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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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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红跟谁急 作者:韩石山

    第 6 章

    一二一,一二一!大街上走来一队人,一律的青布长衫胶底鞋,一律的浓浓黑发平板头,一律的隶书一字的黑胡须,一律的一米五几的矮个头,一律的稍微外斜地摆着不长的手臂,一律的横眉冷对的深沉模样。

    这不都是些鲁迅吗!

    本来已经够惊奇的了,仔细一看,人们更惊奇了,怎么都在脸朝后,脚后跟朝前,迈着短腿,噔噔噔地走着?

    这是一条文学的大街。行走着的全是些当代的青年作家,更具体点的头衔该是思想随笔作家。依稀能辨出其中有余杰、摩罗、孔庆东等人的身影,还有一些,分明都能叫出名字,一时却想不起来了。

    是我眼前的幻觉,却不能说是不真实的。说他们是鲁迅,或自比鲁迅,不是我加给的恶谥或是美誉,乃是他们文字的彰显,评论者的归拢和推断。且看下面这些话:

    孔庆东在为余杰的一本思想随笔集写的序中说:“这些文章,是还在呼吸的中国的声音,带着血的蒸汽。是真北大的声音,是真青年的声音。”余杰撰文称赞孔庆东说:“我读老孔的文章,就像读捷克作家伊凡·克里玛的小说一样,笑是暂时的,而伤感是长久的。”

    摩罗在《什么是写作》中说:“所谓写作,乃是对自我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重新审视与确认,是对天上与地上的世界秩序的重新规划与建立。我不但这样理解自己的写作,也这样理解一切受我尊敬的作家的写作。当初读卢梭、读拜伦、读鲁迅、读卡夫卡、读陀思妥耶夫斯基是这样理解的,最近读余杰的随笔也是这样理解的……余杰将这本书题款亲手交给我的那一天,我们共同缅怀了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缅怀了陈独秀、鲁迅、蔡元培。”

    余杰则是这样称赞摩罗的:“我认为,摩罗的文章是二十世纪世纪末中国最惊心动魄的文字之一……”余杰在批判了王蒙,刘心武、谈歌、刘醒龙,贬损了路遥、陈忠实之后,说:“摩罗继承了鲁迅先生观照乡村的视角,而又有所超越。”

    以上引文全部出自《春光灿烂三兄弟》,载《山西文学》二零零一年第六期。作者苏阳在文章中还有这样的话:“他们内部之间彼此的吹捧,达到了令人瞠目的程度,几乎把世界上所有可用来吹捧抬举的词语都翻出来,一股脑儿地搁在对方的身上。我说你是鲁迅,你就说我是哈维尔,我说你是君子,你就说我是楷模,你说我是大侠,我就说你是壮土……简直到了无以复加,无所不用其极的程度。”

    可见说他们是鲁迅,或自比鲁迅,不是我加给的恶谥或是美誉,而是他们文字的彰显,评论者的归拢和推断。

    至于说还有一些,分明都能叫出名字,一时却想不起来了,不过是掉个花枪。他们那么大的名声,我又这么好的记性,怎会事到临头而想不起来呢。所以这么处置,一则他们几个中,似乎没有这么无聊地相互吹捧过,也没有这么不知羞耻地自命不凡过。再则,他们不是北大的,我对他们也就不像对北大学者、作家那样敬重。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吧。北大的,可不能这样,西门牌匾那宝蓝色的底色,映衬着中国文化几千年的辉煌,未名湖上潋滟的波光,折射着中国文化往后几千年的瑞祥。爱之深,责之切,我这没资格上北大的村学究,总也抹不去的是对北大的敬仰。

    下面再说我那个幻觉是怎么来的,即分明是些鲁迅们,却为何是在甩着短胳臂倒着走路。

    鲁迅的著作,均收集在人民文学出版社整理出版的《鲁迅全集》中。全集是以单本著作为单位收录,同时又要考虑单本著作中单篇写作的时间,不免有些凌乱。比如以单本论,《呐喊》出书早,《坟》出中单篇论,《坟》中有些文章又早得多,这样就把《坟》放在了《呐喊》的前面,给人的感觉是鲁迅先出了《坟》后出了《呐喊》。好在全集中,附有《鲁迅著译年表》,我们且根据这个年表,看看鲁迅先生一生写作的大致脉络。

    一九一集有两个,一个是《野草》,一个是《朝花夕拾》。前者收录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六年所作散文诗(实为散文),一九二》两集是去世后才出版的。

    综上所述,可以说,鲁迅兼有作家和学者两重身份,其写作的顺序是:小说、学术、散文、杂文。其中学术贯穿了一生,直到晚年才停下来。散文可说是从小说写作到杂文写作的过渡。杂文则是由少到多,后几年专事之。

    倒着走的“鲁迅”们(2)

    于此可知,鲁迅的杂文虽然造诣极高且历久弥新,而他是以小说作家和中国文学史学者立身的。现在的年轻人,多以杂文家视鲁迅,先生若地下有知,怕会长嘘一声,继而言道:何物小子,无知乃尔!

    鲁迅是军校出身,按步兵操典走走步子该是行的,假如文学是一条大道且是分段的,鲁迅迈着“一二一,一二一”的步伐,是小说、学术著作,散文、杂文这么一段一段走过来的。

    再看余杰、摩罗、孔庆东这些以当代鲁迅自命的思想随笔作家吧,他们是要把鲁迅走过的路倒着走。这话不确,只有在他们多少年后,依次出了几本散文集,几本学术著作,几本(至少两本)小说集之后,才能这样说。但他们既然以鲁迅自命,且已走上了第一段,我们也只好这么说了。虽然这么说实际上是一种透支。从后往前走,还要学鲁迅的样子,在我的幻觉或者说是感觉上,他们就是在脸朝后,脚跟朝前倒着走。

    鲁迅出过十几本杂文集,这几个年轻人,想来也出过六七本思想随笔集了吧,也就是,正走到鲁迅第一段路的中间。前面的路还很长,我不想说什么刻薄话了,君其勉旃!

    还得补充两句,对余杰,摩罗,孔庆东诸位,我的态度与对谢冕和他的那几个弟子不同,我是真心希望你们好的。先拿出几本有分量的文学创作或是学术著作,再当什么思想随笔作家不迟。路要顺着走,不能倒着走,那样子不好看。

    酷评钱锺书

    几年前的“钱锺书热”就不太正常。道理很简单,既然钱学那么高深,就不应当热得那么俗,一下子冒出那么多的“钱迷”。几乎可以说,当年过火的热闹,便预伏下今天“钱迷”的反叛。

    韩石山酷评钱锺书

    钱锺书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异数,赞美他的,和批评他的,很可能到头来都是一样的不得要领。从小说层面认识他的,看到的是他的诙谐、多智,是个东方朔一流的人物。从学术层面看他的,看到的是博学多识,是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若是想到他成名于解放前,生存最久的又在解放后,处逆境而自甘淡泊,受尊崇而不事张扬,还得说是个耿介之士。尤其是他的死,那么平静,那么简约。综合这几点,可以说,只有他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不过是瞎子摸象罢了。

    我对钱氏,绝无一究其底里的奢望,只是对他的为人与为文,有一些兴趣。写他的“淫喻”,评他的“赞语”,都是出于这样的心理。对他的为人与为文,能会心地一笑,已然是了不起的理解。虽然如此,在别的文章中,对他的学问,也说过一些不恭敬的话。记得曾说过,要靠他的《管锥编》打通中西文化,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还说过,他的学问有多大,若用白话文写出来,就全明白了,用文言文写出来,实在不敢恭维。为这几句话,还受到几个坚定的钱迷的攻击,说我是无知,是伧夫。我没有辩白,本来就是伧夫,就是无知嘛。

    然而,待到钱锺书、杨绛夫妇,为《围城》的校注本对四川文艺出版社的龚明德大张挞伐,为《钱锺书与》一文的笺证对辽宁的范旭仑、李洪岩提起诉讼,我就觉得这两位大作家大学者做得有些过了。偌大年纪,偌大名气,为什么要在这样的些许小事上动真格的呢,“四人帮”肆虐多年,也没见你们动过这么大的气,怎么几个年轻人不过是因为热爱你们才校注、笺证你们的作品,就这么不依不饶呢?莫非钱、杨这样的大智者,到了晚年也会像常人一样糊涂了吗?

    钱锺书的“淫喻”

    “喻有两柄复具多边”。这是钱锺书先生对比喻的卓识,颇为人称道。两柄执何柄,多边据何边,却不能说与取喻者的心性没有一点关联了。不是精确的统计,也不是无中生有的瞎猜,根据一点确确实实的感受,我忽地悟出,钱先生的许多精妙的比喻都与男女之事有关。薄薄的一本《写在人生边上》中,顺手就可捡拾这么几例——

    吃饭有时很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吃讲究的饭事实上只是吃菜。正如讨阔老的小姐,宗旨倒不在女人。

    看文学书而不懂鉴赏,恰等于帝皇时代,看守后宫,成日价在女人堆里厮混的偏偏是个太监,虽有机会,却无能力!

    至于一般文人,老实说,对于文学并不爱好,并无擅长。他们弄文学,仿佛旧小说里的良家女子做娼妓。据说是出于不得已,无可奈何。

    学会了语言,不能欣赏文学,而专做文字学的功夫,好比向小姐求爱不遂,只能找丫头来替。

    对一则伊索寓言——老婆子想让母鸡一天下两个蛋,便加倍喂养,结果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钱先生却说:“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小心眼。”似乎和男女之事无关,细想一下不难明白其奥妙所在。

    有本传记中说,钱先生一九七九年访美归来,将英制烟斗赠予友人,也俏皮地用了个“淫喻”:“我自来不吸烟,好比阉官为皇帝选宫女,不知合用否?”于此或许可以看出,这样的妙喻,钱先生平日也是“曲不离口”的。

    若有人将《围城》中的比喻摘出来,作一种统计学上的考察,这类由男女之事取喻的例子,怕也不会少。

    《红楼梦》里有意淫之说,那是第三者的宏伟蓝图,比手淫便捷而不实用。钱先生取喻多涉男女之事,可说是“喻淫”了。只是这喻淫较之彼意淫,要艺术得多,也高尚得多,可说是一种雅淫。盖因男女之事,是世间最平常之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由此取喻,最能为人理解。文字典雅而内里涉俗,又由极俗而体味出极深的意蕴,正是取喻的精义。

    然而,行文中述及男女之事,也如同猴儿从火中取栗,稍一不慎,便会烫着自家的手指头。正惟其有这种危险,烫与不烫也就看出了技艺的高低。钱先生的高超处在于,他从男女之事取喻,只让你感受到作者的聪敏机警,却绝然不会想到龌龊。这一点,对当今的文学创作或许不无小小的启发。再往开里说,联系钱先生少年时的“顽劣”,如与堂弟锺韩在隔扇上刻“刺宝宝处”等,还可看出这位大学者品格中最富人性,也最为明丽的一面,不知众多的钱学家以为然否?

    钱锺书的赞语

    钱锺书赞人,语多夸饰。早就想写这么一篇小文章,正好来了个引子。

    今天看到《中华读书报》上有篇《钱锺书称赏最甚的人》,作者说以他所知,钱先生称赏最甚的人,是广州的李汝伦先生。证据是《随笔》某期曾发表过李先生的一篇文章,钱先生读后甚感佩服,在给该刊主编黄伟经的信中说,“李君文章光芒万丈,有‘笔尖儿横扫千人军’之概。李君饱经折磨,而意气仍可以辟易万夫,真可惊可佩。”后来钱先生在与李汝伦的通信中又说:“胸中泾渭分明,笔下风雷振荡,才气之盛,少年人所不逮,极佩。”

    作者还说,这档子事他的朋友一直不许外传,更不轻易示人,他认为这么大的事有必要公诸同好,就管不了许多了。此文刊出后,还要准备电话中接受他的朋友的埋怨呢。(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九日《中华读书报》第三版)

    此文作者马斗全先生,是我的同乡,也是同校同系的校友,不过我早他十多年离校罢了。这几年马先生的文章车载斗量,风行天下,我是极为钦佩的。看了这篇文章,却不免生智者千虑之叹。

    先得说清,能得到钱先生的赞赏,确实是值得高兴的事。这不光因为钱先生是当今的“文化昆仑”、“博学鸿儒”,还因为钱先生素有出语刻薄的“恶名”,你想嘛,一个连吴宓这样的老师都不放在眼里的人,能看得起谁呢?这样的人忽然有一天对某人表示“极佩”,此某人该是何等了得。文中为了坐实“称赏最甚”四字,还给钱先生添了一个“莫须有”的品质,说钱先生“对文化界一些人士的评论,如他治学一样,极为严谨负责,从不轻易称赏什么人,更不廉价地送人以溢美之辞,为文化界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且不说年轻时和年老时不一样,写信和写小说不一样,就算确有其事,确有其言,怎么可以当真呢?

    从学识上说,钱先生是这个是那个,从时代上还得说钱先生是个旧文化人,至少也是旧文化人习染比较重些。这些人,有一套他们惯用的语码,听的人得“听话听音”。最明显的例子该是,有人把你介绍给他们时,大都会说“久仰久仰”,这就得你自己掂量了:真是个名闻遐迩的主儿,尽可坦然受之;若不是,断不可以为他对你情有独钟。老辈人赞人原本就语多夸饰,钱先生比别人更甚些,或许是他的名声太大了,我们觉得更甚些。

    像这类动不动就“可惊可佩”的信,钱先生在世时,不知写过多少封。手边有本《记钱锺书先生》(大连出版社出版,范旭仑等编),内中有篇《钱锺抄》,随手摘录几则看看。

    给罗家伦的信中说:“喷珠漱玉之诗,脱兔惊鸿之字,昔闻双绝,今斯见之。”罗家伦的诗和字真的就这么好吗?可罗是他的校长,不这么说你叫他说什么?

    第 6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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