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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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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神探事件簿 作者:淘气骨头

    道,“刚刚接到报案,说是在人民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

    你看新闻报道了吧?最近三个月,我市连续发生了四起奸/杀案,被害者都是19岁至23岁的在校女大学生。

    假如人民公园的被害者,也是女大学生,那么便是第五起了。”

    提起案子,想起那些惨遭杀害的年轻女子,叶子辉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郁闷地叹了口气,“死状都挺凄惨的,让人看着就揪心。”

    关于陆续有女大学生被奸/杀的消息,夙夜也有所耳闻,甚至还特别留意了下相关的新闻报道。

    不过,这种新闻,报道肯定不会太详尽的。

    “不用我说,你也应该明白,这种案件性质有多恶劣,社会影响有多严重,公安部门又承受着多大的压力。”叶子辉又重重地叹了口气,“省里市里的领导,三天两头的,把局里的头头叫去训话,责令尽快破案。

    可是,这种随机选择被害者的案子,有多难破,你能够想象得到吧?

    本来案件是由孙启森负责的,整整两个多月过去了,一点有用的线索也没找到,整个侦破工作彻底陷入了僵局。

    正好邵组长回来了,案件就移交给邵组长了。

    今天早晨,接到报警电话,说人民公园又发现了一具女尸。

    邵组长一听,脑袋都大了,担心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他们直接赶去现场了,叫我赶紧过来接你。”

    说完前因后果,叶子辉回头指指扔在后座上的皮包,“喏,材料都在里面,你先看看吧。”

    夙夜默不作声地伸手捞起皮包,拿出里面的材料开始一页一页翻看。

    201x年7月26日,星期日,b大国际金融专业二年级女生周茜娅被杀死在城南公园。

    周茜娅,女性,汉族,二十一周岁。

    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为星期六晚上十九时至二十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

    颅骨多处破裂,身上也有多处打击伤。

    死因为钝器敲击后脑,直接致死。

    现场勘查的结果,初步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死者随身携带的挎包也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经检查,挎包内有钱夹一个,里面有现金五百三十六元,还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一张,价值五千多元的手机一部。

    另外还有小镜子一个、遮瑕霜一盒、保湿露一管、护手霜一支、口红一支、心相印纸巾一包。

    被害者身上,佩戴着价值三千多元的白金项链和同款耳钉,这些财物全都完好无损。

    被害者上身衣物完整,下身赤/裸,但是褪下的裤子,盖在了下/体上。

    这是个令办案警察感到困惑的举动,难道凶手还会考虑到替她“遮羞”?否则,又怎么解释这一附加行为呢?

    被害者有明显的被性/侵/犯痕迹,处/女/膜初创型损伤,下/体血渍斑斑,显然是奸/杀案。

    没有在被害者体/内提取出属于他人的精/液和其它分泌物,怀疑凶手带了避/孕/套,或者是采取体/外/射/精。

    在周茜娅被杀害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又连续发生了三起女大学生被奸/杀案。

    案发现场分别是城西的儿童公园、城北一条正在翻修中的街道旁和城南某个施工中的建筑工地。

    虽然都是奸/杀,并且被害者都没有财务损失的状况,但是在最初,警方并没有把这几起案子联系到一起,也根本没想过要并案调查。

    首先,作案地点不同,虽然都在b市,不过属于不同辖区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其次,作案手法不尽相同。

    第一名死者周茜娅是钝器击打头部致死,经过对伤口的仔细勘验,提取出微量木质碎屑。

    初步怀疑是凶/器的木棒,遗留在案发现场。

    勘验人员在木棒上提取到属于周茜娅的血迹,dna鉴定结果也相吻合。

    从周茜娅伤口提取的木质碎屑,也确定属于该木棒。

    由此证实,那根木棒的确就是致周茜娅于死地的凶器。

    第二名被害者马某,女性,汉族,年龄二十二周岁,b市理工大学三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为位于城西的儿童公园。

    死因为机械性窒息,被害者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显然是被勒死的。

    痕迹检验的结果,怀疑是一根尼龙绳。

    没有在犯罪现场附近找到凶/器,判断是被凶手带走了。

    被害者虽然也被强/奸,但是和周茜娅一案细节处有所差别。

    被害者上身衣物被撩起到胸/部以上,下身衣物则褪到了膝盖以下,大腿内侧有明显的擦蹭伤。

    阴/部提取到了疑似凶手的分泌物和体/液。

    第三名被害者谢某,女性,布依族,年龄二十一周岁,b市农业大学二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是城北一条正在翻修中的道路路旁。

    被害者的脖子上有两处明显的掐痕,毫无疑问,是被掐死的。

    一般指纹在皮肤上只能保留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九十分钟,所以即使凶手没有戴手套,也无法提取到有实际价值的指纹。

    被害者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死前有被性/侵/犯的痕迹,但是阴/部没有提取到任何属于他人的分/泌/物或者体/液。

    另外,被害者的双手被疑似电锯的工具锯断了,断手扔进了附近的垃圾箱。这是跟前两起案件最大的不同之处――凶手有恶意毁尸的行为。

    第四名被害者范某,女性,汉族,年龄二十周岁,b市师范大学一年级学生。被害地点是城南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地。

    被害者是被一把水果刀刺中胸腹部致死的,作为凶器的水果刀,就插在她的尸体上。

    被害者上身衣物完整,下身□□,脱下的衣物,丢弃在尸体附近。

    和第三起案件一样,被害者同样被毁尸,她的左腿被锯断了,断肢和丢弃的衣物放在一起。

    她也有被性/侵/犯的痕迹,但是,和第一名、第三名被害者相同,没有提取到他人的体/液或者分/泌/物。

    综上所述,这几起案件,虽然被害者都是女大学生,都是被奸杀,但是,作案手法截然不同。

    有钝器击打致死,有勒杀,有扼杀,还有水果刀刺死。

    有的凶器带走了,有的凶器留下了。

    第一起案件表现出对被害者的怜悯,第二起案件中,完全看不到这种怜悯,第三起、第四起则□□裸地表现出憎恨。

    作案现场的细节简直完全不同,并不符合同一个凶手的作案行为模式。

    把这几起案件串联到一起的,是第三起案件中,在被害者左手手臂上出现了疑似锥子等尖锐钝器留下的刻痕――trb3。

    对于三个英文字母,警方还无法解读它们的含义,但数字3,不能不让他们联想到前两起女大学生被奸/杀案。

    接着,在第四名受害者出现后,证实了警方的这种揣测。

    她的左手手臂同样的部位,再次出现了同样的字母和序列数字――trb4。

    夙夜一直专心致志地看着案件材料,偶尔抬起头,望着车窗外,似乎在思索什么。

    叶子辉不好打扰他,只好默默地开车。

    一直到警车停在了人民公园门口,夙夜才放下那些材料,有点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

    叶子辉摁了两下喇叭,公园管理员听到动静,颠颠地从门卫室里跑出来,打开大门。

    叶子辉刚踩离合挂档,就听夙夜忽然开口说道:“我们走进去吧。”

    叶子辉一愣,没等他反应过来,夙夜已经打开他那边的车门,径自下了车。

    ☆、129|315 /

    叶子辉被夙夜搞糊涂了,赶紧拔下车钥匙,跳下车,啪嗒啪嗒小跑几步,追上他,诧异地问:“你要步行过去?这里离案发现场挺远的。”

    夙夜跟没听见他说的话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明明面前就是大敞四开的正门,夙夜却毫不犹豫地,径自朝旁边的角门走去。

    不知道这小子脑袋瓜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叶子辉又是不解又是无奈,摘下帽子,烦恼地拨拨头发,提醒道,“步行到现场,起码得十几分钟,邵组长他们还在等着咱们俩呢,还是开车进去吧。”

    “……”夙夜依旧毫无反应,自顾自往前走。

    “邵组长说了,等你看过现场之后,才会进行勘验,咱俩已经够慢的了,他们肯定等得不耐烦了。”叶子辉真有点急了,苦着脸又补充了一句。

    他没好意思直说来得太慢是因为打了n遍电话,把自己手机都快打没电了,才终于盼到夙夜接起了电话。

    夙夜兀自沉默着,木然的小脸上无情无绪,慢条斯理地踏进角门,淡淡地吐出一句:“你觉得,凶手是坐车进去的,还是步行进去的?”

    叶子辉满脑门黑线,张张嘴巴,他很想问,凶手怎么进去的,现在跟咱们有关系吗?

    当务之急,是在现场眼巴巴等着、急得恨不得跳脚的那些同事吧?

    从邵组长到孟法医,还有勘验组的那些小子,一个比一个难缠,让他们等了这么久,他们不会把夙夜怎么样,至于会不会把自己扒皮抽筋就很难说了。

    叶子辉已经能够预测到,自己未来半个月被辣/手摧/残的凄惨命运。

    他又郁闷地拨拨头发,戴上帽子,“你是想走一遍凶手经过的路线吧?其实这事儿急不得的,我们应该先去罪案现场。”

    他在心里暗暗腹诽,不是专业的就是不行啊,关键时刻分不清轻重缓急。

    人民公园不只有正门还有后门和侧门,公园内更是开放式的空间,可以说条条大路通罗马。

    通往凶案现场,有n条线路――其实不沿着道路走,穿过回廊或者横穿草坪等等,也都可以顺利到达的。

    饶是夙夜再能干,也不可能不经过起码的痕迹鉴定,就推理出凶手会走哪条路线,那不是人而是神了。

    “不,”夙夜摇摇头,“我要走的,不是凶手经过的路线。”

    不走凶手经过的路线?这是什么意思?

    叶子辉彻底糊涂了,但是夙夜紧绷的小脸,让他把滑到嘴边的种种疑问,又咽了回去。

    毕竟,认识夙夜有两三年了,他做出的任何判断,貌似还没有出现过错误。

    叶子辉还是本能地信赖着他的。

    其实叶子辉不继续追问,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原因。

    在一个比自己足足小了六、七岁的大男孩面前,总是表现出自己的低智商、扮演虚心求教的角色,也实在是件让人挺郁闷的事儿。

    大概是因为发生命案的缘故,公园里空荡荡的,显得特别冷清。

    站在空地中央,夙夜抬眼,徐徐扫视了四周一圈,问道:“现场在哪里?”

    叶子辉伸手往左边一指:“喏,就是那边的槭树林里。”

    夙夜沉思了几秒钟,没有走上回廊,而是踏上位于回廊内侧的混凝土台阶。

    叶子辉摸摸鼻子,只好满脑门子问号地跟随着他的脚步。

    踏上几层台阶,眼前就出现条散步、慢跑用的水泥路。

    曲曲折折,一直通向公园深处。

    路边是一株株白杨,笔直、挺拔,像是要直接插入云霄。

    毕竟是深秋了,白杨深切地感知到浓浓的秋意,早已不复夏日的葱绿繁茂,枝头挂满了枯黄残破的叶子。

    水泥路上,也积了些落叶。

    夙夜移动双脚,不紧不慢地走着,偶尔踩在叶子上,发出裂帛似的脆响。

    不时有人疾步快走,或者奔跑着,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

    不管有意或无意,那些人去的方向,正是刚才叶子辉指向的命案现场。

    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偶尔,也会有路人向夙夜投来诧异的目光,因为他走得实在实在是太慢了,跟蜗牛有得一拼。

    叶子辉心里也很着急,照这速度,别说十几分钟了,二十几分钟都未必能到达目的地。

    他不是不想开口催促的,只不过他知道催也没用,在夙夜眼里,他就是空气啊空气,随时随地都可以无视之。

    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躲进了云层后面,灰蓝色的天空,显得苍凉而凝郁。令这刚刚发生命案的公园,平添了几分萧瑟萧索的气息。

    走着走着,前方渐渐传来嘈嘈杂杂的声音,似乎聚集了很多人。

    夙夜拧紧了眉头,随即加快步子。

    俩人经过一处缓坡,拐过两处转弯,触目所及的路边,出现了一大片槭树林。

    层林尽染,虬枝盘错,炫目的红叶,似血色的流云。

    树林对面,位于u形路段的转弯处,有座假山喷泉――当然啦,这个时间段,喷泉是不会开的。

    假山喷泉跟树林中间的路段上,停了几辆警车,警车附近,围了起码上百人。

    他们探头探脑,议论纷纷,脸上是惊讶、兴奋和恐惧交织的复杂表情。

    夙夜眉头锁的更紧了,问道:“命案现场在哪里?”

    他冷不丁的开口,叶子辉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了下,才指指对面的槭树林:“喏,就在里面,距离这里大概几十米吧。”

    轻轻咬了下嘴唇,夙夜淡淡说:“你通知邵组长,让他马上把这段路封锁。范围从假山开始,一直到这片树林的尽头。”

    叶子辉一愣:“为什么?”

    夙夜完全没有要解释的意思:“快点!”他看着眼前密密匝匝的人群,低声嘟哝了句,“希望还来得及。”

    这回叶子辉没有犹豫,马上掏出手机,拨通了邵壬的号码,跟他汇报。

    不一会儿功夫,十几名警察从槭树林里走出来,好言好语劝离附近围观的群众,迅速扯起了长长的警戒带。

    夙夜钻进警戒带,开始小心翼翼地走格子,先从左往右走一个来回,然后从与刚才垂直的方向,再走一个来回。

    他的眼睛,始终一眨也不眨地盯着藏青色的水泥路面,瞪得眼球都发疼了。

    “夙夜,你在找什么?”叶子辉屁癫屁癫地跟在他身后,见他走来走去的,实在忍不住问道。

    他本来不指望夙夜会回答,没想到夙夜竟然开口了,淡淡说:“罗卡定律――凡两个物体接触,会产生转移现象。即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可惜,你们没有第一时间封锁这段路,留下和被带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但是,这里并不是作案现场,会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吗?”叶子辉皱着眉头,表示怀疑。

    “它的确不是被害者被杀的现场。”夙夜声音低缓地说。

    “……”叶子辉一脸的莫名其妙,完全搞不懂他在说什么。

    夙夜垂下睫毛,用更加淡漠的、低沉的语气说道:“它是被害者被袭击的现场。”

    “你怎么知道被害者是在这里被袭击的?”叶子辉张大了眼睛。

    夙夜沉默了一会儿,才答道:“因为这里是最适合伏击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对危机一无所知的人,会理所当然出现的地方。”

    叶子辉还是没有听懂,这功夫,夙夜突然目光一凛,往前跨了一大步。

    蹲下/身子,他凝注着地面,那儿有一小块不明显的、暗褐色的污渍。

    夙夜看了十几秒钟,又抬起头,四下里张望一圈,招呼道:“叶子辉,通知勘验组的人员过来,我找到被害者的血渍了。”

    叶子辉闻言,精神一振,赶紧跑过来,蹲在他旁边,顺着他视线,细细瞅了瞅。

    其实那块污渍看起来并不像是血渍,被各种各样的鞋印,一次次拓印、擦蹭过,完全辨不清本来面目,只是看起来比周遭混凝土的路面,颜色稍微深了那么一点点。

    叶子辉倒没有怀疑夙夜的判断,只是浑然不解地问:“你怎么知道这是被害者的血渍?”

    夙夜随口解释道:“今天凌晨有很大的雾,昨夜还下了霜。

    天亮以后,路面变得很潮湿,如果这块污渍是雾散、霜融化、干涸之前留下的,它是不会留存到现在的,那些跑步、散步的人,早就把它带走了。”

    叶子辉实实在在地惊讶了,他没想到,夙夜连这种细节都考虑到了。

    果然人与人的头脑,是不能比较的。

    虽然知道没有必要了,但夙夜还是站起身,把剩下的路段彻底走完了格子。

    不出他所料,果然再也没有什么发现。

    返回留有血渍的地点附近,夙夜想了想,走向路边一棵树冠探出路面的老树。

    它实在很老了,长着碗口大的疤节。

    ☆、130|315 /

    身后传来扑通扑通的脚步声,夙夜回头,看见叶子辉正精神抖擞地尾随在后面,他淡淡说:“不要再跟着我。”

    这是被嫌弃了?

    叶子辉顿时露出如遭雷劈的、欲语还休的无比怨念表情。

    夙夜平静地说,“我要检查现场,你会妨碍到我的。”

    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叶子辉的玻璃心,顷刻间稀里哗啦碎裂一地。

    没再搭理他,夙夜绕到老树后面,停住,用目光一点一点的搜寻地面。

    那里!就是那儿!

    有被鞋子践踏过的痕迹。

    他仔细观察,那些荒草倒伏的姿态,然后视线上移,慢慢上移,看着面前粗壮的树干。

    毫无疑问,对凶手来说,这里是最适合伏击的地点。

    他会躲在树后,观察、等待……

    那么,树干上是否会留下他不经意间触摸过的指纹?

    夙夜认为不会的,这是早有蓄谋的谋杀,凶手不会犯那么弱智的错误。

    他转过身,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缓慢地吸气、吐气。

    有时候,鼻子闻到的,会比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更多,也更准确。

    他嗅到了,林子里还残存着,霜融化成水滴后,挥发在空气中,那股清凉清凉的味道,沁入毛孔的感觉,像是置身在冷气机房里。

    还有泥土被浸湿后散发出的浓浓气息,就是所谓的土腥味。

    树脂微微刺鼻的、类似檀香的味道。

    枯草、树叶糜烂的味道。

    还有……淡淡的、几乎是微不可查的血腥味。

    没错,的确是血腥味,而且是新鲜的血液!

    睁开眼睛,夙夜游目四顾,开始用视线走格子,一点一点搜寻。

    树木纵横交错的枝桠,干瘪萎黄的灌木和乱七八糟的杂草……

    他张大眼睛,顺着脚下被践踏过的痕迹,可以隐约看出,一条匆促踏出的路迹――诚如鲁迅所说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路迹两侧的树枝、荆棘,也有被拨弄过的迹象。

    不太明显,无疑的,有人蓄意加以掩饰过。

    夙夜的胃部,不受控制地骤然紧缩了一下。

    他知道,眼前这条刚刚被人践踏出的路,既是死者的死亡之路,也是凶手的杀戮之途。

    顺着这条几乎不可辨别的路,夙夜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向命案现场靠近。

    随着他的接近,血腥味越来越浓厚,越来越刺鼻,渐渐盖过了树林里的其它味道。

    绕过几株大树,前面闪现出一块小小的空地。

    一群警察就站在空地的周围,邵壬也在他们中间,正跟旁边的孟彦名说话。

    孟彦名先看见了夙夜,扯扯嘴角:“你可算是来了,这家伙说你来之前,现场什么都不能动。”

    邵壬猛然抬头,脸上露出由衷喜悦的神情,快步走过来,上上下下打量了夙夜一番,微微皱起眉头,伸出拳头,亲昵地轻轻敲了下他的肩膀:“你小子,怎么又瘦了?是不是欧宇辰不给你吃饱饭?”

    他理所当然的熟稔热络,让夙夜浑身不自在,有点不知所措。

    “被害者在这边。”邵壬歪头示意。

    夙夜走近两步,猛地倒吸了两口凉气。

    邵壬看着他瞬间惨白的小脸,犹豫了下,低声说:“要不,你先回去,过两天我拿卷宗给你看。”

    夙夜咬紧嘴唇,却固执地摇了摇头,又往前走了几步。

    女尸就横陈在空地中央,头北腿南,呈仰卧状。

    凌乱的头发糊满了血痂,她的脸部,则像被几百匹马翻来覆去踩踏过似的,皮肤、血肉、碎骨都搅合在一起,成了个扁扁的、血红色的披萨饼。

    本该属于脑门的地方嵌了几颗牙齿,疑似眼球的东西,妥妥地压扁在下巴上。

    上身的衣物从领口开始,到下摆,彻底被刀子剖开了,下身的衣物也褪到了膝盖以下。

    属于少女的、青春姣好的胴/体,几乎是一览无遗地暴露在空气中,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但是,被剖开的,不仅仅是她的衣服。

    从咽喉到下腹部,也被剖开了。

    皮肉微微向外翻翘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紫红色的内脏掏了出来,搁在她的左手边。

    一根足有一米多长的树枝,从她的下/体捅进去,经过阴/道,经过子/宫,一直插/到了她的下腹部,捅破了她的肠子。

    她的左臂软软地垂在身侧,手腕上方三四厘米处,有尖锐钝器留下的刻痕――trb5。

    这是第五起奸/杀案。

    夙夜抬眼,四处张望。

    邵壬知道夙夜在找什么,叹了口气:“没有其它线索了,我们已经搜寻过好几遍,凶手很谨慎,什么都没留下。”

    “我可以开始了吧?”孟彦名见夙夜看得差不多了,走过来,蹲下/身子,打开工具箱,一边戴上塑胶手套,准备勘验尸体,一边随口说,“你们该干嘛干嘛去,不用都守在这儿,横竖也帮不上忙。这尸体太血腥了,我还是自个儿伺候她吧。”

    不得不说,听到他最后一句话的人,都大大松了口气。

    邵壬招呼夙夜:“我去跟报案人谈谈,你也去听听?”

    报案人是一对年轻的情侣,男的叫荆祁,b大物理系二年级学生。

    女的叫北冥雪,b大中文系二年级学生。

    邵壬暗暗思忖,还真挺巧的,女大学生系列奸/杀案中,第一名被害者就是b大的学生,也是物理系二年级的。

    据荆祁和北冥雪所说,今天是十月三日,学校放假。

    俩人约好了来公园里玩,现在是槭树叶子最漂亮的时节,俩人便钻进树林,打算欣赏红叶,没想到却发现了一具女尸。

    身为女生的北冥雪显然被吓坏了,低垂着头,脸色苍白,一直软软地靠在男友身上,筛糠似的瑟瑟发抖。

    看情形,如果不是男友扶着她,站都站不稳。

    这也难怪,被害者的死状实在太吓人了,连邵壬看了,都想吐。

    从他们口中,没能问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他们看到的,警察也看到了。

    录完证词,将两名报案人打发走后,邵壬转头,面向夙夜:“说说吧,关于这一系列女大学生奸/杀案,你是怎么想的?”

    夙夜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沉吟了片刻,低声说:“这个凶手很有意思。”

    “有意思?什么意思?”邵壬不解。

    “你们开始并不认为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做的。”夙夜说。

    “是的,”邵壬坦言,“从行凶手法到作案细节,实在是相差得太多了,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所为。”

    “所以,从第三起案件开始,他在被害者的身上,留下了标记,向警方宣告自己的存在。”

    “我们分析认为,这是一种挑衅,不少犯罪分子,都喜欢向警方和社会公众发出挑衅的信号,以满足自己的某种变/态欲/望。”

    “你们怎么解释他作案手法的不同呢?”

    邵壬很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慢慢说道:“事实上,很多罪犯的犯罪手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随地随着心境的不同,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变化。”

    “凶手在被害者身上留下的刻痕呢?你们怎么看?”夙夜继续问道。

    邵壬清了清嗓子,拿出烟盒,抽出一根香烟点燃了,烦恼地狠狠吸了一大口:“数字很简单,代表着被害者编号,那三个英文字母trb,就比较复杂难解。

    嗯,我市东城区有家餐厅就叫这个名字。

    我们详细调查过,无论是餐厅老板,还是餐厅的其他工作人员,跟这一系列的案子,都扯不上什么关系。

    另外,trb还有其它的英文解释。

    譬如,捞雷艇――veryboat。

    老师登记委员会――board。

    战术审查委员会――tacticsreviewboard。

    转子叶片的尾巴――rbdes等等,这些都简称trb,我们实在想象不出,到底哪一个才是凶手要表达的意思。”

    夙夜摇摇头,声音低沉地说:“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

    这个名字邵壬曾经听说过,努力回想了下:“美国十大连环杀/手之一,被称为‘优等生杀人王子’的那个家伙?”

    夙夜轻轻点了下头:“泰德?邦迪,英文名字theodorerobertbundy,缩写为trb。”

    “你是说,凶手自诩是泰德?邦迪?或者说,凶手是在模仿泰德?邦迪的手法杀人?”邵壬挑了挑眉毛。

    夙夜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慢慢说道:“1946年11月24日,泰德出生于佛蒙特州柏林顿的一个单身母亲收容所。

    他的父亲是个飞行员,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这个儿子的存在。

    泰德的外祖父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了父母的角色。

    而他的亲生母亲埃莉诺,则谎称是他的姐姐。

    泰德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外貌英俊,运动方面也很出色。

    他在华盛顿大学读书时,遇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斯蒂芬妮?布鲁克斯,俩人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

    但是,斯蒂芬妮并不像泰德那样全身心的投入这段感情,她认为泰德不够成熟、稳重,不能给她以想要的生活。

    所以在她大学毕业后,毅然与泰德分手。

    这件事,给泰德带来很大的打击。

    紧接着,泰德又发现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他一直叫‘姐姐’的人,实际上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让泰德有种被整个世界欺骗、背叛的痛苦感觉。

    从华盛顿大学毕业后,泰德一边学习法律,一边投身政治。

    在事业上,他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曾经出任华盛顿州共和党主席罗斯?戴维斯的竞选助理。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他重新邂逅了初恋女友斯蒂芬妮。

    俩人很快重修旧好,但是,泰德很快就冷却下来,他对斯蒂芬妮感到无比的失望。

    他清楚地意识到,斯蒂芬妮喜欢的是事业有成的泰德?邦迪,而不是泰德?邦迪。

    这次,他选择了主动离开,毅然决然地和斯蒂芬妮分手,就像斯蒂芬妮曾经对他做过的那样。

    同时,他开始了疯狂的复仇计划。

    从1973年12月开始,到1989年被逮捕、处死为止,他承认共奸/杀了30名女学生。

    但是,警方估计,受害者人数高达百人。

    泰德?邦迪对受害者异常的残暴,甚至凌虐她们的尸体。

    但不是像其他强/暴/犯那样,出于性/冲动的渴望,而是单纯的、愤怒的发泄。

    他憎恨这个世界,憎恨年轻的女学生。”

    ☆、131|315 /

    夙夜离开人民公园的时候,已经快到十一点了。

    胃部隐隐作痛,头也有点晕乎乎的,他才恍然想起,原来还没有吃早餐。

    刚刚看完那具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的尸体,他实在没什么胃口。

    在公园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盒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巧克力。

    剥开铝箔包装,掰了一小块放嘴里,甜腻微苦的味道,在舌尖一点一点化开,说不上喜欢,但也谈不上讨厌。

    不知不觉中,他又想起了欧宇辰,欧宇辰是不大吃巧克力的。

    他虽然喜欢享受,喜爱美食,但是对经过太多道工业程序处理过、加了一大堆乱七八糟添加剂的食物,却没什么兴趣。

    夙夜记得,某年某月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欧宇辰懒洋洋地歪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翻着本食谱。

    像是忽然间想起来什么似的,他坐了起来,将食谱丢到一边,冲夙夜微微一笑,快活地眨了眨眼睛:“夙夜,你知道食物本身的初衷是什么吧?”

    夙夜当时坐在书桌旁,单手支着下巴,也在看一本书。

    一本鲜血淋漓的、令人作呕的,插图满是断肢残骸,市面上绝对看不到也买不到的《公安系统内部大案要案内/参》――邵壬拿给他看的。

    面对这样一本内/参,夙夜是绝对没有兴趣跟他讨论食物问题,所以保持沉默。

    “我跟你说,”欧宇辰笑得眉眼弯弯,漂亮的瞳子波光流转,神采飞扬的样子,简直让人移不开视线,他得意洋洋地侃侃而谈,“食物本来是为了填饱肚子存在的。

    但是,越昂贵、越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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