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知有飘零(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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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照片来源于一次抓拍,照片上其余几人的表情都称不上十分得体,光线昏暗,东倒西歪,洛淼还记得,那张照片上的向梦州正笑得开怀。这一点都不稀奇,想从他脸上看到任何不自信或者局促的神情才是难得。而她板板正正地坐在后面,正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嘴角永远抿得死死的,也亏得她漂亮,好好一个少女才没有变成面相刻薄的教务主任。
洛小姐没有送沈曾莉去机场,她突然想起了洛颐云还有一些东西落在了以前住过的旧房子内,说是留给她的。虽不用去看也能知道,并不会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写写画画的书本或纸张,她早就不用在意了,但是无论如何,还是去处理一下为好。
沈曾莉上了一辆计程车,二人简短地道别之后,车窗缓缓升起,最终洛小姐只在黑色的窗玻璃上,看到了她自己的倒影,永远冷漠,永远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当计程车在下个拐角处拐弯时,沈曾莉忽然降下车窗,向窗外招了招手。车远去了,洛小姐还停留在原处,她想起自己刚刚忘了挥手致意。
她看向路上滚滚车流,忽然抬起手臂,向不存在的故人挥了挥手。
无论如何,现在只剩她了。
【10 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洛淼也是在这个画室暂住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画室的主人是个道貌岸然的大色狼。
开始只说是做模特,隔着几步指点她摆动作,到后来竟越来越近,还摸上了手。可洛淼毕竟不是那么柔弱的女孩子。她是一点都不怕的,面对此情此景,面对男人眼中的欲望如黑洞试图吞噬她,她反而觉得十分好笑。
无名的愤怒点燃了她的胸腔。摸第一下的时候,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位皮肤已如老树皮般的男教授。教授当她隐忍,当她逆来顺受,伸手又摸了第二次,却不知她的眼神只是在估算,该如何用脚下的石膏像砸中这老混蛋的头。
头破血流的场面出现后,她知道此地是留不得她了。
洛淼将自己的衣物简单打包塞入书包,然后转身去找洛颐云。
从洛颐云的住处回来时,在临近原来那个冷冰冰的家附近,她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向梦州。
当时天上在下小雨,而他倚在一个路口就像两人上次分别时那样,没有打伞,没有加衣,点着一支永远也不会燃起的烟。雨珠滚过他们的皮肤,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一如他们在无人的街道中对望,没有人说什么。
这幅场景多像他们上次离别之时,像到洛淼当时都有些恍惚,还以为一切都是昨日,还以为他从未去什么美国,还以为他们从未分离过。
论比谁更沉默,洛淼显然不需要怵任何人。最后果然还是向梦州先开口了:你看上去不太好,刚刚从哪里回来的?
雨水在洛淼脸上肆意爬着,头发有如大块深色的海带死气沉沉地贴在脸颊,她的脸色阴恻恻的,难看极了。
向梦州向她招了招手,你来。
洛淼纹丝未动。
想了想,他又说:你靠过来点,你靠着我,你会暖一些,我也会暖一些。
洛淼真的照做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陪这个人淋雨,她猜自己真的疯了。但是想到还有人陪她疯,她似乎也疯得有勇气了些。
她听着旁边这个疯子极缓慢地说:我来这里等你之前,先去见了你父亲。
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希望我们能结婚,他看上去挺高兴的,替你答应了。
挺生气对不对?特别想打我吧?洛淼,把这看作是一场交易,把婚姻看作是一件商品,你只会从我这里得到很多,你不会亏本的。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得了脑癌,活不了太久,到时候,我的遗产都是你的。
洛淼抬起头,两人的目光短兵相接,像是一场还未来得及抽刀便已见血的战争。
为什么?洛淼没有如之前那样,给这个放肆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她靠着他,慢慢蹲下来,薄外衣贴着他的裤腿,为什么选我?
大概因为你很好看吧。
她问出了心中长久以来的疑惑:我很好看?
嗯。
你怎么能因为我的外表而喜欢我?洛淼文化水平不高,但还依稀记得老师讲的内在美。她没有问出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喜欢他的内在吗,因为她忽然意识到,她就没有内在美这玩意。一没好个性,二没好素养,天生爱给人摆脸色,还动不动就出手伤人。她的样貌是她的倚仗,这她一直都懂的;同时也会给她招来磨难,这她刚刚意识到。
不然要因为什么喜欢你?第一次见你时,我看到你的头发,在阳光下,有一点淡淡的金色。其实真的很难发现,但我看到了。没有那么复杂,我喜欢你,也许只是想在天晴时看到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金色。
他指了指自己的头,继续说: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一个肿瘤。我不知道它是怎么长起来的,总之在我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我喜欢你就是这样。医生说癌细胞的扩散无法阻止,那我对你的喜欢也阻止不了。世界上的事情没有那么复杂。
如果你实在理解不了,就像我说的,这只是一场交易,你就当我贪图你的美色,愿意以财富做交换,不好吗?
一般做这种交易的人,会这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吗?她还以为,人们总会给种种目的冠以真爱的名目。
而他只是静静看着他,眼中不掺杂一丝男性对女性的欲望,只像一位老师对待提问的学生,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呢?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你说谎了,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一天不是晴天,那一天很阴很阴。
向梦州在这时忽然很开心地笑了,他笑得咳嗽起来,倚着墙喘了好久。他时而抬头看看天,时而低头看洛淼。在他低头时,他便能看到一个倔强的少女,努力地仰起脸,以一副认真到极致的神色,追讨他答案的下文。
他伸出手,手掌静静地,极温柔地,抚在洛淼的头顶。
原来你连那一天的天气都记得呀。他半蹲下来,少一个晴天没关系的。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第112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八)
向梦州对她解释,之前消失不见,正是去国外治病了。
他以一种极其轻松的口吻说道,虽然去治了一年,但是最后还是要死嘛!真是太耽误他时间了。要知道,浪费这一年可是少叫了好多声小美人啊。
洛淼抬着下巴,仰着头,直愣愣地看着他,她困惑地皱起眉,真的会死吗?
真的啊,我向你保证。
人总是会死的,这一点洛淼是理解的。而有的人偏偏在生命最美好的时候离开,洛淼虽未亲眼所见,但总有所听闻。这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只是眼前这人对待死亡的态度之随意轻松,倒让她不敢确认了。他谈论死亡犹如谈论下一个旅行的地点。
向梦州还当她以为自己在说谎,当她担心最后拿不到自己许诺的遗产。
他说:真的会死的,我向你保证。
洛淼不受重视久了,这是第一次有人向她保证什么事,却是在承诺一场死亡的到来。
由于洛淼尚未满20岁,而向梦州有香港护照,因此最后是决定去香港登记。整个流程勉强算是顺利,但仍有波折。比如说向家人其实并不太赞成这桩婚事,门第之间的差别倒是次要的,主要在于他们笃信风水,认为洛淼是个福薄命短的面相。但最终也没有过多阻拦,只因为向梦州喜欢。
他喜欢,那就随他去。
谁叫他快死了呢。
在去往注册处的路上,向梦州带她坐双层巴士,挟着咸味的海风从她面上吹过,吹散了她的发。她听到身旁人说:你看,快死了就是有这个好处,想做什么想要什么都可以。说着,他帮她把头发挽到耳后。阳光灿烂,煦风和畅,他在太阳下笑。
在注册处,签署婚约之后,见证人帮他们拍照。
点解唔笑下呢?见证人注意到洛淼的僵硬与不自然,如此问。
向梦州轻轻握了握她的手,又温柔打开她指缝,将自己的手指填进去。他对着见证人一笑,佢太过紧张。
洛淼低头,能看到紧紧握在一起的两只手,像两个永远不会分别的人在此刻拥抱。她抬起头,对着镜头笑了笑。
从登记处出来之后天快暗了,向梦州又试图拉她去沙滩看海。她妆未卸,衣未换,又有些水土不服,本不想再折腾,但到底还是去了。
因为洛淼想,他都快要死了。
她惊觉自己居然也开始像向家人那样纵容他了。在她想到死这个字时,她的心忽然变成了一只破了洞的口袋,无论什么情绪倾灌进去,最终都将一点不剩地漏光。在这一刻她忽然有些意识到死是一种什么东西了:悲与痛只是一时的,死是无,是没有了,是空空落落。
夜幕下的海面其实并不太招人喜欢,天明时洁白的浪花,绸缎般起伏的蓝色波涛,统统不见,目力所及之处黑洞洞一片,唯有一轮月色,玉色的,纤薄而透明。它在这里很久了,洛淼与向梦州,两个人却稚嫩得如初生子。并肩坐在沙滩之上,他们听着涛声由远及近,像某种不知名的吟唱。
气氛并不凝重,因为向梦州在一刻不停地讲着笑话,讲到洛淼都有些烦了,他仍不疲累,继续逗她。洛淼莫名有些恼,作势要打他,他起身要跑,她便真的提着裙子追上去了。白色的高跟鞋不知被埋在哪片沙下,她就赤着脚追他,深一脚浅一脚的。向梦州运动起来时倒真的不像是个病人,就算只靠走,不一会也离她好远了。洛淼不追了,涨潮时的海水漫过她脚面,一会儿又退去,远处不时有汽笛声,像哨声。
她焦躁地看看远方,又看看脚下,最后抬起头,对同样在前方停下的人说:你不要死可不可以?
你说什么?
我说,洛淼疑心他又在捉弄她,故意听不清,那时她还不知道脑癌会改变听觉,于是带着不忿大声说道:你不要死,可不可以?
行啊,向梦州双手插兜,回头朝她说:如果你喜欢上我
如果我喜欢上你?
那我可以考虑不死。
洛淼没去思考这句话更大的漏洞在哪里,反而揪着前半句话不依不饶:除非沙漠里开花我才会喜欢你!
向梦州来了精神,沙漠里本来就有花的啊。
你骗我,洛淼想了想,说:仙人掌的那种可不算。
她知道仙人掌也是会开花的,那一刻她甚至有些小得意。
【10 他是真的喜欢你 】
来到洛颐云的旧居后,再次看到了那扇薄薄的隔音效果很差的门,洛淼其实有些后悔。
洛颐云在生命中的最后几年里都住在医院,而这边长期没有人来,四处都落满了厚厚一层灰,她忽然到此打扰,惊起飞灰满目。
除了陈旧与灰尘之外,屋内其实称得上整洁,没有多余的东西,一切都摆放整齐。她捂着鼻子拉开窗帘,久违的阳光重临此处。光线澄净如水,当她转身的时候,灰尘如过去的回忆在半空中轻巧地跃动。
她轻手轻脚地收拾着说是如此,其实只是将洛颐云生前打包放在柜子里的东西又翻出来,捣乱似的。看着手中旧物,不得不承认,倘若不是生病,他会是一位十足优秀的青年,能写会画,能说会唱,以后她再也不会见到这样的人了。
洛淼翻到了一张未完成的素描,被夹在画板之中,手法娴熟,勾勒生动,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画完。
这洛淼不是第一次看到这张素描。几年前,她去通知洛颐云她和向梦州的婚讯时,当时的他正在埋头于这张纸。那时候洛淼走上去,想请他拨冗几分钟,为自己的妹妹道喜。谁知她开口还没说几个字,就被他匆匆打断了:先等我画完再说。他一向温柔,极少如此生硬地对洛淼说话。但是重新拎起笔,他却显得意兴阑珊,匆匆又添上几笔,手缓缓垂下去,像是终于卸下什么重物似的吐出一口气:算了,你说吧。
洛淼简短地陈述了她即将和向梦州结婚的事实。
洛颐云看上去并不惊讶,他点了点头,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他是真的喜欢你。
而那时,站在他面前的洛淼更想问的是另一件事。那天她在受到骚扰后逃离画室,第一反应便是去找洛颐云,可是她在门前听到了什么?
她听到,从屋内传来了洛颐云的声音。他在里面对他的母亲说,不必太担心他们家没钱的事,因为还有洛淼。洛先生几番造男计划失败,洛家估计也不太可能有别的小孩了,洛淼将会是那笔数额巨大的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啊。而钱给了洛淼,和直接给他也没什么区别。
他如此对着旁人议论她,连名带姓地。
停了一会儿,洛颐云像是给自己说似的:不然我为什么要对她好?
然而当时,洛淼却在思考数额巨大这四个字,她想洛颐云一定是对巨大有什么误解,在向家面前,洛家的那些财产又算得了什么呢?洛颐云会知道就算是她,也需要在向梦州面前奴颜婢膝吗?
她在一瞬间恍然大悟,洛先生对向家的讨好态度像极了洛颐云对待她的态度,虽不喜但仍要笼络拉拢,只等有机会取而代之。原来在很早之前,洛颐云,她,向梦州,他们三人之间已然形成了一条由上至下的沉重锁链,他们被禁锢在自己的位置而不得挪动半分,他们只能抬头向上仰望。
那么向梦州,他看上去没有忧愁,也未曾经历过风雨,他会仰望谁呢,他会有一颗这样不堪的心吗?
她最终没有敲响那扇门。她离开了,然后在迷途之中,在回家的路口处,见到了向梦州。他淋着雨,看上去很狼狈,但眼睛却很有神,正在和一个打火机较劲,试图点燃一支烟。
洛淼看到此情此景,莫名地有些想哭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他到底为什么要在雨中点燃一支烟?
那一天她是感激下雨的,向梦州没有注意到她的眼泪。又或许只是没有拆穿。
前来通知婚讯的洛淼最终没有提及那天的雨和她那天的来访与偷听,只是如之前那样不言不语地走开了。
而当时那张半途而废的素描,最终还是落到今时今日的她手中。洛淼仔细观察上面的笔触,原来自那时她转身离开后,洛颐云便没有再画上一笔。
她坐在房间一角,与灰尘为伍,循着回忆的线索继续跋涉。
她还记得,在她与向梦州成婚之前,本想将婚讯告诉曾莉,但曾莉那时候忙着和不同的人谈恋爱,整天不见人影,婚后几个月了才得见她一面。而在曾莉最终得知后,她显得既惊讶又不惊讶。
她一会儿说我早发现你俩不对劲了,一会儿又说我不是都告诉过你了,喜欢那个姓向的没前途,你怎么执迷不悟呢。
洛淼问她,是不是早就知道向梦州患病的事。
她也点了一支烟,烟雾盘旋而上,人在烟后的脸便显得朦胧:我们这伙经常在一起玩的朋友,都是向梦州从不同的地方认识,然后拉来陪他玩的,颐云也是他的朋友。他太寂寞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其实活不了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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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小姐没有送沈曾莉去机场,她突然想起了洛颐云还有一些东西落在了以前住过的旧房子内,说是留给她的。虽不用去看也能知道,并不会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写写画画的书本或纸张,她早就不用在意了,但是无论如何,还是去处理一下为好。
沈曾莉上了一辆计程车,二人简短地道别之后,车窗缓缓升起,最终洛小姐只在黑色的窗玻璃上,看到了她自己的倒影,永远冷漠,永远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当计程车在下个拐角处拐弯时,沈曾莉忽然降下车窗,向窗外招了招手。车远去了,洛小姐还停留在原处,她想起自己刚刚忘了挥手致意。
她看向路上滚滚车流,忽然抬起手臂,向不存在的故人挥了挥手。
无论如何,现在只剩她了。
【10 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洛淼也是在这个画室暂住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画室的主人是个道貌岸然的大色狼。
开始只说是做模特,隔着几步指点她摆动作,到后来竟越来越近,还摸上了手。可洛淼毕竟不是那么柔弱的女孩子。她是一点都不怕的,面对此情此景,面对男人眼中的欲望如黑洞试图吞噬她,她反而觉得十分好笑。
无名的愤怒点燃了她的胸腔。摸第一下的时候,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位皮肤已如老树皮般的男教授。教授当她隐忍,当她逆来顺受,伸手又摸了第二次,却不知她的眼神只是在估算,该如何用脚下的石膏像砸中这老混蛋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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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淼将自己的衣物简单打包塞入书包,然后转身去找洛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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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谁更沉默,洛淼显然不需要怵任何人。最后果然还是向梦州先开口了:你看上去不太好,刚刚从哪里回来的?
雨水在洛淼脸上肆意爬着,头发有如大块深色的海带死气沉沉地贴在脸颊,她的脸色阴恻恻的,难看极了。
向梦州向她招了招手,你来。
洛淼纹丝未动。
想了想,他又说:你靠过来点,你靠着我,你会暖一些,我也会暖一些。
洛淼真的照做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陪这个人淋雨,她猜自己真的疯了。但是想到还有人陪她疯,她似乎也疯得有勇气了些。
她听着旁边这个疯子极缓慢地说:我来这里等你之前,先去见了你父亲。
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希望我们能结婚,他看上去挺高兴的,替你答应了。
挺生气对不对?特别想打我吧?洛淼,把这看作是一场交易,把婚姻看作是一件商品,你只会从我这里得到很多,你不会亏本的。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得了脑癌,活不了太久,到时候,我的遗产都是你的。
洛淼抬起头,两人的目光短兵相接,像是一场还未来得及抽刀便已见血的战争。
为什么?洛淼没有如之前那样,给这个放肆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她靠着他,慢慢蹲下来,薄外衣贴着他的裤腿,为什么选我?
大概因为你很好看吧。
她问出了心中长久以来的疑惑:我很好看?
嗯。
你怎么能因为我的外表而喜欢我?洛淼文化水平不高,但还依稀记得老师讲的内在美。她没有问出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喜欢他的内在吗,因为她忽然意识到,她就没有内在美这玩意。一没好个性,二没好素养,天生爱给人摆脸色,还动不动就出手伤人。她的样貌是她的倚仗,这她一直都懂的;同时也会给她招来磨难,这她刚刚意识到。
不然要因为什么喜欢你?第一次见你时,我看到你的头发,在阳光下,有一点淡淡的金色。其实真的很难发现,但我看到了。没有那么复杂,我喜欢你,也许只是想在天晴时看到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金色。
他指了指自己的头,继续说: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一个肿瘤。我不知道它是怎么长起来的,总之在我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我喜欢你就是这样。医生说癌细胞的扩散无法阻止,那我对你的喜欢也阻止不了。世界上的事情没有那么复杂。
如果你实在理解不了,就像我说的,这只是一场交易,你就当我贪图你的美色,愿意以财富做交换,不好吗?
一般做这种交易的人,会这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吗?她还以为,人们总会给种种目的冠以真爱的名目。
而他只是静静看着他,眼中不掺杂一丝男性对女性的欲望,只像一位老师对待提问的学生,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呢?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你说谎了,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一天不是晴天,那一天很阴很阴。
向梦州在这时忽然很开心地笑了,他笑得咳嗽起来,倚着墙喘了好久。他时而抬头看看天,时而低头看洛淼。在他低头时,他便能看到一个倔强的少女,努力地仰起脸,以一副认真到极致的神色,追讨他答案的下文。
他伸出手,手掌静静地,极温柔地,抚在洛淼的头顶。
原来你连那一天的天气都记得呀。他半蹲下来,少一个晴天没关系的。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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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梦州对她解释,之前消失不见,正是去国外治病了。
他以一种极其轻松的口吻说道,虽然去治了一年,但是最后还是要死嘛!真是太耽误他时间了。要知道,浪费这一年可是少叫了好多声小美人啊。
洛淼抬着下巴,仰着头,直愣愣地看着他,她困惑地皱起眉,真的会死吗?
真的啊,我向你保证。
人总是会死的,这一点洛淼是理解的。而有的人偏偏在生命最美好的时候离开,洛淼虽未亲眼所见,但总有所听闻。这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只是眼前这人对待死亡的态度之随意轻松,倒让她不敢确认了。他谈论死亡犹如谈论下一个旅行的地点。
向梦州还当她以为自己在说谎,当她担心最后拿不到自己许诺的遗产。
他说:真的会死的,我向你保证。
洛淼不受重视久了,这是第一次有人向她保证什么事,却是在承诺一场死亡的到来。
由于洛淼尚未满20岁,而向梦州有香港护照,因此最后是决定去香港登记。整个流程勉强算是顺利,但仍有波折。比如说向家人其实并不太赞成这桩婚事,门第之间的差别倒是次要的,主要在于他们笃信风水,认为洛淼是个福薄命短的面相。但最终也没有过多阻拦,只因为向梦州喜欢。
他喜欢,那就随他去。
谁叫他快死了呢。
在去往注册处的路上,向梦州带她坐双层巴士,挟着咸味的海风从她面上吹过,吹散了她的发。她听到身旁人说:你看,快死了就是有这个好处,想做什么想要什么都可以。说着,他帮她把头发挽到耳后。阳光灿烂,煦风和畅,他在太阳下笑。
在注册处,签署婚约之后,见证人帮他们拍照。
点解唔笑下呢?见证人注意到洛淼的僵硬与不自然,如此问。
向梦州轻轻握了握她的手,又温柔打开她指缝,将自己的手指填进去。他对着见证人一笑,佢太过紧张。
洛淼低头,能看到紧紧握在一起的两只手,像两个永远不会分别的人在此刻拥抱。她抬起头,对着镜头笑了笑。
从登记处出来之后天快暗了,向梦州又试图拉她去沙滩看海。她妆未卸,衣未换,又有些水土不服,本不想再折腾,但到底还是去了。
因为洛淼想,他都快要死了。
她惊觉自己居然也开始像向家人那样纵容他了。在她想到死这个字时,她的心忽然变成了一只破了洞的口袋,无论什么情绪倾灌进去,最终都将一点不剩地漏光。在这一刻她忽然有些意识到死是一种什么东西了:悲与痛只是一时的,死是无,是没有了,是空空落落。
夜幕下的海面其实并不太招人喜欢,天明时洁白的浪花,绸缎般起伏的蓝色波涛,统统不见,目力所及之处黑洞洞一片,唯有一轮月色,玉色的,纤薄而透明。它在这里很久了,洛淼与向梦州,两个人却稚嫩得如初生子。并肩坐在沙滩之上,他们听着涛声由远及近,像某种不知名的吟唱。
气氛并不凝重,因为向梦州在一刻不停地讲着笑话,讲到洛淼都有些烦了,他仍不疲累,继续逗她。洛淼莫名有些恼,作势要打他,他起身要跑,她便真的提着裙子追上去了。白色的高跟鞋不知被埋在哪片沙下,她就赤着脚追他,深一脚浅一脚的。向梦州运动起来时倒真的不像是个病人,就算只靠走,不一会也离她好远了。洛淼不追了,涨潮时的海水漫过她脚面,一会儿又退去,远处不时有汽笛声,像哨声。
她焦躁地看看远方,又看看脚下,最后抬起头,对同样在前方停下的人说:你不要死可不可以?
你说什么?
我说,洛淼疑心他又在捉弄她,故意听不清,那时她还不知道脑癌会改变听觉,于是带着不忿大声说道:你不要死,可不可以?
行啊,向梦州双手插兜,回头朝她说:如果你喜欢上我
如果我喜欢上你?
那我可以考虑不死。
洛淼没去思考这句话更大的漏洞在哪里,反而揪着前半句话不依不饶:除非沙漠里开花我才会喜欢你!
向梦州来了精神,沙漠里本来就有花的啊。
你骗我,洛淼想了想,说:仙人掌的那种可不算。
她知道仙人掌也是会开花的,那一刻她甚至有些小得意。
【10 他是真的喜欢你 】
来到洛颐云的旧居后,再次看到了那扇薄薄的隔音效果很差的门,洛淼其实有些后悔。
洛颐云在生命中的最后几年里都住在医院,而这边长期没有人来,四处都落满了厚厚一层灰,她忽然到此打扰,惊起飞灰满目。
除了陈旧与灰尘之外,屋内其实称得上整洁,没有多余的东西,一切都摆放整齐。她捂着鼻子拉开窗帘,久违的阳光重临此处。光线澄净如水,当她转身的时候,灰尘如过去的回忆在半空中轻巧地跃动。
她轻手轻脚地收拾着说是如此,其实只是将洛颐云生前打包放在柜子里的东西又翻出来,捣乱似的。看着手中旧物,不得不承认,倘若不是生病,他会是一位十足优秀的青年,能写会画,能说会唱,以后她再也不会见到这样的人了。
洛淼翻到了一张未完成的素描,被夹在画板之中,手法娴熟,勾勒生动,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画完。
这洛淼不是第一次看到这张素描。几年前,她去通知洛颐云她和向梦州的婚讯时,当时的他正在埋头于这张纸。那时候洛淼走上去,想请他拨冗几分钟,为自己的妹妹道喜。谁知她开口还没说几个字,就被他匆匆打断了:先等我画完再说。他一向温柔,极少如此生硬地对洛淼说话。但是重新拎起笔,他却显得意兴阑珊,匆匆又添上几笔,手缓缓垂下去,像是终于卸下什么重物似的吐出一口气:算了,你说吧。
洛淼简短地陈述了她即将和向梦州结婚的事实。
洛颐云看上去并不惊讶,他点了点头,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他是真的喜欢你。
而那时,站在他面前的洛淼更想问的是另一件事。那天她在受到骚扰后逃离画室,第一反应便是去找洛颐云,可是她在门前听到了什么?
她听到,从屋内传来了洛颐云的声音。他在里面对他的母亲说,不必太担心他们家没钱的事,因为还有洛淼。洛先生几番造男计划失败,洛家估计也不太可能有别的小孩了,洛淼将会是那笔数额巨大的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啊。而钱给了洛淼,和直接给他也没什么区别。
他如此对着旁人议论她,连名带姓地。
停了一会儿,洛颐云像是给自己说似的:不然我为什么要对她好?
然而当时,洛淼却在思考数额巨大这四个字,她想洛颐云一定是对巨大有什么误解,在向家面前,洛家的那些财产又算得了什么呢?洛颐云会知道就算是她,也需要在向梦州面前奴颜婢膝吗?
她在一瞬间恍然大悟,洛先生对向家的讨好态度像极了洛颐云对待她的态度,虽不喜但仍要笼络拉拢,只等有机会取而代之。原来在很早之前,洛颐云,她,向梦州,他们三人之间已然形成了一条由上至下的沉重锁链,他们被禁锢在自己的位置而不得挪动半分,他们只能抬头向上仰望。
那么向梦州,他看上去没有忧愁,也未曾经历过风雨,他会仰望谁呢,他会有一颗这样不堪的心吗?
她最终没有敲响那扇门。她离开了,然后在迷途之中,在回家的路口处,见到了向梦州。他淋着雨,看上去很狼狈,但眼睛却很有神,正在和一个打火机较劲,试图点燃一支烟。
洛淼看到此情此景,莫名地有些想哭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他到底为什么要在雨中点燃一支烟?
那一天她是感激下雨的,向梦州没有注意到她的眼泪。又或许只是没有拆穿。
前来通知婚讯的洛淼最终没有提及那天的雨和她那天的来访与偷听,只是如之前那样不言不语地走开了。
而当时那张半途而废的素描,最终还是落到今时今日的她手中。洛淼仔细观察上面的笔触,原来自那时她转身离开后,洛颐云便没有再画上一笔。
她坐在房间一角,与灰尘为伍,循着回忆的线索继续跋涉。
她还记得,在她与向梦州成婚之前,本想将婚讯告诉曾莉,但曾莉那时候忙着和不同的人谈恋爱,整天不见人影,婚后几个月了才得见她一面。而在曾莉最终得知后,她显得既惊讶又不惊讶。
她一会儿说我早发现你俩不对劲了,一会儿又说我不是都告诉过你了,喜欢那个姓向的没前途,你怎么执迷不悟呢。
洛淼问她,是不是早就知道向梦州患病的事。
她也点了一支烟,烟雾盘旋而上,人在烟后的脸便显得朦胧:我们这伙经常在一起玩的朋友,都是向梦州从不同的地方认识,然后拉来陪他玩的,颐云也是他的朋友。他太寂寞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其实活不了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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