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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有负于小靖,我用我前半生的时间爱你母亲,如果我后半生只剩下二十年,我想用来补偿晓珺,补偿她为我虚度的青春。”
好冠冕堂皇的措辞,好一个以爱为名的伤害,他们的爱情就这么伟大吗?值得用全世界来给他们陪葬?
“小舅舅骂得没错,你就是一混蛋,你恶心,你自私,你根本不配做我父亲,或者说你根本不配做任何人的父亲。”
怒火中烧的叶炯榆开始踩着脚步,朝他们走去,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凌晓珺凸显的腰身。
“我知道你为了什么离婚,不就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吗?哼,呵呵,真可笑,太可笑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几岁了,还能让她怀孕?她肚子里的孩子指不定跟那个野男人怀的。”
“啪!”一个清脆的声音,让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
后面赶上来的秦振邦没听到前面的故事,却看到了叶枫抡起手臂,没等任何人的阻止,手起掌下的硬生生地贴在叶炯榆左脸颊上,叶炯榆被打得头偏了一边,乱了头发。
“叶叔叔……”
“Gabriel……”
叶炯榆定定的站着,任由头歪着,任由凌乱的头发盖了她的脸,任由耳朵里嗡嗡作响。
她记忆中的父亲从没打过她,就连重话也不曾对她说过,每次犯错,母亲要罚她,他也总是千方百计瞒着母亲帮她。记得有一次,她被母亲画了个圈圈罚站,父亲也是趁着母亲转身不注意连忙让她休息,母亲回来,他给她通风报信让她赶紧站好。他总说她是他的小公主,她会是他一辈子幸福的小公主。
幸福?幸福在十七岁那年就变质了。
叶炯榆骄傲的抬起头,略过火辣辣已然红肿的左脸颊,拢了拢散落下来的头发。
“叶枫,从今天起,你再不是我父亲。虽然你不在意,但我要让你记住,是你一手毁了我的幸福。”
“熙……”
说完,叶炯榆转过身,高昂着头,抬头挺胸的离开。她是失去了父亲,但这个世界上不论谁失去了谁都应该骄傲的活着,这一刻,这句话变成她的座右铭。
叶炯榆的身影从院门消失后,秦振邦才从旁边的角落里现身。刚才的那句叫声,并没有让她发现他。他不想让她看见他,不想挫破她好容易重新垒起的自强的保护膜。
45、双失双弃
隐在厢房门边柱子旁的秦振邦锁紧的目光,送走那抹伤心的背影,他的记忆里,从不曾见过她的伤心,与别人不同的是,她的伤心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只是他知道,就是这份傲骨,怕是让她伤得比任何人都深。
她的伤,他懂,她却从来不知道他懂。
包厢的门打开着,初秋凉凉的风经过秦振邦身边,灌进包厢里,转了一圈好像又转了出来,再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更冷了,带着冰冷的寒气。他缓缓的转身,带着笔那股寒气更刺骨的冷射向屋内,那是鄙夷的目光,带着难以掩饰的愤怒望向那对手足无措的男女。
女人躲在男人背后,像只受惊的白兔,楚楚可怜,秦振邦无法理解这份楚楚动人,她自以为是受害者,还是佯装不知自己其实是始作俑者。感情的世界里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事儿,那么始作俑者就不会是只有她,还有他,那个曾经众人眼中万中无一的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作为男人,秦振邦或者可以理解男人生理上的冲动,可作为人,他无法理解用生理反应当借口去伤害自己亲人、爱人的行为。
“振邦……”
叶枫刚才掴叶炯榆那掌的手还抬着,他失神的看着,眼中尽是追悔不已的伤痛。
追悔不已是种,却不是种行为,因为有这种心情的人向来不会付诸于行动,它只是种心情。
“叶叔叔,你知道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放弃的是什么吗?”
“知道。”
亲情、事业、前途……
“不后悔?”
“振邦……我早回不去了。”
他早在十年前就回不去了,他们两人试图挣扎,试图放弃,也曾试图永远就这样生活下去,但有一天,当他发现她再不能为他堕/胎,她肚子里的孩子将成为她这辈子唯一的孩子,他心痛了,他后悔了,他在道德和爱情之间选择了爱情,她为他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他再不能狠心的让她为了他毁了余下的下半生。
“从爱上晓珺的那刻开始,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很坦白,秦振邦从来都喜欢坦白的人,因为那样的人胸怀坦荡,可此时此刻,他只觉得恶心,厌恶,只想离开这里。他转身,不想看到包厢内那一幕,迈开步子,离去。
冲出龙辉居的叶炯榆走在一条植满高大的银杏树的小道,秋天到来,满树的叶子变得一片金黄。风一吹,叶子就像一把把流萤小扇,沙沙地往下落,在别人眼中,这是种到了世外桃源的美丽和惊艳,可在她眼中,这只代表了萧瑟、苍凉、悲伤。
落了叶的银杏树明年春来还会发出新芽,可凋零了的感情却只能永远活在冬天。
有人说爱情的死亡,会让人痛不欲生,怎么没人形容过亲情死亡时候的感受呢?亲情,它与生俱来,当有一天它因人为的原因死亡,那是种钻心的痛,切肉刮骨的痛,是切断与这个世界最初联系,心真正孤独的痛。
叶炯榆无精打采幽幽地踏着落叶走在路上,她不知道前路在哪,因为来路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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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冠冕堂皇的措辞,好一个以爱为名的伤害,他们的爱情就这么伟大吗?值得用全世界来给他们陪葬?
“小舅舅骂得没错,你就是一混蛋,你恶心,你自私,你根本不配做我父亲,或者说你根本不配做任何人的父亲。”
怒火中烧的叶炯榆开始踩着脚步,朝他们走去,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凌晓珺凸显的腰身。
“我知道你为了什么离婚,不就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吗?哼,呵呵,真可笑,太可笑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几岁了,还能让她怀孕?她肚子里的孩子指不定跟那个野男人怀的。”
“啪!”一个清脆的声音,让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
后面赶上来的秦振邦没听到前面的故事,却看到了叶枫抡起手臂,没等任何人的阻止,手起掌下的硬生生地贴在叶炯榆左脸颊上,叶炯榆被打得头偏了一边,乱了头发。
“叶叔叔……”
“Gabriel……”
叶炯榆定定的站着,任由头歪着,任由凌乱的头发盖了她的脸,任由耳朵里嗡嗡作响。
她记忆中的父亲从没打过她,就连重话也不曾对她说过,每次犯错,母亲要罚她,他也总是千方百计瞒着母亲帮她。记得有一次,她被母亲画了个圈圈罚站,父亲也是趁着母亲转身不注意连忙让她休息,母亲回来,他给她通风报信让她赶紧站好。他总说她是他的小公主,她会是他一辈子幸福的小公主。
幸福?幸福在十七岁那年就变质了。
叶炯榆骄傲的抬起头,略过火辣辣已然红肿的左脸颊,拢了拢散落下来的头发。
“叶枫,从今天起,你再不是我父亲。虽然你不在意,但我要让你记住,是你一手毁了我的幸福。”
“熙……”
说完,叶炯榆转过身,高昂着头,抬头挺胸的离开。她是失去了父亲,但这个世界上不论谁失去了谁都应该骄傲的活着,这一刻,这句话变成她的座右铭。
叶炯榆的身影从院门消失后,秦振邦才从旁边的角落里现身。刚才的那句叫声,并没有让她发现他。他不想让她看见他,不想挫破她好容易重新垒起的自强的保护膜。
45、双失双弃
隐在厢房门边柱子旁的秦振邦锁紧的目光,送走那抹伤心的背影,他的记忆里,从不曾见过她的伤心,与别人不同的是,她的伤心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只是他知道,就是这份傲骨,怕是让她伤得比任何人都深。
她的伤,他懂,她却从来不知道他懂。
包厢的门打开着,初秋凉凉的风经过秦振邦身边,灌进包厢里,转了一圈好像又转了出来,再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更冷了,带着冰冷的寒气。他缓缓的转身,带着笔那股寒气更刺骨的冷射向屋内,那是鄙夷的目光,带着难以掩饰的愤怒望向那对手足无措的男女。
女人躲在男人背后,像只受惊的白兔,楚楚可怜,秦振邦无法理解这份楚楚动人,她自以为是受害者,还是佯装不知自己其实是始作俑者。感情的世界里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事儿,那么始作俑者就不会是只有她,还有他,那个曾经众人眼中万中无一的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作为男人,秦振邦或者可以理解男人生理上的冲动,可作为人,他无法理解用生理反应当借口去伤害自己亲人、爱人的行为。
“振邦……”
叶枫刚才掴叶炯榆那掌的手还抬着,他失神的看着,眼中尽是追悔不已的伤痛。
追悔不已是种,却不是种行为,因为有这种心情的人向来不会付诸于行动,它只是种心情。
“叶叔叔,你知道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放弃的是什么吗?”
“知道。”
亲情、事业、前途……
“不后悔?”
“振邦……我早回不去了。”
他早在十年前就回不去了,他们两人试图挣扎,试图放弃,也曾试图永远就这样生活下去,但有一天,当他发现她再不能为他堕/胎,她肚子里的孩子将成为她这辈子唯一的孩子,他心痛了,他后悔了,他在道德和爱情之间选择了爱情,她为他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他再不能狠心的让她为了他毁了余下的下半生。
“从爱上晓珺的那刻开始,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很坦白,秦振邦从来都喜欢坦白的人,因为那样的人胸怀坦荡,可此时此刻,他只觉得恶心,厌恶,只想离开这里。他转身,不想看到包厢内那一幕,迈开步子,离去。
冲出龙辉居的叶炯榆走在一条植满高大的银杏树的小道,秋天到来,满树的叶子变得一片金黄。风一吹,叶子就像一把把流萤小扇,沙沙地往下落,在别人眼中,这是种到了世外桃源的美丽和惊艳,可在她眼中,这只代表了萧瑟、苍凉、悲伤。
落了叶的银杏树明年春来还会发出新芽,可凋零了的感情却只能永远活在冬天。
有人说爱情的死亡,会让人痛不欲生,怎么没人形容过亲情死亡时候的感受呢?亲情,它与生俱来,当有一天它因人为的原因死亡,那是种钻心的痛,切肉刮骨的痛,是切断与这个世界最初联系,心真正孤独的痛。
叶炯榆无精打采幽幽地踏着落叶走在路上,她不知道前路在哪,因为来路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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