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
推荐阅读:魔君与魔后的婚后生活、[快穿]给攻略对象生娃高H、坦然 (NPH)、缘浅(百合abo)哑巴A、皆其靡也(剧情nph)、两情相厌(伪骨科,狗血文)、珀迪达之雾【简】、晴日物语、越王(百合双a)、狗血文里窝囊废的她、
少年神探事件簿 作者:淘气骨头
本接一本地查看资料,看得眼睛生疼生疼的,除了吃饭时间,压根就没走出来过。
跟他比起来,欧宇辰就淡定多了,吃晚饭的时候,甚至还若无其事地跟兰姐开了几句玩笑。
夙夜一如既往的沉默,草草扒拉完晚饭,放下筷子,就闷声不响地起身回房了。
剩下欧宇辰一个,做什么都觉得挺无聊的。
他知道夙夜在为自己的事儿费心,当然也不好拽着他解闷,只好摸摸鼻子,也回了房间。
从书橱里抽出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准备用它来打发时间。
窗外的雨,稍稍缓和了一阵子后,又加快了步调。
雨水顺着玻璃窗刷刷流淌。室内光线昏暗、暧昧不明。
不想伤害自己的眼睛,欧宇辰打开床头灯,躺在床上慢慢翻看。
跟糟糕透顶的天气相比,室内是如此的宁静、平和,很适合专心致志地
许多人说这本书晦涩难懂,欧宇辰倒是很喜欢,闲暇的时候,偶尔会翻开来看看。
书中恢宏博大的背景,奇幻诡丽的情节设定,充斥的血腥与冷酷,贯彻始终的“孤独”二字,都是他喜欢的。
他尤其欣赏书中的一段话:“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页一页,慢慢翻看,欧宇辰很快沉浸在熟悉的文字海洋中。
等他有点疲惫地阖上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才猝然发现,看得太入神,不知不觉中已经九点多了,到了他平常的睡眠时间。
怪不得有点乏了,把书随手搁在床头柜上,他去卫生间简单洗漱了下,回来关了灯,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无论是被送来的女婴尸体、季佳泽的威胁,还是宋伯通风报讯的电话,都没能影响到他的心情。
他一直认为,因为别人的言行,而伤害自己,是最愚蠢最不可取的。
所以他很快就睡着了,睡得还挺沉,连梦都没做一个。
将近午夜。
北方的深秋,夜里的温度,低得简直跟入了冬差不多,尤其是还没完没了地下着雨。
从高空纷纷扬扬飘落的水滴,仿佛都是冻结的一颗颗冰珠,带着刺骨的凉意。
撑着黑伞,我站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站在浓浓稠稠的黑暗里,四周环伺的,是oo的落雨。
我冻得瑟瑟发抖,头还是很痛,膝关节也很痛,每迈出一步,骨头与骨头摩擦,就抗议似的,叫唤一声――“嘎吱”。
这是一条偏僻、幽深的小巷子,没有路灯。
对面的筒子楼,老旧、残破,灰头土脸的。
在黑暗中,像个巨大的、脏兮兮的长方体垃圾桶。
不远处的街道,传来汽车尖锐刺耳的鸣笛声,还有广告箱子放出的、荒腔走板的音乐……渐渐地,这些嘈嘈杂杂的声音,都消弭了。
对面筒子楼的灯,也一盏一盏地,陆续熄灭了。
我知道,是时候了。
收了伞,一跛一跛地走进只剩下半扇的单元门。
楼梯间里又黑又暗,我支起手电筒。
虽然有声控灯,但是我不敢惊动它,唯恐太响亮的动静,会引来别人的注意。
楼道非常狭窄,旁边的墙体,有大块大块脱落、修补过的痕迹。
青灰色的混凝土,狗皮膏药一样,贴在肮脏污浊的墙壁上。
拖拽着不大听使唤的脚,我努力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地,迈着猫一样轻缓的步子,一直来到三楼,站在右侧那扇灰蓝色防盗铁门前。
从口袋里摸出串钥匙,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找出其中一枚四棱形的黄铜钥匙。天气太冷了,手指冻得僵硬发麻,插了好几次,才勉强插进锁孔。试探着向右扭了两下,“砰”地一声,防盗门打开了。
在玄关处的墙上摸索了几下,找到电灯开关,“啪”地按下去。
雪亮的灯光,顿时流泻开来。
这套房子,是季佳泽诸多房产中的一套。
我知道,如果不是今天去市委参加政协会议,如果不是一直下着雨,他不会就近留宿在这里,而是会返回爱之家。
那么,我也就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所以,一切,只能说是天意。
穿过玄关,就是客厅,和老旧的外表截然不同。
客厅里布置得相当温馨舒适,整体采用了温暖的米黄色调,收拾得一尘不染。
角落里有个吧台,陈列架上摆着各色价格不菲的红酒。
嗯,季佳泽是个耽于享乐的人,绝不肯薄待了自己。
据我所知,他喜欢最好的车,最贵的酒和最美艳性感的女人。
鉴于自己孤儿院负责人的身份,好车是不方便开的,太惹眼了。
躲在家里,高档酒倒是可以随便喝,横竖别人也看不到。
女人也偷偷摸摸养着五六个――并且随时随地都在淘汰更新中。
在这方面,他也具有许多男人都有的劣根性,喜新厌旧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吧台旁边是一溜米黄色的意大利真皮沙发,沙发前摆着张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半瓶波尔多红酒,和一个高脚酒杯。
看着它们,我满意地微笑了下。
经过客厅,我直接来到左侧的主卧室,按下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室内的景象,顿时一览无遗。
卧室也很宽敞,里面还有台小型冰箱、电视和计算机。
季佳泽呈“大”字形,一动不动地平躺在床上,张着嘴巴,打着鼾,发出自行车被拔掉气门芯时的那种怪异声音,先拔高了调子,再噗噗泄气,很有节奏感。
他是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人,差不多有一百九十公分,胸口长着浓密的胸毛,黑乎乎的,像个外国人。
两条细瘦的长腿,不知羞/耻地叉/开。
浑身上下只穿了条三角内裤,脚底板起了层白花花的死皮,如同正在蜕皮的蛇,由此可见,他患有重度脚癣。
解下背包,放在床头柜上,我打开它,先摘下黑绒线手套,放进背包,再从里面取出副未开封的橡胶手套。
做坏事的时候,不能戴绒线手套,它们会留下纤维,也就是留下线索。
扯开包装袋,戴上橡胶手套,我又从背包里翻出件外科医生穿的那种浅绿色手术服,套在身上,我可不希望待会儿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边系手术服的带子,边在室内环顾了一圈。
最后,我选中了角落里的冰箱,高度正符合我的要求。
拔下冰箱插销,将它推到距离床铺三四米远的地方。
我接着翻背包,找出摄像机,调整好角度,摆在冰箱上。
然后打开镜头盖,按下自动摄录键。
绳子也是预先准备好的,是那种常见的多股塑料绳,非常的结实坚韧。
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把季佳泽的双手双脚,分别绑在了床头和床尾的栏杆上。
系得并不紧,所以酣睡中的男人,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还在有节奏地打着呼噜。
我并不担心他一会儿惊醒后,会挣脱束缚,即使他不是个瘦巴巴的、而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也是没办法挣脱的。
因为我系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水手用的滑结,越挣扎就勒得越紧。
☆、112|315 /
背包里还放了一卷宽胶带,我撕下一截,将季佳泽的嘴巴牢牢粘住。
小心谨慎地避开了鼻子,万一一下子弄死了,就没得玩了。
粘住他的嘴巴,是因为这种老楼的楼板通常都很薄的,隔音不会太好。
我可不希望,游戏进行到一半,被人打断。
抽出插在背包卡袋里的短刀,刀锋在灯光下折射出森冷雪亮的寒光。
不需要实验,我也知道它有多锋利。
嗯,我用磨刀石,磨了很久的。
孔夫子怎么说来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刀尖向下,轻轻划开季佳泽的三角裤。
没有掌握好分寸,在他小腹上划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幸好伤口很浅,只渗出了几滴血珠。
季佳泽显然感觉到了疼痛,但他睡得太沉,大概以为还在做梦,皱紧眉头,含糊不清地嘟哝了句,就继续呼呼大睡了。
失去仅有的一块遮羞布,眼前的男人,看起来,就像绑在砧板上的白斩鸡,只能乖乖任我宰割。
这让我感到特别兴奋,心脏砰砰跳,血液在血管里咕嘟咕嘟地加速了流淌。
轻轻闭了下眼睛,我努力按捺住太过激动的情绪,歪着头琢磨,应该从哪里开始下刀子呢?
这是我第一次在活人身上动刀子,实在没有什么经验。
幸好,我曾经看过一份可供参考的“资料”。
嗯,先把凸出的东西全部割掉。
我边回忆,边把刀子平贴在季佳泽的嘴唇上,向上使劲切入鼻梁。
季佳泽一下子就痛醒了,像丢进热油锅里的大虾,瞬间绷紧、弓起了身子。
平日里阴冷的眸子,瞪得又大又圆。
粘着胶带的嘴巴,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呜抗议。
他慌乱地挣扎,才发现自己被绑上了。
于是,挣扎得越发厉害,床栏杆被扯得直晃动。
幸好,这张床足够结实,要是床栏杆被他硬拽下来,还真挺麻烦的。
因为他剧烈的挣扎,我接下来的第二刀,切偏了,第三刀,又偏了。
没有时间跟他慢慢耗,我有点着急,也有点恼火,顺手抄起床头柜上的台灯,照着他脑门狠狠砸下。
“砰!”地一声,灯罩和灯泡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鲜血和着冷汗,顺着他的鬓角往下淌。
他的眼睛,还是睁得老大老大的,瞳孔里除了愤怒、惊恐、痛苦还有乞求。
绳子深深勒进他的手腕脚腕,挣扎间皮肉都磨破了,鲜血滴滴答答地渗出。
一手狠狠揪住他的鼻头,另一只手把刀子当成锯子,我使劲锯。
骨头被锯得吱吱响,血也滋滋蹿出来,喷到了我的眼镜上、口罩上、手术服上。
喷涌而出的鲜血,让我更加兴奋和愉悦。
传说中的刮骨也不过如此吧?
被生生锯开骨头的季佳泽,颤抖得像狂风骤雨中的叶子。
一股黄浊的液体,猛地从他腿/间冒了出来,把床单浸湿了一大片。
接着,我闻到了一股子令人作呕的恶臭味。他的大小/便一起失/禁了。
胃里一阵翻腾,我使劲咽了口唾沫,硬压下呕吐的。
同时,又感到种释然的轻松,长久以来,压在心头的一块沉甸甸巨石,似乎轰然间倒塌了。
原来,这个在我心目中,一直高高在上、无比威严的男人,跟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血液也是红色的,受伤时也会感到疼痛,会惊慌会害怕。
季佳泽拼命地晃着头,想要摆脱我的钳制,我当然不会让他如愿。
看,多简单,一把小小的刀子,就能让他痛苦不堪。
吱吱吱……吱吱吱……我终于把他的鼻子,锯了下来。
失去鼻子的脸孔,多出两个血糊糊的孔洞,瞬间就被血液填平了。
红色液体犹如开了闸的洪水,溢出来,恣意地蔓延流淌。淌到脸颊上,淌到脖子上,淌到枕头上。
不知道是因为剧烈的疼痛,还是因为失血过多,季佳泽挣扎的幅度,明显变小了,力气也减弱了,眼泪从眼角一颗一颗滚落。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记得夕夕曾经抓过一只蝴蝶。白色的,很普通很常见的菜粉蝶。
肉呼呼的身子真难看,软塌塌、毛茸茸的。
白色翅膀上,有一条条黑色的花纹,交叠成几个“z”字,应该是漂亮的,可惜被夕夕的小手,不小心扯破了。
我把它放在破了洞的炕席上,它不停地蹦哒来蹦q去,像足底装了弹簧似的。
夕夕趴在炕沿边,看得津津有味,傻乎乎地说:“原来它这么喜欢跳舞。”
我没搭理这个小笨蛋。
蝴蝶跳着跳着,就一动也不动了,它死掉了。
它只是不会说话,不能说话,但不表示它不会痛。
眼前的季佳泽,就像那只濒死的蝴蝶,在痛苦中本能地挣扎。
但我一点也不可怜他,就像他从来没有可怜过我们一样。
把割下来的鼻子,举到眼前,我细细瞅:圆圆的鼻头,顶端长着几颗黑芝麻般的黑粉刺。
两侧延伸出半环形的鼻孔,上面有几根鼻毛。
翻过来,可以看到正中间是一片白色的鼻骨,从绽开的皮肉里支楞出来。
从背包里拿出个黑色塑料袋,我把鼻子放进去。
此时,季佳泽的眼睛,已经彻底失去了神采,变得涣散而绝望。
虚脱般,缓缓抽着气,就像肺气肿的病人。
看起来,还真是不习惯,所以我用刀尖,很利落地剜出他的左眼。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直躲在眼皮后面的眼球,竟然那么大。
如同牛眼,是青紫色的,在我的掌心缓慢地蠕动。
季佳泽的脸孔,因为无法承受的痛苦,扭曲得彻底变了形,异常的狰狞、可怖。
我一点也不在乎他是否受得了,毫不犹豫地又剜出他的另一只眼球。
把两只挨在一起,放进塑料袋中,让它们彼此相依相伴。
接着,是耳朵。这部分的骨头比较软,也比较脆,所以比鼻子容易割。
两个小家伙非常活泼。
放进塑料袋里后,还扑棱扑棱直跳动,弄得塑料袋哗啦哗啦响。
我才知道,原来耳朵的神经,在脱离人体后,还能存活那么长时间,嗯,学到新知识了。
现在的季佳泽,脑袋光秃秃的,一点凸出的部件都没有了,简直像个淌着血水的红皮鸡蛋。
攥住他的下颚,我猛地用力,往下一拉。
随后,扯下他嘴巴上粘着的胶带。
果然,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粘着胶带,固然能让他发不出声音,可是也会影响我接下来的工作,所以,还是让他下巴脱臼比较合适。
我开始仔细地,一点一点地剥他的皮,从头顶开始。
我并不擅长动刀子,既没做过厨师,也没做过外科医生,平时连厨房都很少进,磨刀子的时候,还不止一次割破了手指。
幸好,现在不是考试,我也不需要做到尽善尽美。
所以,纵使我把他的皮肤,剥得破破烂烂的,也没什么关系。
褪下头皮的脑壳,像个坑坑洼洼的血葫芦。
一串串血珠流下来,比最恐怖的电影还要恐怖,比最可怕的噩梦还要可怕,我却感到由衷的兴奋,鲜血总是能让我兴奋的。
接下来,开始割他面部、脖颈、肩膀、胸膛、小腹、大腿……的皮,我剥得很仔细,手指缝和脚趾缝都没拉下。
不一会儿,季佳泽就变成了个囫囵血人,身上的肉是一棱一棱的,剃掉皮的男/性/器/官,是一段像肉/肠一样潮湿、柔软的物件。
即使到了如此凄惨的程度,他却还活着。
大张着失去嘴唇庇护的嘴巴,露出血红的牙床,口腔里喷出温热的、臭烘烘的气息,身体时而痉挛般抖动一下。
对于他此时此刻的表现,我格外满意。
尸体是不会痛苦的,只有活人才能感受到痛苦。
把刀子“噗”地插进他的心窝,向下划开,一直切到下腹部。
然后,我一样一样的掏出他的脏器:心脏、肝脏、脾、胃……包括滑溜溜的肠子。
我把脏器工工整整放进塑料袋里,肠子也盘得规规矩矩。
雨,下了整整一夜,我一直忙碌到东方升起启明星。
欧宇辰睡着睡着,突然醒了。
是被渴醒的,摸索着扭亮床头灯,室内顿时弥散出橙黄色的温暖光晕。
骤然刺入瞳孔的光线,让他情不自禁眯起眼睛。对面墙上的挂钟,指向凌晨三点二十六分,距离固定的起床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欧宇辰打算喝点水,再继续睡个回笼觉。
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他失望地发现,里面只有少半杯水,一气喝光了,还是觉得口渴得厉害。
只好裹上睡袍,趿拉着拖鞋,准备去厨房找点水喝。
已经进入九月末了,凌晨三四点钟,温度很低,空气清冷,渗着丝丝寒意。
窗外的雨还在不紧不慢地下着,乌漆抹黑的,一丝微亮都没透进来。
因为幼年时期和小东同住一室养成的良好习惯,下床的时候,欧宇辰随手关了灯,摸黑走出卧室。
不想吵醒别人,一路上,他只间隔打开几盏壁灯,轻手轻脚下了楼,直接拐进厨房。
饮水机在厨房最里侧的墙角,从饮水机里放出大半杯温水,欧宇辰举到唇边刚要喝,突然听见客厅里有什么动静传来。
☆、113|315 /
哒哒哒、哒哒哒……象是脚底板刮擦地面发出的。
谁在客厅里?
难道有人跟他一样,也醒了吗?
稍微一琢磨,欧宇辰马上意识到不对劲。
无论是谁,在这个时间段,看见厨房里还亮着灯,肯定会进来瞧瞧的。
不象是家里的人,那么又会是谁呢?
难道是小偷?
这个念头,令欧宇辰立刻绷紧了神经,攥着水杯,支棱起耳朵,仔细聆听。
除了哒哒哒的脚步声,还有oo的声音,象是衣服跟墙壁相互摩擦,发出的。
不是他幻听,的确有人在客厅里!
而且居然有恃无恐,完全没有要避免弄出动静的意思。
这是个什么样的闯入者?
竟然如此肆无忌惮、如此胆大妄为?!
心中凛然,欧宇辰谨慎地屏住呼吸,悄没生息地放下水杯,眼睛在厨房里溜了一圈,然后抓起流理台上装着辣椒粉的瓶子,轻轻拧开盖子。
这东西瞧着不起眼,但是在近身搏击的时候,功效比菜刀什么的好用多了。
非常适合偷袭――而偷袭这种事儿,说实话,比较符合欧宇辰向来“以最小化的付出,赢得最大化胜利”的行为模式准则。
蹑手蹑脚走近门口,欧宇辰小心翼翼探头,向客厅里张望。
壁灯昏黄、暧昧的光线中,映入瞳孔的,是个熟悉的身影。
干瘪、瘦削,像个发育不良的大孩子。
他先是惊讶,继而长长松了口气,将辣椒瓶随手丢在旁边的料理台上,压低声音,招呼道:“夙夜!你在干嘛?”
夙夜没有回答,也没做出任何反应。
欧宇辰又招呼了两声,夙夜还是没有回答。
欧宇辰马上发现了他的异样。
夙夜一步一步,正朝着玄关的方向,直直走过去。
脸上的表情和走路的方式,都让人心惊胆跳,那绝对不是一个“活人”应该有的姿态。
双臂软软垂在身体两侧,完全没有摆臂的动作。
灯光晕染得微微发青的纤细双足,机械地挪动着,动作僵硬、呆板,如同电影里的僵尸或者提线木偶。
“夙夜?”欧宇辰稍微提高嗓门,又叫了一声。
显然充耳未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在搞什么飞机?欧宇辰大惑不解,忙疾步走到他身旁。
只见夙夜半张的眼睛呆滞凝固,根本没有焦点。
僵硬平板的脸孔,雕塑一般的木然。
当然,他平时也没什么表情,可也不是这副活脱脱的僵尸状。
似乎很眼熟,好像在谁身上见到过这副“活死人”的样子。
稍稍思考、回忆了几秒钟,欧宇辰猛地恍然大悟,他只觉得心脏骤然间漏停了半拍,却又马上狂跳起来。
一只耳!
一只耳梦游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原来他在梦游!
轻轻吁出口气,欧宇辰再次出声叫道:“夙夜。”
夙夜理所当然地没有回应,他已经走到了门口,攥住门把手,机械地拧动,哒哒、哒哒、哒哒……门被打开了。
对待梦游患者,欧宇辰还算有些许经验,不假思索地,伸手阻止了他接下来的动作。
先将半开的房门关上,再回手抓住夙夜手臂,顾虑到兴许会惊吓到他,不敢太大力,只是轻轻地扯了扯,低声叫道,“夙夜,醒醒,醒醒。”
接连叫了好几声,夙夜才眨巴眨巴眼睛,蓦然打了个呵欠。
呆呆地扭头,愣愣看着他,眼神涣散,根本没有焦距,盈满了脆弱的迷惘。
“你梦游了。”欧宇辰温声解释道,他挑了挑眉毛。
凭借着这个小小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成功地掩藏了瞳孔里一闪而过的情绪。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夙夜居然也有梦游症。
欧宇辰对梦游的最初知识,来自一只耳。
毫无疑问,一只耳是他幼年时期暗黑记忆的一部分。
因为印象实在太深刻了,“梦游”这两个字,便像黑色柏油的残渣一样,淤积在他心底。
无论时光怎么流逝,岁月怎么更迭,也没能流失掉,反而一直滞留、沉淀在那里。
毫无疑问,他曾经亲眼见证了一只耳的不幸。
所以,他很清楚,梦游有多危险。
几年前,他还曾经看过一篇新闻报导,一个人在梦游的时候,把妻子、孩子的脑袋都剁得稀巴烂。
那个人只是在梦中本能地重复着切西瓜的动作。
警方调查了许久,才发现他是凶手。
因为他清醒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梦游中干了什么,表现得实在太无辜、太悲痛欲绝了。
没有人会想到,他就是凶手,包括他自己。
欧宇辰想,如果自己刚才没有阻止,夙夜睁着眼睛,事实上却什么也看不到的走出家门,那么,会发生什么事情?
如同襁褓中的婴儿,不论面对小偷、强盗还是来来往往的车子、行人,他都毫无抵抗力,无异于自杀。
这实在,实在太令人意外,也太令人、令人惊喜了!
他能够感觉到,因为突如其来的兴奋,心脏在微微悸动。
可惜,时机不对。
起码,夙夜现在还不能出事儿。
他想起了宋伯的那个电话,对季佳泽的怨怼又平添了几分。
呆呆地看着欧宇辰,愣怔了足足有半分钟,夙夜终于回过神来,抿紧了嘴唇,垂下眼睑,低声说:“抱歉。”
迅速调整了面部表情――欧宇辰微皱着眉头,以懊恼的语气说:“你需要做的,不是道歉,而是解释。”
他自认,此时的表现,堪称百分百的完美,连奥斯卡影帝也会自愧弗如的。
夙夜茫然地瞪着他,一脸的无辜。
欧宇辰又说,“你的反应告诉我,你不是第一次梦游,既然早就知道自己有梦游的状况。你不觉得,应该早点告诉我们吗?”
夙夜依旧沉默地凝视着他。
兴许是柔和暧昧的灯光、兴许是暗夜暧昧的氛围,夙夜脸上脆弱、迷惘的表情,竟让欧宇辰难得的、涌起了一丝类似怜悯的温情。
于是他露出了柔情脉脉的微笑,突然问道,“害怕吗?”
似乎很意外会听到这种问话,夙夜乌黑的眸子,顿时盛满了困惑,显得更加茫然了。
“以后不用再害怕了,因为有我在你身边。”欧宇辰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一如既往的华丽圆润,犹如琉璃珠轻轻碰撞般的天籁嗓音,像暮鼓晨钟一样,重重敲击在夙夜心头。
浑身僵硬,夙夜全身都绷得紧紧的。
躺在床上,他却全无睡意。他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眼下的状况。
黑暗中,少年修长挺拔的身/躯,犹如米?开朗基罗最完美的作品,横亘在旁边,实实在在昭示着他的存在。
彼此间,仅仅隔了几厘米的距离,简直是触手可及。
欧宇辰轻轻浅浅的呼吸,喷在他颈项,柔柔的,痒痒的,象是用毛刺刺的小刷子,一下下轻拂过他敏感而脆弱的神经。
“以后不用再害怕了,因为有我在你身边。”在说了这句话以后,欧宇辰就握住了夙夜的双肩,稍微用了些力气,让夙夜感觉到恰到好处的疼痛。
仿佛要藉由这个姿势,把勇气和力量一股脑地注入他身体里似的。
直视着夙夜的眼睛,欧宇辰用那种明了的、怜惜的眼神,温柔地凝视着他,“你的无助,你的痛苦,我都懂。
我也有过跟你一样的心情,一样的痛苦跟无助。
那时候,我只是个小孩子。
但是,那些冷酷的人,不会因为你是个小孩子,而不欺负你、不折磨你、不伤害你。”
他声音中的凄凉和愤怒太鲜明了,夙夜吃惊地看着他。
欧宇辰歪头,弯着好看的眼睛,微微一笑,“那时候,我对自己说,恐惧是没有用的,没有人会因为我害怕,给我一丝一毫的怜悯。
既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爱我,那么我要好好爱自己。
没有人珍惜我,我就要好好珍惜自己。
我要努力变得强大,更强大,我要拥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
“欧宇辰……”夙夜忍不住喃喃。
“看见你,就好像看见幼年时的我。
迷惘而无助,渴望有一个强壮的臂膀,能让我依靠,哪怕只是一小会儿,让我不那么害怕,不那么累。”欧宇辰双手用力,将夙夜的脑袋,温柔却不容拒绝地压入自己的怀中,“所以,你不用再一个人撑着了,我会照顾你,保护你。”
隔着单薄、柔软的睡袍,耳朵里钻进嘭嘭嘭的心跳声。
那是欧宇辰的心跳声,坚实、有力、笃定、从容,让他莫名涌起想靠近些,仔细聆听清楚的冲动。
在这一瞬间,夙夜觉得,有什么丝丝絮絮的东西一下子塞进了胸腔,把里面填得满满当当的。
“夙夜,我会保护你的。”欧宇辰再次重复道,坚定的话语,有如宣誓。
好像有什么冷硬的东西,在脑子里砰地爆裂开。
难以形容的复杂情绪,如铺天盖地的潮起潮涌,顷刻间淹没了夙夜,整个人都懵了、傻了、晕了。
他要保护他?他跟他说,会保护他?
这是多么动听而令人心悸的语言。
等夙夜恢复神智的时候,已经被欧宇辰带回了他的房间。
欧宇辰是这样说的,“相信我,我知道怎么样治疗你的梦游症。
我们同床共枕吧,我睡觉很轻的,只要你起床,我马上会发现,会第一时间把你叫醒。”
☆、114|315 /
于是,就演变成了眼下的情形……
夙夜僵硬得像挺尸,久久不能成眠。
他不习惯跟别人太接近,如果对象换成欧宇辰,感觉就更复杂了,能安心地呼呼大睡才是怪事。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欧宇辰突然拉住他的一只手。
肌肤与肌肤紧密相贴,能感觉到零距离接触传导过来的温热和细微的脉动。
欧宇辰的手,干燥而温暖,不像他的,即使是三伏天,也冰凉冰凉的。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夙夜才意识到这个动作太暧昧太亲昵太不合适了,尤其是对两个大男生而言,他无措地往外拽自己的手。
欧宇辰当然不会让他如愿,牢牢握住不肯松开,理直气壮地呵斥:“别乱动,这个姿势安全系数比较高。
你又不是女生,难道还怕我占你便宜不成?”
这不是占便宜的问题好吧?
两个大男生动不动就手牵手,实在很诡异的,夙夜都快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了,幸好屋子里乌漆墨黑的,欧宇辰看不到。
不过,欧宇辰倒是察觉到了他的僵硬、紧绷,感到由衷地好笑,和缓了语气,“好啦好啦,两个男生睡一块儿挺正常的。
你是没有兄弟,又没在孤儿院或者学生宿舍那种地方呆过,才会觉得不习惯。
再说,我们现在不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吗?
放心吧,跟我在一起,保证比住五/角大楼还安全,所以你可以安心睡觉了。”
那大楼貌似被飞机撞过吧……这比方打得还真不咋地,夙夜无语。
隔了一会儿,感觉旁边的身体依然绷得紧紧的,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问道:“还是睡不着?”
“……”
“我也睡不着了,”欧宇辰瞪着黑乎乎的天花板,想了想,忽然来了兴致,“我给你讲鬼故事吧,小时候听兰姐讲过的,我现在还记得呢。”
“……”兰姐居然给小孩子讲鬼故事――夙夜更加无语。
欧宇辰也不管他有没有听,自顾自地打开话匣子:“话说,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天地间漆黑一片。
路上已经看不见行人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刚刚送完客人,准备收车回家。
这时,忽然看见路边有个穿白裙子的长发女人伸手拦车。
也不知道在雨中站了多久,样子别提多狼狈了。
整个人都被淋成了落汤鸡,白裙子湿透以后,
恋耽美
本接一本地查看资料,看得眼睛生疼生疼的,除了吃饭时间,压根就没走出来过。
跟他比起来,欧宇辰就淡定多了,吃晚饭的时候,甚至还若无其事地跟兰姐开了几句玩笑。
夙夜一如既往的沉默,草草扒拉完晚饭,放下筷子,就闷声不响地起身回房了。
剩下欧宇辰一个,做什么都觉得挺无聊的。
他知道夙夜在为自己的事儿费心,当然也不好拽着他解闷,只好摸摸鼻子,也回了房间。
从书橱里抽出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准备用它来打发时间。
窗外的雨,稍稍缓和了一阵子后,又加快了步调。
雨水顺着玻璃窗刷刷流淌。室内光线昏暗、暧昧不明。
不想伤害自己的眼睛,欧宇辰打开床头灯,躺在床上慢慢翻看。
跟糟糕透顶的天气相比,室内是如此的宁静、平和,很适合专心致志地
许多人说这本书晦涩难懂,欧宇辰倒是很喜欢,闲暇的时候,偶尔会翻开来看看。
书中恢宏博大的背景,奇幻诡丽的情节设定,充斥的血腥与冷酷,贯彻始终的“孤独”二字,都是他喜欢的。
他尤其欣赏书中的一段话:“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页一页,慢慢翻看,欧宇辰很快沉浸在熟悉的文字海洋中。
等他有点疲惫地阖上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才猝然发现,看得太入神,不知不觉中已经九点多了,到了他平常的睡眠时间。
怪不得有点乏了,把书随手搁在床头柜上,他去卫生间简单洗漱了下,回来关了灯,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无论是被送来的女婴尸体、季佳泽的威胁,还是宋伯通风报讯的电话,都没能影响到他的心情。
他一直认为,因为别人的言行,而伤害自己,是最愚蠢最不可取的。
所以他很快就睡着了,睡得还挺沉,连梦都没做一个。
将近午夜。
北方的深秋,夜里的温度,低得简直跟入了冬差不多,尤其是还没完没了地下着雨。
从高空纷纷扬扬飘落的水滴,仿佛都是冻结的一颗颗冰珠,带着刺骨的凉意。
撑着黑伞,我站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站在浓浓稠稠的黑暗里,四周环伺的,是oo的落雨。
我冻得瑟瑟发抖,头还是很痛,膝关节也很痛,每迈出一步,骨头与骨头摩擦,就抗议似的,叫唤一声――“嘎吱”。
这是一条偏僻、幽深的小巷子,没有路灯。
对面的筒子楼,老旧、残破,灰头土脸的。
在黑暗中,像个巨大的、脏兮兮的长方体垃圾桶。
不远处的街道,传来汽车尖锐刺耳的鸣笛声,还有广告箱子放出的、荒腔走板的音乐……渐渐地,这些嘈嘈杂杂的声音,都消弭了。
对面筒子楼的灯,也一盏一盏地,陆续熄灭了。
我知道,是时候了。
收了伞,一跛一跛地走进只剩下半扇的单元门。
楼梯间里又黑又暗,我支起手电筒。
虽然有声控灯,但是我不敢惊动它,唯恐太响亮的动静,会引来别人的注意。
楼道非常狭窄,旁边的墙体,有大块大块脱落、修补过的痕迹。
青灰色的混凝土,狗皮膏药一样,贴在肮脏污浊的墙壁上。
拖拽着不大听使唤的脚,我努力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地,迈着猫一样轻缓的步子,一直来到三楼,站在右侧那扇灰蓝色防盗铁门前。
从口袋里摸出串钥匙,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找出其中一枚四棱形的黄铜钥匙。天气太冷了,手指冻得僵硬发麻,插了好几次,才勉强插进锁孔。试探着向右扭了两下,“砰”地一声,防盗门打开了。
在玄关处的墙上摸索了几下,找到电灯开关,“啪”地按下去。
雪亮的灯光,顿时流泻开来。
这套房子,是季佳泽诸多房产中的一套。
我知道,如果不是今天去市委参加政协会议,如果不是一直下着雨,他不会就近留宿在这里,而是会返回爱之家。
那么,我也就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所以,一切,只能说是天意。
穿过玄关,就是客厅,和老旧的外表截然不同。
客厅里布置得相当温馨舒适,整体采用了温暖的米黄色调,收拾得一尘不染。
角落里有个吧台,陈列架上摆着各色价格不菲的红酒。
嗯,季佳泽是个耽于享乐的人,绝不肯薄待了自己。
据我所知,他喜欢最好的车,最贵的酒和最美艳性感的女人。
鉴于自己孤儿院负责人的身份,好车是不方便开的,太惹眼了。
躲在家里,高档酒倒是可以随便喝,横竖别人也看不到。
女人也偷偷摸摸养着五六个――并且随时随地都在淘汰更新中。
在这方面,他也具有许多男人都有的劣根性,喜新厌旧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吧台旁边是一溜米黄色的意大利真皮沙发,沙发前摆着张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半瓶波尔多红酒,和一个高脚酒杯。
看着它们,我满意地微笑了下。
经过客厅,我直接来到左侧的主卧室,按下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室内的景象,顿时一览无遗。
卧室也很宽敞,里面还有台小型冰箱、电视和计算机。
季佳泽呈“大”字形,一动不动地平躺在床上,张着嘴巴,打着鼾,发出自行车被拔掉气门芯时的那种怪异声音,先拔高了调子,再噗噗泄气,很有节奏感。
他是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人,差不多有一百九十公分,胸口长着浓密的胸毛,黑乎乎的,像个外国人。
两条细瘦的长腿,不知羞/耻地叉/开。
浑身上下只穿了条三角内裤,脚底板起了层白花花的死皮,如同正在蜕皮的蛇,由此可见,他患有重度脚癣。
解下背包,放在床头柜上,我打开它,先摘下黑绒线手套,放进背包,再从里面取出副未开封的橡胶手套。
做坏事的时候,不能戴绒线手套,它们会留下纤维,也就是留下线索。
扯开包装袋,戴上橡胶手套,我又从背包里翻出件外科医生穿的那种浅绿色手术服,套在身上,我可不希望待会儿弄脏了自己的衣服。
边系手术服的带子,边在室内环顾了一圈。
最后,我选中了角落里的冰箱,高度正符合我的要求。
拔下冰箱插销,将它推到距离床铺三四米远的地方。
我接着翻背包,找出摄像机,调整好角度,摆在冰箱上。
然后打开镜头盖,按下自动摄录键。
绳子也是预先准备好的,是那种常见的多股塑料绳,非常的结实坚韧。
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把季佳泽的双手双脚,分别绑在了床头和床尾的栏杆上。
系得并不紧,所以酣睡中的男人,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还在有节奏地打着呼噜。
我并不担心他一会儿惊醒后,会挣脱束缚,即使他不是个瘦巴巴的、而是个非常强壮的男人,也是没办法挣脱的。
因为我系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水手用的滑结,越挣扎就勒得越紧。
☆、112|315 /
背包里还放了一卷宽胶带,我撕下一截,将季佳泽的嘴巴牢牢粘住。
小心谨慎地避开了鼻子,万一一下子弄死了,就没得玩了。
粘住他的嘴巴,是因为这种老楼的楼板通常都很薄的,隔音不会太好。
我可不希望,游戏进行到一半,被人打断。
抽出插在背包卡袋里的短刀,刀锋在灯光下折射出森冷雪亮的寒光。
不需要实验,我也知道它有多锋利。
嗯,我用磨刀石,磨了很久的。
孔夫子怎么说来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刀尖向下,轻轻划开季佳泽的三角裤。
没有掌握好分寸,在他小腹上划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幸好伤口很浅,只渗出了几滴血珠。
季佳泽显然感觉到了疼痛,但他睡得太沉,大概以为还在做梦,皱紧眉头,含糊不清地嘟哝了句,就继续呼呼大睡了。
失去仅有的一块遮羞布,眼前的男人,看起来,就像绑在砧板上的白斩鸡,只能乖乖任我宰割。
这让我感到特别兴奋,心脏砰砰跳,血液在血管里咕嘟咕嘟地加速了流淌。
轻轻闭了下眼睛,我努力按捺住太过激动的情绪,歪着头琢磨,应该从哪里开始下刀子呢?
这是我第一次在活人身上动刀子,实在没有什么经验。
幸好,我曾经看过一份可供参考的“资料”。
嗯,先把凸出的东西全部割掉。
我边回忆,边把刀子平贴在季佳泽的嘴唇上,向上使劲切入鼻梁。
季佳泽一下子就痛醒了,像丢进热油锅里的大虾,瞬间绷紧、弓起了身子。
平日里阴冷的眸子,瞪得又大又圆。
粘着胶带的嘴巴,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呜抗议。
他慌乱地挣扎,才发现自己被绑上了。
于是,挣扎得越发厉害,床栏杆被扯得直晃动。
幸好,这张床足够结实,要是床栏杆被他硬拽下来,还真挺麻烦的。
因为他剧烈的挣扎,我接下来的第二刀,切偏了,第三刀,又偏了。
没有时间跟他慢慢耗,我有点着急,也有点恼火,顺手抄起床头柜上的台灯,照着他脑门狠狠砸下。
“砰!”地一声,灯罩和灯泡稀里哗啦碎了一地。
鲜血和着冷汗,顺着他的鬓角往下淌。
他的眼睛,还是睁得老大老大的,瞳孔里除了愤怒、惊恐、痛苦还有乞求。
绳子深深勒进他的手腕脚腕,挣扎间皮肉都磨破了,鲜血滴滴答答地渗出。
一手狠狠揪住他的鼻头,另一只手把刀子当成锯子,我使劲锯。
骨头被锯得吱吱响,血也滋滋蹿出来,喷到了我的眼镜上、口罩上、手术服上。
喷涌而出的鲜血,让我更加兴奋和愉悦。
传说中的刮骨也不过如此吧?
被生生锯开骨头的季佳泽,颤抖得像狂风骤雨中的叶子。
一股黄浊的液体,猛地从他腿/间冒了出来,把床单浸湿了一大片。
接着,我闻到了一股子令人作呕的恶臭味。他的大小/便一起失/禁了。
胃里一阵翻腾,我使劲咽了口唾沫,硬压下呕吐的。
同时,又感到种释然的轻松,长久以来,压在心头的一块沉甸甸巨石,似乎轰然间倒塌了。
原来,这个在我心目中,一直高高在上、无比威严的男人,跟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血液也是红色的,受伤时也会感到疼痛,会惊慌会害怕。
季佳泽拼命地晃着头,想要摆脱我的钳制,我当然不会让他如愿。
看,多简单,一把小小的刀子,就能让他痛苦不堪。
吱吱吱……吱吱吱……我终于把他的鼻子,锯了下来。
失去鼻子的脸孔,多出两个血糊糊的孔洞,瞬间就被血液填平了。
红色液体犹如开了闸的洪水,溢出来,恣意地蔓延流淌。淌到脸颊上,淌到脖子上,淌到枕头上。
不知道是因为剧烈的疼痛,还是因为失血过多,季佳泽挣扎的幅度,明显变小了,力气也减弱了,眼泪从眼角一颗一颗滚落。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记得夕夕曾经抓过一只蝴蝶。白色的,很普通很常见的菜粉蝶。
肉呼呼的身子真难看,软塌塌、毛茸茸的。
白色翅膀上,有一条条黑色的花纹,交叠成几个“z”字,应该是漂亮的,可惜被夕夕的小手,不小心扯破了。
我把它放在破了洞的炕席上,它不停地蹦哒来蹦q去,像足底装了弹簧似的。
夕夕趴在炕沿边,看得津津有味,傻乎乎地说:“原来它这么喜欢跳舞。”
我没搭理这个小笨蛋。
蝴蝶跳着跳着,就一动也不动了,它死掉了。
它只是不会说话,不能说话,但不表示它不会痛。
眼前的季佳泽,就像那只濒死的蝴蝶,在痛苦中本能地挣扎。
但我一点也不可怜他,就像他从来没有可怜过我们一样。
把割下来的鼻子,举到眼前,我细细瞅:圆圆的鼻头,顶端长着几颗黑芝麻般的黑粉刺。
两侧延伸出半环形的鼻孔,上面有几根鼻毛。
翻过来,可以看到正中间是一片白色的鼻骨,从绽开的皮肉里支楞出来。
从背包里拿出个黑色塑料袋,我把鼻子放进去。
此时,季佳泽的眼睛,已经彻底失去了神采,变得涣散而绝望。
虚脱般,缓缓抽着气,就像肺气肿的病人。
看起来,还真是不习惯,所以我用刀尖,很利落地剜出他的左眼。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直躲在眼皮后面的眼球,竟然那么大。
如同牛眼,是青紫色的,在我的掌心缓慢地蠕动。
季佳泽的脸孔,因为无法承受的痛苦,扭曲得彻底变了形,异常的狰狞、可怖。
我一点也不在乎他是否受得了,毫不犹豫地又剜出他的另一只眼球。
把两只挨在一起,放进塑料袋中,让它们彼此相依相伴。
接着,是耳朵。这部分的骨头比较软,也比较脆,所以比鼻子容易割。
两个小家伙非常活泼。
放进塑料袋里后,还扑棱扑棱直跳动,弄得塑料袋哗啦哗啦响。
我才知道,原来耳朵的神经,在脱离人体后,还能存活那么长时间,嗯,学到新知识了。
现在的季佳泽,脑袋光秃秃的,一点凸出的部件都没有了,简直像个淌着血水的红皮鸡蛋。
攥住他的下颚,我猛地用力,往下一拉。
随后,扯下他嘴巴上粘着的胶带。
果然,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粘着胶带,固然能让他发不出声音,可是也会影响我接下来的工作,所以,还是让他下巴脱臼比较合适。
我开始仔细地,一点一点地剥他的皮,从头顶开始。
我并不擅长动刀子,既没做过厨师,也没做过外科医生,平时连厨房都很少进,磨刀子的时候,还不止一次割破了手指。
幸好,现在不是考试,我也不需要做到尽善尽美。
所以,纵使我把他的皮肤,剥得破破烂烂的,也没什么关系。
褪下头皮的脑壳,像个坑坑洼洼的血葫芦。
一串串血珠流下来,比最恐怖的电影还要恐怖,比最可怕的噩梦还要可怕,我却感到由衷的兴奋,鲜血总是能让我兴奋的。
接下来,开始割他面部、脖颈、肩膀、胸膛、小腹、大腿……的皮,我剥得很仔细,手指缝和脚趾缝都没拉下。
不一会儿,季佳泽就变成了个囫囵血人,身上的肉是一棱一棱的,剃掉皮的男/性/器/官,是一段像肉/肠一样潮湿、柔软的物件。
即使到了如此凄惨的程度,他却还活着。
大张着失去嘴唇庇护的嘴巴,露出血红的牙床,口腔里喷出温热的、臭烘烘的气息,身体时而痉挛般抖动一下。
对于他此时此刻的表现,我格外满意。
尸体是不会痛苦的,只有活人才能感受到痛苦。
把刀子“噗”地插进他的心窝,向下划开,一直切到下腹部。
然后,我一样一样的掏出他的脏器:心脏、肝脏、脾、胃……包括滑溜溜的肠子。
我把脏器工工整整放进塑料袋里,肠子也盘得规规矩矩。
雨,下了整整一夜,我一直忙碌到东方升起启明星。
欧宇辰睡着睡着,突然醒了。
是被渴醒的,摸索着扭亮床头灯,室内顿时弥散出橙黄色的温暖光晕。
骤然刺入瞳孔的光线,让他情不自禁眯起眼睛。对面墙上的挂钟,指向凌晨三点二十六分,距离固定的起床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欧宇辰打算喝点水,再继续睡个回笼觉。
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他失望地发现,里面只有少半杯水,一气喝光了,还是觉得口渴得厉害。
只好裹上睡袍,趿拉着拖鞋,准备去厨房找点水喝。
已经进入九月末了,凌晨三四点钟,温度很低,空气清冷,渗着丝丝寒意。
窗外的雨还在不紧不慢地下着,乌漆抹黑的,一丝微亮都没透进来。
因为幼年时期和小东同住一室养成的良好习惯,下床的时候,欧宇辰随手关了灯,摸黑走出卧室。
不想吵醒别人,一路上,他只间隔打开几盏壁灯,轻手轻脚下了楼,直接拐进厨房。
饮水机在厨房最里侧的墙角,从饮水机里放出大半杯温水,欧宇辰举到唇边刚要喝,突然听见客厅里有什么动静传来。
☆、113|315 /
哒哒哒、哒哒哒……象是脚底板刮擦地面发出的。
谁在客厅里?
难道有人跟他一样,也醒了吗?
稍微一琢磨,欧宇辰马上意识到不对劲。
无论是谁,在这个时间段,看见厨房里还亮着灯,肯定会进来瞧瞧的。
不象是家里的人,那么又会是谁呢?
难道是小偷?
这个念头,令欧宇辰立刻绷紧了神经,攥着水杯,支棱起耳朵,仔细聆听。
除了哒哒哒的脚步声,还有oo的声音,象是衣服跟墙壁相互摩擦,发出的。
不是他幻听,的确有人在客厅里!
而且居然有恃无恐,完全没有要避免弄出动静的意思。
这是个什么样的闯入者?
竟然如此肆无忌惮、如此胆大妄为?!
心中凛然,欧宇辰谨慎地屏住呼吸,悄没生息地放下水杯,眼睛在厨房里溜了一圈,然后抓起流理台上装着辣椒粉的瓶子,轻轻拧开盖子。
这东西瞧着不起眼,但是在近身搏击的时候,功效比菜刀什么的好用多了。
非常适合偷袭――而偷袭这种事儿,说实话,比较符合欧宇辰向来“以最小化的付出,赢得最大化胜利”的行为模式准则。
蹑手蹑脚走近门口,欧宇辰小心翼翼探头,向客厅里张望。
壁灯昏黄、暧昧的光线中,映入瞳孔的,是个熟悉的身影。
干瘪、瘦削,像个发育不良的大孩子。
他先是惊讶,继而长长松了口气,将辣椒瓶随手丢在旁边的料理台上,压低声音,招呼道:“夙夜!你在干嘛?”
夙夜没有回答,也没做出任何反应。
欧宇辰又招呼了两声,夙夜还是没有回答。
欧宇辰马上发现了他的异样。
夙夜一步一步,正朝着玄关的方向,直直走过去。
脸上的表情和走路的方式,都让人心惊胆跳,那绝对不是一个“活人”应该有的姿态。
双臂软软垂在身体两侧,完全没有摆臂的动作。
灯光晕染得微微发青的纤细双足,机械地挪动着,动作僵硬、呆板,如同电影里的僵尸或者提线木偶。
“夙夜?”欧宇辰稍微提高嗓门,又叫了一声。
显然充耳未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在搞什么飞机?欧宇辰大惑不解,忙疾步走到他身旁。
只见夙夜半张的眼睛呆滞凝固,根本没有焦点。
僵硬平板的脸孔,雕塑一般的木然。
当然,他平时也没什么表情,可也不是这副活脱脱的僵尸状。
似乎很眼熟,好像在谁身上见到过这副“活死人”的样子。
稍稍思考、回忆了几秒钟,欧宇辰猛地恍然大悟,他只觉得心脏骤然间漏停了半拍,却又马上狂跳起来。
一只耳!
一只耳梦游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原来他在梦游!
轻轻吁出口气,欧宇辰再次出声叫道:“夙夜。”
夙夜理所当然地没有回应,他已经走到了门口,攥住门把手,机械地拧动,哒哒、哒哒、哒哒……门被打开了。
对待梦游患者,欧宇辰还算有些许经验,不假思索地,伸手阻止了他接下来的动作。
先将半开的房门关上,再回手抓住夙夜手臂,顾虑到兴许会惊吓到他,不敢太大力,只是轻轻地扯了扯,低声叫道,“夙夜,醒醒,醒醒。”
接连叫了好几声,夙夜才眨巴眨巴眼睛,蓦然打了个呵欠。
呆呆地扭头,愣愣看着他,眼神涣散,根本没有焦距,盈满了脆弱的迷惘。
“你梦游了。”欧宇辰温声解释道,他挑了挑眉毛。
凭借着这个小小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成功地掩藏了瞳孔里一闪而过的情绪。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夙夜居然也有梦游症。
欧宇辰对梦游的最初知识,来自一只耳。
毫无疑问,一只耳是他幼年时期暗黑记忆的一部分。
因为印象实在太深刻了,“梦游”这两个字,便像黑色柏油的残渣一样,淤积在他心底。
无论时光怎么流逝,岁月怎么更迭,也没能流失掉,反而一直滞留、沉淀在那里。
毫无疑问,他曾经亲眼见证了一只耳的不幸。
所以,他很清楚,梦游有多危险。
几年前,他还曾经看过一篇新闻报导,一个人在梦游的时候,把妻子、孩子的脑袋都剁得稀巴烂。
那个人只是在梦中本能地重复着切西瓜的动作。
警方调查了许久,才发现他是凶手。
因为他清醒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梦游中干了什么,表现得实在太无辜、太悲痛欲绝了。
没有人会想到,他就是凶手,包括他自己。
欧宇辰想,如果自己刚才没有阻止,夙夜睁着眼睛,事实上却什么也看不到的走出家门,那么,会发生什么事情?
如同襁褓中的婴儿,不论面对小偷、强盗还是来来往往的车子、行人,他都毫无抵抗力,无异于自杀。
这实在,实在太令人意外,也太令人、令人惊喜了!
他能够感觉到,因为突如其来的兴奋,心脏在微微悸动。
可惜,时机不对。
起码,夙夜现在还不能出事儿。
他想起了宋伯的那个电话,对季佳泽的怨怼又平添了几分。
呆呆地看着欧宇辰,愣怔了足足有半分钟,夙夜终于回过神来,抿紧了嘴唇,垂下眼睑,低声说:“抱歉。”
迅速调整了面部表情――欧宇辰微皱着眉头,以懊恼的语气说:“你需要做的,不是道歉,而是解释。”
他自认,此时的表现,堪称百分百的完美,连奥斯卡影帝也会自愧弗如的。
夙夜茫然地瞪着他,一脸的无辜。
欧宇辰又说,“你的反应告诉我,你不是第一次梦游,既然早就知道自己有梦游的状况。你不觉得,应该早点告诉我们吗?”
夙夜依旧沉默地凝视着他。
兴许是柔和暧昧的灯光、兴许是暗夜暧昧的氛围,夙夜脸上脆弱、迷惘的表情,竟让欧宇辰难得的、涌起了一丝类似怜悯的温情。
于是他露出了柔情脉脉的微笑,突然问道,“害怕吗?”
似乎很意外会听到这种问话,夙夜乌黑的眸子,顿时盛满了困惑,显得更加茫然了。
“以后不用再害怕了,因为有我在你身边。”欧宇辰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一如既往的华丽圆润,犹如琉璃珠轻轻碰撞般的天籁嗓音,像暮鼓晨钟一样,重重敲击在夙夜心头。
浑身僵硬,夙夜全身都绷得紧紧的。
躺在床上,他却全无睡意。他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眼下的状况。
黑暗中,少年修长挺拔的身/躯,犹如米?开朗基罗最完美的作品,横亘在旁边,实实在在昭示着他的存在。
彼此间,仅仅隔了几厘米的距离,简直是触手可及。
欧宇辰轻轻浅浅的呼吸,喷在他颈项,柔柔的,痒痒的,象是用毛刺刺的小刷子,一下下轻拂过他敏感而脆弱的神经。
“以后不用再害怕了,因为有我在你身边。”在说了这句话以后,欧宇辰就握住了夙夜的双肩,稍微用了些力气,让夙夜感觉到恰到好处的疼痛。
仿佛要藉由这个姿势,把勇气和力量一股脑地注入他身体里似的。
直视着夙夜的眼睛,欧宇辰用那种明了的、怜惜的眼神,温柔地凝视着他,“你的无助,你的痛苦,我都懂。
我也有过跟你一样的心情,一样的痛苦跟无助。
那时候,我只是个小孩子。
但是,那些冷酷的人,不会因为你是个小孩子,而不欺负你、不折磨你、不伤害你。”
他声音中的凄凉和愤怒太鲜明了,夙夜吃惊地看着他。
欧宇辰歪头,弯着好看的眼睛,微微一笑,“那时候,我对自己说,恐惧是没有用的,没有人会因为我害怕,给我一丝一毫的怜悯。
既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爱我,那么我要好好爱自己。
没有人珍惜我,我就要好好珍惜自己。
我要努力变得强大,更强大,我要拥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
“欧宇辰……”夙夜忍不住喃喃。
“看见你,就好像看见幼年时的我。
迷惘而无助,渴望有一个强壮的臂膀,能让我依靠,哪怕只是一小会儿,让我不那么害怕,不那么累。”欧宇辰双手用力,将夙夜的脑袋,温柔却不容拒绝地压入自己的怀中,“所以,你不用再一个人撑着了,我会照顾你,保护你。”
隔着单薄、柔软的睡袍,耳朵里钻进嘭嘭嘭的心跳声。
那是欧宇辰的心跳声,坚实、有力、笃定、从容,让他莫名涌起想靠近些,仔细聆听清楚的冲动。
在这一瞬间,夙夜觉得,有什么丝丝絮絮的东西一下子塞进了胸腔,把里面填得满满当当的。
“夙夜,我会保护你的。”欧宇辰再次重复道,坚定的话语,有如宣誓。
好像有什么冷硬的东西,在脑子里砰地爆裂开。
难以形容的复杂情绪,如铺天盖地的潮起潮涌,顷刻间淹没了夙夜,整个人都懵了、傻了、晕了。
他要保护他?他跟他说,会保护他?
这是多么动听而令人心悸的语言。
等夙夜恢复神智的时候,已经被欧宇辰带回了他的房间。
欧宇辰是这样说的,“相信我,我知道怎么样治疗你的梦游症。
我们同床共枕吧,我睡觉很轻的,只要你起床,我马上会发现,会第一时间把你叫醒。”
☆、114|315 /
于是,就演变成了眼下的情形……
夙夜僵硬得像挺尸,久久不能成眠。
他不习惯跟别人太接近,如果对象换成欧宇辰,感觉就更复杂了,能安心地呼呼大睡才是怪事。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欧宇辰突然拉住他的一只手。
肌肤与肌肤紧密相贴,能感觉到零距离接触传导过来的温热和细微的脉动。
欧宇辰的手,干燥而温暖,不像他的,即使是三伏天,也冰凉冰凉的。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夙夜才意识到这个动作太暧昧太亲昵太不合适了,尤其是对两个大男生而言,他无措地往外拽自己的手。
欧宇辰当然不会让他如愿,牢牢握住不肯松开,理直气壮地呵斥:“别乱动,这个姿势安全系数比较高。
你又不是女生,难道还怕我占你便宜不成?”
这不是占便宜的问题好吧?
两个大男生动不动就手牵手,实在很诡异的,夙夜都快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了,幸好屋子里乌漆墨黑的,欧宇辰看不到。
不过,欧宇辰倒是察觉到了他的僵硬、紧绷,感到由衷地好笑,和缓了语气,“好啦好啦,两个男生睡一块儿挺正常的。
你是没有兄弟,又没在孤儿院或者学生宿舍那种地方呆过,才会觉得不习惯。
再说,我们现在不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吗?
放心吧,跟我在一起,保证比住五/角大楼还安全,所以你可以安心睡觉了。”
那大楼貌似被飞机撞过吧……这比方打得还真不咋地,夙夜无语。
隔了一会儿,感觉旁边的身体依然绷得紧紧的,欧宇辰轻轻叹了口气,问道:“还是睡不着?”
“……”
“我也睡不着了,”欧宇辰瞪着黑乎乎的天花板,想了想,忽然来了兴致,“我给你讲鬼故事吧,小时候听兰姐讲过的,我现在还记得呢。”
“……”兰姐居然给小孩子讲鬼故事――夙夜更加无语。
欧宇辰也不管他有没有听,自顾自地打开话匣子:“话说,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天地间漆黑一片。
路上已经看不见行人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刚刚送完客人,准备收车回家。
这时,忽然看见路边有个穿白裙子的长发女人伸手拦车。
也不知道在雨中站了多久,样子别提多狼狈了。
整个人都被淋成了落汤鸡,白裙子湿透以后,
恋耽美
本文网址:https://www.7wav.com/book/100695/16780353.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7wav.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