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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 作者:淘气骨头
雕细琢的食物,离它本来的目的,就越南辕北辙。
你说是不是很搞笑?”
夙夜想起刚到夙家没多久的时候,欧宇辰跟他讲过类似这种极富有哲理性的话,那次是关于建筑的话题。
当时夙夜就想,爷爷没有选错人,欧宇辰的确很出色。
富有蛊惑力的语言,配合金属质感的完美声线,再加上犹如日本动漫中走出来的完美外形,简直就是为了打击别人的自信心而存在的。
只是可惜了欧宇辰收集的那些建筑模型,都跟兰姐一起葬身火海了。
想起那个不幸的女人,夙夜轻轻叹了口气。
不可避免的,又联想起刚刚看到的被害者。
马路斜对过就是b大。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第三天,但是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进进出出,一个个朝气蓬勃、青春洋溢。
夙夜不难想象,那个在几个小时前惨遭屠杀的女子,本来也有着和他们一样的青春和梦想,却以一种最悲惨的方式,结束了鲜活的生命。
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奸/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无论是勒死还是掐死,在体力上都必须占据绝对的优势。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资料上写着,她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身高一米六八。
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女生,又经常参加体育运动,她的体力和耐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个体格强壮的家伙。
至于性格和职业,从他打扫现场的耐心细致程度就能看出来。”
“抓痕呢?你依据什么推测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说,“法医尸检的结果,并没发现哪个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肤组织。”
夙夜看着不远处的槭树林,很慢很慢地说:“那你应该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农业大学那个布衣族女孩,她的双手被锯了下来,丢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烂烂的。”
“因为是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有啮咬过的痕迹,所以,我们怀疑是老鼠干的。”
“也许老鼠的确咬过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啮咬的迹象。
或者,在凶手破坏过之后,老鼠又进行了二次破坏。”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进邵壬的耳中,让他惊讶而难以置信,毕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夙夜的猜测。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夙夜又解释道,“我之所以会有这个假设,是因为我很纳闷。”
“纳闷什么?”
“我们姑且假设被害者和许多人一样,常用手为右手。
那么在凶手掐住她脖子,想要扼死她的时候,她会本能地挣扎。
鉴于活动范围有限,她最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就是右手在凶手左手手臂上留下抓痕。
而在做出抓挠动作的时候,主要实施攻击行为的手指,就是食指和中指。
恰好这两根手指被老鼠啃得破破烂烂,你不觉得太巧了吗?”
邵壬没说话,但是心里已经有些相信夙夜那近乎匪夷所思的推测了。
沉吟了片刻,夙夜又说,“还有件事儿我想不通。”
“哦,什么事儿”
邵壬这么一问,夙夜再次露出犹豫的神色:“凶手很谨慎,很狡猾,并不想被逮到。”
邵壬心想,废话,哪个罪犯想被逮到?
夙夜接着说道,“警方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是啊。”邵壬有点惭愧地点点头,“我们的确是失误了。”
“我的意思是……”夙夜轻声说,“让警方误会下去,不是对他更有利吗?侦破反向压根就错了,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安全吗?
那么,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英文字母和数字编号,提醒警方要并案调查呢?”
“我说过啦,也许他是在故意向警方挑衅,就像开膛手杰克,喜欢寄信给新闻媒体,宣告自己的存在一样。”邵壬说。
“可是,你别忘了,他模仿的不是开膛手杰克,而是泰德?邦迪。
其实,只要他持续犯案,用不了多久,即使他不刻意提醒,警方也会把几个女大学生被奸/杀的案子,联系到一起的。”夙夜反驳。
邵壬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
“我感到,他很急切,唯恐警方错认为,凶手不是一个人。
他现场处理得很干净,表示他不想被逮到。
但他又不愿意警方分散侦破方向。
这看起来实在很矛盾。”
邵壬沉吟,夙夜说得有一定道理,对凶手来说,警方的调查,误入歧途才是对他最有利的。
那么,他的故意提示,就很值得琢磨了。
跟邵壬谈完后,夙夜就独自离开了。
已经将近晌午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铅灰色的云层,密密匝匝地笼罩着大地。
有风吹过,便感到深深的寒意。
头顶的树枝,哗啦哗啦作响,在凄凉的秋风中,瑟瑟发着抖。脚边的枯叶,打着旋扬起再落下。
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
夙夜慢吞吞走着,他想,凶手是不是也是经过这条道路,来到公园的呢?
他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泯然融入芸芸众生,不被任何人留意到的呢?
☆、132|315 /
回到夙家,已经错过了午饭时间。
姜白一边给夙夜摆上饭菜,一边说:“十点多钟的时候,宇辰少爷打电话找您来着。”
夙夜的手机被叶子辉打没电了,后来叶子辉又把电话打到座机上。
夙夜听说他在门口等着,急匆匆跑了出去,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当然是把手机忘得一干二净。
没想到欧宇辰居然会找他,夙夜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他夹菜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下,问道:“他说找我什么事儿了吗?”
姜白将手中的盘子放下,毫不在意地说:“应该没什么要紧的事儿,我跟他说您出去啦,宇辰少爷说那就算了,听他口气,挺轻松的。
后来我还问他,是不是等您回来以后,给他回个电话,他说不用了。”
那就是真的没什么事儿了,可是想到自己竟然错过了欧宇辰的电话,夙夜多少有点失落。
把饭菜都摆妥以后,姜白跟夙夜打了声招呼,说他去忙别的了。
看他左脚似乎还有点不大灵便,潜藏在夙夜心底的疑惑,又开始蠢蠢欲动。
姜白是什么时候来到夙家的呢?他试着回忆,大概是四个月前,蔡瑛妹离开以后。
想起那个叫蔡瑛妹的女孩子,夙夜难得的,对欧宇辰有了点小小的不满。
夙家本来就没有几口人,兰姐过世后,里里外外的家务活,就一股脑地统统交给了洛梓洋和忠叔。
虽然他俩并没有抱怨,但是的确忙得脚不沾地。
欧宇辰瞧在眼里,也觉得不落忍,在跟夙博罕煲电话粥的时候,就顺便提议再雇个打杂的工人。
夙博罕向来对他言听计从,当然不会反对。
家里有不少需要洗洗涮涮的零碎活儿,现有人口都是男人,当然是找个女人更适合,心思也更细腻些。
欧宇辰还是很慎重的,找了家口碑很好的劳务公司,在他们推荐的几个人选当中,精挑细选了一番,挑中了蔡瑛妹。
蔡瑛妹年方十九岁,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一双漆黑的眼瞳水汪汪的,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
配上纤长翘挺的长睫毛,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和略显丰满的身段,也算是诱惑力十足的年轻女孩。
和柔弱的外表不同,她是个性格很刚强的女孩子。
蔡瑛妹七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
本来她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很快改嫁,将她丢给了父亲。
从此她和父亲两个人相依为命。
蔡瑛妹的父亲,是造纸厂的工人。
在她十三岁那年,因为违规操作,右手被切纸机切掉了,落了残疾。
造纸厂承诺给他发全额工资和工伤补助,但是不过几年功夫,造纸厂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
他只能靠拿国家发的困难补助生活,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只有一只左手,干活当然不太方便。
蔡瑛妹的父亲没文化,也不会什么技术,好容易找到份工作,往往干不了几天,就会被辞退。
如此几次三番的,他心情当然很郁闷,偏偏又无处发泄。
不知不觉开始借酒浇愁,后来演变成酗酒,常常喝得醉醺醺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也不再找工作了。
蔡瑛妹打小就很懂事,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帮父亲煮饭。
在父亲失掉一只手以后,更是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
父亲染上酒瘾以后,渐渐不怎么给她钱。
她就靠捡拾废品、帮有钱的同学代写作业、帮不愿跑腿的同学代购学生用品等等贴补家用――反正能想出来的赚钱方法,她一个小孩子能做的都做了。
勉勉强强读到初中毕业,蔡瑛妹就辍学了。
她在工厂做过小工,饭店里刷过盘子,小公司里当过勤杂工、酒店里打扫过卫生间……
可以说吃了很多苦。
两年前,蔡瑛妹的父亲一次酒醉后闯红灯,被一辆斜穿过来的卡车撞死了。
蔡瑛妹难过了好一阵子,毕竟,父亲是她身边唯一的亲人。
父女俩住的房子是租的,位于郊区,很偏僻地段的一间砖瓦平房,当然租金也很便宜。
治安自然是极差的,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她一个女孩子早出晚归的,有诸多不便。
曾经被喝醉的酒鬼纠缠过,幸好她大呼小叫,引来几个路人,把酒鬼赶跑了。
也曾经有人半夜里跳进院子,乒乒乓乓砸门,吓得她要夜夜把菜刀藏在枕头底下,才能睡觉。
后来有好心的邻居大妈给她出主意,她便在劳务公司登记,当了保姆。
起码可以住在主人家里,再也不用担心半夜里被什么人骚扰了。
蔡瑛妹伺候过半身不遂的老太太,伺候过坐月子的主妇……曾经做过工的主人家,对她评价都很好。
说她干活勤快麻利,特别有眼力见,性子也温和。
来到夙家后,蔡瑛妹表现得的确挺好的,她的厨艺不错,喜欢帮忠叔准备饭菜。
大概是因为自幼家境贫寒的缘故,她尤其擅长做清清淡淡的家常素菜,很合夙夜的胃口。
俩人的身世,也颇有相似之处,自然而然的,亲近起来。
蔡瑛妹对夙夜越发照顾,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
开始欧宇辰没放在心上,但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对夙夜不仅仅是殷勤,简直是在“讨好”加“色/诱”了。
当然啦,她做得很自然,很隐晦。
譬如说在夙夜读书的时候,帮他泡杯枸杞菊花茶,顺便附上一碟子自己做的小点心:“听说这种茶对眼睛很好呢,点心是我自个儿学着做的,您尝尝合口味不,要是不喜欢,我再学新的。”
她温温润润地笑着,弯弯的眉眼,像两泓秋水,莹莹润润。
将茶杯和点心碟子放下,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夙夜的手指。
……
夙夜下楼的时候,就那么巧,她刚好上楼。
俩人擦身而过,狭窄的楼梯上,她测过身子,小心地避让,高/耸的胸/部刚好蹭过夙夜的手臂。
……
在与人交际应酬上,夙夜向来是比较迟钝的,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事。
但欧宇辰是什么人啊?简直就是人精中的人精,狡猾中的狡猾。
很快就看出来,这小丫头究竟在打什么鬼主意。
夙夜交女朋友不关他的事,但是,假如有人别有居心的蓄意接近夙夜,尤其是试图用不光彩的手段诱惑他,欧宇辰就不高兴了。
嗯,是很不高兴。
怎么想,都有种自家养得白白嫩嫩、纯洁无比的小白兔,被只流着口水的大尾巴狼,时刻惦记着的恶心感觉。
于是,欧宇辰随随便便找了个理由,把蔡瑛妹开除了。
让欧宇辰没有想到的是,向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的夙夜,居然因为这个狡猾的、可恶的、毫无廉/耻的丫头片子出声了,问他为什么要开除蔡瑛妹,问他能否把蔡瑛妹留下来……
更令欧宇辰气闷的是,在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后,夙夜整整两天都没搭理他。
欧宇辰先是震惊,继而是震怒了。
有第一个打夙夜主意的小保姆,保不齐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至于打他自己的主意,欧宇辰是完全不在意的,他不是夙夜,那帮小丫头片子,想骗他,那点道行再修炼个十几二十年都远远不够看。
夙夜不行啊,单纯也好,单蠢也好,明明比谁都清楚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偏偏纯洁得像只小白兔,骗他比骗几岁的小孩子还容易。
所以,欧宇辰暗暗发誓,为了保证这只小白兔不被大尾巴狼拆吃入肚,家里再也不能雇佣女工了,他也再不相信人力资源公司的所谓推荐。
于是,姜白有幸走进了夙家――说起姜白,这小伙子挺有意思的。
他是洛梓洋介绍来的,俩人是战友。
据洛梓洋说,野营拉练的时候,姜白还曾经救过他的小命。
姜白和洛梓洋年龄差不多,性子却截然相反,活泼跳脱,不谙人情世故。
用欧宇辰的话说:“本性纯良。”
用忠叔的话说:“这小孩儿我喜欢,实诚。”
用洛梓洋的话说:“就是笨了点。”
夙夜呢,夙夜是不会加入这种无聊的讨论的。
即使是欧宇辰问他,他也不肯说。
姜白有个陋习,正确地说,也不能算作陋习,只不过别人都看不惯罢了。
他有事儿没事儿,就喜欢爬爬树、爬爬墙、爬爬楼梯、爬爬栏杆……鲜少有能双脚安安稳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路的时候。
洛梓洋很头痛,难得的,带着窘迫的、为难的表情,讪讪地跟欧宇辰解释其中的原委。
原来姜白是苗族人,来自湘西苗疆。
深山坳里,教学资源匮乏,他的成绩自然不怎么样。
念了十几年书,也不过是城里小学生的水平。
倒是打小爬山、爬吊脚楼、爬树爬惯了,根本改不过来。要想让他不爬,除非直接剁了他的双脚。
在部队的时候,他也成天爬来爬去的。
每逢野外拉练,他就变成了香饽饽,大伙儿都抢着跟他一组。
负重几十公斤,走几十里山路,再趟几条河,他照样活蹦乱跳,精神抖擞的。
上树抓鸟、下河捞鱼……野外生存技能连特种部队的兄弟们,都自愧弗如。
在姜白面前,没有爬不了的树,没有攀不过的山,也没有下不了的河……
这种人才,搁在部队里,肯定是个香饽饽,绝对的人才啊。
可惜他文化水平不高,又不懂得为人处事儿,最终还是没能转为士官。
退伍后,他的优势就全变成了劣势。
原来的劣势――譬如说看不出眉眼高低、说话不走脑子……却真的成了劣势了。
☆、133|315 /
湘西的旅游业这几年虽然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对于世代居住在大山里的人来说,短时间内,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多少实质上的改善。
那里土地贫瘠,物产匮乏,又没有工业支持,靠倒买倒卖些手工艺品,或者自家弄点土特产、零食小吃卖给游客,根本带不来多少收益。
在旅游景点打工的,能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少得可怜。
譬如导游干脆就没有工资,要靠景点门票、酒店饭店和购物店等等销售渠道,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这种钱也是不大好赚的,游客越来越精明,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再也不复“人傻、钱多、狠宰”的黄金时期。
所以,当地大多数人家,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看惯了大城市的繁华喧嚣,姜白也动了心思,想趁着年轻,打工赚点钱,改善自家的境况。
他吃得苦,挨得累,本来做做小工、干干零活挺容易的。
可是,因为以“爬”代替“走”的习惯,退伍后一年多了,他居然没有一份工作能做得超过一个月的。
自然,也没能赚到几个钱――试用期都还没熬过去呢。
所有跟他共事过的老板或者同事,用不了三天,看他的眼神,就都跟看外星小怪兽似的。
举个例子吧,让事实来说话。
你能想象酒店里的服务员,单手举着托盘,托盘里摆着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嗖”地一声,从楼梯扶手上,直接滑下来的情形吗?
当然啦,他挺稳当的,只不过洒出来一点点汤水。
另外,由于物理上的惯性作用,碗碰到碟子、碟子又碰到碗,叮叮当当演奏出点配乐。
但是,他的出场实在太特立独行了,跟耍杂技似的,理所当然的,吸引了许多顾客的视线。
有惊呼的、有鼓掌的,还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敲着桌子梗着脖子使劲嚷嚷叫好的。
愣是在五星级酒店,制造出夜市大排档的热闹效果。
领班被他吓得快患心脏病了,先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再是威逼恐吓。
姜白态度是好的,乖乖承认错误,保证下次注意。
他是真的很珍惜这份工作,也真的很想改掉爬爬的习惯。
只不过,能轻易改掉的,就不叫习惯了。
他重复着爬爬,被领班骂;承认错误,继续爬爬;再被领班骂,接着承认错误、继续被领班骂……的无限循环中。
领班是个嘴硬心软的女人,骂完了也就算了,暗暗祈祷着,他真的能改掉的那一天。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梦想总是丰满的,现实总是骨感的。
直到有一次,几个来用餐的小孩子,趁大人们酒酣耳热、忙着推杯换盏,没人留意到他们之际,居然学着姜白的动作,也把楼梯扶手当成滑梯玩。
结果一个摔断了胳膊,一个跌破了头,还有一个撞塌了鼻梁骨。
家长们当然心疼得要命,顿时火冒三丈,不依不饶。
等待救护车的功夫,一堆男男女女,七嘴八舌吵吵嚷嚷、舞舞宣宣(注1:舞舞宣宣是北方方言,大概意思是张牙舞爪、比手画脚,以肢体动作配合语言,表达出某种气势。),差点用吐沫星子把店淹了。
其他顾客饭也没法吃了,胆小的、事儿忙的直接开溜,胆大的、闲得发慌的,留下围观看热闹。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哪位围观群众,居然把孩子受伤的场面用手机拍摄下来,直接发到了互联网上。
这家倒霉透顶的酒店,一下子就声名鹊起了。
人气那个火爆啊,什么工商的、税务的、卫生防疫的、消防的……隔三差五来溜达溜达,顺便检查检查有没有哪方面不合格,需要整改的。
嗯,据说那个撞破脑袋的熊孩子,是市/委某位主要领/导的宝贝孙子。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暴跳如雷的当然不只是受伤孩子的家长,还有酒店的老板。
领班被好一通教训,全年的奖金都扣光了。
至于姜白,老板倒是没浪费口舌教训他,虽然掐死他的心都有了,但还是硬生生忍住了,直截了当炒了他鱿鱼。
当月未来得及发放的工资,全部扣掉,一个钢g也没给他。
客观公正地说,这倒怨不得老板心狠手黑,姜白那点工资,赔给三个受伤的小孩子,连个尾数都不够。
老板家大业大的,还真瞧不上眼,只是实在太生气太郁闷了,必须发泄发泄。
战友之间的情谊还是很真诚的,在姜白接连被炒了几次鱿鱼后,有位名叫谢汉峰的战友挺/身而出。
他父亲是包工头,就介绍姜白去父亲手底下做了小工。
卖卖力气很简单吧?可是,当姜白扛着水泥袋子吭哧吭哧爬脚手架而不是搭乘升降梯的时候,所有人都凌乱了。
包工头果断地给他开了双份工资,好言好语劝他另谋高就:“你还年轻,在工地里当小工,总不是个事儿啊,还是找个有前途点的工作吧。”
这边打发了姜白,那边回家就玩变脸。
脸色比包龙图还黑,脸皮拉得比驴脸还长,每说一句话就狠狠敲儿子个脑锛儿,“你想害死你老子啊?居然弄来个人猿泰山来让你老子服侍?!
他要真是人猿泰山还好了,可惜他不是啊,万一有个好歹,你就得去给你老子送牢饭了!”
谢汉峰被敲得眼泪汪汪的,见老爹真的火了,不敢躲也不敢还嘴,只好老老实实挨训。
如此几次三番的,折腾了好几回,再也没人敢给姜白找工作了。
他没办法,垂头丧气地卷卷铺盖,打算回湘西老家,天天陪猴子爬树玩。
舍不得打出租,拖着个行李袋子,吭哧吭哧坐地铁、坐公交,还没等他磨蹭到火车站,洛梓洋的电话打来了。
原来欧宇辰念叨着要再雇个杂工,要求性别必须是“男”,洛梓洋听到了,就想起了他。
试探着跟欧宇辰提提,也特别说明了他喜欢“爬”的毛病,另外还有那么点“小白”。
欧宇辰若无其事地表示,他不在意。
他是真的不在意,也不觉得有什么好计较的。
只要不耽误干活,不摔残、摔死给他惹麻烦,别说爬了,天天拿大顶他都懒得管。
乐得卖个人情,给洛梓洋。
至于“小白”,大概是物极必反,欧宇辰自己心眼挺多的,没事儿爱瞎捉摸,他就喜欢身边的人,单纯点,不要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当然啦,欧宇辰也象征性地征求了夙夜的意见,夙夜认为他的问题实在很无聊,所以迟钝地摇了摇头。
待见到姜白,欧宇辰更是一点意见也没有了。
姜白皮肤黝黑、瘦小枯干,带着深山坳里原住民特有的的真诚热忱,说话直白,干活实实在在的,一点也不懂得偷奸耍滑。
欧宇辰什么人啊?只差那么一丁丁点就要成精了,分分钟就把这实诚孩子看得透透的,的确挺“小白”的,登时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于是,姜白就留在了夙家。
夙夜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一系列奸/杀女大学生案的元凶,应该是他想得太多了吧?
他仔细回忆,这几起案子的作案时间,当时姜白在家吗?
夙夜想不起来,姜白喜欢晨跑,晚上也常常牵着小白出去遛弯,若说他在外面做了什么,家里的确没人知道。
夙夜越想越烦闷,索性不再想了。
欧宇辰不在,忠叔便全部按照夙夜的口味,做的饭菜。
餐桌上,连点肉沫都看不到:炒蒜苗、腌脆萝卜、家常土豆泥、葱烧西兰花,还有一碗素什菇汤,连油都没放,只点了点葱末和香菜末。
夙夜的确饿了,但是一个人吃饭,总觉得没什么滋味,用素什菇汤泡了半碗米饭,囫囵吃了,就回房间了。
自打欧宇辰去了,夙夜睡眠质量就不大好。
今天凌晨的时候,又做了那个可怕的噩梦,更是早早就醒了。
现在吃饱喝足,不知不觉间就有点犯困。
躺在床上,阖上眼睛,本来只打算眯一小会儿,没想到迷迷糊糊的,居然很快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还挺沉。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暮色四合。
脑袋却还是晕乎乎、沉甸甸的,跟塞了铅块似的。
夙夜知道,不能再睡了,否则今天夜里又得失眠。
他可不想每天半夜都瞪着天花板发呆,轻轻捶了几下太阳穴,硬撑着爬起来,打开灯,去隔壁的卫生间,洗了把脸。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肌肤上,倦意立刻退散了。
夙夜晃晃悠悠地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一眼看见欧宇辰正歪坐在床头,闲闲地翻着本书。
夙夜眨了眨眼睛,又使劲眨了眨。
他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此时此刻,欧宇辰不是应该在吗?
难道是幻觉?
漂亮得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慢慢抬起头,冲他扬扬眉毛:“你傻愣在那儿干什么呢?
我好歹也出门好几天了,小别重逢,你就不能表现得热情洋溢一点啊?满足下我小小的虚荣心?”
夙夜刚刚起床,本来就有点迟钝的大脑,此时更加迟钝,愣愣怔怔地看着他,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欧宇辰瞧着他,瞧着瞧着,忽然像是忍俊不禁似的,无奈地笑了,摇摇头:“你呀,在帮助警察破案的时候,每次都表现得那么精明能干,跟福尔摩斯附体了似的。
怎么一回到三次元世界,就退化成木头了呢?”
☆、134|315 /
“你……回来了?”夙夜还是直愣愣地看着他,迟疑着说道。
“回来了,”欧宇辰简直要无语了,招招手,“难不成你以为你看见的是幻影?别傻站着了,过来呀。”
夙夜纯粹是条件反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直愣愣走到他面前。
欧宇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仔细端详了一番,微微皱起眉头:“怎么搞的?几天没见,又变成熊猫眼了。
难不成我不在你身边,你不习惯,又开始失眠了?”
他本来是随口说说的,没想到夙夜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嗯,很不习惯。”
欧宇辰被他的直白逗得忍俊不禁。
夙夜苍白的小脸,只有巴掌大,嵌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幽深幽深的。
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扑扇扑扇,活脱脱一个q版娃娃。
鬼使神差般,欧宇辰宠溺地揉了揉他的脑袋:“你呀,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孩儿。”
“……”夙夜垂下视线,默然不语。
“让你跟我一起去,你不去,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
“其实我自己也挺没意思的,”欧宇辰叹了口气,“再好看的风景,再好吃的美食,连个能分享的人都没有,也觉得挺没劲的。”
说到这里,他像是突然间来了兴致,语气轻快起来,深黑的瞳仁,映着头顶的灯光,莹莹润润,简直是熠熠生辉,“美国的西海岸,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吧。
我们可以去好莱坞环球影城,去迪士尼乐园,去盖蒂艺术中心,去杜莎夫人蜡像馆……还可以在威尼斯海滩散步,在空中餐厅吃菲力牛排。”
他充满向往的、热切的眼神,连夙夜都被感染了,恍恍惚惚地想,跟欧宇辰一起去旅行,也会挺愉快的吧?
他本来,就是个能让人感到温暖、感到舒服、感到自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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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细琢的食物,离它本来的目的,就越南辕北辙。
你说是不是很搞笑?”
夙夜想起刚到夙家没多久的时候,欧宇辰跟他讲过类似这种极富有哲理性的话,那次是关于建筑的话题。
当时夙夜就想,爷爷没有选错人,欧宇辰的确很出色。
富有蛊惑力的语言,配合金属质感的完美声线,再加上犹如日本动漫中走出来的完美外形,简直就是为了打击别人的自信心而存在的。
只是可惜了欧宇辰收集的那些建筑模型,都跟兰姐一起葬身火海了。
想起那个不幸的女人,夙夜轻轻叹了口气。
不可避免的,又联想起刚刚看到的被害者。
马路斜对过就是b大。
今天是国庆假期的第三天,但是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进进出出,一个个朝气蓬勃、青春洋溢。
夙夜不难想象,那个在几个小时前惨遭屠杀的女子,本来也有着和他们一样的青春和梦想,却以一种最悲惨的方式,结束了鲜活的生命。
刚才,邵壬提议让叶子辉开车送他回家,被他拒绝了。
他想走一走,沉淀下混乱的思绪。
离开前,他对邵壬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凶手是男性,年龄在二十二岁至三十五岁之间,身体强壮,衣着整齐。
家就住在本市市内。
他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做事谨慎、认真、勤勉。
熟悉犯罪现场调查的工作,大概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或者曾经从事跟法律有关的职业。”
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凶手的左手手臂或许会有几道抓痕。”
邵壬诧异地问道:“能说说,你是怎么做出这些判断的吗?”
夙夜淡然解释:“奸/杀案的凶手为男性,这没什么可说的。
关于他年龄的判断,是因为凶手的虐尸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出他强烈的发泄和怨恨情绪。
拥有这种情绪的罪犯,一般年龄都不会太小,也不可能太大。
太小,犯案的时候不会这么冷静,犯案手法不会如此有条不紊,犯案现场也不可能打扫得如此干净利落。
这个凶手已经做了好几起案子,都是开放式的公共场合,却既没被人发现,也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
他的心里素质和行为能力可见一斑。”
邵壬思索着他的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夙夜又说,“如果年龄太大的话,他早就应该犯案了,不会等到现在。
因为这种偏执的、怨恨的情绪,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爆发的过程。
就像泰德?邦迪一样。
还有,参照被害者的年龄,我们也能推测出,凶手应该属于这个年龄区间。
他憎恨的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大学生,那么他理所当然的不会太小,也不应该太老。”
邵壬再次点了点头。
夙夜继续解释道,“第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从背后,用木棒袭击被害者,不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我留意到第二起案子中的被害者,是被勒死的,第三起案子中的被害者则是被掐死的。
无论是勒死还是掐死,在体力上都必须占据绝对的优势。
尤其第三名被害者,我看到资料上写着,她是校羽毛球队的队员,身高一米六八。
这样一个青春期的女生,又经常参加体育运动,她的体力和耐力应该是很不错的。
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个体格强壮的家伙。
至于性格和职业,从他打扫现场的耐心细致程度就能看出来。”
“抓痕呢?你依据什么推测出他左手手臂有抓痕的?”邵壬疑惑地说,“法医尸检的结果,并没发现哪个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肤组织。”
夙夜看着不远处的槭树林,很慢很慢地说:“那你应该注意到,第三名被害者,就是农业大学那个布衣族女孩,她的双手被锯了下来,丢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嗯。”
“她的右手食指和中指,指尖都破破烂烂的。”
“因为是在垃圾桶里发现的,有啮咬过的痕迹,所以,我们怀疑是老鼠干的。”
“也许老鼠的确咬过她的手指,但也有可能是凶手故意弄出老鼠啮咬的迹象。
或者,在凶手破坏过之后,老鼠又进行了二次破坏。”
夙夜清冷的嗓音,滑进邵壬的耳中,让他惊讶而难以置信,毕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夙夜的猜测。
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夙夜又解释道,“我之所以会有这个假设,是因为我很纳闷。”
“纳闷什么?”
“我们姑且假设被害者和许多人一样,常用手为右手。
那么在凶手掐住她脖子,想要扼死她的时候,她会本能地挣扎。
鉴于活动范围有限,她最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就是右手在凶手左手手臂上留下抓痕。
而在做出抓挠动作的时候,主要实施攻击行为的手指,就是食指和中指。
恰好这两根手指被老鼠啃得破破烂烂,你不觉得太巧了吗?”
邵壬没说话,但是心里已经有些相信夙夜那近乎匪夷所思的推测了。
沉吟了片刻,夙夜又说,“还有件事儿我想不通。”
“哦,什么事儿”
邵壬这么一问,夙夜再次露出犹豫的神色:“凶手很谨慎,很狡猾,并不想被逮到。”
邵壬心想,废话,哪个罪犯想被逮到?
夙夜接着说道,“警方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
“是啊。”邵壬有点惭愧地点点头,“我们的确是失误了。”
“我的意思是……”夙夜轻声说,“让警方误会下去,不是对他更有利吗?侦破反向压根就错了,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安全吗?
那么,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英文字母和数字编号,提醒警方要并案调查呢?”
“我说过啦,也许他是在故意向警方挑衅,就像开膛手杰克,喜欢寄信给新闻媒体,宣告自己的存在一样。”邵壬说。
“可是,你别忘了,他模仿的不是开膛手杰克,而是泰德?邦迪。
其实,只要他持续犯案,用不了多久,即使他不刻意提醒,警方也会把几个女大学生被奸/杀的案子,联系到一起的。”夙夜反驳。
邵壬皱起了眉头:“你的意思是……”
“我感到,他很急切,唯恐警方错认为,凶手不是一个人。
他现场处理得很干净,表示他不想被逮到。
但他又不愿意警方分散侦破方向。
这看起来实在很矛盾。”
邵壬沉吟,夙夜说得有一定道理,对凶手来说,警方的调查,误入歧途才是对他最有利的。
那么,他的故意提示,就很值得琢磨了。
跟邵壬谈完后,夙夜就独自离开了。
已经将近晌午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铅灰色的云层,密密匝匝地笼罩着大地。
有风吹过,便感到深深的寒意。
头顶的树枝,哗啦哗啦作响,在凄凉的秋风中,瑟瑟发着抖。脚边的枯叶,打着旋扬起再落下。
马路上空荡荡的,没有什么人。
夙夜慢吞吞走着,他想,凶手是不是也是经过这条道路,来到公园的呢?
他是怎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泯然融入芸芸众生,不被任何人留意到的呢?
☆、132|315 /
回到夙家,已经错过了午饭时间。
姜白一边给夙夜摆上饭菜,一边说:“十点多钟的时候,宇辰少爷打电话找您来着。”
夙夜的手机被叶子辉打没电了,后来叶子辉又把电话打到座机上。
夙夜听说他在门口等着,急匆匆跑了出去,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当然是把手机忘得一干二净。
没想到欧宇辰居然会找他,夙夜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是他夹菜的动作,稍微停顿了下,问道:“他说找我什么事儿了吗?”
姜白将手中的盘子放下,毫不在意地说:“应该没什么要紧的事儿,我跟他说您出去啦,宇辰少爷说那就算了,听他口气,挺轻松的。
后来我还问他,是不是等您回来以后,给他回个电话,他说不用了。”
那就是真的没什么事儿了,可是想到自己竟然错过了欧宇辰的电话,夙夜多少有点失落。
把饭菜都摆妥以后,姜白跟夙夜打了声招呼,说他去忙别的了。
看他左脚似乎还有点不大灵便,潜藏在夙夜心底的疑惑,又开始蠢蠢欲动。
姜白是什么时候来到夙家的呢?他试着回忆,大概是四个月前,蔡瑛妹离开以后。
想起那个叫蔡瑛妹的女孩子,夙夜难得的,对欧宇辰有了点小小的不满。
夙家本来就没有几口人,兰姐过世后,里里外外的家务活,就一股脑地统统交给了洛梓洋和忠叔。
虽然他俩并没有抱怨,但是的确忙得脚不沾地。
欧宇辰瞧在眼里,也觉得不落忍,在跟夙博罕煲电话粥的时候,就顺便提议再雇个打杂的工人。
夙博罕向来对他言听计从,当然不会反对。
家里有不少需要洗洗涮涮的零碎活儿,现有人口都是男人,当然是找个女人更适合,心思也更细腻些。
欧宇辰还是很慎重的,找了家口碑很好的劳务公司,在他们推荐的几个人选当中,精挑细选了一番,挑中了蔡瑛妹。
蔡瑛妹年方十九岁,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一双漆黑的眼瞳水汪汪的,清澈得没有一丝杂质。
配上纤长翘挺的长睫毛,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和略显丰满的身段,也算是诱惑力十足的年轻女孩。
和柔弱的外表不同,她是个性格很刚强的女孩子。
蔡瑛妹七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
本来她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母亲很快改嫁,将她丢给了父亲。
从此她和父亲两个人相依为命。
蔡瑛妹的父亲,是造纸厂的工人。
在她十三岁那年,因为违规操作,右手被切纸机切掉了,落了残疾。
造纸厂承诺给他发全额工资和工伤补助,但是不过几年功夫,造纸厂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
他只能靠拿国家发的困难补助生活,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只有一只左手,干活当然不太方便。
蔡瑛妹的父亲没文化,也不会什么技术,好容易找到份工作,往往干不了几天,就会被辞退。
如此几次三番的,他心情当然很郁闷,偏偏又无处发泄。
不知不觉开始借酒浇愁,后来演变成酗酒,常常喝得醉醺醺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也不再找工作了。
蔡瑛妹打小就很懂事,七/八岁的时候,就知道帮父亲煮饭。
在父亲失掉一只手以后,更是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
父亲染上酒瘾以后,渐渐不怎么给她钱。
她就靠捡拾废品、帮有钱的同学代写作业、帮不愿跑腿的同学代购学生用品等等贴补家用――反正能想出来的赚钱方法,她一个小孩子能做的都做了。
勉勉强强读到初中毕业,蔡瑛妹就辍学了。
她在工厂做过小工,饭店里刷过盘子,小公司里当过勤杂工、酒店里打扫过卫生间……
可以说吃了很多苦。
两年前,蔡瑛妹的父亲一次酒醉后闯红灯,被一辆斜穿过来的卡车撞死了。
蔡瑛妹难过了好一阵子,毕竟,父亲是她身边唯一的亲人。
父女俩住的房子是租的,位于郊区,很偏僻地段的一间砖瓦平房,当然租金也很便宜。
治安自然是极差的,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她一个女孩子早出晚归的,有诸多不便。
曾经被喝醉的酒鬼纠缠过,幸好她大呼小叫,引来几个路人,把酒鬼赶跑了。
也曾经有人半夜里跳进院子,乒乒乓乓砸门,吓得她要夜夜把菜刀藏在枕头底下,才能睡觉。
后来有好心的邻居大妈给她出主意,她便在劳务公司登记,当了保姆。
起码可以住在主人家里,再也不用担心半夜里被什么人骚扰了。
蔡瑛妹伺候过半身不遂的老太太,伺候过坐月子的主妇……曾经做过工的主人家,对她评价都很好。
说她干活勤快麻利,特别有眼力见,性子也温和。
来到夙家后,蔡瑛妹表现得的确挺好的,她的厨艺不错,喜欢帮忠叔准备饭菜。
大概是因为自幼家境贫寒的缘故,她尤其擅长做清清淡淡的家常素菜,很合夙夜的胃口。
俩人的身世,也颇有相似之处,自然而然的,亲近起来。
蔡瑛妹对夙夜越发照顾,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
开始欧宇辰没放在心上,但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对夙夜不仅仅是殷勤,简直是在“讨好”加“色/诱”了。
当然啦,她做得很自然,很隐晦。
譬如说在夙夜读书的时候,帮他泡杯枸杞菊花茶,顺便附上一碟子自己做的小点心:“听说这种茶对眼睛很好呢,点心是我自个儿学着做的,您尝尝合口味不,要是不喜欢,我再学新的。”
她温温润润地笑着,弯弯的眉眼,像两泓秋水,莹莹润润。
将茶杯和点心碟子放下,手指有意无意地擦过夙夜的手指。
……
夙夜下楼的时候,就那么巧,她刚好上楼。
俩人擦身而过,狭窄的楼梯上,她测过身子,小心地避让,高/耸的胸/部刚好蹭过夙夜的手臂。
……
在与人交际应酬上,夙夜向来是比较迟钝的,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事。
但欧宇辰是什么人啊?简直就是人精中的人精,狡猾中的狡猾。
很快就看出来,这小丫头究竟在打什么鬼主意。
夙夜交女朋友不关他的事,但是,假如有人别有居心的蓄意接近夙夜,尤其是试图用不光彩的手段诱惑他,欧宇辰就不高兴了。
嗯,是很不高兴。
怎么想,都有种自家养得白白嫩嫩、纯洁无比的小白兔,被只流着口水的大尾巴狼,时刻惦记着的恶心感觉。
于是,欧宇辰随随便便找了个理由,把蔡瑛妹开除了。
让欧宇辰没有想到的是,向来对家务事不闻不问的夙夜,居然因为这个狡猾的、可恶的、毫无廉/耻的丫头片子出声了,问他为什么要开除蔡瑛妹,问他能否把蔡瑛妹留下来……
更令欧宇辰气闷的是,在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后,夙夜整整两天都没搭理他。
欧宇辰先是震惊,继而是震怒了。
有第一个打夙夜主意的小保姆,保不齐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至于打他自己的主意,欧宇辰是完全不在意的,他不是夙夜,那帮小丫头片子,想骗他,那点道行再修炼个十几二十年都远远不够看。
夙夜不行啊,单纯也好,单蠢也好,明明比谁都清楚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偏偏纯洁得像只小白兔,骗他比骗几岁的小孩子还容易。
所以,欧宇辰暗暗发誓,为了保证这只小白兔不被大尾巴狼拆吃入肚,家里再也不能雇佣女工了,他也再不相信人力资源公司的所谓推荐。
于是,姜白有幸走进了夙家――说起姜白,这小伙子挺有意思的。
他是洛梓洋介绍来的,俩人是战友。
据洛梓洋说,野营拉练的时候,姜白还曾经救过他的小命。
姜白和洛梓洋年龄差不多,性子却截然相反,活泼跳脱,不谙人情世故。
用欧宇辰的话说:“本性纯良。”
用忠叔的话说:“这小孩儿我喜欢,实诚。”
用洛梓洋的话说:“就是笨了点。”
夙夜呢,夙夜是不会加入这种无聊的讨论的。
即使是欧宇辰问他,他也不肯说。
姜白有个陋习,正确地说,也不能算作陋习,只不过别人都看不惯罢了。
他有事儿没事儿,就喜欢爬爬树、爬爬墙、爬爬楼梯、爬爬栏杆……鲜少有能双脚安安稳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路的时候。
洛梓洋很头痛,难得的,带着窘迫的、为难的表情,讪讪地跟欧宇辰解释其中的原委。
原来姜白是苗族人,来自湘西苗疆。
深山坳里,教学资源匮乏,他的成绩自然不怎么样。
念了十几年书,也不过是城里小学生的水平。
倒是打小爬山、爬吊脚楼、爬树爬惯了,根本改不过来。要想让他不爬,除非直接剁了他的双脚。
在部队的时候,他也成天爬来爬去的。
每逢野外拉练,他就变成了香饽饽,大伙儿都抢着跟他一组。
负重几十公斤,走几十里山路,再趟几条河,他照样活蹦乱跳,精神抖擞的。
上树抓鸟、下河捞鱼……野外生存技能连特种部队的兄弟们,都自愧弗如。
在姜白面前,没有爬不了的树,没有攀不过的山,也没有下不了的河……
这种人才,搁在部队里,肯定是个香饽饽,绝对的人才啊。
可惜他文化水平不高,又不懂得为人处事儿,最终还是没能转为士官。
退伍后,他的优势就全变成了劣势。
原来的劣势――譬如说看不出眉眼高低、说话不走脑子……却真的成了劣势了。
☆、133|315 /
湘西的旅游业这几年虽然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对于世代居住在大山里的人来说,短时间内,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多少实质上的改善。
那里土地贫瘠,物产匮乏,又没有工业支持,靠倒买倒卖些手工艺品,或者自家弄点土特产、零食小吃卖给游客,根本带不来多少收益。
在旅游景点打工的,能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少得可怜。
譬如导游干脆就没有工资,要靠景点门票、酒店饭店和购物店等等销售渠道,抽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这种钱也是不大好赚的,游客越来越精明,国家关于旅游方面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再也不复“人傻、钱多、狠宰”的黄金时期。
所以,当地大多数人家,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看惯了大城市的繁华喧嚣,姜白也动了心思,想趁着年轻,打工赚点钱,改善自家的境况。
他吃得苦,挨得累,本来做做小工、干干零活挺容易的。
可是,因为以“爬”代替“走”的习惯,退伍后一年多了,他居然没有一份工作能做得超过一个月的。
自然,也没能赚到几个钱――试用期都还没熬过去呢。
所有跟他共事过的老板或者同事,用不了三天,看他的眼神,就都跟看外星小怪兽似的。
举个例子吧,让事实来说话。
你能想象酒店里的服务员,单手举着托盘,托盘里摆着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嗖”地一声,从楼梯扶手上,直接滑下来的情形吗?
当然啦,他挺稳当的,只不过洒出来一点点汤水。
另外,由于物理上的惯性作用,碗碰到碟子、碟子又碰到碗,叮叮当当演奏出点配乐。
但是,他的出场实在太特立独行了,跟耍杂技似的,理所当然的,吸引了许多顾客的视线。
有惊呼的、有鼓掌的,还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敲着桌子梗着脖子使劲嚷嚷叫好的。
愣是在五星级酒店,制造出夜市大排档的热闹效果。
领班被他吓得快患心脏病了,先是苦口婆心地劝说,再是威逼恐吓。
姜白态度是好的,乖乖承认错误,保证下次注意。
他是真的很珍惜这份工作,也真的很想改掉爬爬的习惯。
只不过,能轻易改掉的,就不叫习惯了。
他重复着爬爬,被领班骂;承认错误,继续爬爬;再被领班骂,接着承认错误、继续被领班骂……的无限循环中。
领班是个嘴硬心软的女人,骂完了也就算了,暗暗祈祷着,他真的能改掉的那一天。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梦想总是丰满的,现实总是骨感的。
直到有一次,几个来用餐的小孩子,趁大人们酒酣耳热、忙着推杯换盏,没人留意到他们之际,居然学着姜白的动作,也把楼梯扶手当成滑梯玩。
结果一个摔断了胳膊,一个跌破了头,还有一个撞塌了鼻梁骨。
家长们当然心疼得要命,顿时火冒三丈,不依不饶。
等待救护车的功夫,一堆男男女女,七嘴八舌吵吵嚷嚷、舞舞宣宣(注1:舞舞宣宣是北方方言,大概意思是张牙舞爪、比手画脚,以肢体动作配合语言,表达出某种气势。),差点用吐沫星子把店淹了。
其他顾客饭也没法吃了,胆小的、事儿忙的直接开溜,胆大的、闲得发慌的,留下围观看热闹。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哪位围观群众,居然把孩子受伤的场面用手机拍摄下来,直接发到了互联网上。
这家倒霉透顶的酒店,一下子就声名鹊起了。
人气那个火爆啊,什么工商的、税务的、卫生防疫的、消防的……隔三差五来溜达溜达,顺便检查检查有没有哪方面不合格,需要整改的。
嗯,据说那个撞破脑袋的熊孩子,是市/委某位主要领/导的宝贝孙子。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暴跳如雷的当然不只是受伤孩子的家长,还有酒店的老板。
领班被好一通教训,全年的奖金都扣光了。
至于姜白,老板倒是没浪费口舌教训他,虽然掐死他的心都有了,但还是硬生生忍住了,直截了当炒了他鱿鱼。
当月未来得及发放的工资,全部扣掉,一个钢g也没给他。
客观公正地说,这倒怨不得老板心狠手黑,姜白那点工资,赔给三个受伤的小孩子,连个尾数都不够。
老板家大业大的,还真瞧不上眼,只是实在太生气太郁闷了,必须发泄发泄。
战友之间的情谊还是很真诚的,在姜白接连被炒了几次鱿鱼后,有位名叫谢汉峰的战友挺/身而出。
他父亲是包工头,就介绍姜白去父亲手底下做了小工。
卖卖力气很简单吧?可是,当姜白扛着水泥袋子吭哧吭哧爬脚手架而不是搭乘升降梯的时候,所有人都凌乱了。
包工头果断地给他开了双份工资,好言好语劝他另谋高就:“你还年轻,在工地里当小工,总不是个事儿啊,还是找个有前途点的工作吧。”
这边打发了姜白,那边回家就玩变脸。
脸色比包龙图还黑,脸皮拉得比驴脸还长,每说一句话就狠狠敲儿子个脑锛儿,“你想害死你老子啊?居然弄来个人猿泰山来让你老子服侍?!
他要真是人猿泰山还好了,可惜他不是啊,万一有个好歹,你就得去给你老子送牢饭了!”
谢汉峰被敲得眼泪汪汪的,见老爹真的火了,不敢躲也不敢还嘴,只好老老实实挨训。
如此几次三番的,折腾了好几回,再也没人敢给姜白找工作了。
他没办法,垂头丧气地卷卷铺盖,打算回湘西老家,天天陪猴子爬树玩。
舍不得打出租,拖着个行李袋子,吭哧吭哧坐地铁、坐公交,还没等他磨蹭到火车站,洛梓洋的电话打来了。
原来欧宇辰念叨着要再雇个杂工,要求性别必须是“男”,洛梓洋听到了,就想起了他。
试探着跟欧宇辰提提,也特别说明了他喜欢“爬”的毛病,另外还有那么点“小白”。
欧宇辰若无其事地表示,他不在意。
他是真的不在意,也不觉得有什么好计较的。
只要不耽误干活,不摔残、摔死给他惹麻烦,别说爬了,天天拿大顶他都懒得管。
乐得卖个人情,给洛梓洋。
至于“小白”,大概是物极必反,欧宇辰自己心眼挺多的,没事儿爱瞎捉摸,他就喜欢身边的人,单纯点,不要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当然啦,欧宇辰也象征性地征求了夙夜的意见,夙夜认为他的问题实在很无聊,所以迟钝地摇了摇头。
待见到姜白,欧宇辰更是一点意见也没有了。
姜白皮肤黝黑、瘦小枯干,带着深山坳里原住民特有的的真诚热忱,说话直白,干活实实在在的,一点也不懂得偷奸耍滑。
欧宇辰什么人啊?只差那么一丁丁点就要成精了,分分钟就把这实诚孩子看得透透的,的确挺“小白”的,登时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于是,姜白就留在了夙家。
夙夜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会是一系列奸/杀女大学生案的元凶,应该是他想得太多了吧?
他仔细回忆,这几起案子的作案时间,当时姜白在家吗?
夙夜想不起来,姜白喜欢晨跑,晚上也常常牵着小白出去遛弯,若说他在外面做了什么,家里的确没人知道。
夙夜越想越烦闷,索性不再想了。
欧宇辰不在,忠叔便全部按照夙夜的口味,做的饭菜。
餐桌上,连点肉沫都看不到:炒蒜苗、腌脆萝卜、家常土豆泥、葱烧西兰花,还有一碗素什菇汤,连油都没放,只点了点葱末和香菜末。
夙夜的确饿了,但是一个人吃饭,总觉得没什么滋味,用素什菇汤泡了半碗米饭,囫囵吃了,就回房间了。
自打欧宇辰去了,夙夜睡眠质量就不大好。
今天凌晨的时候,又做了那个可怕的噩梦,更是早早就醒了。
现在吃饱喝足,不知不觉间就有点犯困。
躺在床上,阖上眼睛,本来只打算眯一小会儿,没想到迷迷糊糊的,居然很快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还挺沉。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暮色四合。
脑袋却还是晕乎乎、沉甸甸的,跟塞了铅块似的。
夙夜知道,不能再睡了,否则今天夜里又得失眠。
他可不想每天半夜都瞪着天花板发呆,轻轻捶了几下太阳穴,硬撑着爬起来,打开灯,去隔壁的卫生间,洗了把脸。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肌肤上,倦意立刻退散了。
夙夜晃晃悠悠地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一眼看见欧宇辰正歪坐在床头,闲闲地翻着本书。
夙夜眨了眨眼睛,又使劲眨了眨。
他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此时此刻,欧宇辰不是应该在吗?
难道是幻觉?
漂亮得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慢慢抬起头,冲他扬扬眉毛:“你傻愣在那儿干什么呢?
我好歹也出门好几天了,小别重逢,你就不能表现得热情洋溢一点啊?满足下我小小的虚荣心?”
夙夜刚刚起床,本来就有点迟钝的大脑,此时更加迟钝,愣愣怔怔地看着他,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欧宇辰瞧着他,瞧着瞧着,忽然像是忍俊不禁似的,无奈地笑了,摇摇头:“你呀,在帮助警察破案的时候,每次都表现得那么精明能干,跟福尔摩斯附体了似的。
怎么一回到三次元世界,就退化成木头了呢?”
☆、134|315 /
“你……回来了?”夙夜还是直愣愣地看着他,迟疑着说道。
“回来了,”欧宇辰简直要无语了,招招手,“难不成你以为你看见的是幻影?别傻站着了,过来呀。”
夙夜纯粹是条件反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直愣愣走到他面前。
欧宇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仔细端详了一番,微微皱起眉头:“怎么搞的?几天没见,又变成熊猫眼了。
难不成我不在你身边,你不习惯,又开始失眠了?”
他本来是随口说说的,没想到夙夜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嗯,很不习惯。”
欧宇辰被他的直白逗得忍俊不禁。
夙夜苍白的小脸,只有巴掌大,嵌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幽深幽深的。
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扑扇扑扇,活脱脱一个q版娃娃。
鬼使神差般,欧宇辰宠溺地揉了揉他的脑袋:“你呀,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孩儿。”
“……”夙夜垂下视线,默然不语。
“让你跟我一起去,你不去,现在知道后悔了吧?”
“……”
“其实我自己也挺没意思的,”欧宇辰叹了口气,“再好看的风景,再好吃的美食,连个能分享的人都没有,也觉得挺没劲的。”
说到这里,他像是突然间来了兴致,语气轻快起来,深黑的瞳仁,映着头顶的灯光,莹莹润润,简直是熠熠生辉,“美国的西海岸,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吧。
我们可以去好莱坞环球影城,去迪士尼乐园,去盖蒂艺术中心,去杜莎夫人蜡像馆……还可以在威尼斯海滩散步,在空中餐厅吃菲力牛排。”
他充满向往的、热切的眼神,连夙夜都被感染了,恍恍惚惚地想,跟欧宇辰一起去旅行,也会挺愉快的吧?
他本来,就是个能让人感到温暖、感到舒服、感到自在的人。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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