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7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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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另类史 作者:梅毅/赫连勃勃大王
第 77 章
同时,明朝发展到晚期,土地高度集中,宗室、勋戚、官绅地主对土地的兼并愈演愈烈,贫者益贫,富者益富,社会的两极分化达至惊人地步。而自嘉靖帝开始“竭天下之财以奉一人”,万历帝变本加厉,明熹宗有样学样,明朝财政面临破产的境地,只得通过不断加派赋税来榨取民财。各级官吏巧取豪夺,竭泽而渔。由于农民纷纷抛荒逃散,造成水利失修,河患日甚,恶性循环下,天灾人祸不绝。
军制方面,更是法久弊生,军屯、商屯均有名无实,士兵被拖欠军饷,甚至没什么战斗力。诸大将除身边亲兵可用外,基本上没有可信得过兵校。军纪败坏下,索饷哗变,就成为明末军队中的“主旋律”。
早期农民暴动,无非是一群想找口饭吃的乌合之众,无组织、无纪律,无任何明确目标,看似成千上万,实际上是一大帮拖家带口的饥民流民,正规官军如果加以认真对付,这些人马上就会作鸟兽散。而且,领导暴动叛乱的人,不少人是当地土豪世家子弟或者是明朝边军的中下级军官,为避免事发后暴露身份连累亲族,他们纷纷自起诨名绰号。农民战争发展到中晚期,贼势渐炽,贼头们纷纷以本来姓名示人,“绰号”使用越来越少。
明末农民暴动,最早当推崇祯元年延安的府谷人王喜胤(澄城县规模太小,忽略不计),因当地大饥荒,他率杨六、“不沾泥”等人四处掠抢富民家里粮食,相聚成盗。与白水县王二会合后,这伙人已有五六千人的规模,他们攻破宜君县城,大肆抢劫一番,窜入延安一带的黄龙山。杀人魔王张献忠,就是首先加入王嘉胤的队伍。
张献忠本人是延安卫人,年轻时可能在延安府当过捕役,也可能当过边兵,在榆林卫洪承畴手下卖过力(这是他1645年在成都当“皇帝”后自吹自擂,不一定是真),但肯定的是,此人绝非一般因饥而反的顺民,应该是在衙门或军门里混过的有不少入世经验的老到坏人。由于在与官军作战中勇敢能杀,他自己很快有了一支武装,自号“西营,在把大明朝送入历史黑暗深渊的进程中使劲加了一把大力。
李自成登高一呼,饥民齐集,一天就得千把人,转掠四方。由于在政府部门做过事,他很会组织安排,十来天内就发展到数千人,往来奔窜,自号为“闯将”。
由于“闯将”的名号,包括姚雪垠先生在内,不少当代和明末清朝的学者均认为李自成是“闯王”高迎祥手下,其实二人根本没有关系,更不是舅甥关系。他后来的老婆高氏也和高迎祥无关。“闯王”、“闯将”皆造反诨名,并列关系,不是从属关系。
饥民四处造反,府县官员们都是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是上报说是“饥民”饿极了惹事,认为到转年春天有活干有粮食有指望时,事情会自动平息。可巧老天弄人,陕西等地连年干旱,饥荒越闹越大,造反越来越多。
待明朝中央政府真正正视这件事时,小打小闹抢粮食的饥民暴动已经发展成有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造反了。
崇祯皇帝为解决问题,派左副都御史杨鹤去任陕西三边总督。由于刚刚经历了皇太极破边入口杀至京城脚下的危机,各地抽调了不少精锐部队抵至京畿地区。
杨鹤眼见陕西各处农民军规模庞大,手中兵少剿不过来,就主张以招抚为主,提出要实实在在解决饥民的吃饭问题,然后使饥民解散,由政府发给耕牛农具,让农民规规矩矩种田当顺民。这种安抚策略虽然花钱多,但效果大,农民各安其业,不再会复出为盗。农民耕田有收成,生产恢复,政府可从赋税中回收银两,良性循环,应该可以解决问题。
崇祯皇帝觉得有理,发诏照准。由于当时不少农民军已经窜入山西境内,陕西只有“神一魁”势力最大。听说官家招安,自己能当官,神一魁率着六七万人就到了宁州,正式投降,被杨鹤授与守备一职(上校团长)。入伙的饥民纷纷领取“印票”(回乡证),领银子后各自回家。
当时,几乎陕西境内所有的贼头,包括“点灯子”、“满天星”这样的“老革命”,无一不受抚,得到相应官职。但是,得官后的农民军头头们留有后手,他们各自私留武器,占据要地,不时派人四处劫掠富户,号称“打粮”。
另一方面,由于明政府只拨十万两白银赈济,杯水车薪,仍旧有大多数农民穷饿至极,这些人自然也不愿意就这样回乡等着饿死,仍旧团结在头头们身边,恋恋不去。
在此种情况下,朝内“主剿派”群攻杨鹤一方的“主抚派”,指斥他浪费了大笔国帑,最终造成“屡抚屡叛”的局面。
崇祯帝是个急性子,见花了银子没有立竿见影,大怒之下罢去杨鹤官职,重新确定剿杀方针。
杀剿之下,稍稍平息的民乱趁势又起。“神一魁”再次造反,攻占宁塞县城。不久,农民军头领们互攻,“神一魁”被杀。
由于胆识过人的洪承畴被委任为总督,陕西叛乱相继被镇压,郝林庵、“可天飞”等人逐一被杀。这位洪总督爱使招降和收买的手段,“以贼杀贼”,铁角城、锥子山等叛民大本营一一被端掉,明军斩获数万级,陕西境内基本看不见大股农民军。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农民军不是被杀光了,而是不少人遁至山西,在那里轰轰烈烈干了起来。
应该交待一下的是,当崇祯朝臣尽力剿杀陕西饥民暴动的同时,东北地区的皇太极发动进攻,摧毁了大凌河城。
崇祯四年(1631年),得知明军在大凌河中左千户所(距锦州四十里,今为大凌河镇)加紧筑城的消息,为防止明朝藉此步步推进,皇太极亲自率六万大军自沈阳出发,于龙原先的部将孔有德、耿仲明(三人均为辽东人)在登州叛变,乘船率万余兵士及家属在镇江向后金投降。
皇太极大喜过望,待以厚礼,立封孔有德为都元帅,耿仲明为总兵官,让二人在朝中与八和硕贝勒共列一队朝见,以示殊宠。同时,明令二人自领所统汉军,具有类似旗主的权力。日后,皇太极称帝,封二人为王爵,专为他们所统汉军设汉军二旗,成为日后汉军八旗的前身。
皇太极这一举措意义深远,一是用汉将统汉兵,这些人熟谙水战,深晓地利,成为满清的鹰犬前驱,二是汉军八旗(以及蒙古八旗)的建立,可以削弱满洲八旗旗主这些人的独尊地位,对他们予以牵制,更增加了皇太极一人独大的不二地位。
崇祯七年(1634年),皇太极发兵二次入关打击明朝,总共进行三个多月,在宣府、大同一带大肆杀劫,掳抢百姓、牲畜不计其数,洋洋而去。
崇祯帝大错之三
——轻信农民军“投降”的后患
见陕西境内消停一些,明廷便下令给临洮总兵曹文诏,让他带统陕西、山西诸将,去山西剿贼。曹文诏手下兵不多,只有近四千人,立刻从甘肃庆阳开拔,经潼关、过黄河,率先击杀蒲州、河津一带的农民军。
到崇祯六年冬,从各地调至山西、河南、河北一带的围剿官军人数,已达三万多。一直号称“英明”的崇祯帝,此时也走他前任的老路,派出不少太监公公到各部队当监军。
明末农民军之所以被称为“流贼”,就是因为这些人善于四处游走,东打一下西杀一下,让官军四顾不暇。但华北地区多为大平原,叛乱者们无险可据,无山可藏。官军势大,进攻不懈。最后,大部分农民军被压迫于河南界内的黄河以北地区不能动弹。
第 77 章
恋耽美
第 77 章
同时,明朝发展到晚期,土地高度集中,宗室、勋戚、官绅地主对土地的兼并愈演愈烈,贫者益贫,富者益富,社会的两极分化达至惊人地步。而自嘉靖帝开始“竭天下之财以奉一人”,万历帝变本加厉,明熹宗有样学样,明朝财政面临破产的境地,只得通过不断加派赋税来榨取民财。各级官吏巧取豪夺,竭泽而渔。由于农民纷纷抛荒逃散,造成水利失修,河患日甚,恶性循环下,天灾人祸不绝。
军制方面,更是法久弊生,军屯、商屯均有名无实,士兵被拖欠军饷,甚至没什么战斗力。诸大将除身边亲兵可用外,基本上没有可信得过兵校。军纪败坏下,索饷哗变,就成为明末军队中的“主旋律”。
早期农民暴动,无非是一群想找口饭吃的乌合之众,无组织、无纪律,无任何明确目标,看似成千上万,实际上是一大帮拖家带口的饥民流民,正规官军如果加以认真对付,这些人马上就会作鸟兽散。而且,领导暴动叛乱的人,不少人是当地土豪世家子弟或者是明朝边军的中下级军官,为避免事发后暴露身份连累亲族,他们纷纷自起诨名绰号。农民战争发展到中晚期,贼势渐炽,贼头们纷纷以本来姓名示人,“绰号”使用越来越少。
明末农民暴动,最早当推崇祯元年延安的府谷人王喜胤(澄城县规模太小,忽略不计),因当地大饥荒,他率杨六、“不沾泥”等人四处掠抢富民家里粮食,相聚成盗。与白水县王二会合后,这伙人已有五六千人的规模,他们攻破宜君县城,大肆抢劫一番,窜入延安一带的黄龙山。杀人魔王张献忠,就是首先加入王嘉胤的队伍。
张献忠本人是延安卫人,年轻时可能在延安府当过捕役,也可能当过边兵,在榆林卫洪承畴手下卖过力(这是他1645年在成都当“皇帝”后自吹自擂,不一定是真),但肯定的是,此人绝非一般因饥而反的顺民,应该是在衙门或军门里混过的有不少入世经验的老到坏人。由于在与官军作战中勇敢能杀,他自己很快有了一支武装,自号“西营,在把大明朝送入历史黑暗深渊的进程中使劲加了一把大力。
李自成登高一呼,饥民齐集,一天就得千把人,转掠四方。由于在政府部门做过事,他很会组织安排,十来天内就发展到数千人,往来奔窜,自号为“闯将”。
由于“闯将”的名号,包括姚雪垠先生在内,不少当代和明末清朝的学者均认为李自成是“闯王”高迎祥手下,其实二人根本没有关系,更不是舅甥关系。他后来的老婆高氏也和高迎祥无关。“闯王”、“闯将”皆造反诨名,并列关系,不是从属关系。
饥民四处造反,府县官员们都是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是上报说是“饥民”饿极了惹事,认为到转年春天有活干有粮食有指望时,事情会自动平息。可巧老天弄人,陕西等地连年干旱,饥荒越闹越大,造反越来越多。
待明朝中央政府真正正视这件事时,小打小闹抢粮食的饥民暴动已经发展成有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造反了。
崇祯皇帝为解决问题,派左副都御史杨鹤去任陕西三边总督。由于刚刚经历了皇太极破边入口杀至京城脚下的危机,各地抽调了不少精锐部队抵至京畿地区。
杨鹤眼见陕西各处农民军规模庞大,手中兵少剿不过来,就主张以招抚为主,提出要实实在在解决饥民的吃饭问题,然后使饥民解散,由政府发给耕牛农具,让农民规规矩矩种田当顺民。这种安抚策略虽然花钱多,但效果大,农民各安其业,不再会复出为盗。农民耕田有收成,生产恢复,政府可从赋税中回收银两,良性循环,应该可以解决问题。
崇祯皇帝觉得有理,发诏照准。由于当时不少农民军已经窜入山西境内,陕西只有“神一魁”势力最大。听说官家招安,自己能当官,神一魁率着六七万人就到了宁州,正式投降,被杨鹤授与守备一职(上校团长)。入伙的饥民纷纷领取“印票”(回乡证),领银子后各自回家。
当时,几乎陕西境内所有的贼头,包括“点灯子”、“满天星”这样的“老革命”,无一不受抚,得到相应官职。但是,得官后的农民军头头们留有后手,他们各自私留武器,占据要地,不时派人四处劫掠富户,号称“打粮”。
另一方面,由于明政府只拨十万两白银赈济,杯水车薪,仍旧有大多数农民穷饿至极,这些人自然也不愿意就这样回乡等着饿死,仍旧团结在头头们身边,恋恋不去。
在此种情况下,朝内“主剿派”群攻杨鹤一方的“主抚派”,指斥他浪费了大笔国帑,最终造成“屡抚屡叛”的局面。
崇祯帝是个急性子,见花了银子没有立竿见影,大怒之下罢去杨鹤官职,重新确定剿杀方针。
杀剿之下,稍稍平息的民乱趁势又起。“神一魁”再次造反,攻占宁塞县城。不久,农民军头领们互攻,“神一魁”被杀。
由于胆识过人的洪承畴被委任为总督,陕西叛乱相继被镇压,郝林庵、“可天飞”等人逐一被杀。这位洪总督爱使招降和收买的手段,“以贼杀贼”,铁角城、锥子山等叛民大本营一一被端掉,明军斩获数万级,陕西境内基本看不见大股农民军。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农民军不是被杀光了,而是不少人遁至山西,在那里轰轰烈烈干了起来。
应该交待一下的是,当崇祯朝臣尽力剿杀陕西饥民暴动的同时,东北地区的皇太极发动进攻,摧毁了大凌河城。
崇祯四年(1631年),得知明军在大凌河中左千户所(距锦州四十里,今为大凌河镇)加紧筑城的消息,为防止明朝藉此步步推进,皇太极亲自率六万大军自沈阳出发,于龙原先的部将孔有德、耿仲明(三人均为辽东人)在登州叛变,乘船率万余兵士及家属在镇江向后金投降。
皇太极大喜过望,待以厚礼,立封孔有德为都元帅,耿仲明为总兵官,让二人在朝中与八和硕贝勒共列一队朝见,以示殊宠。同时,明令二人自领所统汉军,具有类似旗主的权力。日后,皇太极称帝,封二人为王爵,专为他们所统汉军设汉军二旗,成为日后汉军八旗的前身。
皇太极这一举措意义深远,一是用汉将统汉兵,这些人熟谙水战,深晓地利,成为满清的鹰犬前驱,二是汉军八旗(以及蒙古八旗)的建立,可以削弱满洲八旗旗主这些人的独尊地位,对他们予以牵制,更增加了皇太极一人独大的不二地位。
崇祯七年(1634年),皇太极发兵二次入关打击明朝,总共进行三个多月,在宣府、大同一带大肆杀劫,掳抢百姓、牲畜不计其数,洋洋而去。
崇祯帝大错之三
——轻信农民军“投降”的后患
见陕西境内消停一些,明廷便下令给临洮总兵曹文诏,让他带统陕西、山西诸将,去山西剿贼。曹文诏手下兵不多,只有近四千人,立刻从甘肃庆阳开拔,经潼关、过黄河,率先击杀蒲州、河津一带的农民军。
到崇祯六年冬,从各地调至山西、河南、河北一带的围剿官军人数,已达三万多。一直号称“英明”的崇祯帝,此时也走他前任的老路,派出不少太监公公到各部队当监军。
明末农民军之所以被称为“流贼”,就是因为这些人善于四处游走,东打一下西杀一下,让官军四顾不暇。但华北地区多为大平原,叛乱者们无险可据,无山可藏。官军势大,进攻不懈。最后,大部分农民军被压迫于河南界内的黄河以北地区不能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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