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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alpha元帅最宠的小白兔——没有良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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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狼王毫不犹豫地回答。
    他又把下巴搭在前爪上,愉快地摇着尾巴:我不挑食,你随便弄什么都可以。我吃的多,你准备一点就行了。
    言听雪:对,你吃的多,我养不起。
    他挤出一个笑容:那说定了,明天我给你准备肉。
    狼王把篮子叼在嘴里,向他招招爪子:上来,我送你去找鹿。
    游戏设计的地图是临近森林的小镇,周围都是乡间小道,路灯的颜色也昏黄朦胧,十分幽静。
    偶尔有带着宠物散步的玩家,只是看到狼王,就自动躲到路边缘。
    言听雪本来担心狼王的爪子出事,结果狼王风一样冲出去,他呛了一大冷空气。
    你没事吧?
    我没事,言听雪咳嗽几声,你的爪子?
    已经好了。
    沈成风绝对不会说,他白天在办公室的时候,对着健康完好的手盯了半天,差点往上面缠绷带,以至于把路过的上将吓得以为隔壁星球派人来暗算了。
    狼王跑得很快,呜呜的风声从耳边掠过。
    言听雪骑在狼王身上,趴在他耳边说:前面岔路左拐。
    你记性真好。狼王头顶出现一个对话大气泡。
    言听雪笑笑:昨天找你的时候路过那里,恰巧注意到。
    我都没注意。狼王头顶继续冒气泡,也许你可以做做侦查工作。我也可以教你一些。
    我有喜欢做的事了。
    狼王也不强求:是吗?以后也可以和我说说。
    鹿群的栖息地并不远。
    言听雪叫停,从狼王身上下来。
    附近静悄悄的,一个活物都没有。
    不知道他们去哪了。我们把胡萝卜放在这里就走吧。吃不吃,让他们自己做决定。
    言听雪提起胡萝卜篮子,本想直接走,没想到篮子没提动,自己差点摔了。
    我来吧。狼王忍不住笑了一声,叼起篮子。
    言听雪脸有点红。
    他没想到篮子会这么重。
    怪不得狼王要抢着叼篮子。
    狼王把篮子放在鹿群栖息地的空地上,踱回言听雪身边:我们是回去吗?还是继续在外面转转?
    言听雪觉得身后有道灼热的视线,回头之后,看到一个影子飞快地逃走。
    我们去旁边等一下。
    他拉着狼王,躲到拐角的建筑后面。
    过了几分钟,几个修长身影从不同建筑后面走出来,聚集到篮子周围。
    是几只鹿,长着漂亮的角,身材也比较高大,应该是年轻的公鹿。
    他们互相交谈了几句,分别叼起一根胡萝卜,嚼了嚼。
    忽然,鹿们对视一眼,狼吞虎咽地把胡萝卜吃下去,有几只公鹿还想再吃,其中一只格外大,颜色也意外绮丽的鹿用角拱拱他们,挡在篮子前面。
    公鹿们又四面散去。
    不一会,公鹿们再次走出来,身后跟着更为年幼和弱小的鹿。
    明显领头的那只鹿有条不紊地给鹿群分着胡萝卜,有的鹿吃完了自己的,转头去抢旁边小鹿的,被他一角顶飞。
    【xx镇鹿群对你十分感兴趣,快去和他们打个招呼吧!】
    系统里弹出这句话。
    言听雪转头问狼王: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没有。狼王把视线从鹿群移开,怎么了?
    我想过去看看鹿群。
    走。
    一人一狼慢悠悠地往对面走。
    才走到一半,七彩鹿警觉抬头,对着鹿群说了什么,鹿们又四散逃开。
    有的鹿胡萝卜吃到一半,被踢了一脚,半只胡萝卜掉在地上,只能一步三回头,眼里盈满泪水。
    狼王脚步顿住:你去看吧。我忽然想起,我有点事。
    他不等言听雪回答,就自己跃回建筑物后面。
    言听雪只能自己走到鹿群中。
    发现狼王没走过来,鹿们又慢慢聚集过来,在他身上闻来闻去。
    言听雪被他们扯得坐到地上,好几只鹿头在他身上拱来拱去,鹿角都快戳到他了。
    谢谢你给的胡萝卜,胡萝卜真好吃。
    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胡萝卜了。
    你身上好香啊,真好闻。
    我们是你的宠物了。
    言听雪脑子晕乎乎的。
    引导猫不是说,只有第一只宠物三级的时候,才能召唤新的吗?
    而且他没有用召唤道具啊。
    你们是不是弄错了什么?言听雪把自己的衣服从鹿嘴里拯救出来,我没有召唤宠物。
    可是你在这里放了食物,我们是被食物吸引来的。领头的彩色鹿说,是否认主人,由我们决定。
    召唤道具是一种叫做奶昔的东西,本质上也是一种食物。
    可是没有人说过普通食物也能召唤宠物啊!
    原来动物可以自己选主人吗?
    容我自我介绍一下,彩色鹿跪下,彬彬有礼地说,我是九色鹿,是这群鹿的首领。我们一致认为,你很适合当我们的主人。
    九色鹿的身上闪着微光,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动物。
    你们这么多鹿
    言听雪顺着他的身后望去。
    高高矮矮,老老少少,得有几十只。
    我养不起你们。
    我们并不需要你准备太多,只要偶尔给我们吃些胡萝卜就可以了。九色鹿说,胡萝卜很好吃。
    胡萝卜不是我买的。言听雪轻声说,你们找错了。
    上面有你的气息。
    但还有一只狼的。
    九色鹿沉默片刻,冷笑一声:要不是他,我已经是你的宠物了。
    言听雪:?
    他原地走了几圈,声音里透露着暴躁:要不是怕他,昨天我就住在你家了。
    他把脸凑到言听雪面前,乌黑圆润的眼睛闪着水光:我很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可以当我的主人吗?
    胡萝卜的清香扑面而来。
    昨天下午我就想去了,还和独角兽打了一架,你看看我的角,他低头,把角伸到言听雪眼前,他把我的角撞坏了,现在还在疼。
    鹿角上有几道伤痕。
    你要摸摸我的角吗?
    他的声音温柔又带着蛊惑。
    言听雪抬起手,脑内浮现狼王落寞的背影,又硬生生把手收回去:我现在有宠物,我还不能照顾好它。所以,不能接受你们。
    为什么?九色鹿倏地抬头,鹿角差点顶到他的脸,就因为那个吓人的大家伙?
    本来我们找主人都是先到先得,他倒好,直接冲出来,都不让我们接近你。九色鹿语速飞快,身上的九色都变成代表暴怒的红色,他那么凶,一点都不适合你。
    言听雪也不悦起来:他不凶。
    他拍拍衣服上的草,准备站起来。
    几只鹿又把他拽回去,舔他的脸颊和手背。
    以九色鹿为首一堆鹿在他耳边嘤嘤嘤:收下我好不好,我吃的很少,还很听话。
    言听雪手忙脚乱地阻挡,却都只是杯水车薪。
    忽然,鹿们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
    一道低沉的狼嚎响在耳边:你们在干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发红包。
    第10章
    笼罩在言听雪上方的毛绒乌云终于消失,他坐起身,狼狈地拍身上的草和树叶。
    狼王缓步走了过来,站在他身后,咬去他头顶的落叶,目光凛冽地扫过鹿群逃散的地方。
    出来。
    他的目光定在一个方向,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
    言听雪摘掉睫毛上的草,侧身抓住他的爪子:别生气。
    狼王侧头看了他一眼,微微抬起狼爪,按在他手背上:你先别说话。
    狼眼在夜色里近乎于翡翠色,宛如精细打磨的一对利刃,发着幽幽冷冷的光。
    言听雪背上一寒,条件反射地松开手。
    他眼前闪过一道银灰色的闪电,狼王已经冲了出去,从树林深处拖出一只蓝色的鹿。
    狼王咬着鹿的侧脖颈,尖锐冷漠的目光锁定在言听雪的方向,沿着一条直线,缓缓走了过来。
    九色鹿双目圆睁,原本灵动的双眼死气沉沉,睫毛上还沾着泪珠,显现着受击前的惊慌失措。鹿的四肢垂到地上,任由狼王拖动自己的身体,一直一动不动,蹄子在草地上拖出几道长长的痕迹。
    狼王走到言听雪面前,把九色鹿放下,说:道歉。
    九色鹿眼睛都不眨一下,长长翘翘的睫毛在晚风中微微颤抖。
    他侧躺在地上,维持着狼王把他放下的动作。
    狼王推推他:醒醒,别装了。
    九色鹿依旧丝毫不动。
    狼王脸色更沉。
    先让他躺着吧,他可能是太害怕了。言听雪拉住一只狼爪。
    狼王淡淡道:面对比自己弱小的动物的时候,他可不是这个样子。
    其实他们不是在欺负我,这可能只是他们表达好感的方式,言听雪隐约猜到他为什么这么做,解释说,他们很喜欢吃胡萝卜,所以看到我很激动。可能可能是在找我身上有没有胡萝卜。
    你的毛都乱了。狼王抬爪摸摸他的耳朵,勾下一些橘色的碎末,耳朵上还有胡萝卜渣。他们舔过你的耳朵。
    带着茧的狼肉垫从他耳边擦过,搓得他耳朵有点发红。
    鹿的角很厉害,后腿也很有力,你待在他们中间,很可能被踢到。沈成风脸色严峻。
    他一回想起刚才的情况,就手脚发凉。
    小白兔明显对鹿群很好奇,而鹿也是公认温顺的食草动物,所以他放兔子去了鹿群里面。
    可是他看到鹿群围在小白兔的旁边,用嘴去顶小白兔的身体。小白兔蜷成一个球,头埋进胸口,小爪子抱紧自己的耳朵,被不同的鹿推来推去,像在草地上翻滚的柳絮团,浑身沾满杂草和落叶。
    还有的鹿直接张嘴扯兔子的毛,把原本柔顺的兔毛舔得乱七八糟,现在身上还一股口水味。
    他好不容易才帮兔子把毛补好。
    鹿再乖顺,身材也比兔子高大十几倍,兔子站在他们旁边,只比蹄子高一点,这些鹿一脚就能把兔子踩个动弹不得。
    更何况,鹿并不那么温顺。
    言听雪嗯了一声,看看宛如死鹿的九色鹿:和他们说一声,以后不这样就行了,不用这么生气。
    狼王脸色并不好看:他一看到我就装死,我没捏他脖子。
    九色鹿眼中汩汩流出两行泪水。
    他含泪说:我对不起我的族人,没能保护他们。以后,他们就托付给你了。我相信,你是一个很好的人。
    他咳嗽几声,断断续续地说:小花喜欢吃嫩草小云,喜欢喝东边的溪水他们就交给你了。你只要偶尔给他们吃点胡萝卜就够了。
    九色鹿说完,头歪到一边,翻起白眼,不动了。
    言听雪:他好像被你吓死了。
    狼王:
    他碰碰鹿的肩膀:你醒醒?
    鹿抽搐了两下。
    他死了?狼王声音微微提高,尾巴烦躁地摆动着。
    我不清楚,也许有什么方法能让他醒过来。
    我去问问。狼王走到一边,和一只三花猫交谈。
    言听雪余光瞥到他背过身去,轻声说:他走了,你可以睁眼了。
    九色鹿蹄子踢了踢,眼珠转回正常位置,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腿一弯,摔到言听雪腿上。
    他泪眼朦胧:他身上有一股血腥味,很可怕。
    不仅鹿,言听雪见到狼王的第一天也隐约闻到了这种味道。
    但狼是一种食肉猛兽,捕猎之后,身上难免沾染血气。
    这就是你装死的理由?
    我只是一只鹿,没办法和他抗衡。鹿将头依偎在他肩上,但我说的是真的,我很希望能把我的鹿群交给你。
    言听雪摇摇头:你们为什么这么信任我?只是因为胡萝卜吗?
    我们都很喜欢你,九色鹿扬起笑脸,你身上有种很舒服的味道,待在你身边很安心。
    只是这么简单?
    还有什么理由吗?九色鹿歪头,这不就是最重要的吗?
    我觉得很不踏实。
    九色鹿不解:你不是应该高兴吗?你放心,这里有很多草,我们的伙食你不用操心。而且我们会巡回表演,可以给你挣钱。
    看起来是个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
    言听雪却很不安。
    这种依恋感,太轻飘飘了。
    怎么可能只见一面就凭借身上的气味说我相信你是个好人,人从来不是这么简单平面的生物。
    那是不是到时候也可以突然说,我觉得你身上的气味变了,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再见吧。
    言听雪并不是感性冲动的人。他不相信一见钟情。
    你身体没有问题,还可以继续带领他们。我会经常来看你们。
    你不想要我们吗?鹿站起来,倔强地说,很多人花大价钱买那种金色的食物,想吸引我过去,但我从来没有因此将自己的鹿群交托出去。我并不在意你是不是有饲养宠物的经验,也不在意你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我只是想和你生活在一起。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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