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退圈明星的自白——kaiji(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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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退圈明星的自白 作者:kaiji
祝拾肆的瞳孔紧紧地颤了颤,备忘录中的他字藏在凝结的血迹下,光标在句号后不停闪烁,祝拾肆用干净的手背摩擦屏幕,备忘录在来回触碰下变成了时间倒序,置顶的那一条出现在祝拾肆眼前,它写于前年。
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上百张照片,照下的是穆笛的日记,祝拾肆一一点开这些手写的日记,最早的追溯到了十一年前。
那年穆笛十四岁,一年前,在他刚升上初二的时候,母亲和别的男人跑了,留下穆笛和其父穆诚友相依为命。
穆诚友备受妻子出轨的打击,提前从单位买断了工龄,浑浑噩噩,整日沉浸在麻将桌和酒桌上,不到半年就把几十万挥霍一空,卖掉了按揭的新房,还欠了一屁股赌债。
这一年穆笛没少挨打,穆诚友把妻子的逃离归结于穆笛不听话,他每次喝醉的时候,穆笛总是免不了被他一顿暴打,但当穆诚友酒醒之后又会哭着向穆笛道歉,给他下跪,扇自己的耳光,让穆笛原谅他,不要去找妈妈。
十四岁生日的第二天,那是三月里一个晴朗的下午,穆笛在日记中写道。
头一天穆诚友破天荒给他买了蛋糕,带他去下了馆子,还给他买了一身衣服,穆笛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了,这是他上初中以来除校服外唯一一套合身的新衣服。
穆笛很开心,这种小心翼翼的开心维持到了第二天下午,在被穆诚友带上出租车之前。
目的地是一家偏僻的酒吧,穆笛被推进昏暗的舞池,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让他坐在旁边的高脚凳上跟着伴奏唱歌,穆笛听话地唱了,唱完后他看见穆诚友喜笑颜开地从老板那里接过了一沓钱。
反正你的成绩也考不上好的高中,读书没用,不如早点出来挣钱。
你都一米七几了,比你老子还高,哪儿算什么童工?
你不是喜欢唱歌吗?就在这里唱,免费唱,整个酒吧都是你的听众。
儿子,你一定要帮帮爸爸,你是爸爸唯一的支柱,爸爸不能没有你的支持。
于是穆笛在穆诚友的软磨硬泡下辍学了,开始了他的酒吧驻唱生涯。
他从小就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这份工作除了日夜颠倒和几乎所有工资都要上交给穆诚友之外,对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坏处。
还有一点,穆笛不太接受得了,但是必须靠着它挣小费,存一点私房钱,那就是他时不时会受到客人过于热情的青睐或者说是骚扰。
酒吧里的男客居多,穆笛长得清秀,往往就成了客人醉酒后戏弄的对象,污言秽语倒是可以当成耳边风,动手动脚的就很麻烦了。老板教穆笛忍耐,告诉他和气生财,穆笛也只能硬着头皮被人揩油,好在这种情况并不是很多,多数时候穆笛还是能安心唱歌的。
这样不咸不淡的日子维持了两年,穆笛十六岁了,在酒吧圈子里小有名气,也有熟客专门为他而来。
他注意到了一个男人,从半年前开始,他每周总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座位点一杯酒,一个人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离开后留下一笔数目不少的小费,指名给穆笛。
这个男人的座位离穆笛唱歌的舞池很远,穆笛只能隔着人群在昏暗的灯光下遥望他,他戴着眼镜,衣着举止优雅斯文,不知为何总是微微眯着眼睛,像在凝视着穆笛,眼神却又捉摸不透,冷淡专注的模样和整个酒吧浮躁的氛围格格不入。
有这样认真的听众,穆笛是很欣慰的,更何况他每次留下的小费已经差不多能抵上穆笛一个月的工资了。
穆笛想走过去跟他说话,至少感谢他支持自己的同时又保持着分寸,但每一次当穆笛中场休息,穿越人群走到他所在座位的时候,男人早已消失不见。
穆笛向老板问起这位神秘的客人,一向好说话的老板冷着脸叫他不要乱打听,穆笛只能把对他的感谢、好奇以及微妙的期待放在心里,在他出现的时候认真地唱好每一首歌。
十六岁的那个五月,穆笛终于近距离接触到了这个男人。
起因很突然也很简单,那年流行男孩穿淡粉色,穆笛见同龄人这样穿好看,于是用私房钱给自己买了一件浅粉纯色T恤和浅蓝牛仔裤,搭配他的白皮肤和墨一样的头发,在暗调灯光下有一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以至于当天晚上他被几个喝多了的混混当成女生,要求他出|台。
拉扯下,穆笛新买的T恤被混混们撕烂了,一行人看见他细白的上半身,色|心变本加厉,按着他强行剥去他的裤子,挣扎中,穆笛摸到烟灰缸砸中了其中一人的脑袋,混混们火了,打碎了啤酒瓶往穆笛的脸上划,他被逼到角落,以为自己躲不过了,没想到那位神秘客人在碎酒瓶挥向他的那一刻挡在了他的面前。
一人对多人的打斗后,混混们从一片狼藉中落荒而逃,男人走回穆笛身边,脱掉外套,将它系在穆笛的腰上,遮住了他露在外面的双腿。
别怕,他说。这是穆笛听见这位神秘客人说出的第一句话,像他身上冷冽的香水一样,沉静而有力。
穆笛愣愣地看着他的手臂,碎玻璃割出一条深深的口子,鲜血已经渗透了他的衬衣衣袖,穆笛鬼使神差地按住了这个伤口。
嗯,我不怕,穆笛抬头注视着他右眼的刀疤,这样回道。
秦道久,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魔,伪装成救世主来到我的身边,欺骗我,折磨我,侮辱我,如果可以回到十六岁,我宁愿死在闹事者的拳脚下,也不要跟他沾染上任何关系!
九年前五月十八号的日记下方,穆笛用大红色的笔写下了这句话,字迹比日记的正文要清楚新鲜,笔划潦草毛躁,像血书一般刺眼,陡然看到这行字,祝拾肆不禁浑身发毛。
秦道久?恶魔?伪装的救世主?
祝拾肆带着疑惑往下看去,额头渐渐冒出了冷汗。
☆、第八十九章
正如穆笛所说,这个男人的确像救星一般降临在了他的世界。
那晚他留下了名片,让穆笛和穆诚友在周末去他给的地址找他。
穆笛从名片上得知了他的名字,秦道久,以及他的身份,某建筑公司的董事长。
穆笛上网搜索他,单身,比自己整整大了十二岁。二十八,一个对于十六岁的穆笛而言遥远的年龄,但身为大公司的董事长,它又过于年轻,所以他是二世祖吗?是靠自己白手起家的吗?为什么他会在每周来听自己唱歌?周末去找他又会发生什么?
穆笛心里充满了好奇与猜测,这个人甚至比自己知道他的名字之前还要神秘了。
周末,父子俩来到秦道久指定的大厦,穆诚友对穆笛结交上这样的大老板很高兴,一路上都在说他有出息,能帮他老子过上好日子了。
前台把他们带进顶层的办公室,三面落地窗外的都市风光让穆笛有些局促,秦道久礼貌且冷淡地招呼了他们,开门见山拿出了一份合同。
穆诚友还没等秦道久说话,心里就有了数,穆笛除了会唱歌、长得还行、年轻之外一无是处,能被大老板看上,无非是想包他。
其实要他卖儿子,穆诚友还是有点于心不忍,但他近年来不仅没戒赌,欠的债还越来越多,他又没有工作,穆笛每个月的工资根本不够他填补越来越大的窟窿,讨债的不断上门,不让儿子傍上金主,穆诚友只有死路一条。
我没想到他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说我是个雏|儿,连手都没牵过,干净得很,这让我丢脸极了。祝拾肆在穆笛的日记里读到了这句话。
然而秦道久拿出的并不是包|养合同,而是培养合同,他观察了穆笛半年,认为他非常有潜质,要培养他成为明星。
我跟雷霆时代的高层有合作关系,我会让他推荐你去一家适合你的经纪公司,前期培训、包装你的费用全部由我来出,你只需要在出道后每年定期返还一定数目的分红给我就行了,当然,如果逾期返还,会有相应的解决措施。
秦道久认真且专业地向穆笛说明情况,末了还轻声对他说,对不起,我是个商人。
这让穆笛更加信任他了,浏览了一遍合同后点了头。穆诚友却因为捞不到快钱而跟秦道久打起了太极,在得知了势态好的情况下每年收入能上千万,而且秦道久可以先帮他还债,穆诚友当即同意穆笛签下合同。
看到这里,祝拾肆觉得很不对劲,返还一定数目的分红,一定数目是多少,逾期的解决措施又是什么,穆笛没有在日记里提,是他把它们略掉了?还是当初的合同里根本没有写?
很快,下面的内容给了祝拾肆答案。
九年前的八月,雷霆时代唱片部的人把穆笛推荐给了琉光娱乐的成雅兰,祝拾肆三个字也开始在穆笛的日记里频繁出现。
起初的穆笛是愉快的,和同龄人在一起,公司提供食宿,衣食无忧,还能接受系统的声乐培训,这样的生活对比起以前无疑是幸福的,但它并没有维持太久。
当初秦道久跟穆笛签下的条约里规定,以包装穆笛、帮穆诚友还债为条件,穆笛必须在十年内返还秦道久五千万。预计给他两年左右的培训时间,出道后的第一年返还一千五百万,之后每半年返二百五十万,六个月上交一次,不得逾期,否则
晚交一个月,他就要割掉我爸一根手指,或者让我陪他一次,直到他满足了才会放我走,他让我自己选!
穆笛在这句话后面打了很多个重重的问号,他不懂自己当初为什么单纯到会掉进这样的陷阱,而穆诚友知道儿子落入了火坑却无动于衷。
然而,就算知道这样无理的霸王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穆笛也无能为力,只能咬牙遵守。因为秦道久有很深的黑|道背景,建筑公司的董事长不过是他挂的名头,在穆笛意识到问题之前,穆诚友就已经被他手下的人威胁、殴打过许多次了。
噩梦是在叶恺出事后全方位降临的。
C.O.C出道的前两年如日中天,虽然作为壁花,穆笛还是赚了两千万有余,整数都给了秦道久,自己只剩下零头。
到了第三年,叶恺成了植物人,组合的人气暴跌,穆笛有整整半年是零收入,那年年末,他把所有的积蓄凑起来依然不够两百五十万。
穆笛还记得那天是元宵节,开年了一直没有工作,尽管天很冷,穆笛还是没舍得开暖气。
晚上,常年在外逃债的穆诚友跑回了老屋,鼻青脸肿,一进门就给穆笛磕头,哀求他陪秦道久睡一次,追债的人拿着刀在走廊上守着他,那晚的风里夹着雪花,从门外灌进来特别冻人,穆笛着凉了,在被送到秦道久家之前就不停地流泪。
结束后,秦道久给穆笛清洗,在浴室里紧紧拥抱他,问他,我是不是你第一个男人,我是不是你唯一的男人。
他沙哑地问了很多遍,穆笛木然地回答了很多遍,心里空荡荡的,十六岁对他的期待和仰慕,在二十岁的今天完全消失了。
后来的几年,C.O.C人气回温,穆笛成为了综艺节目的主持人,收成好的时候,勉强能在半年凑够二百五十万,然而多数时间里,穆笛都是在穆诚友哭着求着之下被秦道久压在枕边。
五年间,秦道久身边换了很多人,穆笛始终是固定的那一个。有一次他被叫去他家,亲眼看到一个名气不小的艺人在事后要求进卧室旁边的浴室洗澡,被秦道久踹下了楼,而在那间浴室里,穆笛被他清理过无数次。
穆笛隐隐感觉到自己是特别的那一个,但他不明白为什么秦道久会缠着像他这样平淡且无聊的人,甚至处心积虑地用一纸长达十年之久的合同约束自己。五千万对于秦道久而言太少了,他要的就是穆笛完全服从他,而这个事实是在穆笛被穆诚友用亲情死死捆绑住,奉送给秦道久之后的几年里才领悟到的。
他察觉我喜欢上了别人,威胁我要杀了那个人,还生气地给我穿了环,用烟头在我的背上烫下记号,我很怕。所以我不敢喜欢那个人了,只能默默地呆在他身边,我只希望他能安全。
祝拾肆的目光聚集在这行字上。
但是他最终还是和队长合作了,除了一点点的嫉妒之外,我还很难过,为什么不是我,就因为我长得没有队长好看吗?
我并不喜欢这个工作,因为我不喜欢被开恶俗的玩笑,但除了在综艺里装疯卖傻我又能做什么?唱歌吗?我已经忘了上次进录音棚是什么时候了。
为了钱,穆诚友逼迫我卖掉了他为我设计的星星手环,我没有资格再说喜欢他了。
前队友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好在他足够冷静化解了这个麻烦,什么时候我也能像他这样强大?
能被人记得我最爱喝桃子味的汽水,我很幸福,就算后来被秦道久要求做那些恶心的事,我也不会忘记今天的短暂快乐。
鞭子落在身上的时候并不痛,痛的是被鞭|打后还要被执鞭的手清洗伤口。为什么会被打呢?因为今天他邀请我们去他朋友家吃饭,听队长说这个朋友是他喜欢的人,我想看看被他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只因如此,就被秦道久从楼下抓了回去,在车上掐着我不放手,当着司机逼我做那种事,现在的我特别恨这个人。
好想死,我没有一天是快乐的,甚至连痛苦都体会不到了,喜欢的感觉消失了,讨厌的感觉也消失了,日复一日,绝望且无聊,如果我的生命只有漫长的绝望和无聊,早一点结束晚一点结束,又有什么区别呢?
祝拾肆看不下去了,就算再迟钝,他也能猜出穆笛喜欢的人是谁。
眼泪模糊了屏幕,他擦了又擦,源源不断的泪水把手机上的血迹洗刷得干干净净,他依然哽咽着。
至此,穆笛的日记早已从图片变成了手打的文字,日期也渐渐临近了昨天,在这之前,一个只有两张图的备忘录引起了祝拾肆的注意
一张是他和方听在深夜的停车场里拥|吻的偷拍照,另一张是几条短信的截图。
【需要钱,跟我合作,五五分账。】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需要知道我有这两个人接吻的高清原图和其他更劲爆的照片,你如果愿意联系竞争对手或者娱记卖料,我可以分你一半的酬劳,至少七位数。】
祝拾肆终于明白穆笛为什么说他没有出卖自己了,七位数,对于水深火热的穆笛而言是不小的诱惑。
在打开下一则备忘录之前,祝拾肆把偷拍照和短信截图发到了自己的手机上。
今天穆诚友又被秦道久的人拿着刀追到了家里,他的手指被割了一刀,竟然让他吓尿了裤子,好恶心。可是我比起他不是更恶心吗?我就像个马桶一样。一幕幕闹剧重演,我受够了,抢走追债人的刀砍掉了我左手的小指,我们是父子,砍掉谁的都一样,然而所有人被我吓跑了。我流了很多血,强烈的剧痛并没有让麻木的知觉有丝毫波澜,我现在用右手打下这些字,只觉得身体有点冷,并没有其他感觉,或许要换一种方式才能体会到真正的疼痛吧。
看完倒数第三条备忘录,祝拾肆默然地把手机放回了枕套,拉上滑丝的拉链,摆好枕头,再迈着浅浅血印的步子,悄声离开了穆笛的家。
恋耽美
祝拾肆的瞳孔紧紧地颤了颤,备忘录中的他字藏在凝结的血迹下,光标在句号后不停闪烁,祝拾肆用干净的手背摩擦屏幕,备忘录在来回触碰下变成了时间倒序,置顶的那一条出现在祝拾肆眼前,它写于前年。
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上百张照片,照下的是穆笛的日记,祝拾肆一一点开这些手写的日记,最早的追溯到了十一年前。
那年穆笛十四岁,一年前,在他刚升上初二的时候,母亲和别的男人跑了,留下穆笛和其父穆诚友相依为命。
穆诚友备受妻子出轨的打击,提前从单位买断了工龄,浑浑噩噩,整日沉浸在麻将桌和酒桌上,不到半年就把几十万挥霍一空,卖掉了按揭的新房,还欠了一屁股赌债。
这一年穆笛没少挨打,穆诚友把妻子的逃离归结于穆笛不听话,他每次喝醉的时候,穆笛总是免不了被他一顿暴打,但当穆诚友酒醒之后又会哭着向穆笛道歉,给他下跪,扇自己的耳光,让穆笛原谅他,不要去找妈妈。
十四岁生日的第二天,那是三月里一个晴朗的下午,穆笛在日记中写道。
头一天穆诚友破天荒给他买了蛋糕,带他去下了馆子,还给他买了一身衣服,穆笛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了,这是他上初中以来除校服外唯一一套合身的新衣服。
穆笛很开心,这种小心翼翼的开心维持到了第二天下午,在被穆诚友带上出租车之前。
目的地是一家偏僻的酒吧,穆笛被推进昏暗的舞池,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让他坐在旁边的高脚凳上跟着伴奏唱歌,穆笛听话地唱了,唱完后他看见穆诚友喜笑颜开地从老板那里接过了一沓钱。
反正你的成绩也考不上好的高中,读书没用,不如早点出来挣钱。
你都一米七几了,比你老子还高,哪儿算什么童工?
你不是喜欢唱歌吗?就在这里唱,免费唱,整个酒吧都是你的听众。
儿子,你一定要帮帮爸爸,你是爸爸唯一的支柱,爸爸不能没有你的支持。
于是穆笛在穆诚友的软磨硬泡下辍学了,开始了他的酒吧驻唱生涯。
他从小就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这份工作除了日夜颠倒和几乎所有工资都要上交给穆诚友之外,对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坏处。
还有一点,穆笛不太接受得了,但是必须靠着它挣小费,存一点私房钱,那就是他时不时会受到客人过于热情的青睐或者说是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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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不咸不淡的日子维持了两年,穆笛十六岁了,在酒吧圈子里小有名气,也有熟客专门为他而来。
他注意到了一个男人,从半年前开始,他每周总会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座位点一杯酒,一个人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离开后留下一笔数目不少的小费,指名给穆笛。
这个男人的座位离穆笛唱歌的舞池很远,穆笛只能隔着人群在昏暗的灯光下遥望他,他戴着眼镜,衣着举止优雅斯文,不知为何总是微微眯着眼睛,像在凝视着穆笛,眼神却又捉摸不透,冷淡专注的模样和整个酒吧浮躁的氛围格格不入。
有这样认真的听众,穆笛是很欣慰的,更何况他每次留下的小费已经差不多能抵上穆笛一个月的工资了。
穆笛想走过去跟他说话,至少感谢他支持自己的同时又保持着分寸,但每一次当穆笛中场休息,穿越人群走到他所在座位的时候,男人早已消失不见。
穆笛向老板问起这位神秘的客人,一向好说话的老板冷着脸叫他不要乱打听,穆笛只能把对他的感谢、好奇以及微妙的期待放在心里,在他出现的时候认真地唱好每一首歌。
十六岁的那个五月,穆笛终于近距离接触到了这个男人。
起因很突然也很简单,那年流行男孩穿淡粉色,穆笛见同龄人这样穿好看,于是用私房钱给自己买了一件浅粉纯色T恤和浅蓝牛仔裤,搭配他的白皮肤和墨一样的头发,在暗调灯光下有一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以至于当天晚上他被几个喝多了的混混当成女生,要求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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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笛愣愣地看着他的手臂,碎玻璃割出一条深深的口子,鲜血已经渗透了他的衬衣衣袖,穆笛鬼使神差地按住了这个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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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道久,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魔,伪装成救世主来到我的身边,欺骗我,折磨我,侮辱我,如果可以回到十六岁,我宁愿死在闹事者的拳脚下,也不要跟他沾染上任何关系!
九年前五月十八号的日记下方,穆笛用大红色的笔写下了这句话,字迹比日记的正文要清楚新鲜,笔划潦草毛躁,像血书一般刺眼,陡然看到这行字,祝拾肆不禁浑身发毛。
秦道久?恶魔?伪装的救世主?
祝拾肆带着疑惑往下看去,额头渐渐冒出了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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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穆笛所说,这个男人的确像救星一般降临在了他的世界。
那晚他留下了名片,让穆笛和穆诚友在周末去他给的地址找他。
穆笛从名片上得知了他的名字,秦道久,以及他的身份,某建筑公司的董事长。
穆笛上网搜索他,单身,比自己整整大了十二岁。二十八,一个对于十六岁的穆笛而言遥远的年龄,但身为大公司的董事长,它又过于年轻,所以他是二世祖吗?是靠自己白手起家的吗?为什么他会在每周来听自己唱歌?周末去找他又会发生什么?
穆笛心里充满了好奇与猜测,这个人甚至比自己知道他的名字之前还要神秘了。
周末,父子俩来到秦道久指定的大厦,穆诚友对穆笛结交上这样的大老板很高兴,一路上都在说他有出息,能帮他老子过上好日子了。
前台把他们带进顶层的办公室,三面落地窗外的都市风光让穆笛有些局促,秦道久礼貌且冷淡地招呼了他们,开门见山拿出了一份合同。
穆诚友还没等秦道久说话,心里就有了数,穆笛除了会唱歌、长得还行、年轻之外一无是处,能被大老板看上,无非是想包他。
其实要他卖儿子,穆诚友还是有点于心不忍,但他近年来不仅没戒赌,欠的债还越来越多,他又没有工作,穆笛每个月的工资根本不够他填补越来越大的窟窿,讨债的不断上门,不让儿子傍上金主,穆诚友只有死路一条。
我没想到他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说我是个雏|儿,连手都没牵过,干净得很,这让我丢脸极了。祝拾肆在穆笛的日记里读到了这句话。
然而秦道久拿出的并不是包|养合同,而是培养合同,他观察了穆笛半年,认为他非常有潜质,要培养他成为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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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穆笛更加信任他了,浏览了一遍合同后点了头。穆诚友却因为捞不到快钱而跟秦道久打起了太极,在得知了势态好的情况下每年收入能上千万,而且秦道久可以先帮他还债,穆诚友当即同意穆笛签下合同。
看到这里,祝拾肆觉得很不对劲,返还一定数目的分红,一定数目是多少,逾期的解决措施又是什么,穆笛没有在日记里提,是他把它们略掉了?还是当初的合同里根本没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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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的八月,雷霆时代唱片部的人把穆笛推荐给了琉光娱乐的成雅兰,祝拾肆三个字也开始在穆笛的日记里频繁出现。
起初的穆笛是愉快的,和同龄人在一起,公司提供食宿,衣食无忧,还能接受系统的声乐培训,这样的生活对比起以前无疑是幸福的,但它并没有维持太久。
当初秦道久跟穆笛签下的条约里规定,以包装穆笛、帮穆诚友还债为条件,穆笛必须在十年内返还秦道久五千万。预计给他两年左右的培训时间,出道后的第一年返还一千五百万,之后每半年返二百五十万,六个月上交一次,不得逾期,否则
晚交一个月,他就要割掉我爸一根手指,或者让我陪他一次,直到他满足了才会放我走,他让我自己选!
穆笛在这句话后面打了很多个重重的问号,他不懂自己当初为什么单纯到会掉进这样的陷阱,而穆诚友知道儿子落入了火坑却无动于衷。
然而,就算知道这样无理的霸王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穆笛也无能为力,只能咬牙遵守。因为秦道久有很深的黑|道背景,建筑公司的董事长不过是他挂的名头,在穆笛意识到问题之前,穆诚友就已经被他手下的人威胁、殴打过许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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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三年,叶恺成了植物人,组合的人气暴跌,穆笛有整整半年是零收入,那年年末,他把所有的积蓄凑起来依然不够两百五十万。
穆笛还记得那天是元宵节,开年了一直没有工作,尽管天很冷,穆笛还是没舍得开暖气。
晚上,常年在外逃债的穆诚友跑回了老屋,鼻青脸肿,一进门就给穆笛磕头,哀求他陪秦道久睡一次,追债的人拿着刀在走廊上守着他,那晚的风里夹着雪花,从门外灌进来特别冻人,穆笛着凉了,在被送到秦道久家之前就不停地流泪。
结束后,秦道久给穆笛清洗,在浴室里紧紧拥抱他,问他,我是不是你第一个男人,我是不是你唯一的男人。
他沙哑地问了很多遍,穆笛木然地回答了很多遍,心里空荡荡的,十六岁对他的期待和仰慕,在二十岁的今天完全消失了。
后来的几年,C.O.C人气回温,穆笛成为了综艺节目的主持人,收成好的时候,勉强能在半年凑够二百五十万,然而多数时间里,穆笛都是在穆诚友哭着求着之下被秦道久压在枕边。
五年间,秦道久身边换了很多人,穆笛始终是固定的那一个。有一次他被叫去他家,亲眼看到一个名气不小的艺人在事后要求进卧室旁边的浴室洗澡,被秦道久踹下了楼,而在那间浴室里,穆笛被他清理过无数次。
穆笛隐隐感觉到自己是特别的那一个,但他不明白为什么秦道久会缠着像他这样平淡且无聊的人,甚至处心积虑地用一纸长达十年之久的合同约束自己。五千万对于秦道久而言太少了,他要的就是穆笛完全服从他,而这个事实是在穆笛被穆诚友用亲情死死捆绑住,奉送给秦道久之后的几年里才领悟到的。
他察觉我喜欢上了别人,威胁我要杀了那个人,还生气地给我穿了环,用烟头在我的背上烫下记号,我很怕。所以我不敢喜欢那个人了,只能默默地呆在他身边,我只希望他能安全。
祝拾肆的目光聚集在这行字上。
但是他最终还是和队长合作了,除了一点点的嫉妒之外,我还很难过,为什么不是我,就因为我长得没有队长好看吗?
我并不喜欢这个工作,因为我不喜欢被开恶俗的玩笑,但除了在综艺里装疯卖傻我又能做什么?唱歌吗?我已经忘了上次进录音棚是什么时候了。
为了钱,穆诚友逼迫我卖掉了他为我设计的星星手环,我没有资格再说喜欢他了。
前队友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好在他足够冷静化解了这个麻烦,什么时候我也能像他这样强大?
能被人记得我最爱喝桃子味的汽水,我很幸福,就算后来被秦道久要求做那些恶心的事,我也不会忘记今天的短暂快乐。
鞭子落在身上的时候并不痛,痛的是被鞭|打后还要被执鞭的手清洗伤口。为什么会被打呢?因为今天他邀请我们去他朋友家吃饭,听队长说这个朋友是他喜欢的人,我想看看被他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只因如此,就被秦道久从楼下抓了回去,在车上掐着我不放手,当着司机逼我做那种事,现在的我特别恨这个人。
好想死,我没有一天是快乐的,甚至连痛苦都体会不到了,喜欢的感觉消失了,讨厌的感觉也消失了,日复一日,绝望且无聊,如果我的生命只有漫长的绝望和无聊,早一点结束晚一点结束,又有什么区别呢?
祝拾肆看不下去了,就算再迟钝,他也能猜出穆笛喜欢的人是谁。
眼泪模糊了屏幕,他擦了又擦,源源不断的泪水把手机上的血迹洗刷得干干净净,他依然哽咽着。
至此,穆笛的日记早已从图片变成了手打的文字,日期也渐渐临近了昨天,在这之前,一个只有两张图的备忘录引起了祝拾肆的注意
一张是他和方听在深夜的停车场里拥|吻的偷拍照,另一张是几条短信的截图。
【需要钱,跟我合作,五五分账。】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需要知道我有这两个人接吻的高清原图和其他更劲爆的照片,你如果愿意联系竞争对手或者娱记卖料,我可以分你一半的酬劳,至少七位数。】
祝拾肆终于明白穆笛为什么说他没有出卖自己了,七位数,对于水深火热的穆笛而言是不小的诱惑。
在打开下一则备忘录之前,祝拾肆把偷拍照和短信截图发到了自己的手机上。
今天穆诚友又被秦道久的人拿着刀追到了家里,他的手指被割了一刀,竟然让他吓尿了裤子,好恶心。可是我比起他不是更恶心吗?我就像个马桶一样。一幕幕闹剧重演,我受够了,抢走追债人的刀砍掉了我左手的小指,我们是父子,砍掉谁的都一样,然而所有人被我吓跑了。我流了很多血,强烈的剧痛并没有让麻木的知觉有丝毫波澜,我现在用右手打下这些字,只觉得身体有点冷,并没有其他感觉,或许要换一种方式才能体会到真正的疼痛吧。
看完倒数第三条备忘录,祝拾肆默然地把手机放回了枕套,拉上滑丝的拉链,摆好枕头,再迈着浅浅血印的步子,悄声离开了穆笛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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