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在婆媳综艺爆红了 第1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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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处模式不一样,她也习惯了。
“行呀,”于挽秋以前拍戏来过这儿,吃的东西是多,这边人说话口音也不同,民风民情极好。
姜兰开车,于挽秋眯了一会儿,再看手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陆颐呈打过来的。
于挽秋怕有什么急事,赶紧回了一个。
陆颐呈声音特别着急,“妈,姜兰呢,你们怎么都不接电话。”
“找姜兰干嘛……姜兰在开车啊,谁一天到晚把手机挂脖子上等你电话。”
陆颐呈一噎,于挽秋又道:“你声音怎么怪怪的,感冒还没好?”
陆颐呈才不会说自己差点急哭了,只能顺着于挽秋说下去,“嗯,感冒还没好利索。”
“打这么多电话干什么,东西忘了,”于挽秋真是服气,这刚上车,还没半小时呢,就巴巴打电话过来。
陆颐呈是忘了东西,他一颗心丟这儿了。
他不好和于挽秋说,当着于挽秋的面更不好问姜兰是什么时候想起来的,只道:“嗯,忘了点东西,我前一站下车,然后再坐车过来,你们等我一会儿。”
于挽秋放的外音,姜兰攥紧方向盘,眼睛还看着前面的路,“陆颐呈,忘了什么等我给你带回去就行了,你别过来了。”
陆颐呈:“很重要。”
姜兰说一不二,“你等我给你带回去,我和于老师才不会等你,你要是敢过来,我就生气。”
陆颐呈抿紧唇,还是执拗地说忘带的东西很重要。
姜兰:“我真的生气了。”
陆颐呈妥协道:“……我不去了,你别生气。”
姜兰失忆之后就再也没用过这招,现在想起来了倒是得心应手,陆颐呈很怕姜兰生气。
至少现在和他说话就证明没事,但想起来之后不应该很想他吗。
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
姜兰安抚了两句,“有什么事回去再说……你好好待着,到家之后发个信息。”
陆颐呈道:“你给我的东西我还没看完,姜兰……你早点回来。”
早点回来,这是陆颐呈唯一能当着于挽秋说的隐晦的爱意。
于挽秋听得一头蒙,“到底忘了啥啊,说半天不说重点。”
陆颐呈快烦死了,“我把手机充电器忘了。”
怎么不把脑袋忘了。
一个手机充电器还回来拿,于挽秋道:“自己买一个得了,挂了啊,姜兰开车呢,我困死了。”
说完,于挽秋就给挂了。
姜兰笑了一下,她其实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陆颐呈。
她是爬完峰驼山第二天那个晚上想起来的。
做了很多梦,颠三倒四,半夜醒来,陆颐呈浑身发烫,她来不及深想,就带陆颐呈去了医院。
恍惚间记得,有一次她生病,徐想拿她手机给陆颐呈打了电话,陆颐呈从宿舍赶过来,衣服特别乱,带着她去医院。
然后,那些记忆就像开了闸的水库一般,一涌而出。
看着闭着眼的陆颐呈,姜兰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和在小吃街见到他那次不一样。
她记得去见于挽秋前发生的所有事。
当时陆颐呈实习,姜兰也在找实习工作,两人也就晚上和周末见一见。
姜兰很着急,在b市上学生活,物价都比别处贵。
陆颐呈总是说什么之后怎样怎样,姜兰心里压力特别大。
一方面,她自己就是个孩子,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另一方面,她很喜欢陆颐呈,不和陆颐呈结婚和谁结婚呢。
马上就毕业了,陆颐呈说有空带她去看他爸爸妈妈。
平时在一起的时候,姜兰总说谢云珍和姜保国,但陆颐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
姜兰也不敢问,就怕问出来伤陆颐呈的自尊。
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姜兰一直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
当时大学生都流行穿带各种logo的鞋子,一双八九百上千,衣服也是。
尤其是男生,爱鞋如命,但陆颐呈的鞋子从来没有那些。
也不是没怀疑过陆颐呈家里有钱,比如没吃过小吃街,路边摊,在一起第一个礼物很贵,出去玩也很大方。但是他衣服也很简单,半袖休闲裤,姜兰给他买的衣服穿的次数最多。
出去玩大方是大方,但从不剩饭,姜兰吃不完的他全给吃完。
食堂吃得也很开心,而且,高中的时候,两人没在一起,有时候姜兰还给陆颐呈带小零食。
他太可怜了,那些小零食一样都没吃过。
姜兰都不敢和家里说自己搞对象的事,怕谢云珍不同意。谢云珍想让她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她大三的时候,谢云珍还给姜兰介绍她同事的儿子。
不揭人短处和伤疤,是姜兰的处事原则,男朋友更是这样。
就算穷也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陆颐呈成绩很好,有奖学金,以后肯定能找好工作。
平时就省着点花呗,姜兰宁愿自己月底啃馒头吃泡面。
所以陆颐呈不说她就不问,等到大三结束暑假实习,姜兰想多赚点钱。
万一以后结婚,她爸妈舍不得她,肯定要留在b市的。
这里的房价太贵了,两人一起还贷款也得还几十年。
姜兰特别愁。
从小到大,也没发愁过什么事,这是第一回 。
以前的事对她一点用都没有。
姜兰有一个秘密谁都没说过,她是穿越来的,穿越前喜欢看小说,后来因为救人而死,一睁眼成了个刚出生的小孩。
妈妈是人民教师,爸爸考了公务员,因为以前是大学生,所以姜兰小时候成绩一直是第一名,谢云珍姜保国疼她,姜兰又依照前世的记忆课余学了小提琴。
因为以前乐器会的多,老师特别喜欢她,辅导班的大提琴钢琴姜兰也能用。
那些乐器一直没有荒废过。
而且不用花钱。
再后来上了一年级,成绩回回都是第一名。
一直到小学毕业上初中,姜兰还名列前茅。
长得好看,学习又好,还有各种才艺,受老师喜欢,那段时间,简直是姜兰的人生巅峰。
她根本不用怎么学,就能把别人甩开一大截。
谢云珍工作忙,姜兰每天都玩儿,直到上高中。
姜兰占的那点以前记忆的便宜就一点用都没有了。
高中科目比初中拔高了一个台阶,除了语文和英语,其他科目姜兰学的越来越吃力。
本来她就玩心重,现在把所有精力全放到学习上都跟不上。
谢云珍发现她成绩后退只管的严了些,还问过她是不是偷着谈恋爱了。
姜兰都恨不得发誓,她谈个屁恋爱啊,她就是单纯地不会。
谢云珍也没办法,后来姜兰的小提琴老师来找谢云珍,姜兰走了艺术生这条路。
高一参加集训,集训到高二才回来。
集训回来姜兰的成绩更差了,谢云珍找了熟悉的老师给她补课。在寒假的补课班,姜兰遇见了陆颐呈,陆颐呈的同学叫他,她觉得这人的名字好熟悉啊。
一时也想不起来,那个像根竹子似的少年还瞥了她一眼,目光凉凉的,估计以为她是搭讪的。
姜兰的朋友说这是校草,成绩还是年纪第一名,姜兰大为震惊,这高中还有校草,第一名也太牛了,她这辈子也成不了第一名了。
姜兰在心里吐槽了几句,也不再想名字熟悉是怎么回事,就算是校草又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谢云珍管她管的特别严,全校的老师都是谢云珍的眼线。
姜兰明明没做过什么坏事,和男生说话都少,但在谢云珍面前,就害怕,学渣天生怕老师。
一个寒假,姜兰就安心在郑老师这边补课,她每天都能看见陆颐呈,看见了也是感叹。
人和人的差别真是比人和猪的差别都大。
过了寒假,姜兰的补课生涯还没停止,虽然很多学校禁止补课,但是姜兰这也不算。
郑老师和谢云珍关系好,补课也就晚上放学,姜兰在郑老师办公室做卷子。
陆颐呈总是在,姜兰还想这样的学霸还要补习,自己补课也不算太差,结果陆颐呈在为奥数比赛做准备。
她补高中数学,陆颐呈都已经看奥数了。
兴许大学数学都看了,她还在为双曲线发愁。
那天晚上,郑老师去看自习,姜兰把卷子上能做的题都做完了,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而隔一个办公桌的陆颐呈已经看上了课外书。
郑老师一直不回来,姜兰不想一直在这张卷子上浪费时间。
“那个陆颐呈,你能帮我看一下题吗。”
陆颐呈抬头看了看她,就在姜兰以为陆颐呈要拒绝她的时候,陆颐呈问:“哪道。”
“除了这道这道……这几道,都不会。”
陆颐呈的表情很震惊。
姜兰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道:“你也不会吗。”
陆颐呈心想怎么可能,他看一眼就能说出答案来,只是姜兰怎么这种题都要问。
学霸和学渣的思路不一样,幸好,陆颐呈讲的姜兰能听明白。
一道题一道题下来,姜兰茅塞顿开。
“行呀,”于挽秋以前拍戏来过这儿,吃的东西是多,这边人说话口音也不同,民风民情极好。
姜兰开车,于挽秋眯了一会儿,再看手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陆颐呈打过来的。
于挽秋怕有什么急事,赶紧回了一个。
陆颐呈声音特别着急,“妈,姜兰呢,你们怎么都不接电话。”
“找姜兰干嘛……姜兰在开车啊,谁一天到晚把手机挂脖子上等你电话。”
陆颐呈一噎,于挽秋又道:“你声音怎么怪怪的,感冒还没好?”
陆颐呈才不会说自己差点急哭了,只能顺着于挽秋说下去,“嗯,感冒还没好利索。”
“打这么多电话干什么,东西忘了,”于挽秋真是服气,这刚上车,还没半小时呢,就巴巴打电话过来。
陆颐呈是忘了东西,他一颗心丟这儿了。
他不好和于挽秋说,当着于挽秋的面更不好问姜兰是什么时候想起来的,只道:“嗯,忘了点东西,我前一站下车,然后再坐车过来,你们等我一会儿。”
于挽秋放的外音,姜兰攥紧方向盘,眼睛还看着前面的路,“陆颐呈,忘了什么等我给你带回去就行了,你别过来了。”
陆颐呈:“很重要。”
姜兰说一不二,“你等我给你带回去,我和于老师才不会等你,你要是敢过来,我就生气。”
陆颐呈抿紧唇,还是执拗地说忘带的东西很重要。
姜兰:“我真的生气了。”
陆颐呈妥协道:“……我不去了,你别生气。”
姜兰失忆之后就再也没用过这招,现在想起来了倒是得心应手,陆颐呈很怕姜兰生气。
至少现在和他说话就证明没事,但想起来之后不应该很想他吗。
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
姜兰安抚了两句,“有什么事回去再说……你好好待着,到家之后发个信息。”
陆颐呈道:“你给我的东西我还没看完,姜兰……你早点回来。”
早点回来,这是陆颐呈唯一能当着于挽秋说的隐晦的爱意。
于挽秋听得一头蒙,“到底忘了啥啊,说半天不说重点。”
陆颐呈快烦死了,“我把手机充电器忘了。”
怎么不把脑袋忘了。
一个手机充电器还回来拿,于挽秋道:“自己买一个得了,挂了啊,姜兰开车呢,我困死了。”
说完,于挽秋就给挂了。
姜兰笑了一下,她其实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陆颐呈。
她是爬完峰驼山第二天那个晚上想起来的。
做了很多梦,颠三倒四,半夜醒来,陆颐呈浑身发烫,她来不及深想,就带陆颐呈去了医院。
恍惚间记得,有一次她生病,徐想拿她手机给陆颐呈打了电话,陆颐呈从宿舍赶过来,衣服特别乱,带着她去医院。
然后,那些记忆就像开了闸的水库一般,一涌而出。
看着闭着眼的陆颐呈,姜兰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和在小吃街见到他那次不一样。
她记得去见于挽秋前发生的所有事。
当时陆颐呈实习,姜兰也在找实习工作,两人也就晚上和周末见一见。
姜兰很着急,在b市上学生活,物价都比别处贵。
陆颐呈总是说什么之后怎样怎样,姜兰心里压力特别大。
一方面,她自己就是个孩子,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另一方面,她很喜欢陆颐呈,不和陆颐呈结婚和谁结婚呢。
马上就毕业了,陆颐呈说有空带她去看他爸爸妈妈。
平时在一起的时候,姜兰总说谢云珍和姜保国,但陆颐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
姜兰也不敢问,就怕问出来伤陆颐呈的自尊。
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姜兰一直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
当时大学生都流行穿带各种logo的鞋子,一双八九百上千,衣服也是。
尤其是男生,爱鞋如命,但陆颐呈的鞋子从来没有那些。
也不是没怀疑过陆颐呈家里有钱,比如没吃过小吃街,路边摊,在一起第一个礼物很贵,出去玩也很大方。但是他衣服也很简单,半袖休闲裤,姜兰给他买的衣服穿的次数最多。
出去玩大方是大方,但从不剩饭,姜兰吃不完的他全给吃完。
食堂吃得也很开心,而且,高中的时候,两人没在一起,有时候姜兰还给陆颐呈带小零食。
他太可怜了,那些小零食一样都没吃过。
姜兰都不敢和家里说自己搞对象的事,怕谢云珍不同意。谢云珍想让她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她大三的时候,谢云珍还给姜兰介绍她同事的儿子。
不揭人短处和伤疤,是姜兰的处事原则,男朋友更是这样。
就算穷也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陆颐呈成绩很好,有奖学金,以后肯定能找好工作。
平时就省着点花呗,姜兰宁愿自己月底啃馒头吃泡面。
所以陆颐呈不说她就不问,等到大三结束暑假实习,姜兰想多赚点钱。
万一以后结婚,她爸妈舍不得她,肯定要留在b市的。
这里的房价太贵了,两人一起还贷款也得还几十年。
姜兰特别愁。
从小到大,也没发愁过什么事,这是第一回 。
以前的事对她一点用都没有。
姜兰有一个秘密谁都没说过,她是穿越来的,穿越前喜欢看小说,后来因为救人而死,一睁眼成了个刚出生的小孩。
妈妈是人民教师,爸爸考了公务员,因为以前是大学生,所以姜兰小时候成绩一直是第一名,谢云珍姜保国疼她,姜兰又依照前世的记忆课余学了小提琴。
因为以前乐器会的多,老师特别喜欢她,辅导班的大提琴钢琴姜兰也能用。
那些乐器一直没有荒废过。
而且不用花钱。
再后来上了一年级,成绩回回都是第一名。
一直到小学毕业上初中,姜兰还名列前茅。
长得好看,学习又好,还有各种才艺,受老师喜欢,那段时间,简直是姜兰的人生巅峰。
她根本不用怎么学,就能把别人甩开一大截。
谢云珍工作忙,姜兰每天都玩儿,直到上高中。
姜兰占的那点以前记忆的便宜就一点用都没有了。
高中科目比初中拔高了一个台阶,除了语文和英语,其他科目姜兰学的越来越吃力。
本来她就玩心重,现在把所有精力全放到学习上都跟不上。
谢云珍发现她成绩后退只管的严了些,还问过她是不是偷着谈恋爱了。
姜兰都恨不得发誓,她谈个屁恋爱啊,她就是单纯地不会。
谢云珍也没办法,后来姜兰的小提琴老师来找谢云珍,姜兰走了艺术生这条路。
高一参加集训,集训到高二才回来。
集训回来姜兰的成绩更差了,谢云珍找了熟悉的老师给她补课。在寒假的补课班,姜兰遇见了陆颐呈,陆颐呈的同学叫他,她觉得这人的名字好熟悉啊。
一时也想不起来,那个像根竹子似的少年还瞥了她一眼,目光凉凉的,估计以为她是搭讪的。
姜兰的朋友说这是校草,成绩还是年纪第一名,姜兰大为震惊,这高中还有校草,第一名也太牛了,她这辈子也成不了第一名了。
姜兰在心里吐槽了几句,也不再想名字熟悉是怎么回事,就算是校草又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谢云珍管她管的特别严,全校的老师都是谢云珍的眼线。
姜兰明明没做过什么坏事,和男生说话都少,但在谢云珍面前,就害怕,学渣天生怕老师。
一个寒假,姜兰就安心在郑老师这边补课,她每天都能看见陆颐呈,看见了也是感叹。
人和人的差别真是比人和猪的差别都大。
过了寒假,姜兰的补课生涯还没停止,虽然很多学校禁止补课,但是姜兰这也不算。
郑老师和谢云珍关系好,补课也就晚上放学,姜兰在郑老师办公室做卷子。
陆颐呈总是在,姜兰还想这样的学霸还要补习,自己补课也不算太差,结果陆颐呈在为奥数比赛做准备。
她补高中数学,陆颐呈都已经看奥数了。
兴许大学数学都看了,她还在为双曲线发愁。
那天晚上,郑老师去看自习,姜兰把卷子上能做的题都做完了,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而隔一个办公桌的陆颐呈已经看上了课外书。
郑老师一直不回来,姜兰不想一直在这张卷子上浪费时间。
“那个陆颐呈,你能帮我看一下题吗。”
陆颐呈抬头看了看她,就在姜兰以为陆颐呈要拒绝她的时候,陆颐呈问:“哪道。”
“除了这道这道……这几道,都不会。”
陆颐呈的表情很震惊。
姜兰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道:“你也不会吗。”
陆颐呈心想怎么可能,他看一眼就能说出答案来,只是姜兰怎么这种题都要问。
学霸和学渣的思路不一样,幸好,陆颐呈讲的姜兰能听明白。
一道题一道题下来,姜兰茅塞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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