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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妖的炮灰公司 作者:流星猪
的是被爱着吗?这种感觉好奇妙。
不过按照常理,这种难以驯服的猎物居然主动答应和自己上床,还是主动在下面,无论怎么说,自己都应该立刻答应,但是居然会躲起来,找借口说什么酝酿感情,这、这、这……实在是太丢脸了!
百里夏会不会认为自己不行啊……vega默默泪流。
不行!一定要挽回面子。
擦干身体,草草的围了一条浴巾,vega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出了浴室。
百里夏此时也已经换了衣服,只穿了一套松松垮垮的睡衣,半倚在床头,手中玩着什么瓶子。
“那是什么?”vega没话找话的说道。
“这个是润滑的,这个是提高情绪用的。”百里夏调笑,“右手这个,是我怕你不行。”
“怎么可能!”vega大怒,没有什么比说不行,更侮辱男人的话了,“不行的应该是你吧!”
“那我们两都吃吧。”百里夏取下眼镜,露出一双带着丝丝魅惑的凤眼,将瓶子里的药倒出来,含在自己嘴里,张开双臂,做出邀请的动作。
vega强按住嘣嘣直跳的心脏,有些迟疑的搂住百里夏,亲吻下去。
入口的是一种清新的香甜,很像甘草的味道,不知道是药的味道,还是百里夏本身的味道。
这种香味让他不由的有些恍惚,简单的喂药也变成了缠绵的深吻,然后亲吻顺理成章的延续到脸颊,脖子,胸口,全身的每一寸肌肤。
vega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居然会这么专注。
是因为药吗?
但是没有那种刺激的激情,而是一种如同暖暖春日的满足感,似乎这样的亲吻舔舐,是一种神圣的仪式一般,连为人所诟病的欲。望,也变得光明正大,如此自然。
“vega……”
“嗯……”
“契约成立了哦。”
“好……”
vega也不知道自己答应了一些什么,只知道自己完全沉迷在这种重来没有体验过的感受中,专注于在百里夏的每一寸肌肤上都留下自己的印记,聆听他的每一声低喘疾呼,手指划过百里夏柔嫩敏感的大腿根部,抚弄着两个颜色鲜艳的肉球,vega含住了颤抖的欲。望,悉心的照顾着流泪的顶端,以及每一寸褶皱。
原来自己也可以如此体贴,vega恍惚的神智中,隐约有些得意。
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从百里夏的第一次释放,到手指的扩张,再到进入,两人明明是第一次交。合,却像是已经有了几生几世的契合,彼此仿佛就是相互的半身,在互相融合在一起的时候,似乎完全没有排斥的感觉,感觉那体内的每一分律动都契合着心脏的跳动,仿佛有了对方的热度,自己的身体才能被温暖,彼此都是半个圆,而他们却连接成了完美的圆满。
vega不知道自己做了几次,直到最后沉沉的睡去,他想的是……
自己完蛋了……
这辈子难道就要被这个变态拴住了?
算了,不就一辈子吗……
不过,这辈子到底有多长啊……
有些懊恼,却,更多的是,期待。
睁开眼,窗帘外的是深沉的黑夜,不知道是哪一个夜晚了。
vega小心翼翼的坐起身,百里夏正一脸疲惫的躺在他的身旁,丝毫没有苏醒的意思。
也是,连积极进攻的人都累成这个样子,更别说是承受的人了。
vega算是个体贴的情人,按理来说,他应该抱着熟睡的百里夏,走进浴室清理一下,然后按照耽美小说的预定套路,百里夏可能会在清洗过程中苏醒过来,然后两人扭捏来扭捏去,最后在浴室顺利成章又哼啾一次,然后再清洗,然后小受继续补觉,直到睡到地老天荒,然后醒来,就是甜甜蜜蜜的喂饭喂水时刻,期间当然免不了一阵打情骂俏。
但是,vega现在幸福过后的满足感已经完全退去,心里充满着的是浓浓的绝望。
抱着头,那呻吟声仿佛死了爹娘一样:“惨了……惨了……真做了……还这么过分……他醒过来我就死定了……不行,我得想想办法……对了杀人灭口算了……哎哟喂,我还没杀掉他,他肯定先就杀掉我了,干脆我还是自杀算了……不行啊,血族自杀太难看了,还是想个办法杀了他吧……”
于是vega在纠结着是自杀还是杀了百里夏,或者等着百里夏醒来杀了他,痛苦不已。
《孙子兵法》又称《孙武兵法》、《吴孙子兵法》、《孙子兵书》、《孙武兵书》等,英文名为《the art of war》,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
呃,你问某猪乱扯什么?咳咳,其实某猪想说的是,咱们老祖宗的这部伟大的兵法不是说了吗,三十六计……
走为上计!
于是vega又……逃掉了……
等百里夏醒来的时候,作为一只被抛弃了的小受受,他很可怜的自己清理身体,叫来食物,养足精神,还要承受着天涯无比佩服的眼光。
“你就这么被他吃了?”
天涯两眼闪着崇敬的光辉。
“嗯。”
百里夏恹恹的答道。
“为什么呢?”
天涯觉得还有很多办法啊,这个法子也太损人不利己了吧?
“知道什么叫做以进为退吗?”百里夏微笑,“有了这次的恐惧,你觉得他还有可能再争上位吗?”
天涯恍然大悟,束起了大拇指。
而且……
百里夏继续微笑。
他当初的“仪器治疗”的效果可是永久性的。
赶走了天涯,百里夏随意的调着电视频道,准备过几天再去找他的小蝙蝠,先让他惊恐一阵子。
当然,他并不是真的很累,其实在小蝙蝠醒的时候,他就早已经醒了,也就是说,他是故意将小蝙蝠放走的。
他早就醒了,将vega浑身洗干净,再施以治疗的法术,消除他身体上的痕迹,再在自己身体上伪造一些痕迹,然后躺下去继续装睡。
百里夏笑的很满足。
药的效果很好啊,笨蝙蝠。
迷茫加迷茫(一)
当向启飞从局子加班回家之时,已经是将近凌晨十一点了。
虽说s市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也算得上是不夜城,但是那也只是市中心娱乐区和商业区,到了xx环之外,就只剩下路灯昏暗的光芒勉强能看清路面。
路边的商家早已经关门,人行道上一个行人也没有,还好车行道上偶尔开过去几辆出租车,不然还真有些安静的让人不舒服。
特别是刚刚看了那么多匪夷所思的照片之后。
向启飞想起那几张照片,不由的起了几层鸡皮疙瘩。
其实向启飞本来不是刑警队的,他不过是风里来雨里去的交警支队的一员普通干警。
至少他自己是这么以为的。
但是这次诡异的案件发生之后,刑警队的队长二话不说,就来交警队要人,点名自己过去帮忙,弄得向启飞诚惶诚恐的。
更令人惊讶的是,自家上司很干脆的就放人了,局长还亲自“召见”了自己,笑眯眯的说什么这次加油啊我看好你啊就算失忆了但是你能力还在啊之类的话。
向启飞很郁闷,自己失忆了?自己失哪门子的忆了?他自己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这两年来,他不都在交警队混吃混喝等退休吗?
真是令人纳闷。
向启飞的父母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意外身亡了,然后他跟着自己家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公安大学,再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考上公务员,他就来到了这个城市,做了一名光荣的刑警……
刑警?!
向启飞愣了一下,对啊,当初自己仿佛真的是刑警,现在怎么成了交警?他似乎一点印象也没有啊?难道说着自己真的失忆了?但是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有察觉过?
这事情真的太诡异了。
向启飞觉得头脑中迷迷糊糊,似乎想起了什么,又似乎忘记了什么,停在路灯下站了一会儿,他才恍然大悟道:“对哦,忘记吃晚饭了!赶快回去,饿死了。”
说着就蹬蹬蹬的一路小跑朝着家里奔去,至于刚才怀疑了什么,想起了什么,似乎又忘在脑后了。
他现在不过是一个悲剧的被临时抽调到刑警队的小小交警罢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了。草草的下了一碗面,只放了一点调味料,鸡蛋素菜什么的肯定没精力去弄它了。
三口两口将面塞进胃里,洗了碗刷了牙冲了澡,向启飞开着灯边在床上睡死过去了。
在向启飞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爷爷奶奶就因病去世了。
准确来说,是奶奶先离世,爷爷那时候似乎还很健康。
向启飞到现在还记得,奶奶去世的那天,爷爷说,要再陪着奶奶一天,第二天再去火化。
知道他两老人家感情很深,反正那时候是冬天,也就随着爷爷去了。
只是第二天打开奶奶房门的时候,爷爷已经趴在奶奶身边安详的睡着了,亲戚们吓了一跳,经检查,爷爷没病没痛,只是单纯的去了而已。
你说人好好的,怎么就这么去了呢?难道是爷爷怕奶奶孤单了,所以去陪她了吗?只是这生命,难道可以说走就走?还是说,人老了,是可以控制自己灵魂的?
向启飞还没老,所以他不知道。
他问了那个人,那个人也答不出来,为此他还嘲笑了那个人,不是平时一副神神叨叨的样子,不也是什么也不知道吗?
至于那个人是谁……
忘记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看着一夜没关的电灯,向启飞倒不是很心疼电费,只是怕电灯烧坏了他懒得去换,能给他换灯管的人现在已经不在这了。
至于以前给他换灯管的是谁,他想不起来了,也不怎么在意,洗漱完毕之后就冲到楼下买了点早餐,一边消灭早餐一边乘着地铁去上班。
一个单身男人工作了这么些年,都二十七八岁了,一辆车还是买的起的,但是向启飞却没有动过这个念头,一是因为怕了s市无时无刻不堵车的交通现状,二是大概以前有人接送,习惯了,现在没人接送,也懒得买车了。
谁接送的,照样忘记了,也照样不在意。
“启飞,怎么一副恍惚的样子,昨天没睡好?该不会是想了一天的案情吧?”
“啊,哈哈。”向启飞干笑着。
刑警队的大队长叫李宇,是个很健壮的中年汉子,一看就是一副直性子。
按理说,他应该和刑警队的没什么交际,他运气可好了,负责的路段一次事故都没有出过,当然也没机会和刑警队的打交道了。只是刑警队的同事们总是一副和自己很熟的样子,每次见面必打招呼,还总说写莫名其妙的话,弄得向启飞尴尬无比。
比如这个大队长,一见面就把着自己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或许自己真的在刑警队工作过?
“启飞啊,你说你走这两年,把兄弟们扔在这里天天枪林弹雨的好苦啊,这次遇到这么个诡异的案子,你再不回来真的说不过去了啊。”晋淳是刑警队的副队长,李宇管外勤,他就管技术方面的侦破工作,本来一副精英相的他,此时一副怨妇样的瞅着向启飞,瞅的他汗毛都竖起来了。
向启飞欲哭无泪,真的很想大吼一声,有完没完啊!我和你们很熟吗!
但是他不敢,虽然不是直属上司,那也是上司啊,唉。
“启飞,你说这些人居然血液都被抽干了,如果不是变态用针筒什么吸的,会不会是妖魔鬼怪什么的?”晋淳一边在电脑上面分析着已经得到的相关证据和资料,一边开玩笑道。
“真要是妖魔鬼怪,就有人要出场了。”向启飞很顺畅的接到,丝毫没发现自己用的也是很熟捻的语气。
似乎几人曾经经常这么对话。
……
目前受害的已经有三人了。
最先遇害的是个姓武的老头子,家中子女早已经成家立业,他闲来无事就喜欢去喝喝茶打打牌,也不见他得罪了什么人,在某天打完牌回家的路上失踪了,等找到尸体的时候,那尸体已经如同干尸一般,别说血液,连□都没留下,法医忙到现在,还鉴定不出他的具体失望时间。
第二个受害者是从s转机的g市富商,不过只是转机的那十几分钟就失踪了,等警方接到报案的时候,在离飞机场很近的垃圾处理厂里找到了富商的干尸。
第三个受害者更是匪夷所思。她不过是一个在家带孩子的老年妇女,当天晚上回房睡觉,第二天她的子女们去叫她起床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不见人影,几天后报了案,警方在她家附近的小公园里找到了她的干尸。
每一具干尸都只有胸前开了一个洞,根据法医鉴定,凶器应该是从胸前进入,然后贯穿背部,也就是说,受害者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心脏被贯穿,怪不得他们的表情是如此的恐惧,两眼暴突,嘴巴大张,再加上肌肤脱水后的效果,更让人惊恐万分。
受害者发现时都穿着他们失踪时候的衣服,富商和武老头口袋里的钱以及贵重物品一样没少,也就是说作案者的意图并不是因为钱财。
但若是说寻仇,这三人的身份相差太大,富商甚至根本不是本地人,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难道是连环杀手?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其他市民不是就有危险了吗?
由于这件案子实在是骇人听闻,局子里封锁了消息,而中央的直接下命令,要求尽快破案。
尽快,说得容易,就算压力再大,一点头绪都没有的案子,该怎么破?
向启飞不断的翻看着现场的照片,疲惫不已。
“休息一会儿吧。”李宇给向启飞泡了一杯浓茶,“这案子和你以前办的那几件案子很相像啊,所以没办法,只要把‘养老’的你叫回来了。”
向启飞捧着杯子苦笑:“我才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哪里老了?”
“你啊,是心老了。”晋淳一边翻着尸检报告一边说道,“不然不知道早升到哪个位置去了,居然跑去当个小交警,服了你了。”
“喂喂,说的以前我很厉害似的,三十岁不到,我能到哪个位置啊。”向启飞现在真确定自己失忆了,难道自己以前是个很厉害的人?
“是很厉害啊。”李宇连忙点头,眼中还真有点崇敬和期待的光芒,看的向启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转移话题。
“尸检报告说干尸的□都被吸干了,如果不是妖怪,那么只可能是用化学的方法,或者高温烘烤,但是在尸体身上并没有发现化学的试剂和物理的损伤,真是邪门了。”向启飞呐呐道。
“是啊,偶尔会遇到这种事,一般这种情况下,那些人就会联系上面,然后派来和我们合作。”李宇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启飞,你和那些人最熟,所以就你去和他们洽谈了。说真的,面对他们,我还真有些害怕。”
“呃?”向启飞一副茫然的样子。
“放心吧,你失忆了,不代表他们失忆了,也只有你敢和他们打交道。”晋淳心有戚戚焉的补充道。
向启飞更茫然了,他们到底在说什么啊?
“启飞,局长找你。”门口一个警察扯着嗓门喊道,嗓音有些嘶哑,为了这个案子,大多数刑警都很久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了。
“他们来了吧?启飞!交给你了。”李宇把着向启飞的肩膀,可怜兮兮的说道,“什么时候回来吧,这两年,大家都很想念你啊。”
“呃……”向启飞满脑袋问号的朝着局长办公室走去。
真他妈的撞邪了不成,讨论的时候,他居然和李宇与晋淳三人一组,而那两人的样子,似乎自己才是领导一样,而其他的刑警居然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不但没有感到奇怪和不满,还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难道自己以前是刑警队的大众情人?恶……想想就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局长,找我什么事”向启飞一边腹诽,一边一本正经的跟局长打招呼。
眼角一瞟,在局长办公室里,有个年轻男子正和局长有说有笑,似乎很熟稔的样子。那男子似乎感觉到了自己的视线,回过头给了自己一个微笑。
向启飞耸了耸鼻子。
似乎有些怀念啊。
“这位是天涯,是上面派下来协同你破案的。”局长眉开眼笑,自从出了这个案子以后,他很久没放开笑过了,“你全力配合天涯的工作吧,有需要调动什么的直接告诉那两个小兔崽子,让他们去做。”
“那个……局长……”向启飞欲哭无泪,“他们两才是上司啊……”
自己只是个小交警,凭什么去调动两个刑警队的队长为自己做事啊。
“放心吧,在他们眼里,你才是上司,绝对会听你的命令的。”局长叹口气,“这件事之后,你要回交警队,或者是留在刑警队,都由你,先把这件事给办妥了再说,上面催的紧,真是头疼啊。”
向启飞撇了撇嘴,把反驳压了下去。
感情自己以前真的是刑警队大众情人加大杀器?因为受伤失忆隐退?这是在写小说还是在拍电影啊?
向启飞自顾自的yy着,越来越觉得这人生不真实起来。
“我叫天涯,是个侦探,当然这是明面上的。”天涯微笑着伸出手,“其实我只是来接受你的委托的。”
“我的委托,什么委托?”向启飞疑惑道,他不记得他有委托什么啊。
“跟我走吧,你就知道了。”天涯很熟练的牵起向启飞的手笑道。
向启飞望向局长那边,只见局长点点头:“这段时间你不用准时来上班,跟着天涯,自己安排时间就行了。”
向启飞又望向天涯。
“好、久、不、见。”
天涯的嘴型变化的,没有发出声音。
向启飞脑袋一懵,不由自主的回答:“嗯……好久不见……”
――――――――――――――
昨晚上本来要更新的,但是很悲剧的是电脑中毒了,杀了一天的毒,现在更了一章,马上跑去更修真,我哭……
迷茫加迷茫(二)
“你叫……天涯?”
“嗯。”天涯牵着向启飞的手,丝毫不觉得两个大男人牵着手有什么不对。
“我们认识吗?”向启飞迷迷糊糊的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眼前这人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马上你就知道了。”
还没明白天涯话中的意思,向启飞已经走进一个陌生的房间,看着摆设,似乎是公司的会客室之类的地方。
不过刚才他还在警察局里,怎么突然来到这里了?
而且他对警察局附近很熟悉,不记得有这个地方啊。
“欢迎你来到炮灰公司,这是这次的契约。由于你是第二次来,所以代价就给个折扣吧。”桌子上的纸堆里钻出一只黑色的小猫咪,打着哈欠,挥爪子打招呼。
向启飞发呆……
“啊!这只猫会说话!”吼声惊天动地。
猫咪两只爪子将耳朵压住:“小声点,我们都是人妖,会说话有什么了不起?”
“人妖?”向启飞退后两步,“你们是……泰国的?”
从楼上飞下来一只红色的独角小鸟,停在黑猫的脑袋上:“人妖,是指半人半妖,这是灵界很不负责任的简写,就像是上海世博会被简写成上海sb会一样的道理。”
向启飞这才发现,世博会的简写可不就是sb会么!
“好了,来签契约吧……”
天涯将印着夸张的花纹的文件递给向启飞。
向启飞忐忑道:“契约?什么契约?我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
“放心放心,不是什么坏东西,咱们都是好人妖。”黑猫一边用爪子和某只小鸟大战,一边抽空回答。
“呃……”向启飞望了天涯一眼,这才拿起契约书看了起来。
上面形容词副词语气词太多,经过提炼主干,大概就是这次事件是妖怪作祟,而那妖怪已经魔化,杀完既定的目标之后,已经控制不住,要开始乱杀人了,而下一个目标就是他。而炮灰公司会给他出租一个替身,将灾祸转移到替身身上,如果运气好,还可能将那个作祟的妖怪抓住。
向启飞很茫然:“为什么那个妖怪要杀我啊?”
天涯很遗憾的答道:“很遗憾,最后一次作案的时候,你应该就在案发地附近吧?那妖怪离开的时候,碰巧记住了你的气息。”
向启飞连忙回忆,那个最后死亡的老妇似乎就在自己的辖区内,而那天晚上,他似乎正在公园附近巡逻……
不会这么倒霉吧!
向启飞捂着脑袋,难道是自己太久没给寺庙上香,被诅咒了?
“那么……我的替身是……”
“这次业务是我来接。”天涯微笑。
“哈?那多不好意思。”向启飞抓头傻笑。
“没关系。”天涯继续微笑,一字一句的回答,“要不以身相许?”
向启飞愣了一下,这句话怎么这么熟?
“签字吧。”看着一猫一鸟打的不可开交,已经不可能再接到客人了,天涯从书桌上拿出特制的钢笔,递给向启飞。
“对了,代价是什么?”向启飞又扫了一眼契约书,上面并没有说,要付出什么代价,“而且上面说,我已经来过一次了,但是我不记得啊?上次的代价是什么?”
“放心吧,绝对公平。”天涯正面回答,“本公司不收金钱,所谓的代价,不过是让你将来的生活有一点预定的改变罢了。”
向启飞满头黑线,他怎么觉得这家公司是个黑店啊。现在哪有卖东西还不明码标价的?
该不会真的让他以身相许吧?
向启飞连忙甩头,将脑海中这恐怖的念头抛出去。
苦着脸,他还是把字签了。
实在是没办法啊,虽然妖怪什么的匪夷所思,但是既然是局长领来的,已经说明了真实性,再加上会说话的鸟和猫,看来自己真的有生命危险。
反正自己不过孤家寡人一枚,小交警一只,除了生命,似乎也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了。
漂亮的钢笔字,将自己的名字签到“天涯”两个字的正下方,最后一笔落下,向启飞突然瘫软晕倒。
将向启飞抱在怀里,把钢笔和契约书收好,天涯叹了口气,在向启飞的嘴唇上啄了一下。
“你们俩也别打了,等他们回来,又得收拾了。”天涯劝道。
“知道了,不打就不打。”秦小猫一爪子将毕小鸟拍在桌子上,“天涯,你想通了?”
“我一直都想得很通。”天涯可怜的望着毕小鸟,家暴啊家暴,真悲惨啊。
“算了,既然重新出现了契约书,那么这也算是你们的缘分,好自为之吧。”秦小猫举着爪子,比了个胜利的姿势。
“嗯……即使只是几十年,我也会珍惜的。”天涯苦笑,抱着向启飞向外走去。
“喂……儒焱,这就是天涯的劫数?”秦小猫靠在重新飞到桌子上的毕小鸟问道。
毕小鸟用鸟嘴帮秦小猫理着打乱的猫毛:“我想,他已经熬过了。”
“你说……妖怪要像人类一样多情该多好。”秦小猫叹息道。
毕小鸟两眼一瞪:“你敢!”
“呃……”秦小猫望天,还好脸上有黑色的猫毛,看不出脸上的热度。
向启飞醒过来的时候,眼前是陌生的屋子。
在半小时之前,还是陌生的。
对现在的自己,和两年前的自己,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天涯……”
“在呢。”手插在裤袋里,天涯迈着八字步慢悠慢悠的走过来,“亲爱的……感觉好些了没?”
“你个混帐!”
“哎哟!谋杀亲夫啊!”
直拳,熊猫眼。
向启飞大刑警威武v5!
……
“呜呜,亲爱的,你好暴力。”
天涯蹲在墙角画圈圈。
“暴力个屁啊!叫你在我眼前消失!你怎么又出现了!”
向启飞气急败坏的吼道,眼圈有些红。
“呜呜,为夫想你啊,这两年真的好难过啊,咱们和好吧。”天涯努力做出可怜的眼神。
“你……”向启飞颓然的靠在床头,用手臂将眼睛挡住。
“要对咱们充满自信嘛,我们一定会一直相爱下去的。”
伸手搂住向启飞的肩膀,天涯讨好的说道。
“一直?一直是多久?”
向启飞的声音中十分疲惫。
“我最多只能保证这几十年,等我死了之后,你该怎么办?”
“我去找你的转世!我们来个前世今生!”天涯蹭着向启飞的脖子说道,“放心,亲爱的,为夫很厉害的,一定能找到你的,下辈子不管你是男是女,我都会再爱你的。”
“别开玩笑了!”向启飞将天涯推开,“下辈子?下辈子我就不是我了,这一点我还是很清楚的,哄女人的话别用在我身上!”
天涯捂着太阳穴:“我真是恨死那头猪了。”
“她也是为我好,如果不是她,我大概永远都想不到那里去吧。”向启飞颓然的闭上眼。
是啊,他再怎么爱着天涯,也不过是几十年的事。
人的寿命和妖类不同,天涯作为半个妖仙,还会有数不尽的寿命,而他,向启飞,却只有几十年的寿命。
几十年的甜蜜幸福,却要留给他无穷无尽的寂寞和痛苦。
“妖类和人类不同,若是认定了一个伴侣,只要没有被背叛,没有伤透心,那么这个伴侣就是永远的,不可取代的存在。”
“因此,对于妖类而言,人类是最不可取的伴侣。”
“且不说人类善变,容易受到欲望的诱惑。就算是相守,也不过短短几十年。”
“几十年的幸福,和长久的孤寂,你难道还不明白?”
向启飞捂着头,跌坐在床沿上。
天涯叹口气,无奈的圈住这个宁愿封住自己的记忆,一辈子浑浑噩噩的过下去,也不愿意让自己陷入痛苦的男人。
“但是……已经晚了啊。”天涯亲了亲男人乱糟糟的短发。
“什么?”向启飞抬起头,两只眼睛跟兔子一样,红彤彤的。
天涯记得,当时见到那位屡立奇功的大刑警的时候,他也是睁着红彤彤的兔子眼睛,一脸无辜的望着自己。
要不是这人身上一点妖气都没有,他还真以为这是一只兔子精呢。
随后在和妖魔斗争的时候,这位刑警所表现出来的和外表完全不般配的胆识和精明,让他大感意外,也大感兴趣。
所谓好感,最开始不过是对那表里不一的刑警感兴趣开始的。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而忘记一个人,可能要一辈子。
对于灵族而言,更是这样。
爱上一个人,虽然不是一秒钟那么夸张,但是那时间,在灵族漫长的生命中,真的只是一瞬间;
而那之后,就是用时间无法衡量的漫长的……相守,或者思念。
所以灵族真的很排斥和人类在一起。
他们的寿命实在是太短了。
除非是修仙或者修魔的人类。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两人感情暧昧不清的时候,灵界办事处的人果断的插手了。
并非棒打鸳鸯,只是明明白白的将事实摊开在两人眼前,趁着两人情根未曾深种,要么就此罢手,要么……
几十年的幸福,然后万劫不复。
向启飞当然很坚定的选择了离开。
为了断的干净,他甚至让灵族封掉了他那段记忆。
不止是抹掉。
以后,就算有契机让他想起来,封印也会带着他的思想,绕过那段记忆,让他注意到其他方面的事。
这种封印非常的危险,简直如同将他的灵魂封掉了一半。
但是向启飞义无反顾。
或许,天涯在濒临选择的时候,对自己的感情还并不清楚。
但是在向启飞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封印的时候,他的心里就有些东西,已经回不来了。
恋耽美
的是被爱着吗?这种感觉好奇妙。
不过按照常理,这种难以驯服的猎物居然主动答应和自己上床,还是主动在下面,无论怎么说,自己都应该立刻答应,但是居然会躲起来,找借口说什么酝酿感情,这、这、这……实在是太丢脸了!
百里夏会不会认为自己不行啊……vega默默泪流。
不行!一定要挽回面子。
擦干身体,草草的围了一条浴巾,vega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出了浴室。
百里夏此时也已经换了衣服,只穿了一套松松垮垮的睡衣,半倚在床头,手中玩着什么瓶子。
“那是什么?”vega没话找话的说道。
“这个是润滑的,这个是提高情绪用的。”百里夏调笑,“右手这个,是我怕你不行。”
“怎么可能!”vega大怒,没有什么比说不行,更侮辱男人的话了,“不行的应该是你吧!”
“那我们两都吃吧。”百里夏取下眼镜,露出一双带着丝丝魅惑的凤眼,将瓶子里的药倒出来,含在自己嘴里,张开双臂,做出邀请的动作。
vega强按住嘣嘣直跳的心脏,有些迟疑的搂住百里夏,亲吻下去。
入口的是一种清新的香甜,很像甘草的味道,不知道是药的味道,还是百里夏本身的味道。
这种香味让他不由的有些恍惚,简单的喂药也变成了缠绵的深吻,然后亲吻顺理成章的延续到脸颊,脖子,胸口,全身的每一寸肌肤。
vega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居然会这么专注。
是因为药吗?
但是没有那种刺激的激情,而是一种如同暖暖春日的满足感,似乎这样的亲吻舔舐,是一种神圣的仪式一般,连为人所诟病的欲。望,也变得光明正大,如此自然。
“vega……”
“嗯……”
“契约成立了哦。”
“好……”
vega也不知道自己答应了一些什么,只知道自己完全沉迷在这种重来没有体验过的感受中,专注于在百里夏的每一寸肌肤上都留下自己的印记,聆听他的每一声低喘疾呼,手指划过百里夏柔嫩敏感的大腿根部,抚弄着两个颜色鲜艳的肉球,vega含住了颤抖的欲。望,悉心的照顾着流泪的顶端,以及每一寸褶皱。
原来自己也可以如此体贴,vega恍惚的神智中,隐约有些得意。
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从百里夏的第一次释放,到手指的扩张,再到进入,两人明明是第一次交。合,却像是已经有了几生几世的契合,彼此仿佛就是相互的半身,在互相融合在一起的时候,似乎完全没有排斥的感觉,感觉那体内的每一分律动都契合着心脏的跳动,仿佛有了对方的热度,自己的身体才能被温暖,彼此都是半个圆,而他们却连接成了完美的圆满。
vega不知道自己做了几次,直到最后沉沉的睡去,他想的是……
自己完蛋了……
这辈子难道就要被这个变态拴住了?
算了,不就一辈子吗……
不过,这辈子到底有多长啊……
有些懊恼,却,更多的是,期待。
睁开眼,窗帘外的是深沉的黑夜,不知道是哪一个夜晚了。
vega小心翼翼的坐起身,百里夏正一脸疲惫的躺在他的身旁,丝毫没有苏醒的意思。
也是,连积极进攻的人都累成这个样子,更别说是承受的人了。
vega算是个体贴的情人,按理来说,他应该抱着熟睡的百里夏,走进浴室清理一下,然后按照耽美小说的预定套路,百里夏可能会在清洗过程中苏醒过来,然后两人扭捏来扭捏去,最后在浴室顺利成章又哼啾一次,然后再清洗,然后小受继续补觉,直到睡到地老天荒,然后醒来,就是甜甜蜜蜜的喂饭喂水时刻,期间当然免不了一阵打情骂俏。
但是,vega现在幸福过后的满足感已经完全退去,心里充满着的是浓浓的绝望。
抱着头,那呻吟声仿佛死了爹娘一样:“惨了……惨了……真做了……还这么过分……他醒过来我就死定了……不行,我得想想办法……对了杀人灭口算了……哎哟喂,我还没杀掉他,他肯定先就杀掉我了,干脆我还是自杀算了……不行啊,血族自杀太难看了,还是想个办法杀了他吧……”
于是vega在纠结着是自杀还是杀了百里夏,或者等着百里夏醒来杀了他,痛苦不已。
《孙子兵法》又称《孙武兵法》、《吴孙子兵法》、《孙子兵书》、《孙武兵书》等,英文名为《the art of war》,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
呃,你问某猪乱扯什么?咳咳,其实某猪想说的是,咱们老祖宗的这部伟大的兵法不是说了吗,三十六计……
走为上计!
于是vega又……逃掉了……
等百里夏醒来的时候,作为一只被抛弃了的小受受,他很可怜的自己清理身体,叫来食物,养足精神,还要承受着天涯无比佩服的眼光。
“你就这么被他吃了?”
天涯两眼闪着崇敬的光辉。
“嗯。”
百里夏恹恹的答道。
“为什么呢?”
天涯觉得还有很多办法啊,这个法子也太损人不利己了吧?
“知道什么叫做以进为退吗?”百里夏微笑,“有了这次的恐惧,你觉得他还有可能再争上位吗?”
天涯恍然大悟,束起了大拇指。
而且……
百里夏继续微笑。
他当初的“仪器治疗”的效果可是永久性的。
赶走了天涯,百里夏随意的调着电视频道,准备过几天再去找他的小蝙蝠,先让他惊恐一阵子。
当然,他并不是真的很累,其实在小蝙蝠醒的时候,他就早已经醒了,也就是说,他是故意将小蝙蝠放走的。
他早就醒了,将vega浑身洗干净,再施以治疗的法术,消除他身体上的痕迹,再在自己身体上伪造一些痕迹,然后躺下去继续装睡。
百里夏笑的很满足。
药的效果很好啊,笨蝙蝠。
迷茫加迷茫(一)
当向启飞从局子加班回家之时,已经是将近凌晨十一点了。
虽说s市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也算得上是不夜城,但是那也只是市中心娱乐区和商业区,到了xx环之外,就只剩下路灯昏暗的光芒勉强能看清路面。
路边的商家早已经关门,人行道上一个行人也没有,还好车行道上偶尔开过去几辆出租车,不然还真有些安静的让人不舒服。
特别是刚刚看了那么多匪夷所思的照片之后。
向启飞想起那几张照片,不由的起了几层鸡皮疙瘩。
其实向启飞本来不是刑警队的,他不过是风里来雨里去的交警支队的一员普通干警。
至少他自己是这么以为的。
但是这次诡异的案件发生之后,刑警队的队长二话不说,就来交警队要人,点名自己过去帮忙,弄得向启飞诚惶诚恐的。
更令人惊讶的是,自家上司很干脆的就放人了,局长还亲自“召见”了自己,笑眯眯的说什么这次加油啊我看好你啊就算失忆了但是你能力还在啊之类的话。
向启飞很郁闷,自己失忆了?自己失哪门子的忆了?他自己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这两年来,他不都在交警队混吃混喝等退休吗?
真是令人纳闷。
向启飞的父母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意外身亡了,然后他跟着自己家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公安大学,再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考上公务员,他就来到了这个城市,做了一名光荣的刑警……
刑警?!
向启飞愣了一下,对啊,当初自己仿佛真的是刑警,现在怎么成了交警?他似乎一点印象也没有啊?难道说着自己真的失忆了?但是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有察觉过?
这事情真的太诡异了。
向启飞觉得头脑中迷迷糊糊,似乎想起了什么,又似乎忘记了什么,停在路灯下站了一会儿,他才恍然大悟道:“对哦,忘记吃晚饭了!赶快回去,饿死了。”
说着就蹬蹬蹬的一路小跑朝着家里奔去,至于刚才怀疑了什么,想起了什么,似乎又忘在脑后了。
他现在不过是一个悲剧的被临时抽调到刑警队的小小交警罢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了。草草的下了一碗面,只放了一点调味料,鸡蛋素菜什么的肯定没精力去弄它了。
三口两口将面塞进胃里,洗了碗刷了牙冲了澡,向启飞开着灯边在床上睡死过去了。
在向启飞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爷爷奶奶就因病去世了。
准确来说,是奶奶先离世,爷爷那时候似乎还很健康。
向启飞到现在还记得,奶奶去世的那天,爷爷说,要再陪着奶奶一天,第二天再去火化。
知道他两老人家感情很深,反正那时候是冬天,也就随着爷爷去了。
只是第二天打开奶奶房门的时候,爷爷已经趴在奶奶身边安详的睡着了,亲戚们吓了一跳,经检查,爷爷没病没痛,只是单纯的去了而已。
你说人好好的,怎么就这么去了呢?难道是爷爷怕奶奶孤单了,所以去陪她了吗?只是这生命,难道可以说走就走?还是说,人老了,是可以控制自己灵魂的?
向启飞还没老,所以他不知道。
他问了那个人,那个人也答不出来,为此他还嘲笑了那个人,不是平时一副神神叨叨的样子,不也是什么也不知道吗?
至于那个人是谁……
忘记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看着一夜没关的电灯,向启飞倒不是很心疼电费,只是怕电灯烧坏了他懒得去换,能给他换灯管的人现在已经不在这了。
至于以前给他换灯管的是谁,他想不起来了,也不怎么在意,洗漱完毕之后就冲到楼下买了点早餐,一边消灭早餐一边乘着地铁去上班。
一个单身男人工作了这么些年,都二十七八岁了,一辆车还是买的起的,但是向启飞却没有动过这个念头,一是因为怕了s市无时无刻不堵车的交通现状,二是大概以前有人接送,习惯了,现在没人接送,也懒得买车了。
谁接送的,照样忘记了,也照样不在意。
“启飞,怎么一副恍惚的样子,昨天没睡好?该不会是想了一天的案情吧?”
“啊,哈哈。”向启飞干笑着。
刑警队的大队长叫李宇,是个很健壮的中年汉子,一看就是一副直性子。
按理说,他应该和刑警队的没什么交际,他运气可好了,负责的路段一次事故都没有出过,当然也没机会和刑警队的打交道了。只是刑警队的同事们总是一副和自己很熟的样子,每次见面必打招呼,还总说写莫名其妙的话,弄得向启飞尴尬无比。
比如这个大队长,一见面就把着自己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
或许自己真的在刑警队工作过?
“启飞啊,你说你走这两年,把兄弟们扔在这里天天枪林弹雨的好苦啊,这次遇到这么个诡异的案子,你再不回来真的说不过去了啊。”晋淳是刑警队的副队长,李宇管外勤,他就管技术方面的侦破工作,本来一副精英相的他,此时一副怨妇样的瞅着向启飞,瞅的他汗毛都竖起来了。
向启飞欲哭无泪,真的很想大吼一声,有完没完啊!我和你们很熟吗!
但是他不敢,虽然不是直属上司,那也是上司啊,唉。
“启飞,你说这些人居然血液都被抽干了,如果不是变态用针筒什么吸的,会不会是妖魔鬼怪什么的?”晋淳一边在电脑上面分析着已经得到的相关证据和资料,一边开玩笑道。
“真要是妖魔鬼怪,就有人要出场了。”向启飞很顺畅的接到,丝毫没发现自己用的也是很熟捻的语气。
似乎几人曾经经常这么对话。
……
目前受害的已经有三人了。
最先遇害的是个姓武的老头子,家中子女早已经成家立业,他闲来无事就喜欢去喝喝茶打打牌,也不见他得罪了什么人,在某天打完牌回家的路上失踪了,等找到尸体的时候,那尸体已经如同干尸一般,别说血液,连□都没留下,法医忙到现在,还鉴定不出他的具体失望时间。
第二个受害者是从s转机的g市富商,不过只是转机的那十几分钟就失踪了,等警方接到报案的时候,在离飞机场很近的垃圾处理厂里找到了富商的干尸。
第三个受害者更是匪夷所思。她不过是一个在家带孩子的老年妇女,当天晚上回房睡觉,第二天她的子女们去叫她起床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不见人影,几天后报了案,警方在她家附近的小公园里找到了她的干尸。
每一具干尸都只有胸前开了一个洞,根据法医鉴定,凶器应该是从胸前进入,然后贯穿背部,也就是说,受害者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心脏被贯穿,怪不得他们的表情是如此的恐惧,两眼暴突,嘴巴大张,再加上肌肤脱水后的效果,更让人惊恐万分。
受害者发现时都穿着他们失踪时候的衣服,富商和武老头口袋里的钱以及贵重物品一样没少,也就是说作案者的意图并不是因为钱财。
但若是说寻仇,这三人的身份相差太大,富商甚至根本不是本地人,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难道是连环杀手?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其他市民不是就有危险了吗?
由于这件案子实在是骇人听闻,局子里封锁了消息,而中央的直接下命令,要求尽快破案。
尽快,说得容易,就算压力再大,一点头绪都没有的案子,该怎么破?
向启飞不断的翻看着现场的照片,疲惫不已。
“休息一会儿吧。”李宇给向启飞泡了一杯浓茶,“这案子和你以前办的那几件案子很相像啊,所以没办法,只要把‘养老’的你叫回来了。”
向启飞捧着杯子苦笑:“我才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哪里老了?”
“你啊,是心老了。”晋淳一边翻着尸检报告一边说道,“不然不知道早升到哪个位置去了,居然跑去当个小交警,服了你了。”
“喂喂,说的以前我很厉害似的,三十岁不到,我能到哪个位置啊。”向启飞现在真确定自己失忆了,难道自己以前是个很厉害的人?
“是很厉害啊。”李宇连忙点头,眼中还真有点崇敬和期待的光芒,看的向启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转移话题。
“尸检报告说干尸的□都被吸干了,如果不是妖怪,那么只可能是用化学的方法,或者高温烘烤,但是在尸体身上并没有发现化学的试剂和物理的损伤,真是邪门了。”向启飞呐呐道。
“是啊,偶尔会遇到这种事,一般这种情况下,那些人就会联系上面,然后派来和我们合作。”李宇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启飞,你和那些人最熟,所以就你去和他们洽谈了。说真的,面对他们,我还真有些害怕。”
“呃?”向启飞一副茫然的样子。
“放心吧,你失忆了,不代表他们失忆了,也只有你敢和他们打交道。”晋淳心有戚戚焉的补充道。
向启飞更茫然了,他们到底在说什么啊?
“启飞,局长找你。”门口一个警察扯着嗓门喊道,嗓音有些嘶哑,为了这个案子,大多数刑警都很久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了。
“他们来了吧?启飞!交给你了。”李宇把着向启飞的肩膀,可怜兮兮的说道,“什么时候回来吧,这两年,大家都很想念你啊。”
“呃……”向启飞满脑袋问号的朝着局长办公室走去。
真他妈的撞邪了不成,讨论的时候,他居然和李宇与晋淳三人一组,而那两人的样子,似乎自己才是领导一样,而其他的刑警居然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不但没有感到奇怪和不满,还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难道自己以前是刑警队的大众情人?恶……想想就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局长,找我什么事”向启飞一边腹诽,一边一本正经的跟局长打招呼。
眼角一瞟,在局长办公室里,有个年轻男子正和局长有说有笑,似乎很熟稔的样子。那男子似乎感觉到了自己的视线,回过头给了自己一个微笑。
向启飞耸了耸鼻子。
似乎有些怀念啊。
“这位是天涯,是上面派下来协同你破案的。”局长眉开眼笑,自从出了这个案子以后,他很久没放开笑过了,“你全力配合天涯的工作吧,有需要调动什么的直接告诉那两个小兔崽子,让他们去做。”
“那个……局长……”向启飞欲哭无泪,“他们两才是上司啊……”
自己只是个小交警,凭什么去调动两个刑警队的队长为自己做事啊。
“放心吧,在他们眼里,你才是上司,绝对会听你的命令的。”局长叹口气,“这件事之后,你要回交警队,或者是留在刑警队,都由你,先把这件事给办妥了再说,上面催的紧,真是头疼啊。”
向启飞撇了撇嘴,把反驳压了下去。
感情自己以前真的是刑警队大众情人加大杀器?因为受伤失忆隐退?这是在写小说还是在拍电影啊?
向启飞自顾自的yy着,越来越觉得这人生不真实起来。
“我叫天涯,是个侦探,当然这是明面上的。”天涯微笑着伸出手,“其实我只是来接受你的委托的。”
“我的委托,什么委托?”向启飞疑惑道,他不记得他有委托什么啊。
“跟我走吧,你就知道了。”天涯很熟练的牵起向启飞的手笑道。
向启飞望向局长那边,只见局长点点头:“这段时间你不用准时来上班,跟着天涯,自己安排时间就行了。”
向启飞又望向天涯。
“好、久、不、见。”
天涯的嘴型变化的,没有发出声音。
向启飞脑袋一懵,不由自主的回答:“嗯……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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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上本来要更新的,但是很悲剧的是电脑中毒了,杀了一天的毒,现在更了一章,马上跑去更修真,我哭……
迷茫加迷茫(二)
“你叫……天涯?”
“嗯。”天涯牵着向启飞的手,丝毫不觉得两个大男人牵着手有什么不对。
“我们认识吗?”向启飞迷迷糊糊的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眼前这人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马上你就知道了。”
还没明白天涯话中的意思,向启飞已经走进一个陌生的房间,看着摆设,似乎是公司的会客室之类的地方。
不过刚才他还在警察局里,怎么突然来到这里了?
而且他对警察局附近很熟悉,不记得有这个地方啊。
“欢迎你来到炮灰公司,这是这次的契约。由于你是第二次来,所以代价就给个折扣吧。”桌子上的纸堆里钻出一只黑色的小猫咪,打着哈欠,挥爪子打招呼。
向启飞发呆……
“啊!这只猫会说话!”吼声惊天动地。
猫咪两只爪子将耳朵压住:“小声点,我们都是人妖,会说话有什么了不起?”
“人妖?”向启飞退后两步,“你们是……泰国的?”
从楼上飞下来一只红色的独角小鸟,停在黑猫的脑袋上:“人妖,是指半人半妖,这是灵界很不负责任的简写,就像是上海世博会被简写成上海sb会一样的道理。”
向启飞这才发现,世博会的简写可不就是sb会么!
“好了,来签契约吧……”
天涯将印着夸张的花纹的文件递给向启飞。
向启飞忐忑道:“契约?什么契约?我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
“放心放心,不是什么坏东西,咱们都是好人妖。”黑猫一边用爪子和某只小鸟大战,一边抽空回答。
“呃……”向启飞望了天涯一眼,这才拿起契约书看了起来。
上面形容词副词语气词太多,经过提炼主干,大概就是这次事件是妖怪作祟,而那妖怪已经魔化,杀完既定的目标之后,已经控制不住,要开始乱杀人了,而下一个目标就是他。而炮灰公司会给他出租一个替身,将灾祸转移到替身身上,如果运气好,还可能将那个作祟的妖怪抓住。
向启飞很茫然:“为什么那个妖怪要杀我啊?”
天涯很遗憾的答道:“很遗憾,最后一次作案的时候,你应该就在案发地附近吧?那妖怪离开的时候,碰巧记住了你的气息。”
向启飞连忙回忆,那个最后死亡的老妇似乎就在自己的辖区内,而那天晚上,他似乎正在公园附近巡逻……
不会这么倒霉吧!
向启飞捂着脑袋,难道是自己太久没给寺庙上香,被诅咒了?
“那么……我的替身是……”
“这次业务是我来接。”天涯微笑。
“哈?那多不好意思。”向启飞抓头傻笑。
“没关系。”天涯继续微笑,一字一句的回答,“要不以身相许?”
向启飞愣了一下,这句话怎么这么熟?
“签字吧。”看着一猫一鸟打的不可开交,已经不可能再接到客人了,天涯从书桌上拿出特制的钢笔,递给向启飞。
“对了,代价是什么?”向启飞又扫了一眼契约书,上面并没有说,要付出什么代价,“而且上面说,我已经来过一次了,但是我不记得啊?上次的代价是什么?”
“放心吧,绝对公平。”天涯正面回答,“本公司不收金钱,所谓的代价,不过是让你将来的生活有一点预定的改变罢了。”
向启飞满头黑线,他怎么觉得这家公司是个黑店啊。现在哪有卖东西还不明码标价的?
该不会真的让他以身相许吧?
向启飞连忙甩头,将脑海中这恐怖的念头抛出去。
苦着脸,他还是把字签了。
实在是没办法啊,虽然妖怪什么的匪夷所思,但是既然是局长领来的,已经说明了真实性,再加上会说话的鸟和猫,看来自己真的有生命危险。
反正自己不过孤家寡人一枚,小交警一只,除了生命,似乎也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了。
漂亮的钢笔字,将自己的名字签到“天涯”两个字的正下方,最后一笔落下,向启飞突然瘫软晕倒。
将向启飞抱在怀里,把钢笔和契约书收好,天涯叹了口气,在向启飞的嘴唇上啄了一下。
“你们俩也别打了,等他们回来,又得收拾了。”天涯劝道。
“知道了,不打就不打。”秦小猫一爪子将毕小鸟拍在桌子上,“天涯,你想通了?”
“我一直都想得很通。”天涯可怜的望着毕小鸟,家暴啊家暴,真悲惨啊。
“算了,既然重新出现了契约书,那么这也算是你们的缘分,好自为之吧。”秦小猫举着爪子,比了个胜利的姿势。
“嗯……即使只是几十年,我也会珍惜的。”天涯苦笑,抱着向启飞向外走去。
“喂……儒焱,这就是天涯的劫数?”秦小猫靠在重新飞到桌子上的毕小鸟问道。
毕小鸟用鸟嘴帮秦小猫理着打乱的猫毛:“我想,他已经熬过了。”
“你说……妖怪要像人类一样多情该多好。”秦小猫叹息道。
毕小鸟两眼一瞪:“你敢!”
“呃……”秦小猫望天,还好脸上有黑色的猫毛,看不出脸上的热度。
向启飞醒过来的时候,眼前是陌生的屋子。
在半小时之前,还是陌生的。
对现在的自己,和两年前的自己,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天涯……”
“在呢。”手插在裤袋里,天涯迈着八字步慢悠慢悠的走过来,“亲爱的……感觉好些了没?”
“你个混帐!”
“哎哟!谋杀亲夫啊!”
直拳,熊猫眼。
向启飞大刑警威武v5!
……
“呜呜,亲爱的,你好暴力。”
天涯蹲在墙角画圈圈。
“暴力个屁啊!叫你在我眼前消失!你怎么又出现了!”
向启飞气急败坏的吼道,眼圈有些红。
“呜呜,为夫想你啊,这两年真的好难过啊,咱们和好吧。”天涯努力做出可怜的眼神。
“你……”向启飞颓然的靠在床头,用手臂将眼睛挡住。
“要对咱们充满自信嘛,我们一定会一直相爱下去的。”
伸手搂住向启飞的肩膀,天涯讨好的说道。
“一直?一直是多久?”
向启飞的声音中十分疲惫。
“我最多只能保证这几十年,等我死了之后,你该怎么办?”
“我去找你的转世!我们来个前世今生!”天涯蹭着向启飞的脖子说道,“放心,亲爱的,为夫很厉害的,一定能找到你的,下辈子不管你是男是女,我都会再爱你的。”
“别开玩笑了!”向启飞将天涯推开,“下辈子?下辈子我就不是我了,这一点我还是很清楚的,哄女人的话别用在我身上!”
天涯捂着太阳穴:“我真是恨死那头猪了。”
“她也是为我好,如果不是她,我大概永远都想不到那里去吧。”向启飞颓然的闭上眼。
是啊,他再怎么爱着天涯,也不过是几十年的事。
人的寿命和妖类不同,天涯作为半个妖仙,还会有数不尽的寿命,而他,向启飞,却只有几十年的寿命。
几十年的甜蜜幸福,却要留给他无穷无尽的寂寞和痛苦。
“妖类和人类不同,若是认定了一个伴侣,只要没有被背叛,没有伤透心,那么这个伴侣就是永远的,不可取代的存在。”
“因此,对于妖类而言,人类是最不可取的伴侣。”
“且不说人类善变,容易受到欲望的诱惑。就算是相守,也不过短短几十年。”
“几十年的幸福,和长久的孤寂,你难道还不明白?”
向启飞捂着头,跌坐在床沿上。
天涯叹口气,无奈的圈住这个宁愿封住自己的记忆,一辈子浑浑噩噩的过下去,也不愿意让自己陷入痛苦的男人。
“但是……已经晚了啊。”天涯亲了亲男人乱糟糟的短发。
“什么?”向启飞抬起头,两只眼睛跟兔子一样,红彤彤的。
天涯记得,当时见到那位屡立奇功的大刑警的时候,他也是睁着红彤彤的兔子眼睛,一脸无辜的望着自己。
要不是这人身上一点妖气都没有,他还真以为这是一只兔子精呢。
随后在和妖魔斗争的时候,这位刑警所表现出来的和外表完全不般配的胆识和精明,让他大感意外,也大感兴趣。
所谓好感,最开始不过是对那表里不一的刑警感兴趣开始的。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而忘记一个人,可能要一辈子。
对于灵族而言,更是这样。
爱上一个人,虽然不是一秒钟那么夸张,但是那时间,在灵族漫长的生命中,真的只是一瞬间;
而那之后,就是用时间无法衡量的漫长的……相守,或者思念。
所以灵族真的很排斥和人类在一起。
他们的寿命实在是太短了。
除非是修仙或者修魔的人类。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两人感情暧昧不清的时候,灵界办事处的人果断的插手了。
并非棒打鸳鸯,只是明明白白的将事实摊开在两人眼前,趁着两人情根未曾深种,要么就此罢手,要么……
几十年的幸福,然后万劫不复。
向启飞当然很坚定的选择了离开。
为了断的干净,他甚至让灵族封掉了他那段记忆。
不止是抹掉。
以后,就算有契机让他想起来,封印也会带着他的思想,绕过那段记忆,让他注意到其他方面的事。
这种封印非常的危险,简直如同将他的灵魂封掉了一半。
但是向启飞义无反顾。
或许,天涯在濒临选择的时候,对自己的感情还并不清楚。
但是在向启飞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封印的时候,他的心里就有些东西,已经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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