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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柔忍不住皱眉,你搂的太紧了我都喘不上气儿来了!
他并未松开,雕塑一般维持一个动作。
我不管。迟信说,反正你再也跑不掉了。
那可不一定。丁小柔话里带着点置气的意味。
迟信很认真地回答,你真要是想跑也可以,你去哪,我就去哪。
丁小柔听了,心里软软的,也不再抗议,任由迟信这样蛮横地抱着。她心里生出久违的踏实的感觉,觉得自己像一个流浪多时的小女孩,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家中。
丁小柔仰头,看到迟信的目光从未有过的坚定,又携着一万分的小心翼翼,他嘴巴在微微翕动着,似是有话要讲。
想来是他的老毛病又要犯了,丁小柔在心里嘀咕。
果然,就见迟信按捺着紧张,用播音腔说,小柔!我
这份情意她已全然接收到,她有些难为情,又有些急不可待。
丁小柔忽的笑了,说,可以。
他长舒一口气,随即俯下身子,将脸慢慢靠了过来。
她闭眼,感受着对方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身体。
伴着午后的大好时光,两人吻在了一起。
高处,那棵原本一直静默的银杏树,叶子开始扑簌簌翩然坠落。
十一年前。
德外中学的操场上,放眼望去是清一色身穿校服的学生,两千多号人动作整齐划一,做着广播体操。
阳光真好。
丁小柔站在班级队伍里,脸上是显而易见的稚嫩。她今年十六岁了,有着自己的小烦恼,她嫌弃自己的头发太卷,胸部太小,母亲太爱唠叨。因着人生刚刚开始的缘故,这个年纪的人都有着旺盛的精力,班上的男生们喜欢打传奇、聊NBA,而女生们讨论的是东方神起和Super Junior。
广播里,标准的男声喊道,第九节 ,体转运动!预备起!一二三四!二二三四
随着一个动作,丁小柔转身,她看见了拿着考勤表例行检查的迟信。这个高高瘦瘦的少年,五官分明,就连松松垮垮的校服穿在他身上都是那么的好看。他擦身而过,如一瞥惊鸿,照亮了丁小柔的世界。
小柔,你看到什么了?身后的飒飒碰了碰她。
她的目光仍追随着那个少年,他的眼波流转,像一汪澄澈的湖水。
丁小柔就那么傻傻的看着,嘴角漾起了微笑。
未来。她说。
(全书完)
第八十六章 后记
全世界喜欢你的人里我排第一(后记)
比起说爱,我更愿意用喜欢来表达情感。
爱是大人世界的称呼,听着就肃然起敬,带着强烈的仪式感,虽然有时真假难辨。喜欢更像是一种状态,青草露珠般蓬勃,浑然天成的少年感。
以年龄算,我自然是大人世界的成员,偏偏厚着脸皮去强调心理年龄。总觉得,我的外在随着时间,逐日有了岁月的痕迹,但是一颗心却扑通扑通还在多年前的时光里跳动。比如,在剧本会上,听着那些激烈讨论的声音,我会忽然想:我怎么在这儿?我不是应该还在读大学吗?
最早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丢脸。我早已经是大人了,要有大人的样子才对不是吗,要勤恳工作,努力生活。可是后来,类似的想法总会不期而至,我甚至会听到心里有个声音碎碎念:你们这些个大人怎么都这样啊,真没劲!
(黑人问号脸)What?!
再后来我就习惯了,让那颗心时不时回到十几岁的现场,即便岁月更迭,四季交替,我还小心翼翼保护着年少时的那份心性,也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我有试着分析过自己的这番心理,最后得出结论:大抵是我的大学时代太美好了。
年少得志过。
找到了一生的好友。
和爱的人。
何德何能,又何其幸运,人生的那个阶段对我展现了最大的善意,让我留恋,让我梦回,也给了我一颗自由切换的少年之心,敏感又强大,足够对抗来自大人世界的风暴。
就像这个故事里的丁小柔。
她有赤子的情怀,尤其在爱情上。始终相信爱情,是出自她的本能,任凭途中遭遇各种人事,丝毫不会折损这份信念。
她喜欢迟信,不觉间就是一整个青春。这种喜欢,始于少女时代,像一粒深埋的种子。此后她忍受命运挑拣,熬过人生海海,又重逢他。迟信啊,我喜欢过你许多年,后来各自远扬,如今你不复少年,我亦添了新岁,可我还是忍不住想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这个人吧,很普通的,从小到大没什么好炫耀的,不漂亮,学习工作都一般般,我仔细想了想,我唯一像样的事情就是认认真真地喜欢过你。说出来可能有些难为情,一见你我就会更加热爱生活,胃口也更好了。真的好喜欢你呀喜欢到觉得全世界喜欢你的人里我排第一。
最后,还是说点客套又真心的话。
张小萍、美琪娘娘、晓楠姐、木卫四、猫郎君、胡小帅、队长、曹驰、金姐、今今、霄霄,这个故事因为有你们,变得更加美好。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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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未松开,雕塑一般维持一个动作。
我不管。迟信说,反正你再也跑不掉了。
那可不一定。丁小柔话里带着点置气的意味。
迟信很认真地回答,你真要是想跑也可以,你去哪,我就去哪。
丁小柔听了,心里软软的,也不再抗议,任由迟信这样蛮横地抱着。她心里生出久违的踏实的感觉,觉得自己像一个流浪多时的小女孩,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家中。
丁小柔仰头,看到迟信的目光从未有过的坚定,又携着一万分的小心翼翼,他嘴巴在微微翕动着,似是有话要讲。
想来是他的老毛病又要犯了,丁小柔在心里嘀咕。
果然,就见迟信按捺着紧张,用播音腔说,小柔!我
这份情意她已全然接收到,她有些难为情,又有些急不可待。
丁小柔忽的笑了,说,可以。
他长舒一口气,随即俯下身子,将脸慢慢靠了过来。
她闭眼,感受着对方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身体。
伴着午后的大好时光,两人吻在了一起。
高处,那棵原本一直静默的银杏树,叶子开始扑簌簌翩然坠落。
十一年前。
德外中学的操场上,放眼望去是清一色身穿校服的学生,两千多号人动作整齐划一,做着广播体操。
阳光真好。
丁小柔站在班级队伍里,脸上是显而易见的稚嫩。她今年十六岁了,有着自己的小烦恼,她嫌弃自己的头发太卷,胸部太小,母亲太爱唠叨。因着人生刚刚开始的缘故,这个年纪的人都有着旺盛的精力,班上的男生们喜欢打传奇、聊NBA,而女生们讨论的是东方神起和Super Junior。
广播里,标准的男声喊道,第九节 ,体转运动!预备起!一二三四!二二三四
随着一个动作,丁小柔转身,她看见了拿着考勤表例行检查的迟信。这个高高瘦瘦的少年,五官分明,就连松松垮垮的校服穿在他身上都是那么的好看。他擦身而过,如一瞥惊鸿,照亮了丁小柔的世界。
小柔,你看到什么了?身后的飒飒碰了碰她。
她的目光仍追随着那个少年,他的眼波流转,像一汪澄澈的湖水。
丁小柔就那么傻傻的看着,嘴角漾起了微笑。
未来。她说。
(全书完)
第八十六章 后记
全世界喜欢你的人里我排第一(后记)
比起说爱,我更愿意用喜欢来表达情感。
爱是大人世界的称呼,听着就肃然起敬,带着强烈的仪式感,虽然有时真假难辨。喜欢更像是一种状态,青草露珠般蓬勃,浑然天成的少年感。
以年龄算,我自然是大人世界的成员,偏偏厚着脸皮去强调心理年龄。总觉得,我的外在随着时间,逐日有了岁月的痕迹,但是一颗心却扑通扑通还在多年前的时光里跳动。比如,在剧本会上,听着那些激烈讨论的声音,我会忽然想:我怎么在这儿?我不是应该还在读大学吗?
最早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丢脸。我早已经是大人了,要有大人的样子才对不是吗,要勤恳工作,努力生活。可是后来,类似的想法总会不期而至,我甚至会听到心里有个声音碎碎念:你们这些个大人怎么都这样啊,真没劲!
(黑人问号脸)What?!
再后来我就习惯了,让那颗心时不时回到十几岁的现场,即便岁月更迭,四季交替,我还小心翼翼保护着年少时的那份心性,也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我有试着分析过自己的这番心理,最后得出结论:大抵是我的大学时代太美好了。
年少得志过。
找到了一生的好友。
和爱的人。
何德何能,又何其幸运,人生的那个阶段对我展现了最大的善意,让我留恋,让我梦回,也给了我一颗自由切换的少年之心,敏感又强大,足够对抗来自大人世界的风暴。
就像这个故事里的丁小柔。
她有赤子的情怀,尤其在爱情上。始终相信爱情,是出自她的本能,任凭途中遭遇各种人事,丝毫不会折损这份信念。
她喜欢迟信,不觉间就是一整个青春。这种喜欢,始于少女时代,像一粒深埋的种子。此后她忍受命运挑拣,熬过人生海海,又重逢他。迟信啊,我喜欢过你许多年,后来各自远扬,如今你不复少年,我亦添了新岁,可我还是忍不住想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这个人吧,很普通的,从小到大没什么好炫耀的,不漂亮,学习工作都一般般,我仔细想了想,我唯一像样的事情就是认认真真地喜欢过你。说出来可能有些难为情,一见你我就会更加热爱生活,胃口也更好了。真的好喜欢你呀喜欢到觉得全世界喜欢你的人里我排第一。
最后,还是说点客套又真心的话。
张小萍、美琪娘娘、晓楠姐、木卫四、猫郎君、胡小帅、队长、曹驰、金姐、今今、霄霄,这个故事因为有你们,变得更加美好。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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