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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母不高兴的看?了看?儿子,不高兴的看?了看?儿子的对象,说道,“我知道,你们年轻人现在都自私,喜欢自己天南海北的去玩儿,不喜欢陪着长辈出去,时代变了,连孝道也没人讲究了!”
沈明程皱了皱眉头说道,“妈,你说什么呢,你不是上个月才去了上海,怎么还要?去啊。”
沈母说道,“上次哪里是去玩儿啊,是陪着你爸爸出去办事儿,而且就在上海停留了两天,匆匆忙忙就过去了,哪里也没去,现在九月了,上海的宅子不是种了两棵桂花吗,现在肯定开得?正正好了,我得?去看一眼,你不是最喜欢吃桂花糕吗?”
沈明程心里叹了口气,犹豫了数十秒,无奈的说道,“妈,如果你实在想去,那我抽时间陪你去吧!”
沈母眼睛亮了亮,笑着说道,“那好的呀,明程,妈还是最喜欢让你陪着出门了,你爸都要靠后!”
她年轻的时候嫁人开出来的条件还是太低了,沈明程的父亲样样都好,精明能干又顾家,唯一不好的就是长相实在太一般了,而且这个岁数了还贪吃,挺着一个大肚子难看死了。
幸亏儿子的长相随了她。
沈明程冲王林花笑笑,让保姆把已经冷掉的茶水撤掉,亲自给她冲了一杯热咖啡。
王林花端起来喝了一口,俏皮的冲他眨了眨眼。
沈明程本来就是紧挨着她坐着的,悄悄握紧了她的手。
年轻人的眉眼官司,沈母假装没看到,心里却在想,他这儿子年龄虽然不算大,但这些年还是头一回带女孩子回家,俩人这如胶如漆的样子,恐怕没那么容易让他们分开。
虽然现在是新时代了,工人阶级最?光荣,但沈母是不认同这一套的,她觉得?以自家的条件,儿子找王林花有点吃亏了。
不仅是她有这样的想法,沈明程的父亲也是这样认为的,不要?求儿子高攀女方,当然如果有政府或者部队背景更好,如果没有也不强求,但最?起码也要?是中等以上的人家。
这小王是很能干,但父亲死了,母亲是从农村来的,也就是说,在鹿城一点根基也没有,这样的人家肯定是不行的。
她冲儿子笑了笑,说道,“明程,你招呼小王吃点心啊,我去厨房看一看?饭好了没有!”
母亲走后,沈明程直接伸出胳膊揽住女朋友是,说道,“林花,我妈就这脾气,没分寸说话也不中听,你不要?生?气啊!”
王林花心里当然是有点介意的,不过?,再难缠的客户她也能摆平,沈母也样的根本不在话下,倘若以后她嫁进来,婆婆也好,还是其他人也好,不可能在她身上讨到半分便宜的。
她笑着说道,“明程,不会的,你放心好了。”
沈明程替她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头发,说道,“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心?”
王林花摇了摇头,说道,“不了,等下要?吃饭了。”
沈母朝着厨房的方向去了,但她走到厨房门口又折了回来,转而去了一楼的书房。
她拿起话筒把电话拨到了李家。
也是巧了,接电话的正是李莎莎本人,她上午和朋友去逛街了,买了不少漂亮的衣服,很难得件件都是她的心头好,快到中午了都没在外面吃饭,而是匆匆忙忙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试衣服。
刚换上那条最喜欢的裙子,客厅的电话就响了。
她嘟起嘴,怪这个电话打扰了她的好兴致。
她爸妈不在家,哥哥嫂嫂也出去了,保姆王嫂给她出门买吃的了,诺大的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没办法只能她去接了。
“喂,谁呀?”
“莎莎,你吃过?饭没有啊,林姨家里今天做了好多菜,有你爱吃的烧螃蟹,你要?不要?过?来吃啊?”
李莎莎没有陪着中年女人吃饭的嗜好,若是不考虑她是沈哥哥的母亲,其实这位林阿姨比她母亲还难伺候。
王嫂出门给她买她最喜欢吃的炸鸡了,她脑子不好才去别人家吃螃蟹,再说了,螃蟹吃多了也腻,他们天天又不是吃不起螃蟹的人家,天天吃也吃得?起。
她正要?婉拒,沈母又说道,“莎莎,明程也在,明程谈的那个对象也来了。”
李莎莎一听,立马就说道,“好啊,林阿姨,我一会儿就去啊,你们不要?等我啊,先吃就行了。”
她放下电话立马冲到了自己的房间,拉开一整排的衣柜开始选衣服,但选来选去都不如意,最?后决定就穿刚买的这一件。
李莎莎洗了头,吹干头发,认真化了个淡妆,选包花了一刻钟,选鞋子又花了一刻钟,终于打扮好出门的时候都十二点多了。
她高兴的对王嫂说道,“我去林阿姨家吃个饭,那炸鸡你自己吃了吧!”
沈母对儿子带对象来家里这件事,在某些方面也是很重?视的,她昨天去了美容院,从头到脚焕然一新,而且还跟家里的保姆订好了今天的菜单。
沈家的保姆冯嫂一大早就开始忙活了,到现在所有的菜品都准备的差不多了,炖菜做好了,红烧的两道也做好了,凉拌菜也好了,汤也好了,甜品也好了,唯独有几道爆炒的菜还没下锅。
不过?菜肉都切好了,炒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沈母打完电话来到厨房,冯嫂笑着问道,“现在开饭吗?”
“等一会儿吧,莎莎还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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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程皱了皱眉头说道,“妈,你说什么呢,你不是上个月才去了上海,怎么还要?去啊。”
沈母说道,“上次哪里是去玩儿啊,是陪着你爸爸出去办事儿,而且就在上海停留了两天,匆匆忙忙就过去了,哪里也没去,现在九月了,上海的宅子不是种了两棵桂花吗,现在肯定开得?正正好了,我得?去看一眼,你不是最喜欢吃桂花糕吗?”
沈明程心里叹了口气,犹豫了数十秒,无奈的说道,“妈,如果你实在想去,那我抽时间陪你去吧!”
沈母眼睛亮了亮,笑着说道,“那好的呀,明程,妈还是最喜欢让你陪着出门了,你爸都要靠后!”
她年轻的时候嫁人开出来的条件还是太低了,沈明程的父亲样样都好,精明能干又顾家,唯一不好的就是长相实在太一般了,而且这个岁数了还贪吃,挺着一个大肚子难看死了。
幸亏儿子的长相随了她。
沈明程冲王林花笑笑,让保姆把已经冷掉的茶水撤掉,亲自给她冲了一杯热咖啡。
王林花端起来喝了一口,俏皮的冲他眨了眨眼。
沈明程本来就是紧挨着她坐着的,悄悄握紧了她的手。
年轻人的眉眼官司,沈母假装没看到,心里却在想,他这儿子年龄虽然不算大,但这些年还是头一回带女孩子回家,俩人这如胶如漆的样子,恐怕没那么容易让他们分开。
虽然现在是新时代了,工人阶级最?光荣,但沈母是不认同这一套的,她觉得?以自家的条件,儿子找王林花有点吃亏了。
不仅是她有这样的想法,沈明程的父亲也是这样认为的,不要?求儿子高攀女方,当然如果有政府或者部队背景更好,如果没有也不强求,但最?起码也要?是中等以上的人家。
这小王是很能干,但父亲死了,母亲是从农村来的,也就是说,在鹿城一点根基也没有,这样的人家肯定是不行的。
她冲儿子笑了笑,说道,“明程,你招呼小王吃点心啊,我去厨房看一看?饭好了没有!”
母亲走后,沈明程直接伸出胳膊揽住女朋友是,说道,“林花,我妈就这脾气,没分寸说话也不中听,你不要?生?气啊!”
王林花心里当然是有点介意的,不过?,再难缠的客户她也能摆平,沈母也样的根本不在话下,倘若以后她嫁进来,婆婆也好,还是其他人也好,不可能在她身上讨到半分便宜的。
她笑着说道,“明程,不会的,你放心好了。”
沈明程替她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头发,说道,“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心?”
王林花摇了摇头,说道,“不了,等下要?吃饭了。”
沈母朝着厨房的方向去了,但她走到厨房门口又折了回来,转而去了一楼的书房。
她拿起话筒把电话拨到了李家。
也是巧了,接电话的正是李莎莎本人,她上午和朋友去逛街了,买了不少漂亮的衣服,很难得件件都是她的心头好,快到中午了都没在外面吃饭,而是匆匆忙忙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试衣服。
刚换上那条最喜欢的裙子,客厅的电话就响了。
她嘟起嘴,怪这个电话打扰了她的好兴致。
她爸妈不在家,哥哥嫂嫂也出去了,保姆王嫂给她出门买吃的了,诺大的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没办法只能她去接了。
“喂,谁呀?”
“莎莎,你吃过?饭没有啊,林姨家里今天做了好多菜,有你爱吃的烧螃蟹,你要?不要?过?来吃啊?”
李莎莎没有陪着中年女人吃饭的嗜好,若是不考虑她是沈哥哥的母亲,其实这位林阿姨比她母亲还难伺候。
王嫂出门给她买她最喜欢吃的炸鸡了,她脑子不好才去别人家吃螃蟹,再说了,螃蟹吃多了也腻,他们天天又不是吃不起螃蟹的人家,天天吃也吃得?起。
她正要?婉拒,沈母又说道,“莎莎,明程也在,明程谈的那个对象也来了。”
李莎莎一听,立马就说道,“好啊,林阿姨,我一会儿就去啊,你们不要?等我啊,先吃就行了。”
她放下电话立马冲到了自己的房间,拉开一整排的衣柜开始选衣服,但选来选去都不如意,最?后决定就穿刚买的这一件。
李莎莎洗了头,吹干头发,认真化了个淡妆,选包花了一刻钟,选鞋子又花了一刻钟,终于打扮好出门的时候都十二点多了。
她高兴的对王嫂说道,“我去林阿姨家吃个饭,那炸鸡你自己吃了吧!”
沈母对儿子带对象来家里这件事,在某些方面也是很重?视的,她昨天去了美容院,从头到脚焕然一新,而且还跟家里的保姆订好了今天的菜单。
沈家的保姆冯嫂一大早就开始忙活了,到现在所有的菜品都准备的差不多了,炖菜做好了,红烧的两道也做好了,凉拌菜也好了,汤也好了,甜品也好了,唯独有几道爆炒的菜还没下锅。
不过?菜肉都切好了,炒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沈母打完电话来到厨房,冯嫂笑着问道,“现在开饭吗?”
“等一会儿吧,莎莎还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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