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反派公敌——一方藤枕(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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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沈清盛收好玉牌后又问,那你提西方魔教干什么?
陆小凤思考了一会儿后方试探性地问道:你难道没听到传闻说玉罗刹已经死了?
什么?!!沈清盛的心跳有一瞬间好像停住了。
他学着陆小凤之前的样子做了一个深呼吸,而后正色道:是谁干的?
你想帮他报仇?陆小凤的语气同他的表情一样严肃认真。
沈清盛反握住陆小凤的手,握得很紧:之前在大漠的时候,我曾受过他许多关照,更何况他还是我师父的好友。凭他的武功,我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谁能...能杀死他,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陆小凤感受到了沈清盛语气中的坚决,甚至他还从沈清盛的眼里看出了一丝哀意,他忽然觉得自己做错了。
于是他将另一只手也搭在沈清盛的手上,同样将之握得很紧,一字一顿地说道:他没有死,传闻只是传闻,这世上没有谁能杀死他。
陆小凤的语气中带有沈清盛未察觉到的安抚之意。
而且,陆小凤忽然做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这回我是真的认识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得罪谁都不能得罪你。
沈清盛听到陆小凤的话后便松了一口气,同时他也联想到了玉罗刹写给他的字条西方之玉,永存天地,两相印证之后他才放下了心。
他这一放心,便有了闲心同陆小凤一起玩笑,不免追问了一句:为什么?
陆小凤啧了一声,摇头道:你连能打败玉罗刹的人都敢挑战,你说我还敢不敢得罪你?
陆小凤贴心地没有说死这个字。
沈清盛笑了笑,同样摇头道:但我却不敢挑战我的朋友。
那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尽管得罪你啦?陆小凤瞬间得寸进尺。
沈清盛也学着啧了一声:你大可以一试。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更新时间大概在23:00以后,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我鸽了_(:з」)_
第57章 来到京城第二天
位于京城的王芳斋总店是一座高二层的小楼,许是天色将晚的关系,此刻光顾王芳斋的客人并不多。
店里有不少手头无事的伙计,第一个认出沈清盛的却是施文清,他当初帮忙送完信后就照沈清盛信里的意思留在了王芳斋当小掌柜。
施文清一见到沈清盛和陆小凤就立马起身迎了上来。虽然现在已经算是一个生意人,但他还是一副书生打扮,头戴儒巾,身着襕衫,手中握着账本,乍一眼看去旁人还以为他爱好奇特,喜欢在脂粉店里读书,沈清盛也是看了好几眼后才确认他手中拿的的确是店里的账本。
可算是等来公子了。施文清一揖到地,语气拿捏得恰到好处,恭敬又不失亲近。
无需多礼。沈清盛伸手扶住他,你在这里呆得可好?
施文清又换了一个溢满感激之情的笑容,连声答道:好好好,比在江湖上漂泊要好多了!
想必你也得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沈清盛又问。
施文清仔细地品了一会儿沈清盛的表情和语气后方小心地答道:不错。比如我现在一眼扫过去,就能清楚地分辨出她们今天用的口脂究竟是绛红、朱红、嫣红还是杏红色。
说到后一句的时候,施文清的神情不禁带了点骄傲,接着又听他道:我这本事可是连王大掌柜都曾赞不绝口的,公子若是不信的话,可以现场考考我。
沈清盛只笑着摇了摇头,便问了施文清另一个问题:王方呢?他刚进店时就扫视过一圈,却没见到王方的人影。
王掌柜在二楼接待贵客。施文清将贵客二字咬得有些重。
沈清盛哦了一声,又问:贵客是男是女?
这个问题很奇怪。按常理来说,光顾脂粉店的大部分都是女人,那么能被总掌柜当作贵客接待的自然也该是个女人。
施文清莫名地不敢再观察沈清盛的脸色,只恭敬地答道:今天这位贵客是一个女人。
一个很美的女人。施文清忍不住补充了一句。
我知道了。沈清盛点点头,不再追问,也没有要上楼的意思。
这时陆小凤已在店里转过一圈又回到了沈清盛身边,他的手上甚至还拿了两盒胭脂。
陆小凤见沈清盛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他,身子忽然抖了抖。
你抖什么?沈清盛的眼神变得更奇怪了一些。
陆小凤又伸手搓了搓胳膊,皱着脸解释道:你不会以为我买这些是拿来给自己用的吧?
我怎么会这么想?沈清盛的眼神还是很奇怪,他盯着陆小凤不解地问道,我想的是,你难道就拿这两样东西当作是上我家做客的礼物?
什么?陆小凤惊呼了一声,上你家还要带礼物?
沈清盛上下打量了陆小凤一会儿,方若有所思地说道:是我想错了。他不该对陆小凤产生那么高的期待。
你怎么了?沈清盛伸手拍拍陆小凤的肩。
陆小凤刚刚忽然怔了一下。
沈清盛顺着陆小凤的视线转身看去,楼梯上正缓缓走下来一个女人。
如施文清所言,这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美得令人仿佛置身于江南烟雨中,杨柳堆烟处,一片清冷空灵,如梦如幻。
沈清盛忽又转了回来,对着陆小凤说道:我们走吧。
走?去哪儿?
陆小凤终于回过神来,又问了沈清盛一句:你问到路了吗?
我忘了。他好像问了,又好像没问,或是问了后又忘了。
这个女人好奇怪,沈清盛忍不住想,她的眼睛好像会吸人魂魄,不小心看过一眼后,连自己在哪儿都快忘了。
田姑娘请慢走。眨眼间,王方已将这个奇怪的女人送出了店门。
王方穿着一身绯红色锦衣,满脸带笑地慢慢走到沈清盛身前,他身量不高,因此必须要抬着点头才能同沈清盛对视,看起来虽是处于下风,但许是在王芳斋里发号施令久了,他现在对着沈清盛说话时也不自觉地摆出了一身的威势,看起来颇能唬人。
只听他缓声说道:田姑娘是店里的贵客,公子应该不会介意我先前的怠慢之处吧。
招待顾客本就是你的分内之事。沈清盛没说介不介意,他只是淡淡扫过王方一眼,话锋忽然一转,语气也变得如寒冰一样冷硬,但谁允许你穿绯红色衣服了?
王森记的人穿绀色,王芳斋的人穿湛蓝色,这是王怜花当年定下的规矩。
我......王方刚一出声就觉得喉咙一痛,接着只听空中传来刺啦一声,他颈间的衣料便裂开许多细细小小的口子,王方下意识地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先是一阵寒意,后又有一阵湿热的刺痛感不间断地从颈部传来。
但王方却不敢低头去看。他在江湖上明明也算是一个一流高手,可如今站在沈清盛面前,王方甚至连动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沈清盛现在并没有在看他。
这种感觉令他无比憎恶,又无比熟悉。他花了几乎半生的时间想要摆脱,眼看着就要成功了,此刻却瞬间被沈清盛打回原形。
终于,沈清盛出声了:衣服既然破了,就赶紧去换一件,店里毕竟还有很多贵客在等着你亲自招待。
让我等不要紧,沈清盛转过身,视线从王方的双手慢慢移到他的眼睛,见到他眼底流露出的惧意后忽然笑了一声,接着道,但要让客人们等,后果可比这个严重多了。
说完,他也不等王方的反应,只是叫了陆小凤一声:我们走吧。
陆小凤看看王方,又看看沈清盛,什么也没问,便跟着沈清盛一起走出了王芳斋。
等伙计报了一句公子已经离开甜水巷后王方才敢将双手从脖子上拿开。指间滑滑腻腻,入眼是一片刺目的红色,王方忽然一把抓过身边的伙计,双手不停地往他身上擦拭,形态已近乎疯魔:什么破规矩,难道就许他王怜花一个人穿红色衣服?真不愧是王怜花的徒弟啊哈哈哈,师父当年就不讲道理,徒弟现在也跟着学......
施文清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王方,看了一会儿后,他又转身慢慢走回柜台,一边走,一边忍不住摇头感叹:托公子的福,今天又学到一种新颜色。锈红色,正是自王方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液的颜色。
走出甜水巷后,沈清盛忽然停了下来。
陆小凤只好跟着一起停下,口中问道:你怎么了?
沈清盛先是咳了两声,旋即又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在京城里呆的时间比我长,你知道骑云巷怎么走吗?
哈哈哈哈哈!陆小凤忍不住发出一阵大笑。
笑过后,他却是严肃地答道:我也不知道。
啊,沈清盛迟疑道,但现在再回王芳斋找人带路的话似乎不大好?
不用。陆小凤得意地一甩身后大红色披风,接着叉腰道,我这个人有一样天赋,只要听过一条路的名字,那我就一定能找出它在哪儿。
好厉害的天赋。沈清盛由衷地赞叹了一句,语气忽然又变得很阴森,你以为我有这么好骗?
哈哈哈哈,陆小凤的身形一下子掠出去好远,等到了下一个分叉路口的时候,他才停下来转身向着沈清盛招手道,跟着我走准没错,接下来我们走右边。
沈清盛笑了笑,又在原地低咳了几声后才提步跟上。
*
王怜花的宅子就坐落在骑云巷巷尾,当来到大宅正门时,陆小凤反而比沈清盛更为兴奋,他已经闻到了一阵酒香,正是他最爱的女儿红。
陆小凤的这股酒兴因风而起,但很快又像风一样吹过就散了,他甚至暗中发誓自己未来三天内都绝不碰一滴女儿红。
只因这座宅子实在太红了。
凡是能挂东西的地方都被挂上了一盏盏大红色灯笼,同时还有红色的绸带、红色的剪纸,院子里更是摆了红色的花和红色的树,树上甚至结着一个个红色的果实。
要不是知道你是孤家寡人一个,我还以为你要成亲了。这一路看下来,陆小凤忽然对沈清盛的审美产生了好奇,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快问,沈清盛皱了皱眉,我一会儿还要去洗澡。
你觉得上官飞燕长得怎么样?
沈清盛不假思索地答道:还行。
陆小凤果然问得很快:那刚刚在王芳斋里见到的那个女人呢?
沈清盛点了点头:也还行。
陆小凤忽然也皱起了眉:最后一个问题。
他又看了一圈府里的布置,一言难尽地问道:那你觉得这宅子弄成红彤彤的一片,好看吗?
很好看啊,这样才有过年的味道吧?沈清盛反而觉得陆小凤很莫名其妙,我还准备了一身红色的衣裳等着过年那天穿呢。
你要不要?我叫人给你也准备一套?
陆小凤沉思了一会儿后,忽然大声地应道:要!
陆小凤从未有过穿着红衣服在红色宅子里和朋友一起过年的经历,所以他十分好奇地想体验一回沈清盛所说的年味。而且不知为什么,他此刻竟也觉得眼前这成片的红色突然变得好看了起来,大俗即大雅,这或许就是美的最高境界。
沈清盛心中也很高兴,两个人一起过年总比他一个人要热闹些。
*
当沈清盛终于洗完澡并换上一身干爽的新衣服时,陆小凤已经在饭厅里一个人先喝上了。
沈清盛慢悠悠地走过去坐下,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当温好的酒在胸腔中炸起一片暖意的时候,他不禁喟叹道:今天终于快过去了。
可是明天马上就要来了。陆小凤反而有些愁眉苦脸,他放下酒杯问道,你和上官金虹的决斗定在什么时候?你有赢的把握吗?上官金虹为什么要找你决斗?六分半堂的刺杀是不是和你们之间的决斗有关?
停一下,沈清盛夹了一块兔肉放到自己碗里,等吃完饭我们再说这些。
陆小凤其实还有一箩筐的问题想问,所以他拿出了毕生最快的速度来吃这顿饭,甚至连酒都顾不上喝了。
等吃完后,他就一直托腮看着沈清盛,看着他不紧不慢地吃下三碗饭,看着他放下碗筷,又打了一个悠长的哈欠。
怎么办?我困了。沈清盛一连眨了好几下眼才勉强将困意憋住,接着只听他语速飞快地说道,和上官金虹的决斗总得等过完年再说;我现在有七成的把握能赢他;上官金虹既是自己想跟我决斗也是南王命他跟我决斗;最后,我也不知道雷损为什么要派人追杀我。
还有问题吗?
陆小凤问了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听南王的话?
还有,王方是不是背叛了你?施文清这个人又是从哪里来的?
好问题。沈清盛右手扶着脸,手肘支在桌上侧头看着陆小凤,他看起来快要睡着了,说话声音也带了点鼻音,但这一切说来话长,所以我准备了这个。
沈清盛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给陆小凤。
陆小凤迫不及待地接过,但却迟迟没有打开翻阅,反而盯着书封愣了许久。
你慢慢看,我先去睡了。沈清盛已经站起身准备回房了。
等一下。陆小凤一手抓住沈清盛衣袖,另一只手扬了扬手里的书,给他展示了封面上的书名。
因为困意,沈清盛眼中早已泛起一片水光,他不禁眯了眯眼,又凑近仔细地看了看,最后终于恍然道:哦,我拿错了。竟然拿成了《冷面神捕你别逃》。
孟管家。沈清盛的这一声是跟着他的哈欠一起出来的,因此音量并不高。
恋耽美
陆小凤思考了一会儿后方试探性地问道:你难道没听到传闻说玉罗刹已经死了?
什么?!!沈清盛的心跳有一瞬间好像停住了。
他学着陆小凤之前的样子做了一个深呼吸,而后正色道:是谁干的?
你想帮他报仇?陆小凤的语气同他的表情一样严肃认真。
沈清盛反握住陆小凤的手,握得很紧:之前在大漠的时候,我曾受过他许多关照,更何况他还是我师父的好友。凭他的武功,我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谁能...能杀死他,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陆小凤感受到了沈清盛语气中的坚决,甚至他还从沈清盛的眼里看出了一丝哀意,他忽然觉得自己做错了。
于是他将另一只手也搭在沈清盛的手上,同样将之握得很紧,一字一顿地说道:他没有死,传闻只是传闻,这世上没有谁能杀死他。
陆小凤的语气中带有沈清盛未察觉到的安抚之意。
而且,陆小凤忽然做了一个很夸张的表情,这回我是真的认识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得罪谁都不能得罪你。
沈清盛听到陆小凤的话后便松了一口气,同时他也联想到了玉罗刹写给他的字条西方之玉,永存天地,两相印证之后他才放下了心。
他这一放心,便有了闲心同陆小凤一起玩笑,不免追问了一句:为什么?
陆小凤啧了一声,摇头道:你连能打败玉罗刹的人都敢挑战,你说我还敢不敢得罪你?
陆小凤贴心地没有说死这个字。
沈清盛笑了笑,同样摇头道:但我却不敢挑战我的朋友。
那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尽管得罪你啦?陆小凤瞬间得寸进尺。
沈清盛也学着啧了一声:你大可以一试。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更新时间大概在23:00以后,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我鸽了_(:з」)_
第57章 来到京城第二天
位于京城的王芳斋总店是一座高二层的小楼,许是天色将晚的关系,此刻光顾王芳斋的客人并不多。
店里有不少手头无事的伙计,第一个认出沈清盛的却是施文清,他当初帮忙送完信后就照沈清盛信里的意思留在了王芳斋当小掌柜。
施文清一见到沈清盛和陆小凤就立马起身迎了上来。虽然现在已经算是一个生意人,但他还是一副书生打扮,头戴儒巾,身着襕衫,手中握着账本,乍一眼看去旁人还以为他爱好奇特,喜欢在脂粉店里读书,沈清盛也是看了好几眼后才确认他手中拿的的确是店里的账本。
可算是等来公子了。施文清一揖到地,语气拿捏得恰到好处,恭敬又不失亲近。
无需多礼。沈清盛伸手扶住他,你在这里呆得可好?
施文清又换了一个溢满感激之情的笑容,连声答道:好好好,比在江湖上漂泊要好多了!
想必你也得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沈清盛又问。
施文清仔细地品了一会儿沈清盛的表情和语气后方小心地答道:不错。比如我现在一眼扫过去,就能清楚地分辨出她们今天用的口脂究竟是绛红、朱红、嫣红还是杏红色。
说到后一句的时候,施文清的神情不禁带了点骄傲,接着又听他道:我这本事可是连王大掌柜都曾赞不绝口的,公子若是不信的话,可以现场考考我。
沈清盛只笑着摇了摇头,便问了施文清另一个问题:王方呢?他刚进店时就扫视过一圈,却没见到王方的人影。
王掌柜在二楼接待贵客。施文清将贵客二字咬得有些重。
沈清盛哦了一声,又问:贵客是男是女?
这个问题很奇怪。按常理来说,光顾脂粉店的大部分都是女人,那么能被总掌柜当作贵客接待的自然也该是个女人。
施文清莫名地不敢再观察沈清盛的脸色,只恭敬地答道:今天这位贵客是一个女人。
一个很美的女人。施文清忍不住补充了一句。
我知道了。沈清盛点点头,不再追问,也没有要上楼的意思。
这时陆小凤已在店里转过一圈又回到了沈清盛身边,他的手上甚至还拿了两盒胭脂。
陆小凤见沈清盛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他,身子忽然抖了抖。
你抖什么?沈清盛的眼神变得更奇怪了一些。
陆小凤又伸手搓了搓胳膊,皱着脸解释道:你不会以为我买这些是拿来给自己用的吧?
我怎么会这么想?沈清盛的眼神还是很奇怪,他盯着陆小凤不解地问道,我想的是,你难道就拿这两样东西当作是上我家做客的礼物?
什么?陆小凤惊呼了一声,上你家还要带礼物?
沈清盛上下打量了陆小凤一会儿,方若有所思地说道:是我想错了。他不该对陆小凤产生那么高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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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刚刚忽然怔了一下。
沈清盛顺着陆小凤的视线转身看去,楼梯上正缓缓走下来一个女人。
如施文清所言,这是一个很美的女人,美得令人仿佛置身于江南烟雨中,杨柳堆烟处,一片清冷空灵,如梦如幻。
沈清盛忽又转了回来,对着陆小凤说道:我们走吧。
走?去哪儿?
陆小凤终于回过神来,又问了沈清盛一句:你问到路了吗?
我忘了。他好像问了,又好像没问,或是问了后又忘了。
这个女人好奇怪,沈清盛忍不住想,她的眼睛好像会吸人魂魄,不小心看过一眼后,连自己在哪儿都快忘了。
田姑娘请慢走。眨眼间,王方已将这个奇怪的女人送出了店门。
王方穿着一身绯红色锦衣,满脸带笑地慢慢走到沈清盛身前,他身量不高,因此必须要抬着点头才能同沈清盛对视,看起来虽是处于下风,但许是在王芳斋里发号施令久了,他现在对着沈清盛说话时也不自觉地摆出了一身的威势,看起来颇能唬人。
只听他缓声说道:田姑娘是店里的贵客,公子应该不会介意我先前的怠慢之处吧。
招待顾客本就是你的分内之事。沈清盛没说介不介意,他只是淡淡扫过王方一眼,话锋忽然一转,语气也变得如寒冰一样冷硬,但谁允许你穿绯红色衣服了?
王森记的人穿绀色,王芳斋的人穿湛蓝色,这是王怜花当年定下的规矩。
我......王方刚一出声就觉得喉咙一痛,接着只听空中传来刺啦一声,他颈间的衣料便裂开许多细细小小的口子,王方下意识地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脖子,先是一阵寒意,后又有一阵湿热的刺痛感不间断地从颈部传来。
但王方却不敢低头去看。他在江湖上明明也算是一个一流高手,可如今站在沈清盛面前,王方甚至连动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沈清盛现在并没有在看他。
这种感觉令他无比憎恶,又无比熟悉。他花了几乎半生的时间想要摆脱,眼看着就要成功了,此刻却瞬间被沈清盛打回原形。
终于,沈清盛出声了:衣服既然破了,就赶紧去换一件,店里毕竟还有很多贵客在等着你亲自招待。
让我等不要紧,沈清盛转过身,视线从王方的双手慢慢移到他的眼睛,见到他眼底流露出的惧意后忽然笑了一声,接着道,但要让客人们等,后果可比这个严重多了。
说完,他也不等王方的反应,只是叫了陆小凤一声:我们走吧。
陆小凤看看王方,又看看沈清盛,什么也没问,便跟着沈清盛一起走出了王芳斋。
等伙计报了一句公子已经离开甜水巷后王方才敢将双手从脖子上拿开。指间滑滑腻腻,入眼是一片刺目的红色,王方忽然一把抓过身边的伙计,双手不停地往他身上擦拭,形态已近乎疯魔:什么破规矩,难道就许他王怜花一个人穿红色衣服?真不愧是王怜花的徒弟啊哈哈哈,师父当年就不讲道理,徒弟现在也跟着学......
施文清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王方,看了一会儿后,他又转身慢慢走回柜台,一边走,一边忍不住摇头感叹:托公子的福,今天又学到一种新颜色。锈红色,正是自王方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液的颜色。
走出甜水巷后,沈清盛忽然停了下来。
陆小凤只好跟着一起停下,口中问道:你怎么了?
沈清盛先是咳了两声,旋即又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在京城里呆的时间比我长,你知道骑云巷怎么走吗?
哈哈哈哈哈!陆小凤忍不住发出一阵大笑。
笑过后,他却是严肃地答道:我也不知道。
啊,沈清盛迟疑道,但现在再回王芳斋找人带路的话似乎不大好?
不用。陆小凤得意地一甩身后大红色披风,接着叉腰道,我这个人有一样天赋,只要听过一条路的名字,那我就一定能找出它在哪儿。
好厉害的天赋。沈清盛由衷地赞叹了一句,语气忽然又变得很阴森,你以为我有这么好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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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盛笑了笑,又在原地低咳了几声后才提步跟上。
*
王怜花的宅子就坐落在骑云巷巷尾,当来到大宅正门时,陆小凤反而比沈清盛更为兴奋,他已经闻到了一阵酒香,正是他最爱的女儿红。
陆小凤的这股酒兴因风而起,但很快又像风一样吹过就散了,他甚至暗中发誓自己未来三天内都绝不碰一滴女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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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知道你是孤家寡人一个,我还以为你要成亲了。这一路看下来,陆小凤忽然对沈清盛的审美产生了好奇,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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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盛不假思索地答道:还行。
陆小凤果然问得很快:那刚刚在王芳斋里见到的那个女人呢?
沈清盛点了点头:也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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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沉思了一会儿后,忽然大声地应道:要!
陆小凤从未有过穿着红衣服在红色宅子里和朋友一起过年的经历,所以他十分好奇地想体验一回沈清盛所说的年味。而且不知为什么,他此刻竟也觉得眼前这成片的红色突然变得好看了起来,大俗即大雅,这或许就是美的最高境界。
沈清盛心中也很高兴,两个人一起过年总比他一个人要热闹些。
*
当沈清盛终于洗完澡并换上一身干爽的新衣服时,陆小凤已经在饭厅里一个人先喝上了。
沈清盛慢悠悠地走过去坐下,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当温好的酒在胸腔中炸起一片暖意的时候,他不禁喟叹道:今天终于快过去了。
可是明天马上就要来了。陆小凤反而有些愁眉苦脸,他放下酒杯问道,你和上官金虹的决斗定在什么时候?你有赢的把握吗?上官金虹为什么要找你决斗?六分半堂的刺杀是不是和你们之间的决斗有关?
停一下,沈清盛夹了一块兔肉放到自己碗里,等吃完饭我们再说这些。
陆小凤其实还有一箩筐的问题想问,所以他拿出了毕生最快的速度来吃这顿饭,甚至连酒都顾不上喝了。
等吃完后,他就一直托腮看着沈清盛,看着他不紧不慢地吃下三碗饭,看着他放下碗筷,又打了一个悠长的哈欠。
怎么办?我困了。沈清盛一连眨了好几下眼才勉强将困意憋住,接着只听他语速飞快地说道,和上官金虹的决斗总得等过完年再说;我现在有七成的把握能赢他;上官金虹既是自己想跟我决斗也是南王命他跟我决斗;最后,我也不知道雷损为什么要派人追杀我。
还有问题吗?
陆小凤问了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上官金虹为什么要听南王的话?
还有,王方是不是背叛了你?施文清这个人又是从哪里来的?
好问题。沈清盛右手扶着脸,手肘支在桌上侧头看着陆小凤,他看起来快要睡着了,说话声音也带了点鼻音,但这一切说来话长,所以我准备了这个。
沈清盛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给陆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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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慢慢看,我先去睡了。沈清盛已经站起身准备回房了。
等一下。陆小凤一手抓住沈清盛衣袖,另一只手扬了扬手里的书,给他展示了封面上的书名。
因为困意,沈清盛眼中早已泛起一片水光,他不禁眯了眯眼,又凑近仔细地看了看,最后终于恍然道:哦,我拿错了。竟然拿成了《冷面神捕你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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