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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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之绊 作者:风清言
第 122 章
虽然她爱的人并不是他,但这丝毫不会影响他对她的爱。婚姻是两家人的事,拍拖是两个人的事,可是爱却可以是一个人的事,即使你爱的人不爱你,但你依然可以一直爱着她。
这些年他一直都是一个人,当然也有感觉到孤单的时候,每当那时他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那个有着彩虹般的微笑,好像莲花仙子一样淡雅纯净又心地善良的女孩,有时他在想,其实孑然一身也没什么不好,他可以一直这样不受打扰地静静想念她。
他时常觉得也许她就是上天派到他身边的天使,带他走出丧妹之痛的阴霾,让他的世界雨过天晴,在他的天空留下一道永不退色的彩虹,她的任务完成了,最终自然要离开,只是他也没想到自己会爱上这个天使。
曾明皓眼神如月光一般温柔地凝视着照片中的小盈,他最爱的女孩,发自内心地祝福她会得到幸福,她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心愿。
曾明皓盖好了盒子,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了抽屉里,他将带着珍藏在心底的美好再一次踏上非洲的大地。
在飞往肯尼亚的飞机上,登上飞机的曾明皓刚走到自己的座位那里,一个黑发柔顺如水的长头发女生正在往座位上方的行李箱里放包,曾明皓看她有些费力的样子,便过去帮她放好,女生感激地说了声“谢谢”,当她抬眼看到曾明皓时,不禁一怔,随即惊喜地说道:“学长?”
曾明皓也是一怔,他看了看面前的这个长发女孩,鹅蛋形的脸庞,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睛漆黑明亮,皮肤白皙如玉,“洛晴?”
“好久不见!学长!”那个叫洛晴的女孩说。
“真的很久不见,有九年了吧?”洛晴是曾明皓读医时的学妹,后来去了美国留学,曾明皓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
洛晴笑着点点头,和曾明皓在座位上坐了下来,真巧,他们的座位竟然是挨着的。
“怎么样,你还在美国吗?”曾明皓问。
“嗯,我毕业后就留在了美国那边,在波士顿的一家公立医院工作。对了,学长,你也去肯尼亚吗?”洛晴问。
“嗯,我是LfeFrce国际医疗服务组织的医生。”
“我也加入了LfeFrce!真巧!”洛晴兴奋地说。
“是吗?之前怎么没有见到过你?”
“我这是第一次去,看样子学长应该去了很多次了吧?那可邀请学长你多多关照了。”
曾明皓温和地笑了笑。
“对了,学长你在非洲有没有看到动物大迁徙啊?我在电视上看过,很壮观的,不过要是能亲眼看到肯定更棒!”洛晴期待地说。
飞机起飞了,飞向了那片辽阔的非洲大陆。
番外二 另一个平行时空
更新时间2013513 12:23:35 字数:5050
飞往法国的航班上
坐在头等舱靠窗位置的一个帅气的混血帅哥正侧头望着窗外,他的眼睛是淡淡的琥珀色,就像天上的星光一样闪亮迷人,白净的皮肤,混血儿特有的轮廓完美的五官,与脸型完美搭配的帅气棕色短发,再配上一身剪裁精细合身款式简约的欧美范黑色休闲西装,就像从那些令所有女人看到都会尖叫的世界时尚杂志封面上走出来的帅气有型的男el,或者说比他们还要帅气,简直可以用帅到无以复加来形容,坐在和他同一排的另一边座位的一个千金小姐模样打扮的漂亮女孩一直在偷偷打量他,连她自己手里的时尚杂志拿倒了都没发觉。
不过男生并没有留意这些,他那星星般漂亮迷人的眼睛正出神地望着窗外,在上万尺高空的飞机上,透过窗户看到的都是棉花一样又轻又软的白云,好像飞机在柔软的棉絮上飞行一样,旁边他的妈妈苏云惠正倚着靠背阖目休息。
贺启熙和妈妈昨天刚刚参加完他哥哥和嫂子的婚礼,现在正在返程的途中。如今的贺启熙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笑起来很可爱的萌王子了,虽然帅气依旧,但更加有型了,褪去了小男生的青涩可爱也增添了一份成熟和成功男士的魅力,看上去更加迷人了。
他现在已经是贺氏集团的CEO了,工作从早忙到晚,这次也是特意抽空回来参加哥哥和她的婚礼的。
他的父亲虽然做为集团的主席,但集团中的很多事都交由他处理,刚一开始,集团的不少股东对于他还持有怀疑态度,他们不太相信一个年纪轻轻的富二代能坐稳集团CEO这个位置,可是他很快就用行动证明了自己,他不是那种吃饱喝足闲来到公司挂个名的纨绔子弟,他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十分认真,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虚心请教,将家族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他们家的法国餐厅现在已经在亚洲好几个国家都开设了分店,广受好评,当初那些不看好他的董事也都对他赞赏有加。他不仅继承了父亲的商业头脑,而且和父亲一样为人谦和低调,体恤员工,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而骄纵自负,虽然贵为集团的CEO,接班人,但他从来都是最早到公司,最晚离开公司,事事亲力亲为,和他的父亲一样受到公司上上下下员工的尊敬和爱戴。
前不久美国的一家著名财经杂志对世界知名企业的100名青年才俊进行了采访,他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位,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全是他靠努力得来的。
作为著名的贺氏集团的继承人,他不仅拥有令人羡慕的家世背景,管理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能力和魄力,还拥有令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帅气外表,而且他为人谦和有礼,身上没有一丝那些所谓的富二代的恶习,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至今仍未有女朋友,公司里的女员工都对他趋之若鹜,整天都盼望能引起他的注意,可是他对那些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只为博他青睐的女孩子们都是客气有礼的,在他的眼中,她们都只是公司的员工,家里人也有给他介绍过一些家世,教养,相貌都很不错的女孩子,可他都以想专注于工作为由婉拒,其实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他的心中始终住着那个大眼睛,笑容甜美可人,好像迷糊娃娃一样可爱的女孩子。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会想起她,可他只能将她放在心中最珍贵的地方,将对她的爱永远珍藏,因为她爱的人不是他,而是他的哥哥。
其实他这些年经常都可以见到她,因为她和他的哥哥一起来了巴黎,来实现他们做服装设计师和厨师的梦想。他们时常会在一起吃饭,有时是她,他的哥哥和他三个人,有时加上他的父母一家人一起。她和他的哥哥刚到巴黎时,他免费做了他们的导游,带他们到处去,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巴黎卢浮宫,他还带他们去波尔多参观了家里的红酒庄,她可开心了,拍了好多照片,总是意犹未尽,赞叹着法国的美景,可她并不知道,她的甜美笑容对他来说就是世上最美的风景。虽然知道她喜欢的人是他的哥哥,他看到他们在一起那么甜蜜开心,他也为他们开心,可是伴随着开心总有小小的失落,他以为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包括感情,也许时间长了,他就会放下她,然后认识一个适合自己的女孩子和她拍拖,结婚,可是他高估了时间的力量,原来它并不能治愈一切......
望着窗外棉絮般的白云,贺启熙的思绪又飘回到了昨日的婚礼上......
在五月清新芬芳,令人醺然欲醉的柔风中,当那个身披洁白婚纱的大眼睛女孩挽着她父亲的手从缠绕着绿色藤蔓植物和淡雅花朵的拱形走廊缓步走来的时候,他星光般漂亮迷人的眼神就随着众人祝福惊艳的目光一起落在了她的身上。
洁白如雪的婚纱更加衬得她肌肤莹然如玉,婚纱长长的的裙摆逶迤曳地,她明眸若水,顾盼生姿,手中拿着一束漂亮的蓝紫色飞燕草捧花,宛若童话中的公主,美丽不可方物。
她的脸上挂着藏也藏不住的幸福甜蜜的微笑,向着那个等待着她的王子走来,可惜那个王子不是他,而是他同母异父的哥哥。
他望着哥哥执着她的手,听着他们发自内心地说出“我愿意”那句神圣的誓言,望着他们互相交换玉坠,望着在众人祝福的掌声中哥哥吻上她花瓣般的唇瓣时她幸福地闭上了眼睛,他也在心底深深地祝福她,祝福她和哥哥可以永结同心,永不分离,看到她终于找到了一生的幸福,看到她幸福满泻的样子,他终于安心了,虽然仍有小小的失落,但也都被对她和哥哥的祝福以及看到她获得幸福的满足感所代替,他再次在心中真诚地祝福她和哥哥。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超市,那时他刚刚来到中国,那天他在超市买完了东西去交费,可是却发现身上带的人民币不够付钱的,正在他为难的时候,背后一个甜美的女生说她来帮他付,他很意外,没想到自己出门遇贵人,正在为难时就有人出手相助,他转过身很感激地谢过了那个热心的女孩,她白净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长得甜美可人,再看她的那一刻,他有种莫名的心动,其实从小就总被别人说长得帅气,也总有不少女孩子向他表达过倾慕之情,可他都只当那些女孩子是朋友同学,他对她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当他看到这个大眼睛女孩的一刹那,不知为什么,那种感觉就是很不一样,他以前从未有过。他说要还钱给那个女孩,可她却很仗义地说不用了,她说出门在外,总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让他不用客气,可他总觉得不太好,坚持要去换钱还给她,见他执意还钱给自己,她便收了他一枚1欧元的硬币,说1欧元折合人民币8块多,正好和她帮他付的钱差不多,而且她还送了他一枚1元的人民币硬币,说留给他做个纪念,从那天起,那个有着甜美可爱笑容的大眼睛女孩就印在了他的心中。她并不知道,她送给他的那枚硬币他一直带在身上,那是他的luckc,之后无论是考试还是后来工作上的重要决定,都是因为有那枚luckc在身边,带给了他幸运,那枚硬币他一直视若珍宝,就像对她的感情一样,是他心中的珍宝。
本以为和她没机会再见面了,谁知她竟然就在他隔壁的那所学校读书,那天,是开学后不久,他下课后刚走出校门,就看到不远处一个女孩子一边从包包里拿东西一边趁没有车跑过了马路,是她!真的是她!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他想出声喊住她,可他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地跑过马路,上了一辆即将开走的公交车,他本来失望得很,谁知居然被他看到刚刚她急着过马路赶公车,掉到了地上一样东西而没有发觉,他赶忙跑过去捡了起来,原来是她的学生证,他打开了学生证,里面的一寸照片上是个大眼睛,笑容甜美可爱的女孩子,在姓名那一栏里,他看到了“程兰兰”三个字,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叫程兰兰。
第二天,他拿着她的学生证到她的学校找她,她见到他时很是意外,而他却很是开心,他们又见面了,她很纳闷他为什么会来找她,直到他把学生证拿给她,她才发现自己的学生证不见了,她和他聊了几句,他告诉她他叫贺启熙,就在她隔壁的那所大学做交流生学习中文,那天中午的阳光像揉碎的金子一样,金色阳光下,她的笑颜就像迷糊娃娃一样可爱至极,他再次感受到了那种叫做“心动”的感觉。
由于学校离得很近,所以他们经常一起吃午饭,聊天,渐渐就成了好朋友,她说她最喜欢法国的巴黎,她的梦想是将来到法国深造,成为一名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说起自己的梦想,她甜美可爱的脸庞上闪耀着耀眼的光芒,一个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的女孩子他觉得是最美的。
渐渐他发觉她在聊天时经常会提起一个叫伊鑫的男生,她说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还说了很多他们成长的趣事,他觉得每次她说起那个叫伊鑫的男生时脸上都闪耀着一种美丽的光芒,就好像是阳光折射在晶莹剔透的水晶上泛出的耀眼光芒,她的眉梢眼角也都是甜甜的笑意,每当那时他的心里就酸酸的,有些不是滋味。
终于他见到了那个叫伊鑫的男生,那个男生是个大眼睛,阳光帅气的大帅哥,和她看上去就像一对金童玉女,这让他有种莫名的失落。没过多久,他从他的妈妈那里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原来那个叫伊鑫的大帅哥很有可能是他妈妈寻找了二十多年的他的同母异父的哥哥!其实对于自己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这件事他很小就听妈妈说过,他的爸爸也知道,听妈妈说他的哥哥是妈妈和她已经过世的丈夫所生的,在几个月大的时候就不见了,这么多年以来,妈妈一直都在寻找,他也一直希望可以见到自己的这位素未谋面的哥哥,可世界真的很小,想不到他的哥哥竟然会是她的青梅竹马。
记得那天他和她一起去他哥哥的家里找头发去验DNA,她被窗外的一只飞蛾吓到,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他一时重心不稳,抱着她一起摔倒了床上,他本来准备即刻起来的,可当他看到她微红的脸颊,清水般的明眸,长而微卷的睫毛,小小的鼻子,花瓣般粉嫩的嘴唇,他再次怦然心动,突然有种想要亲她的冲动,可当他慢慢将头向她靠近时,她突然一把推开了他,他也意识到了自己有些失礼,赶忙向她道歉,可是在她推开他的那一刹那他还是不免失落。他很想告诉她,那一刻他并不是因为一时兴之所至,而是因为他已经喜欢上了她。
他的哥哥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一时接受不了,她好心劝解,他的哥哥却不领情,她很委屈很生气,他却很羡慕哥哥,好像她的喜怒哀乐都和他的哥哥伊鑫息息相关。为了逗她开心,他带她去了动物园,他还模仿了一直羊驼萌萌的样子给她看,她终于展露了笑颜,能看到她的笑容他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值得。
她还是第一个带他认识中国的街头小吃的女孩子,从小在法国长大的他对于那些什么麻辣烫,烤串之类的小吃是从来未从接触过,想不到竟然那么美味,他一连吃了好多,她也是,最后两个人都撑到不行,他体会到那就是简单平凡的快乐,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
他的哥哥终于和他的妈妈母子相认,站在病房外的她大大的眼睛里因感动开心而氤氲着水汽,那一刻他就知道他的哥哥在她的心中非比寻常。
为了为去法国做准备,她一直都在学习法文,还在准备一个法语的等级考试,她经常找他陪自己练习法语,他自然乐意奉陪,成了她的半个法语老师,而他虽然会讲中文,但毕竟从小在法国长大,有一些时下年轻人讲的潮语他一时弄不明白,这时他也会问她,她每次都解释得很清楚明白,他有时讲话有些字的发音不怎么准确,她就会及时纠正他,这样一来她就又变成了他的中文老师,可能她并不知道,虽然只是陪她练习口语,但能和她单独在一起他有多开心。
他们有时会坐在她家里客厅的沙发上学习,做功课,记得那天中午她要他考考她的听力,谁知说着说着她就倚着沙发的靠背睡着了,她的睡颜是那样安静,美丽,她的长睫毛又卷又翘,就像两只小蝴蝶停留在她的眼睛上,漂亮极了,他偷偷地在她被刘海遮住的额头印上了浅浅一吻,她睡得很熟,并没有察觉,他温柔地注视着这个他爱的女孩,她倚着沙发的头微微动了一下,是她鬓边的一丝碎发弄痒了她的脸颊,他轻轻地将碎发别到了她的耳后。
他决定将自己对她的心意告诉她,他约她到了海边,他们一起燃放仙女棒的烟花,被烟花照亮的她的脸庞是世界上最美的容颜。他说要变一个魔术给她看,当她看到他从沙土里“变出”那一盒大大的心形草莓时,她惊讶不已,其实那盒草莓是他提前埋在海边的沙子里的,为的是想给她一个惊喜,他终于向她告白了,可是她却拒绝了他,她说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其实他早有察觉,他也感觉出有时她似乎故意和他表现亲近,其实是为了气那个人,他鼓起勇气问出了心底的猜测,她虽然没有回答,但她有些害羞的样子已经告诉了他,他的猜测没有错,虽然他不愿是真的,可她喜欢的人的确是他的哥哥,那一刻他失落不已,他第一次尝到了心痛的滋味,就在他的生日那天,他第一次失恋了。
虽然她喜欢的人不是他,可他依然希望看到她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更何况那个人还是他的哥哥,于是他将她的心意告诉了他的哥哥伊鑫,他的哥哥终于跑去找她了,看着哥哥的背影,他的心中还是不免划过失落,但更多的是对他们的祝福。
第 122 章
恋耽美
第 122 章
虽然她爱的人并不是他,但这丝毫不会影响他对她的爱。婚姻是两家人的事,拍拖是两个人的事,可是爱却可以是一个人的事,即使你爱的人不爱你,但你依然可以一直爱着她。
这些年他一直都是一个人,当然也有感觉到孤单的时候,每当那时他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那个有着彩虹般的微笑,好像莲花仙子一样淡雅纯净又心地善良的女孩,有时他在想,其实孑然一身也没什么不好,他可以一直这样不受打扰地静静想念她。
他时常觉得也许她就是上天派到他身边的天使,带他走出丧妹之痛的阴霾,让他的世界雨过天晴,在他的天空留下一道永不退色的彩虹,她的任务完成了,最终自然要离开,只是他也没想到自己会爱上这个天使。
曾明皓眼神如月光一般温柔地凝视着照片中的小盈,他最爱的女孩,发自内心地祝福她会得到幸福,她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心愿。
曾明皓盖好了盒子,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了抽屉里,他将带着珍藏在心底的美好再一次踏上非洲的大地。
在飞往肯尼亚的飞机上,登上飞机的曾明皓刚走到自己的座位那里,一个黑发柔顺如水的长头发女生正在往座位上方的行李箱里放包,曾明皓看她有些费力的样子,便过去帮她放好,女生感激地说了声“谢谢”,当她抬眼看到曾明皓时,不禁一怔,随即惊喜地说道:“学长?”
曾明皓也是一怔,他看了看面前的这个长发女孩,鹅蛋形的脸庞,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睛漆黑明亮,皮肤白皙如玉,“洛晴?”
“好久不见!学长!”那个叫洛晴的女孩说。
“真的很久不见,有九年了吧?”洛晴是曾明皓读医时的学妹,后来去了美国留学,曾明皓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
洛晴笑着点点头,和曾明皓在座位上坐了下来,真巧,他们的座位竟然是挨着的。
“怎么样,你还在美国吗?”曾明皓问。
“嗯,我毕业后就留在了美国那边,在波士顿的一家公立医院工作。对了,学长,你也去肯尼亚吗?”洛晴问。
“嗯,我是LfeFrce国际医疗服务组织的医生。”
“我也加入了LfeFrce!真巧!”洛晴兴奋地说。
“是吗?之前怎么没有见到过你?”
“我这是第一次去,看样子学长应该去了很多次了吧?那可邀请学长你多多关照了。”
曾明皓温和地笑了笑。
“对了,学长你在非洲有没有看到动物大迁徙啊?我在电视上看过,很壮观的,不过要是能亲眼看到肯定更棒!”洛晴期待地说。
飞机起飞了,飞向了那片辽阔的非洲大陆。
番外二 另一个平行时空
更新时间2013513 12:23:35 字数:5050
飞往法国的航班上
坐在头等舱靠窗位置的一个帅气的混血帅哥正侧头望着窗外,他的眼睛是淡淡的琥珀色,就像天上的星光一样闪亮迷人,白净的皮肤,混血儿特有的轮廓完美的五官,与脸型完美搭配的帅气棕色短发,再配上一身剪裁精细合身款式简约的欧美范黑色休闲西装,就像从那些令所有女人看到都会尖叫的世界时尚杂志封面上走出来的帅气有型的男el,或者说比他们还要帅气,简直可以用帅到无以复加来形容,坐在和他同一排的另一边座位的一个千金小姐模样打扮的漂亮女孩一直在偷偷打量他,连她自己手里的时尚杂志拿倒了都没发觉。
不过男生并没有留意这些,他那星星般漂亮迷人的眼睛正出神地望着窗外,在上万尺高空的飞机上,透过窗户看到的都是棉花一样又轻又软的白云,好像飞机在柔软的棉絮上飞行一样,旁边他的妈妈苏云惠正倚着靠背阖目休息。
贺启熙和妈妈昨天刚刚参加完他哥哥和嫂子的婚礼,现在正在返程的途中。如今的贺启熙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笑起来很可爱的萌王子了,虽然帅气依旧,但更加有型了,褪去了小男生的青涩可爱也增添了一份成熟和成功男士的魅力,看上去更加迷人了。
他现在已经是贺氏集团的CEO了,工作从早忙到晚,这次也是特意抽空回来参加哥哥和她的婚礼的。
他的父亲虽然做为集团的主席,但集团中的很多事都交由他处理,刚一开始,集团的不少股东对于他还持有怀疑态度,他们不太相信一个年纪轻轻的富二代能坐稳集团CEO这个位置,可是他很快就用行动证明了自己,他不是那种吃饱喝足闲来到公司挂个名的纨绔子弟,他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十分认真,有什么不明白的就虚心请教,将家族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他们家的法国餐厅现在已经在亚洲好几个国家都开设了分店,广受好评,当初那些不看好他的董事也都对他赞赏有加。他不仅继承了父亲的商业头脑,而且和父亲一样为人谦和低调,体恤员工,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份而骄纵自负,虽然贵为集团的CEO,接班人,但他从来都是最早到公司,最晚离开公司,事事亲力亲为,和他的父亲一样受到公司上上下下员工的尊敬和爱戴。
前不久美国的一家著名财经杂志对世界知名企业的100名青年才俊进行了采访,他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位,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全是他靠努力得来的。
作为著名的贺氏集团的继承人,他不仅拥有令人羡慕的家世背景,管理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能力和魄力,还拥有令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帅气外表,而且他为人谦和有礼,身上没有一丝那些所谓的富二代的恶习,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至今仍未有女朋友,公司里的女员工都对他趋之若鹜,整天都盼望能引起他的注意,可是他对那些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只为博他青睐的女孩子们都是客气有礼的,在他的眼中,她们都只是公司的员工,家里人也有给他介绍过一些家世,教养,相貌都很不错的女孩子,可他都以想专注于工作为由婉拒,其实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他的心中始终住着那个大眼睛,笑容甜美可人,好像迷糊娃娃一样可爱的女孩子。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会想起她,可他只能将她放在心中最珍贵的地方,将对她的爱永远珍藏,因为她爱的人不是他,而是他的哥哥。
其实他这些年经常都可以见到她,因为她和他的哥哥一起来了巴黎,来实现他们做服装设计师和厨师的梦想。他们时常会在一起吃饭,有时是她,他的哥哥和他三个人,有时加上他的父母一家人一起。她和他的哥哥刚到巴黎时,他免费做了他们的导游,带他们到处去,埃菲尔铁塔,凯旋门,巴黎卢浮宫,他还带他们去波尔多参观了家里的红酒庄,她可开心了,拍了好多照片,总是意犹未尽,赞叹着法国的美景,可她并不知道,她的甜美笑容对他来说就是世上最美的风景。虽然知道她喜欢的人是他的哥哥,他看到他们在一起那么甜蜜开心,他也为他们开心,可是伴随着开心总有小小的失落,他以为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包括感情,也许时间长了,他就会放下她,然后认识一个适合自己的女孩子和她拍拖,结婚,可是他高估了时间的力量,原来它并不能治愈一切......
望着窗外棉絮般的白云,贺启熙的思绪又飘回到了昨日的婚礼上......
在五月清新芬芳,令人醺然欲醉的柔风中,当那个身披洁白婚纱的大眼睛女孩挽着她父亲的手从缠绕着绿色藤蔓植物和淡雅花朵的拱形走廊缓步走来的时候,他星光般漂亮迷人的眼神就随着众人祝福惊艳的目光一起落在了她的身上。
洁白如雪的婚纱更加衬得她肌肤莹然如玉,婚纱长长的的裙摆逶迤曳地,她明眸若水,顾盼生姿,手中拿着一束漂亮的蓝紫色飞燕草捧花,宛若童话中的公主,美丽不可方物。
她的脸上挂着藏也藏不住的幸福甜蜜的微笑,向着那个等待着她的王子走来,可惜那个王子不是他,而是他同母异父的哥哥。
他望着哥哥执着她的手,听着他们发自内心地说出“我愿意”那句神圣的誓言,望着他们互相交换玉坠,望着在众人祝福的掌声中哥哥吻上她花瓣般的唇瓣时她幸福地闭上了眼睛,他也在心底深深地祝福她,祝福她和哥哥可以永结同心,永不分离,看到她终于找到了一生的幸福,看到她幸福满泻的样子,他终于安心了,虽然仍有小小的失落,但也都被对她和哥哥的祝福以及看到她获得幸福的满足感所代替,他再次在心中真诚地祝福她和哥哥。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超市,那时他刚刚来到中国,那天他在超市买完了东西去交费,可是却发现身上带的人民币不够付钱的,正在他为难的时候,背后一个甜美的女生说她来帮他付,他很意外,没想到自己出门遇贵人,正在为难时就有人出手相助,他转过身很感激地谢过了那个热心的女孩,她白净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长得甜美可人,再看她的那一刻,他有种莫名的心动,其实从小就总被别人说长得帅气,也总有不少女孩子向他表达过倾慕之情,可他都只当那些女孩子是朋友同学,他对她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当他看到这个大眼睛女孩的一刹那,不知为什么,那种感觉就是很不一样,他以前从未有过。他说要还钱给那个女孩,可她却很仗义地说不用了,她说出门在外,总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让他不用客气,可他总觉得不太好,坚持要去换钱还给她,见他执意还钱给自己,她便收了他一枚1欧元的硬币,说1欧元折合人民币8块多,正好和她帮他付的钱差不多,而且她还送了他一枚1元的人民币硬币,说留给他做个纪念,从那天起,那个有着甜美可爱笑容的大眼睛女孩就印在了他的心中。她并不知道,她送给他的那枚硬币他一直带在身上,那是他的luckc,之后无论是考试还是后来工作上的重要决定,都是因为有那枚luckc在身边,带给了他幸运,那枚硬币他一直视若珍宝,就像对她的感情一样,是他心中的珍宝。
本以为和她没机会再见面了,谁知她竟然就在他隔壁的那所学校读书,那天,是开学后不久,他下课后刚走出校门,就看到不远处一个女孩子一边从包包里拿东西一边趁没有车跑过了马路,是她!真的是她!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他想出声喊住她,可他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地跑过马路,上了一辆即将开走的公交车,他本来失望得很,谁知居然被他看到刚刚她急着过马路赶公车,掉到了地上一样东西而没有发觉,他赶忙跑过去捡了起来,原来是她的学生证,他打开了学生证,里面的一寸照片上是个大眼睛,笑容甜美可爱的女孩子,在姓名那一栏里,他看到了“程兰兰”三个字,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叫程兰兰。
第二天,他拿着她的学生证到她的学校找她,她见到他时很是意外,而他却很是开心,他们又见面了,她很纳闷他为什么会来找她,直到他把学生证拿给她,她才发现自己的学生证不见了,她和他聊了几句,他告诉她他叫贺启熙,就在她隔壁的那所大学做交流生学习中文,那天中午的阳光像揉碎的金子一样,金色阳光下,她的笑颜就像迷糊娃娃一样可爱至极,他再次感受到了那种叫做“心动”的感觉。
由于学校离得很近,所以他们经常一起吃午饭,聊天,渐渐就成了好朋友,她说她最喜欢法国的巴黎,她的梦想是将来到法国深造,成为一名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说起自己的梦想,她甜美可爱的脸庞上闪耀着耀眼的光芒,一个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的女孩子他觉得是最美的。
渐渐他发觉她在聊天时经常会提起一个叫伊鑫的男生,她说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还说了很多他们成长的趣事,他觉得每次她说起那个叫伊鑫的男生时脸上都闪耀着一种美丽的光芒,就好像是阳光折射在晶莹剔透的水晶上泛出的耀眼光芒,她的眉梢眼角也都是甜甜的笑意,每当那时他的心里就酸酸的,有些不是滋味。
终于他见到了那个叫伊鑫的男生,那个男生是个大眼睛,阳光帅气的大帅哥,和她看上去就像一对金童玉女,这让他有种莫名的失落。没过多久,他从他的妈妈那里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原来那个叫伊鑫的大帅哥很有可能是他妈妈寻找了二十多年的他的同母异父的哥哥!其实对于自己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这件事他很小就听妈妈说过,他的爸爸也知道,听妈妈说他的哥哥是妈妈和她已经过世的丈夫所生的,在几个月大的时候就不见了,这么多年以来,妈妈一直都在寻找,他也一直希望可以见到自己的这位素未谋面的哥哥,可世界真的很小,想不到他的哥哥竟然会是她的青梅竹马。
记得那天他和她一起去他哥哥的家里找头发去验DNA,她被窗外的一只飞蛾吓到,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他一时重心不稳,抱着她一起摔倒了床上,他本来准备即刻起来的,可当他看到她微红的脸颊,清水般的明眸,长而微卷的睫毛,小小的鼻子,花瓣般粉嫩的嘴唇,他再次怦然心动,突然有种想要亲她的冲动,可当他慢慢将头向她靠近时,她突然一把推开了他,他也意识到了自己有些失礼,赶忙向她道歉,可是在她推开他的那一刹那他还是不免失落。他很想告诉她,那一刻他并不是因为一时兴之所至,而是因为他已经喜欢上了她。
他的哥哥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一时接受不了,她好心劝解,他的哥哥却不领情,她很委屈很生气,他却很羡慕哥哥,好像她的喜怒哀乐都和他的哥哥伊鑫息息相关。为了逗她开心,他带她去了动物园,他还模仿了一直羊驼萌萌的样子给她看,她终于展露了笑颜,能看到她的笑容他觉得自己做什么都值得。
她还是第一个带他认识中国的街头小吃的女孩子,从小在法国长大的他对于那些什么麻辣烫,烤串之类的小吃是从来未从接触过,想不到竟然那么美味,他一连吃了好多,她也是,最后两个人都撑到不行,他体会到那就是简单平凡的快乐,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
他的哥哥终于和他的妈妈母子相认,站在病房外的她大大的眼睛里因感动开心而氤氲着水汽,那一刻他就知道他的哥哥在她的心中非比寻常。
为了为去法国做准备,她一直都在学习法文,还在准备一个法语的等级考试,她经常找他陪自己练习法语,他自然乐意奉陪,成了她的半个法语老师,而他虽然会讲中文,但毕竟从小在法国长大,有一些时下年轻人讲的潮语他一时弄不明白,这时他也会问她,她每次都解释得很清楚明白,他有时讲话有些字的发音不怎么准确,她就会及时纠正他,这样一来她就又变成了他的中文老师,可能她并不知道,虽然只是陪她练习口语,但能和她单独在一起他有多开心。
他们有时会坐在她家里客厅的沙发上学习,做功课,记得那天中午她要他考考她的听力,谁知说着说着她就倚着沙发的靠背睡着了,她的睡颜是那样安静,美丽,她的长睫毛又卷又翘,就像两只小蝴蝶停留在她的眼睛上,漂亮极了,他偷偷地在她被刘海遮住的额头印上了浅浅一吻,她睡得很熟,并没有察觉,他温柔地注视着这个他爱的女孩,她倚着沙发的头微微动了一下,是她鬓边的一丝碎发弄痒了她的脸颊,他轻轻地将碎发别到了她的耳后。
他决定将自己对她的心意告诉她,他约她到了海边,他们一起燃放仙女棒的烟花,被烟花照亮的她的脸庞是世界上最美的容颜。他说要变一个魔术给她看,当她看到他从沙土里“变出”那一盒大大的心形草莓时,她惊讶不已,其实那盒草莓是他提前埋在海边的沙子里的,为的是想给她一个惊喜,他终于向她告白了,可是她却拒绝了他,她说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其实他早有察觉,他也感觉出有时她似乎故意和他表现亲近,其实是为了气那个人,他鼓起勇气问出了心底的猜测,她虽然没有回答,但她有些害羞的样子已经告诉了他,他的猜测没有错,虽然他不愿是真的,可她喜欢的人的确是他的哥哥,那一刻他失落不已,他第一次尝到了心痛的滋味,就在他的生日那天,他第一次失恋了。
虽然她喜欢的人不是他,可他依然希望看到她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更何况那个人还是他的哥哥,于是他将她的心意告诉了他的哥哥伊鑫,他的哥哥终于跑去找她了,看着哥哥的背影,他的心中还是不免划过失落,但更多的是对他们的祝福。
第 122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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