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改造[种田](穿越)——爱吃羊角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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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呀?
地是他们的命根子。慕景是这个时代的人, 又在沈村住了这么久,对村里人的那些想法了解得多,如果让他们在种地和打工之间选择一个, 我能保证他们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种地。
沈余看着慕景,对他的话保持着怀疑的态度。
这怎么可能?我开的工钱不少了,如果一家人有两个人都在我这里干活儿的话,完全能后养活他们一家人,还有结余。
慕景慢慢分析给沈余听, 你太不了解他们了,你是直接发的银钱,不是粮食,这之间有风险,你忘记前些年的荒年了?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粮食。我买过最贵的粮食,50文一斤。
沈余听慕景这么一解释,懂了,这就是国家给不给力的问题了。这里是古代,救灾能力没有这么强,运送物资能力不给力,不像现代,这边闹了水灾旱灾什么的,哪怕那里的粮食颗粒无收,还有其他地区的粮食能源源不断的送到买边去,而且价格的幅度也不会涨幅太大。
明白是明白了,沈余却也不太死心,还拉了好些村里人问情况。事实在他的预料之外,十个人,有十个都选择的土地。
沈余有点儿灰心,之前他觉得再怎么都还能有一个意外的,结果一个选择打工的人都没有。
这就奇了怪了?这个结果把她郁闷的不行,你说他们怎么就死守着那点地呢?
慕景作为原生原长的大启人,对村里人的想法,倒是能够想得明白。
别想那么多了,这是他们多年生存香来的经验,如果想要他们不种粮食,改种果树,那要让他们看见利益。
沈余眼前就是一亮,他可以先弄一些实验田,等看见成果了,到时候路也修好了,各类物资也方便运输过来了,看村里人还会不会动心?
就是这个过程,有些久了。
沈余心动,那就要行动,种果树也不用十分肥沃的土壤,就是山地上也是可以的,选来选去的,沈余就选中了小荒山那一带。这里都是新开荒的地,连中田都十分少,大多数都是下等地。
沈老头他们家在那里也有十亩下等地,不过这些地对他来说远远不够,按照他的说法,既然都要干了,那就干一票大的,没有过100来亩,那就根本就不成事儿。
小荒山虽然不大,但是100来亩还是有的,再加上山上的那些杂草小灌木一除,妥妥的200亩打不住。
沈余找到那几户人家的主人,说要买小荒山的地,现在村里的人没有哪户人家的人没在他厂里做事的,沈余要买地,他们多多少少都会考虑一下。
沈余得加钱出的也不算高,四两银子一亩,但是他们这里的下等土地的正常价格。有些人在犹豫,有些人则很心动。小荒山的地出产粮食不多,当初是因为粮食不够吃,才会在那山上开垦荒地的,现在他们两口子都在厂里做事,包一餐午饭,家里的粮食自然就消耗不了多少。再加上他们每个月也有那么多进项,现在有没有小荒山上的地也没关系了?
所以就有许多人打了相同的主意,准备把地卖掉。
沈余拿到了土地,就准备大展身手。但是问题来了,他该种什么果树好?又该请谁来管理?
最后小两口一商量,种了一半的橘子和苹果。当然是本地的橘子和苹果品种,如果都要中以前他们那个世界的话,本钱太高了。本地的苹果虽然味道有些酸涩,但是果香很浓郁,可以用来做香氛一类的。橘子虽然也有些酸,但是做成罐头之后还不错。
沈余特意等农忙彻底过去后,请了村里的那些不符合工厂要求的人上山给他开荒,挖沟渠,争取明年开年就能种上果树。
这一忙自然就忙了很有些日子,直到大少爷葛元丰找到他。
葛元丰找他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帮一个忙,让沈余去把一个丫鬟买回来。沈余就奇怪了,大少爷无缘无故的让他买丫鬟干什么?
一问才知道,这样和以前跟葛元丰还是有个一段的。但是后来大少爷,家里出事,他自己都没有落得好,哪里有空去管丫鬟?这丫鬟还兜兜转转的被转手了两次。最后还因为容貌这关系,糟了当家主母的眼,被毁了,容远远地发卖了出来。
这次也是恰巧了,肥皂又出了新品种,葛元丰是据查看销售情况的和用户反应的,无意中看见了,就起了,要把他救下来的心思。
但是他自己的卖身契还在沈余手里,只能去求了沈余来。
这对于沈余来说,又不是一个什么难事,沈余当时就应了。
骑着自行车到了县里,人还没有买着,倒见了一个挺意外的人――李家二郎。
如果是立春的夫君的话,沈余还不会这么意外,毕竟是镇上,经常能见到的。但是你家二郎离他们家还有些距离,早些时候,沈余把人接了来,所以沈梅想见他们两口子也不容易,是以也极少回娘家。
所以见李家二郎的机会也不多。
儿啊,你来了,刚才二郎带来了个消息,你妹妹有了。
沈余还是有点高兴的,在这古代,子嗣对于女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论他跟沈梅关系如何,都是替她高兴的。
是吗?那可真是一件大好的事情了?
李二朗看见沈余进来,赶紧起身行礼,草民拜见侯爷大人。
沈余一愣,然后赶紧将人扶起来,都是自家人,何必多礼?
李二朗不愧是个书呆子,开口就来了一句,礼不可废。
哈哈,妹夫,你可真有意思。也不知道他那个妹妹是怎么受得了李二朗这么个书呆子的。
儿啊,今日你来是有什么事情?沈老娘看着沈余,想起来他应该在村里忙着什么,才有此一问。
寻个人,我那工厂的管事以前的丫鬟。
葛元丰的身世沈老娘他们大约知道一些,听说丫鬟也没有多惊讶,那这事寻到了?
啊,是啊,这就要去把人接回,娘,你这边照看着,我去一趟。这个时候,沈余想着,他身边是不是应该跟一个小厮了,不然堂堂一个侯爷,买个人回来居然都要他自己动手。
这么的,沈余想到他带回来的那个少年了。十四五岁,正是好培养的时候。
左右这少年也是在县里,沈余让他跟着何中锻炼一阵子,寻找也是方便的。
这会儿干脆把人提到身边来,以后他事情会越来越多,总不可能事事都让他去跑腿吧?还是得提两个贴身的人上来。
目前来说,沈余对那个少年很有好感,人心眼不坏,人也机灵,如果用心教导的话,将来未必不是一个得力干将。
章节目录 第 154 章
柳四正在洗衣粉铺子里忙上忙下, 就看见他的东家来的。自从沈余把他带回来以后把他往这店里一扔,就没有见到他的影子。
不过对柳四来说, 在这里的生活除了环境陌生一点,也还不错, 起码这里的月钱还挺多。目前何掌柜给他的是一个月500文钱, 等他做熟练了还会给他加一点,这了比在客栈要多了。
柳四最满意的不是这个, 而且别的, 这边好像有很多南溪那边没有的东西。就像是他们后面煮饭的煤炉子,虽然味道有些呛人, 但是它没有烟气儿, 柳四打算等他的月钱下来了,他就买两个给他德叔送回去。还有,这县里的路也好走,这边修路的速度可比他们南溪要快了, 全部都打上了水泥路, 走一圈回来,泥巴都没有多少;还有,城外修建的大楼, 听说也是他家东家的产业,虽然还在修建,但是一看就微风的得很;还有,隔壁阿芳卖的香皂、肥皂、香水皂,等下月来的时候可以给德叔送点回去
总之, 柳四对他目前的生活还是挺满意的,除了只能一天天都在这小小店铺,只偶尔能跟掌柜的出去转转外。
但是,今天,柳四刚刚吃了饭,就听掌柜的说,东家来寻他来了,让他去一趟。
柳四还疑惑着,东家究竟来寻他做什么?
我身边缺个跑腿的,你愿不愿意来我这里?沈余这话说得开门见山。
跑腿啊!那是不是就能东跑西跑的,不必一日日的都呆这店铺里了?
柳四这么想,也就直接问了。
听到柳四的问话,沈余觉得自己也没有估计错误,就他在南溪那这些天就能看明白,这个小子不是一个呆得住的人。
倒是不用,但是也不能随意到处跑,你就跟在我身边,我去哪里你就得跟着。
柳四想啊,东家肯定是个大忙人啊,那肯定就能跑很多地方了,毫不犹豫的点头,这个能。
一番交谈,两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既然是小厮,柳四就开始刷存在感了,沈余要去买人,柳四就要跟着。
你可识字?
认得一些,但是也不多。
柳四可是你的大名?沈余又继续问。
不是,我的大名还没来得及取,我在家里排行第四,所以叫柳四。
这样吧!你以后跟着我,不能没有一个大名,我给你取个名字如何?
柳四眼睛一亮,他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说过要给他取名字呢,谢老爷赐名。
那就叫泽宇吧!
沈余居然有一点点的自豪,他这个取名废居然也给取了一个名字。
柳泽宇,我有名字了。
沈余拍拍他,我们走吧,有正事要办。
老爷,我们去做什么?
沈余听叫柳四叫他老爷,差点就笑场了,你不用叫我老爷,叫我他也一时间找不出准确的答案来。
我知道了,少爷,要不叫主家,主家也不对,叫少爷。柳四顺口接了过来。
随你吧!沈余觉得哪个都比叫老爷强一点。
主子。柳四试探的叫了一声。
沈余也没有反对。
主子我们这是去干嘛的?
买人。
哦!柳四虽然才胜任沈余的贴身小厮一职,但是他在客栈干了七八年的活计了,看过人家小厮是怎么伺候老爷的,知道好奇心不能多。
沈余买了人,真的看见了葛元丰说的小丫鬟遭遇后,沈余觉得自己对古代正室对情敌的心理还是不太了解。
你别怕,是葛元丰让我来的,现在我们就回去见他。
小丫头起初没有反应,但是过了一会儿抬起头,露出那张毁了半边的脸,望向沈余,你真的是少爷派来的?
这丫头应该有许久没有说话了,声音嘶哑难听,沈余捂了捂被吓到的小心脏,心想还是要把这丫头带去大夫那里看一下,能不能把脸上的疤去掉?但是这脸上的伤疤已经化脓了,希望并不大。
如果你说的少爷是葛元丰的话那就没问题了。
左右都是在县里去看大夫也方便,戴夫简单的将小姑娘脸上的伤清理一下,然后挖去腐肉,撒上药粉。
大夫,这伤会不会留疤?
你这伤怎么弄的?这么严重?想要不留疤,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好好保养,禁食一些辛辣的食物,边上浅一点的伤痕会散去,中间深的就看造化了。
沈余也没有办法,只能带着小丫头跟小厮回去。
来的时候,他是骑的自行车,如果只是一个人的话,还能够搭着回去,现在多了一个小丫鬟,沈余只能给她雇了一辆牛车。
方老头看见沈余,还认得他,小少年,怎么又是你?你这是又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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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是他们的命根子。慕景是这个时代的人, 又在沈村住了这么久,对村里人的那些想法了解得多,如果让他们在种地和打工之间选择一个, 我能保证他们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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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可能?我开的工钱不少了,如果一家人有两个人都在我这里干活儿的话,完全能后养活他们一家人,还有结余。
慕景慢慢分析给沈余听, 你太不了解他们了,你是直接发的银钱,不是粮食,这之间有风险,你忘记前些年的荒年了?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粮食。我买过最贵的粮食,50文一斤。
沈余听慕景这么一解释,懂了,这就是国家给不给力的问题了。这里是古代,救灾能力没有这么强,运送物资能力不给力,不像现代,这边闹了水灾旱灾什么的,哪怕那里的粮食颗粒无收,还有其他地区的粮食能源源不断的送到买边去,而且价格的幅度也不会涨幅太大。
明白是明白了,沈余却也不太死心,还拉了好些村里人问情况。事实在他的预料之外,十个人,有十个都选择的土地。
沈余有点儿灰心,之前他觉得再怎么都还能有一个意外的,结果一个选择打工的人都没有。
这就奇了怪了?这个结果把她郁闷的不行,你说他们怎么就死守着那点地呢?
慕景作为原生原长的大启人,对村里人的想法,倒是能够想得明白。
别想那么多了,这是他们多年生存香来的经验,如果想要他们不种粮食,改种果树,那要让他们看见利益。
沈余眼前就是一亮,他可以先弄一些实验田,等看见成果了,到时候路也修好了,各类物资也方便运输过来了,看村里人还会不会动心?
就是这个过程,有些久了。
沈余心动,那就要行动,种果树也不用十分肥沃的土壤,就是山地上也是可以的,选来选去的,沈余就选中了小荒山那一带。这里都是新开荒的地,连中田都十分少,大多数都是下等地。
沈老头他们家在那里也有十亩下等地,不过这些地对他来说远远不够,按照他的说法,既然都要干了,那就干一票大的,没有过100来亩,那就根本就不成事儿。
小荒山虽然不大,但是100来亩还是有的,再加上山上的那些杂草小灌木一除,妥妥的200亩打不住。
沈余找到那几户人家的主人,说要买小荒山的地,现在村里的人没有哪户人家的人没在他厂里做事的,沈余要买地,他们多多少少都会考虑一下。
沈余得加钱出的也不算高,四两银子一亩,但是他们这里的下等土地的正常价格。有些人在犹豫,有些人则很心动。小荒山的地出产粮食不多,当初是因为粮食不够吃,才会在那山上开垦荒地的,现在他们两口子都在厂里做事,包一餐午饭,家里的粮食自然就消耗不了多少。再加上他们每个月也有那么多进项,现在有没有小荒山上的地也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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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余特意等农忙彻底过去后,请了村里的那些不符合工厂要求的人上山给他开荒,挖沟渠,争取明年开年就能种上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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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元丰找他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帮一个忙,让沈余去把一个丫鬟买回来。沈余就奇怪了,大少爷无缘无故的让他买丫鬟干什么?
一问才知道,这样和以前跟葛元丰还是有个一段的。但是后来大少爷,家里出事,他自己都没有落得好,哪里有空去管丫鬟?这丫鬟还兜兜转转的被转手了两次。最后还因为容貌这关系,糟了当家主母的眼,被毁了,容远远地发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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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自己的卖身契还在沈余手里,只能去求了沈余来。
这对于沈余来说,又不是一个什么难事,沈余当时就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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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立春的夫君的话,沈余还不会这么意外,毕竟是镇上,经常能见到的。但是你家二郎离他们家还有些距离,早些时候,沈余把人接了来,所以沈梅想见他们两口子也不容易,是以也极少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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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余一愣,然后赶紧将人扶起来,都是自家人,何必多礼?
李二朗不愧是个书呆子,开口就来了一句,礼不可废。
哈哈,妹夫,你可真有意思。也不知道他那个妹妹是怎么受得了李二朗这么个书呆子的。
儿啊,今日你来是有什么事情?沈老娘看着沈余,想起来他应该在村里忙着什么,才有此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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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元丰的身世沈老娘他们大约知道一些,听说丫鬟也没有多惊讶,那这事寻到了?
啊,是啊,这就要去把人接回,娘,你这边照看着,我去一趟。这个时候,沈余想着,他身边是不是应该跟一个小厮了,不然堂堂一个侯爷,买个人回来居然都要他自己动手。
这么的,沈余想到他带回来的那个少年了。十四五岁,正是好培养的时候。
左右这少年也是在县里,沈余让他跟着何中锻炼一阵子,寻找也是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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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 柳四对他目前的生活还是挺满意的,除了只能一天天都在这小小店铺,只偶尔能跟掌柜的出去转转外。
但是,今天,柳四刚刚吃了饭,就听掌柜的说,东家来寻他来了,让他去一趟。
柳四还疑惑着,东家究竟来寻他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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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啊!那是不是就能东跑西跑的,不必一日日的都呆这店铺里了?
柳四这么想,也就直接问了。
听到柳四的问话,沈余觉得自己也没有估计错误,就他在南溪那这些天就能看明白,这个小子不是一个呆得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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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交谈,两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答案。
既然是小厮,柳四就开始刷存在感了,沈余要去买人,柳四就要跟着。
你可识字?
认得一些,但是也不多。
柳四可是你的大名?沈余又继续问。
不是,我的大名还没来得及取,我在家里排行第四,所以叫柳四。
这样吧!你以后跟着我,不能没有一个大名,我给你取个名字如何?
柳四眼睛一亮,他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说过要给他取名字呢,谢老爷赐名。
那就叫泽宇吧!
沈余居然有一点点的自豪,他这个取名废居然也给取了一个名字。
柳泽宇,我有名字了。
沈余拍拍他,我们走吧,有正事要办。
老爷,我们去做什么?
沈余听叫柳四叫他老爷,差点就笑场了,你不用叫我老爷,叫我他也一时间找不出准确的答案来。
我知道了,少爷,要不叫主家,主家也不对,叫少爷。柳四顺口接了过来。
随你吧!沈余觉得哪个都比叫老爷强一点。
主子。柳四试探的叫了一声。
沈余也没有反对。
主子我们这是去干嘛的?
买人。
哦!柳四虽然才胜任沈余的贴身小厮一职,但是他在客栈干了七八年的活计了,看过人家小厮是怎么伺候老爷的,知道好奇心不能多。
沈余买了人,真的看见了葛元丰说的小丫鬟遭遇后,沈余觉得自己对古代正室对情敌的心理还是不太了解。
你别怕,是葛元丰让我来的,现在我们就回去见他。
小丫头起初没有反应,但是过了一会儿抬起头,露出那张毁了半边的脸,望向沈余,你真的是少爷派来的?
这丫头应该有许久没有说话了,声音嘶哑难听,沈余捂了捂被吓到的小心脏,心想还是要把这丫头带去大夫那里看一下,能不能把脸上的疤去掉?但是这脸上的伤疤已经化脓了,希望并不大。
如果你说的少爷是葛元丰的话那就没问题了。
左右都是在县里去看大夫也方便,戴夫简单的将小姑娘脸上的伤清理一下,然后挖去腐肉,撒上药粉。
大夫,这伤会不会留疤?
你这伤怎么弄的?这么严重?想要不留疤,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好好保养,禁食一些辛辣的食物,边上浅一点的伤痕会散去,中间深的就看造化了。
沈余也没有办法,只能带着小丫头跟小厮回去。
来的时候,他是骑的自行车,如果只是一个人的话,还能够搭着回去,现在多了一个小丫鬟,沈余只能给她雇了一辆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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