经过忠叔的精心烹饪,外焦里嫩,咬一口,浓郁的香味就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佐以清新爽口的竹荪青瓜汤,恰好中和了油腻腻的口感,堪称是难得的美味佳肴。

    一直到他吃完早餐,夙夜还没有出现。

    欧宇辰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夙夜的迟钝、白目,嗜睡是有目共睹的。

    他倒是很纳闷,以夙夜那种别扭得要死的的性子,在监狱里的几个月,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倒不是关心,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今天是星期日,不用上学,公司里的业务,也没什么需要紧急处理的,朝窗外看了看,雨还在哗啦啦下着,欧宇辰决定放自己一天假。

    他的原则是,能舒服呆着的时候,绝对不会自讨苦吃。

    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格外清爽。

    深深吸了口气,欧宇辰踱着散漫闲适的步子,溜溜达达回到二楼。

    一边走,一边思索,这难得的“浮生一日闲”该怎么度过,冷不丁瞧见个瘦巴巴的小人儿,正孤伶伶蜷坐在走廊里硕大的落地窗前――是夙夜,穿着黑色棉布衬衫、黑色v领毛衣、黑色长裤。

    整个人几乎都被黑色团团包裹着,衬得巴掌大的小脸,更显苍白羸弱。

    身体怕冷似的蜷缩着,微微弓着脊背,肩膀向前倾,双臂紧紧环抱着双膝,下巴搭在膝盖上,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目光一贯的恍惚木然。

    这小子,怎么总像泥塑木雕似的?

    欧宇辰暗暗觉得好笑,加快步子走到他旁边。

    经过几个月牢狱生活,夙夜更瘦了,下巴都快尖成锥子了,两只悒郁的眼睛,嵌在瘦削的脸上,越发大得惊人。

    欧宇辰当然不会为此感到内疚,亲昵地拍了下夙夜瘦骨棱棱的肩膀,温声问道:“看什么呢?”

    夙夜的大眼睛,在灰蒙蒙的光线中,显得越发深黑、幽邃,象是两汪深不见底的深潭。木然了许久,才低声回答:“那个人。”

    “嗯?”顺着他视线,欧宇辰的目光,茫然地掠过去,透过刷刷淌着雨水的落地窗,能看见楼前铺着的大块大块青石板,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

    青石板后面,是正逐渐褪下斑驳绿衣,换上枯黄新装的草坪。

    兴许知道时日无多,小草们都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

    草坪上,东一株、西一株,点缀着低矮的灌木,也渐枯了、败了,死气沉沉的。

    灌木后面,则是一排排老树,长着丑陋、粗糙的疤节。

    叶子掉落了大半,像满身褶皱、布满疮疤的老人。

    老树后面,就是灰白色的高大围墙和黑色雕花铁门……

    铁门外站着个人!

    是个男人,瘦削枯干,打着把很大的黑伞,肩部以上被遮挡得严严实实,一动不动地僵立着,如同一根黑色的洋蜡头。

    距离太远,中间又隔着重重障碍物,如果不是置身在二楼,居高临下,根本不会留意到他。

    “那个人,有点奇怪。”夙夜又淡淡补充了句。

    “哦?”欧宇辰不解地瞧着他苍白的小脸,挑了挑眉毛,“哪里奇怪?”

    夙夜却沉默了,视线依旧凝注在围墙外的那个人身上,一霎也不霎。

    欧宇辰想了想,“要不,让洛哥去瞧瞧?”

    他口中的“洛哥”,全名叫洛梓洋,是个退伍的特种兵。

    宋伯随夙博罕去了美国没多久,老花匠陈叔也辞职了,说是年纪大了,身子骨也不行了,想回老家安享晚年,过过含饴弄孙的日子。

    欧宇辰知道陈叔说的是实情,当然不会强人所难,给了陈叔一笔数目不菲的退休金,令陈叔很是感激。

    陈叔走了以后,偌大的宅子,只剩下欧宇辰、夙夜、兰姐和忠叔四个人,显得空荡荡、冷清清的,整日里连点生气都没有。

    里里外外的杂事,就靠兰姐和忠叔两个人支撑,他们俩也都四十开外了,着实有些力不从心。

    欧宇辰便通过人力资源公司,聘请了年轻力壮的洛梓洋。

    欧宇辰的算盘打得很精,给洛梓洋的头衔是管家,兼职打杂,必要的时候,还能权充保镖使用。

    来到夙家几个月,洛梓洋的表现可圈可点。工作勤勉踏实,从不多言多语,颇有宋伯的风范。

    欧宇辰对他很满意,当然,付给洛梓洋的酬劳,也令洛梓洋很满意。

    足足过了好半天,夙夜才慢半拍地摇了摇头,表示不赞成欧宇辰的提议。

    又过了两三分钟,那个男人终于移动了,沿着街道,向左边路口走去。

    他走得很慢,一跛一跛地,足足过了好半天,才在视野里消失。

    “原来是个跛子,”欧宇辰不在意地耸耸肩,“兴许只是看我们家大门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瞧几眼。”

    这倒不是他自夸,夙家的铁门,雕镂着非常精美繁复的蝶戏莲花图案。

    常常有经过的路人,看得入了迷,久久不肯离开。

    甚至还曾经有美院的学生,背着画板拎着小凳专门跑来临摹。

    夙夜不置可否。

    “喏,人已经走了,没什么好看的了,起来吧。”欧宇辰冲他伸出一只手,含笑嗔怪道,“本来身体就不好,偏偏还喜欢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小心又闹胃痛。”

    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早就习惯了他这副德行,欧宇辰不声不响地抓住他胳膊,刚要将他硬拽起来,眼角无意间一瞟,瞧见了夙夜的双脚,皱着眉头埋怨:“你怎么又不穿鞋?”

    夙夜的双足,和他的人一样纤瘦、苍白。细弱的脚踝,倒象是块精巧的羊骨头。

    别说男孩子,就算是跟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比,也显得过于娇小玲珑了。

    没有穿鞋袜,就那么裸地踩在冷冰冰的地板上,脚趾本能地蜷曲着。

    欧宇辰知道,这种畸形的、蜷曲的姿态,并不是因为畏冷,而是表明它们在漫长的成长时期,被迫习惯了穿不合脚的小鞋子。

    而干瘪、破裂的脚趾甲,特别是肉眼几乎辨认不出的小脚趾盖,则清清楚楚说明,主人从幼年时期开始、长年累月的营养不良。

    欧宇辰觉得,对夙夜来说,他父母的死亡,其实是件好事――他们活着,也只不过是把夙夜的人生搞得一团糟而已。

    可惜,这个既固执又别扭的笨小孩,就是想不通这个道理,兀自沉浸在痛苦的记忆中,死活不肯走出来。当然,欧宇辰也从来没想过,要点醒他。

    “你等我一下。”松开夙夜的胳膊,欧宇辰转身,向夙夜的房间走去。

    夙夜跟没听见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继续望着对面被雨水模糊的玻璃窗发呆。

    一件多年前的往事,如浮光掠影般,在他的脑海里,渐渐闪现。

    ☆、98|二 眼婴尸(1)

    那天,也下了场很大的雨。

    放学的时候,天黑得吓人,象是无数只黑老鸹,齐刷刷张开翅膀,遮蔽了整片天空。

    狂风裹挟着骤雨,扯天扯地地垂落。

    触目所及,苍茫茫一片,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哪里是人,哪里是树。

    校门口聚满了撑着伞的家长们,抻着脖子踮着脚,满脸焦急地向里面张望。

    等着接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宝贝。

    夙夜将书包紧紧抱在胸前,弓着身子,目不斜视地从那些家长和学生们中间穿过。他知道,不会有人来接他的。

    值得庆幸的是,为了随时捡拾能卖钱的废品,每天他兜里都揣着一两个大号的黑色塑料袋,把书包塞进塑料袋里,牢牢扎紧袋口,起码不用担心书本会被打湿。

    至于自己会不会着凉感冒,压根不在他考虑的范围。

    对于穷人家的孩子来说,身体不要紧,需要花钱的事儿才要紧。

    狂风一阵比一阵猛烈,路边的柳枝,打着横狂甩,像一条条威风凛凛的细鞭子,兴高采烈地抖擞着。

    豆大的雨点,此起彼伏砸在柏油路上,溅起一枚枚亮银的箭头。

    脚下很快蜿蜒出一条条小溪,小溪又汇聚成河,不一会儿功夫,就漫过了脚面。

    雨,实在太大了。

    水,顺着打成绺的额发往下淌,浸入眼中,刺得眼睑生疼生疼的。

    模糊了视线,眼前的一切,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大分明了。

    身上早已湿得透透的,找不到一丁点干松的地方。

    流着水的衣服,粘在肌肤上,透骨的凉,连胸口都感觉不到一丝热乎气。

    夙夜冻得直哆嗦,在凄惶的风雨中瑟瑟发抖,像根须扎得很浅,被狂风吹弯了腰的老玉米。

    脚上穿的千层底黑布鞋,是爸爸在地摊买的便宜货。

    都说小孩子的脚,跟雨后的蘑菇似的,长得疯快。

    为了多穿些日子,特意买大了一个尺码,平日里就不怎么合脚,灌满了水以后,更是不停地掉下去,掉下去,亲亲热热粘着地面,死活不肯起来。

    要一次又一次停下,回头,用脚尖趿拉上,当成拖鞋硬挂在脚背上,拖拽着前行,这大大减慢了他赶路的速度。

    走着走着,冷不防脚底一滑,踩进个塌陷的坑里,并不深,不过,还是崴到了脚。

    试探着稍微活动活动,踝骨处顿时传来骨头断裂般的刺痛。

    狠狠吸了口气,抹把脸上的雨水,夙夜茫茫然地打量四周,顿时大失所望,离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他咬着牙,低着头,继续走着,虽然小心再小心,避免受伤的部位着力,只是做最低限度的起、落、起、落……动作,还是越来越疼,象是有只机械怪手,在死命地掐着、扭着、攥着。

    一直压抑在心底的懵懂委屈,象是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夙夜使劲抽搭抽搭鼻子,硬忍住要溢出的液体。

    他很清楚,流泪除了让自己显得很懦弱、很可悲,没有任何实际用途。

    走着走着,冷不防迎头撞上个人,他愣愣地抬眼,闯入视线的,竟然是爸爸熟悉的轮廓。

    爸爸撑着把不大的蓝灰白格子伞,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地打量了夙夜一番,眼圈渐渐潮红了,接过书包,将雨伞塞给他,嘴唇翕动着,说了句什么,然后转过身去,半蹲在夙夜面前。

    耳朵里充斥着哗哗的落雨声,夙夜没有听清爸爸嘟哝了什么,但是看懂了他的动作,他要背自己。

    拍拍爸爸的肩膀,示意他回头,夙夜凑在他耳边,大声说:“我能自己走。”

    爸爸摆摆脑袋,固执地蹲着,说什么也不肯站起来。

    父子俩僵持了一会儿,还是夙夜妥协了。

    爸爸是个温柔的人,可是有时候也很固执。

    小心翼翼地,夙夜慢慢趴在爸爸背上。

    爸爸扶着他的大腿,往上托了托,让他趴得更稳当些。

    夙夜不知道,别的孩子被父亲背着时是什么感觉,或许已经习惯了,甚至厌烦了。

    然而对于他来说,却是很陌生的体验。

    妈妈不用说了,在她眼里,儿子是负担,是累赘,是筹码,唯独不是责任。

    爸爸呢?做了二十来年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会花钱、会消费、会享受,唯独不会赚钱。

    被生活所迫,只能在工厂里干技术含量最低、最辛苦的活儿,每天都累得半死不活的,也赚不到几个钱。

    回家以后,还要做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家事,当然抽不出多少精力、体力来呵护、照顾儿子。

    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来接夙夜放学。

    爸爸只在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把他送到学校,叮嘱他要牢牢记住回家的路,放学后乖乖回家,不要到处乱跑,就离开了。

    每个孩子,都会有孺慕的情结,都会渴望父母的关爱,夙夜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此时此刻,他的心情,是激动而兴奋的,以至于,都没有留意到爸爸踯躅的、微微踉跄的步伐。

    回到家,脱鞋的时候,夙夜才发现,爸爸左脚缠着厚厚的纱布,已经被雨水、血水糊成一坨,看起来脏兮兮的,很恶心。

    原来,爸爸今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被预制构件砸伤了脚,左脚整个大拇脚趾盖都被砸掉了,上司才让他回家休息的。

    而他就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背着儿子,在滂沱大雨中一步步走回家。

    差不多十年过去了,夙夜现在还能清晰地回想起,爸爸血肉模糊的脚趾和苍白倦怠的面容。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得那种胸腔被生生掏出个大洞,怎样努力、都无法填满的空落落感觉。

    难过吗?当然难过,可是,又不仅仅是难过。

    胸口象是梗塞了沉甸甸的铅块,夙夜痛得整个人都蜷曲了。

    正神情恍惚,一只手忽然落在他头顶,亲昵地揉了揉:“想什么呢?怎么又在发呆?”

    夙夜怔愣地抬起视线,是欧宇辰,另一只手里拎着双宝蓝色丝绒面拖鞋,很眼熟,是自己的。

    距离这么近,他甚至能够清晰地闻到欧宇辰身上熟悉的、清爽的沐浴乳味道。

    神智还在某种凄艾的情绪里徘徊,没办法立刻抽离出来,夙夜兀自呆呆地发怔。

    他傻乎乎的样子还蛮可爱的,欧宇辰情不自禁,又揉了把他的脑袋,然后蹲下身子,抬起夙夜的左脚,将拖鞋往上套。

    欧宇辰竟然在给他穿鞋……夙夜有种被雷劈的错觉,彻底木了。

    当然,他一直都木木的,只不过原来僵硬的是外表,现在连脑子也固化了。

    他垂眼,昏蒙蒙的光线中,欧宇夕的短碎发,闪烁着诱人的黑亮光泽,头顶有个小小的发旋。

    洁白的衬衫领子,柔顺地慰贴着奶油色的颈子。

    从夙夜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欧宇辰优美的颈部线条,光洁、紧绷,犹如高贵、优雅的白天鹅。

    属于青葱少年特有的肌肤,细腻而通透,简直能看见表皮下藏青色的脉络。

    夙夜愈发感觉胸口闷闷的,堵得慌。

    明明都是菡萏初绽、青葱勃发的年纪,自我感觉却已经垂垂老矣了。

    心里一片荒芜,没有激情没有追求没有梦想,只有痛苦的记忆碎片,时时翻涌,纠缠不去。

    仓促地别开视线,夙夜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被冰得麻木的左脚,已经妥妥帖帖地穿上了鞋子,瞬间感受到柔软的温暖。

    愣怔了片刻,他才省起来应该拒绝,茫然无措地说:“我,我自己来。”

    牢牢抓住他的右脚,固执地不肯松开,欧宇辰把另一只拖鞋也套上去,浑不在意地说:“已经好啦。”

    夙夜都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了。

    欧宇辰压根没在意自己刚才的行为,是不是热情得“过了火”,扯着夙夜胳膊,一把将他拉起来,笑微微说:“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呆愣愣被他拖着,走了好几步,夙夜才醒悟,应该表示反对的,摇摇头:“我没有胃口,不想吃。”

    “你一直都没有胃口,”欧宇辰讥诮地扬扬眉毛,轻嗤,“想把自己变成纸片吗?

    前阵子b市成天刮龙卷风,怎么没把你直接卷外太空去?

    瘦得跟麻杆似的,还不肯好好吃饭。

    多大的人了,怎么就学不会照顾自己呢?

    忠叔做了黑椒牛柳,你肯定不爱吃。这样吧,今天不用上学,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哥哥亲自下厨,给你弄点好吃的。”

    他会做饭?

    夙夜怀疑地看着他。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哥哥我可是非常靠谱的人,保证让你刮目相看哦。”欧宇辰眨了眨眼睛。

    这个孩子气十足的动作由他做出来,实打实的电力十足。

    夙夜在心里腹诽,怪不得学校里那些小女生,一个个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可是,你不觉得对一个大男生噼里啪啦放电,是很无聊的事情吗?

    垂下眉睫,他没有搭腔。

    不由分说地,欧宇辰拖着他的手,朝楼梯口的方向走,“你要怀着感恩的心,好好享用哦。要知道,我可是很少很少下厨的。”

    ☆、99|二 眼婴尸(2)

    用眼角余光,瞥了两人交握的手一眼,夙夜皱着眉头挣了挣,没有挣脱,也就由着他了。

    对欧宇辰时时刻刻表现出来的亲昵,夙夜无论经过多少次,还是无法坦然接受。

    不过,欧宇辰握着他的那只手,的确很温暖,让他想起了爸爸的大手。

    不像他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

    俩人前脚刚踏进厨房,兰姐听到动静,也急匆匆赶了过来。

    走得太快,气息喘得有点急促,诧异地打量着他们,问道:“宇辰少爷,夙夜少爷,你们怎么跑厨房来了?

    要吃什么,吩咐一声就是了,兰姐给你们送餐厅里去。”

    “不用劳烦你了,是我想给夙夜做顿饭吃。”欧宇辰随口说着,将夙夜拖到桌子旁,温柔却不容拒绝地直接按坐在靠墙的椅子上。

    兰姐一听,脸上的表情就有点古怪,不自在地瞅瞅他,又瞅瞅夙夜,露出为难的神气,支支吾吾地说:“这,这恐怕是不大妥当吧?厨房里的活计,瞧着没什么,其实上手也不容易的。”

    “没关系的。”欧宇辰说。

    “怎么没关系?”兰姐急了,“要是被刀子划破手指,或者被热油啦、沸水啦溅到,就糟了。

    您皮娇肉贵的,什么时候做过这种粗活?夙夜少爷想吃什么,还是我来弄吧。”

    “我又不是猪,还皮娇肉贵。”欧宇辰嗤地一声乐了。

    兰姐知道自己用错了词,窘得脸有点发红,讪讪地说:“总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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