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2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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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挽 歌 作者:土家野夫
第 23 章
偶尔下楼来呼朋引类喝酒,大家声色犬马谈笑风生,他更是妙语连珠。但如果谁要谈及政治国家这些鸡毛无关的东西,并敢于为当局开脱几句,那他肯定顿时勃然,摔杯掀桌,拂袖而去。朋友们念他原本重情重义之人,往往又去拉他回座,大家酒已十分,他则会无端嚎啕起来。
译书对他而言,就是谋生,因此也就当是倚门接客,无心挑选了。他遇见好书如遇恩客,那是要赏玩文字,曲尽欢颜的。遇到无聊的书,只好胡乱几把,泻完收工。书籍出了百余部,评者自然也有讥刺乱译的,他唯一笑。只有我深知他的玩心,更深知他的语言造诣,无论英汉,皆在我辈之上多多。
所有的玩法皆让这厮觉得无聊之后,他说想去考武大赵林先生的神学博士。我们以为又是闹着玩,都认为他考不上,结果一年之后,赵林对我说――他确实比那些一直学哲学过来的考得好,只好取了他这个40开外的高龄博士生。
要上课还要养家,他便去应聘工大的老师,校方看他成果一大堆,却无任何职称,就说先只好按讲师待遇用。他也无心计较,好在可以把档案又从街道办转到学校,省得人家一天找他去跳扇子舞。一边要给硕士上课,一边要听导师讲课,跑得太累,我们就劝他买车。他到车市去看了一款最便宜的坤车,付完钱,自己还不会开,打电话找了个哥们去帮他开回家。就这样,他每天把庞大的身躯塞进那小蜜车,开始奔跑在两个大学之间。一边研究神学,一边把哥们继续团结在歌厅包房和啤酒间。赵林兄原本也是大家当年的朋党,他现在则恭称先生;而他带的学生,则一律叫他老大。他仿佛真是重出江湖的老大,经常把稿费拿出来带着一群大孩子喝酒,心下甚是惬意。
化传统从我这儿改变嘛。
江湖谣传,他曾坚持数年给初恋情人暗寄情书而从不留地址,他又是个蓬转无定的人,等到这位被感动得心花怒放的初恋终于找到他的萍踪侠影时,两人皆各有所托了。女人有悔不当初的意思,愿意为之留下而放弃温哥华;他面对本无过错的妻子和天资过人的女儿,同时也不希望对方放弃多年努力终于可以成行的好事,只好拒绝了。事关隐私,或者不实;但有个真实的细节则无可隐去――多年后的某日,李斯大醉,深夜打的,司机问去哪里,李斯泪流满面的说:去温哥华。司机愕然。
我知道暗恋甚至明抢李斯的人不在少数,他在多数时候显得像一个“不勾引,不拒绝,不负责”的人,但仍有少数人会弄得他撕心裂肺。一番风雨一番秋,玩着闹着就到了中年,荡气回肠的往事都会渐渐被自己刨土掩埋。
一般而言,他是一个可以给朋友带来欢乐的人。那些来来去去的雨啊,渗进土地,最终还会蒸腾为云为烟,为各自心头横抹的晚霞,于枯淡的人生里暗藏一道隐秘的奇观。
在最近的一次讨论里,他略显悲哀的问我――当我们不再有激情,不再有能力去爱时,我们的生活还剩下什么?我说不会,我们这一代的青春期将会无限延长,会永远充满老年维特的烦恼。他听后大笑,他说你的乐观确能感染我。
十
回想起来,诗酒订交已然22年,那时的我们还相信国家热爱生活,相信有一个远方值得我们去追寻。那时的他总是收拾完行装,来邀请我和熊红陪他去扒煤车,说拉到哪里算哪里。他永远有无数个新鲜有趣的主意,邀约我们去实行。
90年代我和他相隔幽明,他怕我在里面绝望,来信鼓励。他说――外面虽然经济繁荣,许多人富了,但你不要急。等你出来,我们可以成立一个精子销售公司;熊红的形象好,先拿他挤起卖,估计他还没挤完,我们都发了。把我顿时说得眉开眼笑。
他每回来探监,总是要抱着两岁左右的女儿,趁管教不注意,急忙从孩子的襁褓里摸出一瓶二锅头,暖烘烘的塞进我怀里――这在监狱是大忌,一旦发现,连他也要受罚。他知道兄弟好这口,只好把孩子弄来做地下交通员。
古人说白发如新,倾盖如故,这种高谊在我们之间始终保持。而今的他,正在英国乡村的一个贵格派教堂里研修神学,彼此电邮往返,既谈天问般的玄言,也谈同修们的颜色。
我想说他是一个十分纯粹的男人,是少数能坚持不落俗套的活着的人。与他讨论任何正邪话题,他都可以妙语连珠。其幽默充满智慧,但内心又是非常的伤感和绝望。某日在一歌舞厅,我们目睹一群流氓冲上舞台追打演员,可是我们已经老得没有力气打抱不平了。于是他掩面痛哭,他摇着我的肩膀哭喊着质问――这就是我们留给孩子们的一个国家吗?
我为此感到锥心的疼痛,我深知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但我们却都早早的放弃了任何努力,且任凭酒色财气也无法疗治我们积年成疾的内伤。即使是一个老酷客,最终也会像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一样,消失在时光的深处。
革命时期”的浪漫
一
大理的冬天完全是个无雨之城。初来乍到,我几乎被每天的蓝天丽日烤枯了;许多年来积存在身体内部和心中的潮湿,仿佛正在一点点烘干。人如果不被往事浸润的话,在这个疏世独立的古城,原是有可能坐化成一具精神木乃伊的。
然而,很久不响的电话终于还是惊动了午后的枯坐――我想,在中古时代,这种铃声的旋律,大抵类同于雪夜柴扉的剥啄――多有可能是某位乘兴而过的高朋,来云中访友了。但我看见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却是“无法识别”几个令人扫兴的汉字;就像都市中人透过猫眼,窥见门外的一张陌生面孔,多半连迎迓的兴趣也会丧失。
一瞬间我想起趣友李斯,某次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那种千娇百媚的女声,一听见他那粗哑的牛吼,急忙道歉说――对不起,我打错了。他急中生智赶忙说――也许你并没有错啊,我们何不聊聊?人生有一点美丽错误难道不是同样也愉快吗?女声咯咯的笑了起来,于是电话也就将错就错了。
李斯是我非常心服的知交,一个研究神学的人,常常能从俗世中发现真谛。他喜欢给我灌输一句名言――好运气只会敲一次门――意思就是说你要开门开晚了,人家就去敲隔壁阿二的门去了。于是,我还是接听了这个来历不明的电话,潜意识似乎也在渴望李斯式的错误;用《简爱》中罗彻斯特先生的话说――是过错而不是罪过。
二
80年代末期那个著名的“春夏之交”时,我正好也在南方的一个岛上享受太阳;海边的阳光向来潮润,而那一年,于记忆中则似乎更湿且蒸发着腥味。
我每天下班后,先回陋室脱下警服换上花里胡哨的便衣,然后骑上摩托就往海滩跑――对了,那时我竟然是该市的警察――连我妈都不怎么信。
那时这个国家已经沸腾了。好像除开总理府,从上到下都在同情那些街上的孩子。我过去也曾经是爱上街玩的孩子之一,现在脱下袍子换袈裟,自然就不便去赶场子了。尽管许多过去的兄弟频频来信相邀,我依旧孤悬海外似的在做逍遥派。当时的形势正好还在喜剧和闹剧之间,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这回恐怕大人要向孩子赔礼了。于是,我对一些故人戏说:我就不来摘桃子了;万一你们挨打了,我再拿屁股来帮你们接板子。
岛上的孩子们要比大陆的上街晚一月多,于是警察们也就少受些累,我以为。某天我经过一中,看见一群孩子在募捐,那时我工资不够吃喝,心中有感,还是忍不住塞了些散碎银子到那纸箱中去,以示雷子也是人嘛,天良未泯而已。次日上班,政治处的朋友笑着暗示我――你那点钱请我们喝酒不好?我才知道原来“国家”并未逍遥如我,他们还是暗中忙着。
五月的黄昏我从海滨归来,只见满街突然人流如潮,往省府门口滚动。我几乎忘了我的职责时,一个头儿看见了旁观的我,严肃的说:快回去换衣服,到省府集合,你负责陪局长。我急急如律令赶去时,但见红旗开处,两厢人马已然射住阵脚,各自席地而坐,仿佛歌咏比赛。我方对阵的是武警,咱们干警则不用去搞人墙拔河,只在人群中游弋;我更舒服,当王朝马汉陪首长对话。
当月的流行词还是“对话”。各地都效仿京都,一方鼓噪着要和当家的对话,一方坚决只派宦官出场对话――其实双方皆未弄清到底要对什么鸟话。岛上气候已经很热,孩子们都是夜里才出来爱国,我们也只好苍蝇陪着蚊子熬夜。等他们的代表和大内的寺人海阔天空“对话”完毕,五更时再派车送孩子们回校,我们才能回去睡觉。
那时我依旧只是生活中的旁观者,每天颠倒黑白,作为内侍,在省府礼堂的对话室静观风云变幻和世相百态。我知道我心灵的方向,常常又忍不住为双方的愚蠢而暗自捶胸或者面壁苦笑。其时,我真未意识到我会为这场章发表出来过。我终于在大群女记者中发现了一张让人记得住的脸,不,不是脸,但也不是身段。是什么使她吸引了我的眼神呢?我其时的身份使我可以放肆的在一边捉摸。我终于明白了,是整个的“态”。古人说女人之美,最难描摹者在“态”,我为这个女孩的态弄得几乎忘记了我正身处于一场大历史之中。
准确的说,她并不漂亮,也不高,甚至还偏黑;剪的齐耳短发,不蔓不枝,素面朝天,衣饰也简朴之极――但她就是能从大片的脂粉裙钗中跳跃出来。她得体地寻找机会采访各色人等,表情清纯,身上透出一种活力。这种态势确实能够打动人,尤其在那时的海岛,她就是一种耐人回味的舒服。
我甲胄在身,不便接近,只能隔着黑压压的愤怒人群远远的爱慕。人的目光有时仿佛一道引线,自会不知不觉中牵起一场缘分――我终于看见她一步一步朝我走来,然后止步,然后用一口纯正的北方话问我:警察同志,我可以采访你一下吗?
当然可以。但我在执勤,我现在不能以我职业的身份回答你;如果你乐意了解我的个人看法,我可以在天亮后无所不谈。――我这样的回答本来就会让记者敏感,更让她吃惊的是我的外地口音。那时全岛几乎没几个大陆警官,我是建省后第一个去报到的所谓“人材”。于是,谈话由此展开。我来自鄂省,她来自豫地,在那年的海岛,就自然有种老乡见老乡的亲近了。天亮时,人群散去,她的住地略嫌偏僻,岛上危机四伏,我主动要送她,她跨上了我的摩托,因而也必须要抓紧我的腰背了。
在早晨潮湿而凉爽的海风中,一个年轻的警察,驮起一份与大革命极不协调的温柔,狂奔于市井巷陌之中。我至今想起那一初始画面,才觉得有些招摇而脸红。
四
那一段时间仿佛整个国家都在过一个漫长的狂欢节,许多行业都在休假,即使公门衙役的我辈,也都要求白天休息以便夜战――只有政保处的稍微忙点。孩子们每天昼伏夜出,一如初恋般的马拉松式约会,准点且兴致盎然。我当时虽然有些置身事外的超脱,但却因为一个人的出场,而使我对这场周而复始的游戏渐生向往。
她本不必夜夜光临,因为事实上并无新闻可言,但她却总是如期而至;而我们也总能在攒动的人头中迅速发现彼此,然后不经意的挤到一起。在两厢人马偶尔的冲突时,我竟然有时忘记守卫局长,却去扮演一个保护弱雏的英雄。海岛的夏夜原本短暂,几乎尚未开聊就要被黎明打断。我送她到楼前,永远止步于楼前,看着她爬停了电梯的12楼,我再崇高而疲惫的打道回府。
这种朦胧的交往起始于孩子们的推动,如果运动戛然而止,我们是否会中止这场随波逐流的相约,迄今我都并不清晰。张爱玲似乎说过――为了成全他们的爱,一个城市倾覆了。放在那时的我来看,应该是一个国家都倾覆了。我已经不记得我潜意识里,是不是希望过孩子们的革命永不到底,以便我能夜夜张生,长待西厢。
第 23 章
恋耽美
第 23 章
偶尔下楼来呼朋引类喝酒,大家声色犬马谈笑风生,他更是妙语连珠。但如果谁要谈及政治国家这些鸡毛无关的东西,并敢于为当局开脱几句,那他肯定顿时勃然,摔杯掀桌,拂袖而去。朋友们念他原本重情重义之人,往往又去拉他回座,大家酒已十分,他则会无端嚎啕起来。
译书对他而言,就是谋生,因此也就当是倚门接客,无心挑选了。他遇见好书如遇恩客,那是要赏玩文字,曲尽欢颜的。遇到无聊的书,只好胡乱几把,泻完收工。书籍出了百余部,评者自然也有讥刺乱译的,他唯一笑。只有我深知他的玩心,更深知他的语言造诣,无论英汉,皆在我辈之上多多。
所有的玩法皆让这厮觉得无聊之后,他说想去考武大赵林先生的神学博士。我们以为又是闹着玩,都认为他考不上,结果一年之后,赵林对我说――他确实比那些一直学哲学过来的考得好,只好取了他这个40开外的高龄博士生。
要上课还要养家,他便去应聘工大的老师,校方看他成果一大堆,却无任何职称,就说先只好按讲师待遇用。他也无心计较,好在可以把档案又从街道办转到学校,省得人家一天找他去跳扇子舞。一边要给硕士上课,一边要听导师讲课,跑得太累,我们就劝他买车。他到车市去看了一款最便宜的坤车,付完钱,自己还不会开,打电话找了个哥们去帮他开回家。就这样,他每天把庞大的身躯塞进那小蜜车,开始奔跑在两个大学之间。一边研究神学,一边把哥们继续团结在歌厅包房和啤酒间。赵林兄原本也是大家当年的朋党,他现在则恭称先生;而他带的学生,则一律叫他老大。他仿佛真是重出江湖的老大,经常把稿费拿出来带着一群大孩子喝酒,心下甚是惬意。
化传统从我这儿改变嘛。
江湖谣传,他曾坚持数年给初恋情人暗寄情书而从不留地址,他又是个蓬转无定的人,等到这位被感动得心花怒放的初恋终于找到他的萍踪侠影时,两人皆各有所托了。女人有悔不当初的意思,愿意为之留下而放弃温哥华;他面对本无过错的妻子和天资过人的女儿,同时也不希望对方放弃多年努力终于可以成行的好事,只好拒绝了。事关隐私,或者不实;但有个真实的细节则无可隐去――多年后的某日,李斯大醉,深夜打的,司机问去哪里,李斯泪流满面的说:去温哥华。司机愕然。
我知道暗恋甚至明抢李斯的人不在少数,他在多数时候显得像一个“不勾引,不拒绝,不负责”的人,但仍有少数人会弄得他撕心裂肺。一番风雨一番秋,玩着闹着就到了中年,荡气回肠的往事都会渐渐被自己刨土掩埋。
一般而言,他是一个可以给朋友带来欢乐的人。那些来来去去的雨啊,渗进土地,最终还会蒸腾为云为烟,为各自心头横抹的晚霞,于枯淡的人生里暗藏一道隐秘的奇观。
在最近的一次讨论里,他略显悲哀的问我――当我们不再有激情,不再有能力去爱时,我们的生活还剩下什么?我说不会,我们这一代的青春期将会无限延长,会永远充满老年维特的烦恼。他听后大笑,他说你的乐观确能感染我。
十
回想起来,诗酒订交已然22年,那时的我们还相信国家热爱生活,相信有一个远方值得我们去追寻。那时的他总是收拾完行装,来邀请我和熊红陪他去扒煤车,说拉到哪里算哪里。他永远有无数个新鲜有趣的主意,邀约我们去实行。
90年代我和他相隔幽明,他怕我在里面绝望,来信鼓励。他说――外面虽然经济繁荣,许多人富了,但你不要急。等你出来,我们可以成立一个精子销售公司;熊红的形象好,先拿他挤起卖,估计他还没挤完,我们都发了。把我顿时说得眉开眼笑。
他每回来探监,总是要抱着两岁左右的女儿,趁管教不注意,急忙从孩子的襁褓里摸出一瓶二锅头,暖烘烘的塞进我怀里――这在监狱是大忌,一旦发现,连他也要受罚。他知道兄弟好这口,只好把孩子弄来做地下交通员。
古人说白发如新,倾盖如故,这种高谊在我们之间始终保持。而今的他,正在英国乡村的一个贵格派教堂里研修神学,彼此电邮往返,既谈天问般的玄言,也谈同修们的颜色。
我想说他是一个十分纯粹的男人,是少数能坚持不落俗套的活着的人。与他讨论任何正邪话题,他都可以妙语连珠。其幽默充满智慧,但内心又是非常的伤感和绝望。某日在一歌舞厅,我们目睹一群流氓冲上舞台追打演员,可是我们已经老得没有力气打抱不平了。于是他掩面痛哭,他摇着我的肩膀哭喊着质问――这就是我们留给孩子们的一个国家吗?
我为此感到锥心的疼痛,我深知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但我们却都早早的放弃了任何努力,且任凭酒色财气也无法疗治我们积年成疾的内伤。即使是一个老酷客,最终也会像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一样,消失在时光的深处。
革命时期”的浪漫
一
大理的冬天完全是个无雨之城。初来乍到,我几乎被每天的蓝天丽日烤枯了;许多年来积存在身体内部和心中的潮湿,仿佛正在一点点烘干。人如果不被往事浸润的话,在这个疏世独立的古城,原是有可能坐化成一具精神木乃伊的。
然而,很久不响的电话终于还是惊动了午后的枯坐――我想,在中古时代,这种铃声的旋律,大抵类同于雪夜柴扉的剥啄――多有可能是某位乘兴而过的高朋,来云中访友了。但我看见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却是“无法识别”几个令人扫兴的汉字;就像都市中人透过猫眼,窥见门外的一张陌生面孔,多半连迎迓的兴趣也会丧失。
一瞬间我想起趣友李斯,某次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那种千娇百媚的女声,一听见他那粗哑的牛吼,急忙道歉说――对不起,我打错了。他急中生智赶忙说――也许你并没有错啊,我们何不聊聊?人生有一点美丽错误难道不是同样也愉快吗?女声咯咯的笑了起来,于是电话也就将错就错了。
李斯是我非常心服的知交,一个研究神学的人,常常能从俗世中发现真谛。他喜欢给我灌输一句名言――好运气只会敲一次门――意思就是说你要开门开晚了,人家就去敲隔壁阿二的门去了。于是,我还是接听了这个来历不明的电话,潜意识似乎也在渴望李斯式的错误;用《简爱》中罗彻斯特先生的话说――是过错而不是罪过。
二
80年代末期那个著名的“春夏之交”时,我正好也在南方的一个岛上享受太阳;海边的阳光向来潮润,而那一年,于记忆中则似乎更湿且蒸发着腥味。
我每天下班后,先回陋室脱下警服换上花里胡哨的便衣,然后骑上摩托就往海滩跑――对了,那时我竟然是该市的警察――连我妈都不怎么信。
那时这个国家已经沸腾了。好像除开总理府,从上到下都在同情那些街上的孩子。我过去也曾经是爱上街玩的孩子之一,现在脱下袍子换袈裟,自然就不便去赶场子了。尽管许多过去的兄弟频频来信相邀,我依旧孤悬海外似的在做逍遥派。当时的形势正好还在喜剧和闹剧之间,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这回恐怕大人要向孩子赔礼了。于是,我对一些故人戏说:我就不来摘桃子了;万一你们挨打了,我再拿屁股来帮你们接板子。
岛上的孩子们要比大陆的上街晚一月多,于是警察们也就少受些累,我以为。某天我经过一中,看见一群孩子在募捐,那时我工资不够吃喝,心中有感,还是忍不住塞了些散碎银子到那纸箱中去,以示雷子也是人嘛,天良未泯而已。次日上班,政治处的朋友笑着暗示我――你那点钱请我们喝酒不好?我才知道原来“国家”并未逍遥如我,他们还是暗中忙着。
五月的黄昏我从海滨归来,只见满街突然人流如潮,往省府门口滚动。我几乎忘了我的职责时,一个头儿看见了旁观的我,严肃的说:快回去换衣服,到省府集合,你负责陪局长。我急急如律令赶去时,但见红旗开处,两厢人马已然射住阵脚,各自席地而坐,仿佛歌咏比赛。我方对阵的是武警,咱们干警则不用去搞人墙拔河,只在人群中游弋;我更舒服,当王朝马汉陪首长对话。
当月的流行词还是“对话”。各地都效仿京都,一方鼓噪着要和当家的对话,一方坚决只派宦官出场对话――其实双方皆未弄清到底要对什么鸟话。岛上气候已经很热,孩子们都是夜里才出来爱国,我们也只好苍蝇陪着蚊子熬夜。等他们的代表和大内的寺人海阔天空“对话”完毕,五更时再派车送孩子们回校,我们才能回去睡觉。
那时我依旧只是生活中的旁观者,每天颠倒黑白,作为内侍,在省府礼堂的对话室静观风云变幻和世相百态。我知道我心灵的方向,常常又忍不住为双方的愚蠢而暗自捶胸或者面壁苦笑。其时,我真未意识到我会为这场章发表出来过。我终于在大群女记者中发现了一张让人记得住的脸,不,不是脸,但也不是身段。是什么使她吸引了我的眼神呢?我其时的身份使我可以放肆的在一边捉摸。我终于明白了,是整个的“态”。古人说女人之美,最难描摹者在“态”,我为这个女孩的态弄得几乎忘记了我正身处于一场大历史之中。
准确的说,她并不漂亮,也不高,甚至还偏黑;剪的齐耳短发,不蔓不枝,素面朝天,衣饰也简朴之极――但她就是能从大片的脂粉裙钗中跳跃出来。她得体地寻找机会采访各色人等,表情清纯,身上透出一种活力。这种态势确实能够打动人,尤其在那时的海岛,她就是一种耐人回味的舒服。
我甲胄在身,不便接近,只能隔着黑压压的愤怒人群远远的爱慕。人的目光有时仿佛一道引线,自会不知不觉中牵起一场缘分――我终于看见她一步一步朝我走来,然后止步,然后用一口纯正的北方话问我:警察同志,我可以采访你一下吗?
当然可以。但我在执勤,我现在不能以我职业的身份回答你;如果你乐意了解我的个人看法,我可以在天亮后无所不谈。――我这样的回答本来就会让记者敏感,更让她吃惊的是我的外地口音。那时全岛几乎没几个大陆警官,我是建省后第一个去报到的所谓“人材”。于是,谈话由此展开。我来自鄂省,她来自豫地,在那年的海岛,就自然有种老乡见老乡的亲近了。天亮时,人群散去,她的住地略嫌偏僻,岛上危机四伏,我主动要送她,她跨上了我的摩托,因而也必须要抓紧我的腰背了。
在早晨潮湿而凉爽的海风中,一个年轻的警察,驮起一份与大革命极不协调的温柔,狂奔于市井巷陌之中。我至今想起那一初始画面,才觉得有些招摇而脸红。
四
那一段时间仿佛整个国家都在过一个漫长的狂欢节,许多行业都在休假,即使公门衙役的我辈,也都要求白天休息以便夜战――只有政保处的稍微忙点。孩子们每天昼伏夜出,一如初恋般的马拉松式约会,准点且兴致盎然。我当时虽然有些置身事外的超脱,但却因为一个人的出场,而使我对这场周而复始的游戏渐生向往。
她本不必夜夜光临,因为事实上并无新闻可言,但她却总是如期而至;而我们也总能在攒动的人头中迅速发现彼此,然后不经意的挤到一起。在两厢人马偶尔的冲突时,我竟然有时忘记守卫局长,却去扮演一个保护弱雏的英雄。海岛的夏夜原本短暂,几乎尚未开聊就要被黎明打断。我送她到楼前,永远止步于楼前,看着她爬停了电梯的12楼,我再崇高而疲惫的打道回府。
这种朦胧的交往起始于孩子们的推动,如果运动戛然而止,我们是否会中止这场随波逐流的相约,迄今我都并不清晰。张爱玲似乎说过――为了成全他们的爱,一个城市倾覆了。放在那时的我来看,应该是一个国家都倾覆了。我已经不记得我潜意识里,是不是希望过孩子们的革命永不到底,以便我能夜夜张生,长待西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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