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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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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鬼[灵异神怪] 作者:银杏黄

    ,脑中烟花乍现,晴天霹雳,似曾相识的记忆片段如同沸腾的气泡,争先恐后的涌现出来,而她也终于想起了那件很久之前被她忘记的事情。

    很久很久以前,帝俊七年,玉藻前那时还叫玉面仙姑,因吸食凡人精气被吕洞宾割除八尾,散尽修为,若不是周信为她求情,她大概连最后一条尾巴都不能保住。

    只是,周信终究还是死了,但他的仆从李忠却一直没有放过她,请人四处追杀她,只有一条尾巴的狐狸,和未开蒙的畜生没有区别。为了活命,如同丧家之犬的她无奈之下,附身在抚仙楼里一个叫花曼月的妓子身上。

    那段日子,她每日光明正大的与男人颠鸾倒凤,低调做人,尽量克制地借着床事吸食男人精气,想着有朝一日,能杀上九重天,找那罪魁祸首吕洞宾报割尾之仇。

    玉藻前自觉自己活得低调,做事神不知鬼不觉,小日子过得赛过神仙,直到遇到沈陌,她才感到这个世界对她满满的恶意。

    那日,沈陌去抚仙楼,作为帝俊有名的青年才俊,十岁成名至今,几乎是孤独求败,也不知道迷花了多少俊男靓女的眼。而狐,性好色,听说沈陌来逛抚仙楼了,玉藻前自然按耐不住,毫不留情的扔下穷潘浚跑去围观高富帅。

    这事,按照民间话本的套路,本来应该是上演一段土豪掷手千金为风尘女子赎身,然后恩爱不离,双双把家还的传奇佳话。只是玉藻前猜中了开头,没猜中结局,闻名帝俊的沈公子其实是个不爱红妆,独爱男颜的疯子。

    后来,她才知道,沈陌看到她的第一眼,点她的牌,原来是看穿了她狐妖的身份。

    所以,接下来的事情根本不能用风花雪月来形容,简直是就是六月飞雪,沈公子自称白子千,在玉藻前进屋的那一刻,便设法困住了她。

    玉藻前当时第一个反应是,这人是李忠找来抓她的人,遂挣扎叫嚣了一番,片刻后才弄清楚,原来是她出门没看黄历,遇上了赫赫有名的沈疯子。

    本以为少不了一顿抽筋扒皮,没想到,沈陌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竟然温柔的把七宝如意石和杀生石送给了她,并告诉她,修得金身之时,便是大仇得报之日。

    这天山掉馅饼的好事差点没把玉藻前给砸晕过去,当然,那只是她在白日做梦,因为沈陌要求她做一件事,作为交换,去印度摩揭陀国寻找三生舍利。

    三生舍利,印度摩揭陀国月护王旃陀罗笈死后所化,据说有业报轮回之力,得之者得天下。

    玉藻前权衡之下,便同意了这项交易,只身带着两块石头出国去了,为了获取消息,她化身华阳天,嫁给了摩揭陀国君王宾头沙罗,可哪知天不遂人意,她还没来得及在宫斗戏中出人头地,就被宾头沙罗的儿子阿育王给识破了,遂被赶出宫廷。

    本来,按照狐狸的狡性,她该带着两块石头远走高飞才是,管他什么沈变态,沈疯子,天高皇帝远的,还不是天下任我行。

    可惜,这种低级的失误,照着沈陌那种狠辣的性子,怎么可能出现为他人做嫁衣这种傻逼的行为。所以,早在交易达成的那一刻,沈陌就给玉藻前下了言咒,非魂飞魄散不得破,一旦有不诚之心,便要受烈火灼烧之痛。总而言之,就是除非玉藻前死了,否则不管她怎么折腾,都得完成沈陌给她的交代的事情。

    然而,兔子急了还跳墙,何况玉藻前不是兔子,是狐狸,只不过是只被人掐着脖子的狐狸,跳了几次墙,没跳过,反被言咒反噬,乱了神智。最糟心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她还被阿育王趁火打劫,丢了七宝如意石。

    狼狈逃亡之际,得知三生舍利被一位僧人带到中原,玉藻前拖着重伤之身,又马不停蹄的赶回去,不等他喘口气,却听说那舍利被僧人镶嵌在一块玉石上,送人了。

    比起这个让人心塞的坏消息,玉藻前同时得到了一个惊天喜讯,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根本不是喜讯,而是诅咒,那就是沈陌失踪了。当然,不管沈陌失踪了还是死了,对于被奴役劳碌奔波的玉藻前来说应该都是件好事,奈何命运似乎又跟她开了个玩笑,她乐极生悲了。

    按道理说,沈陌死了,那他施加在玉藻前身上的言咒应该消失才对,但好运并没有临幸玉藻前,因为言咒毫无预兆的反噬了,让她足足承受七七四十九天的烈火灼烧之苦。

    等她再醒过来时,就变成了小说话本中失足坠崖的失忆少女,还是坑爹的选择性失忆,只有一件事,她记得特别清楚,那就是寻找三生舍利,至于为什么要找这个东西,找到了又有什么用,她完全不知道。

    接下来的千年时光里,故事就有些寡淡了,唯一值得提一提的是那块镶嵌舍利的玉石,人们给它取了一个祸国殃民的名字――和氏璧。

    后面,玉藻前跟随吉备真备去日本,其实是追查三生舍利的下落去了,至于顺带搅和得日本朝廷动荡不安,那存粹是附带效果,完全不在她的计划之内。

    而有一件事,玉藻前不知道,就在她带着沈陌送给她的两块石头出国寻宝的时候,沈陌对外放出消息,说玉面狐妖偷了他的两件至宝,这两件宝物是他本来打算献给当时已经病入膏肓的陛下续命用的。

    所以,这样一来二去,沈陌便把玉藻前弄成了全国通缉犯,沈陌这么做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让玉藻前护着两块石头逃得远远的,以杀名行保护之实。

    不过,若是玉藻前找到三生舍利回来,那就更好了,不管是想要乱世,还是得天下,沈陌一个都不会放过,至于沈陌为何想要乱世得天下,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了,这事不用问,自然和白乙有关。

    可恨,现实很骨感,玉藻前当时正风光无限的当着她的王妃,积极忘我地投身于印度王国的宫斗事业中,完全乐不思蜀,所以,有时候不是领导不作为,而是下属太不给力了。

    至于三生舍利,玉藻前到底找有没有找到呢?

    李远之拎着玉藻前,举到眼前,细细的打量着,这狐狸被李远之掐着脖子,除了有眼,口鼻耳和左眼都在流血,惨状极其像吃了砒霜鹤顶红。

    李远之半低着头,突然笑了起来,探手摸上玉藻前唯一还在转动的右眼,“原来藏在了这里!”

    “不,不要……”玉藻前惨叫起来,四只爪子凌空乱蹬。

    李远之勾了勾手指,场面并没有想象中的血腥,几乎就在李远之的指尖碰到眼珠的那一刻,便有东西从玉藻前的眼睛里飞了出来。那是一颗圆形,白色,微透明的珠子,大小只有指甲盖那么大。

    “不……”玉藻前再次惨叫了起来,就在舍利飞出她眼睛的那一刻,她的右眼便腾起了一股幽蓝色的火苗,瞬间便将她的眼球烧成了黑洞,连血都没来得及流一滴就焦黑了。

    李远之无情地放开翻滚惨叫的玉藻前,意味不明地看着手中的舍利子,片刻后,遗憾的叹息了一声,说:“舍利被你虚耗成这样,几成废物,这就是你对我的回报?”

    玉藻前蜷缩着身体,抖成一团,疼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其实这事还真不能怪她,实在是形势逼人。当初,舍利被吉备真备带回日本后便引起了日本众多妖魔的争抢,其激烈程度直接把当时日本的京城变成了一座鬼城。

    玉藻前这只不甘寂寞的狐狸精,又干起了老本行,效仿她的同行妲己,再次投身于轰轰烈烈的宫斗大业中,同时顺便坐山观虎斗,收渔翁之利,奈何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也怪她命不好,每个爱上她的男人,从周信到鸟羽天皇,都逃不过缠绵病榻,短命的命运,上次有吕洞宾,这次又来了个安倍晴明,简直防不胜防。

    其实,当时玉藻前已经得到三生舍利了,正准备回国,不想半路安倍晴明这程咬金又杀了出来,两人混战得天地失色。奈何命运捉弄,客居他乡的妖怪,都有水土不服的通病,加上势单力薄,没多久,她就被安倍晴明打成了重伤,情急之下,只得抛出杀生石,使了一招金蝉脱壳。

    那安倍晴明以为杀生石是她死后怨气所化,便乐颠颠的拿回去交差了,后来,还收藏起来,当成了他们家族的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了下去。

    再说侥幸逃脱的玉藻前,内外伤之重,若不是机智之下,大胆用三生舍利疗伤,说不定就已经冻死在日本荒山的某个旮旯里了,这么悲惨的经历,说起来全是泪。

    第166章 刺杀

    此时此刻,失去三生舍利的玉藻前,名副其实的一文不名,要钱没钱,要貌……嗯,都毁容了,要不然她还可以唱一段公子大恩大德,妾身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云云……

    不过,若她真用这句话搪塞沈陌,下场绝对不怎么美好,沈陌大概会立刻把她给抽筋扒皮鞭尸了。眼下,既然唯一的后路被堵死了,玉藻前有心无力,索性学地痞无赖光棍了一把,老娘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你以为你的命能值多少钱?”李远之轻轻笑了笑,他对玉藻前的命自然是不感兴趣的,能让感兴趣的人命只有两种,一是仇人的命,二是白乙的命。

    仇人的命,前世该杀的杀,该炮灰的炮灰,当然无一例外,都是比较凄惨的,眼下,他更关心的是白乙的命。

    之前,他们随着棺材从青州城出来,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半空中被抛出来的,几个人,天女散花似的,相比较而言,李远之是最惨的,因为只有他是名副其实的人,所以落地的瞬间便被砸晕了过去。

    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只剩下华章,而且还坑爹的多了一份记忆,最初的几秒,整个人感觉像是被撕裂了一般,一半前世,一半今世,差点没把他给逼疯,以为又被沈陌的残念给夺舍了身体,一瞬间几乎有跳崖死一死的冲动,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李远之纠结不到两秒就坦然接受了,并且很快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所以,对于和玉藻前之间这笔陈年旧账,只要还能活着出去,那就来日方长,慢慢算,不急。

    想到这里,李远之不再理会玉藻前,转身循着记忆中的石阶小路,继续往前走,扶桑山并非只有一座山,确切的说,它是一座小岛,岛上山清水秀,奇花异草遍野,除了没有人,大概当年被沈陌杀绝了。

    “我们现在这是去什么地方?”罗琅东看西看,心里像有只猫爪子在挠,好奇得不得了,前世他还活着的时候,可是听了不少有关扶桑山的传闻,早就想来一探究竟了,可惜,这扶桑山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

    “登仙台!”李远之出乎意料的回答了罗琅的问题。

    罗琅有些诧异地盯着李远之的背影看了两眼,露出有些扭曲的表情,想起前世之事,他又突然愤慨起来,出声问道:“嗳,我说沈陌,你前世四处追杀我,搞得我死无葬身之地,到现在我还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杀我?这马上就要到登仙台了,不管成仙还是成鬼,说说吧,给我痛快,让我死得明白一点。”

    李远之没有说话,倒是一旁的上邪开了口,倬头,极深的看了他一眼,笑了起来,“哎呦,你居然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是为什么死的?真够可怜的。”

    罗琅斜眼瞪她,语气不善地反问:“你知道?”

    上邪意味不明的嗤笑了一声,“这个就要问你自己了?”

    “问我自己?”罗琅愣了一下,感觉有股闷气梗在胸口,不上不下,烦躁的要命,“问我自己,我都不知道为什么?简直扯淡,要说就痛快说,别唧唧歪歪地打哑谜,跟个娘们似的。”

    “不好意思,我本来是娘们!”上邪拎着裙角,脚步轻快,语气不急不慢的说:“后羿射日的故事你该听说过吧?”

    “当然!”罗琅不耐烦的撇嘴,“我小时候就是听着这些老掉牙的故事长大的。”

    “哦,是嘛!”上邪挑眉,似笑非笑地问:“那你知不知道这后羿射日之前和之后的故事?”

    见罗琅抿唇不说话,上邪“啧”了一声,才解释道:“当初羲和十子因贪玩,打破了羲和定下的规矩,每日一起上天,导致大地草枯土焦,妖魔横行,民不聊生,几近灭绝。消息传到天上,惹得已经羽化升仙的昔日帝俊之王瞪眉竖眼,为平息民怨,遂赐了一把红色弓箭给嫦娥的老公羿,命他下界斩妖除魔,顺便稍微小小地教训教训他那群调皮捣蛋的儿子们。”

    然而作为名副其实的神二代,这些小太阳们根本就没有把后羿放在眼里,依旧我行我素,日日拉帮结派,呼朋唤友上天溜达,气得后羿眼歪鼻斜,几乎吐血。

    一怒之下,后羿也不管什么神不神二代了,找了个隐蔽的庇荫出,拉弓搭箭,内不许发,嗖嗖几下,就把其中九个纨绔神二代给毙了。

    若不是他关键时刻突然警醒过来,连最后一只金乌也要被他杀了,这惊天惨案很快传回了天上,昔日帝俊之王得闻如此这惊天噩耗,心神俱裂,立刻降下雷霆震怒,削去后羿的仙籍,抽去他的仙骨,并将他打落凡间,命永世不得成仙,再回天庭。

    话说这被打落凡间的后羿,投胎成了凡人之后,经过几世轮回,前尘往事尽忘,成了名副其实的凡人,除了箭术卓群之外,并没有特别之处,本来应该一生默默无闻的。但是有一天,也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流言,说九乌降世,灭世将临!

    而这九乌说的就是羲和的第九个儿子!

    彼时,现任帝俊的老皇帝正把皇位坐得风生水起,很是得心应手,猛然一听这消息,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立刻不淡定,忙秘密派人私查。

    当时六界互通,九天界经常派人到人界进行岗位轮换,交流学习,所以,一些神界秘辛,只要有心,总是能打听出一二的。

    没过多久,那些被派出的爪牙给老皇帝带回了两条消息,第一条便是祭祀白乙为金乌转世,第二条是当年的射日神箭手后羿也投胎转世了,而且也不知道是谁透露的,说后羿虽然已经变为凡人,但那作为神射手的命格却依然被保留了下来,只要给予适当的条件,射日杀神,还是有那么一点渺茫的希望的,这一坏一好的消息听得老皇帝悲喜交加。

    再三权衡之下,老皇帝遂下令,命人寻找未来的救世主后羿,另一方面,对祭祀白乙则一如往日的关怀备至,君臣相得。按照老皇帝的剧本,事情若是顺利发展,找到后羿,让后羿杀死白乙,接着他继续做他的九五之尊,享受荣华富贵。

    当然,在找到后羿之前,必要的试探还是要的,最好的一招便是前赴后继的刺杀。

    奈何,白乙作为神二代,虽然转世投胎成人,但那也不是一般的人,况且投胎之前还被自家老妈关照了一番,留了一座扶桑山给他,并配备了脑残粉女巫一族。所以,要杀白乙,凭借一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乌合之众,虽然老皇帝认为这些人已经是帝俊的精锐了,但还是杀不了白乙。

    眼看白乙活得风光无限,后羿的下落却一点消息都没有,老皇帝都快急死了,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几乎愁成了斑秃。白乙毕竟是帝俊的即使,要杀他这事一直是秘而不宣的,所以,老皇帝的心塞苦闷无人能理解。

    不过,这世上没有永久的秘密,老皇帝的愁云惨淡还是被有些人注意到了,老头的大儿子,太子隋旭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个消息,为了讨自家老爹欢心,茶饭不思,苦思冥想出了一条恶毒之计。

    祭祀,白乙,帝俊的祭祀,虽在朝廷挂名,但其地位其实是超然于朝廷之外,并不受朝廷的供奉和约束的,而且在民众之间的号召力几乎比肩九五之尊。

    高高在上,是令人仰望的所在,简直就是孤家寡人第二,当然,凡事都有例外,而白乙的例外便是帝俊的唯一的外姓郡王,沈陌。

    沈陌和白乙认识的时候,他家老爹还是将军,并未封王,但这并不妨碍肉团子沈陌从小就成长为鲜衣怒马的官二代,小小年纪,就知道打马泡妞看美人,一张小嘴骗死人不偿命,男女通吃,绝无例外,直到八岁那年,遇上白乙。

    初见之时,肉团子对白乙美人几乎惊为天人的,用句文艺装逼的话形容,那就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白美人那张惊艳了时光的脸生生把肉团子那张口腹蜜剑的小嘴毙成了哑炮,人生第一次体会手足无措的羞涩。

    不过,即使内心怎么兵荒马乱,但作为纨绔官二代的职业素养却本能运转了起来,还没等他体味出一见钟情的青涩滋味,就已经拉着美人的小手私定终身了,用句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闪婚。

    虽然还没有三媒六聘,但天地已经拜了,誓言也发了,小手也拉了,所以,美人今生非他不嫁,而他,则非美人不娶。

    后来,两人一路相伴长大,一个成了京城风流倜傥的王爷,一个当了万民敬仰的祭祀,儿时的誓言虽然还没来得及发展成现实,但两人的关系确实实打实的亲密。

    世间唯一能让风流纨绔的沈郡王真心相待的人,除了白乙,没有第二人选,而能让高贵冷艳的白乙亲近一二的人,也只有沈陌。

    在没有火枪大炮的冷兵器时代,要想刺杀一个人,首先第一个必要条件便是得其心,然后近其身,最后一击必杀,就像荆轲刺秦王,先获得信任,再近身出杀招,虽然荆轲最后比较遗憾的死了,但其宝贵的刺杀经验却留给了后人很大的学习空间。

    不过,比荆轲早几百年出生的太子隋旭,虽然声名和沈陌比起来,一直是万年老二,常常让他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心塞,但他闭门造车,想出来的毒计却和荆轲小儿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是说常人不能近白乙之身吗?那就找那个能近他身人去刺杀他好了!

    所以,沈陌是刺杀白乙的不二人选?

    这话若是沈陌听到,保证能让说话之人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能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是当他沈陌傻逼吗?活的不耐烦了,本王的人也敢打主意,拖出去,斩了!

    什么?不服?简直就是放肆,先杀你全家,再灭你九族,看你服不服……

    万年老二的隋旭虽然不是惊才绝艳,但也不是傻逼,让沈陌杀白乙这事是不可能,但是,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耍些阴招,给两人下套。

    第167章 赐婚

    所谓奇祸从天降,出门遇豺狼,不进则亡,一场针对白乙和沈陌的惊天阴谋即将拉开了序幕,各路牛鬼蛇神前后脚,粉墨登场。

    彼时正值寒冬,二月龙抬头,飞檐翘角上的冰棱断了又长,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起得比鸡还早的沈陌出门上早朝,只是,这前脚刚迈出大门,左右两只眼皮就跳了起来。他略微迟疑了一下,心理暗暗嘀咕,也不知道是跳财还是跳灾。

    不过,后来的事实告诉他,这特么就是一个不宜出门的预兆。因为早朝的时候,笑里藏刀的老皇帝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药,居然心血来潮的给他赐婚,还责令三日后完婚,赶着去投胎也没这么急的。

    当时,正在神游天外开小差的沈陌立刻被炸醒了,其实,皇帝赐婚这种事,放在一般文武百官身上,那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绝对要三叩六拜,铭感五内的。

    更何况被赐婚的女子乃是老皇帝的十七公主,隋乐菱,号称帝俊第一明珠,貌极妍丽,所以,此女已连续多年荣获帝俊男子一夜情第一人的荣誉称号。

    可惜,沈陌是个天生反骨的,在他年少鲜衣怒马的岁月里,总结出了一条至理名言,那就是,女人,一定要是自己追来的才有情致,别人送的,太廉价,当然,买来的更看不上眼,且不说他心心念念的人一直都是扶桑山上的白乙美人!

    所以,乍然一听老皇帝赐婚,他立刻不干了,想也没想,就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和老皇帝杆上了,实力派演技的老皇帝被气得眼歪鼻斜,手抖腿抽筋,可心里却乐开了花,呜呼,苍天诚不欺吾也,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啊……

    一番讨价还价,两人交锋的结果几乎不言而喻,自古大腿就比胳膊粗,不然何来抱大腿一说!被气疯的老皇帝自觉颜面扫地,镶金蟒袍大袖甩的猎猎作响,恼羞成怒之下,连降六道圣旨,命沈陌当日就完婚。

    自古皇帝专业坑女儿,专注一万年实践什么叫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

    不过,面对咄咄逼人的老皇帝,沈陌也不是吃素的,虽然不知道老皇帝是何意图逼他成婚,但并不妨碍他把从抗旨不尊到一劳永逸谋权篡位的可能性,挨个想一遍。最后,他决定用最让人意想不到的一招,釜底抽薪。

    当晚,十七公主,隋乐菱在震天的锣鼓声中踏进了沈家大门,只是妹有意郎无情,所以,这注定是一个喜剧的开头,但有一个悲伤的结局。不出所料,新人隋乐菱刚执行完婚礼仪式的第一步流程“沃盥”(新人入席前的洁手洁面,周制婚礼习俗)时,下一刻便成了沈陌的刀下亡魂。

    原来,就在隋乐菱洗完手,擦完脸时,只见一秒前还艳若桃李的新娘眨眼间却已两鬓斑白,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原本春葱般的玉指,由指根生出一股暗红色的血线,顺着经脉一路蔓延至脸上,直至眼眶都充血发红起来,往日的玲珑玉面瞬间变成狰狞恶鬼。

    突逢如此惊变,沈陌果断的先斩后奏,长手执剑,一刀过去,瞬间血染中庭,接着对那些吓得屁滚尿流的宾客,面不改色,近乎冷酷地宣告十七公主乐菱已被妖孽附身,必杀之,以免祸及苍生!

    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端坐宫中的老皇帝很快便得知了这个噩耗,立刻怒摔手中杯盏,气急败坏地骂道:“竖子无礼,吾乃真主,吾女岂可为妖!”(混账东西,老子是真命天子,老子的女儿怎么可能是妖孽。)

    接下来的事情几乎显而易见,死了个公主,虽然老皇帝儿女一箩筐,但也是心痛的,不过,到底有多痛,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沈陌打了老皇帝一个措手不及,但却给了老皇帝一个惩罚沈陌的理由,所以,当晚老皇帝下了第七道圣旨,让太子隋旭把杀人犯沈陌打入了天牢。

    当时,沈老爷子,沈鎏,袖手旁观了太子隋旭私闯民宅,绑架他儿子的整个过程,一旁的沈老夫人,哭得差点背过气去,一口一个“天理不公,吾儿命将休也”,哭得沈陌一步一回头,泪眼朦胧,演得好一副母子情深戏码。

    外表坚韧,内心柔软的沈老爷子在沈陌被绑上囚车的那一刻终于红了眼圈,伸手搂着夫人,霸气十足的安慰说,夫人放心,皇帝老儿怎么把远之带走的,就得怎么把他还回来。

    第二日早朝,乐滋滋的老皇帝收到了边关急报,姑幕国师长(官职名,相当于将军)白慕川率十万兵马来犯,前线告急,速求支援。

    没错,就是大家熟知的白慕川,当然,这是他前世投胎到人界时的身份!

    老皇帝昨晚刚给沈陌穿了一双小鞋,和沈老爷子闹了个黑脸,没想到今天就报应上身了,外敌入侵,国将危险也。这可是火烧屁股的事情,面对残酷的现实,老皇帝也是个识时务的,主动屈尊纡贵,红着脸,朝昔日帝俊的护国将军沈老头讨法子灭火。

    两只老狐狸,面上微笑,心里冷笑,一番你来我往,很快便达成了利益交换协议,老皇帝同意下令特赦沈陌,但却有条件,作为交换,沈陌必须挂印封帅,远赴边疆保家卫国,以此戴罪立功,并且即刻出发。

    可怜,沈陌这刚出了牢狱,连和白乙诉衷肠,话深情的时间都没有,就进了火场,匆忙之下,只得留书一封,命人送往扶桑山。

    然而,这封信刚出皇城便被老皇帝的人给截了下来,替换上了一封笔迹相同,内容却相反的诀别信,至此,老皇帝和太子隋旭的阴谋大计终于揭掉虚伪神秘的面纱,拉开了狰狞丑陋的序幕!

    事及此,就不得不说说姑慕国的师长,白慕川,此人原为帝俊子民,身份,商人。因曾想与皇帝老儿行官商勾结之事做皇商,被皇帝老儿羞辱鄙视,一怒之下,遂转投邻国姑慕国的怀抱,与姑慕国国君李焱一见如故,二拍即合,从此青云直上,一路飞黄腾达,不过三载,便成为纵横两国的首富。

    只是,虽然成了首富,但自古士农工商,行商最为低贱,纵有万贯家财,仍然不受世人待见,于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化的白慕川开始有了更高的人生追求,那就是入朝当官,做那人上之人!

    不过,当时商人不是想当官就能当官的,可若主角是白慕川,那就不同了,他是谁?九天之上的构成大帝,到人界轮岗锻炼的仙界青年骨干,这种人一般都会自带金手指,生来就拥有了世人羡慕嫉妒恨的开挂人生,具体体现在瞌睡时便会有人送上枕头,天上掉馅饼砸中人这种事是可以发生的。

    彼时,帝俊年轻十岁的皇帝老儿正值野心和年龄成正弦曲线的巅峰值时期,意气风发,和他之后的所有帝王一样,怀揣着一腔膨胀的雄心壮志,积极狂热地投身于扩大地盘,开疆拓土的宏图伟业中,而沈陌的亲爹,沈鎏,便是老皇帝倚重的万人斩,千人怕主帅,用现代话说,就是个连环杀手。

    姑慕国,作为老皇帝北上殖民计划中的一块肥肉,自然不能幸免于难,国君李焱自从知道帝俊皇帝打上他家地盘的主意之后,夜夜噩梦,茶饭不香,衣带渐宽,形容枯槁。

    焦头烂额之际,李焱只能求国师卜卦问国运,老国师高龄九十,和他卜卦的乌龟壳一般老,只见他熟练地火炙龟壳,然后一番掐算,老神在在地告诉李焱,紫气东来,安国定邦之人在据邙山。

    李焱当即便痛哭流涕,别误会,那是激动得喜极而泣而已,第二日,李焱依言,焚香沐浴,盛装驾车东去,行至据邙山。果不其然,在据邙山山脚下遇到了一个人,那人便是白慕川,李焱一时惊喜交加,踉跄上前,与白慕川两人执手相望泪眼,无语凝噎:“爱卿,原来是你!”

    一句话道尽了李焱这段时日来的苦短心酸,当晚,白慕川便被李焱迎为座上宾,带回了皇宫,次日,白慕川拜师入朝,奉为卿事(官职),不出三日加封太宰(官职),五日后又升为尹(官职,权利相当于宰相),又两日后兼职师长(官职),率兵出征,三日后,老国师收到了一份来自白慕川的大礼,三车铜贝(姑慕国货币,价值等同于金银)。

    所谓甲之蜜糖,乙之毒药,对于姑慕国而言,白慕川是安邦定国之人,但对帝俊来说,这个人的入仕却不那么美妙了。

    帝俊老皇帝的侵略扩张计划,因为姑慕国临阵换帅开始裹足不前,两国兵马于边境线上胶着半年有余,一时间人疲马乏,无奈之下,双方终于妥协,决定就此休战,老皇帝不甘心地签了两国和平共处的国书,但仍放豪言,李焱小儿,你等着,十年后我们要再决雌雄。

    那时,沈鎏听了这话,当场翻了一个白眼,觉得老皇帝简直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老皇帝随便喷口唾沫,他们这些为人臣的便要身先士卒,死而后己,太特么欺负人了。更可恶的是,白慕川小儿居然接了老皇帝的屁话,郑重其事地同意十年后战场再见。

    不过,也正是基于这一点,使得沈老头在老皇帝的心中占了一席之地,班师回朝后,便给沈鎏封王,沈氏一族一夜爆红,跻身帝俊新贵,十年发展,嫣然已成权贵。也因此,才有了之前沈陌杀公主的有恃无恐和沈老头的气定神闲,因为与姑慕国的十年之期已至,沈鎏料定老皇帝必将有求于沈氏,所以,坑爹的沈陌被投入天牢,在他看来,就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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