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里禾火(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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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第92和93封
罗朝暮:
展信安。
我的胃生病了。哈哈哈吓到了吧,不过只是个小病,还没有回国,现在在法国,和辛继在一起,我俩天天加班。我们那天和应承阳视频,我问了他几句,他说小病而已,没事。再说我能有什么事,工资三分之一花在吃饭上面的人,我如此之幸运。
和你讲哦,我要是知道自己多久翘辫子,我肯定飞过去找你,在你耳朵旁边叨叨叨,我所恐惧的,是你来不及知道我的那么多八卦,万一我真的拜拜了,最后是我一个人带着全部进了坟墓。你一个人多寂寞。你看小爷我多在乎你,这都想着你。八卦都得和你讲完再走。都是玩笑,别当真。
道安。
李四夕
李四夕:
见字如晤。
玩笑你个大头鬼,你照顾好自己啊,一到换季就生病,顾惜着点自己的身体吧,还有辛继。你工作是连命都不要了?三分之一工资花在吃饭上,我看你是花在零食上吧,少吃零食,少吃零食,少喝碳酸饮料,别喝可乐,你注意着点啊,万一英年早逝,二十四岁的人可是连退休金都没有。
煮粥,你知道怎么做的。再不行找辛继,我把菜单发了几个给辛继,你们俩个大爷少对付着吃饭,李四夕我知道你会做饭的,就是懒。害没办法,你回国了有我,怕什么,我等你回国哦。
我最近当老师的生活挺好的,荣南的感觉就是年轻,以后你一定要回荣南来看看,无比青春年少的气息。我有个大惊喜等你回来亲自发现。
照顾好自己是很重要的事情。
惠书敬悉
罗朝暮
在一起四年。
我那时候在学校忙的天昏地暗,好容易收到你的信,一看你还生病了,不过你敢告诉我你生病了那就看来应该不是什么大病,就和以前高中时候差不多的换季感冒。我现在想起来,真是不该信你,你这种人一套一套的,分不清真假,我就不该相信你的换季感冒。
那时候你和辛继挺忙的,世界各地到处飞,我也不明白你们这种上班人过的是什么日子,看着电视剧里那些过的应该不怎么样,我给辛继发过去基本电子菜单,我知道发给你也只是走个形式,你根本看都不看。后来你回国,看来状态还不错。
我信里告诉你的那个惊喜,我没有骗你吧,你当时眼睛都瞪圆了。我告诉你说我回荣南当老师,你当时还问是不是和老陈就是同事了,对我们是同事,这种感觉,爽爆了。
想起你以前说我李四夕以后当老师就要当老陈儿子的语文老师,让他体验一把他爹加注在我身上的痛苦。李四夕,我是地理老师,我教老陈儿子地理,你的愿望我间接帮你实现了。不过传闻老陈的数学基因看来并没有遗传给他儿子,他儿子的数学和你当年有的一拼,烂的一塌糊涂,而且地理还不好。李四夕这盛世如你所愿。但我头疼的是,当年我和辛继还有应承阳三个人给你讲数学,现在我当了地理老师,没有人能给老陈儿子讲一讲地理,真是看着他的卷子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第33章 第94封
罗朝暮:
展信安。
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道安
李四夕
清晨的客厅,拉上的是薄纱的窗帘,阳光从窗帘的花纹里穿过来,丝丝点点的洒满了整个客厅。
李四夕,你在卫生间干嘛?还不出来,半小时了都!我要上厕所啊!
你在里面半晌不说话,李四夕?
等等!我上厕所呢!
哦,那你快点我要洗漱。
话音刚落不到一分钟,就响起冲水马桶和水龙头的声音,你打开门。
你咋了?上厕所上虚脱了?
你捂着肚子,嘴唇苍白的从厕所走出来,按在胸口上的手指尖发白。
虽然是春天,但屋子里暖气开的特别足,你穿着吊带,显得异常羸弱。
不是,我觉得我可能吃坏东西了,现在我感觉好点了。
那你先在沙发上坐会儿,倒杯热水。
你上厕所的毛病就是一进厕所能呆半个多小时,甚至一个小时,我当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李小四,这台面怎么有点红啊?
我正在洗漱台面前换水盆里的白瓷砖,周围有星星点点红色。
我刚买的唇釉没拿稳,撒了甩出来一些在那里面,我冲的时候没冲干净!
你当时反应特别快甚至不等我话问完就回答了,然后又急忙从客厅转到洗手间,把水龙头开到最大,用手接了一些水,慢慢的把那些红色的点点擦的干干净净。
我看着你吊带裙上面的白色薄纱,因为你步子快,被轻微的扬起,就像一只让人抓不住的白蝴蝶
下次小心点儿,唇釉什么色的,我再给你买一只。
我慢慢吞吞的把牙膏挤在牙刷上,放进嘴之前问了你一句。
别了,只撒了一点,还能用。你先洗着,我去沙发上躺会。
嗯。我咬着牙刷含糊不清的答应。
等我洗漱完出来,你整个人就趴在沙发上,脸朝下背后的蝴蝶骨亮的扎眼。
趴这儿,你身上好歹盖个毯子呀,现在又不是夏天,暖气开的足,也不能这么整啊!
我抓起一旁的毯子往你身上盖过去,你脑袋轻微晃了晃。
喝粥说一,喝牛奶说二。
一。
这是我们俩的暗号,提前把吃的东西用数字标好,回复的时候只需要回答数字,好玩又考验默契。
一般我说喝粥还是喝牛奶的时候,你的回答通常是一。
行。
罗朝暮,你抱着我。
等我把电饭煲调成煮粥模式之后,来到客厅准备打开电视看会新闻,你就像狗鼻子闻到肉一样,朝我坐的地方慢慢挪过来,头放在我的腿上,身体缩成一团。我把毯子往上提了提,盖住你露出来的半个香肩。
罗老师,你今天课多吗?
还行中午最后两节和下午开头两节,明天没我的课,我们能的黏在一起三天。
三天,挺短的,才三天。
你下周二出差对吧?早上还是下午的飞机?
早上的,挺早,六点半。
行,我送你过去,一起去机场。
嗯。
在你写这封信之前咱俩关于买房的事情小吵了一架,你说你已经在托人看房子了,我不说没必要,你听到这话就生气了,然后我们就由斗嘴演变为生闷气,而且那时候你又要出差了。
李四夕,其实我那几天就在想,要不要告诉你我已经买房的问题,我买那地方你绝对会喜欢,小区旁边就是公园,可以骑自行车,当然李四夕你不会骑,所以以后你坐我后座,我骑车带你公园到处转悠。
你那时候老是托人帮你看房,我想阻止你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我买那房子,三室一厅,有一间改成了书房,木质书桌书柜,书桌旁边横放着一套组合柜,可以放上软垫直接当床用,下午的阳光特别好,可以秋天窝在书房晒太阳。阳台挺大的,有秋千椅,有种花的架子,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花市买喜欢的花。其实房子都已经装修的差不多了,我哥的设计团队亲自把关,放一百个心。我还想着等你工作交接完回来咱们把东西直接搬过去住我们的新家,再去把你的名字加房产证上,然后帅气的告诉你;李四夕,你对象我已经买房了,我们有家了,你的钱留着吧,不要太崇拜我哦。
不得不说,该死的爱情真让人手足无措。
我发誓那是我们俩写了那么多信以来,第一次打开看见就有心肌梗塞感觉的信,看到那一瞬间我觉得心脏都停了,我以为咱们也和芸芸众生一样,会在这种事情上栽跟头,可能坠入爱河的人脑子傻吧,我看到信还觉得我们俩要分手了,还好那天是周六,我又知道你航班,可以直接去机场找你,可以把所有都告诉你。
记得那次的对话好像是这样的:
李四夕你听好。
嗯哼?
我们结婚吧,去荷兰,去阿姆斯特丹,哪里都可以。要是你不想被婚姻束缚,我们就谈一辈子恋爱,一张纸而已。
什么认了?
对,我罗朝暮认了,这辈子就你了,像你说的,喜欢可以是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喜欢男人,也可以是女人喜欢女人,男人喜欢男人,我喜欢你,但现在应该更上一个高度,我爱你。
你先听我说,我买了套房子,东城区的,小区绿化很好,还有人工湖,有天鹅,有羽毛球场,你会喜欢的。
我已经计划好我们的未来了,李四夕,我准备好挑战世俗了。
罗朝暮,你什么时候这种语气和别人说过话,第一次吧?紧张吗?
我
没问题,这次远差出完,暑假我回来就和你去荷兰,去阿姆斯特丹,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了,我只是出个差而已,你这次这么紧张干嘛?
我以为,你还是像之前那样出差。
就是那一次的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想有那种感受了。
第34章 第95封
我的爱人罗暮:
展信安。
我总说荣南阳光最好的时候是四月,好到每片叶子都是亮的,好到如果你说你想我,我就会朝你跑过去。
我很自私的,罗朝暮,什么都要先你一步,我以前常说无论是什么,我都宁愿是别人看着我的背影,我也不愿意看着别人,要是有任何悲伤的情绪,我也愿意是别人承受我的,不愿意是我看着别人。
我生病了,其实挺严重的,没人知道,我谁都没有告诉,本来觉得可以多一点时间的,看来还是没扛过。不过,我们两个人算是越过世俗,这么细水长流的感情,我们两个好像从来没有争执过,你就像月亮,永远那么温柔,我是太阳,一抬头就可以看见的太阳。一年也总不能都是晴天吧,所以还是要有阴天的,不过阴天虽然抬眼看不到太阳,但是天亮是因为有太阳光,只是云太厚挡住了而已。
很是对不起,明天太阳依旧会升起来,我也会永远爱你。
最后一次道安
你的爱人李四夕
那年李四夕二十五岁零八个月,我们在一起五年。
我不知道怎么给你回信,我也不想回你的这封信,它不是邮寄到我手里的,即使贴了邮票。
是沈蔚带给我这封信。
那么远,两个半球,沈蔚就拿着一个包和两张你爱豆的演唱会门票给我,说什么你来不了让沈蔚过来,还是我去机场接的他,我看到沈蔚时候,真的只能用风尘仆仆来形容了,好好一混血小伙子,被你们工作压榨摧残成啥样了,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领带还是半散不散的那种,外面套着黑色的呢子大衣,一看就是匆匆忙忙赶上飞机的,头发乱的鸡窝一样。还好那个小伙子一米八几,颜值也在线。不然难以想象啊。
我真就特别疑惑你还舍得给沈蔚一张票,明明两张票,位置也好,要是你来,就是咱俩去看了,
真好奇你为什么来不了,我很生气。不过我会替你好好看的。
我给你打视频,结果你拒绝,真是卡bug了,这次你自己爱豆竟然也不看,简直是转性了。
沈蔚当时看着我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话想告诉我又不敢,这不是她的包吗?怎么这么重,她往里面塞金条了?她发财啦?
我一手接过递过来的手提包,掂了掂,打趣问沈蔚。
他只是挠挠头,欲言又止。
他有事不敢让我知道,并且不是好事。我心里好像有一点点预感,但我不敢朝那方面想,我害怕。
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沈蔚,算是提前知道。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吧,李四夕有时间肯定是自己来,她的脾气,自己不来票扔了也不会给别人,别说什么替她来了。沈蔚,你告诉我,李四夕怎么了。
沈蔚低头看着我,我们当老师的最会对学生察言观色,他当时的表情骗不过我,出事了。
趁我现在还好好和你说话,你不说我给李四夕和辛继打电话,我亲自问。
你别打,罗姐,真的别打。
沈蔚一把按住我拿手机的手,一脸慌乱。
说吧。
罗姐,姐大没了。
什么!?
我的手当时抓着沈蔚的手腕,抓得有些紧,他吃痛了。
再说一次。
姐姐姐,疼疼疼,松开松开。
我松开手,沈蔚甩着手哈气。
他顿了一会儿,看着我的眼睛。
李四夕,死了。
哦我答应了一声。
姐大给你留了东西让我给你。
沈蔚从他口袋里摸出个小盒子,挺精致的,戒指盒子。
我打开,只有小小的戒指,刚好我左手无名指的尺寸,不大不小,刚刚好。你以前说你去阿姆斯特丹出差买了戒指,应该就是这个,看着其实挺普通的款式,刻字都没有,还没我给你买的爱丽丝戒指好看呢。
戒指不普通,你把戒指带回来的那个城市也不普通,你也是,我熟知你所有的爱意。
到我拿到并且带上这枚戒指为止,十一月二十八号,这时候我想以后我这辈子都不会遇见灵魂伴侣了。
我没有哭,倒是摸出手机给辛继打了个电话,没有打招呼,就一句,是真的吗?
那头很久没人应答...隔了一会儿。是。
是辛继的声音,沉稳冷静,发言精炼。我想他应该考虑了很久才说出口来,因为我第一次听他说话发抖。
我接受他传递给我的信息。一下子把我从安静打回了现实。演唱会现场真热闹,真吵。
台上唱的起劲,粉丝也应援的很起劲我看着你的偶像们在台上发光。周围唱的火热,我和沈蔚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呆坐着差不多有三个小时的样子,演唱会什么样我也没听进去,但是当时但我满脑子都是你,李四夕。
如果我哭,你一定会不遗余力的嘲笑我,都说大悲无泪,都是骗人的。我脑子里想着你看着右手的戒指还是哭了,我好想身边有你,像十年前那样身边坐着的人是你,你只需要坐在我身边,我允许你问我同一道数学题,允许你和我讲你的语文诗词,允许你说你的爱豆很帅,允许你当面和我说你爱我。
我后来坐在那里看着戒指哭,沈蔚他知道你生病,他比我知道的都多,结果就是一个二十出头的混血小伙子也跟着哭,旁边的粉丝都急忙问怎么了,他结果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你爱豆的粉丝被称为多啦A梦我算是见识到了,纸巾,零食什么都朝我们这边递过来,好大包的浪味仙,还有你喜欢的哈瑞宝软糖,是你最喜欢的桃子口味。还有粉丝给了我一个毛绒熊,她说毛绒熊会让人开心。我记得你喜欢熊的,而我喜欢兔子。高三你十八岁那年你开始疯狂收集柏文熊,我都记不清你有多少个了。也就是七年前,李四夕,你才二十五岁啊。二十五岁就成了你的一辈子,然后让我带着对你无尽的追悔走完我的一辈子。
我觉得绝对不是我哭吸引视线,是沈蔚哭吸引视线,一个大男人,还是个穿着西装的混血帅男人,在看演唱会的时候哭的像被人抢了老婆一样。嗯,就这样,成功吸引了台上台下的视线,台上的人直勾勾看着我们这一块,看着我俩哭的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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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朝暮:
展信安。
我的胃生病了。哈哈哈吓到了吧,不过只是个小病,还没有回国,现在在法国,和辛继在一起,我俩天天加班。我们那天和应承阳视频,我问了他几句,他说小病而已,没事。再说我能有什么事,工资三分之一花在吃饭上面的人,我如此之幸运。
和你讲哦,我要是知道自己多久翘辫子,我肯定飞过去找你,在你耳朵旁边叨叨叨,我所恐惧的,是你来不及知道我的那么多八卦,万一我真的拜拜了,最后是我一个人带着全部进了坟墓。你一个人多寂寞。你看小爷我多在乎你,这都想着你。八卦都得和你讲完再走。都是玩笑,别当真。
道安。
李四夕
李四夕:
见字如晤。
玩笑你个大头鬼,你照顾好自己啊,一到换季就生病,顾惜着点自己的身体吧,还有辛继。你工作是连命都不要了?三分之一工资花在吃饭上,我看你是花在零食上吧,少吃零食,少吃零食,少喝碳酸饮料,别喝可乐,你注意着点啊,万一英年早逝,二十四岁的人可是连退休金都没有。
煮粥,你知道怎么做的。再不行找辛继,我把菜单发了几个给辛继,你们俩个大爷少对付着吃饭,李四夕我知道你会做饭的,就是懒。害没办法,你回国了有我,怕什么,我等你回国哦。
我最近当老师的生活挺好的,荣南的感觉就是年轻,以后你一定要回荣南来看看,无比青春年少的气息。我有个大惊喜等你回来亲自发现。
照顾好自己是很重要的事情。
惠书敬悉
罗朝暮
在一起四年。
我那时候在学校忙的天昏地暗,好容易收到你的信,一看你还生病了,不过你敢告诉我你生病了那就看来应该不是什么大病,就和以前高中时候差不多的换季感冒。我现在想起来,真是不该信你,你这种人一套一套的,分不清真假,我就不该相信你的换季感冒。
那时候你和辛继挺忙的,世界各地到处飞,我也不明白你们这种上班人过的是什么日子,看着电视剧里那些过的应该不怎么样,我给辛继发过去基本电子菜单,我知道发给你也只是走个形式,你根本看都不看。后来你回国,看来状态还不错。
我信里告诉你的那个惊喜,我没有骗你吧,你当时眼睛都瞪圆了。我告诉你说我回荣南当老师,你当时还问是不是和老陈就是同事了,对我们是同事,这种感觉,爽爆了。
想起你以前说我李四夕以后当老师就要当老陈儿子的语文老师,让他体验一把他爹加注在我身上的痛苦。李四夕,我是地理老师,我教老陈儿子地理,你的愿望我间接帮你实现了。不过传闻老陈的数学基因看来并没有遗传给他儿子,他儿子的数学和你当年有的一拼,烂的一塌糊涂,而且地理还不好。李四夕这盛世如你所愿。但我头疼的是,当年我和辛继还有应承阳三个人给你讲数学,现在我当了地理老师,没有人能给老陈儿子讲一讲地理,真是看着他的卷子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第33章 第94封
罗朝暮:
展信安。
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道安
李四夕
清晨的客厅,拉上的是薄纱的窗帘,阳光从窗帘的花纹里穿过来,丝丝点点的洒满了整个客厅。
李四夕,你在卫生间干嘛?还不出来,半小时了都!我要上厕所啊!
你在里面半晌不说话,李四夕?
等等!我上厕所呢!
哦,那你快点我要洗漱。
话音刚落不到一分钟,就响起冲水马桶和水龙头的声音,你打开门。
你咋了?上厕所上虚脱了?
你捂着肚子,嘴唇苍白的从厕所走出来,按在胸口上的手指尖发白。
虽然是春天,但屋子里暖气开的特别足,你穿着吊带,显得异常羸弱。
不是,我觉得我可能吃坏东西了,现在我感觉好点了。
那你先在沙发上坐会儿,倒杯热水。
你上厕所的毛病就是一进厕所能呆半个多小时,甚至一个小时,我当时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李小四,这台面怎么有点红啊?
我正在洗漱台面前换水盆里的白瓷砖,周围有星星点点红色。
我刚买的唇釉没拿稳,撒了甩出来一些在那里面,我冲的时候没冲干净!
你当时反应特别快甚至不等我话问完就回答了,然后又急忙从客厅转到洗手间,把水龙头开到最大,用手接了一些水,慢慢的把那些红色的点点擦的干干净净。
我看着你吊带裙上面的白色薄纱,因为你步子快,被轻微的扬起,就像一只让人抓不住的白蝴蝶
下次小心点儿,唇釉什么色的,我再给你买一只。
我慢慢吞吞的把牙膏挤在牙刷上,放进嘴之前问了你一句。
别了,只撒了一点,还能用。你先洗着,我去沙发上躺会。
嗯。我咬着牙刷含糊不清的答应。
等我洗漱完出来,你整个人就趴在沙发上,脸朝下背后的蝴蝶骨亮的扎眼。
趴这儿,你身上好歹盖个毯子呀,现在又不是夏天,暖气开的足,也不能这么整啊!
我抓起一旁的毯子往你身上盖过去,你脑袋轻微晃了晃。
喝粥说一,喝牛奶说二。
一。
这是我们俩的暗号,提前把吃的东西用数字标好,回复的时候只需要回答数字,好玩又考验默契。
一般我说喝粥还是喝牛奶的时候,你的回答通常是一。
行。
罗朝暮,你抱着我。
等我把电饭煲调成煮粥模式之后,来到客厅准备打开电视看会新闻,你就像狗鼻子闻到肉一样,朝我坐的地方慢慢挪过来,头放在我的腿上,身体缩成一团。我把毯子往上提了提,盖住你露出来的半个香肩。
罗老师,你今天课多吗?
还行中午最后两节和下午开头两节,明天没我的课,我们能的黏在一起三天。
三天,挺短的,才三天。
你下周二出差对吧?早上还是下午的飞机?
早上的,挺早,六点半。
行,我送你过去,一起去机场。
嗯。
在你写这封信之前咱俩关于买房的事情小吵了一架,你说你已经在托人看房子了,我不说没必要,你听到这话就生气了,然后我们就由斗嘴演变为生闷气,而且那时候你又要出差了。
李四夕,其实我那几天就在想,要不要告诉你我已经买房的问题,我买那地方你绝对会喜欢,小区旁边就是公园,可以骑自行车,当然李四夕你不会骑,所以以后你坐我后座,我骑车带你公园到处转悠。
你那时候老是托人帮你看房,我想阻止你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我买那房子,三室一厅,有一间改成了书房,木质书桌书柜,书桌旁边横放着一套组合柜,可以放上软垫直接当床用,下午的阳光特别好,可以秋天窝在书房晒太阳。阳台挺大的,有秋千椅,有种花的架子,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花市买喜欢的花。其实房子都已经装修的差不多了,我哥的设计团队亲自把关,放一百个心。我还想着等你工作交接完回来咱们把东西直接搬过去住我们的新家,再去把你的名字加房产证上,然后帅气的告诉你;李四夕,你对象我已经买房了,我们有家了,你的钱留着吧,不要太崇拜我哦。
不得不说,该死的爱情真让人手足无措。
我发誓那是我们俩写了那么多信以来,第一次打开看见就有心肌梗塞感觉的信,看到那一瞬间我觉得心脏都停了,我以为咱们也和芸芸众生一样,会在这种事情上栽跟头,可能坠入爱河的人脑子傻吧,我看到信还觉得我们俩要分手了,还好那天是周六,我又知道你航班,可以直接去机场找你,可以把所有都告诉你。
记得那次的对话好像是这样的:
李四夕你听好。
嗯哼?
我们结婚吧,去荷兰,去阿姆斯特丹,哪里都可以。要是你不想被婚姻束缚,我们就谈一辈子恋爱,一张纸而已。
什么认了?
对,我罗朝暮认了,这辈子就你了,像你说的,喜欢可以是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喜欢男人,也可以是女人喜欢女人,男人喜欢男人,我喜欢你,但现在应该更上一个高度,我爱你。
你先听我说,我买了套房子,东城区的,小区绿化很好,还有人工湖,有天鹅,有羽毛球场,你会喜欢的。
我已经计划好我们的未来了,李四夕,我准备好挑战世俗了。
罗朝暮,你什么时候这种语气和别人说过话,第一次吧?紧张吗?
我
没问题,这次远差出完,暑假我回来就和你去荷兰,去阿姆斯特丹,把想做的事情都做了,我只是出个差而已,你这次这么紧张干嘛?
我以为,你还是像之前那样出差。
就是那一次的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想有那种感受了。
第34章 第95封
我的爱人罗暮:
展信安。
我总说荣南阳光最好的时候是四月,好到每片叶子都是亮的,好到如果你说你想我,我就会朝你跑过去。
我很自私的,罗朝暮,什么都要先你一步,我以前常说无论是什么,我都宁愿是别人看着我的背影,我也不愿意看着别人,要是有任何悲伤的情绪,我也愿意是别人承受我的,不愿意是我看着别人。
我生病了,其实挺严重的,没人知道,我谁都没有告诉,本来觉得可以多一点时间的,看来还是没扛过。不过,我们两个人算是越过世俗,这么细水长流的感情,我们两个好像从来没有争执过,你就像月亮,永远那么温柔,我是太阳,一抬头就可以看见的太阳。一年也总不能都是晴天吧,所以还是要有阴天的,不过阴天虽然抬眼看不到太阳,但是天亮是因为有太阳光,只是云太厚挡住了而已。
很是对不起,明天太阳依旧会升起来,我也会永远爱你。
最后一次道安
你的爱人李四夕
那年李四夕二十五岁零八个月,我们在一起五年。
我不知道怎么给你回信,我也不想回你的这封信,它不是邮寄到我手里的,即使贴了邮票。
是沈蔚带给我这封信。
那么远,两个半球,沈蔚就拿着一个包和两张你爱豆的演唱会门票给我,说什么你来不了让沈蔚过来,还是我去机场接的他,我看到沈蔚时候,真的只能用风尘仆仆来形容了,好好一混血小伙子,被你们工作压榨摧残成啥样了,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领带还是半散不散的那种,外面套着黑色的呢子大衣,一看就是匆匆忙忙赶上飞机的,头发乱的鸡窝一样。还好那个小伙子一米八几,颜值也在线。不然难以想象啊。
我真就特别疑惑你还舍得给沈蔚一张票,明明两张票,位置也好,要是你来,就是咱俩去看了,
真好奇你为什么来不了,我很生气。不过我会替你好好看的。
我给你打视频,结果你拒绝,真是卡bug了,这次你自己爱豆竟然也不看,简直是转性了。
沈蔚当时看着我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话想告诉我又不敢,这不是她的包吗?怎么这么重,她往里面塞金条了?她发财啦?
我一手接过递过来的手提包,掂了掂,打趣问沈蔚。
他只是挠挠头,欲言又止。
他有事不敢让我知道,并且不是好事。我心里好像有一点点预感,但我不敢朝那方面想,我害怕。
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沈蔚,算是提前知道。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吧,李四夕有时间肯定是自己来,她的脾气,自己不来票扔了也不会给别人,别说什么替她来了。沈蔚,你告诉我,李四夕怎么了。
沈蔚低头看着我,我们当老师的最会对学生察言观色,他当时的表情骗不过我,出事了。
趁我现在还好好和你说话,你不说我给李四夕和辛继打电话,我亲自问。
你别打,罗姐,真的别打。
沈蔚一把按住我拿手机的手,一脸慌乱。
说吧。
罗姐,姐大没了。
什么!?
我的手当时抓着沈蔚的手腕,抓得有些紧,他吃痛了。
再说一次。
姐姐姐,疼疼疼,松开松开。
我松开手,沈蔚甩着手哈气。
他顿了一会儿,看着我的眼睛。
李四夕,死了。
哦我答应了一声。
姐大给你留了东西让我给你。
沈蔚从他口袋里摸出个小盒子,挺精致的,戒指盒子。
我打开,只有小小的戒指,刚好我左手无名指的尺寸,不大不小,刚刚好。你以前说你去阿姆斯特丹出差买了戒指,应该就是这个,看着其实挺普通的款式,刻字都没有,还没我给你买的爱丽丝戒指好看呢。
戒指不普通,你把戒指带回来的那个城市也不普通,你也是,我熟知你所有的爱意。
到我拿到并且带上这枚戒指为止,十一月二十八号,这时候我想以后我这辈子都不会遇见灵魂伴侣了。
我没有哭,倒是摸出手机给辛继打了个电话,没有打招呼,就一句,是真的吗?
那头很久没人应答...隔了一会儿。是。
是辛继的声音,沉稳冷静,发言精炼。我想他应该考虑了很久才说出口来,因为我第一次听他说话发抖。
我接受他传递给我的信息。一下子把我从安静打回了现实。演唱会现场真热闹,真吵。
台上唱的起劲,粉丝也应援的很起劲我看着你的偶像们在台上发光。周围唱的火热,我和沈蔚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呆坐着差不多有三个小时的样子,演唱会什么样我也没听进去,但是当时但我满脑子都是你,李四夕。
如果我哭,你一定会不遗余力的嘲笑我,都说大悲无泪,都是骗人的。我脑子里想着你看着右手的戒指还是哭了,我好想身边有你,像十年前那样身边坐着的人是你,你只需要坐在我身边,我允许你问我同一道数学题,允许你和我讲你的语文诗词,允许你说你的爱豆很帅,允许你当面和我说你爱我。
我后来坐在那里看着戒指哭,沈蔚他知道你生病,他比我知道的都多,结果就是一个二十出头的混血小伙子也跟着哭,旁边的粉丝都急忙问怎么了,他结果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你爱豆的粉丝被称为多啦A梦我算是见识到了,纸巾,零食什么都朝我们这边递过来,好大包的浪味仙,还有你喜欢的哈瑞宝软糖,是你最喜欢的桃子口味。还有粉丝给了我一个毛绒熊,她说毛绒熊会让人开心。我记得你喜欢熊的,而我喜欢兔子。高三你十八岁那年你开始疯狂收集柏文熊,我都记不清你有多少个了。也就是七年前,李四夕,你才二十五岁啊。二十五岁就成了你的一辈子,然后让我带着对你无尽的追悔走完我的一辈子。
我觉得绝对不是我哭吸引视线,是沈蔚哭吸引视线,一个大男人,还是个穿着西装的混血帅男人,在看演唱会的时候哭的像被人抢了老婆一样。嗯,就这样,成功吸引了台上台下的视线,台上的人直勾勾看着我们这一块,看着我俩哭的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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