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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皇夫 作者:近视眼
感动,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要上阿方斯的,只是……只是想那么说而已……
“除了这一条,其他的我都可以答应你。”阿方斯深深地望着他,淡紫色的眸子里尽是柔情。
“那么你也要遵从三从四得五不准。”虫虫为自己博取一点点权利:“虫虫说的话,要听从,虫虫的命令,要服从,虫虫不管去哪里,要跟从。”
阿方斯:“……”
“作为虫虫的老公,阿方斯一定要受得了虫虫的气,吃得了虫虫的拳头,吃得了苦,做得了爱。”
阿方斯黑着脸说:“我没有意见。”
虫虫提醒:“还有五不准呢,等你听完之后在答应也不迟。”
阿方斯:“……”
虫虫:“不准背着虫虫偷腥,不能背着虫虫想起他的男人,不准抛弃虫虫,不准在虫虫需要你的时候消失不见,不准惩罚虫虫,家里以后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虫虫做主。”
阿方斯觉得自己的权利全部都被剥夺了……
虫虫见阿方斯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蹙了蹙眉,装作不在乎的说道:“如果你不想的话,那么就签字离婚吧,我再写一份离婚协议。”
说着,他便坐下来,又像刚刚那样开始写起了离婚协议。
“别,别跟我离婚,你说的,我什么都答应。”阿方斯急了,立刻把纸笔抢回来,小心的藏起来。
“好,那我接写着三从四德五不准。”虫虫把纸笔抢回来,认真的写,写好之后,还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顺便还给了阿方斯一份,阿方斯怕虫虫反悔,立刻签上自己的大名。
见阿方斯把签好名,虫虫嘴角就弯起了一抹笑容:“以后看你的表现了,不能遵守就离婚。”
阿方斯点头,但又觉得他的笑容有那么一点狡黠的感觉,再细细一看,虫虫还是虫虫,嘴角那抹笑容依旧那么可爱,让人想要蹂躏一番的冲动。
他摇了摇头,肯定是自己看错了,他的虫虫那么的呆,怎么可能会设计自己嘛……
离婚没有离成,一家三口又开开心心的在一起了,还去一家很简陋的面馆里吃了一碗面条,逛了商场买了一大堆的玩具。
骑着特特回宫,阿方斯越发的觉得他貌似没虫虫给骗了,可是那么笨的虫虫,怎么可能会骗他?最最主要的是,虫虫也想不出那么聪明的办法来威胁他呀……
阿方斯越想越郁闷。
纳兰被赶走了,虫虫心里喜滋滋的,有那个妖孽天使在,虫虫就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别想过安稳日子了。
距离离婚事件后一个星期,虫虫在洗澡,阿方斯本想要跳下去把他给吃干抹净,哪知,虫虫的手机响了起来,处于本能,阿方斯拿过手机看了一下下,差点气得吐血身亡。
李晨爸爸:儿子,儿子,陛下有没有被你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如果他以后再不听话的话,就用离婚威胁他,但是切记呀,离婚这两个字不能说第三遍,知道不?
阿方斯气呼呼的编辑了一下短信:我是阿方斯,你儿子现在被我管得服服帖帖的了。刚想要发送出去,但转念一想,他又重新写了一下:爸爸,阿方斯现在很听我的话呢,他现在正在浴池里等着我宠幸呢。
发送完了之后,他把李晨发来的那一条删除,然后迅速的将自己脱光光,跳进浴池,抱住虫虫就是一通乱啃。
“你你你……不准乱亲我。”阿方斯吻着他可爱的喉结,虫虫呻吟着说不。
“乖,你会很舒服的。”阿方斯轻轻的咬了一下他的喉结,有些埋怨的感觉:“你不是说要做得了爱吗?我们现在做吧。”
虫虫本来想拒绝的,可是一想到那是自己提出来的,就想着好好地享受一番,便点了点头,说:“那快点,我还很累,想睡觉了。”
阿方斯靠坐在浴池里,将虫虫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胯间,吻着他的背脊,双手玩弄着他胸前的两点:“虫虫,喜欢我吧。”
“恩……喜欢……”虫虫感觉自己全身的神经都在紧绷,脑袋里迷迷糊糊的。
“有多喜欢呢?”阿方斯用自己的硬挺有一下没一下的在他的臀缝间来回的摩擦着,声音嘶哑的问道。
“唔……”虫虫呻吟一声,被阿方斯撩拨的快要崩溃了。
“要不要试一试你自己来?”阿方斯坏笑道。
虫虫的眼睛湿漉漉的,呜咽着说道:“你又欺负我。”
阿方斯含住他的耳垂吸允着:“好吧,我不欺负你了,我不乱来了。”说着,竟然真的松开他的耳垂,双手环胸的坐在浴池里。
虫虫很郁闷,以为他已经来了兴致,前头硬邦邦的,更加可恨的是,阿方斯的那里已经戳到他了,他竟然能那么淡定的说出那样的话,然后坐在那里动也不动……
“我……我……”虫虫结结巴巴的,脸色瞬间通红,他转过身来面对着阿方斯,说:“我自己来,有本事你不要享受。”
阿方斯耸了耸肩。
虫虫鼓起腮帮子,扶着阿方斯的肩膀,一屁股坐了下去……
阿方斯狼嚎的声音响起……
“对不起,对不起,弄痛你了。”
“……”
“呜呜,我以为它自己会滑进去的……”
“……”
“都怪你,不提起告诉我要用手扶住你那里再坐下去,你是坏人。”
“……”
“阿方斯,你这里是不是坏掉了?要不要找医生来看看?”
“……”
“你别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嘛,要不,我去找急救箱来帮你包起来?”
“……”
“放心,如果你真的不能人道了,到时候为夫会宠你的。”
“……”
第五十五章
第二天清早,虫虫还在生闷气,而阿方斯则是郁闷,明明受伤的就是他呀,为什么虫虫到比他还要生气,但他还是怕虫虫有可能会跟他离婚,所以绞尽脑汁的讨好。
阿方斯牵来特特,低声引诱道:“虫虫,我们去林德山玩吧。”
虫虫扭过头,哼了一声,他这辈子都不会去林德山玩了,一想到那个家伙把自己抛弃抱着另一个男人飞走了,虫虫就恨不得咬死他。
阿方斯见虫虫满脸愁容,蹙了蹙眉,说道:“好吧,那么我带你去一个神秘的地方吧。”
神秘的地方?
虫虫有些心动了,那个神秘的地方是哪里呢?疑惑的看向阿方斯,却见他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我的秘密基地哟。”
虫虫的好奇心实在是过于强大,不禁绷着脸,挑了挑眉说道:“虽然我不想去,但看在你那么邀请我的份上,我就随便过去看看。”
阿方斯笑着抱起虫虫扛在肩上,跨坐在特特的身上,这才把虫虫放了下来。
“你,你这个坏蛋。”虫虫红着脸,羞死了,因为有好多的人都看见了阿方斯将他扛在肩上,这让他颜面何堪啊。
阿方斯轻轻的低下头,含住了他的双唇。
“唔……”虫虫瞪大眼睛,好羞人……
“走吧。”阿方斯松开了他的唇,低声呢喃。
“唔,团团呢?”虫虫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儿子。
“我把他送给嘉德玩去了,今天就过我们的二人世界,好不好?”阿方斯说。
虫虫心说,团团不是给嘉德玩,而是嘉德被团团玩……
天空中的白云朵朵,就像棉花糖一样可口,皇帝夫夫两人在小金龙的身上打情骂俏。
虫虫:“阿方斯,阿方斯,你都那么老了,万一哪一天你死了,我怎么办?”
阿方斯:“我一定比你晚死。”
虫虫不高兴:“你明明比我老很多,为什么要比我晚死,你要是敢在我后死,我做鬼也要来缠着你。”
阿方斯揉了揉他的脑袋,说:“哎,要不我陪你一起死?”
虫虫摇了摇头,说:“其实我不想死,想和你一直在一起。”
阿方斯愣了愣,紧紧地拥住虫虫,将虫虫禁锢在自己的怀里,“恩,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的。”
其实,身为天使,只要他不被魔法击伤而死,他可以活很长很长的时间,直到山崩地裂,直到世界消失……
可是虫虫就不一样了,他是虫族,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族群而已,他或许能够活一万年,可是,他却不能再陪他下一个一万年……
没有他的日子……阿方斯苦笑,他想都不能想象,那会是多么的无聊,多么的孤独……
特特在空中盘旋,阿方斯打了一个响指之后,它便缓缓地向林德山的侧边飞走,紧接着,烟雾缭绕,仿佛置身仙境一般。
“这……”虫虫猛地瞪大眼睛,这……这不就是他和阿方斯孽缘开始的地方吗?
阿方斯神秘一笑:“这就是我的秘密基地了,不然你以为,我怎么会那么多年洗澡不被人发现?因为我在这里下了结界,一般人是进不来的。”
虫虫呆呆愣愣:“为什么我进得来?还看得见你?”
阿方斯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或许是,你是我的命中注定吧。”
虫虫弯了弯嘴角,绿色的眼睛里沁满了泪水。
两个人进了这座神秘的小山,十指相扣的并肩走着,而特特呢,则是在空中乱飞,有时候还会撞到树,因为他个子比以前长了不少,所以树都被撞断了许多。
虫虫看着,无比的心疼,不是心疼特特,而是心疼那些美丽的树,反正特特皮厚,他撞断了那么多的树都没有见它哪里流血,所以他更加心疼的是树。
“阿方斯,我们去游泳吧,你教我好不好。”虫虫突然心血来潮。
阿方斯也觉得这个建议不错,但看着大腹便便的虫虫,不禁蹙了蹙眉:“这样对孩子不好,水太凉了。”
虫虫拉着阿方斯的衣角,左晃右晃:“那你把水烧热嘛,好不好。”
阿方斯= =
虽然有些不悦,但阿方斯还是用火系的魔法,把整个湖水都烧得暖暖的,两人脱掉衣服跳下水,温热的湖水就像柔软的云彩一样,仿佛让他们飘在云端。
虫虫因为不会游泳,所以自己的身子紧紧地贴着阿方斯,这就不说了,扑腾了几下,整个挂在阿方斯的身上。
肌肤之间的相互摩擦,两人的呼吸声渐渐地变得暧昧了起来。
“想不想在水里做?”阿方斯轻咬了一下虫虫的耳垂,说道。
虫虫的脸红了红,刚想要答应,肚子却突然疼了起来,一张脸皱的跟包子似地。
“怎么了?”阿方斯见状,关心的问道。
“没事,就是肚子有点痛,可能是想上厕所吧。”虫虫说。
阿方斯= =
这里天时地利人和,为什么偏偏要出现那种岔子……
突然,虫虫的脸皱得更加的可怜了,哎哟哟的哼唧了一声:“唔,好痛,我要去上厕所。”
阿方斯叹了口气,刚打算把虫虫抱上岸,哪知,虫虫突然深深地吐了一口气,阿方斯顿时恶寒……
“抱歉,我刚刚已经解决了。”虫虫垂着头对手指。
阿方斯满脸恶心的模样,他的秘密基地啊,他的天然浴池啊,他的人间仙境啊……全都被他给毁了……
真想打他的屁股……
阿方斯抱着虫虫腾空而起,看来还得回家好好地洗一遍,不行,要洗十遍……
虫虫一副委屈的模样,垂着头解释道:“对不起,刚刚突然就感觉忍不住了……”
阿方斯穿衣服,还顺便用魔法将虫虫的全身给烤干,以免他感冒,“没事的,咱们赶紧回去好好地洗个澡。”
虫虫瘪了瘪嘴,脸红到了耳根,低着头,把衣服一件一件的穿好。
骑着特特回去,在路上,阿方斯依旧抱着虫虫,反正两个人都脏了,抱就抱一下嘛,阿方斯用左手圈住虫虫的腰间,右手紧握着缰绳。
忽然,阿方斯一怔,左手在虫虫的腰间摸了几把。
“阿方斯,别摸了,很痒。”虫虫羞红了脸。
阿方斯僵硬的说:“虫儿,为什么你的肚子不见了?”
虫虫一愣,本能的用手去摸自己的肚子,左摸摸,右摸摸……貌似是有那么一点细了……不……是细了很多很多……
他哭丧着脸:“阿方斯,你说宝宝是不是也嫌弃我脏,不要我了?不想被我生出来?”
阿方斯蹙起眉,沉声说道:“你刚刚很有可能不是上大号,而是把宝宝生下来了。”
虫虫的脸顿时一片煞白:“那么宝宝会不会死掉啊……呜呜呜,我是凶手,杀害了宝宝。”
阿方斯拍了拍他的肩,让特特重新飞回去,寻找儿子。
在生团团的时候,阿方斯发誓,再也不会让那种事情的发誓,哪知,自己又一次犯了这种错误,孩子会没事的吧……应该没事的吧……
两人急匆匆的回到秘密基地,连衣服都没有脱就跳进湖里,虫虫被水呛得咳嗽了两声,不得不抬起头来。
忽然,虫虫发现阿方斯的背脊上粘了一个什么东西,白乎乎的一大团,就像棉花糖似地,再定睛一看,它竟然还有一对触角……
虫虫顿时心里一阵恶寒:“虫……虫……”
阿方斯用风魔法,把湖水卷起一个漩涡,忽地是一些鹅卵石,根本就找不到自己家的宝宝,他不禁蹙起了眉……
这时,让他的身后传来了咯咯的笑声,犹如风铃一般清脆,那声音就在自己的耳畔,阿方斯不禁缓缓地扭过头去……
他一看,是一团白乎乎的东西,有四只眼睛,对,就是四只,因为它有一对触角,触角上就有一对小眼睛,倒是他的大眼睛非常漂亮,很大,看起来水汪汪的,阿方斯的嘴角一抽,他的眼睛怎么会是黑色的……
忽地想起了他的爱夫虫虫,他见过他小时候的照片,一团白乎乎的肉,一双漆黑的大眼睛,还有一对小触角……
小怪物见阿方斯望着他,憨厚的笑了起来:“爸爸……”
阿方斯这才呼了一口气,把小虫子从自己的肩膀上抱下来,它软乎乎的,捧在手里就像捧着一团面儿一样,好软和。
阿方斯转过头去,想要告诉虫虫,儿子已经找到了,哪知,虫虫早就已经逃到岸上瑟瑟发抖了,看见自己儿子,就跟看见恶魔似地,脸色煞白……
可惜,这条虫子还非常喜欢虫虫,扭动着自己软软的身体,想要奔向虫虫。
“乖,叫他妈妈。”阿方斯用手轻柔的碰了碰小虫子的脸颊,好软呢,好可爱呢,这么可爱的小虫子,虫虫为什么不喜欢呢?
多可爱呀……
“妈妈,妈妈。”小虫子用自己漆黑的眼睛望着虫虫,眼底满是期待。
阿方斯见虫虫依旧不搭理小虫子,便飞了过去,将他禁锢在怀里。
虫虫一对上小虫子纯真的双眼,顿时吓得闭起眼睛,他觉得小虫子好恐怖呀,那么软,像是随时都要被捏死一样,四只眼睛,虫虫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快要长眼睛了……
阿方斯无奈的笑了笑,说:“虫虫呀,我们帮他取一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
虫虫:“叫阿丑。”
阿方斯= =
虫虫:“那叫小河。”
阿方斯笑了笑:“叫诺诺吧。”
虫虫:“为什么要叫诺诺?难道是糯米的糯?”
阿方斯揉了揉他的脸,轻声说道:“就叫诺诺吧,多可爱。”
虫虫看了看那条虫,怎么也看不出可爱的感觉,但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就叫诺诺。”
两人外加一条虫,在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基地好好地享受着被红月光照耀的感觉,暖暖的,就像幸福一样……
紧紧地扣住对方的手,两人眼底的笑意暖的几乎将雪山的雪融化……
他笑着,吻了吻他的手,说道:“我爱你,一生……一世……”
他红着脸,垂下了头,“我爱你……”
完
56
56、第五十六章 番外
团团日记
我叫团团,我很讨厌这个名字,可是妈妈很喜欢,明明我有一个更加霸气的名字,叫做卡尔,人家每次叫我:“卡尔小王子”的时候,我会很开心,叫我“团团王子”的时候,我会忍不住的想要用雷劈他。
我们家有四口人,当然包括我了,种族是,两个天使族,两个种族,我的妈妈是虫族,很好欺负,他很疼我。
可是和我身为一族的爸爸却不喜欢我,偏偏喜欢我那个很丑很丑的弟弟,一条大肥虫,如果不是妈妈喜欢我的话,我会嫉妒致死的。
爸爸老是喜欢捏着诺诺的脸……
其实我很嫉妒那条肥虫为什么会叫那么好听的名字,诺诺,诺诺,多好听呀,我是小王子,竟然叫那么挫的名字。
团团……
谁愿意叫一个饭团的名字了……
爸爸很宠妈妈,有些大臣们让爸爸娶了纳兰叔叔,让他们生出许多许多的小天使,可是爸爸都回绝了,还不让妈妈知道。
爸爸偷偷跟我说,妈妈知道的话会跟他离婚,叫我不要说出去,我知道离婚是什么,我依稀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闹得很僵,妈妈不给爸爸做饭,不给爸爸睡床,为此,我还咬过纳兰一口呢。
提起那一口,我觉得丢脸死了,当时还小,不知道小弟弟是不可以咬得,到了后来,纳兰一看见我就脸色苍白,轻则流冷汗,重则……休克……
诺诺那个家伙很喜欢粘着我,用他软乎乎的身子和一排排的脚爬到我的身上,要不是他太过于胖的话,就算他偷偷的爬在我身上三天估计我都找不到的吧。
诺诺经常用他的四只眼睛看着我,我吓得捂住眼睛,藏在妈妈的身后,然后,妈妈把我扔出去,他藏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每当那个时候,我的天使老爹老是将妈妈抱出来,然后把肥虫丢到他怀里,让他抱着,还要亲亲他。
我很嫉妒,因为我都不能拥有妈妈的吻,为什么,为什么,我也是小孩子呀。
“妈妈抱,妈妈亲,妈妈不喜欢小诺诺。”那条肥虫用自己黑乎乎的大眼睛看着妈妈,看得我都忍不住的想要蹂躏他几下。
妈妈颤抖着自己的手,用食指戳了戳诺诺的脸,然后吓得一缩,像是好奇一样,又戳戳:“我小时候就是这样的?”
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好可爱,好想亲一口,可惜,我还没有开始行动,老爸就偷窥了我的内心,给了我几个爆栗,我的头到现在都还在疼。
我最喜欢的就是嘉德叔叔了,他老是穿着很奇怪的衣服,留着一头黑色的长发,我比较喜欢用抓着他的头发荡秋千。
可惜,嘉德叔叔见到我也是掉头就走,我很郁闷,只能每天去烦他,可是他更加怕我了,一听见我的名字就生病。
我很苦恼,根本就没有小朋友跟我玩,好在诺诺愿意陪我玩,只是我真的不喜欢软绵绵的东西,这个家伙,好像捏一下就会爆炸一样,跟在我的身边我很压抑。
妈妈唱歌不好听,弹钢琴还不错,他以前唱了一首歌叫两只天使,我记得歌词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在飞的飞船,亲爱的,你快点走,不走我就先飞了……
我老爸听见了,会打他屁股。
诺诺听见了,拍手叫好。
我听见了,转头就跑。
哦,对了,纳兰那个家伙和我们家的执事好上了,执事还怀了个蛋,但是听执事叔叔说,纳兰是个花心鬼,上了他之后就偷偷跑了,不认这个蛋了,执事叔叔很伤心。
没过几个月,蛋蛋生下来了,白呼呼,很漂亮,那个时候,我正好学画画,想着这个蛋蛋没有眼睛鼻子,要不要给它画一个,于是叫上诺诺在那个大白蛋上画画,执事叔叔看见之后很桑心。
我觉得画得很不错,外公也说好,外公说,那个样子像人类的一种玩物,叫足球,用来踢的。
于是,我踢了……
蛋蛋把爸爸最喜欢的花瓶砸坏了,再然后,花瓶砸坏了蛋蛋,蛋蛋破壳而出,出来一个小人人,白呼呼的,只是他的背后有两根翅膀,雪白雪白的,原来他跟我是同类啊。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当场我就抱着他亲了,不,是一个激动就咬了,我的牙齿很锋利,小宝宝的脸上顿时出现一排牙印,妈妈见了打了我屁股,我觉得我没错,顶嘴了,于是又被掐了两下脸。
执事叔叔孵了三个月的蛋被我打破了,还出来一个小宝宝,为此,执事叔叔还奖励了我一颗糖,所以我决定,以后看见蛋就砸,那样就会有很多糖可以吃。
我老爸说,等我长大给我当皇帝,我问皇帝好吃吗?妈妈说皇帝很好吃,可是爸爸却说,皇帝可以吃好多人。
我脑袋里最想吃的人就是嘉德叔叔,所以我打算快点当皇帝,然后把嘉德叔叔吃掉………
好了,我不写了,因为要当皇帝需要好好学地天天向上,不能把过多的时间用来写日记。
t t 日记被妈妈发现了,他说我写的日记三观不正,以后不准我写。
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春年花开,这一年,团团长大了,莫约是十三四岁少年的模样,身后的翅膀也变得很大,张开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
诺诺还是小虫子的形象,穿着小礼服,带着高脚帽,脑袋上的触角一晃一晃的,甚是可爱。
此刻的诺诺正趴在团团的脑袋上留着口水,时不时的用自己华贵衣服的袖子擦干,看起来很滑稽。
别扭的两兄弟跟着相亲相爱的父母去旅游,团团跟虫虫一样,是个包子脸,他很郁闷,因为他觉得身为小王子长着一张任人蹂躏的包子脸会很没有面子。
这一次他们没有骑龙,而是乘坐宇宙飞船,以前旅游都是骑龙自助游的,这一次,他们打算跟团旅行,要去火星。
其实,虫虫并不是想要去旅游,而是想去看看安迪。
想起当年,阿方斯吃的飞醋,虫虫就很懊恼,让可怜的安迪就这样被逼嫁到了火星去。
火星是什么地方啊?那是原始部落,都是一些野人,其实也不全是,只是原住民居多,细皮嫩肉的安迪肯定早就被野人煮了吃了。
抱着这样忐忑的心情,他们到达了火星。
没有人来接机,而是跟团。
一家三口化妆的很好,一路上都没有被游客们认出来他们,一来到火星,就被那美丽的景色给惊艳了。
他们在拉拉星,没有见过太阳,而在火星上,却能见到传说中的太阳,暖暖的,比拉拉星照明的红月要暖和的多。
可惜拉拉星的子民们不能适应阳光,因为血族居多,见了阳光瞬间就灰飞烟灭了。
跟着导游去了火星森林公园,虫虫忐忑的拨通了很多年前安迪的电话,不知道来到了火星,拉拉星的手机能不能用。
不料一会儿,对方就接通了手机,虫虫一愣,连忙说:“安迪安迪,我是虫虫呀,我和阿方斯来看你了。”
对方啕嚎大哭:“别,叫陛下别来了,我知道我错了,再也不来烦你了,就让我在火星好好地待着吧,我不想再被嫁到别的地方去了。”
虫虫觉得阿方斯和安迪只见有猫腻,于是斜睨他一眼,阿方斯顿时一抖,看向团团,再然后,虫虫也看向团团。
团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说:“老爸在来之前打电话给安迪了,说,如果他再来见你的话,就把他嫁到远在南方的卡卡拉星球。”
谁都知道,火星人原住民居多,而卡卡拉星球全都是一些还没有进化完全的半猴半人,电子业很是落后。
虫虫怒气腾腾的看着阿方斯,说:“你,你,你这个小肚鸡肠的男人,人家哪里惹到你了,把人家嫁到这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来,我来看看人家,顺便来道歉,你竟然还威胁他。”虫虫不禁爆粗口了。
这时,一只鸟从天上飞过,拉了一泡屎,落在了虫虫的脑袋上。
虫虫蹙了蹙眉,阿方斯笑着用纸巾帮他擦头发:“这里挺好的,你看,鸟都拉屎了。”
虫虫:“……”
这时,阿方斯掏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安迪的电话,还没有响一声,对方就接起来了,声音还特别的狗腿:“陛下,您有何贵干?”
阿方斯淡淡的说:“现身,虫虫要见你。”
对方扭捏了一下,按下了视频通话键,这时,手机里的画面投影在地面上,只见安迪披头散发,旁边还有陪嫁来的机器猛男两名。
安迪只穿着一条裤衩,见虫虫在盯着自己,吓得连忙扯了一把树叶将自己挡住,对虫虫狗腿的笑:“小虫子,我过得很好哟,有机器猛男的陪伴,我的生活多姿多彩,你看看,我白皙的皮肤现在已经成了古铜色,怎么样,我是不是也有变猛男的潜质呢?我还长了两块腹肌,哈哈哈哈,这个就不给你看了,免得陛下吃醋。”
虫虫见安迪过得挺逍遥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看起来很好吃的水果,于是就问:“那个叫什么东西?”
安迪一愣:“这个呀,叫椰子。”
虫虫挂了电话,对阿方斯说:“阿方斯,咱们一家四口吃饭去吧,我还要吃安迪手里的水果。”
阿方斯= =
团团= =
其实,虫虫只是随便问一下而起,比起安迪,好吃的东西在心里占得位置比较多……
夕阳西下,两个男人的身后跟着一个少年还有一条可爱的小虫子,手牵着手,走向了小吃一条街。
其实,幸福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呃,正式完结了,我实在是写不出任何番外来了,对了,我开坑了,现言《谁动了我的大叔》,很欢乐的大叔文
恋耽美
感动,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要上阿方斯的,只是……只是想那么说而已……
“除了这一条,其他的我都可以答应你。”阿方斯深深地望着他,淡紫色的眸子里尽是柔情。
“那么你也要遵从三从四得五不准。”虫虫为自己博取一点点权利:“虫虫说的话,要听从,虫虫的命令,要服从,虫虫不管去哪里,要跟从。”
阿方斯:“……”
“作为虫虫的老公,阿方斯一定要受得了虫虫的气,吃得了虫虫的拳头,吃得了苦,做得了爱。”
阿方斯黑着脸说:“我没有意见。”
虫虫提醒:“还有五不准呢,等你听完之后在答应也不迟。”
阿方斯:“……”
虫虫:“不准背着虫虫偷腥,不能背着虫虫想起他的男人,不准抛弃虫虫,不准在虫虫需要你的时候消失不见,不准惩罚虫虫,家里以后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虫虫做主。”
阿方斯觉得自己的权利全部都被剥夺了……
虫虫见阿方斯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蹙了蹙眉,装作不在乎的说道:“如果你不想的话,那么就签字离婚吧,我再写一份离婚协议。”
说着,他便坐下来,又像刚刚那样开始写起了离婚协议。
“别,别跟我离婚,你说的,我什么都答应。”阿方斯急了,立刻把纸笔抢回来,小心的藏起来。
“好,那我接写着三从四德五不准。”虫虫把纸笔抢回来,认真的写,写好之后,还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顺便还给了阿方斯一份,阿方斯怕虫虫反悔,立刻签上自己的大名。
见阿方斯把签好名,虫虫嘴角就弯起了一抹笑容:“以后看你的表现了,不能遵守就离婚。”
阿方斯点头,但又觉得他的笑容有那么一点狡黠的感觉,再细细一看,虫虫还是虫虫,嘴角那抹笑容依旧那么可爱,让人想要蹂躏一番的冲动。
他摇了摇头,肯定是自己看错了,他的虫虫那么的呆,怎么可能会设计自己嘛……
离婚没有离成,一家三口又开开心心的在一起了,还去一家很简陋的面馆里吃了一碗面条,逛了商场买了一大堆的玩具。
骑着特特回宫,阿方斯越发的觉得他貌似没虫虫给骗了,可是那么笨的虫虫,怎么可能会骗他?最最主要的是,虫虫也想不出那么聪明的办法来威胁他呀……
阿方斯越想越郁闷。
纳兰被赶走了,虫虫心里喜滋滋的,有那个妖孽天使在,虫虫就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别想过安稳日子了。
距离离婚事件后一个星期,虫虫在洗澡,阿方斯本想要跳下去把他给吃干抹净,哪知,虫虫的手机响了起来,处于本能,阿方斯拿过手机看了一下下,差点气得吐血身亡。
李晨爸爸:儿子,儿子,陛下有没有被你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如果他以后再不听话的话,就用离婚威胁他,但是切记呀,离婚这两个字不能说第三遍,知道不?
阿方斯气呼呼的编辑了一下短信:我是阿方斯,你儿子现在被我管得服服帖帖的了。刚想要发送出去,但转念一想,他又重新写了一下:爸爸,阿方斯现在很听我的话呢,他现在正在浴池里等着我宠幸呢。
发送完了之后,他把李晨发来的那一条删除,然后迅速的将自己脱光光,跳进浴池,抱住虫虫就是一通乱啃。
“你你你……不准乱亲我。”阿方斯吻着他可爱的喉结,虫虫呻吟着说不。
“乖,你会很舒服的。”阿方斯轻轻的咬了一下他的喉结,有些埋怨的感觉:“你不是说要做得了爱吗?我们现在做吧。”
虫虫本来想拒绝的,可是一想到那是自己提出来的,就想着好好地享受一番,便点了点头,说:“那快点,我还很累,想睡觉了。”
阿方斯靠坐在浴池里,将虫虫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胯间,吻着他的背脊,双手玩弄着他胸前的两点:“虫虫,喜欢我吧。”
“恩……喜欢……”虫虫感觉自己全身的神经都在紧绷,脑袋里迷迷糊糊的。
“有多喜欢呢?”阿方斯用自己的硬挺有一下没一下的在他的臀缝间来回的摩擦着,声音嘶哑的问道。
“唔……”虫虫呻吟一声,被阿方斯撩拨的快要崩溃了。
“要不要试一试你自己来?”阿方斯坏笑道。
虫虫的眼睛湿漉漉的,呜咽着说道:“你又欺负我。”
阿方斯含住他的耳垂吸允着:“好吧,我不欺负你了,我不乱来了。”说着,竟然真的松开他的耳垂,双手环胸的坐在浴池里。
虫虫很郁闷,以为他已经来了兴致,前头硬邦邦的,更加可恨的是,阿方斯的那里已经戳到他了,他竟然能那么淡定的说出那样的话,然后坐在那里动也不动……
“我……我……”虫虫结结巴巴的,脸色瞬间通红,他转过身来面对着阿方斯,说:“我自己来,有本事你不要享受。”
阿方斯耸了耸肩。
虫虫鼓起腮帮子,扶着阿方斯的肩膀,一屁股坐了下去……
阿方斯狼嚎的声音响起……
“对不起,对不起,弄痛你了。”
“……”
“呜呜,我以为它自己会滑进去的……”
“……”
“都怪你,不提起告诉我要用手扶住你那里再坐下去,你是坏人。”
“……”
“阿方斯,你这里是不是坏掉了?要不要找医生来看看?”
“……”
“你别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嘛,要不,我去找急救箱来帮你包起来?”
“……”
“放心,如果你真的不能人道了,到时候为夫会宠你的。”
“……”
第五十五章
第二天清早,虫虫还在生闷气,而阿方斯则是郁闷,明明受伤的就是他呀,为什么虫虫到比他还要生气,但他还是怕虫虫有可能会跟他离婚,所以绞尽脑汁的讨好。
阿方斯牵来特特,低声引诱道:“虫虫,我们去林德山玩吧。”
虫虫扭过头,哼了一声,他这辈子都不会去林德山玩了,一想到那个家伙把自己抛弃抱着另一个男人飞走了,虫虫就恨不得咬死他。
阿方斯见虫虫满脸愁容,蹙了蹙眉,说道:“好吧,那么我带你去一个神秘的地方吧。”
神秘的地方?
虫虫有些心动了,那个神秘的地方是哪里呢?疑惑的看向阿方斯,却见他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我的秘密基地哟。”
虫虫的好奇心实在是过于强大,不禁绷着脸,挑了挑眉说道:“虽然我不想去,但看在你那么邀请我的份上,我就随便过去看看。”
阿方斯笑着抱起虫虫扛在肩上,跨坐在特特的身上,这才把虫虫放了下来。
“你,你这个坏蛋。”虫虫红着脸,羞死了,因为有好多的人都看见了阿方斯将他扛在肩上,这让他颜面何堪啊。
阿方斯轻轻的低下头,含住了他的双唇。
“唔……”虫虫瞪大眼睛,好羞人……
“走吧。”阿方斯松开了他的唇,低声呢喃。
“唔,团团呢?”虫虫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儿子。
“我把他送给嘉德玩去了,今天就过我们的二人世界,好不好?”阿方斯说。
虫虫心说,团团不是给嘉德玩,而是嘉德被团团玩……
天空中的白云朵朵,就像棉花糖一样可口,皇帝夫夫两人在小金龙的身上打情骂俏。
虫虫:“阿方斯,阿方斯,你都那么老了,万一哪一天你死了,我怎么办?”
阿方斯:“我一定比你晚死。”
虫虫不高兴:“你明明比我老很多,为什么要比我晚死,你要是敢在我后死,我做鬼也要来缠着你。”
阿方斯揉了揉他的脑袋,说:“哎,要不我陪你一起死?”
虫虫摇了摇头,说:“其实我不想死,想和你一直在一起。”
阿方斯愣了愣,紧紧地拥住虫虫,将虫虫禁锢在自己的怀里,“恩,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的。”
其实,身为天使,只要他不被魔法击伤而死,他可以活很长很长的时间,直到山崩地裂,直到世界消失……
可是虫虫就不一样了,他是虫族,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族群而已,他或许能够活一万年,可是,他却不能再陪他下一个一万年……
没有他的日子……阿方斯苦笑,他想都不能想象,那会是多么的无聊,多么的孤独……
特特在空中盘旋,阿方斯打了一个响指之后,它便缓缓地向林德山的侧边飞走,紧接着,烟雾缭绕,仿佛置身仙境一般。
“这……”虫虫猛地瞪大眼睛,这……这不就是他和阿方斯孽缘开始的地方吗?
阿方斯神秘一笑:“这就是我的秘密基地了,不然你以为,我怎么会那么多年洗澡不被人发现?因为我在这里下了结界,一般人是进不来的。”
虫虫呆呆愣愣:“为什么我进得来?还看得见你?”
阿方斯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或许是,你是我的命中注定吧。”
虫虫弯了弯嘴角,绿色的眼睛里沁满了泪水。
两个人进了这座神秘的小山,十指相扣的并肩走着,而特特呢,则是在空中乱飞,有时候还会撞到树,因为他个子比以前长了不少,所以树都被撞断了许多。
虫虫看着,无比的心疼,不是心疼特特,而是心疼那些美丽的树,反正特特皮厚,他撞断了那么多的树都没有见它哪里流血,所以他更加心疼的是树。
“阿方斯,我们去游泳吧,你教我好不好。”虫虫突然心血来潮。
阿方斯也觉得这个建议不错,但看着大腹便便的虫虫,不禁蹙了蹙眉:“这样对孩子不好,水太凉了。”
虫虫拉着阿方斯的衣角,左晃右晃:“那你把水烧热嘛,好不好。”
阿方斯= =
虽然有些不悦,但阿方斯还是用火系的魔法,把整个湖水都烧得暖暖的,两人脱掉衣服跳下水,温热的湖水就像柔软的云彩一样,仿佛让他们飘在云端。
虫虫因为不会游泳,所以自己的身子紧紧地贴着阿方斯,这就不说了,扑腾了几下,整个挂在阿方斯的身上。
肌肤之间的相互摩擦,两人的呼吸声渐渐地变得暧昧了起来。
“想不想在水里做?”阿方斯轻咬了一下虫虫的耳垂,说道。
虫虫的脸红了红,刚想要答应,肚子却突然疼了起来,一张脸皱的跟包子似地。
“怎么了?”阿方斯见状,关心的问道。
“没事,就是肚子有点痛,可能是想上厕所吧。”虫虫说。
阿方斯= =
这里天时地利人和,为什么偏偏要出现那种岔子……
突然,虫虫的脸皱得更加的可怜了,哎哟哟的哼唧了一声:“唔,好痛,我要去上厕所。”
阿方斯叹了口气,刚打算把虫虫抱上岸,哪知,虫虫突然深深地吐了一口气,阿方斯顿时恶寒……
“抱歉,我刚刚已经解决了。”虫虫垂着头对手指。
阿方斯满脸恶心的模样,他的秘密基地啊,他的天然浴池啊,他的人间仙境啊……全都被他给毁了……
真想打他的屁股……
阿方斯抱着虫虫腾空而起,看来还得回家好好地洗一遍,不行,要洗十遍……
虫虫一副委屈的模样,垂着头解释道:“对不起,刚刚突然就感觉忍不住了……”
阿方斯穿衣服,还顺便用魔法将虫虫的全身给烤干,以免他感冒,“没事的,咱们赶紧回去好好地洗个澡。”
虫虫瘪了瘪嘴,脸红到了耳根,低着头,把衣服一件一件的穿好。
骑着特特回去,在路上,阿方斯依旧抱着虫虫,反正两个人都脏了,抱就抱一下嘛,阿方斯用左手圈住虫虫的腰间,右手紧握着缰绳。
忽然,阿方斯一怔,左手在虫虫的腰间摸了几把。
“阿方斯,别摸了,很痒。”虫虫羞红了脸。
阿方斯僵硬的说:“虫儿,为什么你的肚子不见了?”
虫虫一愣,本能的用手去摸自己的肚子,左摸摸,右摸摸……貌似是有那么一点细了……不……是细了很多很多……
他哭丧着脸:“阿方斯,你说宝宝是不是也嫌弃我脏,不要我了?不想被我生出来?”
阿方斯蹙起眉,沉声说道:“你刚刚很有可能不是上大号,而是把宝宝生下来了。”
虫虫的脸顿时一片煞白:“那么宝宝会不会死掉啊……呜呜呜,我是凶手,杀害了宝宝。”
阿方斯拍了拍他的肩,让特特重新飞回去,寻找儿子。
在生团团的时候,阿方斯发誓,再也不会让那种事情的发誓,哪知,自己又一次犯了这种错误,孩子会没事的吧……应该没事的吧……
两人急匆匆的回到秘密基地,连衣服都没有脱就跳进湖里,虫虫被水呛得咳嗽了两声,不得不抬起头来。
忽然,虫虫发现阿方斯的背脊上粘了一个什么东西,白乎乎的一大团,就像棉花糖似地,再定睛一看,它竟然还有一对触角……
虫虫顿时心里一阵恶寒:“虫……虫……”
阿方斯用风魔法,把湖水卷起一个漩涡,忽地是一些鹅卵石,根本就找不到自己家的宝宝,他不禁蹙起了眉……
这时,让他的身后传来了咯咯的笑声,犹如风铃一般清脆,那声音就在自己的耳畔,阿方斯不禁缓缓地扭过头去……
他一看,是一团白乎乎的东西,有四只眼睛,对,就是四只,因为它有一对触角,触角上就有一对小眼睛,倒是他的大眼睛非常漂亮,很大,看起来水汪汪的,阿方斯的嘴角一抽,他的眼睛怎么会是黑色的……
忽地想起了他的爱夫虫虫,他见过他小时候的照片,一团白乎乎的肉,一双漆黑的大眼睛,还有一对小触角……
小怪物见阿方斯望着他,憨厚的笑了起来:“爸爸……”
阿方斯这才呼了一口气,把小虫子从自己的肩膀上抱下来,它软乎乎的,捧在手里就像捧着一团面儿一样,好软和。
阿方斯转过头去,想要告诉虫虫,儿子已经找到了,哪知,虫虫早就已经逃到岸上瑟瑟发抖了,看见自己儿子,就跟看见恶魔似地,脸色煞白……
可惜,这条虫子还非常喜欢虫虫,扭动着自己软软的身体,想要奔向虫虫。
“乖,叫他妈妈。”阿方斯用手轻柔的碰了碰小虫子的脸颊,好软呢,好可爱呢,这么可爱的小虫子,虫虫为什么不喜欢呢?
多可爱呀……
“妈妈,妈妈。”小虫子用自己漆黑的眼睛望着虫虫,眼底满是期待。
阿方斯见虫虫依旧不搭理小虫子,便飞了过去,将他禁锢在怀里。
虫虫一对上小虫子纯真的双眼,顿时吓得闭起眼睛,他觉得小虫子好恐怖呀,那么软,像是随时都要被捏死一样,四只眼睛,虫虫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快要长眼睛了……
阿方斯无奈的笑了笑,说:“虫虫呀,我们帮他取一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
虫虫:“叫阿丑。”
阿方斯= =
虫虫:“那叫小河。”
阿方斯笑了笑:“叫诺诺吧。”
虫虫:“为什么要叫诺诺?难道是糯米的糯?”
阿方斯揉了揉他的脸,轻声说道:“就叫诺诺吧,多可爱。”
虫虫看了看那条虫,怎么也看不出可爱的感觉,但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就叫诺诺。”
两人外加一条虫,在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基地好好地享受着被红月光照耀的感觉,暖暖的,就像幸福一样……
紧紧地扣住对方的手,两人眼底的笑意暖的几乎将雪山的雪融化……
他笑着,吻了吻他的手,说道:“我爱你,一生……一世……”
他红着脸,垂下了头,“我爱你……”
完
56
56、第五十六章 番外
团团日记
我叫团团,我很讨厌这个名字,可是妈妈很喜欢,明明我有一个更加霸气的名字,叫做卡尔,人家每次叫我:“卡尔小王子”的时候,我会很开心,叫我“团团王子”的时候,我会忍不住的想要用雷劈他。
我们家有四口人,当然包括我了,种族是,两个天使族,两个种族,我的妈妈是虫族,很好欺负,他很疼我。
可是和我身为一族的爸爸却不喜欢我,偏偏喜欢我那个很丑很丑的弟弟,一条大肥虫,如果不是妈妈喜欢我的话,我会嫉妒致死的。
爸爸老是喜欢捏着诺诺的脸……
其实我很嫉妒那条肥虫为什么会叫那么好听的名字,诺诺,诺诺,多好听呀,我是小王子,竟然叫那么挫的名字。
团团……
谁愿意叫一个饭团的名字了……
爸爸很宠妈妈,有些大臣们让爸爸娶了纳兰叔叔,让他们生出许多许多的小天使,可是爸爸都回绝了,还不让妈妈知道。
爸爸偷偷跟我说,妈妈知道的话会跟他离婚,叫我不要说出去,我知道离婚是什么,我依稀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闹得很僵,妈妈不给爸爸做饭,不给爸爸睡床,为此,我还咬过纳兰一口呢。
提起那一口,我觉得丢脸死了,当时还小,不知道小弟弟是不可以咬得,到了后来,纳兰一看见我就脸色苍白,轻则流冷汗,重则……休克……
诺诺那个家伙很喜欢粘着我,用他软乎乎的身子和一排排的脚爬到我的身上,要不是他太过于胖的话,就算他偷偷的爬在我身上三天估计我都找不到的吧。
诺诺经常用他的四只眼睛看着我,我吓得捂住眼睛,藏在妈妈的身后,然后,妈妈把我扔出去,他藏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每当那个时候,我的天使老爹老是将妈妈抱出来,然后把肥虫丢到他怀里,让他抱着,还要亲亲他。
我很嫉妒,因为我都不能拥有妈妈的吻,为什么,为什么,我也是小孩子呀。
“妈妈抱,妈妈亲,妈妈不喜欢小诺诺。”那条肥虫用自己黑乎乎的大眼睛看着妈妈,看得我都忍不住的想要蹂躏他几下。
妈妈颤抖着自己的手,用食指戳了戳诺诺的脸,然后吓得一缩,像是好奇一样,又戳戳:“我小时候就是这样的?”
妈妈的样子看起来好可爱,好想亲一口,可惜,我还没有开始行动,老爸就偷窥了我的内心,给了我几个爆栗,我的头到现在都还在疼。
我最喜欢的就是嘉德叔叔了,他老是穿着很奇怪的衣服,留着一头黑色的长发,我比较喜欢用抓着他的头发荡秋千。
可惜,嘉德叔叔见到我也是掉头就走,我很郁闷,只能每天去烦他,可是他更加怕我了,一听见我的名字就生病。
我很苦恼,根本就没有小朋友跟我玩,好在诺诺愿意陪我玩,只是我真的不喜欢软绵绵的东西,这个家伙,好像捏一下就会爆炸一样,跟在我的身边我很压抑。
妈妈唱歌不好听,弹钢琴还不错,他以前唱了一首歌叫两只天使,我记得歌词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在飞的飞船,亲爱的,你快点走,不走我就先飞了……
我老爸听见了,会打他屁股。
诺诺听见了,拍手叫好。
我听见了,转头就跑。
哦,对了,纳兰那个家伙和我们家的执事好上了,执事还怀了个蛋,但是听执事叔叔说,纳兰是个花心鬼,上了他之后就偷偷跑了,不认这个蛋了,执事叔叔很伤心。
没过几个月,蛋蛋生下来了,白呼呼,很漂亮,那个时候,我正好学画画,想着这个蛋蛋没有眼睛鼻子,要不要给它画一个,于是叫上诺诺在那个大白蛋上画画,执事叔叔看见之后很桑心。
我觉得画得很不错,外公也说好,外公说,那个样子像人类的一种玩物,叫足球,用来踢的。
于是,我踢了……
蛋蛋把爸爸最喜欢的花瓶砸坏了,再然后,花瓶砸坏了蛋蛋,蛋蛋破壳而出,出来一个小人人,白呼呼的,只是他的背后有两根翅膀,雪白雪白的,原来他跟我是同类啊。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当场我就抱着他亲了,不,是一个激动就咬了,我的牙齿很锋利,小宝宝的脸上顿时出现一排牙印,妈妈见了打了我屁股,我觉得我没错,顶嘴了,于是又被掐了两下脸。
执事叔叔孵了三个月的蛋被我打破了,还出来一个小宝宝,为此,执事叔叔还奖励了我一颗糖,所以我决定,以后看见蛋就砸,那样就会有很多糖可以吃。
我老爸说,等我长大给我当皇帝,我问皇帝好吃吗?妈妈说皇帝很好吃,可是爸爸却说,皇帝可以吃好多人。
我脑袋里最想吃的人就是嘉德叔叔,所以我打算快点当皇帝,然后把嘉德叔叔吃掉………
好了,我不写了,因为要当皇帝需要好好学地天天向上,不能把过多的时间用来写日记。
t t 日记被妈妈发现了,他说我写的日记三观不正,以后不准我写。
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春年花开,这一年,团团长大了,莫约是十三四岁少年的模样,身后的翅膀也变得很大,张开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
诺诺还是小虫子的形象,穿着小礼服,带着高脚帽,脑袋上的触角一晃一晃的,甚是可爱。
此刻的诺诺正趴在团团的脑袋上留着口水,时不时的用自己华贵衣服的袖子擦干,看起来很滑稽。
别扭的两兄弟跟着相亲相爱的父母去旅游,团团跟虫虫一样,是个包子脸,他很郁闷,因为他觉得身为小王子长着一张任人蹂躏的包子脸会很没有面子。
这一次他们没有骑龙,而是乘坐宇宙飞船,以前旅游都是骑龙自助游的,这一次,他们打算跟团旅行,要去火星。
其实,虫虫并不是想要去旅游,而是想去看看安迪。
想起当年,阿方斯吃的飞醋,虫虫就很懊恼,让可怜的安迪就这样被逼嫁到了火星去。
火星是什么地方啊?那是原始部落,都是一些野人,其实也不全是,只是原住民居多,细皮嫩肉的安迪肯定早就被野人煮了吃了。
抱着这样忐忑的心情,他们到达了火星。
没有人来接机,而是跟团。
一家三口化妆的很好,一路上都没有被游客们认出来他们,一来到火星,就被那美丽的景色给惊艳了。
他们在拉拉星,没有见过太阳,而在火星上,却能见到传说中的太阳,暖暖的,比拉拉星照明的红月要暖和的多。
可惜拉拉星的子民们不能适应阳光,因为血族居多,见了阳光瞬间就灰飞烟灭了。
跟着导游去了火星森林公园,虫虫忐忑的拨通了很多年前安迪的电话,不知道来到了火星,拉拉星的手机能不能用。
不料一会儿,对方就接通了手机,虫虫一愣,连忙说:“安迪安迪,我是虫虫呀,我和阿方斯来看你了。”
对方啕嚎大哭:“别,叫陛下别来了,我知道我错了,再也不来烦你了,就让我在火星好好地待着吧,我不想再被嫁到别的地方去了。”
虫虫觉得阿方斯和安迪只见有猫腻,于是斜睨他一眼,阿方斯顿时一抖,看向团团,再然后,虫虫也看向团团。
团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说:“老爸在来之前打电话给安迪了,说,如果他再来见你的话,就把他嫁到远在南方的卡卡拉星球。”
谁都知道,火星人原住民居多,而卡卡拉星球全都是一些还没有进化完全的半猴半人,电子业很是落后。
虫虫怒气腾腾的看着阿方斯,说:“你,你,你这个小肚鸡肠的男人,人家哪里惹到你了,把人家嫁到这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来,我来看看人家,顺便来道歉,你竟然还威胁他。”虫虫不禁爆粗口了。
这时,一只鸟从天上飞过,拉了一泡屎,落在了虫虫的脑袋上。
虫虫蹙了蹙眉,阿方斯笑着用纸巾帮他擦头发:“这里挺好的,你看,鸟都拉屎了。”
虫虫:“……”
这时,阿方斯掏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安迪的电话,还没有响一声,对方就接起来了,声音还特别的狗腿:“陛下,您有何贵干?”
阿方斯淡淡的说:“现身,虫虫要见你。”
对方扭捏了一下,按下了视频通话键,这时,手机里的画面投影在地面上,只见安迪披头散发,旁边还有陪嫁来的机器猛男两名。
安迪只穿着一条裤衩,见虫虫在盯着自己,吓得连忙扯了一把树叶将自己挡住,对虫虫狗腿的笑:“小虫子,我过得很好哟,有机器猛男的陪伴,我的生活多姿多彩,你看看,我白皙的皮肤现在已经成了古铜色,怎么样,我是不是也有变猛男的潜质呢?我还长了两块腹肌,哈哈哈哈,这个就不给你看了,免得陛下吃醋。”
虫虫见安迪过得挺逍遥的,手里还拿着一个看起来很好吃的水果,于是就问:“那个叫什么东西?”
安迪一愣:“这个呀,叫椰子。”
虫虫挂了电话,对阿方斯说:“阿方斯,咱们一家四口吃饭去吧,我还要吃安迪手里的水果。”
阿方斯= =
团团= =
其实,虫虫只是随便问一下而起,比起安迪,好吃的东西在心里占得位置比较多……
夕阳西下,两个男人的身后跟着一个少年还有一条可爱的小虫子,手牵着手,走向了小吃一条街。
其实,幸福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呃,正式完结了,我实在是写不出任何番外来了,对了,我开坑了,现言《谁动了我的大叔》,很欢乐的大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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