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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万 作者:颜一笑
宝还有点怕徐阿花咬他,小心翼翼的叫着徐阿花的名字才慢慢靠近它,谁知道徐阿花一张嘴朝他汪汪叫,才露出被拔了牙的一张嘴呢。
金宝扒开徐阿花的狗嘴,望着里面仅剩的几颗门牙,气得额头上的青筋直跳。
徐彬就为徐阿花咬金宝的那一下,就把徐阿花的犬牙拔了!而他什么时候拔的,用什么拔的,金宝根本就不知道,估计他那时候正到处打量,忙着伤春悲秋呢!
金宝手脚不受控制的在狗房里乱翻,最后才找着了把钳子,上面还带着血!徐彬他对一只刚生了崽的母狗,也能下的去手!
金宝手握着钳子,蹲在地上抱着徐阿花,一下一下的摸着它的毛,他是既心疼徐阿花又对徐彬心寒,心里那个难受劲就甭提了。
徐彬现在对他是挺好的,因为像他说的那样他喜欢金宝,可要是有天他不喜欢了呢?金宝的下场能不能比徐阿花强点都说不定!
但是金宝在给徐阿花上药之后,望着活蹦乱跳的小畜生,也就慢慢明白过来。是他心甘情愿跟徐彬在一起,是他在看着徐彬死,还是与他生活中选择了在一起,这都是金宝的选择,他就是再怎么气徐彬,他也不会跟徐彬分开的,哪怕跟徐彬相处会有多累。
整理好家里的一切,金宝换了衣服,主动叫上了徐彬的保镖,出去买了菜回来,然后精心为徐彬准备晚餐。
希望做的能合徐彬的胃口,希望徐彬不会觉得他这个家庭主夫无趣,希望徐彬能晚一些厌倦他。在徐彬厌倦他之前,金宝选择放下芥蒂与隔阂,不带一丝阴霾的跟徐彬生活。
徐彬看上去很喜欢金宝做的菜,他用赞赏的眼光看金宝的时候,让金宝感觉很幸福。
晚上,当两个人同处一室即将入睡,徐彬很敏感的拧着金宝的脸说,“干什么不高兴?开心点!”
金宝配合的笑出来。
徐彬松了手,“算了,笑的比哭还难看。”
金宝这时候开口,“徐彬,以后不要因为我伤害其他人了。”
徐彬笑着答应,“只要其他人不伤害你。”
金宝还是忍不住说,“徐阿花不懂事,它只是条狗。”
徐彬笑着说,“狗也有咬人的尖牙,狗发狂了也比人厉害――我不就拔了它几颗牙,就这件事儿你还跟我计较啊?你就因为这事儿怨我?你这样我可伤心了。”
金宝终于怒了,“你当植物人那会,徐阿花就是靠那两颗尖牙给你赶蛇赶山鼠的!”
徐彬忙举手,两只深深的眼睛水汪汪的,像只白兔,“我错了,你罚我吧。”
金宝扑上去把徐彬压在身下,徐彬一点都没反抗,还主动帮金宝脱衣服,又装作半推半就的,就老老实实让金宝把他干了。其实金宝也没觉得干徐彬就多么舒服了,无非就是想出这口憋在心口的恶气,
徐彬一声没吭,可是看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特痛苦,而且他后面特别紧,金宝每进去一分,徐彬的脸就白一分,金宝越看越觉得下不了狠手。他爱徐彬,爱不是报复也不是糟蹋,是爱惜,不论徐彬做错了什么,他都得把徐彬捧在心尖上。
金宝要往回退,可是徐彬拉住了他,脸色不善的盯着他,“怎么了?”
“不做了,我们用手吧。”
“你都插一半了!”徐彬又把金宝拉回来,忍着气说,“我哪里做的不好?”
金宝摸摸他的脸,最后还是老老实实承认,“我怕你疼。”
“我没说疼!”
“可你看看你的脸!你的脸每一部分都在说你很疼!”
徐彬伸手捞过一条领带,扔给金宝,“把自己眼睛蒙上就看不见了。”
金宝瞪着眼,“你怎么不把你脸蒙上?”
徐彬理由很充分,“我怕黑。”
金宝知道自己说不过他,干脆说,“你转过身去,我从你后面进去。”
徐彬很果断的拒绝了,“不行!”
金宝无奈的说,“我不会把他想象成别人的。”亲了亲他的脸,“我爱你嘛。”
徐彬很受用那个吻跟那句话,他说,“不行。”
金宝问,“为什么?”
徐彬好一会才说,“我害怕?”
“害怕什么?”
又是好一会,金宝胯间的好兄弟都差不多要软了,徐彬才开了金口,“小时候,我继父,就是从后面插进去。”
金宝没再说什么,拍拍徐总的屁股,小心翼翼,循序渐进,最后痛快的解了相思之渴。
徐彬躺在床上直哼哼,说,“我靠,疼死了!”
金宝觉得他挺对不起徐阿花的,并后知后觉的明白过来徐彬的心思,他都把人干的快散架了,还有什么指责徐彬伤害别人的立场!
金宝认命的叹了口气,然后,金宝把徐彬抱进浴室,清洗徐彬的下身。同时也明白了一件事:万恶的黑社会头子姓徐名彬,他有血有肉,知冷知热,妈生爹不养,也是会哭也是会疼的,他需要别人疼,还得捧在心上疼。
作者有话要说:我只是想快点完结。。。。
67
67、第六十七章
三天后,花荏苒打着碎花小伞,小背心小短裙,踩着小细高跟鞋进了徐家。
徐彬站在门口,热情的跟花荏苒打招呼。
花荏苒翻了个白眼,“我来看元宝哥,你有没有欺负他?”
徐彬笑嘻嘻的说,“哪敢呢,都是他欺负我来着。”
家庭主夫金元宝,穿着bf的睡衣盘膝坐在沙发上,电视正播放着美食节目,一个大妈手操大勺,滋滋啦啦的炒花生米,大妈边铲菜边颠锅,火舌滋滋啦啦的舔着锅底,花生米一个个被颠的上吐下泻,涕泪横流。
花荏苒在金元宝面前一坐,挡住大妈的身影,开始审视金元宝,“元宝哥,过得好不好?”
金宝笑着点了点头。
“大马猴没欺负你吧?”
金宝笑着摇了摇头。
“大马猴挺欠揍,他要是惹了你,你千万别饶他,要使劲揍,揍不过他就拿脚踹。”
金宝笑着点了点头。
“青青也挺好的,我也挺好。”
金宝笑着点了点头。
“有啥事联系我。”
金宝点了点头。
“那我走了。”
“我送你。”
走到门口,花荏苒说,“回去吧,再见。”
金宝挥手,“荏苒走好,再见。”
再见。再见。
花荏苒知道她与金元宝完了,这次是彻底完了。――完了就完了,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场完了还有下一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热闹,花荏苒什么都不缺什么也不怕。
她挺了挺小腰板,高跟鞋咯哒咯哒的敲打着柏油路面,拐了个弯,不经意的一停顿,才觉出心脏钝痛。
哦――这就是心如刀割的感觉吗?花荏苒捂着胸口,仰着头,痛心疾首的张开嘴――仰天长啸:本小姐终于单身啦!本小姐要征婚要征婚!未成年的不要,大叔也不要,身高不够一米八的不要,一米八以上的也不要,麻杆不要,胖子也不要,短头发的不要,长头发的也不要,眼睛不够大的不要,眼睛太大的也不要,趴鼻子不要,薄嘴唇的不要,嘴太厚的也不要,长麻子青春痘的不要,不戴耳环戴眼镜的也不要,腰要细,肩要宽,腿要长!总之歪瓜裂枣的丑男都木有资格追求本小姐!哈哈!木想到本小姐也有这么一天!痛快啊!真痛快!
花荏苒边跺着高跟鞋边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痛快!
徐彬搂着金宝,甜甜的笑容里有些苦恼,“你怎么才能开心起来?”
金宝说,“现在就很好啊。”
你看外面的阳光多么炽烈;你看周围的一切多么宁静;你看生活多么安逸;如果这样的生活还不满足,而非要学书上的雾里雨里,伤春悲秋,整天哀怨,污染周围人的情绪,那就真是欠揍了,金宝还是非常明白事理的。
徐彬说,“我知道你不开心。”
金宝坚持说没有。
徐彬托腮拧着眉想了好一会,忽然眼睛一亮,“我们去金家村住几天吧?”
金宝兴趣不大的样子,“去做什么?”
徐彬手舞足蹈,“种西红柿,抓小蝌蚪,萤火虫,游泳,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金宝说,“没什么意思,算了吧。”
徐彬说,“有意思,真的,你去了肯定高兴,我们明天就去吧。”
徐彬说有意思,金宝也就顺着徐彬了。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下起了大雨,天潮潮地湿湿,天地间水光一片。
金宝担忧的说,“你身上的伤口还没好,不能沾水,我们改天再去,行吧?”
徐彬毫不在意的说,“没事,就一点皮肉伤。”最重要的是让金宝开心起来吗。
金宝只好多准备了一套雨衣,尽量别让徐彬沾了雨。
俩人这次再回金家村,境况比上次来的时候好太多了。上次多寒酸啊,金宝连坐公交车的路费还是卖徐彬的手机换的呢,这次就有牛逼的总裁车开着,车厢里舒舒服服的,即使是开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也没感觉出多颠簸。
几个小时后终于到了那个小破村,金宝的意思是先在陈富贵家凑合住一晚,等雨停了再上山去他家的养鸡场。他家那个养鸡场本来就破,现在又过去三年,还下着大雨,不光漏水还不安全,怎么也是没法住人的。
徐彬兴奋过了头,虽然很想去养鸡场,可是金宝不同意,他也就打消了主意,还是那句话,他要多多听爱人的话,多多为爱人着想嘛!
陈富贵家盖了好大一座房子,金宝险些不敢认,陈富贵还是老样子,拉着金宝进屋招呼自家媳妇拿酒上菜,他没忘了徐彬,也把他拉着坐下了。
三年没见,陈富贵家里的家具摆设都换成了沙发茶几,衣柜橱子,看上去跟城里的房子没什么区别了,但更让金宝惊讶的是陈家角落里摆的那个空调。
不过很显然空调是有客人的时候才开的,平常就是个摆设,陈富贵是把金宝拉近了屋才开空调的,遥控器还摆弄不熟练。徐彬知道金宝怕冷,忙阻止了陈富贵,没让他开。
陈富贵这次是一下子认出了徐彬。金宝自从离开村子后,每次回来铁定都有徐彬的影子,陈富贵只当徐彬是金宝的好朋友,也没把他当外人,说话也不避着他。
可他一嘴的方言,徐彬根本就听不懂,没一会就觉得破解俩人的方言头疼了。
金宝倒是很高兴,他在这里、在陈富贵身上总能找到一种归属感,也只有在这里身心才能真正的放松。
陈富贵笑着问:“发了没啊?”
“没发啊。”
“结婚了吗?”
“没结婚。”
“没女朋友?”
“没有。”
陈富贵奇怪了,“咋还不找一个呢?你都多大了?”
金宝笑着说,“没有遇见合适的。”
陈富贵就劝他,“元宝啊,不是哥说你,你出门在外的,别跟外面人学那些乱七八糟的花花肠子,也别总想着攀高枝啊钓金凤凰这些,你也老大不小了,赶紧的老老实实找个踏实人过日子是正经,实在不行哥给你介绍个,就是咱乡下的姑娘,多淳朴多单纯啊,老实又会过日子,不比城里的姑娘差,你觉得这事成不?”
金宝忙摇头,当然不行!说完偷看了眼徐彬,徐彬要是听懂了陈富贵这话,还不定又得说出些什么呢!
诚然,金宝妈已经死了,他跟徐彬这事也没有了顾虑,徐彬要是坚持跟别人说金宝跟他的关系,金宝也不会再说什么了,一切都随徐彬开心,只要徐彬要,只要金宝有的,金宝都会答应他。
这些话徐彬只听懂了一半,他一手托着腮,一手不轻不重的叩击着桌子,眼睛的视线落到落雨的院子,院子里俩小男孩光着脚在玩泥巴,垒水湾。看了半天,好一会才问:“中国人是不是特别重视子孙繁衍?还是要男孩子?”
陈富贵点了点头,大着嗓门说,“那是当然。”
徐彬望向金宝,“那叶青青生了个女儿,以后是不是还要再生?”
“叶青青是谁?”
金宝说,“我一个朋友。”说的无比自然,转向徐彬,“中国封建社会是这样,现在不了,男女都一样。”
陈富贵嗨了一声,“哪能一样啊,养儿防老养儿防老啊,哎对了,让强子认你个干爹吧。”
村里人规矩,认干爹干妈的风气很流行,金宝很高兴的答应了。
强子一脸泥巴,两只大眼睛怯怯的,他爹让他喊金宝干爹的时候,忸怩了半天喊了声,金宝忙掏出钱递给孩子压岁,他爹不让小孩拿,小孩也害羞,一溜烟就跑了。
徐彬看小孩看的有趣,笑的花枝乱颤,一张脸特别耐看,剑眉星目,挺直鼻梁,淡粉薄唇,随随便便一个笑,背景就是繁花盛开。
陈富贵也觉得这个男人长的挺好,心想要是给金宝介绍姑娘,还得专门挑好看的才行,不然金宝跟他这么要好,要金宝找了个丑老婆,还不得招徐彬的笑话。同时陈富贵也好奇,这男人长得都这么好了,他老婆得长成啥样?
可陈富贵张嘴一问,才知道徐彬也没结婚呢!陈富贵孩子都老大了,他挺郁闷,敢情城里的人都晚婚啊。
晚上俩人住的不再是强子的屋了,陈富贵家现在大了,有很多间空闲的房子,陈富贵收拾出了一间干净屋子,里面挺好的,就是床太小,俩大爷们睡起来还挺挤。
陈富贵看着不行,还想再给俩人另添一张床,可金宝马上拒绝了,陈家就算有多余的床板,被子褥子肯定也不够,他跟徐彬在别人家白吃白住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再让人家为难就更不好了。
也可能徐彬跟金宝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现在的他多少能揣摩出金宝的心思,他知道金宝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关系,尤其是他们村里的人,所以徐彬什么话都不乱讲,吃饭上厕所睡觉,都特别老实。
晚上,村里的电线被大风刮断了,没电,只得点蜡烛,俩人摸索着爬上床,吹灭了蜡烛就是黑漆漆一片。窗外风急雨寒,大颗的雨点敲击着玻璃,寒意就藏在骨头里,只要嗅到雨雪的味道就急不可耐的爬出来,金宝全身冰凉,蜷缩成一团窝在徐彬怀里。徐彬的心跳很有力,像一簇小火焰,金宝就靠着小火焰,认真的感受身边可触摸的一切。
远处隐隐传来夜猫子的叫声,可以在这凄厉的叫声中想象金蝉从土壤里钻出来蜕化的场景,可以想象贯穿小村东西的小河哗哗的流水声,想象池塘里那些呱呱叫的青蛙,还有沾着雨水的玉米,大树下面躲雨的兔子。这些场景都构成了金宝童年的一切,他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此时这个洋鬼子徐彬躺在身边,却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挺徐彬的呼吸声,好像他还没有睡着。不知道徐彬在想什么呢?英国的雨?金宝没去过英国,只能从书上、电脑里了解一星半点,可这些远远不能为徐彬拼凑起一个完整的童年,还有一个青年时代,金宝记得,徐彬二十四岁之前好像一直都生活在英国。
“徐彬?”
“怎么了?”
“有时间你带我去看看你的家乡?”
“那里不好,没什么可看的。”
“哦,那就算了。”
“别,你想去看就去,什么时候去?”
“都行。”
第二天,雨还没停,徐彬再也忍不住,穿上了雨衣就与金宝上山,山路滑,金宝不小心摔了一下,爬起来一身的泥。到了金宝家的养鸡场,远远的俩人就看见那房子塌了大半,走近了一看,果然,房子都破成什么样了,不光长满了荒草,还住了一窝老鼠。
徐彬上去一脚就把老鼠窝踹了,“有时间重新来修一下,修个大的。”
金宝觉得好笑,“修什么啊,又不是要住在这里,塌了就塌了吧,反正也没用处了。”
徐彬看他对这破房子看得倒开,也就不勉强了,可是西红柿,小蝌蚪,萤火虫,游泳呢?什么都不能干了!徐彬还是恼,还要去游泳,可金宝还挂念着他的一身伤呢,好容易才劝住了他。俩人就看了会山上的雨景,郁郁葱葱的大片冒着潮气的树林,走在里面空气也是相当的好,心情也格外的舒畅。
作者有话要说:快完结咧,还有一两章
68
68、第六十八章
徐彬说:“其实这个地方还不错,你要是想来,我们就常回来。”
金宝答应了一声,也没说什么。其实本能的是不想与徐彬一起回来的,他要跟徐彬过一辈子,俩人都不结婚,每次还都黏在一起,时间长了,总会让村里人知道些什么。
金宝妈跟金宝爸是很爱面子的人。
在金家村呆了三天,下了三天的雨,到临走的那天却停了,回家一路的青山绿水,大好晴光。
看的人心情都要飞起来。
徐彬最近一直在忙,金宝自己一个人在家,养狗做家务,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着。徐彬总在问金宝为什么不开心,金宝只会说没有不开心。
金宝没有不开心,他就是每天都在眼前驱赶金妈与孩子的影子,然后想着徐彬的好,想着要怎么珍惜徐彬。就算是每天这么过日子会短命,也得开开心心的短命。
在家闲下来的时候,他爱看有关于英国的书。他不了解徐彬,什么样的成长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如果能了解徐彬的成长环境,也许可以窥知徐彬内心的一星半点吧。
徐彬对他很好,两人的关系,可以用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样的词来形容。金宝想,如果他娶个女孩,两个人的关系也不过如此了。
母亲和孩子,这两根刺扎在肉里,再时不时出来戳一下,金宝也不觉得有那么疼了,时间是治疗伤口的大师,时间能冲淡一切。没有什么不能被时间治愈,不是吗?
但是,徐彬不这么想。
夏天的夜,刮风,下雨,打雷,闪电。
时钟指向十二点,徐彬还没有回家。
电话就在手边,金宝却没有打出去。
夜半凄寒,冷风乍起,带进女人凄厉的低泣。
金宝头歪在枕上,气息平稳。
恍然有人进门,灌进一室冷风。
“好黑。”人影摇摇晃晃,双手不停的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好一阵,室内漆黑依旧。
金宝皱眉,女人断续飘渺的哭泣忽然如疯癫一般在耳边炸响,“哈哈,是你,是你……”
怨恨的诅咒猝然闯入睡梦,床上的人猛然睁眼,瞳孔骤缩。
天边的惊雷滚滚炸在床边,啪啦,炸出火花。
一瞬间,室内亮如白昼。
徐彬的笑脸近在眼前,映着滚滚雷光,德州电锯杀人狂再现。
电锯杀人狂亲昵的捧着从噩梦中惊醒的人,黑色的嘴唇掀动,发出古怪空洞的声音:“金宝,我妈妈也死掉了。”
金宝吃了一惊:“什么时候的事?”
电锯杀人狂咔咔笑着:“不知道,发现她尸体的时候,老鼠都快把她吃光了。”
金宝打了个哆嗦。
电锯杀人狂的脸冷下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金宝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确定这不是噩梦。
电锯杀人狂笑着,眉皱起:“我妈妈死了啊。”
又一个惊雷滚滚炸在窗边,室内通亮,借着两秒的亮光,金宝游移的眼睛,清楚的看到跪在床边披头散发的女人,穿着大红的旗袍,胸前一朵大黑花,女人的笑与徐彬如出一辙,她狂笑,发出的声音却是哭泣,犹如从遥远深处的地狱缓缓传来。
金宝倏然惊起,手指向女人:“那是?!”
电锯杀人狂又是一笑,不知何时手中多了一把通体漆黑的匕首,左手则是一把漆黑的手枪:“你说,这两个,哪一个杀人最痛?”
金宝眼露惊惧,后退:“徐彬,你是不是在做梦?快醒醒!”
杀人狂自顾自低语:“刀?还是子弹?刀?子弹?你选。”
金宝迟疑:“……你要杀我?”
杀人狂摇头:“不会。”
金宝青白着唇,咬牙:“子弹。”打在脑袋里,打在胸口上,子弹飞速进去,快,感觉不到痛,就死了。
匕首当啷落地,徐彬将手枪塞入金宝手中,转身拉过女人的头发,指着心脏前那朵黑色的纸花:“来,往这里打。”
漆黑的枪犹如烈火灼手,金宝声音发颤:“她是谁?!你要我干什么!”
杀人狂在如墨夜中,只有一个模糊的黑影,黑影太陌生,金宝浑身哆嗦,咬牙,忽上前摸上杀人狂的脸,眉、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确认这是徐彬而不是别人,金宝终于冷静的下判断。
“徐彬,你疯了。”
女人狂叫:“哦,哦,疯!疯!一起疯!”
徐彬严肃道:“我没疯,她疯。”
说完,捡起手枪将金宝的手覆上,握着金宝的手,扳动扳机。
金宝猛然将手抽回,反手一巴掌贴上徐彬的脸。
“你还说你没疯!”
徐彬毫不在意将被打偏的头转回,道:“我赔不了你一个亲妈,只有一个后妈,你别嫌弃。”
金宝全身巨震,紧盯着他,面无人色。
徐彬奇:“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吗?”
金宝点头。
徐彬道:“没关系,天太黑了,开了灯就好了。”伸手去摸床头灯,打开开关,没电。
金宝严肃的说:“徐彬,你这个杂碎。”
徐彬脸色变了变,刚才算鬼脸,现在就像驴脸:“谁都可以说我是个杂碎,只有你不行。我他妈爱惨了你,你他妈还叫我杂碎。”
为了让徐彬听得更清楚,金宝清了清嗓子,重复一遍:“徐彬,你这个杂碎。”
“说的好,哈哈,说的好!”疯女人拍手拍脚,疯笑着在地上打滚。半晌,忽然笑声戛然而止,女人满脸惊恐,没有焦距的双眼开始聚光,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紧接着,猛然从地上爬起来,双腿一曲,跪在金宝面前,身体抖如筛糠。
“金……什么来着,我儿子要你杀我?!”
徐彬拿枪托敲了敲她的脑袋,一脸傲慢:“再告诉你一遍,是金元宝,记住送你超脱的恩人的名字,下辈子要为他结草衔环,当牛做马。”
“恩人!恩人!”疯女人吃吃笑着,一遍一遍的向金宝磕头,脑壳与地板撞击声犹如菜刀剁肉。
徐彬重新将手枪塞入金宝手中,“开枪吧。”
金宝摇头。
徐彬笑:“你害怕?那我帮你。”手一抬,砰――
手枪被打飞出去,子弹偏离了心脏,只打在徐夫人的肩膀上。
金宝浑身哆嗦,刚才,如果他出手慢一步,徐夫人定会死在当场。徐彬这个杂种!
徐彬依旧在笑:“不好意思,打偏了。”
金宝果断按住徐彬,张开五指,给了徐彬几十座五指山。
徐彬肿着脸,含混说:“我这辈子第一次挨的是你的巴掌,也只有挨过你巴掌。其实我很高兴,我希望甩我巴掌的是我的爱人,我只允许我的爱人甩我巴掌。”
“我他妈跟你没话说!”金宝起身将疯疯癫癫的徐夫人扶起,半抱出门。
门口,紧随而至的徐彬抓住疯女人的头发,一扔,拎着金宝进门,门锁落下。
徐彬将金宝压在地板,爬上他的身体:“我把我妈妈赔给你了,是你不要。”
金宝大吼:“徐彬,你这个杂种!我操你……”说不下去了。
徐彬骑在金宝的肚皮上,仰着头,在雷雨中狞笑,那笑声畅快至极,也惊悚至极。他握起金宝冰凉的手按向腹部:“这里面,刚刚移植进去一个子宫,你操我吧,我给你生孩子,我把孩子赔给你。”
掌心触摸到的,果然是一道新鲜整齐的缝合伤口。
徐彬勾起一丝微笑,□磨蹭着金宝,动作撩人的从口袋甩给金宝一瓶润滑剂,张开手臂,扑来。
金宝脑中,最后一根弦崩断,轻微的一声哔啵,底线终于被冲破。
“别过来!”金宝摸索到那把漆黑的匕首,冰凉沉重的刀身暗示兵器的锋利与杀伤力。
哦――天太黑了――没有闪电――什么都看不见――
腹部传来冰冷的刺痛,徐彬痛的眉一皱,按住腹:“可惜,浪费了一个女人捐献的子宫。”
子宫不能用了,徐彬暗自惋惜。不退反进,匕首压在两人身躯中间,又往他体内推进一分。但是他这样做,可以更紧的抱住金宝。
“中国人有句话,叫血债血偿,我还给你的这些,你满意吗?”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金宝怒吼,眼中翻涌水花,“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你就是杀多少人,杀你自己!我妈跟那孩子都活不过来了!你怎么不知道中国还有句话叫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呢!我操!你他妈这个杂碎!”
金宝狠命推开他,跌跌撞撞出门。
徐彬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白色的地板犹如开出一朵巨大的血花,美极,诡异之极。
大风大雨,打雷闪电,门外再也不见徐夫人的身影。
金宝追出去,小别墅门口保安室里的保安支着头在瞌睡。
有黑影闪过,金宝下意识去抓,只抓到几缕长发。
金宝哐哐哐拍保安室的玻璃:“徐先生受伤了,叫医生。”
女人在黑夜里狂奔。
金宝不声不响的在后面追,不知多久,恍然一个闪电劈来,被刺瞎了双眼。再睁眼时脚边只余一朵稀烂的黑色纸花。
徐夫人就此,彻底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金宝呆立原地,前途昏暗,退路昏暗,往前迈还是往后迈都是错。
深秋的天,太阳暖烘烘的,金色的空气中浮动着细细点点的尘埃,几声婉转的鸟鸣带着清脆的尾声袅袅从空中传来。居高俯视小小的村落,黄绿树木掩映之下红瓦青墙,风乍起,满山的树叶纷纷旋起,像一只只黄色的蝴蝶,落在水里的就成了金色的小船。
昨夜做了一场梦,混乱而模糊,醒来全部忘记,反而有些头痛。
他回来后,陈富贵很热情的接待了他,他帮陈家收获果园里的果实,聊天,听单田芳的说书,如小时过得任何一天一样。但金宝已经不再是小时的模样,他的眉间总会不自觉轻轻蹙起,既像是担忧,又有一点疲惫。
村里的小学教师家里有事,便请他代课,他笑笑,站上了讲台。
小孩子单纯又天真,他们总用崇敬的目光看他,甚至在他上厕所的时候,还听到小男孩到处大声宣扬:金老师上厕所了。傻傻的小孩怀疑的问:老师也会上厕所吗?
老师当然也上厕所,老师又不是神。
金宝不禁默笑,不知不觉,他已经是个对小孩子影响巨大的人物。他深知他的平常,可是抵挡不住自己在一个孩子的目光里变得特殊。
小孩子无忧无虑,凭潜意识行事,情绪全在脸上,与他们相处的时间越长,越是觉得世界之可爱。
那个年轻的老师从家乡回来,红肿着眼睛,神情憔悴,他的父亲刚刚去世,没来得及见他最后一面。
小老师说:我不能对不起他,我要好好的过日子。
夜来风雨匆匆,水涨秋池,村里溪水没膝,金宝随意披了一件雨衣,顺着溪流而上。
溪流的尽头,是一个巨大的水池,滂沱大雨之中,碧绿的池水温润如玉。溪水渐深,金宝随手一捞,两只小小的黑色蝌蚪在手心游来游去,大头小尾巴,像……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离水池不远的地方,是他曾在他肚子里生长的小孩的坟茔,他顺着山路蜿蜒而上,那棵柏树还在,小小的坟包却不见了,几块黄色的纸钱软塌塌的躺在脚下。
金宝摸了摸柏树的树干,雨水在树皮顺流直下,像是在流眼泪。
母亲的坟在更高的山腰,那里生长了许多蓝色的小野花,金宝也叫不出名字,他只是怔怔的站在母亲坟前,许久,哗哗的雨水声。
“妈――对不起。”他低头忏悔,心像冰锥子刺入,“我很喜欢他,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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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还有点怕徐阿花咬他,小心翼翼的叫着徐阿花的名字才慢慢靠近它,谁知道徐阿花一张嘴朝他汪汪叫,才露出被拔了牙的一张嘴呢。
金宝扒开徐阿花的狗嘴,望着里面仅剩的几颗门牙,气得额头上的青筋直跳。
徐彬就为徐阿花咬金宝的那一下,就把徐阿花的犬牙拔了!而他什么时候拔的,用什么拔的,金宝根本就不知道,估计他那时候正到处打量,忙着伤春悲秋呢!
金宝手脚不受控制的在狗房里乱翻,最后才找着了把钳子,上面还带着血!徐彬他对一只刚生了崽的母狗,也能下的去手!
金宝手握着钳子,蹲在地上抱着徐阿花,一下一下的摸着它的毛,他是既心疼徐阿花又对徐彬心寒,心里那个难受劲就甭提了。
徐彬现在对他是挺好的,因为像他说的那样他喜欢金宝,可要是有天他不喜欢了呢?金宝的下场能不能比徐阿花强点都说不定!
但是金宝在给徐阿花上药之后,望着活蹦乱跳的小畜生,也就慢慢明白过来。是他心甘情愿跟徐彬在一起,是他在看着徐彬死,还是与他生活中选择了在一起,这都是金宝的选择,他就是再怎么气徐彬,他也不会跟徐彬分开的,哪怕跟徐彬相处会有多累。
整理好家里的一切,金宝换了衣服,主动叫上了徐彬的保镖,出去买了菜回来,然后精心为徐彬准备晚餐。
希望做的能合徐彬的胃口,希望徐彬不会觉得他这个家庭主夫无趣,希望徐彬能晚一些厌倦他。在徐彬厌倦他之前,金宝选择放下芥蒂与隔阂,不带一丝阴霾的跟徐彬生活。
徐彬看上去很喜欢金宝做的菜,他用赞赏的眼光看金宝的时候,让金宝感觉很幸福。
晚上,当两个人同处一室即将入睡,徐彬很敏感的拧着金宝的脸说,“干什么不高兴?开心点!”
金宝配合的笑出来。
徐彬松了手,“算了,笑的比哭还难看。”
金宝这时候开口,“徐彬,以后不要因为我伤害其他人了。”
徐彬笑着答应,“只要其他人不伤害你。”
金宝还是忍不住说,“徐阿花不懂事,它只是条狗。”
徐彬笑着说,“狗也有咬人的尖牙,狗发狂了也比人厉害――我不就拔了它几颗牙,就这件事儿你还跟我计较啊?你就因为这事儿怨我?你这样我可伤心了。”
金宝终于怒了,“你当植物人那会,徐阿花就是靠那两颗尖牙给你赶蛇赶山鼠的!”
徐彬忙举手,两只深深的眼睛水汪汪的,像只白兔,“我错了,你罚我吧。”
金宝扑上去把徐彬压在身下,徐彬一点都没反抗,还主动帮金宝脱衣服,又装作半推半就的,就老老实实让金宝把他干了。其实金宝也没觉得干徐彬就多么舒服了,无非就是想出这口憋在心口的恶气,
徐彬一声没吭,可是看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特痛苦,而且他后面特别紧,金宝每进去一分,徐彬的脸就白一分,金宝越看越觉得下不了狠手。他爱徐彬,爱不是报复也不是糟蹋,是爱惜,不论徐彬做错了什么,他都得把徐彬捧在心尖上。
金宝要往回退,可是徐彬拉住了他,脸色不善的盯着他,“怎么了?”
“不做了,我们用手吧。”
“你都插一半了!”徐彬又把金宝拉回来,忍着气说,“我哪里做的不好?”
金宝摸摸他的脸,最后还是老老实实承认,“我怕你疼。”
“我没说疼!”
“可你看看你的脸!你的脸每一部分都在说你很疼!”
徐彬伸手捞过一条领带,扔给金宝,“把自己眼睛蒙上就看不见了。”
金宝瞪着眼,“你怎么不把你脸蒙上?”
徐彬理由很充分,“我怕黑。”
金宝知道自己说不过他,干脆说,“你转过身去,我从你后面进去。”
徐彬很果断的拒绝了,“不行!”
金宝无奈的说,“我不会把他想象成别人的。”亲了亲他的脸,“我爱你嘛。”
徐彬很受用那个吻跟那句话,他说,“不行。”
金宝问,“为什么?”
徐彬好一会才说,“我害怕?”
“害怕什么?”
又是好一会,金宝胯间的好兄弟都差不多要软了,徐彬才开了金口,“小时候,我继父,就是从后面插进去。”
金宝没再说什么,拍拍徐总的屁股,小心翼翼,循序渐进,最后痛快的解了相思之渴。
徐彬躺在床上直哼哼,说,“我靠,疼死了!”
金宝觉得他挺对不起徐阿花的,并后知后觉的明白过来徐彬的心思,他都把人干的快散架了,还有什么指责徐彬伤害别人的立场!
金宝认命的叹了口气,然后,金宝把徐彬抱进浴室,清洗徐彬的下身。同时也明白了一件事:万恶的黑社会头子姓徐名彬,他有血有肉,知冷知热,妈生爹不养,也是会哭也是会疼的,他需要别人疼,还得捧在心上疼。
作者有话要说:我只是想快点完结。。。。
67
67、第六十七章
三天后,花荏苒打着碎花小伞,小背心小短裙,踩着小细高跟鞋进了徐家。
徐彬站在门口,热情的跟花荏苒打招呼。
花荏苒翻了个白眼,“我来看元宝哥,你有没有欺负他?”
徐彬笑嘻嘻的说,“哪敢呢,都是他欺负我来着。”
家庭主夫金元宝,穿着bf的睡衣盘膝坐在沙发上,电视正播放着美食节目,一个大妈手操大勺,滋滋啦啦的炒花生米,大妈边铲菜边颠锅,火舌滋滋啦啦的舔着锅底,花生米一个个被颠的上吐下泻,涕泪横流。
花荏苒在金元宝面前一坐,挡住大妈的身影,开始审视金元宝,“元宝哥,过得好不好?”
金宝笑着点了点头。
“大马猴没欺负你吧?”
金宝笑着摇了摇头。
“大马猴挺欠揍,他要是惹了你,你千万别饶他,要使劲揍,揍不过他就拿脚踹。”
金宝笑着点了点头。
“青青也挺好的,我也挺好。”
金宝笑着点了点头。
“有啥事联系我。”
金宝点了点头。
“那我走了。”
“我送你。”
走到门口,花荏苒说,“回去吧,再见。”
金宝挥手,“荏苒走好,再见。”
再见。再见。
花荏苒知道她与金元宝完了,这次是彻底完了。――完了就完了,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场完了还有下一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热闹,花荏苒什么都不缺什么也不怕。
她挺了挺小腰板,高跟鞋咯哒咯哒的敲打着柏油路面,拐了个弯,不经意的一停顿,才觉出心脏钝痛。
哦――这就是心如刀割的感觉吗?花荏苒捂着胸口,仰着头,痛心疾首的张开嘴――仰天长啸:本小姐终于单身啦!本小姐要征婚要征婚!未成年的不要,大叔也不要,身高不够一米八的不要,一米八以上的也不要,麻杆不要,胖子也不要,短头发的不要,长头发的也不要,眼睛不够大的不要,眼睛太大的也不要,趴鼻子不要,薄嘴唇的不要,嘴太厚的也不要,长麻子青春痘的不要,不戴耳环戴眼镜的也不要,腰要细,肩要宽,腿要长!总之歪瓜裂枣的丑男都木有资格追求本小姐!哈哈!木想到本小姐也有这么一天!痛快啊!真痛快!
花荏苒边跺着高跟鞋边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痛快!
徐彬搂着金宝,甜甜的笑容里有些苦恼,“你怎么才能开心起来?”
金宝说,“现在就很好啊。”
你看外面的阳光多么炽烈;你看周围的一切多么宁静;你看生活多么安逸;如果这样的生活还不满足,而非要学书上的雾里雨里,伤春悲秋,整天哀怨,污染周围人的情绪,那就真是欠揍了,金宝还是非常明白事理的。
徐彬说,“我知道你不开心。”
金宝坚持说没有。
徐彬托腮拧着眉想了好一会,忽然眼睛一亮,“我们去金家村住几天吧?”
金宝兴趣不大的样子,“去做什么?”
徐彬手舞足蹈,“种西红柿,抓小蝌蚪,萤火虫,游泳,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金宝说,“没什么意思,算了吧。”
徐彬说,“有意思,真的,你去了肯定高兴,我们明天就去吧。”
徐彬说有意思,金宝也就顺着徐彬了。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下起了大雨,天潮潮地湿湿,天地间水光一片。
金宝担忧的说,“你身上的伤口还没好,不能沾水,我们改天再去,行吧?”
徐彬毫不在意的说,“没事,就一点皮肉伤。”最重要的是让金宝开心起来吗。
金宝只好多准备了一套雨衣,尽量别让徐彬沾了雨。
俩人这次再回金家村,境况比上次来的时候好太多了。上次多寒酸啊,金宝连坐公交车的路费还是卖徐彬的手机换的呢,这次就有牛逼的总裁车开着,车厢里舒舒服服的,即使是开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也没感觉出多颠簸。
几个小时后终于到了那个小破村,金宝的意思是先在陈富贵家凑合住一晚,等雨停了再上山去他家的养鸡场。他家那个养鸡场本来就破,现在又过去三年,还下着大雨,不光漏水还不安全,怎么也是没法住人的。
徐彬兴奋过了头,虽然很想去养鸡场,可是金宝不同意,他也就打消了主意,还是那句话,他要多多听爱人的话,多多为爱人着想嘛!
陈富贵家盖了好大一座房子,金宝险些不敢认,陈富贵还是老样子,拉着金宝进屋招呼自家媳妇拿酒上菜,他没忘了徐彬,也把他拉着坐下了。
三年没见,陈富贵家里的家具摆设都换成了沙发茶几,衣柜橱子,看上去跟城里的房子没什么区别了,但更让金宝惊讶的是陈家角落里摆的那个空调。
不过很显然空调是有客人的时候才开的,平常就是个摆设,陈富贵是把金宝拉近了屋才开空调的,遥控器还摆弄不熟练。徐彬知道金宝怕冷,忙阻止了陈富贵,没让他开。
陈富贵这次是一下子认出了徐彬。金宝自从离开村子后,每次回来铁定都有徐彬的影子,陈富贵只当徐彬是金宝的好朋友,也没把他当外人,说话也不避着他。
可他一嘴的方言,徐彬根本就听不懂,没一会就觉得破解俩人的方言头疼了。
金宝倒是很高兴,他在这里、在陈富贵身上总能找到一种归属感,也只有在这里身心才能真正的放松。
陈富贵笑着问:“发了没啊?”
“没发啊。”
“结婚了吗?”
“没结婚。”
“没女朋友?”
“没有。”
陈富贵奇怪了,“咋还不找一个呢?你都多大了?”
金宝笑着说,“没有遇见合适的。”
陈富贵就劝他,“元宝啊,不是哥说你,你出门在外的,别跟外面人学那些乱七八糟的花花肠子,也别总想着攀高枝啊钓金凤凰这些,你也老大不小了,赶紧的老老实实找个踏实人过日子是正经,实在不行哥给你介绍个,就是咱乡下的姑娘,多淳朴多单纯啊,老实又会过日子,不比城里的姑娘差,你觉得这事成不?”
金宝忙摇头,当然不行!说完偷看了眼徐彬,徐彬要是听懂了陈富贵这话,还不定又得说出些什么呢!
诚然,金宝妈已经死了,他跟徐彬这事也没有了顾虑,徐彬要是坚持跟别人说金宝跟他的关系,金宝也不会再说什么了,一切都随徐彬开心,只要徐彬要,只要金宝有的,金宝都会答应他。
这些话徐彬只听懂了一半,他一手托着腮,一手不轻不重的叩击着桌子,眼睛的视线落到落雨的院子,院子里俩小男孩光着脚在玩泥巴,垒水湾。看了半天,好一会才问:“中国人是不是特别重视子孙繁衍?还是要男孩子?”
陈富贵点了点头,大着嗓门说,“那是当然。”
徐彬望向金宝,“那叶青青生了个女儿,以后是不是还要再生?”
“叶青青是谁?”
金宝说,“我一个朋友。”说的无比自然,转向徐彬,“中国封建社会是这样,现在不了,男女都一样。”
陈富贵嗨了一声,“哪能一样啊,养儿防老养儿防老啊,哎对了,让强子认你个干爹吧。”
村里人规矩,认干爹干妈的风气很流行,金宝很高兴的答应了。
强子一脸泥巴,两只大眼睛怯怯的,他爹让他喊金宝干爹的时候,忸怩了半天喊了声,金宝忙掏出钱递给孩子压岁,他爹不让小孩拿,小孩也害羞,一溜烟就跑了。
徐彬看小孩看的有趣,笑的花枝乱颤,一张脸特别耐看,剑眉星目,挺直鼻梁,淡粉薄唇,随随便便一个笑,背景就是繁花盛开。
陈富贵也觉得这个男人长的挺好,心想要是给金宝介绍姑娘,还得专门挑好看的才行,不然金宝跟他这么要好,要金宝找了个丑老婆,还不得招徐彬的笑话。同时陈富贵也好奇,这男人长得都这么好了,他老婆得长成啥样?
可陈富贵张嘴一问,才知道徐彬也没结婚呢!陈富贵孩子都老大了,他挺郁闷,敢情城里的人都晚婚啊。
晚上俩人住的不再是强子的屋了,陈富贵家现在大了,有很多间空闲的房子,陈富贵收拾出了一间干净屋子,里面挺好的,就是床太小,俩大爷们睡起来还挺挤。
陈富贵看着不行,还想再给俩人另添一张床,可金宝马上拒绝了,陈家就算有多余的床板,被子褥子肯定也不够,他跟徐彬在别人家白吃白住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再让人家为难就更不好了。
也可能徐彬跟金宝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现在的他多少能揣摩出金宝的心思,他知道金宝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关系,尤其是他们村里的人,所以徐彬什么话都不乱讲,吃饭上厕所睡觉,都特别老实。
晚上,村里的电线被大风刮断了,没电,只得点蜡烛,俩人摸索着爬上床,吹灭了蜡烛就是黑漆漆一片。窗外风急雨寒,大颗的雨点敲击着玻璃,寒意就藏在骨头里,只要嗅到雨雪的味道就急不可耐的爬出来,金宝全身冰凉,蜷缩成一团窝在徐彬怀里。徐彬的心跳很有力,像一簇小火焰,金宝就靠着小火焰,认真的感受身边可触摸的一切。
远处隐隐传来夜猫子的叫声,可以在这凄厉的叫声中想象金蝉从土壤里钻出来蜕化的场景,可以想象贯穿小村东西的小河哗哗的流水声,想象池塘里那些呱呱叫的青蛙,还有沾着雨水的玉米,大树下面躲雨的兔子。这些场景都构成了金宝童年的一切,他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此时这个洋鬼子徐彬躺在身边,却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挺徐彬的呼吸声,好像他还没有睡着。不知道徐彬在想什么呢?英国的雨?金宝没去过英国,只能从书上、电脑里了解一星半点,可这些远远不能为徐彬拼凑起一个完整的童年,还有一个青年时代,金宝记得,徐彬二十四岁之前好像一直都生活在英国。
“徐彬?”
“怎么了?”
“有时间你带我去看看你的家乡?”
“那里不好,没什么可看的。”
“哦,那就算了。”
“别,你想去看就去,什么时候去?”
“都行。”
第二天,雨还没停,徐彬再也忍不住,穿上了雨衣就与金宝上山,山路滑,金宝不小心摔了一下,爬起来一身的泥。到了金宝家的养鸡场,远远的俩人就看见那房子塌了大半,走近了一看,果然,房子都破成什么样了,不光长满了荒草,还住了一窝老鼠。
徐彬上去一脚就把老鼠窝踹了,“有时间重新来修一下,修个大的。”
金宝觉得好笑,“修什么啊,又不是要住在这里,塌了就塌了吧,反正也没用处了。”
徐彬看他对这破房子看得倒开,也就不勉强了,可是西红柿,小蝌蚪,萤火虫,游泳呢?什么都不能干了!徐彬还是恼,还要去游泳,可金宝还挂念着他的一身伤呢,好容易才劝住了他。俩人就看了会山上的雨景,郁郁葱葱的大片冒着潮气的树林,走在里面空气也是相当的好,心情也格外的舒畅。
作者有话要说:快完结咧,还有一两章
68
68、第六十八章
徐彬说:“其实这个地方还不错,你要是想来,我们就常回来。”
金宝答应了一声,也没说什么。其实本能的是不想与徐彬一起回来的,他要跟徐彬过一辈子,俩人都不结婚,每次还都黏在一起,时间长了,总会让村里人知道些什么。
金宝妈跟金宝爸是很爱面子的人。
在金家村呆了三天,下了三天的雨,到临走的那天却停了,回家一路的青山绿水,大好晴光。
看的人心情都要飞起来。
徐彬最近一直在忙,金宝自己一个人在家,养狗做家务,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着。徐彬总在问金宝为什么不开心,金宝只会说没有不开心。
金宝没有不开心,他就是每天都在眼前驱赶金妈与孩子的影子,然后想着徐彬的好,想着要怎么珍惜徐彬。就算是每天这么过日子会短命,也得开开心心的短命。
在家闲下来的时候,他爱看有关于英国的书。他不了解徐彬,什么样的成长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如果能了解徐彬的成长环境,也许可以窥知徐彬内心的一星半点吧。
徐彬对他很好,两人的关系,可以用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样的词来形容。金宝想,如果他娶个女孩,两个人的关系也不过如此了。
母亲和孩子,这两根刺扎在肉里,再时不时出来戳一下,金宝也不觉得有那么疼了,时间是治疗伤口的大师,时间能冲淡一切。没有什么不能被时间治愈,不是吗?
但是,徐彬不这么想。
夏天的夜,刮风,下雨,打雷,闪电。
时钟指向十二点,徐彬还没有回家。
电话就在手边,金宝却没有打出去。
夜半凄寒,冷风乍起,带进女人凄厉的低泣。
金宝头歪在枕上,气息平稳。
恍然有人进门,灌进一室冷风。
“好黑。”人影摇摇晃晃,双手不停的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好一阵,室内漆黑依旧。
金宝皱眉,女人断续飘渺的哭泣忽然如疯癫一般在耳边炸响,“哈哈,是你,是你……”
怨恨的诅咒猝然闯入睡梦,床上的人猛然睁眼,瞳孔骤缩。
天边的惊雷滚滚炸在床边,啪啦,炸出火花。
一瞬间,室内亮如白昼。
徐彬的笑脸近在眼前,映着滚滚雷光,德州电锯杀人狂再现。
电锯杀人狂亲昵的捧着从噩梦中惊醒的人,黑色的嘴唇掀动,发出古怪空洞的声音:“金宝,我妈妈也死掉了。”
金宝吃了一惊:“什么时候的事?”
电锯杀人狂咔咔笑着:“不知道,发现她尸体的时候,老鼠都快把她吃光了。”
金宝打了个哆嗦。
电锯杀人狂的脸冷下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金宝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确定这不是噩梦。
电锯杀人狂笑着,眉皱起:“我妈妈死了啊。”
又一个惊雷滚滚炸在窗边,室内通亮,借着两秒的亮光,金宝游移的眼睛,清楚的看到跪在床边披头散发的女人,穿着大红的旗袍,胸前一朵大黑花,女人的笑与徐彬如出一辙,她狂笑,发出的声音却是哭泣,犹如从遥远深处的地狱缓缓传来。
金宝倏然惊起,手指向女人:“那是?!”
电锯杀人狂又是一笑,不知何时手中多了一把通体漆黑的匕首,左手则是一把漆黑的手枪:“你说,这两个,哪一个杀人最痛?”
金宝眼露惊惧,后退:“徐彬,你是不是在做梦?快醒醒!”
杀人狂自顾自低语:“刀?还是子弹?刀?子弹?你选。”
金宝迟疑:“……你要杀我?”
杀人狂摇头:“不会。”
金宝青白着唇,咬牙:“子弹。”打在脑袋里,打在胸口上,子弹飞速进去,快,感觉不到痛,就死了。
匕首当啷落地,徐彬将手枪塞入金宝手中,转身拉过女人的头发,指着心脏前那朵黑色的纸花:“来,往这里打。”
漆黑的枪犹如烈火灼手,金宝声音发颤:“她是谁?!你要我干什么!”
杀人狂在如墨夜中,只有一个模糊的黑影,黑影太陌生,金宝浑身哆嗦,咬牙,忽上前摸上杀人狂的脸,眉、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确认这是徐彬而不是别人,金宝终于冷静的下判断。
“徐彬,你疯了。”
女人狂叫:“哦,哦,疯!疯!一起疯!”
徐彬严肃道:“我没疯,她疯。”
说完,捡起手枪将金宝的手覆上,握着金宝的手,扳动扳机。
金宝猛然将手抽回,反手一巴掌贴上徐彬的脸。
“你还说你没疯!”
徐彬毫不在意将被打偏的头转回,道:“我赔不了你一个亲妈,只有一个后妈,你别嫌弃。”
金宝全身巨震,紧盯着他,面无人色。
徐彬奇:“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吗?”
金宝点头。
徐彬道:“没关系,天太黑了,开了灯就好了。”伸手去摸床头灯,打开开关,没电。
金宝严肃的说:“徐彬,你这个杂碎。”
徐彬脸色变了变,刚才算鬼脸,现在就像驴脸:“谁都可以说我是个杂碎,只有你不行。我他妈爱惨了你,你他妈还叫我杂碎。”
为了让徐彬听得更清楚,金宝清了清嗓子,重复一遍:“徐彬,你这个杂碎。”
“说的好,哈哈,说的好!”疯女人拍手拍脚,疯笑着在地上打滚。半晌,忽然笑声戛然而止,女人满脸惊恐,没有焦距的双眼开始聚光,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紧接着,猛然从地上爬起来,双腿一曲,跪在金宝面前,身体抖如筛糠。
“金……什么来着,我儿子要你杀我?!”
徐彬拿枪托敲了敲她的脑袋,一脸傲慢:“再告诉你一遍,是金元宝,记住送你超脱的恩人的名字,下辈子要为他结草衔环,当牛做马。”
“恩人!恩人!”疯女人吃吃笑着,一遍一遍的向金宝磕头,脑壳与地板撞击声犹如菜刀剁肉。
徐彬重新将手枪塞入金宝手中,“开枪吧。”
金宝摇头。
徐彬笑:“你害怕?那我帮你。”手一抬,砰――
手枪被打飞出去,子弹偏离了心脏,只打在徐夫人的肩膀上。
金宝浑身哆嗦,刚才,如果他出手慢一步,徐夫人定会死在当场。徐彬这个杂种!
徐彬依旧在笑:“不好意思,打偏了。”
金宝果断按住徐彬,张开五指,给了徐彬几十座五指山。
徐彬肿着脸,含混说:“我这辈子第一次挨的是你的巴掌,也只有挨过你巴掌。其实我很高兴,我希望甩我巴掌的是我的爱人,我只允许我的爱人甩我巴掌。”
“我他妈跟你没话说!”金宝起身将疯疯癫癫的徐夫人扶起,半抱出门。
门口,紧随而至的徐彬抓住疯女人的头发,一扔,拎着金宝进门,门锁落下。
徐彬将金宝压在地板,爬上他的身体:“我把我妈妈赔给你了,是你不要。”
金宝大吼:“徐彬,你这个杂种!我操你……”说不下去了。
徐彬骑在金宝的肚皮上,仰着头,在雷雨中狞笑,那笑声畅快至极,也惊悚至极。他握起金宝冰凉的手按向腹部:“这里面,刚刚移植进去一个子宫,你操我吧,我给你生孩子,我把孩子赔给你。”
掌心触摸到的,果然是一道新鲜整齐的缝合伤口。
徐彬勾起一丝微笑,□磨蹭着金宝,动作撩人的从口袋甩给金宝一瓶润滑剂,张开手臂,扑来。
金宝脑中,最后一根弦崩断,轻微的一声哔啵,底线终于被冲破。
“别过来!”金宝摸索到那把漆黑的匕首,冰凉沉重的刀身暗示兵器的锋利与杀伤力。
哦――天太黑了――没有闪电――什么都看不见――
腹部传来冰冷的刺痛,徐彬痛的眉一皱,按住腹:“可惜,浪费了一个女人捐献的子宫。”
子宫不能用了,徐彬暗自惋惜。不退反进,匕首压在两人身躯中间,又往他体内推进一分。但是他这样做,可以更紧的抱住金宝。
“中国人有句话,叫血债血偿,我还给你的这些,你满意吗?”
“我根本不需要你这么做!”金宝怒吼,眼中翻涌水花,“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你就是杀多少人,杀你自己!我妈跟那孩子都活不过来了!你怎么不知道中国还有句话叫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呢!我操!你他妈这个杂碎!”
金宝狠命推开他,跌跌撞撞出门。
徐彬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白色的地板犹如开出一朵巨大的血花,美极,诡异之极。
大风大雨,打雷闪电,门外再也不见徐夫人的身影。
金宝追出去,小别墅门口保安室里的保安支着头在瞌睡。
有黑影闪过,金宝下意识去抓,只抓到几缕长发。
金宝哐哐哐拍保安室的玻璃:“徐先生受伤了,叫医生。”
女人在黑夜里狂奔。
金宝不声不响的在后面追,不知多久,恍然一个闪电劈来,被刺瞎了双眼。再睁眼时脚边只余一朵稀烂的黑色纸花。
徐夫人就此,彻底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金宝呆立原地,前途昏暗,退路昏暗,往前迈还是往后迈都是错。
深秋的天,太阳暖烘烘的,金色的空气中浮动着细细点点的尘埃,几声婉转的鸟鸣带着清脆的尾声袅袅从空中传来。居高俯视小小的村落,黄绿树木掩映之下红瓦青墙,风乍起,满山的树叶纷纷旋起,像一只只黄色的蝴蝶,落在水里的就成了金色的小船。
昨夜做了一场梦,混乱而模糊,醒来全部忘记,反而有些头痛。
他回来后,陈富贵很热情的接待了他,他帮陈家收获果园里的果实,聊天,听单田芳的说书,如小时过得任何一天一样。但金宝已经不再是小时的模样,他的眉间总会不自觉轻轻蹙起,既像是担忧,又有一点疲惫。
村里的小学教师家里有事,便请他代课,他笑笑,站上了讲台。
小孩子单纯又天真,他们总用崇敬的目光看他,甚至在他上厕所的时候,还听到小男孩到处大声宣扬:金老师上厕所了。傻傻的小孩怀疑的问:老师也会上厕所吗?
老师当然也上厕所,老师又不是神。
金宝不禁默笑,不知不觉,他已经是个对小孩子影响巨大的人物。他深知他的平常,可是抵挡不住自己在一个孩子的目光里变得特殊。
小孩子无忧无虑,凭潜意识行事,情绪全在脸上,与他们相处的时间越长,越是觉得世界之可爱。
那个年轻的老师从家乡回来,红肿着眼睛,神情憔悴,他的父亲刚刚去世,没来得及见他最后一面。
小老师说:我不能对不起他,我要好好的过日子。
夜来风雨匆匆,水涨秋池,村里溪水没膝,金宝随意披了一件雨衣,顺着溪流而上。
溪流的尽头,是一个巨大的水池,滂沱大雨之中,碧绿的池水温润如玉。溪水渐深,金宝随手一捞,两只小小的黑色蝌蚪在手心游来游去,大头小尾巴,像……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离水池不远的地方,是他曾在他肚子里生长的小孩的坟茔,他顺着山路蜿蜒而上,那棵柏树还在,小小的坟包却不见了,几块黄色的纸钱软塌塌的躺在脚下。
金宝摸了摸柏树的树干,雨水在树皮顺流直下,像是在流眼泪。
母亲的坟在更高的山腰,那里生长了许多蓝色的小野花,金宝也叫不出名字,他只是怔怔的站在母亲坟前,许久,哗哗的雨水声。
“妈――对不起。”他低头忏悔,心像冰锥子刺入,“我很喜欢他,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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