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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命中带杠 作者:东南西北风er
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方阵。
方阵中间分为三排,第一排为手持盾牌的步兵,第二排弓箭兵,第三排为骑兵。前两排的士兵继续向苗疆军队逼近,第三排的骑兵转过身来,与敌军厮杀。
此时,后方两翼突然冲出两队骑兵,包围已经深入的敌军,三面夹击。领头的人正是沈倾,一手家传剑法行云流水,没多久就抓住敌人的破绽,将苗疆副将斩于马下。
待后方的敌人被剿灭,原本从两侧冲出来的人马迅速补入方阵,壮大了原来的队伍。
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苗疆王心知自己一时轻敌,被这两人摆了一道,目光阴鸷地道:
“放箭。”
一霎间,无数的箭矢破空而来。
连铮对击鼓的士兵做了个手势,沉闷的鼓声重重响了三下,方阵随着鼓声前进,前方的步兵举起了手中的盾牌,阻挡了箭雨,掩护着后方的弓箭兵继续前进。
等到敌军的箭射完了一轮,方阵里的弓箭手已经准备就绪。鼓声急敲了三下,方阵里的弓箭手纷纷拉弓射箭,漫天箭雨织成一张网,将苗疆军队困住。
苗疆军队且战且退,全部被逼进了后方的山谷。此时,鼓声响彻云霄,两边的山顶上滚下无数巨石,许多苗疆士兵来不及哀嚎,就成了被掩埋在乱石下的尸骨。
苗疆王见状勃然大怒,翻身上了马,亲自率领剩余的军队突围。
眼见对方被激怒,连铮不仅没有慌乱,反而愈发镇定自若,高声道:
“布阵!”
鼓声犹如串珠落盘,毫无间断,急急地连响了数下,喊杀声直冲天际而去,滚滚的浓烟沙尘弥漫在战场上。
方阵再次往两边散开,最后方的骑兵冲了出去迎战。为首之人正是沈倾,一身白衣被敌人的血染成鲜红,看起来让人甚是胆寒。
混战中,苗疆王假意被他们的将领击退,不断后撤,越来越靠近指挥士兵的黄金台,然后趁沈倾放松了警惕,他忽然调转马头,朝连铮的方向冲过去。他奋勇无比,挑落了几个护卫的刀剑,冲上头擒住了连铮。
连铮被他擒在手里,苗疆王的手臂肌肉虬实,虎口紧紧掐着他的脖子,似乎下一刻就能把人的脖子拧断:
“沈小将军,你还是乖乖带着部下,退兵三十里吧,我们来日再会。否则……”
他抬起连铮的下巴,把他的脸展示在沈倾面前,狞笑道:“狗皇帝最疼爱的小儿子因此在你麾下丢了命,哪怕你打了胜仗回去,也没法给出个交代吧。”
沈倾横刀立马,气定神闲地笑道:
“王何不回头看一眼?”
苗疆王仰头大笑:“你休想骗我,我劝你还是乖乖退兵,好歹还能……”
话音未落,他的后颈忽然一凉,肩上已经被人架上了一道锋利的刀刃。
苗疆王神色一僵,缓缓回过头来。
真正的连铮站在他的身后,唇角噙着一抹冷笑,手中握着一把长刀。
苗疆王心知胜负已定,不甘地咬了咬牙。
第十八章
打完了胜仗,沈倾和连铮安顿好了驻边的将士,就押着苗疆王和投降的苗疆将领,带着大军浩浩荡荡地班师回朝了。
苗疆边界到都城原本是两个月的路程,在连铮的反对下,硬是拖成了三个月。
起因是这样的:战争结束后,沈倾忙前忙后了好几日,他是将军,安顿士兵和清点人马的事都归他管,眼下又还是寒冬,他又过于劳累,便生了一场小病。
病好之后,他自己觉得没什么,连铮倒是生了好大的脾气,冷哼道:“就你一个是国之栋梁,其他大臣都是吃白饭的?急着回去做什么?朝中没了你一刻就不行了?”
沈倾无奈又好笑,在他开口说出下一句话之前,就用吻封住了他的唇。
小王爷没了声,又羞又恼地瞪了他一眼,嘀咕了一句“不知羞”。
于是原本两个月的路程就拖了三个多月,班师回朝变成了游山玩水。
赶路的时候,沈倾的双手都被冻红了,连铮便猎了一只狐狸,剥下皮毛给他做了个护手,又用自己的衣服给他裹得严严实实。
过了三个多月,两人终于带着战利品和兵马慢悠悠地晃回了京城。
此时正赶上过年前几日,城中景象太平繁华,夜里的街道灯火通明,一行人暂时歇脚在客栈,便各自分开去逛夜市了。
沈倾和连铮一块儿去,在夜市的摊子上逛了一圈,都没买到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又过了几条巷子,眼前顿时一亮。
街边栽着两排姻缘树,微风过境,几片银杏叶从树上飘摇落下。许多年轻的男子背着女子,从这条长街上走过。
城里的人们笑呵呵地解释道:
“咱们镇上有个传说,背着自己的心仪的人走过这条街,就能白头到老。”
连铮心神一动,转过头看了沈倾一眼。恰好沈倾也看了过来,将他的反应收入眼底。
沈倾微笑道:“小七,你是不是想……”
“才没有,你少自作多情,”连铮红了脸,恶狠狠地瞪他一眼,“要逛就快点,别耽误本王的时辰,本王明天还急着赶路呢。”
沈倾挑了一下眉,慢悠悠地说了一句“那就算了”随后便走到了他的前方,把他甩在身后,似乎完全不在乎此事。
连铮的脸顿时拉了下来,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目光频频转向身边的男女。
才刚走了一段路,沈倾忽然惊呼一声,脚下没有踩稳,往连铮的怀里摔过去。
连铮及时上前抱住他,神色紧张道: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沈倾抬眼看向他,笑意盈盈:
“我脚扭伤了,王爷背着我好不好。”
连铮微微一愣,仿佛被戳人穿了心事,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眼神闪躲着不敢去看他,故意恶声恶气道:
“走个路都能崴到脚,你是千金大小姐吗?”
沈倾目光柔柔地注视着他,笑道:
“是我不好。”
连铮被他看得脸色更红,转过身背对着他,半蹲在地上,稳稳地用双手托着他的大腿,把沈倾背了起来。
不长的一段路,他却走得异常认真,仿佛成了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童,怀里揣着自己最珍爱的宝物,每走一步都要专注地看着脚下,生怕摔着了身后的人。
沈倾抱着连铮的颈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他背上,调整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眯着双眼,凑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
连铮的脚步微微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背着他往前走,只是低声回了一句“我知道”。
第二日进宫,皇帝在宫里设了宴,召集了一干大臣,专程替他们接风洗尘。
老皇帝也知道自己幼子的禀性,对连铮延误日程的行为只字不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在朝堂上大肆褒扬了将士们的功劳,
沈倾不胜酒力,在酒席上喝了几杯就红了脸。皇后便让连铮送他回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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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方阵。
方阵中间分为三排,第一排为手持盾牌的步兵,第二排弓箭兵,第三排为骑兵。前两排的士兵继续向苗疆军队逼近,第三排的骑兵转过身来,与敌军厮杀。
此时,后方两翼突然冲出两队骑兵,包围已经深入的敌军,三面夹击。领头的人正是沈倾,一手家传剑法行云流水,没多久就抓住敌人的破绽,将苗疆副将斩于马下。
待后方的敌人被剿灭,原本从两侧冲出来的人马迅速补入方阵,壮大了原来的队伍。
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苗疆王心知自己一时轻敌,被这两人摆了一道,目光阴鸷地道:
“放箭。”
一霎间,无数的箭矢破空而来。
连铮对击鼓的士兵做了个手势,沉闷的鼓声重重响了三下,方阵随着鼓声前进,前方的步兵举起了手中的盾牌,阻挡了箭雨,掩护着后方的弓箭兵继续前进。
等到敌军的箭射完了一轮,方阵里的弓箭手已经准备就绪。鼓声急敲了三下,方阵里的弓箭手纷纷拉弓射箭,漫天箭雨织成一张网,将苗疆军队困住。
苗疆军队且战且退,全部被逼进了后方的山谷。此时,鼓声响彻云霄,两边的山顶上滚下无数巨石,许多苗疆士兵来不及哀嚎,就成了被掩埋在乱石下的尸骨。
苗疆王见状勃然大怒,翻身上了马,亲自率领剩余的军队突围。
眼见对方被激怒,连铮不仅没有慌乱,反而愈发镇定自若,高声道:
“布阵!”
鼓声犹如串珠落盘,毫无间断,急急地连响了数下,喊杀声直冲天际而去,滚滚的浓烟沙尘弥漫在战场上。
方阵再次往两边散开,最后方的骑兵冲了出去迎战。为首之人正是沈倾,一身白衣被敌人的血染成鲜红,看起来让人甚是胆寒。
混战中,苗疆王假意被他们的将领击退,不断后撤,越来越靠近指挥士兵的黄金台,然后趁沈倾放松了警惕,他忽然调转马头,朝连铮的方向冲过去。他奋勇无比,挑落了几个护卫的刀剑,冲上头擒住了连铮。
连铮被他擒在手里,苗疆王的手臂肌肉虬实,虎口紧紧掐着他的脖子,似乎下一刻就能把人的脖子拧断:
“沈小将军,你还是乖乖带着部下,退兵三十里吧,我们来日再会。否则……”
他抬起连铮的下巴,把他的脸展示在沈倾面前,狞笑道:“狗皇帝最疼爱的小儿子因此在你麾下丢了命,哪怕你打了胜仗回去,也没法给出个交代吧。”
沈倾横刀立马,气定神闲地笑道:
“王何不回头看一眼?”
苗疆王仰头大笑:“你休想骗我,我劝你还是乖乖退兵,好歹还能……”
话音未落,他的后颈忽然一凉,肩上已经被人架上了一道锋利的刀刃。
苗疆王神色一僵,缓缓回过头来。
真正的连铮站在他的身后,唇角噙着一抹冷笑,手中握着一把长刀。
苗疆王心知胜负已定,不甘地咬了咬牙。
第十八章
打完了胜仗,沈倾和连铮安顿好了驻边的将士,就押着苗疆王和投降的苗疆将领,带着大军浩浩荡荡地班师回朝了。
苗疆边界到都城原本是两个月的路程,在连铮的反对下,硬是拖成了三个月。
起因是这样的:战争结束后,沈倾忙前忙后了好几日,他是将军,安顿士兵和清点人马的事都归他管,眼下又还是寒冬,他又过于劳累,便生了一场小病。
病好之后,他自己觉得没什么,连铮倒是生了好大的脾气,冷哼道:“就你一个是国之栋梁,其他大臣都是吃白饭的?急着回去做什么?朝中没了你一刻就不行了?”
沈倾无奈又好笑,在他开口说出下一句话之前,就用吻封住了他的唇。
小王爷没了声,又羞又恼地瞪了他一眼,嘀咕了一句“不知羞”。
于是原本两个月的路程就拖了三个多月,班师回朝变成了游山玩水。
赶路的时候,沈倾的双手都被冻红了,连铮便猎了一只狐狸,剥下皮毛给他做了个护手,又用自己的衣服给他裹得严严实实。
过了三个多月,两人终于带着战利品和兵马慢悠悠地晃回了京城。
此时正赶上过年前几日,城中景象太平繁华,夜里的街道灯火通明,一行人暂时歇脚在客栈,便各自分开去逛夜市了。
沈倾和连铮一块儿去,在夜市的摊子上逛了一圈,都没买到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又过了几条巷子,眼前顿时一亮。
街边栽着两排姻缘树,微风过境,几片银杏叶从树上飘摇落下。许多年轻的男子背着女子,从这条长街上走过。
城里的人们笑呵呵地解释道:
“咱们镇上有个传说,背着自己的心仪的人走过这条街,就能白头到老。”
连铮心神一动,转过头看了沈倾一眼。恰好沈倾也看了过来,将他的反应收入眼底。
沈倾微笑道:“小七,你是不是想……”
“才没有,你少自作多情,”连铮红了脸,恶狠狠地瞪他一眼,“要逛就快点,别耽误本王的时辰,本王明天还急着赶路呢。”
沈倾挑了一下眉,慢悠悠地说了一句“那就算了”随后便走到了他的前方,把他甩在身后,似乎完全不在乎此事。
连铮的脸顿时拉了下来,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目光频频转向身边的男女。
才刚走了一段路,沈倾忽然惊呼一声,脚下没有踩稳,往连铮的怀里摔过去。
连铮及时上前抱住他,神色紧张道: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沈倾抬眼看向他,笑意盈盈:
“我脚扭伤了,王爷背着我好不好。”
连铮微微一愣,仿佛被戳人穿了心事,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眼神闪躲着不敢去看他,故意恶声恶气道:
“走个路都能崴到脚,你是千金大小姐吗?”
沈倾目光柔柔地注视着他,笑道:
“是我不好。”
连铮被他看得脸色更红,转过身背对着他,半蹲在地上,稳稳地用双手托着他的大腿,把沈倾背了起来。
不长的一段路,他却走得异常认真,仿佛成了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童,怀里揣着自己最珍爱的宝物,每走一步都要专注地看着脚下,生怕摔着了身后的人。
沈倾抱着连铮的颈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他背上,调整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眯着双眼,凑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
连铮的脚步微微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背着他往前走,只是低声回了一句“我知道”。
第二日进宫,皇帝在宫里设了宴,召集了一干大臣,专程替他们接风洗尘。
老皇帝也知道自己幼子的禀性,对连铮延误日程的行为只字不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在朝堂上大肆褒扬了将士们的功劳,
沈倾不胜酒力,在酒席上喝了几杯就红了脸。皇后便让连铮送他回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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