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里禾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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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的雪真的很大,和我们那边完全不一样,墙特别厚,像以前小时候看的童话电影里面一样,让人想起胡桃夹子。放心,我可没有变成棕熊,不过我也发现这毛子还真的挺帅,尤其是那种十七八岁的奶毛子,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只喜欢你呀,所以说无数的选项列在我面前,我也坚定的选择你。
这个学科我学的还不错,看我这架势,我到时候应该还是能得到一份好的工作。
不写了,今天跨年,等一会吧桌子上的饭都要被他们抢完了。
顺颂时宜
李四夕
李四夕:
见信如面。
新的一年,新年快乐,我去年的最后一天和今年的第一天没有拥抱任何人,当然也没有任何人拥抱我。准确的来说是没有人相互拥抱。我想等你回来的时候,一次性抱个够吧,去年的和今年的,还有明年的。
时间的奇妙让我感觉到,那些神奇的石头真的是拿在手里都不知道它经过了多少年。就像咱们高中去看的恐龙化石一样,就是一个东西摆在你面前,但它上面的年份是以亿作为单位的。
大自然的神奇和鬼斧神工,让我看到那些石头的时候,竟然还有好多感慨。嗯,我猜你看到那些漂亮的石头你也会很喜欢,毕竟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谁不爱呢?
新的一年,今年跨年是我一个人过的,在实验室。过不了多久我和我导就要去进行实地探测,到时候给你□□亮的小石头。就当顺带去旅旅游吧,漂亮的景色,我用相机拍下来。
惠书敬悉
罗朝暮
李四夕出国已经半年多了,我们几个也开始了各自繁忙的生活,我和她经常手机视频消息不断,但还是保持着写信的习惯。其实有些事早就知道,在信件里还是会再写上一次。
那是我们两个离得很远的一次跨年,最近大家都很忙,忙的联系的频率急剧减少。我们两个连跨年,那一天打了视频电话,有一点时差,我这边快了五个小时,和你打视频的时候算得上是我在新的一年第一天和你这个在旧的一年最后一天的人互相见面。
你和我早些年印象里的那个穿着校服polo衫的人还是一个人,只不过现在看起来你更有一种社会精英的感觉?(绝对是在夸你)。气质完全不一样。我啊,就是一个实验狗,难说难说,不过我当时做着我自己喜欢的事,也不觉得有什么。
那一次的跨年,我是真的很想你,特别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讨厌时差这种东西。
第29章 第86和87封
罗朝暮:
展信安
罗朝暮,我现在已经开始工作了,独挡一面不错吧!
奇怪的是好死不死我又和辛继在一起,我之前就听说他要投那个公司的简历,结果我们俩在不同国家留学的人进了同一家跨国公司之后,被分配到同一个部门处理相同的业务。不禁感叹我和他真是一段孽缘呀,从小一起长大,工作了还得看着他。不过他也不错,前半程一般由我负责,后半程就由她跟进处理的相当好,当然工资也挺高。说实在的,她现在长的真是一股子霸道总裁味,可能多半像了季阿姨,我小时候季阿姨就是女强人,现在依旧是,不过也多亏辛继的爸爸妈妈长的好看才生出来,这么好看的儿子。那次我们出差去英国,然后有一个客户特别喜欢打斯诺克,我当时还在想,我要不要去哪找一个打斯诺克打了好多中国人来糊弄一下,结果辛继带着三指手套就上了,那感觉啧啧啧,秒杀一众爱豆。那次业务很成功,提成也很高。
哦,对了,我的工作其实是我老师推荐我去的,他觉得我还不错,挺适合这个的运作方式,然后主要的一点就来了,这谁想得到他是合伙人呢?这简直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教出来的,自己用。他还让我带了一个新来的名字,叫沈蔚,是个中国名儿但就是个混血,长的挺高,挺好看。什么时候有空了见见。
我的目标努力存钱,自己买房自己买车,然后工作一辞过自己的小日子去。我还是想当一只小米虫。
道安
李四夕
李四夕:
见信如面。
工作顺利就好,我现在靠着教师资格证回了荣南,成功的成为了荣南高一的地理老师,我发现当老师其实还是不错的,可能注定我喜欢安定一点的生活吧。之前倒是能够到处跑,扛着相机到处拍照,这也不错,对了,我拍的照片还收过版权费呢。,当老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和咱们的高中老师们成为同事。
我租了个房子,在学校对面的小区,没有住学校的公寓。难以想象,咱们学校对面竟然翻新了,还不错。等你回来,咱们可以住在一起哦,我听说最近东城区那边开发了块地,小区修的还不错,突然就有了目标。放心,你对象我存款是够的。最近你那工作完了,应该快回国了,期待。
当老师可以天天看见一群年轻的学生,就想起咱们那个时候,我觉得什么时候应该让你也来看一看。
惠书敬悉
罗朝暮
那时候我们俩都已经参加了工作,再也不是学生了,我本来想要不要听我导师的话进研究所。但我想了想,我还是喜欢安定一点,好在以前在师大就考了教师资格证,回了荣南等当地理老师。
我们俩其实还是能够见面的,偶尔你出长差就会回龙南来,只是呆的时间有些短,但我并不在意这个,因为是你做着你想做的事,或者你想过的人生,不是说所有的恋爱都要如胶似漆,我们俩是一种相对自由。
你回荣南就和我住在一起,我们两个过去,小夫小妻的生活。每次虽然你呆的不久,但我们俩黏在一起的时间特别长。
长到我觉得诉说爱意都是一种不确定的形式,我们两个人总是心意相通,一个眼神都懂彼此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喜欢安定。
第30章 第88和89封
罗朝暮:
展信安
Treatortick.万圣节到啦,记得吃糖,曼妥思挺不错的。
我在街头遇见一个cos死侍的人。天真的冷,我去买炸鸡,我当时就想,要是我买了炸鸡回来他还在那里,我就去和他唠嗑。结果他真的还在,他就站在那个路灯下,都没有什么人了,我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寂寞。你知道我喜欢热闹,大家都一起的那种热闹。然后,我走过去,就坐在他旁边和他唠嗑,边抖边唠。我就和他聊我高中时候的事,他笑的可开心了,戴着头套我都感觉到他笑的很很开心。然后我也和他一起笑得开心。笑得一抽一抽的那种。
但是我觉得天太冷了,哈一口气都成一片雾,然后我觉得那个死侍也冷,我就把我的围巾解下来给他戴上,那个死侍他真的高我目测至少一米八以上。我还说本来帽子也想给他的,但是这个帽子是我好朋友买来送给我的,所以就不给他了。但是我把炸鸡给他留下了,还告诉他要早点回家,而且因为万圣节,我把我的糖也给他了,你知道对于糖,我向来小气。但我还警告他,我不是对他图谋不轨,只是因为他cos我最喜欢的英雄我才给他的。对,就这么多。
小李的万圣节分享完毕。
道安
李四夕
李四夕:
展信安。
你有没有感觉到过,你的运气,向来很好的。不得不提一句,你知道你那年遇到的cos死侍的人是谁吗?
你的偶像其中一个在那年万圣节,就在街头cos了死侍。对,我们在街头遇见的那个死侍,你带上围巾留下炸鸡的那个死侍,还有,你拥抱的那个死侍。
你的偶像在节目上提起他万圣节cos死侍的经历,说他记得有个小孩一样的女生留给他炸鸡和围巾,还拥抱了他。可他不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但他记得那个女孩的样子。然后他说,如果他再见到她,如果那个小孩一样的女生允许,他会拥抱她。我觉得这很罗曼蒂克,但是很可惜,现实一点也不罗曼蒂克。
我想和你一起过万圣节,如你所说曼妥思很好吃,不过我不太喜欢薄荷味道的那个。
惠书敬悉
罗朝暮
我们一起在韩国,应该是我去韩国找你,而且那次我没有回你的信,信是我后来回复的,抒发对你无比幸运的赞赏,只是你没有看到过,没事,我讲给你听。
那次是十月底,你说和辛继那个过万圣没什么意思,你看我多了解你,买了机票就飞过去找你了,够意思吧,我第一次见你工作的样子,那好像也是我第一次见沈蔚,辛继的助理,一个中欧混血,挺好看一小伙子,是韩国人整不出来的那种好看。夸一夸他,他现在挺厉害的,勉强有你厉害。
记得当时是帮一个娱乐公司谈判一个合同,谈版权归置。本来觉得是一个小谈判,就派的辛继助理沈蔚,想着也让他去历练历练,结果两家都态度强硬,没成,还起争执动手结果沈蔚手给错位了。还让换一个人继续谈判,让你给知道了,到了新谈判的时候,你穿着西装亲自去的她也只在谈判的时候穿西装。你和别人不一样,别的女人都喜欢穿裙子,你独独喜欢西装。
我当时在酒店补觉,后来听辛继说你拎着包带着沈蔚,去了谈判的地方。先让沈蔚在会议室门口等她,真的只要李四夕出马就没有成不了的谈判,没多久就成了,前几天因为这个打的火热,现在又相谈甚欢,果真是万恶的资本家。
本来大家以为就这么签了合同就结束了,没想到她到好,让对家有个人留步,那人也是傻,还真等着,然后就是她让沈蔚进来会议室,手指点桌子上上。
你们的谈判是完了,现在该谈谈我们的了。
好家伙,感情她是在为沈蔚打抱不平。
贵司今天已经把合同签了,谈判也在今天达成。但是前几天第一次谈判时双方起争执结果让我们公司的沈蔚因为劝架被误伤。这期间您没有对我司沈蔚有丝毫表示,并未致歉。
小姐,现在谈判已经结束,这种事我们还是出去说吧。
出去?她一把挡住会议室被打开一半的门,手轻轻点了点沈蔚的胳膊,胳膊可脱臼了,没交代啊。
一想就知道李四夕当时那样子肯定像一个流氓。
小姐,只是一个助理的一条胳膊脱臼,养几天就没事了,不需要大动干戈仅限紧急呼叫吧?一个长的就不像好人的东西开口说。
她向沈蔚挑了挑手指,给。\沈蔚单手把她的包递给她,她就盯着刚才说话的那个人,一只手伸进包里摸东西,一捞出来个羊角锤,一手拎着锤子,直直朝那个人走过去,当时其实人都没剩几个了,加上他们两个一共就四个人。
看来您对我助理这只胳膊颇有心得啊?不如?
你想干嘛?你就是个受雇者,我们是你的雇主,找你协调谈判,你这是...是....
可是谈判已经结束了啊,这只算有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我知道您家可是我们公司的常客,下次有谈判,您大可不找我们公司安排业务。您说是吧?
李四夕一锤子敲到谈判的桌子上,玻璃的,可大一桌子,碎了。上面没来的及收的和玻璃渣子一起散落在地上。
今天给你来这么一下子,不是对贵司有什么不满,是对你,你打人了,不道歉,而且贵司也没有表示,我只能带着人来讨说法,您别见怪。我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没听过打人不道歉的道理,而且来而不往非礼也,学校培养我的时候告诉我们不要惹事,但也不要怕事,
\沈蔚,走了。然后就带着目瞪口呆的沈蔚买东西去了,好家伙,给人吓得啊,缓了好久,后来人家还真送了道歉函。
狠人,李四夕你真是个狠人。沈蔚那小子,从那之后就叫你姐大了,就是听着有点□□的味道。
我好久都没见过辛继了,算起来,得有大半年了吧,我们四个就他忙的找不着调,你工作他工作,我上班他工作,应承阳读博他工作,真一年四季都在工作。不过他看起来真有霸道总裁的感觉了,妥妥吸引无数迷妹啊。你和辛继是同事,好歹还能互相照顾着,我总觉得是他带你,你就是一个小挂件,跟着大佬有肉吃那种。我这发现是个极度错误的错误的想法,你要是个小挂件怎么可能和辛继平起平坐,沈蔚告诉我,你不一样,你不给人家留后路。
是你的风格。
第31章 第90和91封
罗朝暮:
展信安。
我听说如果当你到达一个地方,如果你的灵魂对那里感到熟悉、亲切,并且产生共鸣,那么那里就是你的灵魂故乡。我出差到了那么多地方,在那么多城市停下来,都没有产生过亲切的感觉。
不过今年我在法国的时候有过那种共鸣的感觉,我就觉着怎么法国的冰给我的感觉,竟然比故宫的红墙金瓦给我的感觉更强烈些。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今年冬天你在法国,正好是我在的那个城市。我不是对那里亲切,是对你亲切,罗朝暮,我自认为我的灵魂与你共鸣。虽然人现在在巴塞罗那,我觉得我能赶回去和你一起跨年。
道安
李四夕
李四夕:
见信如晤。
新年第一天快乐,明明一起跨年我们还是依旧写信。我记得你之前说过罗朝暮,我很中意你。对吧?
李四夕,巧了,我也很中意你,非常中意,万分中意,遇不到比你更中意的了。
惠书敬悉
罗朝暮
有一年冬天,我去了法国,本来想着给李四夕一个惊喜,所以和她订的同一家酒店,但是没有告诉她。
那天晚上下了雪,街头人比较少。我就走在她的后面,她裹着大衣,蹬着高跟鞋,头发烫了一下,有些微卷,穿的还是比较厚。
李四夕。
我叫了她一声,她也没有回头,可能是觉得在这异国他乡只是幻听而已。
李四夕,回头。
她这才站住停了一会儿,转过身来,我站在路灯下面,灯光映着雪花,洋洋洒洒的。
我还没有仔细看看李四夕的模样,她就朝我跑了过来。
什么样的人才会拿着玫瑰在大雪天里接吻。
我们早就是恋人了。我从来没有像那次一样期盼冬天漫长一些,再长一些,只知道我们两个想在一起,永远在一起。我们戴着的是一套的戒指,是一个品牌和《爱丽丝梦游仙境》联名的戒指,那个系列一共就两个戒指,那时候你在国外出差,我在国内,我第一眼看到那两个戒指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肯定会喜欢,所以就买下来了,虽然只有几百块钱,但据说这个戒指是限量发售,我拿到的编号是089,也不知道买的是早还是晚。
和我想的一样,你很喜欢。其实我本来想换一个贵点的,毕竟这个太便宜了,两个戒指五百块都没有,你说不用,这个就很好,难得遇见一个好看价格实惠的戒指,正好也喜欢。这样也挺好。
在这之前,我和李四夕都研究生毕业半年了,顺利的毕业,我在国内读研,李四夕在国外,我是好好呆在国内,没事做做家教,到处看一看;李四夕那时候就开始到处飞了,我们开玩笑她是学业事业两不误。那时候我们俩见面可难了,我又不敢打扰她,她也不敢打扰我,她不是在上课就是到处飞。
我们俩个除了日常手机电脑发消息视频,就是写信,我和李四夕都认为,科技再发达都不不上写信的爱意漫长,我们由信件认定彼此,那年我二十一岁,她岁多刚满二十岁两个月。我们俩认识都五年多的时候。或许不是那一天认定彼此了,是很久以前,很多年前,我们高中时候?久到我都记不清了,等她过了二十五岁我们就认识了十年,什么七年之痒十年之痛等李四夕过了二十五岁,都是过去式,其实我们都不信这些,只是有莫名的希望一起度过所有的日子。
恋耽美
这个学科我学的还不错,看我这架势,我到时候应该还是能得到一份好的工作。
不写了,今天跨年,等一会吧桌子上的饭都要被他们抢完了。
顺颂时宜
李四夕
李四夕:
见信如面。
新的一年,新年快乐,我去年的最后一天和今年的第一天没有拥抱任何人,当然也没有任何人拥抱我。准确的来说是没有人相互拥抱。我想等你回来的时候,一次性抱个够吧,去年的和今年的,还有明年的。
时间的奇妙让我感觉到,那些神奇的石头真的是拿在手里都不知道它经过了多少年。就像咱们高中去看的恐龙化石一样,就是一个东西摆在你面前,但它上面的年份是以亿作为单位的。
大自然的神奇和鬼斧神工,让我看到那些石头的时候,竟然还有好多感慨。嗯,我猜你看到那些漂亮的石头你也会很喜欢,毕竟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谁不爱呢?
新的一年,今年跨年是我一个人过的,在实验室。过不了多久我和我导就要去进行实地探测,到时候给你□□亮的小石头。就当顺带去旅旅游吧,漂亮的景色,我用相机拍下来。
惠书敬悉
罗朝暮
李四夕出国已经半年多了,我们几个也开始了各自繁忙的生活,我和她经常手机视频消息不断,但还是保持着写信的习惯。其实有些事早就知道,在信件里还是会再写上一次。
那是我们两个离得很远的一次跨年,最近大家都很忙,忙的联系的频率急剧减少。我们两个连跨年,那一天打了视频电话,有一点时差,我这边快了五个小时,和你打视频的时候算得上是我在新的一年第一天和你这个在旧的一年最后一天的人互相见面。
你和我早些年印象里的那个穿着校服polo衫的人还是一个人,只不过现在看起来你更有一种社会精英的感觉?(绝对是在夸你)。气质完全不一样。我啊,就是一个实验狗,难说难说,不过我当时做着我自己喜欢的事,也不觉得有什么。
那一次的跨年,我是真的很想你,特别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讨厌时差这种东西。
第29章 第86和87封
罗朝暮:
展信安
罗朝暮,我现在已经开始工作了,独挡一面不错吧!
奇怪的是好死不死我又和辛继在一起,我之前就听说他要投那个公司的简历,结果我们俩在不同国家留学的人进了同一家跨国公司之后,被分配到同一个部门处理相同的业务。不禁感叹我和他真是一段孽缘呀,从小一起长大,工作了还得看着他。不过他也不错,前半程一般由我负责,后半程就由她跟进处理的相当好,当然工资也挺高。说实在的,她现在长的真是一股子霸道总裁味,可能多半像了季阿姨,我小时候季阿姨就是女强人,现在依旧是,不过也多亏辛继的爸爸妈妈长的好看才生出来,这么好看的儿子。那次我们出差去英国,然后有一个客户特别喜欢打斯诺克,我当时还在想,我要不要去哪找一个打斯诺克打了好多中国人来糊弄一下,结果辛继带着三指手套就上了,那感觉啧啧啧,秒杀一众爱豆。那次业务很成功,提成也很高。
哦,对了,我的工作其实是我老师推荐我去的,他觉得我还不错,挺适合这个的运作方式,然后主要的一点就来了,这谁想得到他是合伙人呢?这简直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教出来的,自己用。他还让我带了一个新来的名字,叫沈蔚,是个中国名儿但就是个混血,长的挺高,挺好看。什么时候有空了见见。
我的目标努力存钱,自己买房自己买车,然后工作一辞过自己的小日子去。我还是想当一只小米虫。
道安
李四夕
李四夕:
见信如面。
工作顺利就好,我现在靠着教师资格证回了荣南,成功的成为了荣南高一的地理老师,我发现当老师其实还是不错的,可能注定我喜欢安定一点的生活吧。之前倒是能够到处跑,扛着相机到处拍照,这也不错,对了,我拍的照片还收过版权费呢。,当老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和咱们的高中老师们成为同事。
我租了个房子,在学校对面的小区,没有住学校的公寓。难以想象,咱们学校对面竟然翻新了,还不错。等你回来,咱们可以住在一起哦,我听说最近东城区那边开发了块地,小区修的还不错,突然就有了目标。放心,你对象我存款是够的。最近你那工作完了,应该快回国了,期待。
当老师可以天天看见一群年轻的学生,就想起咱们那个时候,我觉得什么时候应该让你也来看一看。
惠书敬悉
罗朝暮
那时候我们俩都已经参加了工作,再也不是学生了,我本来想要不要听我导师的话进研究所。但我想了想,我还是喜欢安定一点,好在以前在师大就考了教师资格证,回了荣南等当地理老师。
我们俩其实还是能够见面的,偶尔你出长差就会回龙南来,只是呆的时间有些短,但我并不在意这个,因为是你做着你想做的事,或者你想过的人生,不是说所有的恋爱都要如胶似漆,我们俩是一种相对自由。
你回荣南就和我住在一起,我们两个过去,小夫小妻的生活。每次虽然你呆的不久,但我们俩黏在一起的时间特别长。
长到我觉得诉说爱意都是一种不确定的形式,我们两个人总是心意相通,一个眼神都懂彼此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喜欢安定。
第30章 第88和89封
罗朝暮:
展信安
Treatortick.万圣节到啦,记得吃糖,曼妥思挺不错的。
我在街头遇见一个cos死侍的人。天真的冷,我去买炸鸡,我当时就想,要是我买了炸鸡回来他还在那里,我就去和他唠嗑。结果他真的还在,他就站在那个路灯下,都没有什么人了,我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寂寞。你知道我喜欢热闹,大家都一起的那种热闹。然后,我走过去,就坐在他旁边和他唠嗑,边抖边唠。我就和他聊我高中时候的事,他笑的可开心了,戴着头套我都感觉到他笑的很很开心。然后我也和他一起笑得开心。笑得一抽一抽的那种。
但是我觉得天太冷了,哈一口气都成一片雾,然后我觉得那个死侍也冷,我就把我的围巾解下来给他戴上,那个死侍他真的高我目测至少一米八以上。我还说本来帽子也想给他的,但是这个帽子是我好朋友买来送给我的,所以就不给他了。但是我把炸鸡给他留下了,还告诉他要早点回家,而且因为万圣节,我把我的糖也给他了,你知道对于糖,我向来小气。但我还警告他,我不是对他图谋不轨,只是因为他cos我最喜欢的英雄我才给他的。对,就这么多。
小李的万圣节分享完毕。
道安
李四夕
李四夕:
展信安。
你有没有感觉到过,你的运气,向来很好的。不得不提一句,你知道你那年遇到的cos死侍的人是谁吗?
你的偶像其中一个在那年万圣节,就在街头cos了死侍。对,我们在街头遇见的那个死侍,你带上围巾留下炸鸡的那个死侍,还有,你拥抱的那个死侍。
你的偶像在节目上提起他万圣节cos死侍的经历,说他记得有个小孩一样的女生留给他炸鸡和围巾,还拥抱了他。可他不知道那个女孩的名字,但他记得那个女孩的样子。然后他说,如果他再见到她,如果那个小孩一样的女生允许,他会拥抱她。我觉得这很罗曼蒂克,但是很可惜,现实一点也不罗曼蒂克。
我想和你一起过万圣节,如你所说曼妥思很好吃,不过我不太喜欢薄荷味道的那个。
惠书敬悉
罗朝暮
我们一起在韩国,应该是我去韩国找你,而且那次我没有回你的信,信是我后来回复的,抒发对你无比幸运的赞赏,只是你没有看到过,没事,我讲给你听。
那次是十月底,你说和辛继那个过万圣没什么意思,你看我多了解你,买了机票就飞过去找你了,够意思吧,我第一次见你工作的样子,那好像也是我第一次见沈蔚,辛继的助理,一个中欧混血,挺好看一小伙子,是韩国人整不出来的那种好看。夸一夸他,他现在挺厉害的,勉强有你厉害。
记得当时是帮一个娱乐公司谈判一个合同,谈版权归置。本来觉得是一个小谈判,就派的辛继助理沈蔚,想着也让他去历练历练,结果两家都态度强硬,没成,还起争执动手结果沈蔚手给错位了。还让换一个人继续谈判,让你给知道了,到了新谈判的时候,你穿着西装亲自去的她也只在谈判的时候穿西装。你和别人不一样,别的女人都喜欢穿裙子,你独独喜欢西装。
我当时在酒店补觉,后来听辛继说你拎着包带着沈蔚,去了谈判的地方。先让沈蔚在会议室门口等她,真的只要李四夕出马就没有成不了的谈判,没多久就成了,前几天因为这个打的火热,现在又相谈甚欢,果真是万恶的资本家。
本来大家以为就这么签了合同就结束了,没想到她到好,让对家有个人留步,那人也是傻,还真等着,然后就是她让沈蔚进来会议室,手指点桌子上上。
你们的谈判是完了,现在该谈谈我们的了。
好家伙,感情她是在为沈蔚打抱不平。
贵司今天已经把合同签了,谈判也在今天达成。但是前几天第一次谈判时双方起争执结果让我们公司的沈蔚因为劝架被误伤。这期间您没有对我司沈蔚有丝毫表示,并未致歉。
小姐,现在谈判已经结束,这种事我们还是出去说吧。
出去?她一把挡住会议室被打开一半的门,手轻轻点了点沈蔚的胳膊,胳膊可脱臼了,没交代啊。
一想就知道李四夕当时那样子肯定像一个流氓。
小姐,只是一个助理的一条胳膊脱臼,养几天就没事了,不需要大动干戈仅限紧急呼叫吧?一个长的就不像好人的东西开口说。
她向沈蔚挑了挑手指,给。\沈蔚单手把她的包递给她,她就盯着刚才说话的那个人,一只手伸进包里摸东西,一捞出来个羊角锤,一手拎着锤子,直直朝那个人走过去,当时其实人都没剩几个了,加上他们两个一共就四个人。
看来您对我助理这只胳膊颇有心得啊?不如?
你想干嘛?你就是个受雇者,我们是你的雇主,找你协调谈判,你这是...是....
可是谈判已经结束了啊,这只算有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我知道您家可是我们公司的常客,下次有谈判,您大可不找我们公司安排业务。您说是吧?
李四夕一锤子敲到谈判的桌子上,玻璃的,可大一桌子,碎了。上面没来的及收的和玻璃渣子一起散落在地上。
今天给你来这么一下子,不是对贵司有什么不满,是对你,你打人了,不道歉,而且贵司也没有表示,我只能带着人来讨说法,您别见怪。我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没听过打人不道歉的道理,而且来而不往非礼也,学校培养我的时候告诉我们不要惹事,但也不要怕事,
\沈蔚,走了。然后就带着目瞪口呆的沈蔚买东西去了,好家伙,给人吓得啊,缓了好久,后来人家还真送了道歉函。
狠人,李四夕你真是个狠人。沈蔚那小子,从那之后就叫你姐大了,就是听着有点□□的味道。
我好久都没见过辛继了,算起来,得有大半年了吧,我们四个就他忙的找不着调,你工作他工作,我上班他工作,应承阳读博他工作,真一年四季都在工作。不过他看起来真有霸道总裁的感觉了,妥妥吸引无数迷妹啊。你和辛继是同事,好歹还能互相照顾着,我总觉得是他带你,你就是一个小挂件,跟着大佬有肉吃那种。我这发现是个极度错误的错误的想法,你要是个小挂件怎么可能和辛继平起平坐,沈蔚告诉我,你不一样,你不给人家留后路。
是你的风格。
第31章 第90和91封
罗朝暮:
展信安。
我听说如果当你到达一个地方,如果你的灵魂对那里感到熟悉、亲切,并且产生共鸣,那么那里就是你的灵魂故乡。我出差到了那么多地方,在那么多城市停下来,都没有产生过亲切的感觉。
不过今年我在法国的时候有过那种共鸣的感觉,我就觉着怎么法国的冰给我的感觉,竟然比故宫的红墙金瓦给我的感觉更强烈些。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今年冬天你在法国,正好是我在的那个城市。我不是对那里亲切,是对你亲切,罗朝暮,我自认为我的灵魂与你共鸣。虽然人现在在巴塞罗那,我觉得我能赶回去和你一起跨年。
道安
李四夕
李四夕:
见信如晤。
新年第一天快乐,明明一起跨年我们还是依旧写信。我记得你之前说过罗朝暮,我很中意你。对吧?
李四夕,巧了,我也很中意你,非常中意,万分中意,遇不到比你更中意的了。
惠书敬悉
罗朝暮
有一年冬天,我去了法国,本来想着给李四夕一个惊喜,所以和她订的同一家酒店,但是没有告诉她。
那天晚上下了雪,街头人比较少。我就走在她的后面,她裹着大衣,蹬着高跟鞋,头发烫了一下,有些微卷,穿的还是比较厚。
李四夕。
我叫了她一声,她也没有回头,可能是觉得在这异国他乡只是幻听而已。
李四夕,回头。
她这才站住停了一会儿,转过身来,我站在路灯下面,灯光映着雪花,洋洋洒洒的。
我还没有仔细看看李四夕的模样,她就朝我跑了过来。
什么样的人才会拿着玫瑰在大雪天里接吻。
我们早就是恋人了。我从来没有像那次一样期盼冬天漫长一些,再长一些,只知道我们两个想在一起,永远在一起。我们戴着的是一套的戒指,是一个品牌和《爱丽丝梦游仙境》联名的戒指,那个系列一共就两个戒指,那时候你在国外出差,我在国内,我第一眼看到那两个戒指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肯定会喜欢,所以就买下来了,虽然只有几百块钱,但据说这个戒指是限量发售,我拿到的编号是089,也不知道买的是早还是晚。
和我想的一样,你很喜欢。其实我本来想换一个贵点的,毕竟这个太便宜了,两个戒指五百块都没有,你说不用,这个就很好,难得遇见一个好看价格实惠的戒指,正好也喜欢。这样也挺好。
在这之前,我和李四夕都研究生毕业半年了,顺利的毕业,我在国内读研,李四夕在国外,我是好好呆在国内,没事做做家教,到处看一看;李四夕那时候就开始到处飞了,我们开玩笑她是学业事业两不误。那时候我们俩见面可难了,我又不敢打扰她,她也不敢打扰我,她不是在上课就是到处飞。
我们俩个除了日常手机电脑发消息视频,就是写信,我和李四夕都认为,科技再发达都不不上写信的爱意漫长,我们由信件认定彼此,那年我二十一岁,她岁多刚满二十岁两个月。我们俩认识都五年多的时候。或许不是那一天认定彼此了,是很久以前,很多年前,我们高中时候?久到我都记不清了,等她过了二十五岁我们就认识了十年,什么七年之痒十年之痛等李四夕过了二十五岁,都是过去式,其实我们都不信这些,只是有莫名的希望一起度过所有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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