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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不做老攻好多年 作者:一枝明月
我竟然有些恍惚了,我现在到底在干什么。想到海棠时心中的悲伤,遇见宣瑾时涌上心头的欢喜,两种感情紧紧地交织缠绕,瞬间让我流下泪。
不顾宣瑾惊异的目光,我狼狈地离开,走不远正遇上落祉。和他简单说了几句话,莫名的感觉和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熟悉到骨子的朋友,可以将后背交给他的挚友。
看了看落祉走向的地方,我费尽力气才让自己离开。
宣瑾第二日随着落祉进了沉碧幽林,我暗骂自己多事,却又忍不住跟了上去,替他暗暗解决了几个杂碎,夜深时,我走进他的帐子。
宣瑾睡得很熟,像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微微嘟起的小嘴和熏红的小脸实在是醉人。我的手控制不住地抚上他的脸。
可这时候我突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若是我把他杀了,会不会好些。这样我喜欢的依然是海棠一个人,而不是像个浪子一般随随便便地爱上一个人。
海棠和宣瑾相差甚远,宣瑾甚至处处显示着自己的不思进取,和海棠严于律己的性格相差甚远。
可我就是这样喜欢上了宣瑾,短短几天,浓烈的欢喜甚至超过了和海棠相处的那几千年。
一只手在他的脖颈慢慢收紧,想到的却是这小狐狸的一颦一笑,想到他闹着要和白黎喝酒,只喝了一杯便醉醺醺地痴笑,酒水顺着他的脖子打湿了他的里衣的模样,顿时下不去手。再看向宣瑾,他满脸涨红的挣扎着,我心中惊慌,刚想松开手,就被他手中的刀片划伤了脖子。
我不觉得愤愤,只觉得心中欢喜。
刚走出帐子就遇上满脸火气的落祉,顿时我也怒了,你整日伴着宣瑾,得到他的信任和依赖,还有什么好气的。
可真正打了起来那一刻,我才发现这落祉居然和我招式相同,甚至暗暗做出的小破绽都相同。
我心中诧异,隐隐有一个荒唐的想法转念即逝。
稍不留神,被落祉划伤了脸,我有些恼怒,本就留着这张脸讨宣瑾欢心,竟然被划伤了。以至于之后的几日我完全不敢出现在宣瑾面前。
看着落祉抱着化成原型的宣瑾一路飞速前进,我远远地跟着,心中嫉恨,宣瑾毛茸茸的尾巴看着手感甚好,可自己完全没有机会摸一摸,真是可气!
随后自己就被狐王请到了狐王宫,狐王是我年少时偶然结识,并没有什么过深的交情。他请我进宫,为他的二儿子调制丹药,似乎是想要将王位传给二儿子。
我想了想那白黎对宣瑾的维护,心里对狐王的请求倒也没什么反感。
。。。
不过几日,就见到抱着白黎急匆匆冲进来的宣瑾,他还记得我上次想要掐死他的事情,看我的眼神有几分惊吓。
我心中又是后悔又是委屈,后悔自己下了手让宣瑾受了惊,委屈宣瑾这样警惕自己,自己当时真的想收手来着。
后几天,我想了很多。想到了海棠,即使心中还是酸涩,可是过了上万年我竟然已经模糊了海棠的模样。心中挣扎一番,我看向宣瑾的眼神火热。
我向好友打探追妖怪的秘诀,他十分惊奇,但还是热络地给我一本追妖怪的宝典。我恨不得时时刻刻守在宣瑾的身边,带着他游湖泛舟,飞天遨游,月下赏景可他完全不喜欢,不开心时撅着小嘴,实在是可爱。
直到有一天,他苦巴巴地看着我,两只大眼睛亮晶晶地控诉着我,让我去折磨别人,我才明白,他似乎完全不知道我在追求他。我心里忍不住笑,只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不通情事。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努力,定可以和他在一起,可直到看到他和落祉幽会,才知我早就错过很久。
嫉妒使人头脑发昏,我知道落祉会去妖王大赛,也知道了墨斐对他的嫉妒之心,我诱惑墨斐吞下可以实力暴涨的丹药,让他在赛中杀死落祉,他满脸纠结,最终还是同意了。
追求不成,那就强娶吧,落祉死后,他总会爱我的?不是吗?
可他还是逃了,穿着我精心挑选的喜服,逃离王宫去见他的心上人。
我想也许这辈子我都不适合去爱,爱而不得,实在揪心。成全他们吧,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成全他们,也是成全了你。
赛场上,墨斐即使实力大涨还是输了比赛,听闻他失败后,失魂落魄闯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寨子,而那丹药的副作用又生了效,一觉醒来之后,记忆全无。
我想了想,走进了沉碧幽林深处,不求可以像墨斐一般记忆全无,逍遥自在。只是每日临案作画,不会太快忘记宣瑾。
之后的九百年太长,记忆太短。每日我都会将自己和宣瑾画出,画了一幅又一副,这样的日子恬静而又淡然。
时不时有风吹过,告诉我每一日的他都很快活。
我忍不住勾了勾唇角,这是我每日站在林中最享受的时光。
第44章第三个世界(22)
落祉番外。
我以为我一生唯一的目标就是坐上妖王,直到站在宣瑾面前,我才知道,做妖王根本不值一提。
我是狼族分支的骄傲,狼王的儿子们勇猛有余,智谋不足。我是分支精心培养出来的竞争者。
浑身添满了伤口,整日充斥着杀戮与背叛。我的心越来越冰冷,目光越来越冷冽。当时的我还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号十七。
我和十五在最后的竞争中暂时合作,杀光了所有的对手。最后他微笑着朝我走来,我的手握住了他的妖丹,他的匕首尖抵在我的心脏。
十五突然将匕首松开,朝我笑了笑,他说,“十七,你活下去吧,我的爱人去了,我早该去寻他了。”
十五是我相识的唯一一个不冷不热的朋友,他这样说,我立即想要松开手。
他握着我的手捏碎了他的妖丹,这个笑嘻嘻的青年就这样死在我的手里,这是我第二次失眠,第一次失眠还是我不小心杀了一个妖的时候。
分支的族长看了看我,感叹道,十五也是一个好苗子,但他愿意为你去死。十七,你要知道,你身上背负着众多兄弟的命,你一定要当上妖王。
我听懂了他的话,眨了眨眼睛,表情依旧冷漠。族长很是满意。
族长给我起了名字,落祉。
从这以后,我终于有了名字,而不是代号十七。
狼王见了我,很是欣赏,给了我最好的待遇,让我进了妖怪学院。
在妖怪学院遇到形形□□的妖怪,我没有一个放在心上过,不久他们叫我天才,我冷笑,哪里是天才,背后踩出来的血路谁会知道呢?
我以为我会这样独来独往到毕业,结果不久就遇到了他。
向所有人一样,第一眼就被他的长相惊艳到,我匆匆看了一眼,一眼就将他印在心里。
恋耽美
我竟然有些恍惚了,我现在到底在干什么。想到海棠时心中的悲伤,遇见宣瑾时涌上心头的欢喜,两种感情紧紧地交织缠绕,瞬间让我流下泪。
不顾宣瑾惊异的目光,我狼狈地离开,走不远正遇上落祉。和他简单说了几句话,莫名的感觉和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熟悉到骨子的朋友,可以将后背交给他的挚友。
看了看落祉走向的地方,我费尽力气才让自己离开。
宣瑾第二日随着落祉进了沉碧幽林,我暗骂自己多事,却又忍不住跟了上去,替他暗暗解决了几个杂碎,夜深时,我走进他的帐子。
宣瑾睡得很熟,像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微微嘟起的小嘴和熏红的小脸实在是醉人。我的手控制不住地抚上他的脸。
可这时候我突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若是我把他杀了,会不会好些。这样我喜欢的依然是海棠一个人,而不是像个浪子一般随随便便地爱上一个人。
海棠和宣瑾相差甚远,宣瑾甚至处处显示着自己的不思进取,和海棠严于律己的性格相差甚远。
可我就是这样喜欢上了宣瑾,短短几天,浓烈的欢喜甚至超过了和海棠相处的那几千年。
一只手在他的脖颈慢慢收紧,想到的却是这小狐狸的一颦一笑,想到他闹着要和白黎喝酒,只喝了一杯便醉醺醺地痴笑,酒水顺着他的脖子打湿了他的里衣的模样,顿时下不去手。再看向宣瑾,他满脸涨红的挣扎着,我心中惊慌,刚想松开手,就被他手中的刀片划伤了脖子。
我不觉得愤愤,只觉得心中欢喜。
刚走出帐子就遇上满脸火气的落祉,顿时我也怒了,你整日伴着宣瑾,得到他的信任和依赖,还有什么好气的。
可真正打了起来那一刻,我才发现这落祉居然和我招式相同,甚至暗暗做出的小破绽都相同。
我心中诧异,隐隐有一个荒唐的想法转念即逝。
稍不留神,被落祉划伤了脸,我有些恼怒,本就留着这张脸讨宣瑾欢心,竟然被划伤了。以至于之后的几日我完全不敢出现在宣瑾面前。
看着落祉抱着化成原型的宣瑾一路飞速前进,我远远地跟着,心中嫉恨,宣瑾毛茸茸的尾巴看着手感甚好,可自己完全没有机会摸一摸,真是可气!
随后自己就被狐王请到了狐王宫,狐王是我年少时偶然结识,并没有什么过深的交情。他请我进宫,为他的二儿子调制丹药,似乎是想要将王位传给二儿子。
我想了想那白黎对宣瑾的维护,心里对狐王的请求倒也没什么反感。
。。。
不过几日,就见到抱着白黎急匆匆冲进来的宣瑾,他还记得我上次想要掐死他的事情,看我的眼神有几分惊吓。
我心中又是后悔又是委屈,后悔自己下了手让宣瑾受了惊,委屈宣瑾这样警惕自己,自己当时真的想收手来着。
后几天,我想了很多。想到了海棠,即使心中还是酸涩,可是过了上万年我竟然已经模糊了海棠的模样。心中挣扎一番,我看向宣瑾的眼神火热。
我向好友打探追妖怪的秘诀,他十分惊奇,但还是热络地给我一本追妖怪的宝典。我恨不得时时刻刻守在宣瑾的身边,带着他游湖泛舟,飞天遨游,月下赏景可他完全不喜欢,不开心时撅着小嘴,实在是可爱。
直到有一天,他苦巴巴地看着我,两只大眼睛亮晶晶地控诉着我,让我去折磨别人,我才明白,他似乎完全不知道我在追求他。我心里忍不住笑,只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不通情事。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努力,定可以和他在一起,可直到看到他和落祉幽会,才知我早就错过很久。
嫉妒使人头脑发昏,我知道落祉会去妖王大赛,也知道了墨斐对他的嫉妒之心,我诱惑墨斐吞下可以实力暴涨的丹药,让他在赛中杀死落祉,他满脸纠结,最终还是同意了。
追求不成,那就强娶吧,落祉死后,他总会爱我的?不是吗?
可他还是逃了,穿着我精心挑选的喜服,逃离王宫去见他的心上人。
我想也许这辈子我都不适合去爱,爱而不得,实在揪心。成全他们吧,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成全他们,也是成全了你。
赛场上,墨斐即使实力大涨还是输了比赛,听闻他失败后,失魂落魄闯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寨子,而那丹药的副作用又生了效,一觉醒来之后,记忆全无。
我想了想,走进了沉碧幽林深处,不求可以像墨斐一般记忆全无,逍遥自在。只是每日临案作画,不会太快忘记宣瑾。
之后的九百年太长,记忆太短。每日我都会将自己和宣瑾画出,画了一幅又一副,这样的日子恬静而又淡然。
时不时有风吹过,告诉我每一日的他都很快活。
我忍不住勾了勾唇角,这是我每日站在林中最享受的时光。
第44章第三个世界(22)
落祉番外。
我以为我一生唯一的目标就是坐上妖王,直到站在宣瑾面前,我才知道,做妖王根本不值一提。
我是狼族分支的骄傲,狼王的儿子们勇猛有余,智谋不足。我是分支精心培养出来的竞争者。
浑身添满了伤口,整日充斥着杀戮与背叛。我的心越来越冰冷,目光越来越冷冽。当时的我还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号十七。
我和十五在最后的竞争中暂时合作,杀光了所有的对手。最后他微笑着朝我走来,我的手握住了他的妖丹,他的匕首尖抵在我的心脏。
十五突然将匕首松开,朝我笑了笑,他说,“十七,你活下去吧,我的爱人去了,我早该去寻他了。”
十五是我相识的唯一一个不冷不热的朋友,他这样说,我立即想要松开手。
他握着我的手捏碎了他的妖丹,这个笑嘻嘻的青年就这样死在我的手里,这是我第二次失眠,第一次失眠还是我不小心杀了一个妖的时候。
分支的族长看了看我,感叹道,十五也是一个好苗子,但他愿意为你去死。十七,你要知道,你身上背负着众多兄弟的命,你一定要当上妖王。
我听懂了他的话,眨了眨眼睛,表情依旧冷漠。族长很是满意。
族长给我起了名字,落祉。
从这以后,我终于有了名字,而不是代号十七。
狼王见了我,很是欣赏,给了我最好的待遇,让我进了妖怪学院。
在妖怪学院遇到形形□□的妖怪,我没有一个放在心上过,不久他们叫我天才,我冷笑,哪里是天才,背后踩出来的血路谁会知道呢?
我以为我会这样独来独往到毕业,结果不久就遇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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