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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祭品 作者:杀莫
如常说道:“沈少请跟我来。”
我笑了,舔了舔唇角,跟了上去。
在光怪陆离的城市里兜了两圈,周淮把车停了下来,那是一片郊区,完全远离城区,驱车也得一小时才能到。
月光下,郊外荒芜的草地上,站着一个人影,那人长发及腰,风一吹,就勾勒出一个美丽的倩影。
美的让人能产生无数的幻想。
女神,仙女。
可惜这个人是个男的,不光是个男的,还是个吸血鬼。
暴力,冷血,无情。
我为什么偏偏招惹上了他?
我又要怎么样才能让他心甘情愿的把我手里的东西喝下去?
一瞬间,之前的梦境悄然的爬上心头,我想起,寒鸦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沈墨,我要杀了你。”
这一次,如果我贸然行动,他是不是就会毫不犹豫的杀了我?
毫不犹豫,就像我最后在他手里的那段日子,我用我仅存的力量毫不犹豫的伤了他一样。
☆、第六十四章
64
寒鸦冷漠的看了我一眼,那双黝黑的眸子,在黑夜的庇护下,被朦胧成一片影子。
我身体不由自主的僵硬,肌肉仿佛已经提前感知了即将到来的痛苦,高度的紧缩,我应该要露出微笑,毕竟我手里的东西必须得让对方喝进肚子里,关系融洽一点,说不定还能营造出一个欺骗的假象,但是我就是笑不出来,蓝色的小瓶子被我捏在手心,灼热的想让我立刻就扔掉。
我就那么盯着他,眼里带着浓浓的敌意。
九月的天气灼热,所以,寒鸦周身散发出的寒意那么明显。
我们就那么相互盯了三分钟。
寒鸦开口,“你恨我吗?”
我几乎冷笑。
你说我恨你吗?
你骗我,迫我,囚我,虐我,夺我所爱,那种窒息的痛苦,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寒鸦突然伸手拉了我一把,距离隔得很近,他出手太快,我只来得及下压了一下身体,便被稳稳的抓住了肩膀。
全身的反射弧高度运作,几乎瞬间,我一拳挥在他的手肘上,寒鸦根本没躲,手肘部位断裂,却依旧没有影响他抓住我的力道,他不管不顾,一口咬在我的脖子上,我痛的整个人都抖了一下,那一口太狠,几乎咬穿了我的喉咙,大量的温暖的血喷溅出来,我试到那个人开始猛力的吞咽。
喉结的律动是那么急切。
我不慌不忙,只是身体里确实有一块那么凉,不,它原本就是凉的,只不过现在,它裂开了一道缝,露出更冷的里层。
我愤怒的攻击他柔软的部位,血液爆流的更厉害,我没有一次手下留情,我能试到我每一下的动作,都会有一块骨头碎掉,但是他就是那么坚定的咬住我的喉咙不放。
大量的流血不到一分钟,我就试到自己的身体都冷了。
我手脚发软,勉强靠着寒鸦的力量依旧站着,我冷静的看着他,看着他不断滚动的喉结,寒鸦这一次是真的要杀了我吧。
好冷。
不管是身体,还是寒鸦的体温,还有他插近我脖子里的巨大的獠牙,都好冷。
不知道多久,我几乎昏迷,寒鸦松了口,把我抱在怀里。
“沈墨我会让你活下去”他的声音很小,如果不是我看着他的嘴唇开阖,我根本就不敢确定是他在说话。
我哈哈大笑,那笑声就像是从破洞里传出来的,我骂:“艹尼玛,寒鸦,你真他妈够恶心人。”
寒鸦黝黑的眸子在瞬间变成了鲜艳的血红,他伸手掰开我握着小蓝瓶的左手,用力的一根根的打开手指,再用力把小蓝瓶拔出,他沾满鲜血的牙齿贴在我的额头上,温和的印下一个冰凉的吻,“你累了,好好睡一会,乖。”
然后,他把我放在地上,利落的拧开瓶盖,把里面的液体一饮而尽。
周淮就站在三米开外,寒鸦说:“周淮,看好他。”
我被周淮抱到怀里。
这时候,我的意识已经非常模糊了。
我勉强瞪着眼睛,我牢牢的锁定住那一片黑色的影子,我看他弯腰吐了一口东西出来,我耸动鼻尖,只能闻到浓重的血腥味道。
周淮静静的说:“韩暹先生,k先生,血隐爱好者,血族,共23人,约定今晚捕捉主人,振兴血族。”
就见几十道身影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他们大部分手里都没有兵器。
然后那些身影交叠到一起,密密麻麻。
“您刚刚给主人喝的,是一种新研发的抑制剂,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的破坏血维浓度,血维浓度是衡量一个血族能力高低的标尺。”
我不懂他到底要说什么,但我真的厌烦,我又不想把目光挪开,去看一个连我自己都不屑一顾的人。
“主人刚刚吐了一口内脏出来,这是沈少伤的。”周淮说。
我们现在已经非常远离那块空地。
“刚刚,主人被韩先生打得又吐了一口血。”周淮就像是记账一样的絮絮叨叨的说道。
他的声音就像他的主人一样,常年的面无表情,平稳,干净,却不会觉得冰冷,但有一种冷却弯弯曲曲的爬上心尖,让我冷得发抖。
“主人的手断了,k先生。”
“主人的脸被划伤了,是个小喽干的。”
“主人的腿折断了,k先生。”
“主人被逼到了树枝下坐着。”
“主人看过来了。”我能试到周淮把我举了起来,但是我确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我闭着眼睛,耳朵里轰隆隆的响,最清晰的就是周淮的声音,那声音慢而缓的传递过来,传到我的心里,每一下,都像是撞击一样的,钝痛。
“主人,对我们笑了,沈少。”
周淮贴在我的耳边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很想哭。
生平第一次,那么难过,甚至无法去言语。
我做错了一件事。
我后悔了,但我却没有机会去改变结局了。
我忽然就想是看见了那个笑容一样,就像是当时他欺骗我的时候,我们住在重庆的别墅里,那个房间满满的都是绿色,在他的书房里,在他放满枪支和道具的书桌旁,我们拥吻,微笑像是最美的光一样,均匀的撒在他的脸上,金光闪闪,明亮却完全不耀眼。
非常非常的美丽。
简直尤物。
一眼就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的身体,在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已经完全恢复,就算是被咬穿了喉咙,我依然可以活得好好的。
我伸手摸了摸脖子,那里平整光洁,就像是过了十年一样。
那样的伤口,十年也消不掉吧。
十年,二十年,不,就算是一辈子也消不掉吧。
本来是一辈子的印记,现在却连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我站起来,站到洗澡间的镜子面前,把裤子衣服全部褪掉,侧身去看自己左侧腰上的纹身。
那时候,我应该已经是血奴了吧,明明受到伤害就会恢复,为什么纹身可以纹得上去?
我手指拂过纹身,鲜红的纹身就像是火一样的焚烧起来,烫的我双目通红。
手指深深的掐进侧腰,弄破了皮肤我也不愿停手,几条血痕毫不犹豫的顺着侧腿流到脚踝,在白色的大理石上留下蜿蜒的痕迹。
门被打开,姜辉(医生,有人疑惑这个人是谁,其实就是前文里的医生)看到我的惊呼出声,“沈少!您请住手!”
他急急忙忙的放下手里端着我的食物,过来拉开我的手。
我固执的不松手,手指就像是刀尖一样钻进皮肤里,抵达了肌肉层,我扯住那块皮肉,毫不犹豫的撕了下来!
一瞬间,大量的血哗啦啦的从断口冒出来,
我看着镜子里,自己已经血肉模糊的部位,勾起唇角,哈哈大笑。
“如果要消失,就消失的彻底一点!”我恶狠狠的对着镜子比中指。
镜子里的人也朝我比中指。
那个人的脸卡白的几乎没有血色,在医生惊恐神情的衬托下,显得尤为突出。
“沈少”
医生忽然喊了一声,用手指擦拭掉那块血迹,新生的皮肤上,那个沾着血污的印记依旧极为清楚!
就如同讽刺一般。
半个月后。
半个月后,我才见到苏秦,他安安静静的躺在保护罩里,有很多仪器链接到他身上,他就躺在一堆线路里,微微颤颤的睁开啦那双灰蒙蒙的眼睛,看见床边的我,兴高采烈的伸出手。
我赶紧跪在床边回握住他的手。
苏秦的嘴唇红的很异常,医生告诉我,这是因为苏秦一直都在发烧,体内器官衰竭,白细胞大量死亡。
他张嘴说了几个字,在呼吸器上吐出一片白雾。
我听不懂,也听不见,急了。
有人适时翻译,“苏先生说,你来了。”
我心里一紧,连忙点点头,我走之前只要你等三天,从来没有想过会让你等了整整三个月。
苏秦又说了几个字,这次我看见了,那些声音传到仪器里,仪器再把声音转化成文字,“真好。”
他甜甜的笑起来。
面容干净,脸颊红扑扑的,就像是一个少年人。
如果不是他的手那么热,我真的会这样认为。
“我想告诉你,沈墨,你不要难过,不要自责,我认识你的时候,你笑的很坚毅,那个笑足够我用一辈子去珍惜了。”
他说话很慢,一直在笑,呼吸器上的白雾顺着他的呼吸频率出现又消失。
我连忙露出一个笑容来,“苏秦,你太高看我了。”
“你也不要去责怪寒鸦,同样是爱,只不过方式不一样而已,我内敛沉默,他张扬占有。”
我收敛了笑,“我们不说这个。”
“你以前最爱吃海鱼,特别是带鱼,每次我做,你都能吃一盘子,只是你很少会回来,我就坐在我们寝室的桌子上,泡好茶等你回来,我是做指挥的,我其实应该比你忙,但是你太独立了,经常不注重过程,只要结果,经常弄得根本就不需要我指挥,所以我这个指挥做得比你这个打手轻松多了。”
“我每次最担心的就是你会受伤,我每次都提心吊胆,不等你回来,我就睡不好觉,但是见到你的时候,又根本不忍心责备你打乱了整个组的计划,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寝食难安,那是因为心不在自己这里,心已经被另外一个人带走了。”
“我明明知道你有喜欢的人,却依然选择和你在一起,爱人的心是最敏感的,也是最傻的,我其实下套和你做了,明知道你一定会负起责,还是宁愿用那种方式拥有你一阵子。”
“所以,我真的不怪你,辰辰做的事情,你别怪他。”
我咬着牙,咬得腮帮子都是疼的,我说,“我不会。”
苏秦笑了,喘息了好一会,继续说:“我其实还想说很多,我们之间好久没这么好好的说过话。”
我勉强的笑,“不急,我们还有时间,慢慢说,一天说一点。”
苏秦坚定的握住我的手,“我以前为你闯的祸写报告的时候,你在一旁睡觉,就离我一米的距离,我也这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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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常说道:“沈少请跟我来。”
我笑了,舔了舔唇角,跟了上去。
在光怪陆离的城市里兜了两圈,周淮把车停了下来,那是一片郊区,完全远离城区,驱车也得一小时才能到。
月光下,郊外荒芜的草地上,站着一个人影,那人长发及腰,风一吹,就勾勒出一个美丽的倩影。
美的让人能产生无数的幻想。
女神,仙女。
可惜这个人是个男的,不光是个男的,还是个吸血鬼。
暴力,冷血,无情。
我为什么偏偏招惹上了他?
我又要怎么样才能让他心甘情愿的把我手里的东西喝下去?
一瞬间,之前的梦境悄然的爬上心头,我想起,寒鸦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沈墨,我要杀了你。”
这一次,如果我贸然行动,他是不是就会毫不犹豫的杀了我?
毫不犹豫,就像我最后在他手里的那段日子,我用我仅存的力量毫不犹豫的伤了他一样。
☆、第六十四章
64
寒鸦冷漠的看了我一眼,那双黝黑的眸子,在黑夜的庇护下,被朦胧成一片影子。
我身体不由自主的僵硬,肌肉仿佛已经提前感知了即将到来的痛苦,高度的紧缩,我应该要露出微笑,毕竟我手里的东西必须得让对方喝进肚子里,关系融洽一点,说不定还能营造出一个欺骗的假象,但是我就是笑不出来,蓝色的小瓶子被我捏在手心,灼热的想让我立刻就扔掉。
我就那么盯着他,眼里带着浓浓的敌意。
九月的天气灼热,所以,寒鸦周身散发出的寒意那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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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鸦开口,“你恨我吗?”
我几乎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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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骗我,迫我,囚我,虐我,夺我所爱,那种窒息的痛苦,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
寒鸦突然伸手拉了我一把,距离隔得很近,他出手太快,我只来得及下压了一下身体,便被稳稳的抓住了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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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结的律动是那么急切。
我不慌不忙,只是身体里确实有一块那么凉,不,它原本就是凉的,只不过现在,它裂开了一道缝,露出更冷的里层。
我愤怒的攻击他柔软的部位,血液爆流的更厉害,我没有一次手下留情,我能试到我每一下的动作,都会有一块骨头碎掉,但是他就是那么坚定的咬住我的喉咙不放。
大量的流血不到一分钟,我就试到自己的身体都冷了。
我手脚发软,勉强靠着寒鸦的力量依旧站着,我冷静的看着他,看着他不断滚动的喉结,寒鸦这一次是真的要杀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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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身体,还是寒鸦的体温,还有他插近我脖子里的巨大的獠牙,都好冷。
不知道多久,我几乎昏迷,寒鸦松了口,把我抱在怀里。
“沈墨我会让你活下去”他的声音很小,如果不是我看着他的嘴唇开阖,我根本就不敢确定是他在说话。
我哈哈大笑,那笑声就像是从破洞里传出来的,我骂:“艹尼玛,寒鸦,你真他妈够恶心人。”
寒鸦黝黑的眸子在瞬间变成了鲜艳的血红,他伸手掰开我握着小蓝瓶的左手,用力的一根根的打开手指,再用力把小蓝瓶拔出,他沾满鲜血的牙齿贴在我的额头上,温和的印下一个冰凉的吻,“你累了,好好睡一会,乖。”
然后,他把我放在地上,利落的拧开瓶盖,把里面的液体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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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周淮抱到怀里。
这时候,我的意识已经非常模糊了。
我勉强瞪着眼睛,我牢牢的锁定住那一片黑色的影子,我看他弯腰吐了一口东西出来,我耸动鼻尖,只能闻到浓重的血腥味道。
周淮静静的说:“韩暹先生,k先生,血隐爱好者,血族,共23人,约定今晚捕捉主人,振兴血族。”
就见几十道身影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他们大部分手里都没有兵器。
然后那些身影交叠到一起,密密麻麻。
“您刚刚给主人喝的,是一种新研发的抑制剂,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的破坏血维浓度,血维浓度是衡量一个血族能力高低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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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的手断了,k先生。”
“主人的脸被划伤了,是个小喽干的。”
“主人的腿折断了,k先生。”
“主人被逼到了树枝下坐着。”
“主人看过来了。”我能试到周淮把我举了起来,但是我确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我闭着眼睛,耳朵里轰隆隆的响,最清晰的就是周淮的声音,那声音慢而缓的传递过来,传到我的心里,每一下,都像是撞击一样的,钝痛。
“主人,对我们笑了,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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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伤口,十年也消不掉吧。
十年,二十年,不,就算是一辈子也消不掉吧。
本来是一辈子的印记,现在却连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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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里的人也朝我比中指。
那个人的脸卡白的几乎没有血色,在医生惊恐神情的衬托下,显得尤为突出。
“沈少”
医生忽然喊了一声,用手指擦拭掉那块血迹,新生的皮肤上,那个沾着血污的印记依旧极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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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
半个月后,我才见到苏秦,他安安静静的躺在保护罩里,有很多仪器链接到他身上,他就躺在一堆线路里,微微颤颤的睁开啦那双灰蒙蒙的眼睛,看见床边的我,兴高采烈的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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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张嘴说了几个字,在呼吸器上吐出一片白雾。
我听不懂,也听不见,急了。
有人适时翻译,“苏先生说,你来了。”
我心里一紧,连忙点点头,我走之前只要你等三天,从来没有想过会让你等了整整三个月。
苏秦又说了几个字,这次我看见了,那些声音传到仪器里,仪器再把声音转化成文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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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容干净,脸颊红扑扑的,就像是一个少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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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告诉你,沈墨,你不要难过,不要自责,我认识你的时候,你笑的很坚毅,那个笑足够我用一辈子去珍惜了。”
他说话很慢,一直在笑,呼吸器上的白雾顺着他的呼吸频率出现又消失。
我连忙露出一个笑容来,“苏秦,你太高看我了。”
“你也不要去责怪寒鸦,同样是爱,只不过方式不一样而已,我内敛沉默,他张扬占有。”
我收敛了笑,“我们不说这个。”
“你以前最爱吃海鱼,特别是带鱼,每次我做,你都能吃一盘子,只是你很少会回来,我就坐在我们寝室的桌子上,泡好茶等你回来,我是做指挥的,我其实应该比你忙,但是你太独立了,经常不注重过程,只要结果,经常弄得根本就不需要我指挥,所以我这个指挥做得比你这个打手轻松多了。”
“我每次最担心的就是你会受伤,我每次都提心吊胆,不等你回来,我就睡不好觉,但是见到你的时候,又根本不忍心责备你打乱了整个组的计划,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寝食难安,那是因为心不在自己这里,心已经被另外一个人带走了。”
“我明明知道你有喜欢的人,却依然选择和你在一起,爱人的心是最敏感的,也是最傻的,我其实下套和你做了,明知道你一定会负起责,还是宁愿用那种方式拥有你一阵子。”
“所以,我真的不怪你,辰辰做的事情,你别怪他。”
我咬着牙,咬得腮帮子都是疼的,我说,“我不会。”
苏秦笑了,喘息了好一会,继续说:“我其实还想说很多,我们之间好久没这么好好的说过话。”
我勉强的笑,“不急,我们还有时间,慢慢说,一天说一点。”
苏秦坚定的握住我的手,“我以前为你闯的祸写报告的时候,你在一旁睡觉,就离我一米的距离,我也这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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