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徒弟他乖巧纯良[穿书]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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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仙门规矩严厉,外门弟子不能僭越,刘富这会儿可能已经将那衣物扒下来穿自己身上。
他趁少年下河抓鸭时在岸边清点了少年上交的月俸,斜着眼看少年,略微有些不满道:“你就只领到了五十个灵石,一瓶辟谷丹?没有别的了?”
“都在这里了。”
少年语调没有起伏,一如他的眼,冷冰冰的,毫无波澜。
刘富盯着少年姣好的面容,微塌的鼻梁上一双内眦赘皮的眼露出沉沉目光,最后哼了一声,“你最好是不要有半分私藏,谅你也不敢,快去给本少爷把鸭烤上。”
少年垂着眼帘,纤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水珠儿,略显稚嫩的脸上却没有多少表情,只是蹲在水边熟练地处置着手中的野鸭,又起身去砍了几个根鲜嫩的翠竹,架上火架,不一会儿,香味就飘散了出来。
刘富自小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而在仙门里吃了几天素食,馋得慌。他砸吧了一下嘴,压低了声音问:“你难道没领到什么修炼功法什么的?快给我瞧瞧。”
听到这句话,少年眼底终于有了几分波澜:“师尊未召见我。”
刘富哂笑了一声,“倒也是,虽然你捡了个便宜成了入室弟子,但是我听旁人说,整个天衍宗,七主峰中只有小苍峰最清冷,人丁稀少,甚至还不如其它次峰。”
野鸭平日在溪水里以水里小鱼小虾为食,肉质紧致,撒上香料,在火上烤了一阵之后,鸭皮上油滋滋滚落,冒出诱人的香气。
少年将烤熟的野鸭包进洗净的芋叶中,“少爷,好了。”
刘富接过烤鸭,正当他要大快朵颐时,后脑勺忽然一疼,他怒骂一声:“谁丢我石头!”
转头,刘富发现自己身后空无一人,忽然察觉手里一轻,他连忙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手里的烤鸭已经不见踪影。
“我……我的鸭呢?”这还真是烤熟的鸭子飞了。
刘富再看,刚才还在他面前的少年,也同时不见了踪影。
绵延的山峦之间,雾气弥漫。
林霁尘一手拎着少年后衣领,一手托着芋叶包着的烤鸭,脚踩在飞剑上,在少年一脸茫然时,解释了一句:“我是你师父。”
悬空的脚下是天衍宗成片的山峦,山风呼呼从耳畔刮过,高空之中,少年眼睫微颤。
作者有话说:
求个预收:《在死对头床上醒来后我懵了》
文案:
问:和学神做邻居是什么样的体验?
——你将从父母口中收获到无数条「别人家的孩子」。
从初中起,林清野便被这位「别人家的孩子」各方面碾压。
熬过了可悲的初中与高中,林清野以为上了大学就可以摆脱学神的光芒笼罩,然而并没有,他和陆向琛上了同一所学校。
孽缘从此开始。
……
奇怪的事情第一次发生,林清野莫名地从陆向琛床上醒来,他被陆向琛当做了变态。
第二次,林清野正在喝酸奶。
这次他清醒地被瞬移到了厕所里,恰巧陆向琛正打算解开裤子拉链,发丝卡住了拉链。
酸奶撒了他一脸,从厕所出来时,大家看着他们的眼神都怪怪的。
第三次,宿舍楼下有学弟摆着蜡烛向陆向琛告白,他穿着个裤衩子赫然出现,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学弟认定他想和他抢陆向琛,从此结下了梁子。
第四次……
第五次……
林清野:累了,毁灭吧!
直到一次,林清野在家洗澡的时候,转头发现站在他浴室里陆向琛。
陆向琛穿着球衣抱着篮球额头上还流着汗。上一秒他还在球场打比赛,下一秒带着球不翼而飞。
林清野大喜:“看吧,真不是我变态!”
望着身上挤满白色泡泡的某人,陆向琛还是一张冰块脸,只是却一抹粉色悄悄爬上冷峻帅气的脸侧。
他默默地转开了眼,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磁吸设定,攻和受就像是两块磁铁一样互相贴在一块。】
【心大粗线条受x学神攻】
第2章 小徒弟
林霁尘亲自把小徒弟拎回了竹居。
识海里金色的小书一路上像是打了鸡血,嘴巴仿佛关不上的闸门,兴奋地在林霁尘脑海里夸赞:“我家小受受怎么长得那么好看,皮肤好嫩!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以后长大了肯定是绝世大美人!”
然而在林霁尘眼中,眼前的小徒弟十三四岁,看起来还不如十岁出头的孩子,可能是从小营养不良,身形瘦削,浑身骨骼纤细得过分,仿佛一捏就能碎,实在是太弱小了。
他的六徒弟陆浩则不同,生得浓眉大眼,体格结实,一看就是一口气能干两碗大白饭的主儿。
两个少年同样是十三四岁的年龄,站在一起,差距显然。
陆浩自小长在乡野,得知自己能修仙,而且还有个很厉害师父,高兴坏了。
在师尊看他时,他咧着嘴角,露出一口大白牙,笑得憨厚可爱。
小金书瞥了一眼陆浩,“这怕不是个小傻子吧?”
林霁尘倒是挺喜欢的,陆浩是他五师哥遗落在俗世的血脉,刚找回来不久。掌门师哥念及当年他和五师哥师兄感情好,于是把陆浩托付给他,和墨银追同时入门。
小徒弟墨银追,也就是书中的万人迷受。
生父不详,母亲许氏曾是花柳街给歌舞姬梳头的梳头女,后来带着墨银追卖身于城中富商刘家做婢女。
等到墨银追年龄稍微大点的时候,被刘家大少爷刘富看中,跟在他身边做了个小厮。
或许是受到从小生长环境的影响,他比同龄的孩子更沉稳一些。
少年微微垂着头,鸦羽般长睫在脸上投下小片阴影,鼻尖秀气,皮肤白皙,与上一世给林霁尘留下的印象相差不多,他记得他这个小徒弟一向很乖巧,听话又懂事。
“银追,你过来。”
少年往前走了两步。
师尊抬手,放在少年肩上。
常年握剑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好似莹玉。手指隔着柔软的布料压过少年单薄的肩胛骨,许是力道稍微大了点,少年嫩白的脸上浮现了些许薄红,唇瓣微抿,没有出声。
金色小书瞪大眼:“大、大佬你在干嘛!你你该不会是想轻薄小受受吧,他现在还是个孩子啊!”
林霁尘眉头微皱:“你胡思乱想什么。”
“可是小受受脸红了哎,好可爱。”
不是,脸红个啥劲啊?
林霁尘扫到少年略微发红的眼尾,脑海中浮现出书中那些描写,顿时觉得头皮发麻,他几乎是立刻收回手。
少年疑惑抬头,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眸,眼眸乌黑润泽,眼神干净清澈,没有半分杂质。
对上少年干净的眼睛,林霁尘知道,眼前的少年和书中的完全不一样。
书中时常描述墨银追有着的是一双迷离又凉薄的眼,眼尾微翘,带着几分不自知的艳色,只需一眼便能勾人魂魄。
“我在查看他的体质。”
书里说墨银追是天生的炉鼎,上一世林霁尘没主意,因为炉鼎多数都是纯阴之体,他小徒弟显然不是。
刚才林霁尘使出灵力探查一番,发现他这小徒弟血脉的确有些不同。
十几年前修真界发生过一宗灭族惨案。
惨案的主角是昆吾山灵银一族人,据说灵银族是上古神祇后代,身上流着神血,长寿且貌美,身体带着一种奇异独特的异香。
然而,在修真界更为有名的是,灵银一族人,无论男女,都是是天生的炉鼎,与之双修能得到惊天的好处,所以每当这一族人一现世便会遭到各界人争抢。
当灵银一族人世代居住的桃源暴露,瞬间引起修真界震荡,仙盟不得不派人将他们安置到一处隐蔽的洞天福地,可惜的是最后还是被灭了族。
难怪是书中说墨银追是天生炉鼎,这身份若是暴露出去,怕是会惹上不小的风波。
林霁尘看着眼前乖巧纯良的小徒弟,这一世,他会护他周全。
林霁尘手上了多了一块玉简,将玉简递给小徒弟:“这枚玉简里有一套入门心法,你将玉简贴在额头上便可以学习,拿回去好好参透。”
少年神色恭敬地接过玉简。
窗外茂盛的翠绿竹叶摇曳,投下斑驳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凝神香味。
师尊坐于榻上,眉眼如画,神色泠然,如谪仙般清冷,让人移不开目光。
少年手捧着玉简,只是看了一眼便匆忙低头。
陆浩等在一旁等了许久,有些傻愣愣地问,“师尊,我也有玉简吗?”
林霁尘记得他这六徒弟小时候脑袋在石头上撞过,并不是很聪明。
上一世,他传授给他了一套大智若愚剑,不少人聪明的人都学不会皮毛,他倒是学到了七八分,算是傻人有傻福。
“嗯,你也有的。”
林霁尘看他憨厚模样,忍不住摸了摸他小脑瓜,从怀里掏出另一块玉简:“有什么不懂地地方过来问我。”
等到两个徒弟都离开之后,林霁尘从储物袋中拿出芋叶包裹的烤鸭,看了几秒。
此时芋叶被烫得熟透,黑乎乎软趴趴地贴在鸭皮上。
这玩意能吃吗?
闻起来倒是挺香的。
他撕开了包裹着的芋叶,撕下鸭腿咬了一口,才发现这鸭烤得挺细心。
烤鸭用了百里香去腥,快熟时涂上甘草汁,吃起来带了点回甜,火候刚好,肉一点也不柴。
上一世林霁尘一心修炼,很久没有尝过凡间的食物,没想到他这小徒弟,还会做饭。
墨银追厨艺好得多亏刘富,来天衍宗的一路上,刘富嘴挑得过分。
他趁少年下河抓鸭时在岸边清点了少年上交的月俸,斜着眼看少年,略微有些不满道:“你就只领到了五十个灵石,一瓶辟谷丹?没有别的了?”
“都在这里了。”
少年语调没有起伏,一如他的眼,冷冰冰的,毫无波澜。
刘富盯着少年姣好的面容,微塌的鼻梁上一双内眦赘皮的眼露出沉沉目光,最后哼了一声,“你最好是不要有半分私藏,谅你也不敢,快去给本少爷把鸭烤上。”
少年垂着眼帘,纤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水珠儿,略显稚嫩的脸上却没有多少表情,只是蹲在水边熟练地处置着手中的野鸭,又起身去砍了几个根鲜嫩的翠竹,架上火架,不一会儿,香味就飘散了出来。
刘富自小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而在仙门里吃了几天素食,馋得慌。他砸吧了一下嘴,压低了声音问:“你难道没领到什么修炼功法什么的?快给我瞧瞧。”
听到这句话,少年眼底终于有了几分波澜:“师尊未召见我。”
刘富哂笑了一声,“倒也是,虽然你捡了个便宜成了入室弟子,但是我听旁人说,整个天衍宗,七主峰中只有小苍峰最清冷,人丁稀少,甚至还不如其它次峰。”
野鸭平日在溪水里以水里小鱼小虾为食,肉质紧致,撒上香料,在火上烤了一阵之后,鸭皮上油滋滋滚落,冒出诱人的香气。
少年将烤熟的野鸭包进洗净的芋叶中,“少爷,好了。”
刘富接过烤鸭,正当他要大快朵颐时,后脑勺忽然一疼,他怒骂一声:“谁丢我石头!”
转头,刘富发现自己身后空无一人,忽然察觉手里一轻,他连忙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手里的烤鸭已经不见踪影。
“我……我的鸭呢?”这还真是烤熟的鸭子飞了。
刘富再看,刚才还在他面前的少年,也同时不见了踪影。
绵延的山峦之间,雾气弥漫。
林霁尘一手拎着少年后衣领,一手托着芋叶包着的烤鸭,脚踩在飞剑上,在少年一脸茫然时,解释了一句:“我是你师父。”
悬空的脚下是天衍宗成片的山峦,山风呼呼从耳畔刮过,高空之中,少年眼睫微颤。
作者有话说:
求个预收:《在死对头床上醒来后我懵了》
文案:
问:和学神做邻居是什么样的体验?
——你将从父母口中收获到无数条「别人家的孩子」。
从初中起,林清野便被这位「别人家的孩子」各方面碾压。
熬过了可悲的初中与高中,林清野以为上了大学就可以摆脱学神的光芒笼罩,然而并没有,他和陆向琛上了同一所学校。
孽缘从此开始。
……
奇怪的事情第一次发生,林清野莫名地从陆向琛床上醒来,他被陆向琛当做了变态。
第二次,林清野正在喝酸奶。
这次他清醒地被瞬移到了厕所里,恰巧陆向琛正打算解开裤子拉链,发丝卡住了拉链。
酸奶撒了他一脸,从厕所出来时,大家看着他们的眼神都怪怪的。
第三次,宿舍楼下有学弟摆着蜡烛向陆向琛告白,他穿着个裤衩子赫然出现,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学弟认定他想和他抢陆向琛,从此结下了梁子。
第四次……
第五次……
林清野:累了,毁灭吧!
直到一次,林清野在家洗澡的时候,转头发现站在他浴室里陆向琛。
陆向琛穿着球衣抱着篮球额头上还流着汗。上一秒他还在球场打比赛,下一秒带着球不翼而飞。
林清野大喜:“看吧,真不是我变态!”
望着身上挤满白色泡泡的某人,陆向琛还是一张冰块脸,只是却一抹粉色悄悄爬上冷峻帅气的脸侧。
他默默地转开了眼,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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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徒弟
林霁尘亲自把小徒弟拎回了竹居。
识海里金色的小书一路上像是打了鸡血,嘴巴仿佛关不上的闸门,兴奋地在林霁尘脑海里夸赞:“我家小受受怎么长得那么好看,皮肤好嫩!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以后长大了肯定是绝世大美人!”
然而在林霁尘眼中,眼前的小徒弟十三四岁,看起来还不如十岁出头的孩子,可能是从小营养不良,身形瘦削,浑身骨骼纤细得过分,仿佛一捏就能碎,实在是太弱小了。
他的六徒弟陆浩则不同,生得浓眉大眼,体格结实,一看就是一口气能干两碗大白饭的主儿。
两个少年同样是十三四岁的年龄,站在一起,差距显然。
陆浩自小长在乡野,得知自己能修仙,而且还有个很厉害师父,高兴坏了。
在师尊看他时,他咧着嘴角,露出一口大白牙,笑得憨厚可爱。
小金书瞥了一眼陆浩,“这怕不是个小傻子吧?”
林霁尘倒是挺喜欢的,陆浩是他五师哥遗落在俗世的血脉,刚找回来不久。掌门师哥念及当年他和五师哥师兄感情好,于是把陆浩托付给他,和墨银追同时入门。
小徒弟墨银追,也就是书中的万人迷受。
生父不详,母亲许氏曾是花柳街给歌舞姬梳头的梳头女,后来带着墨银追卖身于城中富商刘家做婢女。
等到墨银追年龄稍微大点的时候,被刘家大少爷刘富看中,跟在他身边做了个小厮。
或许是受到从小生长环境的影响,他比同龄的孩子更沉稳一些。
少年微微垂着头,鸦羽般长睫在脸上投下小片阴影,鼻尖秀气,皮肤白皙,与上一世给林霁尘留下的印象相差不多,他记得他这个小徒弟一向很乖巧,听话又懂事。
“银追,你过来。”
少年往前走了两步。
师尊抬手,放在少年肩上。
常年握剑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好似莹玉。手指隔着柔软的布料压过少年单薄的肩胛骨,许是力道稍微大了点,少年嫩白的脸上浮现了些许薄红,唇瓣微抿,没有出声。
金色小书瞪大眼:“大、大佬你在干嘛!你你该不会是想轻薄小受受吧,他现在还是个孩子啊!”
林霁尘眉头微皱:“你胡思乱想什么。”
“可是小受受脸红了哎,好可爱。”
不是,脸红个啥劲啊?
林霁尘扫到少年略微发红的眼尾,脑海中浮现出书中那些描写,顿时觉得头皮发麻,他几乎是立刻收回手。
少年疑惑抬头,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眸,眼眸乌黑润泽,眼神干净清澈,没有半分杂质。
对上少年干净的眼睛,林霁尘知道,眼前的少年和书中的完全不一样。
书中时常描述墨银追有着的是一双迷离又凉薄的眼,眼尾微翘,带着几分不自知的艳色,只需一眼便能勾人魂魄。
“我在查看他的体质。”
书里说墨银追是天生的炉鼎,上一世林霁尘没主意,因为炉鼎多数都是纯阴之体,他小徒弟显然不是。
刚才林霁尘使出灵力探查一番,发现他这小徒弟血脉的确有些不同。
十几年前修真界发生过一宗灭族惨案。
惨案的主角是昆吾山灵银一族人,据说灵银族是上古神祇后代,身上流着神血,长寿且貌美,身体带着一种奇异独特的异香。
然而,在修真界更为有名的是,灵银一族人,无论男女,都是是天生的炉鼎,与之双修能得到惊天的好处,所以每当这一族人一现世便会遭到各界人争抢。
当灵银一族人世代居住的桃源暴露,瞬间引起修真界震荡,仙盟不得不派人将他们安置到一处隐蔽的洞天福地,可惜的是最后还是被灭了族。
难怪是书中说墨银追是天生炉鼎,这身份若是暴露出去,怕是会惹上不小的风波。
林霁尘看着眼前乖巧纯良的小徒弟,这一世,他会护他周全。
林霁尘手上了多了一块玉简,将玉简递给小徒弟:“这枚玉简里有一套入门心法,你将玉简贴在额头上便可以学习,拿回去好好参透。”
少年神色恭敬地接过玉简。
窗外茂盛的翠绿竹叶摇曳,投下斑驳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凝神香味。
师尊坐于榻上,眉眼如画,神色泠然,如谪仙般清冷,让人移不开目光。
少年手捧着玉简,只是看了一眼便匆忙低头。
陆浩等在一旁等了许久,有些傻愣愣地问,“师尊,我也有玉简吗?”
林霁尘记得他这六徒弟小时候脑袋在石头上撞过,并不是很聪明。
上一世,他传授给他了一套大智若愚剑,不少人聪明的人都学不会皮毛,他倒是学到了七八分,算是傻人有傻福。
“嗯,你也有的。”
林霁尘看他憨厚模样,忍不住摸了摸他小脑瓜,从怀里掏出另一块玉简:“有什么不懂地地方过来问我。”
等到两个徒弟都离开之后,林霁尘从储物袋中拿出芋叶包裹的烤鸭,看了几秒。
此时芋叶被烫得熟透,黑乎乎软趴趴地贴在鸭皮上。
这玩意能吃吗?
闻起来倒是挺香的。
他撕开了包裹着的芋叶,撕下鸭腿咬了一口,才发现这鸭烤得挺细心。
烤鸭用了百里香去腥,快熟时涂上甘草汁,吃起来带了点回甜,火候刚好,肉一点也不柴。
上一世林霁尘一心修炼,很久没有尝过凡间的食物,没想到他这小徒弟,还会做饭。
墨银追厨艺好得多亏刘富,来天衍宗的一路上,刘富嘴挑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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