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三章 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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嗖!
破空声音响起,野猪王听到动静,转头挑击甩射而来的短刀,没想到短刀的力道极强,竟然削断了獠牙。
叶雲天这一甩用足了力气,短刀所带有的威力惊人,削断獠牙后,去势不减,野猪王被当头穿透。
其他的野猪见王死了,顿时骚乱起来,叶雲天趁机拎着死猪狂抡。
野猪忌惮叶雲天的神力,渐渐退去。
胖刀长舒一口气,走到叶雲天身边,说:“兄弟,多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刚才就死了,你年纪虽小,却好大的力气啊,刚才我都惊住了。”
“是啊,*好力气”麻杆子也随声附和,闭口不提责怪叶雲天的事。
叶雲天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觉得体内力量无穷,对了,这头野猪王好高的灵智啊,竟然能格挡羽箭,它是灵兽吗?”
胖刀摇摇头,说:“现在看不出来,等剥开它的肚子就知道了。”
三人把野猪王,连同之前射杀的野猪弄回茅屋。
胖刀啐了口唾沫,搓搓手,拿起短刀,把野猪王翻过身来,照着它肚子一划,然后手伸进去摸索半天,掏出一粒黄豆大小的珠子。
叶雲天慢慢拿手指点了一下,珠子软软的。
胖刀说:“这就是兽核,只有灵智开化到一定程度的兽,才会在体内生成它,它现在软软的,是因为野猪王才达到灵兽阶段不久。严格来说,它还算不上灵兽,如果是正真的灵兽,它的兽核如石子般坚硬。”
麻杆子也说:“幸好这头野猪王没有真正变成灵兽,否则就不是我们能对付的了,这个兽核虽然没有成形,但是却蕴含了精华,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可以歇息两天了。”
晚上,胖刀劈了些木柴,点起篝火,三人围坐一圈,拿出几条洗好的猪腿,架在火上烤。
叶雲天抱膝而坐,把下巴点在膝盖上,望着跳动的火焰,愣愣的出神:自己已经想不起以前的事情了,也不知何时才能恢复记忆,现在做个猎人,也没什么不好。或许,自己这辈子都这样了吧。
胖刀见叶雲天愣愣的看着篝火发呆,便说:“兄弟,又想以前的事呢?别担心,总有一天,你能恢复记忆的,这样吧,明天带去镇子上逛逛,排解一下郁闷。”
“镇子?宜黄镇?”叶雲天问道。
“对。”
…………
次日,叶雲天跟随胖刀和麻杆子,一路向北,走了几十里,来到宜黄镇。
镇子不小,占地有七八里。胖刀说:“看了吗?这就是宜黄镇,异兽山脉,是归异兽管辖的地方。宜黄镇就属于碧云帝国的管辖,只不过这个镇子是一些散人聚集地,帝国不大重视这里,所以只派兵把守了镇子北方的光阿城。”
叶雲天问到:“那我们是碧云帝国的子民吗?”
胖刀摇摇头:“不是,我们住在异兽山脉边缘,属于闲散人员,不归碧云帝国管辖。只有住在光阿城里的人,才真正算是碧云帝国的子民。”
进了镇子,发现有很多商店。道路两旁都是摆摊的,各种物件琳琅满目,街道上人流攒动,不时有马车路过。
叶雲天说:“没想到这边境地带,也挺繁华的嘛。”
胖刀撇撇嘴,说到:“那是,帝国边境疏于管辖,各种不安分的人集聚在此,当然热闹了。”
闻言,叶雲天心中一惊,暗中告诫自己要小心处事,此地龙蛇混杂,千万别惹下什么麻烦。
这时叶雲天发现,许多人都用诧异的眼光看着自己,便问:“胖哥,我有什么奇怪的吗?为什么他们这样看我?”
胖刀揣手抱胸,道:“你还说,让你换身衣服出来,你不听,现在你背后四个大字:八荒魔龙,这么多人从你身边走过,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见,人家不瞅你瞅谁?”
额,叶雲天挠挠头,他其实也想过换衣服,不过一想到这件袍子上可能有自己的身世线索,就打消了之前的想法。
三人边说边走,来到一家楼阁前,楼阁上大红灯笼高高挂,门口两个妖艳的妞,正在拉客人。
胖刀转头对叶雲天说:“兄弟,怎么样?进去乐呵乐呵?”
叶雲天抬头看,阁楼上一块匾额,写着:留春楼。便问:“胖哥,这是干什么的地方?”
“这呀?”胖刀脸上浮起坏笑,说到:“这是好地方,男人排解烦闷的地方。”
叶雲天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醉宿馆两个字,哪怕是他此时失忆了,在模糊的印象中,也知道这不是自己该去的地方,叶雲天立刻摆手推辞掉,说到:“不了,我还小,额,我头一次来宜黄镇,想到处走走。”
听了叶雲天的回答,胖刀丢给叶雲天一个小钱袋说:“你不愿享受就算了,正好也省点钱,去吧,别走太远,免得走丢了。”
胖刀说完,就和麻杆子进了留春楼,叶雲天见状,便去街上游走,到处看看,忽然觉得肚子饿了,正巧走到一家酒店门口,便迈步进去了。
叶雲天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点了些食物,然后耐心等待。他目光四处扫探,最后落在地上,一个玉挂坠静静的躺在桌子腿后面。
弯腰拾起挂坠,仔细的打量,这是个类似牌子的挂玉,正面刻着朵不知名的花,背面刻有戊家两字。
叶雲天把挂坠拿在手里把玩,这时酒店里有人争吵起来。
酒店中心处有一张大桌子,那里坐着七八位喝酒的混混,刚刚有人喝醉了,借着酒劲和同伴,对骂了起来。
这伙人越骂越凶,最后动手,抄起酒杯就扔。
叶雲天扫视四周,发现老板坐在柜台后面静静的看着这一幕,脸上悠哉的表情,似乎和看戏一样,丝毫没有为混混在自己店里打架而皱眉。
既然老板都不介意,那这帮人就放心的开打起来,碟子盘子乱飞,酒菜撒的遍地都是。
叶雲天生怕被误伤,所以找了个离他们较远的位子坐下,然后静静的看热闹。他仔细看了一下,这几个混混都练过拳脚,各个出拳带风。打的正热闹的时候,又有人进酒店了,为首的是个十六七的女孩,身后跟着个老者。
女孩想要往里走,却怕被乱飞的碟碗打中,一时间犹豫起来,不敢往前,她身后的老者眉头微皱,对着这帮混混虚空捶出双拳,两个混混顿时向后倒飞出去,摔在一张桌子上,其他的混混也停下手,望着刚刚出手的老者。
破空声音响起,野猪王听到动静,转头挑击甩射而来的短刀,没想到短刀的力道极强,竟然削断了獠牙。
叶雲天这一甩用足了力气,短刀所带有的威力惊人,削断獠牙后,去势不减,野猪王被当头穿透。
其他的野猪见王死了,顿时骚乱起来,叶雲天趁机拎着死猪狂抡。
野猪忌惮叶雲天的神力,渐渐退去。
胖刀长舒一口气,走到叶雲天身边,说:“兄弟,多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刚才就死了,你年纪虽小,却好大的力气啊,刚才我都惊住了。”
“是啊,*好力气”麻杆子也随声附和,闭口不提责怪叶雲天的事。
叶雲天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觉得体内力量无穷,对了,这头野猪王好高的灵智啊,竟然能格挡羽箭,它是灵兽吗?”
胖刀摇摇头,说:“现在看不出来,等剥开它的肚子就知道了。”
三人把野猪王,连同之前射杀的野猪弄回茅屋。
胖刀啐了口唾沫,搓搓手,拿起短刀,把野猪王翻过身来,照着它肚子一划,然后手伸进去摸索半天,掏出一粒黄豆大小的珠子。
叶雲天慢慢拿手指点了一下,珠子软软的。
胖刀说:“这就是兽核,只有灵智开化到一定程度的兽,才会在体内生成它,它现在软软的,是因为野猪王才达到灵兽阶段不久。严格来说,它还算不上灵兽,如果是正真的灵兽,它的兽核如石子般坚硬。”
麻杆子也说:“幸好这头野猪王没有真正变成灵兽,否则就不是我们能对付的了,这个兽核虽然没有成形,但是却蕴含了精华,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可以歇息两天了。”
晚上,胖刀劈了些木柴,点起篝火,三人围坐一圈,拿出几条洗好的猪腿,架在火上烤。
叶雲天抱膝而坐,把下巴点在膝盖上,望着跳动的火焰,愣愣的出神:自己已经想不起以前的事情了,也不知何时才能恢复记忆,现在做个猎人,也没什么不好。或许,自己这辈子都这样了吧。
胖刀见叶雲天愣愣的看着篝火发呆,便说:“兄弟,又想以前的事呢?别担心,总有一天,你能恢复记忆的,这样吧,明天带去镇子上逛逛,排解一下郁闷。”
“镇子?宜黄镇?”叶雲天问道。
“对。”
…………
次日,叶雲天跟随胖刀和麻杆子,一路向北,走了几十里,来到宜黄镇。
镇子不小,占地有七八里。胖刀说:“看了吗?这就是宜黄镇,异兽山脉,是归异兽管辖的地方。宜黄镇就属于碧云帝国的管辖,只不过这个镇子是一些散人聚集地,帝国不大重视这里,所以只派兵把守了镇子北方的光阿城。”
叶雲天问到:“那我们是碧云帝国的子民吗?”
胖刀摇摇头:“不是,我们住在异兽山脉边缘,属于闲散人员,不归碧云帝国管辖。只有住在光阿城里的人,才真正算是碧云帝国的子民。”
进了镇子,发现有很多商店。道路两旁都是摆摊的,各种物件琳琅满目,街道上人流攒动,不时有马车路过。
叶雲天说:“没想到这边境地带,也挺繁华的嘛。”
胖刀撇撇嘴,说到:“那是,帝国边境疏于管辖,各种不安分的人集聚在此,当然热闹了。”
闻言,叶雲天心中一惊,暗中告诫自己要小心处事,此地龙蛇混杂,千万别惹下什么麻烦。
这时叶雲天发现,许多人都用诧异的眼光看着自己,便问:“胖哥,我有什么奇怪的吗?为什么他们这样看我?”
胖刀揣手抱胸,道:“你还说,让你换身衣服出来,你不听,现在你背后四个大字:八荒魔龙,这么多人从你身边走过,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见,人家不瞅你瞅谁?”
额,叶雲天挠挠头,他其实也想过换衣服,不过一想到这件袍子上可能有自己的身世线索,就打消了之前的想法。
三人边说边走,来到一家楼阁前,楼阁上大红灯笼高高挂,门口两个妖艳的妞,正在拉客人。
胖刀转头对叶雲天说:“兄弟,怎么样?进去乐呵乐呵?”
叶雲天抬头看,阁楼上一块匾额,写着:留春楼。便问:“胖哥,这是干什么的地方?”
“这呀?”胖刀脸上浮起坏笑,说到:“这是好地方,男人排解烦闷的地方。”
叶雲天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醉宿馆两个字,哪怕是他此时失忆了,在模糊的印象中,也知道这不是自己该去的地方,叶雲天立刻摆手推辞掉,说到:“不了,我还小,额,我头一次来宜黄镇,想到处走走。”
听了叶雲天的回答,胖刀丢给叶雲天一个小钱袋说:“你不愿享受就算了,正好也省点钱,去吧,别走太远,免得走丢了。”
胖刀说完,就和麻杆子进了留春楼,叶雲天见状,便去街上游走,到处看看,忽然觉得肚子饿了,正巧走到一家酒店门口,便迈步进去了。
叶雲天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点了些食物,然后耐心等待。他目光四处扫探,最后落在地上,一个玉挂坠静静的躺在桌子腿后面。
弯腰拾起挂坠,仔细的打量,这是个类似牌子的挂玉,正面刻着朵不知名的花,背面刻有戊家两字。
叶雲天把挂坠拿在手里把玩,这时酒店里有人争吵起来。
酒店中心处有一张大桌子,那里坐着七八位喝酒的混混,刚刚有人喝醉了,借着酒劲和同伴,对骂了起来。
这伙人越骂越凶,最后动手,抄起酒杯就扔。
叶雲天扫视四周,发现老板坐在柜台后面静静的看着这一幕,脸上悠哉的表情,似乎和看戏一样,丝毫没有为混混在自己店里打架而皱眉。
既然老板都不介意,那这帮人就放心的开打起来,碟子盘子乱飞,酒菜撒的遍地都是。
叶雲天生怕被误伤,所以找了个离他们较远的位子坐下,然后静静的看热闹。他仔细看了一下,这几个混混都练过拳脚,各个出拳带风。打的正热闹的时候,又有人进酒店了,为首的是个十六七的女孩,身后跟着个老者。
女孩想要往里走,却怕被乱飞的碟碗打中,一时间犹豫起来,不敢往前,她身后的老者眉头微皱,对着这帮混混虚空捶出双拳,两个混混顿时向后倒飞出去,摔在一张桌子上,其他的混混也停下手,望着刚刚出手的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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