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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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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神探事件簿 作者:淘气骨头

    之师啊。

    老祖宗说的话,总是有道理的。

    回到卧室,我打开衣橱。

    里面的横杆上挂着一排衣裤,我从中取出黑色夹棉卫衣和黑色运动长裤。

    它们的外面料都是尼龙质地的,我又特意自己买了块尼龙料子,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加了层内衬。

    为什么要用尼龙质地的料子呢?因为它最适合犯罪了,不会在现场留下纤维。

    为什么是黑色的呢?答案更加简单,万一沾上血迹,不容易被发现。

    这些,在第一次行动前,我就已经考虑的非常清楚了。

    嗯,我素来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就是所谓的单细胞生物,懒怠动脑筋。

    既然事前就知道所做的行为,有多危险多可怕,迫于形势,就只能翻来覆去的琢磨。

    小心再小心,唯恐有一丁点疏漏,招来灭顶之灾。

    这年月,大妈们都忙着去跳广场舞,会做针线活的委实不多了。

    我自然也不会,又不方便找人帮忙,更不能被人发现(被发现了一定会被怀疑的),只好一点一点学着缝。

    其实我挺笨的,手指一点也不灵活。

    缝缝拆拆、拆拆缝缝,连续熬了好几个晚上,才终于弄妥当。

    当然,我买了不止一套,也修改了不止一套。

    衣橱的最下面,叠着床夏天才会用到的夏凉被。

    我弯下腰,掀开被子的一角,露出藏在底下的运动背包。

    拎起它,我对着衣橱上的穿衣镜细细检视了一番,没发现什么不妥当的,这才往外走。

    走廊里灰蒙蒙的,光线比室内还要黯淡。

    像平常一样,我穿过客厅,直接进了厨房。

    其实我向来都是做完运动才吃早餐,刚刚在卫生间里发现的那块碎肉,勾起某些血腥的回忆,更是让我倒足了胃口。

    然而考虑到待会儿要做的事,需要消耗不少体力,不得不勉强自己先吃点东西。

    拉开冰箱门,最上面一层,放着昨晚吃剩的半盘子笋干炒肉和一碟油焖尖椒,中间那层有半瓶糟辣鱼酱,还有一盘凉拌菜。

    笋干炒肉、油焖尖椒,只要用微波炉稍微加热一下,就能吃。

    可惜最近做了太多残忍可怕的事儿,我看见油腻腻的食物,就犯恶心,一口都吃不下。

    凉拌菜则是用腐竹、黑木耳、芹菜心、枸杞、香菜等材料做的,清清淡淡,很合我的口味。

    但是我肠胃不太好,早餐不敢吃生冷的或者难以克化的东西,担心会闹肚子。

    关上冰箱门,我打开碗柜旁边的的储物柜,在里面翻了半天,才翻出一包泡面,积了一层浮灰,也不知道是谁买的。

    仔细看看保质期,幸好,还没有过期。

    抓起旁边挂着的抹布,仔细擦拭掉包装袋上的浮灰,从碗柜里拿出平时盛汤用的大号骨瓷盖碗。

    撕开袋子,我将面团放进去,油料包直接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加热水、加调味料,盖上盖子。

    等待的功夫,我拉开椅子,坐在餐桌旁。

    将背包放在桌子上,打开,最后细细检查了一遍。

    里面有一个蛇皮袋子、一副淡茶色的防护眼镜、两个医用口罩、两副塑胶手套、一把泥瓦匠用的刨锛、一把德国原装进口的可收缩式小型电锯、一把家用剔骨刀,还有一根绳子,和其它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俗话说有备无患,事前准备充分些,总是没错的。

    整理好挎包,我把盖碗挪到面前。

    掀开盖子,热腾腾的香气,袅袅升腾,立刻钻进了鼻子。

    闻着,还蛮不错的。

    可惜,也仅仅是闻着不错而已。

    从卖相上来看,浸泡的时间,明显不够。

    面条还蜷曲着,聚拢成硬挺挺的一坨,完全没有伸展开来的意思。

    不过,我现在也没心情挑剔味道,只要能填饱肚子、不耽误待会儿的行动就可以了。

    拿起筷子,刚要吃,忽然听见客厅里传来“哒”的一声,很轻微,像是有人无意中碰到了什么。

    我竖起耳朵仔细倾听,足足过了有十几秒钟,却再也没听到动静。

    犹豫了下,我还是站起身,快步走到厨房门口,张大眼睛,向客厅里张望。

    触目所及,除了家具和陈设,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影儿也没有,两边卧室的门,都关得紧紧的。

    难道,是我听错了?

    又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别说人了,连只苍蝇都没看见。

    或者,真的是听错了吧。

    我摇摇头,返回餐桌旁。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赶紧加快速度,大口大口吃面。

    一直到我把碗筷收拾妥当,离开厨房,在玄关处换妥了慢跑鞋,要推门出去了,整栋小楼都安安静静的。

    像是沉浸在一片酣睡中,一点儿也没有要醒来的意思。

    看来,刚才所谓的声响,确实是我的幻听。

    其实即使不是幻听,我也不在意。

    就算有人撞见我这么早起来,也没有关系。

    我本来就有晨练的习惯,完全可以打哈哈蒙混过去,说是去晨跑,谁也不会怀疑的。

    踏出门口,我才知道,天气真的很冷。

    今年冬天,较往年相比,似乎来得特别早。

    才十月初,昨天夜里,气温就已经降到了零下十四五度。

    早晨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呼出的气息,都物化成了白色的烟霭。

    戴上防护眼镜、口罩和卫衣的帽子,我将拉锁拉到最顶端,整个下巴都被兜住了,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副密不透风的样子,别说旁人,就算站在亲妈面前,她都未必认得出我来。

    近几年,城市的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出门戴眼镜、戴口罩的人越来越多。

    加上天气比较冷,我的装扮,丢在大街上,并不会显得太突兀,不用担心会引来别人的瞩目。

    ☆、120|315 /

    跟起床时相比,雾气倒是散了不少,周围的景物,依稀露出狞猊的真容。

    寒冷把一切都改变了,头顶的天空,不再是秋季那样湛蓝、明净、高远,而是灰蒙蒙的,呈现出混混沌沌的阴郁气象。

    太阳孤伶伶嵌在云霭间,灰白灰白的,宛如一个冷冰冰的陶瓷盘子,感觉不到一丁点热度。

    院子里的老树、灌木、枯草、石板……都覆上了层灰白色的霜,跟涂了层白灰似的。

    又湿又黏的冷空气,在四周氤氲缭绕。

    一路穿过庭院,快要走到大门口的时候,狗舍里的小白听到动静,乐颠颠地蹿出来,兴奋地摇晃着尾巴,拼命往我身上扑。

    它是一只白色的京巴,圆滚滚的,很可爱。

    我很喜欢它,平日里晨跑,总是会带着它,今天当然不行。

    我轻轻挠挠它耳朵后面――这是它最喜欢的爱抚方式,它舒服地眯着眼睛,快活地摇尾巴。

    我温声叮嘱:“乖乖回去睡觉,晚上带你出去遛弯。”

    小白听懂或者说听出了我的意思,垂头丧气地耷拉下脑袋,撒娇地用鼻子哼哼着,两只前爪扒拉着我的裤脚,半趴在地上,脑袋压得低低的,屁/股翘得高高的,毛茸茸的尾巴摇得更欢了。

    “听话。”这小家伙,又开始卖乖了,我无奈地推开它,加快步子往门口走。

    拉开的距离,很快超出了小白能够活动的范围,它两条后腿用力一蹬,猛地蹿起来,使劲往我这边扑腾。

    拴在颈圈上的铁链,绷得笔直笔直的,哗啦哗啦作响。

    我硬着心肠,没有再理会它。

    其实宠物跟小孩子一样,都是很喜欢撒娇的。

    而它们比小孩子要好哄多了,还永远都不会懂得背叛你、伤害你。

    大门上,安装着比较先进的密码锁。

    我伸出手指,熟练地依次按下数字和英文字母组合的、一堆乱七八糟的按键,“啪嗒”一声,门打开了。

    回身掩上大门的时候,看见小白还拼命摇晃着雪白漂亮的毛茸茸尾巴,歪着脑袋,湿漉漉圆滚滚的漆黑眼珠,无限委屈地瞅着我。

    那表情实在很无辜很可怜,我被逗得忍俊不禁,一直郁结的心情也缓解了不少,转身踏上人行道。

    踩着红黄绿相间的菱形方砖,我沿着新民大街,径直往北走。

    时间太早,路上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人。

    两边的店铺,除了两三家卖早点的,其它都门窗紧闭。

    偶尔有车子,从身畔疾驰而过,卷起冷冽的寒风,像置身在空调开得很强的冷气房里。

    我缩了缩脖子,又往路边靠了靠,几乎是贴着马路牙子走。

    走着走着,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人在跟踪我――那种被咄咄逼人的目光、紧迫盯着的感觉十分强烈。

    我停下步子,猛地回头。

    距离我不远处,有个穿着橘黄色外套的环卫处大妈,正拖着大扫帚,唰啦唰啦扫着枯黄的落叶。

    再远点,有两三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边走边嘻嘻哈哈地打闹。

    除了他们,街道上就看不见别的什么人影了。

    我想,大概是因为精神太紧张,产生的错觉吧。

    一阵风吹来,头顶的树枝轻轻摇曳,树叶oo作响。

    一片枯黄的叶子,以飞翔的姿态翩翩然飘落,停在我的肩头。

    不知怎么,我忽然想起了那些遭遇不幸的、青春姣好的女孩子,她们也像这片落叶一样,萎黄、干枯、破碎,彻底失去了生命的色彩。

    轻轻闭了下眼睛,我抖抖肩膀,让叶子滑落到地上,稍微加快了点行走的速度。

    事情发展到眼下的程度,我已经不能回头,也无法回头了,只能一直一直地走下去。

    大概十五六分钟以后,我来到和民惠路相交的十字路口。

    往左拐,再继续走一段,就是过街天桥。

    桥两侧的栏杆上,竖立着硕大的广告牌。

    左手边是某著名女星做的珠宝广告,挂的时间太久了,经过风吹日晒雨淋,已经被严重侵蚀,脱皮褪色。

    女星脸上东缺一块、西少一块,露出锗红色的底板,像是贴着脏兮兮的狗皮膏药。

    右手边则是本市一家大型室内装修公司的平面效果展示图,色泽光鲜亮丽、构图柔美和谐,很是赏心悦目。

    两幅图片相对而立,形成鲜明的对比。

    展示图下面,堆着一大团破烂,像脏兮兮的蒲草团子。

    留心细看,却是个流浪汉,裹着床被子,蜷缩成一团。

    纹丝不动的,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呼吸已经停止了。

    身上裹着的被子,恍惚是那种草绿色的军用夹被,破烂不堪,早已模糊了本来面目。

    绽开的蚂蚱口,流出一团一团的棉花,黑乎乎的,极脏。

    其实他算得上是我的老熟人,虽然我们彼此间连招呼都没打过――差不多每次从这座桥上经过,我都会看见他。

    默默地,我在脑海里勾勒出他的样子。

    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五短身材,顶着一头乱蓬蓬的、花白的头发,也不知道几年没洗了,纠结缠绕,跟鸟窝似的。

    四四方方的脸膛,黝黑黝黑的。

    额头、眼角的褶皱里,积了一条一条乌黑的泥垢,像是阡陌纵横的梯田。

    行人比较多、桥上比较热闹的时候,他就会拄着根灰突突的棍子,颤颤巍巍地举着个掉了漆的大号搪瓷缸子,一跛一跛地向过路的行人乞讨。

    虽然他的双手和腿脚,一点毛病也没有――我亲眼看见过,有个中年乞丐偷他的钱,被他发现了。

    他跟打了鸡血似的,瞬间爆发小宇/宙,化身成超级战/斗/机,那乞丐被他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我倒是对他的搪瓷缸子比较有感觉,那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常见的物件,纯白色的,缸子口镶着一圈蓝边。

    早先我家里也曾经有过一个,现在倒是很难得见到了。

    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经过,我一点同情心也欠奉。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在这个繁华与浮华、进步与退步、传统与创新并存的年代,大富大贵固然不容易,有手有脚的人,要想饿死也是不大容易的。

    据说那些拿着铁钩子翻垃圾箱的拾荒者,一天都能糊弄个几十块,对付个温饱,还是不成问题的。

    下了天桥,左转,穿过十字路口,街道左边,就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名校b大。

    虽然离上课时间还早,但是也有不少朝气蓬勃的学生,正陆陆续续往校门里走。

    这些大男孩、大女孩,一个个看起来风华正茂,仿佛青翠欲滴的小白菜,神情活泼可爱。

    其实我跟他们的年龄差不多,却觉得像是两代人,中间隔着道深深的沟壑。

    提前迈入衰老期,沧桑而疲惫的,是我的心。

    过了b大,再继续往前走一段,马路斜对过就是人民公园。

    早晨七点之前,它是不收门票的,方便附近的群众在里面晨练。

    现在,还没到收费的时间段,正门当然是铁将军把门,我从旁边敞开的角门进去。

    门后是一大片空地。

    一群中老年人,排着还算工整的豆腐块方阵,正在跳健身操。

    站在最前面领操的妇女,已经一把年纪了。

    眼角的鱼尾纹,深刻得能夹死蚊子。

    两鬓花白,身材又矮又胖,看起来不只是其貌不扬,而且臃肿不堪。

    没想到她做起动作来,居然相当灵活,弯腰劈腿的幅度,都很到位,韵律感也很强。

    她一边做操,一边抑扬顿挫地喊着节拍,声音高亢、洪亮,穿透力极强,让我暗暗感叹,果然人不可以貌相。

    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小学、中学时代,一天两次的课间操。

    老师也会挑选一两名学生,站在前面领操,跟眼前的场景,差不多的。

    那时候,学生们都穿着千篇一律的或深蓝色,或灰蓝色、或深灰色的运动套装,质地马马虎虎,跟工厂里粗糙、硬挺的工作服差不多。

    做工也马马虎虎的,难看得要命。

    学校非常贴心地考虑到小孩子成长得快,为了多穿几年,特意都放大了size,做得肥肥大大、松松垮垮的。

    套在身上,跟米袋子似的,毫无形象可言。

    眼前的中老年健身操队伍,则是一水水的白衣白裤,从视觉效果来看,倒是赏心悦目多了,也更干净利落。

    害得我眼热得要命。

    虽然动作没几个能做到位的,也远远谈不上整齐划一,但数百个人,此起彼伏地摆臂、抬腿,也蛮好看的。

    白衣翩翩,颇有些行云流水的味道,

    即使是其中那些年近不惑、四肢僵硬,摆臂踢腿跟抽筋似的大爷大妈,瞧着也是红光满面,精气神十足的。

    满心羡慕地看着他们,我不能想象,自己到了鬓发如霜的年纪,能不能活得像他们一样热情,一样怡然自得,对生命、对健康、对未来都充满了珍视和期许。

    但是,我知道,我不会有机会活到那一天。

    现在能够自由呼吸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偷来的,所以我会倍加珍惜。

    每一分、每一秒,都会珍惜。

    绕过庞大的健身操队伍,我转向右手边的抄手游廊。

    游廊很宽敞,即使是两辆卡车在里面并排行驶,也不会显得局促。

    地面,铺着大块大块的青石板,拼接得平平整整,还用混凝土细细地勾了缝。

    两旁立着一根根仿真石柱,相对而立的两根柱子上,横着一模一样的柱子,像是一个个阔阔的足球门框,排成排。

    门框与门框之间,都隔了两三米的距离。

    可谓四面透风、视野开阔、一览无遗。

    显而易见,这种建筑,装饰的作用远远大于隔离,效果倒是蛮好的。

    大概是因为适合划分地盘,游廊里特别热闹。

    武术学校的学生,靠边铺了两三张垫子,排着队,正热火朝天地挨个翻跟头。

    旁边还有位年轻的指导老师,比手画脚、吆吆喝喝地纠正学生的动作:“……你想摔断自己的脖子吗?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后空翻的时候,要注意保持身体的平衡……”

    ……

    几位京剧票友,围成一圈,咿咿呀呀地吊嗓子。

    那破锣似的调门,对耳朵实在是一种摧残和折磨。

    ……

    五六个小学生,看模样也就读四五年级,在彩排什么节目。

    天真稚嫩的小脸上,是一本正经的严肃表情,实在是可爱极了。

    我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笑,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

    走了没几步,就瞧见一位身穿白色绸缎子唐装的老爷子,坐在自备的小马扎上,微阖着眼睛,正怡然自得地拉着二胡。

    我向来对这种传统民族乐器不太感冒。

    不过,老爷子雪白的胡须,随着肢体的动作,在胸前一荡一荡的,很有点仙风道骨、遗世而独立的飘逸韵味。

    呜呜咽咽的调子,在空旷的空间里流溢。

    苍凉幽怨,似乎汇聚了人生跌宕起伏、世事无常,风云变幻的种种悲凉与无奈。

    大概是心境的问题,这一瞬间,我竟然被这曲子感动了。

    不管是努力健身的中老年人、练习武术的孩子们,还是拉二胡的老爷子……他们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追求、自己的快乐。

    我有那么点愧疚,又有那么点难过。

    明天,老爷子就不会再在这里拉二胡了吧?那些翻跟头的孩子,也会另寻它处吧?彩排的小学生们,也会换地方吧?

    即使时间一天一天的溜走,记忆渐渐变得淡薄而模糊。

    人们走在这座公园里的时候,也还是会偶尔想起我今天造成的后果,心里会感到浑然不是滋味吧?

    可是,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我也不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小时候闯了祸,爸爸怎么打我我都不肯承认自己错了,后来他打得手都哆嗦了,红着眼眶骂我是“犟驴”。

    还跟妈妈说,别人家的孩子撞了南墙会回头,这混小子怕是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回头的。

    爸爸说对了,我就是那么执拗的人,现在已经头破血流了。

    游廊是环形的,在公园偏内侧绕了整整一圈,我从西北角的两根廊柱中间,穿行过去。

    廊柱外是一大块儿草坪,已经萎的萎,黄的黄,衰败得不成样子了。

    运动鞋踩在上面,沙沙沙地响,偶尔还会绊到谁随手丢弃的空矿泉水瓶、空食品包装袋、熊孩子掰断的树枝……

    草坪间,东一株、西一株,栽种着半人多高的灌木,也枯了、黄了、败了。

    干瘪、枯瘦的灰褐色枝干,参差盘错,乱七八糟地支楞着,像烧焦了的死人骨头,直伸向天空。

    草坪间,有条铺着鹅卵石的羊肠小径。

    曲曲折折,绕过一株株灌木,通向位于正前方、不远处的槭树林。

    十月初,正是霜天红叶、灼灼其华的季节。

    遥遥地看去,是一片令人目眩的火红,层林尽染、波浪起伏,犹如天边翻滚的火烧云。

    沿着羊肠小径,走了二三百米,就进入了树林。

    这时候,外面的雾气,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林子里却还是昏昏蒙蒙的,视野模糊不清。

    咫尺之间,就仿佛一脚踏进了另一个世界。

    身畔充塞着氤氲缭绕的雾霭,周围空无一人,连个会喘气的活物,都完全感知不到。

    寂静、荒凉、似乎与世隔绝。

    脚下,是沉积了几十年,或许是上百年的枯叶,踩在上面,发出细细簌簌的声响。

    听不见鸟鸣蛙啼,没有蛇虫鼠蚁,也没有蛐蛐的叫声,安静得让人心里毛毛的,脊背发凉,直冒冷汗。

    潜意识里有种错觉,好像已经被整个世界彻底抛弃了,只剩下自己孤零零一个。

    这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

    头顶上,葱葱笼笼的树冠与树冠相互交错、缠绕在一起,遮蔽了整片天空,犹如一顶巨大无比的华盖。

    因此,树林里显得格外阴暗、潮湿。

    枝叶、草茎上融化的霜水,还未干涸,碰蹭间,轻而易举打湿了我的衣襟和裤脚。

    虽然没有湿透,也让我感觉潮乎乎的,不太舒服。

    幸好经过一处平缓的斜坡,又穿过道沟渠,再走过一片洼地,接着仍然是一处缓坡,穿行过去,就是林子的尽头――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地。

    站在树林边,我游目四顾,很快找到了要找的东西,是一株足有三四个人合抱粗的老树。

    它已经很老了,主干部分都中空了,有着碗口大的疤节。

    灰褐色的枝桠,茫茫然地伸向空中,像一只只绝望、疲惫、苍老的手臂。

    老树紧傍路边,它的树冠,有一小半已经斜探出了路面。

    那是一条一米多宽的水泥路。

    因为空气清新,环境清幽僻静,每天早晨或者傍晚,都有许多人选择在这条路上跑步、散步。

    我预先打探得很清楚,今天行动的目标――陈晓慧,也有每天早晨,在这条路上跑步的习惯,不说风雨无阻,也差不多的。

    ☆、121|315 /

    选择埋伏在这株老树后面,还有个原因,它正好位于路段的u形转弯处,正对着一座假山喷泉。

    音乐喷泉节假日才会打开,而高大的假山,毫无疑问是做坏事时最完美不过的保护墙。

    一星期前,我第一次跟踪陈晓慧,一眼就相中了这片树林。

    再没有什么地方,会比此处,更适合伏击了。

    戴上手套,四下踅摸一圈,我就近随便掰了根拇指粗的树枝,攥在手里,然后躲在老树后面。

    剩下的,就是等待。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我静静地等着,渐渐有些惴惴不安。

    如果陈晓慧今天不出现,就只能拖到明天或者是后天、大后天……到那时候,我还会有机会吗?

    说句老实话,我一点把握也没有。

    我只知道,没有太多时间和机会,让我一次次来尝试。

    大概是霜刚刚融化的缘故,浸湿的泥土、枯草和树脂的气息分外浓郁,还掺杂着植物糜烂的味道。

    厚厚的医用口罩也阻隔不住,肆无忌惮地钻进鼻孔。

    我不喜欢这股味道,用力吸了吸鼻子。

    啪嗒、啪嗒、啪嗒……

    有匆促的跑步声传来,由远及近。

    明知道是陈晓慧的可能性非常非常渺茫,我还是立刻绷紧了神经,小心翼翼拨开挡在眼前的树枝,眯缝着一只眼睛,谨慎地窥视着路面。

    有个身影,正远远地跑过来,渐渐近了,看得清楚些了,是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细眉小眼,穿着一身干净齐整的蓝白相间运动服。

    果然不是陈晓慧。

    不一会儿功夫,男孩子就啪嗒啪嗒从我面前跑过,一点也没察觉到我的存在。

    这证明,我选择藏身在这里是正确的。

    在男孩子之后,陆陆续续又有七/八个人经过,都不是陈晓慧。

    我低头看了眼腕表,快到六点了,十之八/九她不会来了。

    我决定再等十分钟,如果她还不来,我就放弃今天的行动。

    不知道是她太倒霉呢,还是我太幸运。

    在等到第七分钟的时候,一个穿着白毛衣、白色运动裤,身材娇小的女生,出现在水泥路左边的拐角处。

    是陈晓慧。

    我紧张地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半蹲下身子,将树枝伸出去一点点。

    就在她堪堪从面前经过的时候,猛地挥出手中的树枝,正好打在她的膝盖上。

    陈晓慧一点防备都没有,一下子被绊到,跌跌撞撞地往前奔了好几步,双臂胡乱挥动着,努力控制身体的平衡。

    她终究还是没能站稳,扑通一声,沉重地仆倒在地上。

    “啊!”陈晓慧痛得失声尖叫。

    这功夫,我已经跳了起来,一鼓作气跑到她旁边。

    根本没给她爬起来的机会,照准她的脑袋,给了她一记重重的肘击,正砸中她左侧额角。

    “砰!”地一声,她再次仆倒,脸颊狠狠磕在水泥路面上,蹭掉了一大块皮,鼻血马上涌了出来。

    我看得出来,她伤得不轻,可这女孩子实在很顽强。

    身子摇摇晃晃的,明显是撞晕了,居然还有力气、有勇气挣扎。双臂张开,死命地抱住我的左腿小腿。

    猝不及防间,我被她拖倒了,左脚脚掌猛地别了过去,跟水泥路面发生了相当霸气的零距离接触,骨关节发出“咯噔”一声脆响。

    疼……真的很疼,眼泪登时就涌了出来。

    此时此刻,再疼我也只能咬紧牙关死命地硬撑着,左腿使劲挣扎,一边用右脚狠狠踹陈晓慧的面部。

    一下、两下、三下……接连踹出十几脚,箍紧我的双臂才稍微有些松动,我赶紧趁机挣脱出来。

    单腿跪压在她后背上,我用膝盖抵住她的脊椎,令她动弹不得,这才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渗出来的冷汗。

    稍微定定神,从挎包里掏出绳子,双手撑开,在她刚刚费力地抬起头的时候,就猛地往她脖子上一套,双手一绕一搅,用力勒紧。

    她发出微弱的、呜呜的闷哼,双手胡乱地抓住我的胳膊,拼了小命地拉扯、抓挠。

    论体力,实际上我并不比她占据多少优势。

    陈晓慧年方十九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平时喜欢跑步喜欢运动,还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体力、耐力都算得上是蛮不错的。

    绝对是个不容小觑的对手。

    但是,我不是心血来潮的突然袭击她,而是事先已经做足了功课,也就是行话所说的“探路”。

    我很清楚她的威胁在哪里,绝不会因为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生,就小觑她――我从不轻视任何一个对手,所以第一时间就狠狠压住了她的后背。

    这个动作,既不雅观,又有点无赖,贴身肉搏的时候,却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后背被制约住,她能够挣扎的幅度就很小,能够使用上的力气也很少。

    我拽着绳子,不管她怎样挣扎,只是死/死地勒紧她的脖子。

    她继续撕扯着我的双臂,脚后跟胡乱地踢蹬地面。

    我想,我应该内疚,应该难过,应该对她存有怜悯之心,毕竟,她只是个无辜的牺牲者。

    但是,奇怪的,我什么想法也没有,就这么漠然地看着她无助地挣扎。

    她坚持了大概两三分钟,双腿猛地一蹬,接着双臂软软地垂下,随后,脑袋也软软地耷拉到一边。

    她死了。

    松开绳子,我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确认她的确死得透透的,一点气息也感受不到。

    抬腿从她身上下来,我蹲在她的脑袋旁边,仔细打量她。

    她青春姣好的脸孔,已经被我踹得惨不忍睹,鼻子歪了,糊了一脸的血,还沾染了鞋底的灰土。

    但还是可以看得出大致的轮廓。

    是个蛮清秀的女孩子,眉眼弯弯,皮肤白皙细致。

    虽然个头矮了点――不会超过一米五五。

    但是因为经常做运动,身材还是挺不错的,该丰/满的地方丰/满,该纤细的地方纤细,称得上是玲珑有致、前凸后翘。

    加上水灵灵的年纪,算是个相当吸引人的女孩子。

    现在,则像这秋天的枯叶一样,彻底的颓废了、丑陋了、破碎了。

    由于淤血,她的面部在迅速的变得发紫发黑,眼睛鼓胀鼓胀地瞪着,睁得老大老大的,直勾勾地瞅着灰蒙蒙的天空。

    血红血红的舌头,吐出小半截,软哒哒的,像章鱼的触角。

    白嫩的脖颈上,被绳子印上一圈深紫色的勒痕。

    不管见过几次,死人的脸孔,都一如既往的让我感到厌恶和阴森可怖,浑身不舒服。

    别开脸,我按捺住心底惶惶然的感觉,手忙脚乱地收回绳子,将它放进背包里。

    稍微定定神,抓住她肩膀,刚想挪动尸体,这时候,冷不防听见远处有模糊的脚步声传来,纷乱、交错、重叠,不是一个人。

    声音不大,钻进我的耳朵,却跟炸雷一样,手心顿时冒汗了。

    只要有人绕过道路两端的转角,就会看见我的!

    顾不得多想,我弓着身子,拖着陈晓慧的尸体,费力地拽进身后的树林。

    扭伤的脚踝刀割似的,疼得要命。

    汗水滑进眼睑里,又刺又痒,眼前的视野都被水汽氤氲得模糊成一团,根本看不清楚。

    使劲眨巴眨巴眼睛,我费力地把汗水挤出去,虽然不舒服,好歹恢复视力了。

    陈晓慧目测也就一百斤左右,没想到变成尸体后,死沉死沉的,直往下坠。

    我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累得呼哧呼哧直喘粗气,拽着她,尽量往林荫深处走。

    树林里当然没有道路可言,坑坑洼洼、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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