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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龙套 作者:温书
太过漫长太难熬了。他还特别困,这都半夜十二点了,李小居困的都快睁不开眼睛了,如果身边坐的不是白简,他早就睡过去了。
他太困了,即使身边野兽窥伺,他也能睡的着,脖子慢慢慢慢歪了,歪到白简胳膊上,开始了他的昏睡之旅。李小居靠着白简睡觉,白简也没推开他,杜乐明看白简一动不动,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当然不是因为感情发酵,这完全是诡异的独占欲作祟。杜乐明冷哼了一声,瞥眼看向窗外,白简揽过杜乐明的肩膀,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下。
李小居是被霍玄抱上去的,霍玄给李小居脱了衣服盖了被子,很贴心的关了灯。
梦到周公的李小居是无所知觉也无所畏惧的,估计就算现在白简爬到他床上,他也不会有任何的感觉,照旧会做他的美梦。可是他还没睡多久,就被白简叫醒了,这都下半夜三点多了,白简却放着好好的觉不睡过来叫他,李小居觉得蹊跷也觉得恐惧。
莫非,白简因为在夜总会的事儿,心里不痛快,准备拿他撒气儿?或者说,莫非白简准备在今晚干掉他?想到这些,李小居的内心彻底不平静了,身体也微微有些颤抖,站到书房桌前的时候,李小居已经有点绝望了,他甚至想到了一会儿要是白简真要弄死他,他就一定要拉着白简同归于尽。
“你一直想离开这里?”白简手指又习惯性的叩了桌子两下:“你觉得跟了林权就能离开这儿了?”李小居摇摇头。
“你当林权是个什么好鸟儿?我把你弄这儿顶多让你陪陪乐明,他让你过去是让你陪睡的。”白简叩叩桌子,说:“还有,今天中午你和霍玄去吃饭的时候,你从后门跑了,算你还有点儿小聪明,知道自己跑不掉。你要是真跑了被我抓到,我会让你明白什么叫生不如死,懂么?”
李小居点点头。
“你今天犯的错不少,咱们要好好上上家规。”白简站起来了,走到李小居面前,按了下李小居的肩膀,说:“跪下来。”
李小居颤抖了下,跪了下来。
“我知道你想跑那件事儿的时候,我寻思回来教育教育你就行了,可你不识相,竟敢当着我的面就想跟别人跑,根本没把我看在眼里。你在我这里一天,你就是我的,除非我不要你,否则你就别想走,你懂么?”白简想到李小居答应跟林权,他的心里就烧起了无名火,这李小居还真有胆惹他,看来他最近对李小居是太好了。
“你这是首次犯错,虽然犯了大错,但是我也不罚你狠了,你就在书房跪着,跪到明天我过来为止。”白简阴狠狠的说。
李小居点点头。
“以后记着规矩,记着了么。”白简问。
“记住了。”李小居总算回话了。
白简前脚走,李小居就躺在地毯上梦周公,安装的地暖,所以很热乎。他已经锻炼出十分强的危机意识,在白简来之前就醒过来,乖乖跪好。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地主老财强行签下的长工,受尽地主老财的各种变态欺压,而且在被欺压当中,他竟然一点儿都没有反抗的顺从了。
假如这是抗战年代,他很怀疑自己会因为贪生怕死成为汉奸。
幸亏,他生活在现代。
9、第 9 章
日子跑的特别快,跟流水似的,转眼间就过去了二十天,眼看还有五天就要元旦,这期间大事没有小事儿不断,基本都是杜乐明和白简找他的茬,两人各种茬各种找。对付杜乐明,李小居总结的规律就是把耳朵闭上,你爱说什么说什么,只要不脱裤子,你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对付白简,李小居总结的绝招是听话,你说什么我听什么,坚决不反嘴,白简这种变态就喜欢被人顺毛撸,要是当皇上,那肯定是昏君,上岗当皇上几个月残暴不仁被灭国那种。
终于在这个美妙的清晨,白简带着杜乐明去鸟国散心去了,李小居虽然不被允许离开别墅,但是少了白简和杜乐明,他就等于解放了一大半。这不,趁着阳光灿烂,李小居提着个椅子坐到了别墅小院里,包着毯子,享受太阳沐浴。
多美好的生活啊,多新鲜的空气啊啊啊??李小居正闭目享受呢,一股榴莲味儿冲进了他的鼻子,谁这么缺德啊!李小居皱着眉头睁开眼睛,瞪着不请自来的林权,林权手里拿着块榴莲,正准备吃呢。
“你怎么又来了?”李小居瞥了林权一眼,很不愉快被打扰。
林权特别自觉的又拿了把椅子出来,放在李小居旁边,一屁股坐上去,他把榴莲递给李小居,李小居也不客气,几口就把它消灭了。
“白简带着杜乐明出国玩了,我怕你自己在这无聊,过来陪陪你啊。”
“不用你陪,我就喜欢自己玩。”
林权长胳膊一伸,特自然的搭在李小居椅背上,朝李小居凑了凑,说:“你那么听白简的话,对我却这样儿,这可不好,太厚此薄彼了,我会伤心的。”他做了西子捧心的姿势,恶心的李小居直翻白眼儿。
“你那么听话,该不会是看上白简了吧?”林权对李小居抛了个媚眼,又朝李小居凑了凑。
李小居推开林权,做了个呕吐的姿势,说:“怎么可能,就算我喜欢男的,我也不会喜欢那样的,他整个就是一。。。”瞥了眼林权,李小居把后面三个字在心里说了出来精神病。
“你说出来没事儿,我不会跟白简说。”林权对着李小居眨眨眼睛,好似交情很铁似的。
“大英雄。”李小居加重了语气。
林权噗嗤一声笑了,哈哈哈乐了半天,问李小居:“看来你很享受在这里的生活,竟然这么崇拜白简,把他当成了大英雄。”
“当然,我特别崇拜他!人哪,就得任命,譬如我,因为认识了白简,生活突然丰富精彩起来,活的这么鲜亮多彩,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李小居感叹。
“你这么崇拜他又这么享受在他身边的生活,难道你真的不是看上白简了?”
李小居转头,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权,过会儿,点点头,说:“你该去看看眼科了,要不就看看精神科,你这脑电波和别人不一样。”
“哈哈哈”林权再次爽朗的笑了,他就知道今天不会白来,只要和李小居一起,就绝对会开心。
“我跟你换,你换不换,把你的生活和我的对换。”林权问。
李小居很肯定的点头:“换。”
“你愿意把这鲜亮多彩的人生换给我?”
李小居再次点头,一副牺牲自我幸福万家的表情,说:“舍己为人,一直是我的人生宗旨来着。要是你想跟我换,冲咱俩的关系,我绝对二话不说,就跟你换!”
林权又乐了,哈哈笑,笑的有点儿疯癫了。他一看到李小居就乐,说上几句话,心情立马就会多云转晴,说的越多,心情越好,李小居绝对是个宝物,他非常想把李小居弄家里,当个吉祥物也好啊,可惜白简占着茅坑不拉屎就是不放手,要不是有那个杜乐明在,他都怀疑白简看上李小居了。
“等你和白简的合同到期了,你跟我吧,我给你安排个工作,活少钱多那种。”林权又开始抛橄榄枝,他是不弄到李小居不罢休啊。
“别说你不知道啊。”李小居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说:“这个合同就是莫须有的,白简说什么时候到期就什么时候到期,他要是说不到期,就永远不到期,别说你不知道,我觉得你挺聪明的。”
“我真不知道。”林权回答,装的很像,他拉过李小居的手,跟告白似的说:“我要是知道,我肯定会把你救出火海。”
李小居使劲抽出手,在衣服上擦了两下,瞥了眼林权,慢悠悠说道:“你真该去查查脑电波了,你的脑电波接受点不大正常,小心点吧,小病不治等病大了就治不了了。”李小居站了起来,很语重心长的拍了拍林权的肩膀,说:“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有个人就那样,刚开始有点儿幻想病,成天说自己能看见鬼神,大家都不在意,后来,哎,成精神分裂了,拿菜刀到处砍人,砍死俩,砍伤一个,现在被关在精神病院安度余生。哎生命可贵,按时检查身体吧。”
搬起椅子,李小居朝屋里走,这会儿太阳被云彩盖住了,风也起了,挺冷,身边还守着个明显对他有不良企图的林权,让他完全丧失了享受阳光的好心情。放着杜乐明那么大的美人不去勾搭,偏偏总是没事儿过来找他,刚开始李小居怀疑林权是想从他这边侧面出击,然后勾搭上杜乐明,现在看来不是,林权是彻头彻尾的审美障碍并且神经错乱,就是来勾搭他的。
怪人都是扎堆的,这话真没错,可怜他一青葱如玉帅青年,一时不慎就掉怪人堆里了。
适者生存,李小居很容易适应环境,这可能是小时候锻炼出来的。人生处处是坑也有好处,从小就能锻炼出非一般的适应能力。在怪人身边也有很大的益处,不仅锻炼忍耐力,还增加人生经验,守着白简和杜乐明这段时间,李小居飞速的成长了,察言观色的本领也更上一层楼,假如现在是封建社会,他绝对能很好的胜任和|这个工作岗位。
“我第一见你以为你是个兔子呢,小模小样的很好欺负,后来我发觉我错了。”林权跟在李小居身后面,一边走一边盯着李小居的屁股,看着那形状优美鼓鼓的屁股,他就很想掐两下。
“除了劝你看医生,我没别的话可以说,我是好心的。”李小居在楼梯上转过头,居高临下看林权的感觉很不错,有种优越感。
“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林权表白了,半开玩笑式的。
“是么。”李小居摆明了不信,他转头继续上楼梯,回屋的时候,林权迅速伸进去一脚,一使劲儿,跟着一起进了屋子。
有着超级厚脸皮的林权大咧咧坐在了李小居的床上,还拿起枕头闻了闻,毫不掩饰自己的变态作风。任贤齐不是有块歌么,里面唱赶也赶不走,你赶也赶不走,怎么赶也赶不走,这歌就是对林权这种人的真实写照。
“你亲我一下吧。”林权突然对坐在椅子上玩电脑的李小居冒了这么一句话。
李小居抖了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抽搐了一下嘴角,看着一脸神经质的林权,说:“我不喜欢男的。”
“这个可以培养。”林权蹲到李小居身边,胳膊很自觉的搂到李小居腰上,摸了一把。
李小居扯开林权的胳膊,懒得搭理林权。正你推我拉的功夫,林权手机响了,他接了电话就急匆匆走了,临走时亲昵的跟李小居说明天他还来。
你别来了,我真不想看见你,我更不想跟你培养感情,我可是个有志青年,祖国未来的栋梁,不想浪费时间谈恋爱,尤其是跟同性谈恋爱。
美好的时光极为短暂,白简带着杜乐明回来了,两人一个冷着脸,一个臭着脸,不像是去度假回来,倒像是去奔丧回来了。杜乐明左脸上还有个未消退的巴掌印,那肯定是白简打的,毋庸置疑。
李小居在心里感叹,这俩傻b又开始上演你爱我我不爱你的戏码了,丢脸丢到国外去了。到现在李小居也没弄懂他们之间那诡异的爱情,爱情是多么美妙啊,是多么甜蜜啊,就像是成熟的水蜜桃一样,但是在白简和杜乐明这块儿,爱情就像把生了锈的屠刀似的,跟甜蜜完全不沾边。
杜乐明径直上楼了,白简坐在客厅翻阅霍玄送上来的文件,李小居站在楼梯口,他寻思着是上楼呢还是在客厅呢,想了想,他还是决定站在客厅,现在白简心情不好,如果叫他他没及时出现,说不定就会迁怒在他身上。
“小居。”果然,白简批完文件就招呼他了,李小居特庆幸自己没上去。李小居赶紧来到白简面前,等待着白简发话。
“说说你这几天都干什么了。”白简翘着二郎腿,语气有点儿阴阳怪气,明显是在找茬。
“什么也没干,偶尔帮刘阿姨打打下手。”李小居谨慎的回答,准备随时承受白简的怪脾气。
“林权不是每天来找你么?”白简停顿了会儿,声音里夹了冰碴子,说:“听他说,他和你在一起很开心,是么?”
眼看是在杜乐明那块儿受了气,不舍得折腾杜乐明,就变着法儿找茬在他身上撒气。可又能怎么办,他只能忍着,难道爆发能解决一切么?当然不能!虽然他已经在张管家那里搞到了地下室的钥匙,但是他不可能从里面打开外面的锁,所以他不能爆发。
“我和他一起一点儿都不开心,他是过来寻我开心的。”李小居照实回答。
白简站了起来,边朝楼上走边说:“你跟我到书房。”李小居只能在白简身后跟着,不停的在肚子里面咒骂三字经。
老规矩,李小居站书桌前,白简坐在书桌后椅子上。李小居微低着头,很规矩,很温顺,白简盯着李小居,很愤怒,他当然不是因为李小居愤怒,但是他就喜欢把气儿撒在李小居身上。
“我不在的时候,你有没有想逃跑?”白简阴沉沉的问,那语气那声调,跟阴间的鬼有的比。
“没有。”
“我不信,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撒谎,你是被迫在这里呆着的,你怎么可能不想跑?别把我当傻子!”白简猛然抬高了声调,一巴掌砸在桌子上。
你个拿我撒气的死变态,你这头猪,你这头该烂掉小鸟的死变态!李小居在心里怒骂。
“真没有,这里吃的好穿的好管家也很好,我真不想走,真的。”当然是假的,我恨不得现在撒腿儿就跑,守着你这么个变态,我得少活好几年。
“你的意思是我对你不好?”白简逼到李小居面前。
“你对我挺好的。”好个屁。
怒沉沉的声音在李小居耳边响起来:“我说过不要撒谎,我现在心情很不好,不想听假话。”
李小居猛然把头抬了起来,差点儿撞到白简鼻子上,他退后一步,把头朝窗口那边转,说:“等会儿,我变个身。”说完,深呼吸了一口气,瞪着白简,铿锵有声的说:“好吧,我说真话,我是害怕你把我关起来不给我饭吃或者揍死我弄死我才迫不得已留在这里的。”
白简没想到李小居敢把大实话说出来,这等于是在他头上火上浇油。
“当然,以上不是我的真心话。”李小居接着来了一句,说:“我是为了你开心才说上面那些话,我的真心话是,我其实真的很喜欢呆在这里。”假的,我一点儿都不爱呆在这里,但是看你现在的样儿想弄死我,我才说了违心的话。
“你爱我?”白简冷不丁蹦出这么一句话,不仅他愣了,李小居更愣了,这话题跑的有点儿偏啊,都从赤道跑到北极去了。
“崇敬,绝对是崇敬。”李小居眨了眨眼睛,用眼神把自己内心的崇敬透露出来。
10、第 10 章
“我放你走怎么样?”过了大半天,李小居都等的肝颤了,白简突然冒了这么句话出来。
这该不会是试探吧?李小居犹豫了一下,回答:“我觉得留在这儿挺好的。”
“乐明说不喜欢你在这里呆着,我本来想把你放走,可是你却想留下,你说我该怎么办?”白简声音还是阴沉沉,怎么也不像真心要放李小居走。
“那我走吧。”李小居回答。
“看来你还是想走。”白简掐着李小居下巴,让李小居仰起头来。白简那脸色就好似便秘无数天,又好似半夜出来吃人的青鬼,眼神乌煞煞,特别吓人。
本来李小居就挺怕白简,适应了这么长时间,总算是没那么怕了,但现在,他的胆子又缩回去了。
“我真放你走,乐明很讨厌你。”白简松开了手。
李小居悄悄呼出一口气,心里有点儿雀跃,看来这是真的啊,嘿嘿,嘿嘿嘿嘿,再见了,变态二人组。
“明天早上你就走吧。”白简发了话,李小居点点头。
回了屋,李小居还不敢相信白简的话呢,乐了半个晚上,好不容易才睡着了,结果大清早他就醒了,反正也没有什么行李可收拾,洗刷干净,他就朝楼下走,坐在客厅等着白简开外面的大门。
六点多,张总管下来了,一会儿,霍玄和张楠也下来了,李小居心情特别好,跟他们告别,说以后有时间就来看他们。
七点多,白简搂着杜乐明下来了,白简脸色依旧不好,反观杜乐明,倒是特别开心。看来杜乐明真的是特别讨厌他,李小居在心里想。
八点整,门铃响了,霍玄开了大门,从外面进来三个男人,走在前面的扎着马尾巴,身形修长,姿态优雅贵气十足,他身后那两人一个金毛一个黑皮肤,两外国人,应该是他保镖。
白简见到来人,脸色更臭,杜乐明却展开了笑脸,笑的特别妩媚,把李小居惊奇的要命,原来杜乐明还会这样笑啊,杜乐明这样笑起来很好看,他还以为杜乐明只会阴笑冷笑呢。
“白简,我来带他走。”马尾巴朝杜乐明伸手,有种漫不经心的贵族气,看他那架势,一点儿都没把白简放在眼里。
白简脸色阴沉的要命,怀里的杜乐明笑的跟开了花似的,但是却坐在白简身边不动。
“跟我走,乐明,从八点开始,你就是我的了。”马尾巴说话有点儿戏剧味儿,不过声音很好听。
白简阴沉沉的开口了:“我答应的是把我的情人给你,但不是乐明,是他。”白简看向李小居。
李小居刚刚在局外看戏呢,觉得特搞笑,这怎么又来了个变态,竟然还有跟白简争杜乐明的,他们这群怪人的世界真疯狂。转眼间,他就突然转变成焦点了,他完全没适应这个角色变化。
“我是你情人?”李小居愣突突的问。
“我睡过你。”白简说。
“白简,我要的是乐明。”马尾巴看了眼李小居,对李小居丝毫不感兴趣,他有兴趣的是杜乐明,那个在沙滩上冲他笑敢在楼道拐角吻他的杜乐明,杜乐明像朵带了刺的热情玫瑰,让他很感兴趣。
“我们说好的是把我的情人给你,他就是我的情人,我没有违背约定。”白简很坚持。
马尾巴脾气应该很不错,被糊弄了还能带着文雅的笑容,他看着杜乐明,又侧头看看李小居,最后好似无奈的笑着说:“那好吧,看来我只能带走他了。”他很深情的对杜乐明说:“乐明,我这里随时欢迎你来。”
跟演戏似的,真肉麻,李小居在心里冷哼。
毫无疑问的,李小居被马尾巴带走了,马尾巴还拉着他的手呢。其实他不想去,但是看这样儿,马尾巴比白简还厉害,厉害的就变态,这样计算起来,马尾巴比白简还变态,所以李小居决定先表现出自己乖顺的一面。
第一次坐上加长的豪华车,李小居坐在马尾巴身边,浑身都不舒服。马尾巴一只手支着头,笑着说:“这剧情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他看着李小居,目光挺柔和的,但是李小居就是觉得这不是个好人,虽然看着温柔。
“也特别出乎我的意料。”李小居接上了话,以后肯定得相处几天,好的对话总会有个好的开始。反正这人有兴趣的是杜乐明,估计带他回去也就是给白简弄个样子看看而已。
“哦,我以为你是自愿的。”马尾巴依旧笑,也不嫌嘴角累。
“很明显,我一点儿都不自愿,我也不是他情人,估计你看出来了。”李小居撇撇嘴。
“那你是谁呢?”马尾巴兴致很好,和林权一样,是个喜欢问问题的人。
“你看过电视剧吧,有那种新婚前夜新娘子跑了,但是女方又不能不嫁,就找了别人替嫁,我就是那种。替嫁的起码还知情,我完全不知道。”李小居回答。
“这是个惊喜。”马尾巴论断。
什么惊喜,是惊吓好不好。自从遇到白简,他就处处受惊吓,幸亏他命硬,要不然早被吓死了。
“这样吧,我把杜乐明的爱好告诉你,你放我走吧,反正你留着我也没什么用。”李小居跟马尾巴商量。
马尾巴看着李小居,突然伸手摸上了李小居右手,揉了揉,又把他的衣袖撸上去,摸揉着他的胳膊,摸的李小居浑身发毛,却不敢把手抽回去。这马尾巴仿佛有种奇怪的魔力,让人不敢也无法反抗他,天生的人上之人,仿佛就该居于掌控位置。
“等乐明来了,我再放你走。”马尾巴摸到李小居肚子了,还准备朝下摸,李小居赶紧拉住他的手,勉力的扯了个笑出来:“我,我没洗澡,有味儿。”
“哦?”马尾巴把手抽了出来,慢慢放到鼻子前面闻着,眼睛却一直盯着李小居。
李小居的脸瞬间暴红,眼神飘着,不知道该看哪里好。变态更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胜旧人,李小居对这些人的认识度又提高了一个档次,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
“味道还好。”马尾巴如同品味红酒一样的语气。
李小居的脸更红了,跟熟了的西红柿似的,红的透亮。
马尾巴一直盯着他,李小居觉得该说句话,他说:“原味。”其实他想说原生态健康品,但是这场合似乎不适合幽默。
马尾巴呵呵低笑起来,身体都笑的抖了,笑够了才说:“我喜欢原汁原味的。”
尴尬的扯了扯嘴角,李小居决定闭嘴,他不准备再和马尾巴说话,因为马尾巴完全没有羞耻观念,是个什么事儿都能拿到明面上说的主儿。
“你挺有意思的,可惜了先有杜乐明,要不然你这样的也算是抢手。”马尾巴很实在的评价。
李小居正了正脸色,一本正经的说:“我喜欢女的。”
“哦?”马尾巴摆明不信,白简不都说了么,跟李小居睡过。
“我和白简那次是个意外,杜乐明给我下药了,他想折腾我,正巧白简回来了,两人一吵架,杜乐明出去了,剩下白简和我呆在屋里。”顿了顿,李小居继续说:“其实原本白简想掐死我,结果他中途改变主意了,就那样了。”
“你接受能力很强。”马尾巴笑眯眯的看着李小居。
不强难道还要死要活啊?那会儿他光想着活命了,根本就没有想自己和男人发生关系的事儿,对比性命,那些事情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当然,有件事情还是需要计较的,那就是关于他隐私的秘密。
“还行吧,也没办法,我又不是杜乐明。”李小居很明白,要是演电视剧,他就是陪衬,如果陪衬跟主角要死要活的闹腾,那绝对是个二货。
“你想当杜乐明?”
“完全不想。”李小居赶紧摇头否认,虽然杜乐明长的好看,但是性格毒辣,而且跟只金丝雀一样被白简囚禁在身边,那种生活,他可不想要。
跟马尾巴聊天其实挺轻松,只要马尾巴不说那种露骨性话题,李小居还是挺喜欢马尾巴的,马尾巴这种人是危险藏在表皮底下,表面很和善,不跟白简似的,直接的兽性外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坏蛋。上辈子他绝对害过白简,所以这辈子纯属来还债的,李小居希望自己以后别遇到白简。
马尾巴名叫赵丰锦,家里财粗势力大,不仅是个商人,而且家里世代在朝为官,还是个被红色笼罩的高干子弟。
投胎真的是个艺术活儿,有个好的投胎,人生的路就能畅通一大半。投胎的时候,一定要看准了,哪里富贵哪里去,这关系到人生百年大业。
跟着赵丰锦还算不错,赵丰锦摆明只看上毒孔雀杜乐明,把李小居安排成了贴身助理,跟贴身保姆一个样。
不贴身伺候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人的本性,跟着赵丰锦,李小居算是彻底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譬如经常半夜的时候呼唤李小居,说饿了,让李小居给做面条,做完了又嫌难吃,让做米饭炒菜,做完了,他又说突然不饿了,倒杯果汁就行了。又譬如赵丰锦跟人在酒店做那种事情,却偏偏让李小居在门口站着,说是贴身助理就得贴身伺候,以备不时之需,李小居只能和两保镖一起在外面站着,赵丰锦当然不会就这么放过李小居,一会儿让李小居去买某个牌子他最喜欢的某个味道的避孕套,一会儿呼唤李小居送酒进来,这种事情多了,即使赵丰锦和床上的人直接在办事儿,李小居都能面不改色的进去,完全是被折磨出来的啊。。。
时间长了,李小居也适应这种生活了,说实话,除了有点儿变态其实赵丰锦是个不错的雇主,工资给的尤其让他满意。
世界的大在于你想找个人,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而世界小就在于,你不想遇到一个人,就偏偏会让你遇到,即使你们曾经天涯海角。
这不,赵丰锦下午三点多又闹幺蛾子,说饿了,得去吃饭,翩翩然从办公室出来,走路带过的香气陶醉了一堆的办公室美女,李小居作为一个忠实的小跟班,加紧步伐跟在赵丰锦的身后,连带着被香风熏陶。
赵丰锦一直喷这一种香水,带点儿清风海洋味儿,闭上眼睛闻着这味道,就有种站在江湖的屋顶逍遥饮酒清风明月的感觉,当然,这些是李小居自己的感觉。
有时候李小居就在想,如果有一天他瞎了,只要闻到这个味儿,他绝对能认出这人是赵丰锦。
下午三点多,这时候的餐厅人很少,定的是高级餐厅,人就更少。可是不凑巧,在人少之又少的情况下,赵丰锦坐在了白简和杜乐明旁边的这个桌子,还同杜乐明笑着打了个招呼。
李小居怀疑赵丰锦派了私家侦探跟踪白简和杜乐明,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凑巧呢。
看到赵丰锦的时候,白简的脸已经黑了一半,当看到杜乐明冲赵丰锦笑的时候,白简的脸彻底黑了。
李小居扫了眼白简那边,就专心致志伺候现在的主子。
“小居,坐我对面,怎么还站着呢。”赵丰锦亲切的有点儿过头。
虽然经常和赵丰锦坐在一起吃饭,但是李小居觉得这个场合明显不大适合,可主子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于是李小居很识趣的坐了下来。
不知道他们三个吃的怎样,李小居吃的是可是津津有味儿,他没感情烦恼所以吃嘛嘛香。就在他吃的香喷喷的时候,白简主动找茬,有些阴沉的声音刺在他的耳膜上,特别的影响他的食欲。
“小居伺候的你满意么?”白简问赵丰锦。
赵丰锦笑着回答:“很满意,白天也满意,晚上也满意。”
这话说的多暧昧啊,不过说的也没错,不管赵丰锦多晚叫他起来做饭,他都会起来,要是赵丰锦说不满意,那赵丰锦的良心可就叫狗吃了。
“是么,看来你也喜欢那种小玩意儿,摸了之后真是让人回味无穷,要不是我有了乐明,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这种有趣儿的玩意儿。”白简说的话特别难听,李小居觉得过于刺耳了,这人太没品,说话专门选择人身攻击,而且不敢攻击大boss,只敢攻击boss身边的小角色。
11、第 11 章
“我当然是爱不释手。”赵丰锦说着,还特别暧昧的拉住李小居左手,在李小居手背上摸索了两下。李小居知道这是做给白简他们看的,也就任赵丰锦摸。
“我现在很庆幸你那会儿把小居送给我,让我的日子越来越开心。”赵丰锦说的情真意切,李小居听的毛骨悚然,假啊,太假了。
杜乐明突然放下了叉子,瞅着李小居就笑了,笑的很好看,但是李小居能看出来,这毒苹果肯定要说刺激性强的话了,杜乐明张嘴的瞬间,李小居条件反射坐直了身体。
杜乐明说:“小居的那小玩意儿,我也十分中意,软软嫩嫩像是小孩子的一样,这样看来,小居天生就该是被男人玩的,要是遇到女人,呵呵”
太他妈恶毒了,这两疯子就喜欢人身攻击,人那里有缺陷就攻击哪儿。谁能忍受的了
恋耽美
太过漫长太难熬了。他还特别困,这都半夜十二点了,李小居困的都快睁不开眼睛了,如果身边坐的不是白简,他早就睡过去了。
他太困了,即使身边野兽窥伺,他也能睡的着,脖子慢慢慢慢歪了,歪到白简胳膊上,开始了他的昏睡之旅。李小居靠着白简睡觉,白简也没推开他,杜乐明看白简一动不动,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当然不是因为感情发酵,这完全是诡异的独占欲作祟。杜乐明冷哼了一声,瞥眼看向窗外,白简揽过杜乐明的肩膀,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下。
李小居是被霍玄抱上去的,霍玄给李小居脱了衣服盖了被子,很贴心的关了灯。
梦到周公的李小居是无所知觉也无所畏惧的,估计就算现在白简爬到他床上,他也不会有任何的感觉,照旧会做他的美梦。可是他还没睡多久,就被白简叫醒了,这都下半夜三点多了,白简却放着好好的觉不睡过来叫他,李小居觉得蹊跷也觉得恐惧。
莫非,白简因为在夜总会的事儿,心里不痛快,准备拿他撒气儿?或者说,莫非白简准备在今晚干掉他?想到这些,李小居的内心彻底不平静了,身体也微微有些颤抖,站到书房桌前的时候,李小居已经有点绝望了,他甚至想到了一会儿要是白简真要弄死他,他就一定要拉着白简同归于尽。
“你一直想离开这里?”白简手指又习惯性的叩了桌子两下:“你觉得跟了林权就能离开这儿了?”李小居摇摇头。
“你当林权是个什么好鸟儿?我把你弄这儿顶多让你陪陪乐明,他让你过去是让你陪睡的。”白简叩叩桌子,说:“还有,今天中午你和霍玄去吃饭的时候,你从后门跑了,算你还有点儿小聪明,知道自己跑不掉。你要是真跑了被我抓到,我会让你明白什么叫生不如死,懂么?”
李小居点点头。
“你今天犯的错不少,咱们要好好上上家规。”白简站起来了,走到李小居面前,按了下李小居的肩膀,说:“跪下来。”
李小居颤抖了下,跪了下来。
“我知道你想跑那件事儿的时候,我寻思回来教育教育你就行了,可你不识相,竟敢当着我的面就想跟别人跑,根本没把我看在眼里。你在我这里一天,你就是我的,除非我不要你,否则你就别想走,你懂么?”白简想到李小居答应跟林权,他的心里就烧起了无名火,这李小居还真有胆惹他,看来他最近对李小居是太好了。
“你这是首次犯错,虽然犯了大错,但是我也不罚你狠了,你就在书房跪着,跪到明天我过来为止。”白简阴狠狠的说。
李小居点点头。
“以后记着规矩,记着了么。”白简问。
“记住了。”李小居总算回话了。
白简前脚走,李小居就躺在地毯上梦周公,安装的地暖,所以很热乎。他已经锻炼出十分强的危机意识,在白简来之前就醒过来,乖乖跪好。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地主老财强行签下的长工,受尽地主老财的各种变态欺压,而且在被欺压当中,他竟然一点儿都没有反抗的顺从了。
假如这是抗战年代,他很怀疑自己会因为贪生怕死成为汉奸。
幸亏,他生活在现代。
9、第 9 章
日子跑的特别快,跟流水似的,转眼间就过去了二十天,眼看还有五天就要元旦,这期间大事没有小事儿不断,基本都是杜乐明和白简找他的茬,两人各种茬各种找。对付杜乐明,李小居总结的规律就是把耳朵闭上,你爱说什么说什么,只要不脱裤子,你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对付白简,李小居总结的绝招是听话,你说什么我听什么,坚决不反嘴,白简这种变态就喜欢被人顺毛撸,要是当皇上,那肯定是昏君,上岗当皇上几个月残暴不仁被灭国那种。
终于在这个美妙的清晨,白简带着杜乐明去鸟国散心去了,李小居虽然不被允许离开别墅,但是少了白简和杜乐明,他就等于解放了一大半。这不,趁着阳光灿烂,李小居提着个椅子坐到了别墅小院里,包着毯子,享受太阳沐浴。
多美好的生活啊,多新鲜的空气啊啊啊??李小居正闭目享受呢,一股榴莲味儿冲进了他的鼻子,谁这么缺德啊!李小居皱着眉头睁开眼睛,瞪着不请自来的林权,林权手里拿着块榴莲,正准备吃呢。
“你怎么又来了?”李小居瞥了林权一眼,很不愉快被打扰。
林权特别自觉的又拿了把椅子出来,放在李小居旁边,一屁股坐上去,他把榴莲递给李小居,李小居也不客气,几口就把它消灭了。
“白简带着杜乐明出国玩了,我怕你自己在这无聊,过来陪陪你啊。”
“不用你陪,我就喜欢自己玩。”
林权长胳膊一伸,特自然的搭在李小居椅背上,朝李小居凑了凑,说:“你那么听白简的话,对我却这样儿,这可不好,太厚此薄彼了,我会伤心的。”他做了西子捧心的姿势,恶心的李小居直翻白眼儿。
“你那么听话,该不会是看上白简了吧?”林权对李小居抛了个媚眼,又朝李小居凑了凑。
李小居推开林权,做了个呕吐的姿势,说:“怎么可能,就算我喜欢男的,我也不会喜欢那样的,他整个就是一。。。”瞥了眼林权,李小居把后面三个字在心里说了出来精神病。
“你说出来没事儿,我不会跟白简说。”林权对着李小居眨眨眼睛,好似交情很铁似的。
“大英雄。”李小居加重了语气。
林权噗嗤一声笑了,哈哈哈乐了半天,问李小居:“看来你很享受在这里的生活,竟然这么崇拜白简,把他当成了大英雄。”
“当然,我特别崇拜他!人哪,就得任命,譬如我,因为认识了白简,生活突然丰富精彩起来,活的这么鲜亮多彩,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李小居感叹。
“你这么崇拜他又这么享受在他身边的生活,难道你真的不是看上白简了?”
李小居转头,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权,过会儿,点点头,说:“你该去看看眼科了,要不就看看精神科,你这脑电波和别人不一样。”
“哈哈哈”林权再次爽朗的笑了,他就知道今天不会白来,只要和李小居一起,就绝对会开心。
“我跟你换,你换不换,把你的生活和我的对换。”林权问。
李小居很肯定的点头:“换。”
“你愿意把这鲜亮多彩的人生换给我?”
李小居再次点头,一副牺牲自我幸福万家的表情,说:“舍己为人,一直是我的人生宗旨来着。要是你想跟我换,冲咱俩的关系,我绝对二话不说,就跟你换!”
林权又乐了,哈哈笑,笑的有点儿疯癫了。他一看到李小居就乐,说上几句话,心情立马就会多云转晴,说的越多,心情越好,李小居绝对是个宝物,他非常想把李小居弄家里,当个吉祥物也好啊,可惜白简占着茅坑不拉屎就是不放手,要不是有那个杜乐明在,他都怀疑白简看上李小居了。
“等你和白简的合同到期了,你跟我吧,我给你安排个工作,活少钱多那种。”林权又开始抛橄榄枝,他是不弄到李小居不罢休啊。
“别说你不知道啊。”李小居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说:“这个合同就是莫须有的,白简说什么时候到期就什么时候到期,他要是说不到期,就永远不到期,别说你不知道,我觉得你挺聪明的。”
“我真不知道。”林权回答,装的很像,他拉过李小居的手,跟告白似的说:“我要是知道,我肯定会把你救出火海。”
李小居使劲抽出手,在衣服上擦了两下,瞥了眼林权,慢悠悠说道:“你真该去查查脑电波了,你的脑电波接受点不大正常,小心点吧,小病不治等病大了就治不了了。”李小居站了起来,很语重心长的拍了拍林权的肩膀,说:“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有个人就那样,刚开始有点儿幻想病,成天说自己能看见鬼神,大家都不在意,后来,哎,成精神分裂了,拿菜刀到处砍人,砍死俩,砍伤一个,现在被关在精神病院安度余生。哎生命可贵,按时检查身体吧。”
搬起椅子,李小居朝屋里走,这会儿太阳被云彩盖住了,风也起了,挺冷,身边还守着个明显对他有不良企图的林权,让他完全丧失了享受阳光的好心情。放着杜乐明那么大的美人不去勾搭,偏偏总是没事儿过来找他,刚开始李小居怀疑林权是想从他这边侧面出击,然后勾搭上杜乐明,现在看来不是,林权是彻头彻尾的审美障碍并且神经错乱,就是来勾搭他的。
怪人都是扎堆的,这话真没错,可怜他一青葱如玉帅青年,一时不慎就掉怪人堆里了。
适者生存,李小居很容易适应环境,这可能是小时候锻炼出来的。人生处处是坑也有好处,从小就能锻炼出非一般的适应能力。在怪人身边也有很大的益处,不仅锻炼忍耐力,还增加人生经验,守着白简和杜乐明这段时间,李小居飞速的成长了,察言观色的本领也更上一层楼,假如现在是封建社会,他绝对能很好的胜任和|这个工作岗位。
“我第一见你以为你是个兔子呢,小模小样的很好欺负,后来我发觉我错了。”林权跟在李小居身后面,一边走一边盯着李小居的屁股,看着那形状优美鼓鼓的屁股,他就很想掐两下。
“除了劝你看医生,我没别的话可以说,我是好心的。”李小居在楼梯上转过头,居高临下看林权的感觉很不错,有种优越感。
“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林权表白了,半开玩笑式的。
“是么。”李小居摆明了不信,他转头继续上楼梯,回屋的时候,林权迅速伸进去一脚,一使劲儿,跟着一起进了屋子。
有着超级厚脸皮的林权大咧咧坐在了李小居的床上,还拿起枕头闻了闻,毫不掩饰自己的变态作风。任贤齐不是有块歌么,里面唱赶也赶不走,你赶也赶不走,怎么赶也赶不走,这歌就是对林权这种人的真实写照。
“你亲我一下吧。”林权突然对坐在椅子上玩电脑的李小居冒了这么一句话。
李小居抖了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抽搐了一下嘴角,看着一脸神经质的林权,说:“我不喜欢男的。”
“这个可以培养。”林权蹲到李小居身边,胳膊很自觉的搂到李小居腰上,摸了一把。
李小居扯开林权的胳膊,懒得搭理林权。正你推我拉的功夫,林权手机响了,他接了电话就急匆匆走了,临走时亲昵的跟李小居说明天他还来。
你别来了,我真不想看见你,我更不想跟你培养感情,我可是个有志青年,祖国未来的栋梁,不想浪费时间谈恋爱,尤其是跟同性谈恋爱。
美好的时光极为短暂,白简带着杜乐明回来了,两人一个冷着脸,一个臭着脸,不像是去度假回来,倒像是去奔丧回来了。杜乐明左脸上还有个未消退的巴掌印,那肯定是白简打的,毋庸置疑。
李小居在心里感叹,这俩傻b又开始上演你爱我我不爱你的戏码了,丢脸丢到国外去了。到现在李小居也没弄懂他们之间那诡异的爱情,爱情是多么美妙啊,是多么甜蜜啊,就像是成熟的水蜜桃一样,但是在白简和杜乐明这块儿,爱情就像把生了锈的屠刀似的,跟甜蜜完全不沾边。
杜乐明径直上楼了,白简坐在客厅翻阅霍玄送上来的文件,李小居站在楼梯口,他寻思着是上楼呢还是在客厅呢,想了想,他还是决定站在客厅,现在白简心情不好,如果叫他他没及时出现,说不定就会迁怒在他身上。
“小居。”果然,白简批完文件就招呼他了,李小居特庆幸自己没上去。李小居赶紧来到白简面前,等待着白简发话。
“说说你这几天都干什么了。”白简翘着二郎腿,语气有点儿阴阳怪气,明显是在找茬。
“什么也没干,偶尔帮刘阿姨打打下手。”李小居谨慎的回答,准备随时承受白简的怪脾气。
“林权不是每天来找你么?”白简停顿了会儿,声音里夹了冰碴子,说:“听他说,他和你在一起很开心,是么?”
眼看是在杜乐明那块儿受了气,不舍得折腾杜乐明,就变着法儿找茬在他身上撒气。可又能怎么办,他只能忍着,难道爆发能解决一切么?当然不能!虽然他已经在张管家那里搞到了地下室的钥匙,但是他不可能从里面打开外面的锁,所以他不能爆发。
“我和他一起一点儿都不开心,他是过来寻我开心的。”李小居照实回答。
白简站了起来,边朝楼上走边说:“你跟我到书房。”李小居只能在白简身后跟着,不停的在肚子里面咒骂三字经。
老规矩,李小居站书桌前,白简坐在书桌后椅子上。李小居微低着头,很规矩,很温顺,白简盯着李小居,很愤怒,他当然不是因为李小居愤怒,但是他就喜欢把气儿撒在李小居身上。
“我不在的时候,你有没有想逃跑?”白简阴沉沉的问,那语气那声调,跟阴间的鬼有的比。
“没有。”
“我不信,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撒谎,你是被迫在这里呆着的,你怎么可能不想跑?别把我当傻子!”白简猛然抬高了声调,一巴掌砸在桌子上。
你个拿我撒气的死变态,你这头猪,你这头该烂掉小鸟的死变态!李小居在心里怒骂。
“真没有,这里吃的好穿的好管家也很好,我真不想走,真的。”当然是假的,我恨不得现在撒腿儿就跑,守着你这么个变态,我得少活好几年。
“你的意思是我对你不好?”白简逼到李小居面前。
“你对我挺好的。”好个屁。
怒沉沉的声音在李小居耳边响起来:“我说过不要撒谎,我现在心情很不好,不想听假话。”
李小居猛然把头抬了起来,差点儿撞到白简鼻子上,他退后一步,把头朝窗口那边转,说:“等会儿,我变个身。”说完,深呼吸了一口气,瞪着白简,铿锵有声的说:“好吧,我说真话,我是害怕你把我关起来不给我饭吃或者揍死我弄死我才迫不得已留在这里的。”
白简没想到李小居敢把大实话说出来,这等于是在他头上火上浇油。
“当然,以上不是我的真心话。”李小居接着来了一句,说:“我是为了你开心才说上面那些话,我的真心话是,我其实真的很喜欢呆在这里。”假的,我一点儿都不爱呆在这里,但是看你现在的样儿想弄死我,我才说了违心的话。
“你爱我?”白简冷不丁蹦出这么一句话,不仅他愣了,李小居更愣了,这话题跑的有点儿偏啊,都从赤道跑到北极去了。
“崇敬,绝对是崇敬。”李小居眨了眨眼睛,用眼神把自己内心的崇敬透露出来。
10、第 10 章
“我放你走怎么样?”过了大半天,李小居都等的肝颤了,白简突然冒了这么句话出来。
这该不会是试探吧?李小居犹豫了一下,回答:“我觉得留在这儿挺好的。”
“乐明说不喜欢你在这里呆着,我本来想把你放走,可是你却想留下,你说我该怎么办?”白简声音还是阴沉沉,怎么也不像真心要放李小居走。
“那我走吧。”李小居回答。
“看来你还是想走。”白简掐着李小居下巴,让李小居仰起头来。白简那脸色就好似便秘无数天,又好似半夜出来吃人的青鬼,眼神乌煞煞,特别吓人。
本来李小居就挺怕白简,适应了这么长时间,总算是没那么怕了,但现在,他的胆子又缩回去了。
“我真放你走,乐明很讨厌你。”白简松开了手。
李小居悄悄呼出一口气,心里有点儿雀跃,看来这是真的啊,嘿嘿,嘿嘿嘿嘿,再见了,变态二人组。
“明天早上你就走吧。”白简发了话,李小居点点头。
回了屋,李小居还不敢相信白简的话呢,乐了半个晚上,好不容易才睡着了,结果大清早他就醒了,反正也没有什么行李可收拾,洗刷干净,他就朝楼下走,坐在客厅等着白简开外面的大门。
六点多,张总管下来了,一会儿,霍玄和张楠也下来了,李小居心情特别好,跟他们告别,说以后有时间就来看他们。
七点多,白简搂着杜乐明下来了,白简脸色依旧不好,反观杜乐明,倒是特别开心。看来杜乐明真的是特别讨厌他,李小居在心里想。
八点整,门铃响了,霍玄开了大门,从外面进来三个男人,走在前面的扎着马尾巴,身形修长,姿态优雅贵气十足,他身后那两人一个金毛一个黑皮肤,两外国人,应该是他保镖。
白简见到来人,脸色更臭,杜乐明却展开了笑脸,笑的特别妩媚,把李小居惊奇的要命,原来杜乐明还会这样笑啊,杜乐明这样笑起来很好看,他还以为杜乐明只会阴笑冷笑呢。
“白简,我来带他走。”马尾巴朝杜乐明伸手,有种漫不经心的贵族气,看他那架势,一点儿都没把白简放在眼里。
白简脸色阴沉的要命,怀里的杜乐明笑的跟开了花似的,但是却坐在白简身边不动。
“跟我走,乐明,从八点开始,你就是我的了。”马尾巴说话有点儿戏剧味儿,不过声音很好听。
白简阴沉沉的开口了:“我答应的是把我的情人给你,但不是乐明,是他。”白简看向李小居。
李小居刚刚在局外看戏呢,觉得特搞笑,这怎么又来了个变态,竟然还有跟白简争杜乐明的,他们这群怪人的世界真疯狂。转眼间,他就突然转变成焦点了,他完全没适应这个角色变化。
“我是你情人?”李小居愣突突的问。
“我睡过你。”白简说。
“白简,我要的是乐明。”马尾巴看了眼李小居,对李小居丝毫不感兴趣,他有兴趣的是杜乐明,那个在沙滩上冲他笑敢在楼道拐角吻他的杜乐明,杜乐明像朵带了刺的热情玫瑰,让他很感兴趣。
“我们说好的是把我的情人给你,他就是我的情人,我没有违背约定。”白简很坚持。
马尾巴脾气应该很不错,被糊弄了还能带着文雅的笑容,他看着杜乐明,又侧头看看李小居,最后好似无奈的笑着说:“那好吧,看来我只能带走他了。”他很深情的对杜乐明说:“乐明,我这里随时欢迎你来。”
跟演戏似的,真肉麻,李小居在心里冷哼。
毫无疑问的,李小居被马尾巴带走了,马尾巴还拉着他的手呢。其实他不想去,但是看这样儿,马尾巴比白简还厉害,厉害的就变态,这样计算起来,马尾巴比白简还变态,所以李小居决定先表现出自己乖顺的一面。
第一次坐上加长的豪华车,李小居坐在马尾巴身边,浑身都不舒服。马尾巴一只手支着头,笑着说:“这剧情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他看着李小居,目光挺柔和的,但是李小居就是觉得这不是个好人,虽然看着温柔。
“也特别出乎我的意料。”李小居接上了话,以后肯定得相处几天,好的对话总会有个好的开始。反正这人有兴趣的是杜乐明,估计带他回去也就是给白简弄个样子看看而已。
“哦,我以为你是自愿的。”马尾巴依旧笑,也不嫌嘴角累。
“很明显,我一点儿都不自愿,我也不是他情人,估计你看出来了。”李小居撇撇嘴。
“那你是谁呢?”马尾巴兴致很好,和林权一样,是个喜欢问问题的人。
“你看过电视剧吧,有那种新婚前夜新娘子跑了,但是女方又不能不嫁,就找了别人替嫁,我就是那种。替嫁的起码还知情,我完全不知道。”李小居回答。
“这是个惊喜。”马尾巴论断。
什么惊喜,是惊吓好不好。自从遇到白简,他就处处受惊吓,幸亏他命硬,要不然早被吓死了。
“这样吧,我把杜乐明的爱好告诉你,你放我走吧,反正你留着我也没什么用。”李小居跟马尾巴商量。
马尾巴看着李小居,突然伸手摸上了李小居右手,揉了揉,又把他的衣袖撸上去,摸揉着他的胳膊,摸的李小居浑身发毛,却不敢把手抽回去。这马尾巴仿佛有种奇怪的魔力,让人不敢也无法反抗他,天生的人上之人,仿佛就该居于掌控位置。
“等乐明来了,我再放你走。”马尾巴摸到李小居肚子了,还准备朝下摸,李小居赶紧拉住他的手,勉力的扯了个笑出来:“我,我没洗澡,有味儿。”
“哦?”马尾巴把手抽了出来,慢慢放到鼻子前面闻着,眼睛却一直盯着李小居。
李小居的脸瞬间暴红,眼神飘着,不知道该看哪里好。变态更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胜旧人,李小居对这些人的认识度又提高了一个档次,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
“味道还好。”马尾巴如同品味红酒一样的语气。
李小居的脸更红了,跟熟了的西红柿似的,红的透亮。
马尾巴一直盯着他,李小居觉得该说句话,他说:“原味。”其实他想说原生态健康品,但是这场合似乎不适合幽默。
马尾巴呵呵低笑起来,身体都笑的抖了,笑够了才说:“我喜欢原汁原味的。”
尴尬的扯了扯嘴角,李小居决定闭嘴,他不准备再和马尾巴说话,因为马尾巴完全没有羞耻观念,是个什么事儿都能拿到明面上说的主儿。
“你挺有意思的,可惜了先有杜乐明,要不然你这样的也算是抢手。”马尾巴很实在的评价。
李小居正了正脸色,一本正经的说:“我喜欢女的。”
“哦?”马尾巴摆明不信,白简不都说了么,跟李小居睡过。
“我和白简那次是个意外,杜乐明给我下药了,他想折腾我,正巧白简回来了,两人一吵架,杜乐明出去了,剩下白简和我呆在屋里。”顿了顿,李小居继续说:“其实原本白简想掐死我,结果他中途改变主意了,就那样了。”
“你接受能力很强。”马尾巴笑眯眯的看着李小居。
不强难道还要死要活啊?那会儿他光想着活命了,根本就没有想自己和男人发生关系的事儿,对比性命,那些事情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当然,有件事情还是需要计较的,那就是关于他隐私的秘密。
“还行吧,也没办法,我又不是杜乐明。”李小居很明白,要是演电视剧,他就是陪衬,如果陪衬跟主角要死要活的闹腾,那绝对是个二货。
“你想当杜乐明?”
“完全不想。”李小居赶紧摇头否认,虽然杜乐明长的好看,但是性格毒辣,而且跟只金丝雀一样被白简囚禁在身边,那种生活,他可不想要。
跟马尾巴聊天其实挺轻松,只要马尾巴不说那种露骨性话题,李小居还是挺喜欢马尾巴的,马尾巴这种人是危险藏在表皮底下,表面很和善,不跟白简似的,直接的兽性外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坏蛋。上辈子他绝对害过白简,所以这辈子纯属来还债的,李小居希望自己以后别遇到白简。
马尾巴名叫赵丰锦,家里财粗势力大,不仅是个商人,而且家里世代在朝为官,还是个被红色笼罩的高干子弟。
投胎真的是个艺术活儿,有个好的投胎,人生的路就能畅通一大半。投胎的时候,一定要看准了,哪里富贵哪里去,这关系到人生百年大业。
跟着赵丰锦还算不错,赵丰锦摆明只看上毒孔雀杜乐明,把李小居安排成了贴身助理,跟贴身保姆一个样。
不贴身伺候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人的本性,跟着赵丰锦,李小居算是彻底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譬如经常半夜的时候呼唤李小居,说饿了,让李小居给做面条,做完了又嫌难吃,让做米饭炒菜,做完了,他又说突然不饿了,倒杯果汁就行了。又譬如赵丰锦跟人在酒店做那种事情,却偏偏让李小居在门口站着,说是贴身助理就得贴身伺候,以备不时之需,李小居只能和两保镖一起在外面站着,赵丰锦当然不会就这么放过李小居,一会儿让李小居去买某个牌子他最喜欢的某个味道的避孕套,一会儿呼唤李小居送酒进来,这种事情多了,即使赵丰锦和床上的人直接在办事儿,李小居都能面不改色的进去,完全是被折磨出来的啊。。。
时间长了,李小居也适应这种生活了,说实话,除了有点儿变态其实赵丰锦是个不错的雇主,工资给的尤其让他满意。
世界的大在于你想找个人,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而世界小就在于,你不想遇到一个人,就偏偏会让你遇到,即使你们曾经天涯海角。
这不,赵丰锦下午三点多又闹幺蛾子,说饿了,得去吃饭,翩翩然从办公室出来,走路带过的香气陶醉了一堆的办公室美女,李小居作为一个忠实的小跟班,加紧步伐跟在赵丰锦的身后,连带着被香风熏陶。
赵丰锦一直喷这一种香水,带点儿清风海洋味儿,闭上眼睛闻着这味道,就有种站在江湖的屋顶逍遥饮酒清风明月的感觉,当然,这些是李小居自己的感觉。
有时候李小居就在想,如果有一天他瞎了,只要闻到这个味儿,他绝对能认出这人是赵丰锦。
下午三点多,这时候的餐厅人很少,定的是高级餐厅,人就更少。可是不凑巧,在人少之又少的情况下,赵丰锦坐在了白简和杜乐明旁边的这个桌子,还同杜乐明笑着打了个招呼。
李小居怀疑赵丰锦派了私家侦探跟踪白简和杜乐明,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凑巧呢。
看到赵丰锦的时候,白简的脸已经黑了一半,当看到杜乐明冲赵丰锦笑的时候,白简的脸彻底黑了。
李小居扫了眼白简那边,就专心致志伺候现在的主子。
“小居,坐我对面,怎么还站着呢。”赵丰锦亲切的有点儿过头。
虽然经常和赵丰锦坐在一起吃饭,但是李小居觉得这个场合明显不大适合,可主子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于是李小居很识趣的坐了下来。
不知道他们三个吃的怎样,李小居吃的是可是津津有味儿,他没感情烦恼所以吃嘛嘛香。就在他吃的香喷喷的时候,白简主动找茬,有些阴沉的声音刺在他的耳膜上,特别的影响他的食欲。
“小居伺候的你满意么?”白简问赵丰锦。
赵丰锦笑着回答:“很满意,白天也满意,晚上也满意。”
这话说的多暧昧啊,不过说的也没错,不管赵丰锦多晚叫他起来做饭,他都会起来,要是赵丰锦说不满意,那赵丰锦的良心可就叫狗吃了。
“是么,看来你也喜欢那种小玩意儿,摸了之后真是让人回味无穷,要不是我有了乐明,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这种有趣儿的玩意儿。”白简说的话特别难听,李小居觉得过于刺耳了,这人太没品,说话专门选择人身攻击,而且不敢攻击大boss,只敢攻击boss身边的小角色。
11、第 11 章
“我当然是爱不释手。”赵丰锦说着,还特别暧昧的拉住李小居左手,在李小居手背上摸索了两下。李小居知道这是做给白简他们看的,也就任赵丰锦摸。
“我现在很庆幸你那会儿把小居送给我,让我的日子越来越开心。”赵丰锦说的情真意切,李小居听的毛骨悚然,假啊,太假了。
杜乐明突然放下了叉子,瞅着李小居就笑了,笑的很好看,但是李小居能看出来,这毒苹果肯定要说刺激性强的话了,杜乐明张嘴的瞬间,李小居条件反射坐直了身体。
杜乐明说:“小居的那小玩意儿,我也十分中意,软软嫩嫩像是小孩子的一样,这样看来,小居天生就该是被男人玩的,要是遇到女人,呵呵”
太他妈恶毒了,这两疯子就喜欢人身攻击,人那里有缺陷就攻击哪儿。谁能忍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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