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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教入门指南(穿越)——明月无双(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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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叔叔不说,我就故意问:叔叔,你是怎么死的?
    鬼叔叔又沉默起来,久到我娘喊我回去吃饭,他才开口:......我忘记了。总想那些,只会徒增烦恼。
    可我看他的神态表情,却不像是忘记了的样子。
    鬼叔叔为我摘了一朵花,独自站在角落,目送我回去。
    走到屋门口,依稀听见叔叔阿姨们在谈论什么,这时候若进去,他们总是会终止话题,不如我在门口站一会儿,让他们顺顺利利地聊个痛快。
    我一直很懂事,阿娘总是夸奖我是个好孩子。
    听说你用一句话就把咱们陛下骂走了?
    是李叔叔的声音。
    咱们陛下是谁,皇帝吗?
    阿娘嗯了一声,接着没了下文。
    段姨姨的声音响起:据说,只是据说哦,今上子嗣凋零,后宫人又不多,总是想把小林兴接回去,顺带着将娇娇也带回去封个妃什么的......不过后来无论怎么样都没成功就是了。
    我一句也听不懂,就继续蹲在门口。
    他休想,小林兴要是走了,我们无相剑派岂不是后继无人。那个很好看的叔叔说。
    什么时候无相剑派是你的了,家眷就别腆着脸往上蹭了。是裴叔叔的声音。
    我们阿杨都没有意见,你个武林盟的败类不配谈论此事!
    裴叔叔总是跟好看叔叔吵架,我娘说他俩就像一对斗鸡,不知哪里不对味,互相老看不惯,聚在一起总吵嘴。
    ......行了行了,话题都拐哪儿去了。娇哥,你怎么拒绝他的?是陆叔叔的声音。
    屋内沉默了一阵子,又听见阿娘淡淡的声音传出来。
    我说,我的孩子姓林,不姓赵,我想他是可以肆意奔跑、骑马遨游江湖的人,而不是十几岁的时候,为了稳固地位必须娶从未见过之人的家伙。
    李叔叔第一个笑出来,其他几人也笑了出来,屋内的气氛缓和了许多,我想,这个时候走进去,应该是最佳时机。
    我佯装什么也不知道,信步走了进去,屋里的人果然迅速转移话题,聊到了江湖上的八卦琐事。陶姨姨为我盛好了饭,还为我夹了两筷头肉,说我正在长身体,要多吃一点。
    陆叔叔用手肘推了一下好看叔叔,小声对他说:......咱们明日启程,回万丈峰给云开他们扫墓。
    都听你的。
    我捏着那朵花,看着陆叔叔。
    陆叔叔知道自己身边一直跟着个鬼叔叔吗?他是否也像鬼叔叔一样挂念着对方?梦里会有鬼叔叔吗?
    我不知道。
    人生在世,生离死别是很正常的事。我见多了人们身边围绕的魂魄,他们或是怀揣着狠意跟随,或是怀揣着爱意跟随,见多了,也就明白了。
    许多爱,或许多恨,即使死后也不会消磨。生者带着死者给予的信念活下去,死者带着生者传递的爱恨飘荡世间。在死后的世界,爱与恨的区别并不大,都是支撑逝者魂魄留连世间之物。
    ......
    小孩儿,你看着我干什么?
    我盯着面前这个中年大叔,总觉得他身上有一股很熟悉的感觉。
    大叔眉眼深邃,尤其是眼睛十分漂亮,想来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不得了的大帅哥,穿着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裳,身上裹着一层白色透明的光,又是游荡的魂魄。
    我手里抓着一根糖画与一包蜜枣糕,要带回去给我阿娘吃,路过这家茶馆,瞧见门口站着这位大叔。他一直盯着馆子里面看,不晓得在看谁,我也只是站在他身前,碰巧盯着他而已。
    我头一回在世间游荡的魂魄里见到眼睛这般漂亮的,一下子没控制住,盯久了,是我的过失。
    之前还听李叔叔调侃我,说我随了亲娘,也是个花痴。
    他才是个花痴,听陆叔叔讲,他在两军阵前一眼相中了绝世大美人陶姨姨,死皮赖脸地缠了人家好久才到手,呸,不要脸。
    现在我旁边已经有对我起疑的了。毕竟别人看不见这位叔叔,还以为我是个二货,一直盯着墙看。
    我对大叔使了个眼色,一溜烟拐进小巷子里去,他居然真的跟过来了,我就说我们很投缘。
    大叔气定神闲地一伸手,从我手中拽过了糖画其实是糖画的魂魄,咔吧一下咬掉一大块,不知道尝不尝得到味道。
    他们死后的世界非常自由,想要什么,拿过来就是自己的。我亲眼见过许多饿死穷死的魂魄,冲进饭馆酒馆大吃大喝,被鬼差勾走的时候,整个人圆了好几圈。
    大叔又从我怀里掏了一个蜜枣糕,咬了一口,似乎觉得味道极其一般,就随手扔了,东西一落地,化为一缕飞灰,彻底消失。
    他又问我:问你呢,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我诚恳回答:因为叔叔眼睛很好看。
    大叔一愣,似乎很久没跟人说过话,呆住好一阵。
    然后,他十分畅快地笑了,眼角笑出好几条鱼尾纹:上一次有人这么夸我,还是在几十年前。
    几十年前?我好奇:大叔,你死多久了?
    不记得了,有好多年。大叔又咬了一口糖画,回过头往茶馆那边瞥,盯着一个男人的背影看了一会儿,又转过来对我说:我见过你。
    可我对他没什么印象。
    是小时候的你,你那时候才这么大。大叔用手比划出一个盒子大小,又道:你娘应当叫林梦娇,义父是陆杨。
    这么清楚?
    还有吗?我对这个大叔更感兴趣了。
    大叔瞥了一眼茶馆的方向,似乎担心那个人跑掉,抽空对我说:你义父的几个狐朋狗友,裴宁一李吉祥段七七,还有你义父的男人,叫李青,合欢宗的。
    我张大了嘴巴,这人到底是谁!
    我突然想起那个穿红衣服的鬼叔叔,于是开口问:大叔,你知道游离在世间的魂魄,究竟怎么样才能去地府入轮回吗?
    大叔的眼睛一直紧紧盯着茶馆,声音里似乎很嫌弃,应该是嫌我问得太多。
    魂魄共分三种颜色,根据生前功绩与罪恶,分为白蓝红三种。
    白色魂魄可以选择立刻入轮回,或停留在世间,准允期限为一百年,时间到了无论想不想,都得去地府上桥喝汤去。蓝色魂魄比较特殊,我还没见过,至于红色魂魄就不由得自己心愿了,过世的第一时间就得被鬼差勾走......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比你义父还要笨,你的眼睛究竟是怎么变成阴阳眼的,奇了怪了。
    原来是这样。
    那红衣服叔叔应该还有入轮回的可能,他不必再成天挂着一幅忧虑的脸啦。
    大叔往茶馆的方向挪了几步,以便更直接地观察那个男人,并换了个舒适的姿势,又将我的糖画吃了个干净。
    我小心地躲在阴影里,尽量避免别人看到我,这样就不会被说成是神经病变态。
    大叔的表情可以称得上是专注,目光柔和,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来,这么大把年纪还能有这种充满朝气青春的神态,真好。
    我问:大叔在看谁?
    我的爱人。
    哈?
    小鬼头,我不能有爱人吗?
    大叔似乎有些气急败坏,耳朵上浮现了一丝红意。
    这样的表情,是爱人没错了。
    唉,原来懂这么多知识,看过那么多书的大叔你,也不免为爱而游荡在世间啊。我赞叹,这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大叔毫无征兆地突然动身,飞也似的冲出了小巷子,我赶忙追过去,紧紧跟着大叔的脚步,糖画什么的都尽数抛到脑后去了。
    他猛地停住脚步,站在了一个年轻男子的身后,不动了。
    我也随着他停住。
    年轻男子背对着我,看上去很眼熟。他身边没有别人,原来是在自顾自地说话,怀里抱了好几盒甜点,右手拿着一根很大个的糖画。
    又为听评书耽搁了买祭品,唉,阿南会不会生我气啊。年轻男人对着自己说。
    他似乎很是懊恼:没有买到他喜欢吃的糕点,可如何是好。
    大叔沉默地站在他身后两步远,我便站在他身后四步远。
    今天天气真是好,不知道阿南能不能看到。年轻男人继续说,他身边的人潮涌动,一个个人错过他,路过他,人海匆匆,只有他还站在原地,似乎执着于口中的事,在思考:阿南大概已经入轮回了吧,转世回来,还能记得我吗?
    大叔依旧站在他身后,一动不动。
    年轻男人说罢,慢悠悠地向前走去,脚步相较旁人,显得尤其缓慢。
    他像是个世间最闲散的人,完成了人生理想,得到了终极目标,又有钱又有权,什么也不缺。
    可我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他肩上似乎承担了一万年的孤寂,沉重地压在他身上,却丝毫不动摇他的身形。
    似乎他心中有着一条绝对强硬的信念,足矣保证他的余生都幸福喜乐,纵然历尽千帆,岁月蹉跎,死生挚友爱恨别离,也挡不住这信念的坚定。
    大叔快步向前走了两下,凑在他的身旁,与他并肩而行。
    年轻男人一个劲地说,他有无数的话要讲,恰好大叔也有足够的耐心听。
    可他看得见大叔吗?我想是看不见的,大叔可以和他交流吗?我想是不行的,可又有什么所谓呢。
    我停下了脚步。
    目送他们渐渐淡出我的视线。
    似乎今年的春意,都浓重了许多。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李吉祥番外
    第113章 番外5 朱砂痣
    我叫李吉祥。
    来到这个世界前,我还叫另一个名字,不过那些已离我太远,恍如前世,我几乎已经忘却了绝大多数,包括自己的姓名,还有曾经拥有过的一切。
    现在,我就只是个道士,一个整日呷茶赏花的闲散人。
    我已将云别山主的重托交给了更靠谱的师弟,师父得知后盛怒,气得大老远跑来淮水宗罚我跪香,训斥了好大一通,发了甚久的脾气,我足足哄了大半个月。
    比较戏剧性的是,师父他老人家骂我之词汇,都是由我自己当初熬大夜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也算得上是自作自受了。
    其实普通人很难想象,一本书的作者亲自穿越进来,究竟是怎样的体验。若是放到现在的知乎上,大约也没几个人真正能回答得出来,或许只有突发灵感的个别作者们,会以此编写出新的篇章,那就不是我的故事了。
    况且我穿越进来的目的,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知道。
    是不是在感情里,只有这一方亏欠另一方,再或是另一方亏欠这一方,没有绝对平衡的道理?
    如果是,我进来就是为了还债。
    还完之后,没想好要做什么,走一步算一步。
    当我做得足够好,成为足够优秀的道士,也成为足够趁手的工具人后,才孤身前往塞外。踏入那片孤寂黄沙的第一时间,我脑子里还是有个声音在呐喊:你是不是疯了!
    俗话说得好,不疯魔不成活。
    可当我再次见到那个人后,还是有些慌。
    他还是他,一丝一毫都没有变。
    我在云别山扫了十年的地,心早就比风还凉。况且,我私下里联络过那么多美人,用她们填补内心的空洞,自认绝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
    可他活生生地站在那里,喘着气,没有躺在苍白的病床上,戴着呼吸机,我承认,我差一点张开双臂拥抱过去。
    他攒了一身的疤,在我面前半裸着上身洗刷衣裳,我突然那么后悔,当初把他写的这么悲惨,可事情已经发生了,时间这巨大的车轮滚滚而来,一寸一寸,没有一个人逃得掉。
    等他终于对我坦然后,我却每一夜都因恐惧而惊醒。
    我知道我在怕什么,我怕再一次失去他,或是让他知道我是谁。
    他一直在旁敲侧击地问我是哪位,用各种话试探我,我从前就比他聪明,自然同他打太极。一天一天这样过下去,我想,我总有一天会出纰漏的,到时候可怎么办?
    我能做的,只有不着痕迹地远离,再隔着人海看他。
    看着他与李青一日比一日好,看着他将真心托付出去,看着他和别人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应该做的,只有为他扫平一切阻碍,如果要我付出生命,也可以。
    还在山上的时候,师父私下里与我谈话,他说你看着十足乐观,尤其开朗,又是一个聪明人,为什么心里会有心魔?为什么有几率会走火入魔?
    我同他讲话一直不客气:老爷子,你是我师父,你都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他就又罚我跪香......
    好吧,这就是诚实的代价,小朋友不要学。
    我跪着,他在一旁吃面条,边吃边说。
    你执念太深,不利修身养性,若是日子久了,又无解,恐会不好。
    不好能有多不好,十几年我都过下来了,也没见耽误我吃饭泡妞睡懒觉。
    我能做的都做了,能改写的运都改写了,钱掏了,再赔上我自己......我只是不想他死,可没预料到命运安排,没考虑到事件巧妙,还是出了纰漏,令我追悔莫及的纰漏。
    不过好在,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再也不会有人可以威胁到他,再也不会有人可以伤害到他,尘埃落定,命运齿轮终于在我们的努力下回到我想要的正轨,他虽然失去了曾经的一切,但也得到了崭新的人际关系,一切是那么美妙。
    那日,路过洞庭拜访裴宁一,他如今可是个大忙人,掌管武林盟的上下运营,江湖也在他的力挽狂澜之下逐渐恢复生气,太平年间,国家昌盛,百姓安居乐业,是难得的幸事。
    他又黑了,还瘦了一点,我俩一见,是定要喝酒的,于是上街边找了家隐蔽性足够好的酒馆,上了三楼进一个小包间,我俩就对着唠。
    酒过三巡,他脸上好似染出一层高原红,眼神迷离,看起来大概是没少喝,还要站起来为我表演一趟枪法,我以保护酒馆财产为由,婉拒了。
    然后他趴在桌子上,嘟囔:你是不是还没有放下陆杨。
    我一愣,语言系统没反应过来,小包间的空气里除了酒香,就只余下尴尬的沉默。
    我自认隐藏的足够好,直到最后一刻之前,莫说其他人,就连陆杨本人,都不知道我是谁,便也不会知道我的感情归属。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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