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桃牛奶冻(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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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也没想到会
这只是我个人的建议。并不想听他长篇大论地为自己开脱,江修微笑着打断他,如果您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就当我没有说过。
说罢,他和方云晚朝许路遥径直走去,再没回头。
程盛伤重不治的事,方云晚在江修转入普通病房不久,便挑了个时机告诉了江修。
但如之前跟许路遥商量过的,略去了程盛是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的细节。
许路遥把江修接回嘉和府的这一路,方云晚忍不住想起当初他们四个人从宁远市开车回隅城,一路欢歌笑语,只觉恍如隔世。
下车前,江修终于问许路遥:你之后怎么打算?
许路遥异常平静:我已经从启明医院辞职了,报名了一个支教项目。以前程盛半开玩笑地说过,说羡慕我可以读书考大学。我有时会想,如果他小的时候能遇到一个更好的老师,他的人生会什么样子?
他看着车内后视镜里自己的眼睛,很轻微地笑了一下:也许会更好,也许并不会。谁知道呢?但我想去试试,也许我会是一个好老师。
告别潜心钻研多年的专业,不可谓不可惜。
但江修并没有劝他,只是问: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后天就走。说好了,你别来送我。肉麻!
江修低低「嗯」了一声,又问:那什么时候回来?
许路遥看着后视镜上挂着一个平安符。他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这个平安符还是之前程盛求来的,软磨硬泡非让他挂在车上不许取下来。
他忘了,程盛车上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平安符呢?
可能没有吧。
不然怎么会发生那么严重的车祸。
程盛永远只会记得把最好的东西给他,自己总是什么也没留下。
走神了几秒,许路遥回过神来,老老实实地回答江修的问题:也许半年,也许再也不回来了,我不知道。
无论你去什么地方,有什么需要,都随时联系我。江修从后排伸手搭在许路遥肩上,不轻不重地拍两下,还有,想回来就回来,我去接你。
好啊。
许路遥下车帮江修和方云晚把后备箱里的东西取出来,站在车子旁边,看着江修和方云晚牵着安安往小区门口走去。
江修!
在他们即将走进小区门时,许路遥忽然出声叫住他。
怎么了?
江修回头,只见许路遥快步跑来,顷刻间已经站到他面前。
许路遥盯着江修:你,你能抱抱我吗?
刚刚还不让我去机场送你,还说肉麻的。看着许路遥的模样,江修只当是许路遥想到几天后的分离,心里不舍,半开玩笑地说道,希望能驱散些许离愁别绪。
边说着,江修边伸手搭上许路遥的肩膀,瘦长的手指稍稍绷紧,将他推进自己怀中,手掌大力地在许路遥后背拍了两下。
这个拥抱,一点都不温柔,一点柔情蜜意的意思也没有。
但许路遥借机把耳朵抵在江修胸口,还是清晰地听见了从他胸腔传出的沉稳有力的心跳声。
可以了,足够了。
那个拥抱十分短暂,许路遥只在江修怀里停顿了十几秒,便挣脱出来:好好保重,每天都要开开心心的,替这颗心脏的主人好好生活,我走了。
说罢转过身去,在车上朝江修和方云晚挥挥手,启动车子离开。
江修站在原地,看着许路遥的车消失在道路尽头的拐角处。
这些年,最孤独最绝望的时候,都是许路遥陪在他的身边,而在许路遥最孤独最绝望的此时,他却无法为他做点什么,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只身一人远走他乡。
悄悄地,江修垂在身侧的手被一只温热的手握住。
方云晚轻声说:即使以后许路遥不回隅城,我们也可以去找他。
江修知道方云晚是不希望他陷在与好友分离的惆怅里,但他心里涌起的悲伤不仅仅是因为好友的告别,还带了一点因自己的无能为力而引起自责与愧疚。
方云晚继续说下:隅城有太多程盛的痕迹,许路遥暂时离开也许不是坏事。等你的身体再好一点,我们一起带安安去看望许路遥的父母,在他离开的时间里,替他陪陪他的家人。
听到这里,江修心头一颤。
原来方云晚是懂他的,他能看穿表层的离愁,能感知他的心结所在,然后,竭尽所能地,替他想办法,替他分担。
他的方云晚不再是那个遇事只会躲避逃离的少年,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可以与他比肩而立的树。
江修侧头,只见方云晚眸光闪闪。
时隔经年,发生了那么多事,但方云晚目光清澈,眼中光彩熠熠,与多年前他们在隅城大学相遇时的惊鸿一暼相比,不遑多让。
方云晚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江修的手背:走吧,我们回家吧。
江修依旧苍白的脸上浮起一抹笑意,像是旭日初升,阴云退散,轻缓温柔地洒下来一片光,寸寸照亮灰蓝色的海面,一切都清澈明净起来。
他反握住方云晚的手:好,回家。
江修和方云晚在隅城又住了大约半年。
这半年里,孟忱因为在白铭袭击江修时见义勇为制服了白铭,不仅受到了隅城警方的表扬,在整个颂文集团内更是被视作恩人。
可他自己知道,那些赞美与感谢,每一句都是他受不起的。
他本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不久后,他递交了辞呈。
离开隅城前,他约江修与方云晚在江修家附近的一间咖啡厅见面,想要再次郑重向他们道歉。
他在咖啡厅里坐了整整一天,江修和方云晚都没有出现。
于是他知道,做过的错事,错了,就是错了。
而宋启君曾经试着将精神病医院里的白铭接回过宋家老宅。白铭早就不认得宋启君了,对于猝然出现的陌生人,敌意更甚,他情绪激动时将宋启君推到在地,将老人一段脆弱的骨骼摔出了裂痕。
在几番鸡飞狗跳后,宋启君住进启明医院住院部顶层的那个预留病房。
同时,不得不又将白铭送回精神病医院。
宋启君住院期间,江修和方云晚礼节性地去看望过一回,只留下了一份探病红包作为慰问,并未多做停留。
一直到此时,宋启君才知道,究竟什么东西才最为珍贵。
可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从未播种,此时面对一室荒芜,也无处抱怨。
半年后,江修和方云晚认真规划起一同迁往宁远市生活。那是方云晚的家乡,是宋锦喜欢的地方,也是江修和方云晚相遇的城市,与它相关的记忆,比隅城要温馨美好得许多。
临走时,江修约宋启君在茶楼里见了一面。
不是为了告别,而是为了信守承诺。
当初他康复出院时答应过宋启君,安安究竟要跟谁在一起生活,全由安安自己决定。
这半年来,他和方云晚从未限制宋启君看望安安,甚至在节假日里,让安安到宋家老宅住上几天,也是有的。他们从不溺爱安安,而宋启君对安安几乎是有求必应。
可即使如此,从茶楼走出来时,安安还是紧紧抱着方云晚的大腿不肯松手。
答案昭然若揭。
两天后,方云晚开车,载着江修和安安回到宁远市。
中午出发,傍晚到达。
到达时,灯华初上,沿街的楼房里透出暖黄色的灯光,每一盏灯,都仿佛在等待着一个归人。
这一回,确实是有人在等着他们归来。
江修牵着安安跟在方云晚身后,看着他熟练地按响门铃。方涛拉开门的瞬间,屋子里的光倾泻而出,饭菜的香味扑面而来,还夹着方涛和沈彩萍关切地询问他们路上情况的声音。
方云晚回过头,声音轻快:到家啦!
背光中,他的面孔看不分明,但江修觉得自己永远忘不了这一天。
他好像,是真再次拥有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家。
作者有话说:
完结了完结了,从此修修和小方和安安一家三口过上了幸福生活!
这个文是我完结的第一个长一丢丢的耽美文,也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在晋江更的文,中间确实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总之,要感谢大家的包容和支持
明天晚上会先上一个程许的番外,然后再慢慢来放修修的番外;
新文的预收已经开了,改名为《蚌病成珠》,依然是现代BL【划重点,现代!】,依然是病弱攻!
贴上文案来有感兴趣的姐妹们可以预收啦,不感兴趣的姐妹们,只能以后有缘再见啦么么爱你们;
【蚌病成珠】
芳华路168号是一座灰扑扑的三层小楼。
楼前的小院子有一面墙爬满了绿藤,藤条一路盘到二楼主卧的窗台上,在窗台上的竹篮里结了一只周正匀称的玉色小香瓜。
桓沉拖着半条命等它长大,等了一千年。
也不知道在他油尽灯枯,身死魂消前,能不能见它瓜熟蒂落。
天有不测风云。
谁能料到,二十一世纪,现代化都市市中心的三层小楼能溜进来一只猹,一口咬断了连着小香瓜的藤条!
那可是他养了一千年的媳妇!
桓沉不要命地耗损修为催熟小香瓜,终于在他一口血喷出来时,瓜皮上裂开一条细细的纹路。
一只雪白的小手扒开瓜皮,从里头探出来一个拳头大小的脑袋;
这眼睛,这鼻子,果然跟千年前的那个人一模一样。
桓沉松了口气,终于放心地昏死过去。
东海以东三千里,有岛名曰东门;
有传说,许多许多年前,妖王便是被斩杀与东门岛上;
也有传说,妖王修为无边,并没有死,偷梁换柱逃走了;
没人知道传说是真是假;
但东门岛上有一处无人能破的结界却是真的;
那些不思向善的妖族,便会被囚禁于此;
千年来,没有一只作恶的妖,能从桓沉手底下逃脱;
秋时从漫长的混沌中醒来,脑袋空空,什么也不记得;
他从一个小娃娃长成一个能与桓沉比肩而立的青年,只花了七天;
七天后,桓沉懒洋洋地靠在躺椅里对他说:秋秋长大了,该担起养家的重担了;
秋时:??
入坑提示:
1病弱攻,部分情节为虐攻服务,不喜勿入;
2虐攻身虐攻心,前期偏向甜虐,后期可能有虐心,虐心总体不算多(注意!!是不多,不是没有!)
3.1v1 正文HE 不排除有BE番外的可能(不看番外,不影响正文食用),介意慎入;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3章
程许番外风雨归路 ◇
程盛永远忘不了那年的那个雨夜。
那天他碰巧落单,被十几个人堵在小巷子里。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有备而来还带了家伙,雨势又大,雨幕里的人影欺身靠近,程盛才能勉强看清,很快身上就被戳了几个窟窿。
好在,他从小被打出了经验,知道怎么避开要害,否则就不会有后来遇到许路遥的事了。
堵他的那些人,有几个他看着眼熟,是隅城最大夜总会的老板刘哥的人。程盛跟刘哥原本无冤无仇,近来恰好就有了交集。大约是半个月前,阿吕喜欢上了刘哥会所里的一个姑娘,他陪着阿吕去要人,刘哥却不肯卖他这个面子。
程盛是极好面子的人。
隅城最大的夜总会,一晚上进进出出多少人。
刘哥在那么多人面前驳了他的面子,程盛哪里肯依?
当晚,程盛就带着阿吕在会所外守着刘哥,把人扣住,第二天晚上算着时间,趁着会所最热闹的时候,把的刘哥绑缚住手脚,丢到会所大堂里去。
如此,梁子便算是结下了。
怪不得找了这么多人在这里堵程盛。
干他们这一行,能躲能逃是活命的关键。程盛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在包围圈里破出一个缺口冲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远,更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借着夜色与雨水,掩饰掉自己身上鲜血淋漓的伤,跟在人群里混进一个看上很不错的封闭式小区。
小区里,每一栋楼的每一层都装了监控,程盛知道,自己像只落汤鸡一样地游荡在楼层里,势必引起监控室里保安的关注。因而他没有走进楼栋,而是小区花园里找了棵树,在树底下盘腿坐着,仔细思考怎么阿吕他们来这里接他。
他暂时没有想到什么的好的办法。
手机在刚刚的打斗中被砸得粉碎,他一身狼狈,又是雨水又是血水的,也根本没有办法向路人借用通讯工具给阿吕他们打电话。
雨滴又大又密,打得他脑子里一团浆糊,昏昏欲睡。
在陷入昏迷前,程盛似乎看到有个人打着伞蹲在自己面前,拿手机的手电筒照着自己,仔细看了看。
他听见那个人清亮的声音里是外强中干的强自镇定:喂,你怎么伤成这样啊!坚持一下,我送你去医院。
没事,小伤,不用去医院。程盛迷迷糊糊地抬手扯了一下那个不甚清晰的人影,帮我给阿吕打电话,让他们来接我。
阿吕是谁?你的朋友?他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135程盛只说了三个数字就顿住了,拧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记得了,那就算了吧话音刚落,他拉着人家一角衣袖的手松松垂下去,彻底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程盛睡在一张干燥温暖的大床上。他的衣物被尽数除去,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他掀开被子看了一眼缠在胸口的绷带,发现绷带上的蝴蝶结比公司里负责给大家治疗轻伤的兄弟,打得要好看得多。
醒了?
大概是因为伤后虚弱,敏锐度低得过分,一直到有人出声,程盛才发现屋子里还有另一个人,瞬间惊出了一身冷汗,下意识地便翻身坐起。
当他忍着伤处剧痛,翻身下床,看见的是一张白皙清秀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正用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不满地瞪着他,瞪了好一会儿,才指着绷带上洇出的血色,没好气地说:我家的绷带已经被你用光了,你自己出去买一些回来,我重新给你包扎。
以前,程盛的防备心很重,很难接受陌生人的好意。可是跟许路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听话地打着伞出门去找药店买绷带,出去买绷带就算了,他竟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乖乖地又走回了许路遥家,乖乖由着他重新包扎自己身上两处挣裂的伤口。
这究竟是为什么?
程盛自己也说不清,只绞尽脑汁地想了个理由,大概是因为那天出去买绷带拿的是许路遥的伞,披的是许路遥的外套,他得东西送还给人家。
可这个想法,他也只在心里想想,没跟别人说。
事实上,跟人说了也不会有人信
圈子里有谁不知道呢?程盛拿走的东西,哪里有让他送回去的道理!
程盛的伤每天都要换药,得知许路遥是个医生后,他就死皮赖脸地在许路遥家里住下了。
一开始,只是因为伤口疼得厉害,程盛懒得腾挪地方。
后来,他渐渐发现,这里比他住的地方要好。
其实他早就搬离了小时候住的那个棚户区,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拥有一套近三百平的大平层。每天都有阳光从客厅里那个巨大的落地窗照进来,半个客厅都是温暖明亮的阳光。
他小时候梦想的房子里得要一个大大的书房,和一个大大的厨房。
如今他拥有了一套大房子,却忘了给书房留个空间,只记得留出了个暗室,放了一屋子的刀具。厨房倒是很大,可他的冰箱里除了啤酒,什么食材也没有添置过。
恋耽美
这只是我个人的建议。并不想听他长篇大论地为自己开脱,江修微笑着打断他,如果您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就当我没有说过。
说罢,他和方云晚朝许路遥径直走去,再没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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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之前跟许路遥商量过的,略去了程盛是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的细节。
许路遥把江修接回嘉和府的这一路,方云晚忍不住想起当初他们四个人从宁远市开车回隅城,一路欢歌笑语,只觉恍如隔世。
下车前,江修终于问许路遥:你之后怎么打算?
许路遥异常平静:我已经从启明医院辞职了,报名了一个支教项目。以前程盛半开玩笑地说过,说羡慕我可以读书考大学。我有时会想,如果他小的时候能遇到一个更好的老师,他的人生会什么样子?
他看着车内后视镜里自己的眼睛,很轻微地笑了一下:也许会更好,也许并不会。谁知道呢?但我想去试试,也许我会是一个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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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江修并没有劝他,只是问: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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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忘了,程盛车上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平安符呢?
可能没有吧。
不然怎么会发生那么严重的车祸。
程盛永远只会记得把最好的东西给他,自己总是什么也没留下。
走神了几秒,许路遥回过神来,老老实实地回答江修的问题:也许半年,也许再也不回来了,我不知道。
无论你去什么地方,有什么需要,都随时联系我。江修从后排伸手搭在许路遥肩上,不轻不重地拍两下,还有,想回来就回来,我去接你。
好啊。
许路遥下车帮江修和方云晚把后备箱里的东西取出来,站在车子旁边,看着江修和方云晚牵着安安往小区门口走去。
江修!
在他们即将走进小区门时,许路遥忽然出声叫住他。
怎么了?
江修回头,只见许路遥快步跑来,顷刻间已经站到他面前。
许路遥盯着江修:你,你能抱抱我吗?
刚刚还不让我去机场送你,还说肉麻的。看着许路遥的模样,江修只当是许路遥想到几天后的分离,心里不舍,半开玩笑地说道,希望能驱散些许离愁别绪。
边说着,江修边伸手搭上许路遥的肩膀,瘦长的手指稍稍绷紧,将他推进自己怀中,手掌大力地在许路遥后背拍了两下。
这个拥抱,一点都不温柔,一点柔情蜜意的意思也没有。
但许路遥借机把耳朵抵在江修胸口,还是清晰地听见了从他胸腔传出的沉稳有力的心跳声。
可以了,足够了。
那个拥抱十分短暂,许路遥只在江修怀里停顿了十几秒,便挣脱出来:好好保重,每天都要开开心心的,替这颗心脏的主人好好生活,我走了。
说罢转过身去,在车上朝江修和方云晚挥挥手,启动车子离开。
江修站在原地,看着许路遥的车消失在道路尽头的拐角处。
这些年,最孤独最绝望的时候,都是许路遥陪在他的身边,而在许路遥最孤独最绝望的此时,他却无法为他做点什么,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只身一人远走他乡。
悄悄地,江修垂在身侧的手被一只温热的手握住。
方云晚轻声说:即使以后许路遥不回隅城,我们也可以去找他。
江修知道方云晚是不希望他陷在与好友分离的惆怅里,但他心里涌起的悲伤不仅仅是因为好友的告别,还带了一点因自己的无能为力而引起自责与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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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江修心头一颤。
原来方云晚是懂他的,他能看穿表层的离愁,能感知他的心结所在,然后,竭尽所能地,替他想办法,替他分担。
他的方云晚不再是那个遇事只会躲避逃离的少年,他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可以与他比肩而立的树。
江修侧头,只见方云晚眸光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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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云晚用手指轻轻摩挲着江修的手背:走吧,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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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修和方云晚在隅城又住了大约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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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确实是有人在等着他们归来。
江修牵着安安跟在方云晚身后,看着他熟练地按响门铃。方涛拉开门的瞬间,屋子里的光倾泻而出,饭菜的香味扑面而来,还夹着方涛和沈彩萍关切地询问他们路上情况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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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传说,妖王修为无边,并没有死,偷梁换柱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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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东门岛上有一处无人能破的结界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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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来,没有一只作恶的妖,能从桓沉手底下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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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后,桓沉懒洋洋地靠在躺椅里对他说:秋秋长大了,该担起养家的重担了;
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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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盛永远忘不了那年的那个雨夜。
那天他碰巧落单,被十几个人堵在小巷子里。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有备而来还带了家伙,雨势又大,雨幕里的人影欺身靠近,程盛才能勉强看清,很快身上就被戳了几个窟窿。
好在,他从小被打出了经验,知道怎么避开要害,否则就不会有后来遇到许路遥的事了。
堵他的那些人,有几个他看着眼熟,是隅城最大夜总会的老板刘哥的人。程盛跟刘哥原本无冤无仇,近来恰好就有了交集。大约是半个月前,阿吕喜欢上了刘哥会所里的一个姑娘,他陪着阿吕去要人,刘哥却不肯卖他这个面子。
程盛是极好面子的人。
隅城最大的夜总会,一晚上进进出出多少人。
刘哥在那么多人面前驳了他的面子,程盛哪里肯依?
当晚,程盛就带着阿吕在会所外守着刘哥,把人扣住,第二天晚上算着时间,趁着会所最热闹的时候,把的刘哥绑缚住手脚,丢到会所大堂里去。
如此,梁子便算是结下了。
怪不得找了这么多人在这里堵程盛。
干他们这一行,能躲能逃是活命的关键。程盛拼着最后一点力气在包围圈里破出一个缺口冲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远,更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借着夜色与雨水,掩饰掉自己身上鲜血淋漓的伤,跟在人群里混进一个看上很不错的封闭式小区。
小区里,每一栋楼的每一层都装了监控,程盛知道,自己像只落汤鸡一样地游荡在楼层里,势必引起监控室里保安的关注。因而他没有走进楼栋,而是小区花园里找了棵树,在树底下盘腿坐着,仔细思考怎么阿吕他们来这里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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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见那个人清亮的声音里是外强中干的强自镇定:喂,你怎么伤成这样啊!坚持一下,我送你去医院。
没事,小伤,不用去医院。程盛迷迷糊糊地抬手扯了一下那个不甚清晰的人影,帮我给阿吕打电话,让他们来接我。
阿吕是谁?你的朋友?他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135程盛只说了三个数字就顿住了,拧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记得了,那就算了吧话音刚落,他拉着人家一角衣袖的手松松垂下去,彻底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程盛睡在一张干燥温暖的大床上。他的衣物被尽数除去,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他掀开被子看了一眼缠在胸口的绷带,发现绷带上的蝴蝶结比公司里负责给大家治疗轻伤的兄弟,打得要好看得多。
醒了?
大概是因为伤后虚弱,敏锐度低得过分,一直到有人出声,程盛才发现屋子里还有另一个人,瞬间惊出了一身冷汗,下意识地便翻身坐起。
当他忍着伤处剧痛,翻身下床,看见的是一张白皙清秀的脸。
那张脸的主人正用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不满地瞪着他,瞪了好一会儿,才指着绷带上洇出的血色,没好气地说:我家的绷带已经被你用光了,你自己出去买一些回来,我重新给你包扎。
以前,程盛的防备心很重,很难接受陌生人的好意。可是跟许路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听话地打着伞出门去找药店买绷带,出去买绷带就算了,他竟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乖乖地又走回了许路遥家,乖乖由着他重新包扎自己身上两处挣裂的伤口。
这究竟是为什么?
程盛自己也说不清,只绞尽脑汁地想了个理由,大概是因为那天出去买绷带拿的是许路遥的伞,披的是许路遥的外套,他得东西送还给人家。
可这个想法,他也只在心里想想,没跟别人说。
事实上,跟人说了也不会有人信
圈子里有谁不知道呢?程盛拿走的东西,哪里有让他送回去的道理!
程盛的伤每天都要换药,得知许路遥是个医生后,他就死皮赖脸地在许路遥家里住下了。
一开始,只是因为伤口疼得厉害,程盛懒得腾挪地方。
后来,他渐渐发现,这里比他住的地方要好。
其实他早就搬离了小时候住的那个棚户区,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拥有一套近三百平的大平层。每天都有阳光从客厅里那个巨大的落地窗照进来,半个客厅都是温暖明亮的阳光。
他小时候梦想的房子里得要一个大大的书房,和一个大大的厨房。
如今他拥有了一套大房子,却忘了给书房留个空间,只记得留出了个暗室,放了一屋子的刀具。厨房倒是很大,可他的冰箱里除了啤酒,什么食材也没有添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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