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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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玉暖日生烟 作者:悠悠我心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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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我叫木孤烟。我的名字取自于一首著名的古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当然,这样充满古风气息的名字绝不可能出自安哥之口。安哥全名叫木长安,曾经纵横我们整个木湾的风云人物,任何人见了都会尊称一声“安哥”。偶尔,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我也会学那些对他充满仰慕的人戏谑的喊一声“安哥”,但是大多时候,我对他的称呼都是“老爸”。
据说,当年我出生时安哥曾找了木湾一半仙的李半仙替我算命。李半仙掐指一算然后一拍大腿对安哥说道:“令千金乃大富大贵之命,更能给周围人带来福运!”
在听了李半仙的话之后,我那小学毕业的老头子在翻了几天的字典之后,终于为我起了他大为自豪的名字:木鑫鑫。
从我开始上学开始,我就不喜欢这个名字。这种讨厌在每当我默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更甚,于是,在上学一个星期之后,我做了一件让我大为自豪的事情:我给自己改名为木一。而这件事的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我被安哥追着跑了七条街,最终还是没能逃脱他的魔掌。这件事对我震慑颇大,以至于让我在以后的若干年内,都没有再动过改名字的念头。
直到我遇见落日。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那苦命的老娘便扔下我和安哥撒手西去了。从此,安哥又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从小,当别的小姑娘在玩过家家的时候,我却跟着安哥的小弟在玩枪械。初时,安哥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我十三岁时打遍整个木湾中学成为名副其实的木湾小魔女。
那时,半夜时分,我总会听到安哥在我那苦命老娘的牌位前满脸愧疚的说:“无依,我对不起你,鑫鑫整天跟着我们这帮大老爷们,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人的样子,现在又将附近大大小小的小子打了一遍,以后还有谁敢娶她啊!”
其实,安哥的担心完全多余,我虽性子不羁,没有一点女子的含蓄温婉,但样貌却是像极了我那死去的苦命老娘,十足十的妩媚。所以,就算我性子再粗鲁,也不用担心嫁不出去。在我看来,安哥纯属杞人忧天。可是,安哥却用行动证明了他将我改造为淑女的决心。鉴于我在木湾太过“声名远播”,安哥带我离开了这个我们生活的多年的小城,移居南恒市。
定居南恒市之后,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安哥从此退出江湖,成为了一个庸俗的暴发户。
第一次遇见落日,我十三岁。九月的天空,澄净高远,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质,蔚蓝如洗。淡淡白云飘过眼前,清凉的微风轻轻掀动我薄薄的刘海,这样美好的天气呆在教室里真是暴殄天物。悠闲的走在林荫道上,在林荫小路的尽头,我看到了落日。
多年以后,我都依然还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蓝色牛仔裤,刷的发白的旅游鞋。我从小到大,留的最长的一次头发。以前,我的头发总是比男孩子还短,可是自从来到南恒市之后,在安哥的强烈要求之下,我开始留长发。见到落日的那一天,我的头发刚刚长过耳朵。初秋的微风轻吹,我刚刚洗过的短发在空中略微凌乱。
我曾经问过落日,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在被我纠缠良久之后,落日终于抵抗不住,微红着脸说道:“那时候,我以为你是从漫画中走出的美少年。”
而我,对落日的第一印象就是:没有印象。
历来,人们最喜欢看的戏文莫过于英雄救美,然后,美人为了报答英雄,以身相许,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人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如果是美人救了英雄呢?
不,落日不是英雄。那时的他,只是一个沉默,倔强而任人欺凌却无力反抗的少年。
多年以后,当我站在H市最大的夜总会中望着那个眼神锐利,神情冷硬的可以令H市风云色变的黑帮少主时,内心一片荒芜。
我在荒芜之巅等了他七年,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无数流年从指间如风无声穿过,我却依然不肯回首看众生一眼。只怕一回首的瞬间,错过他的隔世容颜。
七年之后,我终于能够再看他一眼。一样的容颜,一样的眉眼,不同的是,他与我对望的双眼之中再看不到那些缱倦缠绵,铭心刻骨,只余漫天风雪,蚀骨寒冷。
我的落日,终于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再也不需要我的保护。只是,他的记忆里再也没有我。
南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上卷 不喜校园文的请从下卷直接开始看
第2章 转学生
1997年,木孤烟13岁,成为南恒一中初二静的柳依依都忍不住微微红了脸。
柳依依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也是初二八班的班花,曹一飞暗恋柳依依已经很久了。初一的时候,曾有九中的学生在放学的时候截过柳依依。曹一飞知道后,狠狠的料理了那人一顿,为此,还被学校通报批评。不过可惜的是,落花有意随流水,而流水却无心恋落花。柳依依喜欢的,则是曹一飞的同桌楚殇。
楚殇的爸爸在南恒市市政府工作,楚殇从小在市委大院长大,举手投足之间不经意就流露出一丝贵气。楚殇的样貌偏向他爸爸,剑眉星目,风神俊秀。这样一个英俊贵气的男孩,仿若从童话中走出的白马王子,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正是女生们暗恋的对象。因此,整个南恒中学,有大半的女生暗恋楚殇。
楚殇的妈妈和曹一飞的妈妈一样都是南恒一高的老师,不同的是,楚殇是整个南恒中学的骄傲,从小一路到大领的奖杯无数。而曹一飞则是给南恒一中“抹黑”的人物,曹一飞的妈妈每次数落他的口头禅就是:“你看人家楚殇怎么怎么样……”曹一飞从小到大听这句话听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了。按理说,被大人们这样比较,曹一飞应该是很讨厌楚殇的,但是,两人竟奇异的成了朋友,从小一路到大在整个南恒活的风生水起,肆无忌惮。
曹一飞和楚殇的座位在教室中间靠近窗户的位置,而木孤烟的座位则在教室的另一边,孤独的占据着最后一排的位置。
听了曹一飞的话,楚殇回头,隔着大半个教室的距离遥望着木孤烟,心情复杂而晦暗难明。良久,楚殇才开口道:“她是女生。”说完,不再理会曹一飞惊讶的神情,径自低头看书。只是,良久,却没有看尽眼中一个字,脑海中尽是那一个人飞扬不羁的身影。
第 1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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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我叫木孤烟。我的名字取自于一首著名的古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当然,这样充满古风气息的名字绝不可能出自安哥之口。安哥全名叫木长安,曾经纵横我们整个木湾的风云人物,任何人见了都会尊称一声“安哥”。偶尔,在他心情好的时候,我也会学那些对他充满仰慕的人戏谑的喊一声“安哥”,但是大多时候,我对他的称呼都是“老爸”。
据说,当年我出生时安哥曾找了木湾一半仙的李半仙替我算命。李半仙掐指一算然后一拍大腿对安哥说道:“令千金乃大富大贵之命,更能给周围人带来福运!”
在听了李半仙的话之后,我那小学毕业的老头子在翻了几天的字典之后,终于为我起了他大为自豪的名字:木鑫鑫。
从我开始上学开始,我就不喜欢这个名字。这种讨厌在每当我默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更甚,于是,在上学一个星期之后,我做了一件让我大为自豪的事情:我给自己改名为木一。而这件事的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我被安哥追着跑了七条街,最终还是没能逃脱他的魔掌。这件事对我震慑颇大,以至于让我在以后的若干年内,都没有再动过改名字的念头。
直到我遇见落日。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那苦命的老娘便扔下我和安哥撒手西去了。从此,安哥又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从小,当别的小姑娘在玩过家家的时候,我却跟着安哥的小弟在玩枪械。初时,安哥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我十三岁时打遍整个木湾中学成为名副其实的木湾小魔女。
那时,半夜时分,我总会听到安哥在我那苦命老娘的牌位前满脸愧疚的说:“无依,我对不起你,鑫鑫整天跟着我们这帮大老爷们,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人的样子,现在又将附近大大小小的小子打了一遍,以后还有谁敢娶她啊!”
其实,安哥的担心完全多余,我虽性子不羁,没有一点女子的含蓄温婉,但样貌却是像极了我那死去的苦命老娘,十足十的妩媚。所以,就算我性子再粗鲁,也不用担心嫁不出去。在我看来,安哥纯属杞人忧天。可是,安哥却用行动证明了他将我改造为淑女的决心。鉴于我在木湾太过“声名远播”,安哥带我离开了这个我们生活的多年的小城,移居南恒市。
定居南恒市之后,为了给我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安哥从此退出江湖,成为了一个庸俗的暴发户。
第一次遇见落日,我十三岁。九月的天空,澄净高远,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质,蔚蓝如洗。淡淡白云飘过眼前,清凉的微风轻轻掀动我薄薄的刘海,这样美好的天气呆在教室里真是暴殄天物。悠闲的走在林荫道上,在林荫小路的尽头,我看到了落日。
多年以后,我都依然还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蓝色牛仔裤,刷的发白的旅游鞋。我从小到大,留的最长的一次头发。以前,我的头发总是比男孩子还短,可是自从来到南恒市之后,在安哥的强烈要求之下,我开始留长发。见到落日的那一天,我的头发刚刚长过耳朵。初秋的微风轻吹,我刚刚洗过的短发在空中略微凌乱。
我曾经问过落日,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在被我纠缠良久之后,落日终于抵抗不住,微红着脸说道:“那时候,我以为你是从漫画中走出的美少年。”
而我,对落日的第一印象就是:没有印象。
历来,人们最喜欢看的戏文莫过于英雄救美,然后,美人为了报答英雄,以身相许,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人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如果是美人救了英雄呢?
不,落日不是英雄。那时的他,只是一个沉默,倔强而任人欺凌却无力反抗的少年。
多年以后,当我站在H市最大的夜总会中望着那个眼神锐利,神情冷硬的可以令H市风云色变的黑帮少主时,内心一片荒芜。
我在荒芜之巅等了他七年,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无数流年从指间如风无声穿过,我却依然不肯回首看众生一眼。只怕一回首的瞬间,错过他的隔世容颜。
七年之后,我终于能够再看他一眼。一样的容颜,一样的眉眼,不同的是,他与我对望的双眼之中再看不到那些缱倦缠绵,铭心刻骨,只余漫天风雪,蚀骨寒冷。
我的落日,终于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再也不需要我的保护。只是,他的记忆里再也没有我。
南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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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转学生
1997年,木孤烟13岁,成为南恒一中初二静的柳依依都忍不住微微红了脸。
柳依依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也是初二八班的班花,曹一飞暗恋柳依依已经很久了。初一的时候,曾有九中的学生在放学的时候截过柳依依。曹一飞知道后,狠狠的料理了那人一顿,为此,还被学校通报批评。不过可惜的是,落花有意随流水,而流水却无心恋落花。柳依依喜欢的,则是曹一飞的同桌楚殇。
楚殇的爸爸在南恒市市政府工作,楚殇从小在市委大院长大,举手投足之间不经意就流露出一丝贵气。楚殇的样貌偏向他爸爸,剑眉星目,风神俊秀。这样一个英俊贵气的男孩,仿若从童话中走出的白马王子,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正是女生们暗恋的对象。因此,整个南恒中学,有大半的女生暗恋楚殇。
楚殇的妈妈和曹一飞的妈妈一样都是南恒一高的老师,不同的是,楚殇是整个南恒中学的骄傲,从小一路到大领的奖杯无数。而曹一飞则是给南恒一中“抹黑”的人物,曹一飞的妈妈每次数落他的口头禅就是:“你看人家楚殇怎么怎么样……”曹一飞从小到大听这句话听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了。按理说,被大人们这样比较,曹一飞应该是很讨厌楚殇的,但是,两人竟奇异的成了朋友,从小一路到大在整个南恒活的风生水起,肆无忌惮。
曹一飞和楚殇的座位在教室中间靠近窗户的位置,而木孤烟的座位则在教室的另一边,孤独的占据着最后一排的位置。
听了曹一飞的话,楚殇回头,隔着大半个教室的距离遥望着木孤烟,心情复杂而晦暗难明。良久,楚殇才开口道:“她是女生。”说完,不再理会曹一飞惊讶的神情,径自低头看书。只是,良久,却没有看尽眼中一个字,脑海中尽是那一个人飞扬不羁的身影。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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