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 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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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杨靖和赵慕仪。
杨靖回京后,两人不方便见面,还是静王妃下了帖子请赵慕仪赴宴,两人才能在王府上相见。
李瑜想走,但脚下跟生了根似的,爱听八卦的心蠢蠢欲动。
不成,不成,这不是君子所为。
他往前快走两步,然而过分敏锐的耳力还是听见了。
杨靖:“这一回我立了功,兵部那边已经报上去了,想必很快就会给我官职了,我还得了不少赏赐,等看过了日子,就风风光光迎你进门。”
赵慕仪:“我也已经去信归州,爹娘此时应当已经看见了。”
杨靖:“等官职下来,我就带着你,我们一起回去见你爹娘。”
李瑜已经走远,接下来的话他已经听不见了,不过能看见一对璧人终成眷侣,他心中也是高兴。
之前那一次做媒失败,这一次怎么说也得当个证婚人!
这时,一名内侍快步走过来,笑道:“陛下,安墨姑娘的书出了,这时印出的第一版。”
李瑜颔首,随手拿过,一副并不在意的模样。
倒是内侍心里感叹,陛下与夫人当真恩爱,就连夫人的义妹安墨姑娘,他也爱屋及乌,亲自关心安墨姑娘出书进度。
等那内侍退下,李瑜回到春盛苑,见花宜姝与静王妃在说话,他不便过去,就转入了书房,见四下没人,立刻翻起了书。
入目第一章 ,就是男主一夜七次将女主做晕了过去,然后女主带球逃跑。
李瑜很震惊。
七次,朕做不到啊!
第142章 出书,给人当爹太棒了……
安墨这书已经写了有些时日, 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原因,李瑜时不时就会偷偷去翻她的存稿箱。
直到有一日,他在安墨的存稿箱里看见了别的东西, 他才发现, 安墨写的这书,除了缠绵悱恻的儿女情长外,还有别的东西, 比方地震逃生、火场救灾、洪涝应对、瘟疫防治等不少小知识,李瑜大为惊异, 他这些年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哪怕有些场景他没有机会亲临,但也能从臣子那里或多或少了解一些,而安墨写的那些,一看就不是瞎编乱造的。
李瑜心下凛然,记下内容后又默写了出来, 然后分门别类交给太医院和工部的人查看,有些被证实有用, 有些令人觉得荒谬, 但经过反复验证后又能证明行之有效, 比方将污水倒入沙子棉絮木炭等东西混合作为漉水囊,当真能过滤出清水,而且成本低, 寻常百姓也可以用这法子漉水使用。
李瑜虽然时常自嘲脑子愚笨不通文墨,但他看过的书多,因此一眼就看出安墨这书是披着爱情话本的皮,实则是为了教导百姓遇到危险时的应对法子,比方这漉水法子, 其中就有写到女主怀孕逃跑路上遇到洪涝水灾,许多百姓和她同样被困,但有人取用不到干净水源,又不通其中学问,口渴了捞起洪水就喝,因此染了水中污物不治而亡,许多人就是因此死于洪涝灾害之中,而女主却教导身旁人用这法子漉水后烧开食用,因此保住了所有人的性命,女主也因此备受尊重,所以哪怕她是一个来历不明身怀有孕的妇人,村民也真心接纳她,帮她过日子,让女主能平安生下孩子。
看明白了这点,李瑜再看书中多灾多难的女主,心态就变了。
在他眼里,这位女主不再是走到哪里,哪里就灾祸横生的倒霉蛋了,而是哪里发生灾祸,女主就走到哪里传播知识治病救人的活菩萨,其中还有些眼熟的医理,一看就是安墨从张太医哪里学来的。她将自己所学过的,一一赋予了书中女主,让她代替她教化百姓,这本书要是能传播开来,不知能活人多少!
直到此时此刻,李瑜依旧记得自己当时看到太医院和工部验证结果时的心情。
从前他不明白安墨为何能得花宜姝喜爱,为何能在林侍卫等一群人中间混得风生水起人人喜爱,可那时候,他明白了。
原来一个人真正的好,表面是看不出的,果真是要去亲近对方,才能细细体会。倘若不是他偷偷看安墨的存稿箱,也许他一辈子都不明白安墨的好处。
李瑜心中对安墨肃然起敬,安墨是一位真正的君子啊!
自那以后,李瑜就不再偷看安墨的存稿箱了,不仅如此,还让礼部的人与安墨接触,助她将此书推广出去。
以前他只当安墨写的只是情情爱爱的小话本,天子看这种东西,只能偷偷摸摸,不能光明正大,但安墨写的不止是那点东西,她的书就能正大光明地推广,他也能……咳咳,正大光明地看了。
但是如今,李瑜的心跟窗上结出的霜花一样冰凉。
在他心里,安墨已经是在某一方面颇有才华的先生了,太医院和工部的人证明,安墨先生写的东西,虽然有些不明白其中原理,但确实是行之有效的。所以这书里男主一夜七次,应该也是……合理的?
李瑜双手负在身后,眉头紧锁原地踱步。
当初偷看安墨先生的书时,他并未看见男主一夜七次的篇目,也没有如此香艳却不显媚俗的描写,要是当初他就看到了……
不不不,哪怕当初看见了,他也不可能向太医院询问“一夜七次”,这种事怎么好意思向太医询问,他更不可能去偷窥别人的房事。但是安墨既然写出来了,那应当也是真的。因此他只能将这件事憋在心里,自己发愁地思考。
先帝子嗣少,那是因为他从来只宠爱刘贵妃,而甚少去其他妃嫔宫里,他的母后,如若不是因为身为皇后,先帝每月初一十五必须过去,也许也根本无法怀孕。
但是李瑜自认自己不同,他觉得自个儿还是很勤奋的,而且他的心肝也乐在其中,他认定几个月、半年之内,他们一定会有孩子的。花宜姝迟迟没有怀孕的迹象,原先还以为是子嗣缘分未到,但是如今看到了这本书,李瑜不免心惊胆战……
书中男主一夜七次,女主一夜过后就怀上了。
花宜姝迟迟没怀上,难道是因为朕没有一夜七次。
李瑜感到惶恐,一口气灌完了一壶水。
***
今个儿天气好,太阳晒得浑身暖融融的,寻常人只觉得舒服,安墨却紧张得浑身冒汗。
她时不时深吸一口冬日的冷风,对身旁的林侍卫道:“怎么办?我好慌啊!”
林侍卫安慰道:“别怕,他们虽然人多,但咱们势众,不怕的。”
安墨紧张得手心冒汗,“我不是怕他们人多,我第一次出书,我担心卖不出去。”
林侍卫立刻道:“怎么会卖不出去?我跟北衙的兄弟们说了,人人买一本,几千本是肯定有的。”
安墨:……
这跟刷票作弊有甚区别?
林侍卫看她紧张的面色绯红的模样,有些愣了一愣,很快就回神,他想了个法子,“如此,你买一顶幂篱戴上,旁人看不清你,你会不会好点?”
安墨眼睛一亮,她怎么没想到这个呢?幂篱对社恐人来说简直就是福利啊!
换做现代社会,去跟出版社的人接洽,你至多只能带个口罩,要是遮得严严实实,人家还会嫌你没有诚意,但在这个时代,她戴上幂篱是理所应当的,戴上厚厚的幂篱,人家看不见她,这不就跟网络对线差不多了么?
安墨一拳头砸在林侍卫肩上,“好兄弟,这法子太棒了。”
安墨就这么带着林侍卫以及两个花宜姝配给她的宫人去了帮她印书出售那家商铺。
这其中有礼部牵线,礼部负责的东西可多了,科举都归礼部管,既然管了科举,那么图书方面当然也归礼部管,安墨想要出书,没有礼部开绿灯批书号是不可能的。
安墨原本还想着,古代对言论书籍管控比较严格,她这本书披着狗血古早爱情的壳子,可能很难过审,而自己偷偷印发出去,肯定会被官府查抄,花宜姝当初看过初稿后就道:“你怕什么怕,你姐夫是皇帝,那礼部要怎么办事,还不是你姐夫一句话的事儿?”
上头有人好办事,安墨自此安心写书,她整理好稿子本来准备让花宜姝帮她走后门了,谁知收在存稿箱里的稿子被内侍瞧见,内侍传着传着就传到了礼部尚书那里,礼部尚书亲口对她的狗血爱情话本表示了极高的赞誉,叫安墨受宠若惊,自信心一下爆棚,就这么成功出书了。
她不知道这其中有李瑜的手笔,还真以为是机缘巧合被礼部尚书看见,有了礼部尚书亲自帮忙润笔,安墨这本狗血爱情故事瞬间有了文学作品的逼格,之后王玉燕又帮忙筛选靠谱的书商,又有无数人连夜赶工雕刻,不到七日,安墨的书就顺利印出来了!
她在林侍卫等人的陪同下看完了成品,诚意满满地夸了封面和字体,然后签了契约拿了钱,流程就走完了,亲眼看着自己的书被摆上货架,还有小童沿街宣传,安墨一整日都飘飘忽忽,觉得自己牛叉坏了!
安墨将自己赚来的钱分出大半,请平日里对她多加照顾的十几名龙武卫上最好的酒楼大吃了一顿,收获大家热情地赞扬和林侍卫不赞同的眼神。
之后安墨就开开心心回静王府去了,途中遇到萧青。
萧青告诉她:“那骗钱的贼子身份查出了,他曾经是归州晋刺史的小公子,却不是亲生,而是从旁支中抱养的,另外他骗来的钱也没有用于享乐,而是花在了城南兴安巷那家宝幼堂中,那里收容的孤儿人人都能吃饱穿暖,大半是他的功劳。”
安墨惊异,“莫非这人是个劫富济贫的好人?”
想起自己那天晚上打了他好多拳,安墨有些愧疚。
萧青却摇头,“不,他并不爱劫富济贫,他也从来不接济穷苦的成人,他只是爱养孩子。”她说着面色越发古怪,“他说他喜欢给人当爹,从前在归州看不惯晋刺史,却还要喊他做爹受他管教,他心中不服,设法脱离后来到京城发现了宝幼堂,他说他供那些孤儿吃喝,那些孤儿个个都要喊他做爹,他给人当爹很快活,还说要继续骗钱养更多儿女。”
安墨:……
她目瞪口呆,“那人,几岁了?”
萧青:“十四了吧!”
第143章 迟到补更 萧青,做个奇女子有什么不好……
当真是活久了什么新鲜事都能看见, 安墨忍不住在心里感叹。
这个晋元江当初在归州时就是个街头巷尾人尽皆知的奇葩,放着好好的刺史府小公子不做,整日偷鸡摸狗, 偷了被抓, 还要嫌弃刺史夫妇给人家的赔的钱太少,妥妥就是个拖累家族名声的废物。
奈何归州刺史生不出儿子,夫妇俩对这个抱养来的孩子十分舍不得, 哪怕他有惯偷的癖好也一直将他留在家中,还一直对外压着晋元江的丑事。但是当归州刺史被陛下贬做县令后, 这夫妻俩就变了嘴脸,他们不认为是晋刺史治理归州无能,而是认为晋元江惯偷的名声被陛下发现,带累了他们,所以也不再寻找“失踪”的晋元江了,而是直接将其从家谱中除名, 后续据说是又抱养了一个小男孩。
当时安墨还为这事跟王玉燕与赵慕仪讨论过,一致认为晋元江会有惯偷癖好, 应当是父母教养不当。没想到啊没想到, 晋元江压根不是惯偷, 他只是为了搞臭名声好脱离家族,离开了家族后他连姓氏都不要了,直接说自己叫元江,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姓元。
离开晋家之前,他偷东西的都是那种有些声名的老店,而且每次必定被抓,离开晋家之后,他又偷又骗, 每一次都能称心如意,衙门那里不知堆了多少桩偷窃行骗案,都是跟他有关,这一次要不是遇到了李瑜,估摸他也不会被抓。
安墨寻思左右无事,就去看了元江。
这人如今被关在京兆府的大牢里,她过去时,正好瞧见元江第三次撬开门锁,又第三次被守门的狱卒关回去。
哐当一声,一把手腕粗的铁锁链挂在了牢门上,这回还有六个狱卒三轮一般看守他,谅他插翅难逃。但元江好似并不在意,坐在稻草席上编草蚱蜢。
安墨见他编得像模像样,就问他,“你明明挺聪明,为什么不正经赚钱养孩子,为什么要骗人呀?”
元江头也不抬,“无奸不商,正经做生意赚不了钱。”
安墨不信,她看王玉燕就赚得挺好。
安墨:“那你既然要养孩子,继续做刺史府的小公子不就一直有钱,也不会被抓啊!”
“我那养父早就不是刺史了,更何况就他那只出不进的样儿,还没等我继承,就被他挥霍光了。他赚钱不行、做官不行、武艺不行、人品也不行,样样不如我,一个不如我的人,不配做我爹。”元江十分自信,“况且下一次,我一定不会再被抓。”
明明只是个还不满十四岁的孩子,为什么能这样猖狂?安墨开口吓他:“你知道你这回骗的是谁吗?那是天子,你犯了欺君之罪,你在宝幼堂的那些儿女,统统都要受牵连,也许砍脑袋,也许流放。”
元江这回终于抬眼看向安墨,他双手颤抖,满脸恐惧,“你……你骗人。”他声音都发抖了,那可怜样儿像被雪儿挖出来玩弄的老鼠。
安墨哼了一声,站起身把自己的出版作品扔给他,“多看看书吧,在你上断头台之前好歹不那么寂寞。”
说完她就走了,没有理会少年在身后的求饶。
***
春盛苑
静王妃刚刚离开,萧青就到了。
她又长高了一些,冬日里又穿得厚,当她逆着光从屋外走进来时,花宜姝恍惚以为自己看见了李瑜。
“主子,我回来了。”萧青一拂衣摆在她面前单膝跪下,她仪态极佳,哪怕是半跪着,脊背也是笔直着,如松如柏。
花宜姝自然高兴,起身迎上前将她扶起,“萧青姐姐,我早就说过,没有旁人在,不需这繁文缛节。”
萧青搭着她的手站起身,面庞因为激动而隐隐发颤。
花宜姝摸着她比从前更加粗糙的手指,低头看了眼,惊了一跳,从前萧青的手也只是和男人一般粗糙罢了,但是如今,已经完全看不出是一双女人的手了,骨节粗大,指腹粗粝得像是石头,甚至有两个指甲盖已经劈裂断掉,新的还未生出,指尖上粉色的肉暴露了出来,又在冷风里冻得微微发硬,看得令人心惊。
“你这手怎么回事?”
萧青低头一看,见自己的手被夫人正被夫人托着,两相对比触目惊心,她连忙要往回缩,却被花宜姝紧紧握住,她又不敢用力挣脱,忙道:“夫人,是不是吓到您了?”
杨靖回京后,两人不方便见面,还是静王妃下了帖子请赵慕仪赴宴,两人才能在王府上相见。
李瑜想走,但脚下跟生了根似的,爱听八卦的心蠢蠢欲动。
不成,不成,这不是君子所为。
他往前快走两步,然而过分敏锐的耳力还是听见了。
杨靖:“这一回我立了功,兵部那边已经报上去了,想必很快就会给我官职了,我还得了不少赏赐,等看过了日子,就风风光光迎你进门。”
赵慕仪:“我也已经去信归州,爹娘此时应当已经看见了。”
杨靖:“等官职下来,我就带着你,我们一起回去见你爹娘。”
李瑜已经走远,接下来的话他已经听不见了,不过能看见一对璧人终成眷侣,他心中也是高兴。
之前那一次做媒失败,这一次怎么说也得当个证婚人!
这时,一名内侍快步走过来,笑道:“陛下,安墨姑娘的书出了,这时印出的第一版。”
李瑜颔首,随手拿过,一副并不在意的模样。
倒是内侍心里感叹,陛下与夫人当真恩爱,就连夫人的义妹安墨姑娘,他也爱屋及乌,亲自关心安墨姑娘出书进度。
等那内侍退下,李瑜回到春盛苑,见花宜姝与静王妃在说话,他不便过去,就转入了书房,见四下没人,立刻翻起了书。
入目第一章 ,就是男主一夜七次将女主做晕了过去,然后女主带球逃跑。
李瑜很震惊。
七次,朕做不到啊!
第142章 出书,给人当爹太棒了……
安墨这书已经写了有些时日, 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原因,李瑜时不时就会偷偷去翻她的存稿箱。
直到有一日,他在安墨的存稿箱里看见了别的东西, 他才发现, 安墨写的这书,除了缠绵悱恻的儿女情长外,还有别的东西, 比方地震逃生、火场救灾、洪涝应对、瘟疫防治等不少小知识,李瑜大为惊异, 他这些年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哪怕有些场景他没有机会亲临,但也能从臣子那里或多或少了解一些,而安墨写的那些,一看就不是瞎编乱造的。
李瑜心下凛然,记下内容后又默写了出来, 然后分门别类交给太医院和工部的人查看,有些被证实有用, 有些令人觉得荒谬, 但经过反复验证后又能证明行之有效, 比方将污水倒入沙子棉絮木炭等东西混合作为漉水囊,当真能过滤出清水,而且成本低, 寻常百姓也可以用这法子漉水使用。
李瑜虽然时常自嘲脑子愚笨不通文墨,但他看过的书多,因此一眼就看出安墨这书是披着爱情话本的皮,实则是为了教导百姓遇到危险时的应对法子,比方这漉水法子, 其中就有写到女主怀孕逃跑路上遇到洪涝水灾,许多百姓和她同样被困,但有人取用不到干净水源,又不通其中学问,口渴了捞起洪水就喝,因此染了水中污物不治而亡,许多人就是因此死于洪涝灾害之中,而女主却教导身旁人用这法子漉水后烧开食用,因此保住了所有人的性命,女主也因此备受尊重,所以哪怕她是一个来历不明身怀有孕的妇人,村民也真心接纳她,帮她过日子,让女主能平安生下孩子。
看明白了这点,李瑜再看书中多灾多难的女主,心态就变了。
在他眼里,这位女主不再是走到哪里,哪里就灾祸横生的倒霉蛋了,而是哪里发生灾祸,女主就走到哪里传播知识治病救人的活菩萨,其中还有些眼熟的医理,一看就是安墨从张太医哪里学来的。她将自己所学过的,一一赋予了书中女主,让她代替她教化百姓,这本书要是能传播开来,不知能活人多少!
直到此时此刻,李瑜依旧记得自己当时看到太医院和工部验证结果时的心情。
从前他不明白安墨为何能得花宜姝喜爱,为何能在林侍卫等一群人中间混得风生水起人人喜爱,可那时候,他明白了。
原来一个人真正的好,表面是看不出的,果真是要去亲近对方,才能细细体会。倘若不是他偷偷看安墨的存稿箱,也许他一辈子都不明白安墨的好处。
李瑜心中对安墨肃然起敬,安墨是一位真正的君子啊!
自那以后,李瑜就不再偷看安墨的存稿箱了,不仅如此,还让礼部的人与安墨接触,助她将此书推广出去。
以前他只当安墨写的只是情情爱爱的小话本,天子看这种东西,只能偷偷摸摸,不能光明正大,但安墨写的不止是那点东西,她的书就能正大光明地推广,他也能……咳咳,正大光明地看了。
但是如今,李瑜的心跟窗上结出的霜花一样冰凉。
在他心里,安墨已经是在某一方面颇有才华的先生了,太医院和工部的人证明,安墨先生写的东西,虽然有些不明白其中原理,但确实是行之有效的。所以这书里男主一夜七次,应该也是……合理的?
李瑜双手负在身后,眉头紧锁原地踱步。
当初偷看安墨先生的书时,他并未看见男主一夜七次的篇目,也没有如此香艳却不显媚俗的描写,要是当初他就看到了……
不不不,哪怕当初看见了,他也不可能向太医院询问“一夜七次”,这种事怎么好意思向太医询问,他更不可能去偷窥别人的房事。但是安墨既然写出来了,那应当也是真的。因此他只能将这件事憋在心里,自己发愁地思考。
先帝子嗣少,那是因为他从来只宠爱刘贵妃,而甚少去其他妃嫔宫里,他的母后,如若不是因为身为皇后,先帝每月初一十五必须过去,也许也根本无法怀孕。
但是李瑜自认自己不同,他觉得自个儿还是很勤奋的,而且他的心肝也乐在其中,他认定几个月、半年之内,他们一定会有孩子的。花宜姝迟迟没有怀孕的迹象,原先还以为是子嗣缘分未到,但是如今看到了这本书,李瑜不免心惊胆战……
书中男主一夜七次,女主一夜过后就怀上了。
花宜姝迟迟没怀上,难道是因为朕没有一夜七次。
李瑜感到惶恐,一口气灌完了一壶水。
***
今个儿天气好,太阳晒得浑身暖融融的,寻常人只觉得舒服,安墨却紧张得浑身冒汗。
她时不时深吸一口冬日的冷风,对身旁的林侍卫道:“怎么办?我好慌啊!”
林侍卫安慰道:“别怕,他们虽然人多,但咱们势众,不怕的。”
安墨紧张得手心冒汗,“我不是怕他们人多,我第一次出书,我担心卖不出去。”
林侍卫立刻道:“怎么会卖不出去?我跟北衙的兄弟们说了,人人买一本,几千本是肯定有的。”
安墨:……
这跟刷票作弊有甚区别?
林侍卫看她紧张的面色绯红的模样,有些愣了一愣,很快就回神,他想了个法子,“如此,你买一顶幂篱戴上,旁人看不清你,你会不会好点?”
安墨眼睛一亮,她怎么没想到这个呢?幂篱对社恐人来说简直就是福利啊!
换做现代社会,去跟出版社的人接洽,你至多只能带个口罩,要是遮得严严实实,人家还会嫌你没有诚意,但在这个时代,她戴上幂篱是理所应当的,戴上厚厚的幂篱,人家看不见她,这不就跟网络对线差不多了么?
安墨一拳头砸在林侍卫肩上,“好兄弟,这法子太棒了。”
安墨就这么带着林侍卫以及两个花宜姝配给她的宫人去了帮她印书出售那家商铺。
这其中有礼部牵线,礼部负责的东西可多了,科举都归礼部管,既然管了科举,那么图书方面当然也归礼部管,安墨想要出书,没有礼部开绿灯批书号是不可能的。
安墨原本还想着,古代对言论书籍管控比较严格,她这本书披着狗血古早爱情的壳子,可能很难过审,而自己偷偷印发出去,肯定会被官府查抄,花宜姝当初看过初稿后就道:“你怕什么怕,你姐夫是皇帝,那礼部要怎么办事,还不是你姐夫一句话的事儿?”
上头有人好办事,安墨自此安心写书,她整理好稿子本来准备让花宜姝帮她走后门了,谁知收在存稿箱里的稿子被内侍瞧见,内侍传着传着就传到了礼部尚书那里,礼部尚书亲口对她的狗血爱情话本表示了极高的赞誉,叫安墨受宠若惊,自信心一下爆棚,就这么成功出书了。
她不知道这其中有李瑜的手笔,还真以为是机缘巧合被礼部尚书看见,有了礼部尚书亲自帮忙润笔,安墨这本狗血爱情故事瞬间有了文学作品的逼格,之后王玉燕又帮忙筛选靠谱的书商,又有无数人连夜赶工雕刻,不到七日,安墨的书就顺利印出来了!
她在林侍卫等人的陪同下看完了成品,诚意满满地夸了封面和字体,然后签了契约拿了钱,流程就走完了,亲眼看着自己的书被摆上货架,还有小童沿街宣传,安墨一整日都飘飘忽忽,觉得自己牛叉坏了!
安墨将自己赚来的钱分出大半,请平日里对她多加照顾的十几名龙武卫上最好的酒楼大吃了一顿,收获大家热情地赞扬和林侍卫不赞同的眼神。
之后安墨就开开心心回静王府去了,途中遇到萧青。
萧青告诉她:“那骗钱的贼子身份查出了,他曾经是归州晋刺史的小公子,却不是亲生,而是从旁支中抱养的,另外他骗来的钱也没有用于享乐,而是花在了城南兴安巷那家宝幼堂中,那里收容的孤儿人人都能吃饱穿暖,大半是他的功劳。”
安墨惊异,“莫非这人是个劫富济贫的好人?”
想起自己那天晚上打了他好多拳,安墨有些愧疚。
萧青却摇头,“不,他并不爱劫富济贫,他也从来不接济穷苦的成人,他只是爱养孩子。”她说着面色越发古怪,“他说他喜欢给人当爹,从前在归州看不惯晋刺史,却还要喊他做爹受他管教,他心中不服,设法脱离后来到京城发现了宝幼堂,他说他供那些孤儿吃喝,那些孤儿个个都要喊他做爹,他给人当爹很快活,还说要继续骗钱养更多儿女。”
安墨:……
她目瞪口呆,“那人,几岁了?”
萧青:“十四了吧!”
第143章 迟到补更 萧青,做个奇女子有什么不好……
当真是活久了什么新鲜事都能看见, 安墨忍不住在心里感叹。
这个晋元江当初在归州时就是个街头巷尾人尽皆知的奇葩,放着好好的刺史府小公子不做,整日偷鸡摸狗, 偷了被抓, 还要嫌弃刺史夫妇给人家的赔的钱太少,妥妥就是个拖累家族名声的废物。
奈何归州刺史生不出儿子,夫妇俩对这个抱养来的孩子十分舍不得, 哪怕他有惯偷的癖好也一直将他留在家中,还一直对外压着晋元江的丑事。但是当归州刺史被陛下贬做县令后, 这夫妻俩就变了嘴脸,他们不认为是晋刺史治理归州无能,而是认为晋元江惯偷的名声被陛下发现,带累了他们,所以也不再寻找“失踪”的晋元江了,而是直接将其从家谱中除名, 后续据说是又抱养了一个小男孩。
当时安墨还为这事跟王玉燕与赵慕仪讨论过,一致认为晋元江会有惯偷癖好, 应当是父母教养不当。没想到啊没想到, 晋元江压根不是惯偷, 他只是为了搞臭名声好脱离家族,离开了家族后他连姓氏都不要了,直接说自己叫元江,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姓元。
离开晋家之前,他偷东西的都是那种有些声名的老店,而且每次必定被抓,离开晋家之后,他又偷又骗, 每一次都能称心如意,衙门那里不知堆了多少桩偷窃行骗案,都是跟他有关,这一次要不是遇到了李瑜,估摸他也不会被抓。
安墨寻思左右无事,就去看了元江。
这人如今被关在京兆府的大牢里,她过去时,正好瞧见元江第三次撬开门锁,又第三次被守门的狱卒关回去。
哐当一声,一把手腕粗的铁锁链挂在了牢门上,这回还有六个狱卒三轮一般看守他,谅他插翅难逃。但元江好似并不在意,坐在稻草席上编草蚱蜢。
安墨见他编得像模像样,就问他,“你明明挺聪明,为什么不正经赚钱养孩子,为什么要骗人呀?”
元江头也不抬,“无奸不商,正经做生意赚不了钱。”
安墨不信,她看王玉燕就赚得挺好。
安墨:“那你既然要养孩子,继续做刺史府的小公子不就一直有钱,也不会被抓啊!”
“我那养父早就不是刺史了,更何况就他那只出不进的样儿,还没等我继承,就被他挥霍光了。他赚钱不行、做官不行、武艺不行、人品也不行,样样不如我,一个不如我的人,不配做我爹。”元江十分自信,“况且下一次,我一定不会再被抓。”
明明只是个还不满十四岁的孩子,为什么能这样猖狂?安墨开口吓他:“你知道你这回骗的是谁吗?那是天子,你犯了欺君之罪,你在宝幼堂的那些儿女,统统都要受牵连,也许砍脑袋,也许流放。”
元江这回终于抬眼看向安墨,他双手颤抖,满脸恐惧,“你……你骗人。”他声音都发抖了,那可怜样儿像被雪儿挖出来玩弄的老鼠。
安墨哼了一声,站起身把自己的出版作品扔给他,“多看看书吧,在你上断头台之前好歹不那么寂寞。”
说完她就走了,没有理会少年在身后的求饶。
***
春盛苑
静王妃刚刚离开,萧青就到了。
她又长高了一些,冬日里又穿得厚,当她逆着光从屋外走进来时,花宜姝恍惚以为自己看见了李瑜。
“主子,我回来了。”萧青一拂衣摆在她面前单膝跪下,她仪态极佳,哪怕是半跪着,脊背也是笔直着,如松如柏。
花宜姝自然高兴,起身迎上前将她扶起,“萧青姐姐,我早就说过,没有旁人在,不需这繁文缛节。”
萧青搭着她的手站起身,面庞因为激动而隐隐发颤。
花宜姝摸着她比从前更加粗糙的手指,低头看了眼,惊了一跳,从前萧青的手也只是和男人一般粗糙罢了,但是如今,已经完全看不出是一双女人的手了,骨节粗大,指腹粗粝得像是石头,甚至有两个指甲盖已经劈裂断掉,新的还未生出,指尖上粉色的肉暴露了出来,又在冷风里冻得微微发硬,看得令人心惊。
“你这手怎么回事?”
萧青低头一看,见自己的手被夫人正被夫人托着,两相对比触目惊心,她连忙要往回缩,却被花宜姝紧紧握住,她又不敢用力挣脱,忙道:“夫人,是不是吓到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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