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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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到耳朵开始发烫,闻夏强装镇定,咄咄逼人地挑刺:你昨晚不是这么说的。
林风起:?
闻夏佯装从容地点开手机录音,播放
闻夏,我喜欢你。
我想追你。
少了闻夏这个两个字。
林风起露出一个堪称震惊的表情,然后整张脸瞬间爆红。
冷硬的面色在这一刻土崩瓦解,搭在桌上的手无措地抠了抠桌布:为什么、还会有录音?差点儿咬到自己舌头。
我怕你忘了,闻夏说,到时候醒来不认账。
看着林风起红透的脸,他虽然觉得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热得他想下楼去喝西北风,但这个时候不能输人也不能不输阵:现在看来还好录音了。
林风起都说不出来话了。
闻夏乘胜追击,问他:所以除了这个,你还记不记得其它的?
头疼
花洒砸的。这个记得?
林风起点头。
疼痛总是令人难忘。
现在脑袋还是肿的。
那之后的呢?闻夏问。
林风起皱了皱眉,摇摇头:很模糊不太有印象了。
断片了,但没完全断片。
重要的事情记得其一,却不记得其二。
闻夏莫名松口气,林风起不记得他昨天说的我追过你。要是记得,现在丢脸的就成了他闻夏。
追人家追了整个高中,结果人家根本不知道你在追他。
丢不丢人。
虽然他自己也挺疑惑的,他自认追林风起的时候并没有遮遮掩掩,就差把自己当盆栽一样长在他身上了,可为什么会这样?
闻夏的沉默让林风起坐立不安,他真的基本上只记得最开始见到闻夏时说的那些话,之后的就记不清了,记得花洒是因为砸下来真的很疼,他隐约清醒了一下子。
难道难道他还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吗?
就像之前在安城和闻夏一起住酒店的时候那样?
林风起思绪翻涌片刻,忽然收拢了五指。
闻夏。他低声唤道。
闻夏回神看过去。
我现在重新说,林风起浅浅呼吸一口,红着脸,视线却紧紧凝在他脸上,深邃之处有星点的温柔忐忑闪烁,可以让我追你么?
还没等闻夏作答,他又说:就算你说不可以,我也会追的。
或者说,从提出结婚请求开始,他就在追了。可惜实在过于笨拙。
笨拙到只懂得想办法跟闻夏结婚再说。
闻夏看着他,神色难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林风起愈发坐如针毡,目光却纹丝不动地焊在他脸上。
其实都那么说了,不等待答复也是可以的。
半晌。
这次终于轮到闻夏撑不住,他泄气一般移开视线,抬手捏了捏烫得仿佛可以煎鸡蛋的耳朵,说:那你追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谁敢说林风起不行!
第57章 追人学问
得道闻夏首肯后,林风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邀请闻夏一起去遛狗。他还有些没从告白的紧张失措中完全挣脱出来,牵着阿哞站在玄关的模样看上去像被阿哞绑架了似的:要不要一起去散个步?
还有一点羞涩。
好娇俏一男的。
闻夏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喜欢看他这样,每次看见都有种不同于高中时的心动,很想像昨天在度假山庄那样把他堵在墙角狠狠欺负。
他摸摸鼻子,躁动的恶趣味压下去:行。
夜晚风变大了,迎面的风已经到了冻耳朵的程度,呼出的白气在空气中渐渐消散。
闻夏和林风起今天遛狗的时间早,一路上遇见许多遛狗的人,天冷了大家都不爱下楼动弹,散步的人比平时少了很多。
他们又碰见了上次那对年轻小夫妻,他们今天没有遛狗,手牵手在散步。小马见到闻夏非常高兴:闻哥!林先生。
闻夏冲他笑笑,自然地攀谈起来:这么巧。你家狗呢?
嗐,我爸妈特别喜欢,隔三差五就要领回去养一段时间,这不是又正好带走了嘛,小马说,对了,上回咱俩都忘了加微信,我还想说约你一块儿打游戏呢。
闻言他妻子道:嫌我菜啊?
哪儿有啊,我都被你按在地上锤了多少次了,抱你大腿还差不多,小马晃了晃与妻子十指相扣的手,这不是人多一起开黑热闹吗,倒时候叫上林先生,咱们可以四个人一起开黑。
林风起望着两人交握晃动的手,悄悄低眸瞥了眼闻夏的。
他没有和闻夏牵过手。
明明已经是睡过一个被窝的关系。
闻夏和小马加上好友,问他:你玩儿网络游戏比较多?
网络和单机五五开吧,小马咧嘴笑道,什么游戏好玩儿我就玩儿什么游戏,闻哥你呢?
我单机比较多。
真的?小马眼睛一亮,那你有没有关注最近的一款新游戏,叫《末路之花》,星夜工作室出的你知道星夜工作室吗?
吃瓜吃到自己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闻夏点点头,脸不红心不跳地自卖自夸:知道,前段时间的试玩版我玩了,还不错。
遇到同好,小马高兴坏了,对着闻夏一顿吹,俨然不仅仅是喜欢一款游戏,而是星夜工作室的忠实粉丝。他说星夜工作室的每一款游戏他都玩了,就连星夜工作室老板在大学时做的那些早期小游戏他也都玩过。
看得出他是个资深玩家,市面上的游戏层出不穷,但他的涉猎范围也很广,中间说着说着居然还提出过几个中肯的建议。
分开时小马还不忘记挂着游戏邀约:闻哥,有空一起打游戏啊。
闻夏回他:下次一定。
小夫妻牵着手走远,大概是有点儿冷,两人依偎得更紧了。
感情真好。闻夏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感叹了一句。
他这只是一句单纯的感叹,没有任何羡慕或暗示的意味,压根儿没想到那一层,然而等他和林风起继续往前走了没几步路,手臂忽然什么什么碰了一下。没有多重,更多的是感受到衣料之间的摩擦。
闻夏看了眼林风起,再看两人臂膀间的距离,比刚才近了。他没说话。
阿哞除了刚下楼的时候激动了一小会儿,现在已经平静下来,一路嗅嗅停停,狗尾巴在身后高高翘起,晃得像面黑色的小旗帜。
两人保持着这个双肩距离又走了一段路,林风起忽然换只手来牵阿哞。
这没什么异常的,一路过来他不是没换过手,一只胳膊累了换另一只,人之常情。
但这次他换完手,胳膊垂下去的时候,手背轻轻擦过闻夏的。
闻夏顿了顿。
他下楼后不用牵狗,先前大班段路双手都揣在兜里,也就刚才碰见小马和他妻子,两人掏手机出来加好友之后便没再揣回去,还是暖的。
而林风起的手一直露在外面牵绳子,被风吹得有些冷。
他没说话,也没把手拿开,于是走着走着,林风起的手背便一直与他的或磕碰或摩擦在一起。
那股凉意若即若离,格外挠人。
你手有点儿凉,闻夏被挠得有点儿受不了,要不换我牵阿哞,你手放口袋里暖和暖和。
林风起:不用。我不冷。
闻夏伸手,林风起不动。
对峙几秒,阿哞不乐意了,往前拽了下狗绳,示意两人继续走。
真的不冷。林风起说。
于是两人并肩继续往前走,没多久,身边的人忽然不动声色地又靠过来一点。
肩臂之间的距离更紧了,那股凉意这次更频繁地触碰着闻夏,偶尔还会与他手背贴在一起。男人修长的指微动,与他的指关节相抵。
仿佛是在试探什么。
闻夏说:路还挺宽的。
身边的人僵了一下,似乎有些心虚地应声:嗯。
所以你觉不觉得
不觉得。抢答得飞快。
闻夏看他一眼:我话还没说完。
林风起沉默一秒,说:反正我不觉得。
闻夏深深看他一眼,说:所以我觉得这小区道路规划还挺不错的,没有那种弯弯绕绕的小道,设计得很大方。
林风起:
闻夏问他:你不觉得吗?
林风起木着脸哽了两秒,点点头。
那你刚才急忙忙说不觉得干什么,闻夏说,你以为我要说什么?
没什么。
闻夏被他委屈又非要故作镇静的表情逗乐,别过头抿着唇克制地翘了翘嘴角。
然而还没等他乐几秒,忽然也愣了。
小拇指忽然被一股力道勾住,继而被圈夹在冰凉的指间。
他扭头看向林风起,这人一脸正经,仿佛手有自己的想法与他无关似的。
你干什么?闻夏问。
冷,他说,取暖。
刚刚不是还说不冷么?
林风起不说话了,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回应,干脆装死,看都不看闻夏一脸。
闻夏轻轻勾了勾小拇指,却感觉小拇指被圈得更紧。仿佛铁了心不撒开。
这算是牵手吗?
如果算的话,闻夏只想给他打五十分。
心跳和情绪太不听话了。好像压不住似的。
最后路过小区内的便利店,闻夏买了包暖宝宝塞进林风起怀里:来,这个够暖。
林风起:
遛完狗打道回府,趁林风起去洗澡,闻夏钻回房间管上方房门给邹博彦打了个电话。他实在有个疑问需要好兄弟来帮忙排忧解难一下。
追人该怎么追呢?
这个问题不仅林风起想破了头,闻夏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追过林风起,在昨夜之前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但是现在他开始怀疑自己了。
闻夏以前以为,追不到是因为林风起不喜欢他;看过日记后以为,追不到是因为林风起太看低自己。
可现在似乎还有别的原因。
邹博彦在听完他的疑惑后沉默良久,然后说:我以为你心里有数。
闻夏:?
闻夏:我有什么数?
邹博彦:关于你追人技术有多差这件事情。
闻夏:???
你他妈,你那不是单纯跟我开玩笑吗?闻夏说。
屁,谁跟你开玩笑,邹博彦说,我次次都是认真的。
闻夏服了:我那还叫差?我就差在他身上扎根了好么!
邹博彦也很服气:大少爷,不是光黏着别人就叫追人的,你那是什么物理追人法啊!
邹博彦小时候住闻夏隔壁,和方淮一样,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从幼儿园到初中都是同一个学校的,高中时邹博彦一家搬走,他们高中也就不在一起了。但还是会经常约出来见面。
闻夏和林风起之间的事情,邹博彦是清楚的。
从闻夏口中听到他最近在追一个人的时候,邹博彦才知道他初中拒绝方淮初恋的那个姑娘时说自己喜欢男生居然是真的。他还以为闻夏这么说是为了一劳永逸,一次性隔绝所有桃花。
毕竟这之后整个初中都没有女孩儿再对他告白。
真个屁,在他表示震惊后闻夏骂道,我那就是随口扯的,就是为了一劳永逸。
那你这次是?邹博彦面露不解。
闻夏沉默片刻,说:如果不是他,我也不知道我原来真的喜欢男生。
人在一生中总会遇到一些于自己而言特别的人,有的也许在经年之后变成仅仅一声唏嘘,有的却足够深刻到留下一生的印记。闻夏不知道林风起的特殊是那一声唏嘘叹息,还是刻骨铭心的年少之梦。
也许是时间还不够长吧,不过八年而已,还不足以淡化一个人的痕迹。或许再过十年、二十年,才能得到答案。
但是现在他和林风起却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再次成为了同路人。
谁物理追人了?闻夏怒,但又怕外面的林风起听见,往下压了压音量,我给他带早餐,但凡我们家阿姨做什么,我都给他捎一份,还有,咱俩出去玩儿,哪一次我没给他带礼物?
邹博彦麻木地说:如果带习题试卷也叫礼物的话。
闻夏纠正:还有人工智能相关的专业书籍。
邹博彦:所以说这叫哪门子礼物啊?!
大少爷,邹博彦沉痛,他想到有人要是给自己送习题试卷和专业书籍就头皮发麻,谁送喜欢的人礼物会送这些,要送肯定是送一眼就看得出来有暧昧信息的东西啊。还有,什么带早餐、带好吃的还有什么跟着他到处跑,这有什么特别的,好兄弟之间这不是很正常?
正常吗?
不正常吗?邹博彦问他,咱俩从小到大至少到高中为止,不也是走哪儿都在一起吗,我吃过你家多少饭不用数了吧?你别跟我说你上大学四年也没给舍友带过吃的。
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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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起:?
闻夏佯装从容地点开手机录音,播放
闻夏,我喜欢你。
我想追你。
少了闻夏这个两个字。
林风起露出一个堪称震惊的表情,然后整张脸瞬间爆红。
冷硬的面色在这一刻土崩瓦解,搭在桌上的手无措地抠了抠桌布:为什么、还会有录音?差点儿咬到自己舌头。
我怕你忘了,闻夏说,到时候醒来不认账。
看着林风起红透的脸,他虽然觉得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热得他想下楼去喝西北风,但这个时候不能输人也不能不输阵:现在看来还好录音了。
林风起都说不出来话了。
闻夏乘胜追击,问他:所以除了这个,你还记不记得其它的?
头疼
花洒砸的。这个记得?
林风起点头。
疼痛总是令人难忘。
现在脑袋还是肿的。
那之后的呢?闻夏问。
林风起皱了皱眉,摇摇头:很模糊不太有印象了。
断片了,但没完全断片。
重要的事情记得其一,却不记得其二。
闻夏莫名松口气,林风起不记得他昨天说的我追过你。要是记得,现在丢脸的就成了他闻夏。
追人家追了整个高中,结果人家根本不知道你在追他。
丢不丢人。
虽然他自己也挺疑惑的,他自认追林风起的时候并没有遮遮掩掩,就差把自己当盆栽一样长在他身上了,可为什么会这样?
闻夏的沉默让林风起坐立不安,他真的基本上只记得最开始见到闻夏时说的那些话,之后的就记不清了,记得花洒是因为砸下来真的很疼,他隐约清醒了一下子。
难道难道他还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情吗?
就像之前在安城和闻夏一起住酒店的时候那样?
林风起思绪翻涌片刻,忽然收拢了五指。
闻夏。他低声唤道。
闻夏回神看过去。
我现在重新说,林风起浅浅呼吸一口,红着脸,视线却紧紧凝在他脸上,深邃之处有星点的温柔忐忑闪烁,可以让我追你么?
还没等闻夏作答,他又说:就算你说不可以,我也会追的。
或者说,从提出结婚请求开始,他就在追了。可惜实在过于笨拙。
笨拙到只懂得想办法跟闻夏结婚再说。
闻夏看着他,神色难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林风起愈发坐如针毡,目光却纹丝不动地焊在他脸上。
其实都那么说了,不等待答复也是可以的。
半晌。
这次终于轮到闻夏撑不住,他泄气一般移开视线,抬手捏了捏烫得仿佛可以煎鸡蛋的耳朵,说:那你追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谁敢说林风起不行!
第57章 追人学问
得道闻夏首肯后,林风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邀请闻夏一起去遛狗。他还有些没从告白的紧张失措中完全挣脱出来,牵着阿哞站在玄关的模样看上去像被阿哞绑架了似的:要不要一起去散个步?
还有一点羞涩。
好娇俏一男的。
闻夏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喜欢看他这样,每次看见都有种不同于高中时的心动,很想像昨天在度假山庄那样把他堵在墙角狠狠欺负。
他摸摸鼻子,躁动的恶趣味压下去:行。
夜晚风变大了,迎面的风已经到了冻耳朵的程度,呼出的白气在空气中渐渐消散。
闻夏和林风起今天遛狗的时间早,一路上遇见许多遛狗的人,天冷了大家都不爱下楼动弹,散步的人比平时少了很多。
他们又碰见了上次那对年轻小夫妻,他们今天没有遛狗,手牵手在散步。小马见到闻夏非常高兴:闻哥!林先生。
闻夏冲他笑笑,自然地攀谈起来:这么巧。你家狗呢?
嗐,我爸妈特别喜欢,隔三差五就要领回去养一段时间,这不是又正好带走了嘛,小马说,对了,上回咱俩都忘了加微信,我还想说约你一块儿打游戏呢。
闻言他妻子道:嫌我菜啊?
哪儿有啊,我都被你按在地上锤了多少次了,抱你大腿还差不多,小马晃了晃与妻子十指相扣的手,这不是人多一起开黑热闹吗,倒时候叫上林先生,咱们可以四个人一起开黑。
林风起望着两人交握晃动的手,悄悄低眸瞥了眼闻夏的。
他没有和闻夏牵过手。
明明已经是睡过一个被窝的关系。
闻夏和小马加上好友,问他:你玩儿网络游戏比较多?
网络和单机五五开吧,小马咧嘴笑道,什么游戏好玩儿我就玩儿什么游戏,闻哥你呢?
我单机比较多。
真的?小马眼睛一亮,那你有没有关注最近的一款新游戏,叫《末路之花》,星夜工作室出的你知道星夜工作室吗?
吃瓜吃到自己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闻夏点点头,脸不红心不跳地自卖自夸:知道,前段时间的试玩版我玩了,还不错。
遇到同好,小马高兴坏了,对着闻夏一顿吹,俨然不仅仅是喜欢一款游戏,而是星夜工作室的忠实粉丝。他说星夜工作室的每一款游戏他都玩了,就连星夜工作室老板在大学时做的那些早期小游戏他也都玩过。
看得出他是个资深玩家,市面上的游戏层出不穷,但他的涉猎范围也很广,中间说着说着居然还提出过几个中肯的建议。
分开时小马还不忘记挂着游戏邀约:闻哥,有空一起打游戏啊。
闻夏回他:下次一定。
小夫妻牵着手走远,大概是有点儿冷,两人依偎得更紧了。
感情真好。闻夏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感叹了一句。
他这只是一句单纯的感叹,没有任何羡慕或暗示的意味,压根儿没想到那一层,然而等他和林风起继续往前走了没几步路,手臂忽然什么什么碰了一下。没有多重,更多的是感受到衣料之间的摩擦。
闻夏看了眼林风起,再看两人臂膀间的距离,比刚才近了。他没说话。
阿哞除了刚下楼的时候激动了一小会儿,现在已经平静下来,一路嗅嗅停停,狗尾巴在身后高高翘起,晃得像面黑色的小旗帜。
两人保持着这个双肩距离又走了一段路,林风起忽然换只手来牵阿哞。
这没什么异常的,一路过来他不是没换过手,一只胳膊累了换另一只,人之常情。
但这次他换完手,胳膊垂下去的时候,手背轻轻擦过闻夏的。
闻夏顿了顿。
他下楼后不用牵狗,先前大班段路双手都揣在兜里,也就刚才碰见小马和他妻子,两人掏手机出来加好友之后便没再揣回去,还是暖的。
而林风起的手一直露在外面牵绳子,被风吹得有些冷。
他没说话,也没把手拿开,于是走着走着,林风起的手背便一直与他的或磕碰或摩擦在一起。
那股凉意若即若离,格外挠人。
你手有点儿凉,闻夏被挠得有点儿受不了,要不换我牵阿哞,你手放口袋里暖和暖和。
林风起:不用。我不冷。
闻夏伸手,林风起不动。
对峙几秒,阿哞不乐意了,往前拽了下狗绳,示意两人继续走。
真的不冷。林风起说。
于是两人并肩继续往前走,没多久,身边的人忽然不动声色地又靠过来一点。
肩臂之间的距离更紧了,那股凉意这次更频繁地触碰着闻夏,偶尔还会与他手背贴在一起。男人修长的指微动,与他的指关节相抵。
仿佛是在试探什么。
闻夏说:路还挺宽的。
身边的人僵了一下,似乎有些心虚地应声: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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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得。抢答得飞快。
闻夏看他一眼:我话还没说完。
林风起沉默一秒,说:反正我不觉得。
闻夏深深看他一眼,说:所以我觉得这小区道路规划还挺不错的,没有那种弯弯绕绕的小道,设计得很大方。
林风起:
闻夏问他:你不觉得吗?
林风起木着脸哽了两秒,点点头。
那你刚才急忙忙说不觉得干什么,闻夏说,你以为我要说什么?
没什么。
闻夏被他委屈又非要故作镇静的表情逗乐,别过头抿着唇克制地翘了翘嘴角。
然而还没等他乐几秒,忽然也愣了。
小拇指忽然被一股力道勾住,继而被圈夹在冰凉的指间。
他扭头看向林风起,这人一脸正经,仿佛手有自己的想法与他无关似的。
你干什么?闻夏问。
冷,他说,取暖。
刚刚不是还说不冷么?
林风起不说话了,想不出用什么话来回应,干脆装死,看都不看闻夏一脸。
闻夏轻轻勾了勾小拇指,却感觉小拇指被圈得更紧。仿佛铁了心不撒开。
这算是牵手吗?
如果算的话,闻夏只想给他打五十分。
心跳和情绪太不听话了。好像压不住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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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起:
遛完狗打道回府,趁林风起去洗澡,闻夏钻回房间管上方房门给邹博彦打了个电话。他实在有个疑问需要好兄弟来帮忙排忧解难一下。
追人该怎么追呢?
这个问题不仅林风起想破了头,闻夏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追过林风起,在昨夜之前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但是现在他开始怀疑自己了。
闻夏以前以为,追不到是因为林风起不喜欢他;看过日记后以为,追不到是因为林风起太看低自己。
可现在似乎还有别的原因。
邹博彦在听完他的疑惑后沉默良久,然后说:我以为你心里有数。
闻夏:?
闻夏:我有什么数?
邹博彦:关于你追人技术有多差这件事情。
闻夏:???
你他妈,你那不是单纯跟我开玩笑吗?闻夏说。
屁,谁跟你开玩笑,邹博彦说,我次次都是认真的。
闻夏服了:我那还叫差?我就差在他身上扎根了好么!
邹博彦也很服气:大少爷,不是光黏着别人就叫追人的,你那是什么物理追人法啊!
邹博彦小时候住闻夏隔壁,和方淮一样,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从幼儿园到初中都是同一个学校的,高中时邹博彦一家搬走,他们高中也就不在一起了。但还是会经常约出来见面。
闻夏和林风起之间的事情,邹博彦是清楚的。
从闻夏口中听到他最近在追一个人的时候,邹博彦才知道他初中拒绝方淮初恋的那个姑娘时说自己喜欢男生居然是真的。他还以为闻夏这么说是为了一劳永逸,一次性隔绝所有桃花。
毕竟这之后整个初中都没有女孩儿再对他告白。
真个屁,在他表示震惊后闻夏骂道,我那就是随口扯的,就是为了一劳永逸。
那你这次是?邹博彦面露不解。
闻夏沉默片刻,说:如果不是他,我也不知道我原来真的喜欢男生。
人在一生中总会遇到一些于自己而言特别的人,有的也许在经年之后变成仅仅一声唏嘘,有的却足够深刻到留下一生的印记。闻夏不知道林风起的特殊是那一声唏嘘叹息,还是刻骨铭心的年少之梦。
也许是时间还不够长吧,不过八年而已,还不足以淡化一个人的痕迹。或许再过十年、二十年,才能得到答案。
但是现在他和林风起却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再次成为了同路人。
谁物理追人了?闻夏怒,但又怕外面的林风起听见,往下压了压音量,我给他带早餐,但凡我们家阿姨做什么,我都给他捎一份,还有,咱俩出去玩儿,哪一次我没给他带礼物?
邹博彦麻木地说:如果带习题试卷也叫礼物的话。
闻夏纠正:还有人工智能相关的专业书籍。
邹博彦:所以说这叫哪门子礼物啊?!
大少爷,邹博彦沉痛,他想到有人要是给自己送习题试卷和专业书籍就头皮发麻,谁送喜欢的人礼物会送这些,要送肯定是送一眼就看得出来有暧昧信息的东西啊。还有,什么带早餐、带好吃的还有什么跟着他到处跑,这有什么特别的,好兄弟之间这不是很正常?
正常吗?
不正常吗?邹博彦问他,咱俩从小到大至少到高中为止,不也是走哪儿都在一起吗,我吃过你家多少饭不用数了吧?你别跟我说你上大学四年也没给舍友带过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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