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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后重逢 作者:这个六月超现实
:“方知远啊,你最好真的能找个媳妇才待在那边,不然你就等着我去揪你回来!”
啊哈哈,方知远才懒得理会,要按他以前的性格,肯定讽刺几句“活该你单身狗”之类的。然而他现在激动着呢,得到答复之后就推门跑出去了,完全没有往日衣冠楚楚的模样,倒像个,咳咳,真正的禽兽。
老板:“……”
处理好公司这边的事情,之后在家整理行李又是好几天,方知远心急如焚,但还是耐心把事情都安排好。这边的房子锁起来,也没打算租出去,以后带着人过来玩可以住,至于没人打理就放着落灰吧,他也不在乎。
一个人就是想走就走,他爹妈早去世了,亲戚也没几个,幸亏隔壁还有几个死党帮忙找了房子,不然方知远还得继续焦躁着。
等飞机慢慢升高,在厚厚的云层穿行,窗外什么也看不见。过了一会,才透过舷窗看到阳光给云海镀上一层金色。方知远盯着外面的景象,离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近,终于恢复成以前冷静的样子。唯一能看出紧张的地方,是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我来了。”
3
很快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了,方知远一边还债搞图纸(答应了老板的屈辱条件),一边试图从记忆碎片里找出蛛丝马迹。
还别说,对方大致的形象已经拼凑出来了:
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跟方知远相比身形小很多,腰很细,但搂住去摸还是有浅浅的小肚子,揉起来很舒服;会做饭,喜欢给方知远煮汤,但是自己挑食严重,爱吃菜不爱吃肉,连昵称都是“菜菜”,梦里老是要方知远紧盯着才肯噘着嘴吃掉挑出来的肉,有时候还要亲自上嘴才能让这家伙乖乖咽下推过来的食物;身上常常飘着玫瑰香气,似乎是连衣服被褥都要喷这个气味的香水,但不令人讨厌,反而闻起来很轻松,尝起来(?)也很甜。
想起越多,就越喜欢。
到这会方知远也不急了,如果只有他自己有这些记忆,那也没必要去找现在的对方,毕竟那不是属于他的爱人。而如果对方记得,自然会来到这边,总会遇到的。
而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尽快想起对方的长相和姓名,免得到时候遇到对方都认不出来。空闲时间方知远也不爱外出,就躺在阳台的长椅那里,或者窝在卧室床上,想啊想。
只是绞尽脑汁的他,并没有料到会以这种方式回忆起来――
秋天的午后,微风吹拂,暖和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放松身子躺在沙发上的方知远渐渐困了,眼皮耷拉下来,昏昏沉沉之间就睡熟了。
“啊哈……轻一点……”
梦里的呻吟如此熟悉,带着微弱的泣音,在他耳边流转。方知远觉得自己抱紧了身下的躯体,像要吃掉对方一般亲吻着,从嘴唇到脖颈,逐渐往下,含住了胸口的小突起。
对方似乎很敏感,手脚一抖一抖的,在乳头被舔弄的时候发出更让人酥软的哼声,引得他愈发疯狂。而两人下身相连,梦里的方知远简直要溺死在那个温热柔软的小穴里,只顾不停用力撞击,顶端一次次擦过深藏着的敏感点,肉壁便更加绞紧,吞吐着他的巨大,给予他无尽的快乐。
怎么能停下来?
那种触感仿佛就是真实的,肉体碰撞时皮肤贴紧,感受彼此的体温,而情动时浑身大汗,和着体液混乱不堪。他还是掐紧眼前的腰,没理会对方在自己手臂上抓挠留下的痕迹,更用力地拉过来,让这个战栗着的身躯失去控制一般随着他大开大合的动作晃动。
“呜!”高亢而急促的喊声传来,对方似乎已经高潮,白色稠液就喷溅在两人的胸腹上,而后方更是不停收缩起来,像贪婪吞食一般挤压着茎身,渴求着浇灌。
就在这时――
方知远猛地睁开眼睛,手机正在桌子上嗡嗡作响,顾不上是谁的电话,他烦躁地摁下关机键。往下一看,下身早已肿胀得不成样子,在旖旎的梦境过后没能得到发泄。
低声咒骂了一句,他起身走进浴室,脱下黏腻的衣服站在淋浴头下面,冰冷的水从头顶喷下来,却一时没办法将火热降下去。
心里可惜着刚刚未完的梦,方知远忍不住伸手握住自己的分身,想象那是对方带着戒指的手,上下撸动起来。他一手撑住墙壁,淋湿的头发黏在额头,干脆闭上眼睛,脑海里都是那张清秀但满是潮红的脸庞,任由浑浊的喘气声混着水声在浴室里回荡。
“路采……”
白浊喷出的瞬间,他低吼出在梦里喊了无数次、对方的名字。
水声也停了,周围渐渐沉寂了下来。
而方知远并不知道,这一晚,有人和他一样再难入眠。
第二天一早,他就去市中心的珠宝店定做戒指,特别要求在内侧刻下“路采”二字。一边拜托别人找这个“路采”的资料,一边等候戒指做成,方知远又陷入了坐立不安的状态,连工作什么的都全推了。
只是还没等消息传来,他在一个普通的下午去取戒指,然后在柜台处,有一个无比熟悉的背影。柜台的小姐在笑着跟他打着招呼,可是方知远什么都听不见了,什么都注意不到,只有眼前这个背对着自己的人。他停下了脚步,反而有点胆怯起来,握紧的手心里都是汗。
直到,对方转过身来,眼眶通红地定定看着他,开口说:“找到你了。”
方知远突然回过神,冲上去抱住了那个人。他能感觉到衣领慢慢被泪水沾湿,更用力搂紧了怀里的身躯,低下头去亲吻对方的发顶。
然后,他答道――
“我在。”
a+b
1
说是上辈子亲密的爱侣,这辈子倒是实打实的陌生人。在旁人看来,一见面就爱得死去活来明显不靠谱,可是他们两个一点都没纠结这个,坦然到不行。那天相遇之后路采就搬到了方知远的房子里,两个人正式开始同居生活。
不像高中生什么的谈恋爱多半热血上头,追求轰轰烈烈,他俩更倾向于老夫老妻的相处模式。毕竟慢慢都想起上辈子的经历,越发爱着对方,非常珍惜现在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方知远家里也没别人了,自然不担心出柜的问题;路采早就跟王阿姨聊过了,对他来说只有阿姨才是真正的亲人,那个“母亲”离他的生活已经太远。至于两边的同事,也挑了个合适时间约出来吃顿饭,说了两个人的关系。大家都是年轻人,接受能力很强,就算不太适应也不会歧视什么的。况且大家相处了那么久,彼此都知道品性,听到消息反而觉得是信任的表现,比以前更加要好了。
别人的看法从来不是他们担心的,只是选择了坦诚罢了。而现在似乎问题都解决了,也许,心里还有疑惑,但是两个人在大冬天里窝在温暖的毯子里,坐在沙发上聊天的时候,为什么会有这种称得上非常荒谬的重生经历也不太重要了。
这些不爱出门的日子里,屋外大雪纷飞,屋内暖意融融。路采喜欢捧着红茶,白雾从杯子里升腾起来,他就会轻轻吹几口气,然后小口啜起来。背后靠着的是爱人的胸口,坚实的,充满安全感,还生怕自己逃跑一样被对方用手紧紧环住。
就算没有特别的事,他也喜欢拖着音喊“知远,知远啊”,而背后的人总会马上回答一句“在呢”。看起来像是幼稚的小游戏,然而他们乐此不疲,可能这就是小情趣吧。
方知远则喜欢低着头,看胸前的脑袋随着电视里的节目一点一点,用下巴去蹭乌黑的发丝,小家伙就会疑惑地抬起头盯着他,一副毫无防备的样子。这时候就可以亲了,去吻那柔软的唇瓣,逼迫对方沉迷其中,不时喉咙里漏出几声细碎的吟哦。
他爱叫路采“小家伙”或者“菜菜”,当然前者何时何地都喊,后者常出现在饭桌上。两辈子了,该挑食的时候还是挑食的路采极其不情愿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肉,对上方知远严肃的神情,没说话乖乖埋头吃掉了。
方知远也不禁失笑,感觉两辈子都养了只小兔几,爱耍小脾气,但乖起来让你没法生气。
整个冬天,因为有彼此陪伴,满心温暖。
2
至于春暖之后,工作忙起来的时候白天要分开,两个人还是一副虐死天下单身狗的样子,尤其路采一有空闲就跑到茶水间和方知远通电话。每次师姐经过,都要抬手遮住眼睛去倒咖啡,一点都不想搭理这个笑得荡漾连说话都软得恶心的家伙。
方知远要么出门找灵感,要么在家画设计图,虽说要专心,可每次手机屏幕闪烁起“小家伙”的字样,他总是忍不住摁下通话键。
等忙完大单子,周末时候两个人都闲下来了,路采不像之前寒冷时候懒得动弹,就拖着方知远出门,还特别热衷于逛商场。
商场里人多,他们也不会顾忌旁人,想牵手就牵,戒指更是牢牢带着。有时倒是会遇到一些偷偷瞄着他们小声喊“好萌好萌”的女生,方知远觉得她们都是小孩,也不会多做计较,反而觉得挺好笑多看了几眼。路采这时候就会黑着脸拉着他离开,用身子挡住女生们的视线,果然两辈子他也不想方知远多关注别人。
啊啊,对待这个小醋坛子,方知远也没法,揽着腰走到没人的角落,伸手捧着小家伙的脸颊吻下去,让他不再低着头装出不理人的样子。路采也不是真的生气,被方知远这举动逗乐了,嘻嘻笑了起来,忘记自己还被堵着嘴呢,差点就呛着了。
爱人之间闹些小别扭,也无伤大雅。
接着两个人又继续逛,路过男装店时路采拖着人就往里走,一套套看着喜欢就让方知远试。方知远也不含糊,挑几件适合路采的,干脆两个人一起进试衣间,也没理会售货员小姐略带奇怪的眼神。吃点小豆腐,再给对方买点衣服什么的,当做互相送礼物也算甜蜜。
当然,逛得更多的是家居用品还有生鲜时蔬区域。给家里买个小柜子或者换个风格的地毯诸如此类,都是路采大展身手的时候;仔细挑选一盒盒肉啊菜啊的活计则是方知远一手掌控,哪怕路采偷偷摸摸跟在后面,把一两盒排骨什么的从手推车拿出来,也会立马被抓住,只好哭唧唧再递回来。
华灯初上,带着大袋小袋战利品回家,两个人一起做饭,路采在熬汤,方知远就给他剁肉馅做酿茄子。这也是从记忆里捡起来的习惯,路采熟知方知远的身体状况,时不时就做个滋补的汤水,而方知远也充分了解路采的小心思和小爱好,做的菜什么的都尽量把肉做得好吃。
到摆满一桌好菜还有汤,路采又献宝一样哼着“噔噔噔”掏出了从工作室里顺来的烛台,把蜡烛点亮,再倒出两杯酒,就是一顿烛光晚餐啦。方知远也配合他这个浪漫,喝几口酒兴致来了给他唱几句学来的情歌,引得路采双眼都发亮,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掩饰一般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杯盆狼藉就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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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哈,方知远才懒得理会,要按他以前的性格,肯定讽刺几句“活该你单身狗”之类的。然而他现在激动着呢,得到答复之后就推门跑出去了,完全没有往日衣冠楚楚的模样,倒像个,咳咳,真正的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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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公司这边的事情,之后在家整理行李又是好几天,方知远心急如焚,但还是耐心把事情都安排好。这边的房子锁起来,也没打算租出去,以后带着人过来玩可以住,至于没人打理就放着落灰吧,他也不在乎。
一个人就是想走就走,他爹妈早去世了,亲戚也没几个,幸亏隔壁还有几个死党帮忙找了房子,不然方知远还得继续焦躁着。
等飞机慢慢升高,在厚厚的云层穿行,窗外什么也看不见。过了一会,才透过舷窗看到阳光给云海镀上一层金色。方知远盯着外面的景象,离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近,终于恢复成以前冷静的样子。唯一能看出紧张的地方,是放在膝盖上的手指在微微颤抖。
“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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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了,方知远一边还债搞图纸(答应了老板的屈辱条件),一边试图从记忆碎片里找出蛛丝马迹。
还别说,对方大致的形象已经拼凑出来了:
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跟方知远相比身形小很多,腰很细,但搂住去摸还是有浅浅的小肚子,揉起来很舒服;会做饭,喜欢给方知远煮汤,但是自己挑食严重,爱吃菜不爱吃肉,连昵称都是“菜菜”,梦里老是要方知远紧盯着才肯噘着嘴吃掉挑出来的肉,有时候还要亲自上嘴才能让这家伙乖乖咽下推过来的食物;身上常常飘着玫瑰香气,似乎是连衣服被褥都要喷这个气味的香水,但不令人讨厌,反而闻起来很轻松,尝起来(?)也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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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对方转过身来,眼眶通红地定定看着他,开口说:“找到你了。”
方知远突然回过神,冲上去抱住了那个人。他能感觉到衣领慢慢被泪水沾湿,更用力搂紧了怀里的身躯,低下头去亲吻对方的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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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看法从来不是他们担心的,只是选择了坦诚罢了。而现在似乎问题都解决了,也许,心里还有疑惑,但是两个人在大冬天里窝在温暖的毯子里,坐在沙发上聊天的时候,为什么会有这种称得上非常荒谬的重生经历也不太重要了。
这些不爱出门的日子里,屋外大雪纷飞,屋内暖意融融。路采喜欢捧着红茶,白雾从杯子里升腾起来,他就会轻轻吹几口气,然后小口啜起来。背后靠着的是爱人的胸口,坚实的,充满安全感,还生怕自己逃跑一样被对方用手紧紧环住。
就算没有特别的事,他也喜欢拖着音喊“知远,知远啊”,而背后的人总会马上回答一句“在呢”。看起来像是幼稚的小游戏,然而他们乐此不疲,可能这就是小情趣吧。
方知远则喜欢低着头,看胸前的脑袋随着电视里的节目一点一点,用下巴去蹭乌黑的发丝,小家伙就会疑惑地抬起头盯着他,一副毫无防备的样子。这时候就可以亲了,去吻那柔软的唇瓣,逼迫对方沉迷其中,不时喉咙里漏出几声细碎的吟哦。
他爱叫路采“小家伙”或者“菜菜”,当然前者何时何地都喊,后者常出现在饭桌上。两辈子了,该挑食的时候还是挑食的路采极其不情愿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肉,对上方知远严肃的神情,没说话乖乖埋头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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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春暖之后,工作忙起来的时候白天要分开,两个人还是一副虐死天下单身狗的样子,尤其路采一有空闲就跑到茶水间和方知远通电话。每次师姐经过,都要抬手遮住眼睛去倒咖啡,一点都不想搭理这个笑得荡漾连说话都软得恶心的家伙。
方知远要么出门找灵感,要么在家画设计图,虽说要专心,可每次手机屏幕闪烁起“小家伙”的字样,他总是忍不住摁下通话键。
等忙完大单子,周末时候两个人都闲下来了,路采不像之前寒冷时候懒得动弹,就拖着方知远出门,还特别热衷于逛商场。
商场里人多,他们也不会顾忌旁人,想牵手就牵,戒指更是牢牢带着。有时倒是会遇到一些偷偷瞄着他们小声喊“好萌好萌”的女生,方知远觉得她们都是小孩,也不会多做计较,反而觉得挺好笑多看了几眼。路采这时候就会黑着脸拉着他离开,用身子挡住女生们的视线,果然两辈子他也不想方知远多关注别人。
啊啊,对待这个小醋坛子,方知远也没法,揽着腰走到没人的角落,伸手捧着小家伙的脸颊吻下去,让他不再低着头装出不理人的样子。路采也不是真的生气,被方知远这举动逗乐了,嘻嘻笑了起来,忘记自己还被堵着嘴呢,差点就呛着了。
爱人之间闹些小别扭,也无伤大雅。
接着两个人又继续逛,路过男装店时路采拖着人就往里走,一套套看着喜欢就让方知远试。方知远也不含糊,挑几件适合路采的,干脆两个人一起进试衣间,也没理会售货员小姐略带奇怪的眼神。吃点小豆腐,再给对方买点衣服什么的,当做互相送礼物也算甜蜜。
当然,逛得更多的是家居用品还有生鲜时蔬区域。给家里买个小柜子或者换个风格的地毯诸如此类,都是路采大展身手的时候;仔细挑选一盒盒肉啊菜啊的活计则是方知远一手掌控,哪怕路采偷偷摸摸跟在后面,把一两盒排骨什么的从手推车拿出来,也会立马被抓住,只好哭唧唧再递回来。
华灯初上,带着大袋小袋战利品回家,两个人一起做饭,路采在熬汤,方知远就给他剁肉馅做酿茄子。这也是从记忆里捡起来的习惯,路采熟知方知远的身体状况,时不时就做个滋补的汤水,而方知远也充分了解路采的小心思和小爱好,做的菜什么的都尽量把肉做得好吃。
到摆满一桌好菜还有汤,路采又献宝一样哼着“噔噔噔”掏出了从工作室里顺来的烛台,把蜡烛点亮,再倒出两杯酒,就是一顿烛光晚餐啦。方知远也配合他这个浪漫,喝几口酒兴致来了给他唱几句学来的情歌,引得路采双眼都发亮,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掩饰一般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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