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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的碎片——栀栀仔(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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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这里明明是她的地盘,怎么陈澍一来就像个大佬似的,她这个真正的主人却得跟鹌鹑一样缩在角落里?
    再说了,她也没跟林听雨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好吗!
    明明正正经经做刺青呢!怎么被陈澍搞得像她勾引人夫一样?!
    都纹好了?陈澍咳嗽一声,转头看林听雨,镇定地转移了话题,纹了什么图案?
    早就纹好了,今天是来检查一下是否需要补色的。林听雨心中觉得陈澍的反应实在是有趣,他冲陈澍眨眨眼,回家再给你看。
    赶紧滚。抱着抱枕缩在沙发角落里的顾眠厌倦地挥挥手,现在都流行把狗骗进来再杀?
    林听雨站起身来,问:最近也辛苦你了。多少钱?我说好加倍给你的。
    滚滚滚。顾眠冲他翻白眼,不要钱,有空介绍几个帅哥给我就行。
    哟。林听雨挑眉,谢谢啊顾大师。下星期老刘婚礼见吧。
    顾眠连白眼都懒得翻了,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直到这两人开着法拉利回家,顾眠这才爬起来收拾东西,却在柜台上发现了一个信封。
    顾眠一愣,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一沓厚厚的百元大钞。
    顾眠点了点,这比她的收费翻倍了还要多。
    哎哟,都说了不收钱。顾眠皱着眉嘀咕了一句,开心地把钱塞进了皮包里。
    不用想,这绝对是陈澍留的。
    07
    回到家以后,林听雨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
    得给某个醋窖子检查检查才行,不然那人得被自己醋死。
    林听雨站在客厅中央,很爽快地把上衣脱了。
    陈澍坐在沙发上,抱着胳膊,两条腿伸得长长的。
    他不动声色地盯着林听雨,生怕漏过他的一举一动。
    林听雨的文身是一棵荆棘,走水墨风格。
    荆棘的末端从尾椎的部分开始,绕过半边腰一路往上延伸,一直到左胸口。
    有花有叶有刺,无一例外与荆棘同一色彩,笔墨简洁,却大气传神。
    这棵荆棘恰好和林听雨身上的那道伤疤完美融合在一起,疤痕也变成了荆棘的一部分。
    刺青到了胸口,画风骤变。
    泼墨变成水彩,像破晓黎明,光穿破黑暗,整幅刺青的色彩瞬间变得明亮起来。
    荆棘顶端托着的不是花,而是半颗明黄色的小星球。
    一个卡通形象的小男孩坐在星球上,只露出一个背影,抬头仰望点点星空。
    星球中央用黑色墨水纹了几个小小的字符:
    CHEN  LIN。
    看到林听雨身上的刺青,陈澍愣住了。
    他伸出手,想去碰那行字符,却在指尖即将触到那片泛红的皮肤时,又及时收回了手。
    心里泛着酸。
    既甜蜜又感动。
    这幅文身的难度非常高,好在顾眠经验丰富,又是大师级别的刺青师,也算平稳地攻克下了这个难关。
    完工的时候,顾眠大汗淋漓,像是虚脱了一样。
    她摘下口罩,满意地盯着林听雨身上的文身:这是我目前为止最满意的作品。
    这也是我最满意的作品。林听雨说。
    哥,这是月亮,这是你。林听雨指了指那颗星球,又指了指坐在星球上的小男孩,这是我。
    这是我送给你的画。他抬眼看陈澍,黑眸中神色沉沉,沾了几分狡黠的邪气:把你纹在我的心上,好不好?
    陈澍没说话。
    他站起身,走上前,想把林听雨搂进怀里,却又怕碰到他的刺青弄疼了他。
    最后,陈澍只能低下头,亲了亲林听雨的额头,低声问:疼吗?
    爱你的时候什么伤口都不疼。林听雨去找他的唇,用力吮了一口,你到底喜不喜欢?
    喜欢。陈澍回吻他,声音沙哑,我最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叮!加更成功!
    我今晚再努努力,看看能不能再更上一篇hhhh
    第119章 番外10 小的时候
    01
    十一二岁的时候, 林听雨在同龄人中就已经显得非常与众不同。
    这种与众不同自然不是褒义词,毕竟那时他爸刚失踪没几年, 母子俩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开始进入青春期。
    林听雨的叛逆期来得比同龄人更早一些,因此他也更加早熟。
    性别意识刚开始萌发的懵懂期,林听雨已经隐隐约约地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他好像,喜欢男生。
    多数时间林听雨会觉得很孤独。
    面对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性取向, 他手足无措, 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是个变态吗?
    林听雨经常这样问自己。
    有时候天气不好,下起蒙蒙细雨, 林听雨总会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小破县城拥堵破败的街头游走。
    他喜欢把双手插在口袋里,不打伞, 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异类。
    每当这个时候,林听雨会觉得自己既悲壮又中二。
    他没有朋友, 这种情绪不知道如何跟别人分享。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听雨特别害怕被人看出来他很孤独。
    一个人走在街上的时候,林听雨总有一种错觉, 好像每个迎面走过来的路人都在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打量他。
    有时候林听雨会拿出妈妈淘汰的旧手机,假装边走边打电话,以此给自己壮胆,向路人虚张声势:
    喂, 你看啊,我不孤独,我在和朋友打电话呢。
    我一点也不孤独。
    林听雨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开心, 甚至还有点骄傲。
    他觉得自己伪装得很好,没有人发现他很孤独。
    可这样的小得意却没有人可以分享。
    还是孤独。没有朋友,无人理解。
    02
    暑假的某个傍晚,林听雨再一次被糖厂里的同龄孩子们追逐。
    那会儿他还没开始发育,瘦瘦小小的,也跑不过人家,只有挨打的份。
    每次被人追赶,林听雨没跑几步就会被追上,接着一群男生围上来,对他拳打脚踢。
    有一回,林听雨躲到大门口的保安那儿寻求庇护,躲在保安身后哀求:帮帮我。
    但保安也只是用一种看戏的眼神看着他。
    在保安沉默的许可下,为首的男生大叫一声:保安也救不了你!没人会帮你的!
    他们冲上来,把不停挣扎嘶吼的林听雨架到了废弃无人的旧篮球场上。
    一路上有很多人都在看,但他们的眼神都很冷漠,没有人上来阻止,哪怕只是呵斥一声。
    所有人都在看一出滑稽的闹剧。
    而林听雨是舞台上表演的小丑。
    在扭打的过程中,林听雨不知道被谁踹了一脚,没站稳,直接跪到了地上。
    夏天的时候男孩们都喜欢穿短裤,露出小腿和膝盖。
    林听雨也不例外。
    没有裤子的保护,林听雨的膝盖直接撞到水泥地面上,蹭破了一大块皮。
    啊!他流血了!
    是你干的!
    不是我!是他!
    哈哈哈!快跑!
    男孩们嬉笑着一哄而散,只留下大汗淋漓的林听雨跌坐在地上。
    浑身是伤。
    没有人帮他。
    他恨这个世界,也恨每一个冷漠无情的看客。
    03
    回家的时候,吴女士正在做饭。
    林听雨小心地关上家门,换了鞋。
    他想要趁着吴女士不注意,悄悄地溜进房间里,却还是被眼尖的吴女士发现了。
    吴女士扔下锅铲,尖叫起来:林听雨!你怎么又跟人家打架?!你是不是嫌自己命太长?!衣服又弄脏了,我每天累死累活工作养你还得帮你洗脏衣服!你能不能让我省点心?!从今天开始,你自己洗自己的衣服!
    林听雨一言不发地进了房间,关上房门,把自己锁起来。
    伤口也懒得管。
    不用上药,反正过不了多久就会自己结痂然后痊愈。
    只是洗澡的时候,林听雨的伤口碰到了水,疼得他直皱眉。
    算了。
    反正也习惯了。
    苟延残喘地活着吧。
    第二天林听雨又摔了一跤,把另一个膝盖也磕破了。
    真惨。他自嘲地想。正好凑一对。
    大中午的,林听雨却不想回家。
    太阳很大,林听雨一个人蹲在屋檐下面,百无聊赖地拿着一块石头挖泥土玩。
    泥土挖出来,掺点儿水,搅拌均匀,捏捏捏,做几个泥球玩。
    你在干什么?忽然有人问。
    林听雨吓了一跳。
    他扭头一看,一个陌生的小男生站在一旁,正在看着他。
    那是个肤如凝脂的小男生,年纪看起来和林听雨差不多大,可是五官已经长开了,个子也很高。
    他戴一副金丝眼镜,眸色很浅,长得
    很好看。
    和林听雨对视的时候,男生脸上表情很淡。
    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好奇。
    也没有鄙夷和厌恶。
    就好像在看一件寻常事物一样。
    很罕见,从来没有人用这种单纯的目光看林听雨。
    但此时此刻,林听雨浑身竖满了刺,他用充满敌意的眼神盯着对方,警惕地问:你是谁?
    那男生看了林听雨一眼,回了一句:你又是谁?
    林听雨一顿:
    这个人,竟然不认识他?
    你不是糖厂的?即便如此,林听雨的敌意仍未消退。
    不是。男生扫了一眼周围破旧的楼房,露出了嫌弃的表情,我外地人,第一次来。
    哦。
    外地人啊。
    不知怎么回事,林听雨紧绷的情绪忽然松懈下来。
    来这里做什么?林听雨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探亲。那男生说。
    那你怎么在这儿?
    我外婆病重,我妈去医院探望了,不让我去。男生蹙眉,但她忘记给我钥匙了,我进不了家。
    不知怎么回事,瞧着那男生精雕细琢般的眉眼,林听雨的心尖忽然颤动了一下。
    他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这小子看起来明明和他差不多大,却偏要板着一张脸,作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有趣。
    那你怎么办?林听雨问,就站在这里等?
    荆市的夏天很热,现在又是正午,烈日炎炎,多在太阳下站一会儿,好像都有可能被烤得皮开肉绽。
    男生蹙着眉,思考了一会儿,忽然问:你去哪?
    林听雨顿了一下。
    04
    林听雨到门口的小卖部买了一支奶油雪糕。
    这种奶油雪糕五毛钱一大支,有两根竹签,可以掰成两小支。
    林听雨以前见别的同学吃过。
    小孩子没什么零花钱,常常是一个人买上一支这样的二合一雪糕,然后掰成两根,和好朋友一起分享。
    林听雨后来也买过两次。
    味道很好,便宜,而且量大。
    但每次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吃掉。
    天气热,雪糕化得快,林听雨每次都像跟人比赛似的,手里举着两小支雪糕,赶在另一根融化之前急匆匆地吃完其中一根。
    倒有些狼狈。
    害,没事。
    两小支还不够他一个人塞牙缝呢。
    林听雨总这样安慰自己。
    林听雨拆了包装袋,双手捏住两支竹签,稍微一用力,就把雪糕掰成了两小支。
    喏,分给你一半。他把其中一支递给男生。
    男生皱着眉盯着林听雨手中的奶油雪糕看了一眼,表情看起来很嫌弃:我不吃人工香精勾兑的垃圾食品。
    哦。不吃就不吃。林听雨无所谓地把雪糕收了回来,那我一个人吃两根。
    林听雨一口就咬掉了半根奶油雪糕。
    人工香精很甜蜜,香醇的奶油味在舌尖上化开,冒着丝丝寒气。
    林听雨被冻了一下,嘶了一声:好冰。然后一口把雪糕咽了下去。
    林听雨扭头一看,那冷面小男生正一脸挣扎地看着他手中的雪糕。
    明明很想吃。
    从没见过这么傲娇的人。
    你这人真是。林听雨翻翻白眼,把另一支雪糕递过去,好啦,快吃吧,马上就要化了。偶尔吃一次没关系的,毒不死你。
    05
    两个人蹲在屋檐下吃雪糕。
    林听雨吃得快,一会儿就吃光了。
    那小男生倒是吃得很矜持。
    林听雨拿着石头挖了一会儿泥土,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哎,你怎么不问我,身上的伤怎么回事?
    男生顿了一下,转过头来看他:为什么要问?
    林听雨反而噎了一下:你不好奇吗?
    好奇啊。男生咬了一口雪糕,表情平淡,好奇就一定要问出来吗?又不关我的事,管那么多干嘛。
    嘁。林听雨撇撇嘴,心里却有点别扭。
    好在意啊。
    为什么不问他呢?
    不过,男生又把头扭了过来,垂下眼,盯着林听雨膝盖上血肉模糊的伤口,这伤口挺大的,你还是处理一下吧。
    没事儿。终于被人关心了,林听雨很高兴,却还是满不在乎地说,我早习惯啦。它自己会好的,不用上药。
    可现在是夏天啊。男生盯着林听雨的另一个膝盖,那是昨天的伤,没有及时处理,又碰了水,已经开始化脓了,很容易发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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