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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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的激情查尔斯与卡米拉 作者:洛尔·希尔兰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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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大公园的雨天
细雨如丝,绵绵不绝。不列颠的雨一下起来就这样没完没了,不可捉摸的潮天潮地永无休止,扰得人心烦意乱。在1970年6月的温莎大公园里,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夏日。狂风席卷着马球场,人和马都在泥洼里艰难地涉水而行。由于天气恶劣,土地湿滑,比赛被迫取消。查尔斯王子扫兴地下了马,他的马队今天不能上了。王子机械地抚摩着身旁那匹小马的马颈,等在一边。雨水将他的头发贴在额上,又顺着他的大耳朵流下。一场训练下来,小马热汗淋漓,口吐白气。白雾散发着芳香,弥漫在王子与马的一双剪影周围。
对她的到来,他充耳不闻,直到语音响起,才一惊而醒:"先生,你的小马好漂亮。"站在身边的少女打扮得并不摩登。她身着一套时下严格呆板的衣服:湿淋淋的浅绿色巴布衫,棕色灯心绒裤,一双土绿色惠灵顿长靴尤为惹人眼目。帽子很难看,藏在下面的金发让人想起马的长毛;她眼睛发光,笑起来满口大牙,这就是卡米拉。卡米拉极自如地作了自我介绍,两人交谈起来。这样随随便便的亲热非但没有引起查尔斯的不快,反而使他很快地着了迷。他们素不相识,却属于同一世船了。"她针锋相对:"你在我体内花的力气,足够把这辆战船开动起来。"——这句传遍伦敦的历史名言查尔斯并非不知,却从不敢当着年轻姑娘的面提起,哪怕是暗示。不过,卡米拉可不是那种羞涩的女子,她可以泰然自若地对他讲这个故事,看他如何脸红,然后从中取乐。这不,她不是正在这样做吗?大雨如注,即行的两人又传出阵阵纵声大笑,那笑料,怕就是那句历史名言吧?
他与她相逢一刻,却如相识已久。卡米拉与他说话纯出自然,目光敢直视他的眼睛,使他感到平等。在她嘴里,即使礼节性称呼一声"先生",他也听成了友谊的代词。她热烈的目光仿佛使他成了另外一人:更英俊,更聪明,更自信。这么多年来,他在严格的寄宿学校里倍受煎熬,费力地作出与众生平等的姿态,却无一个真正朋友。而这时,在漫漫长夜后,他找到了一个避风的港湾。当他们大笑着告别时,查尔斯仿佛已脱胎换骨。那时,他也许还不知自己遇到了命中注定的女子,却深信交了个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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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法]洛尔·希尔兰
译:孙凯 春洁
孤苦伶仃20年
查尔斯目送卡米拉迈着小男孩的步伐远去,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要挣破、绽放出来。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那颗心不再重如铁石;它像小鸟一样在雀跃,在体内膨胀,几乎让他不胜负荷。好了,在这世上,他不再是孤单一人了。
打记事起,孤独就常与查尔斯为伴。自从1948年11月14日21时14分,医生的产钳把他捏到世上,他就成了王国里最孤单的孩子。他独自一人在白金汉宫几百名侍仆的簇拥下长大,又独自一人在寄宿学校的集体宿舍里艰难地学习怎样生活。幸好,他有一位年轻美貌的妈妈,一位英俊的爸爸,他们的形象印在大布列颠明信片上。然而,他要与4500万英国子民及英联邦地区的无数侨民分享这个妈妈和爸爸。最初的几个生日,他都是与苏格兰阿姨梅布尔·安德森面面相觑地度过的。这阿姨强壮有力,给人以安全感,是所有女管家里的"劳斯莱斯"。哪个小男孩不盼着过生日呢?他就不。他讨厌生日:生日比其他所有日子都可恨,它残酷地让他意识到,他和别人不一样。
多年来,他过着孤儿般的生活。四岁的那天,他乖乖地坐在玛格丽特姨妈和摩姆王祖母之间,亲眼目睹了母后加冕的情景。女王的车队穿行在伦敦街头,英俊的菲力普戴着两角帽,他身边的伊丽莎白显得那么柔弱。在中世纪持戟武士的护送下,上有它的地址。1972年,它成为男女混合学校。今天的高登斯通包括迈德俱乐部的美国校区,其面积大于重建后的本部。1962年4月的一个有风的早晨,查尔斯进了这所学校。父亲走在前面,后面跟着甩不掉的保镖。查尔斯明白,自己的监禁生活开始了。他犯了什么错?答案他自己清楚得很。时时处处,他都忘不了自己不幸的出身:英国王位的继承人,未来的查尔斯三世。
从13岁到18岁。在查尔斯的脑海中,这漫长的五年像一团乱糟糟的糨糊,一片痛苦的迷雾。只有片段的记忆,如针刺在心,不能忘却。首先是噪音。海岸线上风吹不止,不远的航天基地日夜有飞机的轰鸣。然而,最是纠绕不去的,却是学校的钟声。那讨厌的钟声带着刺痛,像间发的牙疼,标点着苦役犯单调的生活:起床、雾中晨跑、冷水浴、早饭、功课、味同嚼蜡的午餐、田间的越路障、急行军……直到今天,每当黄昏的钟声袭来,他仍感到焦虑不安。
最艰苦的还不是严格的制度。13岁的孩子已经可以习惯一切:一年四季穿短裤;在泥地里长途跋涉;以黑香肠和羊胃果腹;用蓖麻油代替泻药;数九寒冬睡觉时窗门大开,第二天早起时被子成了霜雪覆盖的裹尸布……这都是小意思。查尔斯不能适应的只有一件事:威尔士王子的身份使他成了王权的化身,不可侵犯,金枝玉叶,与人为远,这是他的不幸。
在汉恩博士美丽的理想中,高登斯通的法则应该是"弱肉强食"。学生们分住七间阁楼,这些特制的建筑极其简陋,散布在校园各处。查尔斯住在"风车楼",宿舍里有14个男孩。"风车楼"名副其实,里面散发着使人作呕的霉臭和青春期男孩子身上虚无缥缈、无法言传的怪味,难闻如腐烂的老兔。查尔斯生来与温柔的女性为伴,在祖母和保姆的裙下长大,对他来说,这气味意味着不幸和野兽般的绝望。"我们住的不是房子,简直是地地道道的原始部落!"有着同样经历的作家威廉·布瓦如是说。夜里,舍监的脚步声远去,匪帮就开始猖獗。他们的头儿殴打最小的,勒索最弱的。整个宿舍都充满了恐怖。在人社仪式中,新来的学生有的被掐得流血,有的被关在脏衣筐或浸在冷水浴中,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这些折磨,查尔斯本可轻而易举地忍受下来。可惜同是新生,他却得不到相同的待遇。学生们早被警告:不准戏弄威尔士王子,违者即刻开除。于是,老生们对他的折磨就少了些粗暴,多了些巧妙。人校第一天,他就感到自己又被那个无形的圈子封闭起来。这圈子他熟捻已久,它像魔鬼一般将他与世隔绝。从宿舍到教室有几百米,清晨或傍晚,学生们说说笑笑,闹闹哄哄地走去走来,他却子然独行,仿佛被隔离的鼠疫患者。没有人敢和他讲话,因为这样立即会被跟踪在后的三十几个小捣蛋骂成拍马之徒。橄榄球比赛上是与王储建立"关系"的好时机,大家争着把他打翻在地,让他摔个狗啃泥。一个同学回忆,说战斗过后,他呆立在场,"鼻青脸肿,一蹶不振,就像滑铁卢战后拿破仑手下沮丧的老兵。"他的扇风耳朵是所有嘲笑的靶心。早饭桌上,他"不幸"得到一罐额外的罗伯森果酱,以改善伙食,果酱上面贴着标签:"女王陛下特许"。这总要在食堂里引起普遍的嘲笑:"妈妈同意了!"最难熬的,还是在夜里:查尔斯的鼾声成为别人戏弄他的现成借口。1964年4月的一个阴郁的星期天,他给父母写信诉苦:
"这儿的黑夜就像是地狱。我总是彻夜难眠。宿舍里的家伙真是卑鄙!主啊,他们太可怕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还有那么卑鄙的人。一整夜,他们到处扔拖鞋,用枕头向我狂轰滥炸;他们在宿舍里奔跑,使劲儿撞我,然后转身就逃,弄得四邻不安。昨晚绝对是地狱……我真想回家。这个讨厌的破地方!"
六年的地狱生活足以使一个人的性格定型。在高登斯通学校,查尔斯没有学到父亲希望灌输给他的集体主义精神,却学会了如何自保,如何在点点滴滴的幸福中苟且偷生:上音乐课、做陶瓷器、在学校的海船上散步、欣赏苏格兰连绵起伏的山峦——薄雾笼罩下,那山峦一望无际,摩苦海湾的浪涛,终日拍打陡峻挺拔的峭壁。在澳大利亚的那个美妙的学期,他在灌木丛林里搭设帐篷,与袋鼠、巨蚁结伴而居。这种探险者的震撼,他没齿难忘。在地球的另一端,皇族身份对澳大利亚同学来讲不那么惊世骇俗,他脱掉了王室的标签,第一次尝到自身得到赏识的乐趣。
和苏格兰漫长的炼狱生活相比,大学时代显得惬意多了。剑桥留给查尔斯的回忆甚至是愉快的。三年间,在特立尼蒂学院内外,经常闪现他穿着灯心绒衣的身影——后面当然跟着甩不掉的警务。他以极大热情投身到历史学和人类学中去,并继对音乐的痴迷之后,爱上了文学——王室爱狗、爱马甚于热爱文艺,这使他自小与音乐、文学无缘接触。路茜娅·桑塔·克露兹是特立尼蒂学院教师巴特尔勋爵的女助手,她给了查尔斯第一次女性的友谊。如果不是王室威严的权力在不远处等着他,他几乎忘记了自己是威尔士的王子。授权仪式将在他对岁生日前的夏天如期举行。为迎接这一日的到来,他不得不在威尔士本土的大学里度过难捱的半学期,认真学习没有元音、天书一般的威尔士语。
大学期间,查尔斯在现实中站稳脚跟,并开始放眼世界。他的童年犹如监狱,世上翻天覆地的动荡传到他耳里,早就变得哑然无声——日常的琐事与烦恼结成一团浓雾,将远方的噪音层层削减,雾中的儿童和少年浑听不见历史的喧嚣。不足对年间,高墙外多少星移斗转……大不列颠帝国烟消云散;法国先失印度支那,再失阿尔及利亚;柏林被一堵屈辱的墙分成两半;俄罗斯军队开进布达佩斯,12年后,又人布拉格;北越在炸弹底下呻吟;1968年5月,法国的戴高乐政坛失意,拱手让权。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历史的巨人销声匿迹:斯大林、肯尼迪,还有离查尔斯最近的丘吉尔——1965年1月的一个阴冷的早晨,人们几乎用王室的葬礼送他人士为安。明星自苍穹中隐去:鲍里斯·维昂、海明威、梦露……历史后浪推前浪:披头士乐队在利物浦忧郁的城镇中奇迹般崛起,让整个英国随它颤动;避孕药羞羞答答地问世;第一批嬉皮士在加利福尼亚出现;人造卫星环绕地球;人类飞向宇宙;集成电路的发明,七年后,又出现了第一台便携式计算器……西方世界突飞猛进,大不列颠却落在了后面。失去了帝国地位的英国尚未找到自己的角色,她摇摆在工党和保守党之间,两次被"共同体市场"拒之门外。在停滞与发展的游戏中,英国货币顽固地贬值,失业率居高不下,社会局势日趋紧张。北爱尔兰面临内战威胁,苏格兰和威尔士的自治主义分子也不断制造着混乱……
1969年7月1日,在加的夫的卡尔那翁城中,到处是维护王室安全的警察。连日来,他们已接到15次施放炸弹的警告。当天早晨,两名恐怖分子试图引爆雷管,不料自己被那催命机器炸得四分五裂。而在城堡院内,时间仿佛停顿——玛格丽特公主的丈夫、斯诺当勋爵把布景弄得光怪陆离,好让英国广播电台的摄像机有的放矢。有两亿观众在电视机前观看了授权仪式。查尔斯穿着军礼服,大盖帽下的脸有点浮肿。左手紧攥着军刀把柄。城堡院内,有人捧来一个难看的塑料托盘,上面盖着塑料顶盖。查尔斯迎上前去,他光着头,身体僵硬,手背在后面,青年人的长发平贴在额上。他妈妈一身浅黄衣服,戴一顶妇女小帽,将王冠戴到他的头上。观礼者有一身青衣,戴了顶大帽子的王太后,一身绿衣的安妮,一身珊瑚色衣服的玛格丽特。查尔斯披着白鼬皮大衣,双手握在女王的手套里,一边冒汗,一边发表中世纪的誓言:"我,查尔斯,威尔士王子,在此宣誓。我将全心全意忠于您,用我的诚实和荣誉为您效力;为保护您,我与所有人斗争,至死不渝。"军乐和威尔士语演讲过后,他到城外和集结已久的群众会面。伊丽莎白挥舞着儿子的手,庄严地把他推向人民。查尔斯腼腆地笑着,笨拙地挥舞右手。菲力普谨慎地站在几步之外。
威尔士王子从此名正言顺了。他是个善良的年轻人,头发梳理得很整齐,又直又低,像所有英国小伙子一样。仪式过后,他第一次在电视上接受了采访。他显得很年轻,四肢长,躯干短;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已在考虑未来了。他天真地解释说:
"从我的角度讲,有朝一日,我娶的女人可能成为英国王后。我将认真寻找能胜任这一角色的人,因为,她是你们大家的众望所归。她该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在遇到那个与众不同的女子之前,年轻的王子有一大摊事要做。在剑桥的最后一年,他开始执行自己的官方使命:四周时间,他出访澳大利亚、日本、香港和新西兰。而这并不影响他在1970年6月出色地拿到高等学历。这在王室家族历史还尚无先例——查尔斯是第一位拿到此项文凭的王储。现在,他只希望能有一点时间,真正地生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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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法]洛尔·希尔兰
译:孙凯 春洁
前途无量的女孩
再过几周,卡米拉就23岁了。她比查尔斯只大十六个月,却已是个少妇,不像查尔斯,还没有跨过毛头小子的时代。卡米拉光彩照人,热情奔放。有她在场,威尔士王子心中的阴云愁雾立即消逝殆尽。她热爱生活,浑身洋溢着自信——这种气质要归功于她自小感受到的温情。而温情,正是查尔斯所缺乏的。
交谈伊始,他们就发觉彼此属于同一世界。两人都是最传统的英国后裔。这片土地经年常青,整个乡村就像一幢花园,幢幢花园又浑成一体,构成整个乡村。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都同时受到百般的呵护和严厉的教育,这种奇怪的结合在别处是找不到的。自小时起,大不列颠贵族们亘古不变的价值观便灌输给他们了——这个奇怪的人类部落能把最原始的保守主义、最极端的反传统主义和最具破坏力的幽默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他们学会在任何场合下,都能让外在举止合乎时宜,而又保持内心绝对的自由。两人童年的记忆甚至都是相通的:冷如冰箱的教室、屁股上挨的竹板、夏天新剪草坪上爬满铺天盖地的蝗虫……不过,查尔斯是一个人长大的,从小没有温情,又过早承担了王子的义务;而卡米拉却在充满爱心和欢乐的家庭长大。这两个孩子的童年就像同一枚徽章的两面——一面是阴影,一面是阳光。
卡米拉出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那是1947年7月17日7点整。小姑娘睁眼后首先看到的是伦敦私立产科医院中淡黄的墙壁。她父亲布鲁斯·尚德曾经是皇家骑兵团第12单元的少校。他是二战期间的英雄,因作战勇敢,两次获得军队十字勋章。后被德国人俘虏,投入监狱,两年的铁窗生涯之后,返回城市,成为一家葡萄酒作坊的股东。作为绅士般的乡下人,他还担任过狐提指挥长。卡米拉的母亲罗莎兰德是第四代艾诗康伯男爵,富可敌国的罗兰·丘比特之女。19世纪,他们的祖先托马斯·丘比特担起了伦敦贝尔格莱维亚、般黎科和伊东等街区主体的承建和白金汉宫的修缮工作,并藉此聚集了大量财富。
历史的巧合有时让人啼笑皆非:卡米拉的外祖母、罗兰·丘比特的妻子,不是别人,就是索妮娅·科普尔。她是爱德华七世的情妇艾莉丝·科普尔的女儿,与维尔莱特·特里富西斯是姐妹。本世纪初,维尔莱特·特里富西斯把自己与女小说家维塔·萨克维尔韦斯特的同性恋关系公布于众,成了震惊英国的丑闻。也就是说,卡米拉是艾莉丝·科普尔的曾外孙女,维尔莱特的孙侄女。"上流家庭"都有辉煌的历史啊……童年时,卡米拉就对艾莉丝崇拜至极。这个祖先距她如此之远,又如此之近,曾外祖母的光辉事迹在妈妈口中讲来,卡米拉百听不厌。
艾莉丝·科普尔是上个世纪的女人。在她生活的时代,电视等大众传媒还没有发明,人民眼里的国王还像从奥林匹亚下凡的圣人。维护表面的尊严是当时惟一重要的事情。大不列颠上流社会的贵族常被邀请到上流的府第欢度周末,通奸行为就在那里应运而生。一对对偷情夫妇的房间当然是独立的,每间房的门外都镶着镀金框,里面往往插着纸片,注明当前占用者的姓名。这样,夜间来回走动就得格外小心,以兔妨碍屋中的男欢女爱。
第 1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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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莎大公园的雨天
细雨如丝,绵绵不绝。不列颠的雨一下起来就这样没完没了,不可捉摸的潮天潮地永无休止,扰得人心烦意乱。在1970年6月的温莎大公园里,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夏日。狂风席卷着马球场,人和马都在泥洼里艰难地涉水而行。由于天气恶劣,土地湿滑,比赛被迫取消。查尔斯王子扫兴地下了马,他的马队今天不能上了。王子机械地抚摩着身旁那匹小马的马颈,等在一边。雨水将他的头发贴在额上,又顺着他的大耳朵流下。一场训练下来,小马热汗淋漓,口吐白气。白雾散发着芳香,弥漫在王子与马的一双剪影周围。
对她的到来,他充耳不闻,直到语音响起,才一惊而醒:"先生,你的小马好漂亮。"站在身边的少女打扮得并不摩登。她身着一套时下严格呆板的衣服:湿淋淋的浅绿色巴布衫,棕色灯心绒裤,一双土绿色惠灵顿长靴尤为惹人眼目。帽子很难看,藏在下面的金发让人想起马的长毛;她眼睛发光,笑起来满口大牙,这就是卡米拉。卡米拉极自如地作了自我介绍,两人交谈起来。这样随随便便的亲热非但没有引起查尔斯的不快,反而使他很快地着了迷。他们素不相识,却属于同一世船了。"她针锋相对:"你在我体内花的力气,足够把这辆战船开动起来。"——这句传遍伦敦的历史名言查尔斯并非不知,却从不敢当着年轻姑娘的面提起,哪怕是暗示。不过,卡米拉可不是那种羞涩的女子,她可以泰然自若地对他讲这个故事,看他如何脸红,然后从中取乐。这不,她不是正在这样做吗?大雨如注,即行的两人又传出阵阵纵声大笑,那笑料,怕就是那句历史名言吧?
他与她相逢一刻,却如相识已久。卡米拉与他说话纯出自然,目光敢直视他的眼睛,使他感到平等。在她嘴里,即使礼节性称呼一声"先生",他也听成了友谊的代词。她热烈的目光仿佛使他成了另外一人:更英俊,更聪明,更自信。这么多年来,他在严格的寄宿学校里倍受煎熬,费力地作出与众生平等的姿态,却无一个真正朋友。而这时,在漫漫长夜后,他找到了一个避风的港湾。当他们大笑着告别时,查尔斯仿佛已脱胎换骨。那时,他也许还不知自己遇到了命中注定的女子,却深信交了个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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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法]洛尔·希尔兰
译:孙凯 春洁
孤苦伶仃20年
查尔斯目送卡米拉迈着小男孩的步伐远去,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要挣破、绽放出来。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那颗心不再重如铁石;它像小鸟一样在雀跃,在体内膨胀,几乎让他不胜负荷。好了,在这世上,他不再是孤单一人了。
打记事起,孤独就常与查尔斯为伴。自从1948年11月14日21时14分,医生的产钳把他捏到世上,他就成了王国里最孤单的孩子。他独自一人在白金汉宫几百名侍仆的簇拥下长大,又独自一人在寄宿学校的集体宿舍里艰难地学习怎样生活。幸好,他有一位年轻美貌的妈妈,一位英俊的爸爸,他们的形象印在大布列颠明信片上。然而,他要与4500万英国子民及英联邦地区的无数侨民分享这个妈妈和爸爸。最初的几个生日,他都是与苏格兰阿姨梅布尔·安德森面面相觑地度过的。这阿姨强壮有力,给人以安全感,是所有女管家里的"劳斯莱斯"。哪个小男孩不盼着过生日呢?他就不。他讨厌生日:生日比其他所有日子都可恨,它残酷地让他意识到,他和别人不一样。
多年来,他过着孤儿般的生活。四岁的那天,他乖乖地坐在玛格丽特姨妈和摩姆王祖母之间,亲眼目睹了母后加冕的情景。女王的车队穿行在伦敦街头,英俊的菲力普戴着两角帽,他身边的伊丽莎白显得那么柔弱。在中世纪持戟武士的护送下,上有它的地址。1972年,它成为男女混合学校。今天的高登斯通包括迈德俱乐部的美国校区,其面积大于重建后的本部。1962年4月的一个有风的早晨,查尔斯进了这所学校。父亲走在前面,后面跟着甩不掉的保镖。查尔斯明白,自己的监禁生活开始了。他犯了什么错?答案他自己清楚得很。时时处处,他都忘不了自己不幸的出身:英国王位的继承人,未来的查尔斯三世。
从13岁到18岁。在查尔斯的脑海中,这漫长的五年像一团乱糟糟的糨糊,一片痛苦的迷雾。只有片段的记忆,如针刺在心,不能忘却。首先是噪音。海岸线上风吹不止,不远的航天基地日夜有飞机的轰鸣。然而,最是纠绕不去的,却是学校的钟声。那讨厌的钟声带着刺痛,像间发的牙疼,标点着苦役犯单调的生活:起床、雾中晨跑、冷水浴、早饭、功课、味同嚼蜡的午餐、田间的越路障、急行军……直到今天,每当黄昏的钟声袭来,他仍感到焦虑不安。
最艰苦的还不是严格的制度。13岁的孩子已经可以习惯一切:一年四季穿短裤;在泥地里长途跋涉;以黑香肠和羊胃果腹;用蓖麻油代替泻药;数九寒冬睡觉时窗门大开,第二天早起时被子成了霜雪覆盖的裹尸布……这都是小意思。查尔斯不能适应的只有一件事:威尔士王子的身份使他成了王权的化身,不可侵犯,金枝玉叶,与人为远,这是他的不幸。
在汉恩博士美丽的理想中,高登斯通的法则应该是"弱肉强食"。学生们分住七间阁楼,这些特制的建筑极其简陋,散布在校园各处。查尔斯住在"风车楼",宿舍里有14个男孩。"风车楼"名副其实,里面散发着使人作呕的霉臭和青春期男孩子身上虚无缥缈、无法言传的怪味,难闻如腐烂的老兔。查尔斯生来与温柔的女性为伴,在祖母和保姆的裙下长大,对他来说,这气味意味着不幸和野兽般的绝望。"我们住的不是房子,简直是地地道道的原始部落!"有着同样经历的作家威廉·布瓦如是说。夜里,舍监的脚步声远去,匪帮就开始猖獗。他们的头儿殴打最小的,勒索最弱的。整个宿舍都充满了恐怖。在人社仪式中,新来的学生有的被掐得流血,有的被关在脏衣筐或浸在冷水浴中,一呆就是几个小时。
这些折磨,查尔斯本可轻而易举地忍受下来。可惜同是新生,他却得不到相同的待遇。学生们早被警告:不准戏弄威尔士王子,违者即刻开除。于是,老生们对他的折磨就少了些粗暴,多了些巧妙。人校第一天,他就感到自己又被那个无形的圈子封闭起来。这圈子他熟捻已久,它像魔鬼一般将他与世隔绝。从宿舍到教室有几百米,清晨或傍晚,学生们说说笑笑,闹闹哄哄地走去走来,他却子然独行,仿佛被隔离的鼠疫患者。没有人敢和他讲话,因为这样立即会被跟踪在后的三十几个小捣蛋骂成拍马之徒。橄榄球比赛上是与王储建立"关系"的好时机,大家争着把他打翻在地,让他摔个狗啃泥。一个同学回忆,说战斗过后,他呆立在场,"鼻青脸肿,一蹶不振,就像滑铁卢战后拿破仑手下沮丧的老兵。"他的扇风耳朵是所有嘲笑的靶心。早饭桌上,他"不幸"得到一罐额外的罗伯森果酱,以改善伙食,果酱上面贴着标签:"女王陛下特许"。这总要在食堂里引起普遍的嘲笑:"妈妈同意了!"最难熬的,还是在夜里:查尔斯的鼾声成为别人戏弄他的现成借口。1964年4月的一个阴郁的星期天,他给父母写信诉苦:
"这儿的黑夜就像是地狱。我总是彻夜难眠。宿舍里的家伙真是卑鄙!主啊,他们太可怕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还有那么卑鄙的人。一整夜,他们到处扔拖鞋,用枕头向我狂轰滥炸;他们在宿舍里奔跑,使劲儿撞我,然后转身就逃,弄得四邻不安。昨晚绝对是地狱……我真想回家。这个讨厌的破地方!"
六年的地狱生活足以使一个人的性格定型。在高登斯通学校,查尔斯没有学到父亲希望灌输给他的集体主义精神,却学会了如何自保,如何在点点滴滴的幸福中苟且偷生:上音乐课、做陶瓷器、在学校的海船上散步、欣赏苏格兰连绵起伏的山峦——薄雾笼罩下,那山峦一望无际,摩苦海湾的浪涛,终日拍打陡峻挺拔的峭壁。在澳大利亚的那个美妙的学期,他在灌木丛林里搭设帐篷,与袋鼠、巨蚁结伴而居。这种探险者的震撼,他没齿难忘。在地球的另一端,皇族身份对澳大利亚同学来讲不那么惊世骇俗,他脱掉了王室的标签,第一次尝到自身得到赏识的乐趣。
和苏格兰漫长的炼狱生活相比,大学时代显得惬意多了。剑桥留给查尔斯的回忆甚至是愉快的。三年间,在特立尼蒂学院内外,经常闪现他穿着灯心绒衣的身影——后面当然跟着甩不掉的警务。他以极大热情投身到历史学和人类学中去,并继对音乐的痴迷之后,爱上了文学——王室爱狗、爱马甚于热爱文艺,这使他自小与音乐、文学无缘接触。路茜娅·桑塔·克露兹是特立尼蒂学院教师巴特尔勋爵的女助手,她给了查尔斯第一次女性的友谊。如果不是王室威严的权力在不远处等着他,他几乎忘记了自己是威尔士的王子。授权仪式将在他对岁生日前的夏天如期举行。为迎接这一日的到来,他不得不在威尔士本土的大学里度过难捱的半学期,认真学习没有元音、天书一般的威尔士语。
大学期间,查尔斯在现实中站稳脚跟,并开始放眼世界。他的童年犹如监狱,世上翻天覆地的动荡传到他耳里,早就变得哑然无声——日常的琐事与烦恼结成一团浓雾,将远方的噪音层层削减,雾中的儿童和少年浑听不见历史的喧嚣。不足对年间,高墙外多少星移斗转……大不列颠帝国烟消云散;法国先失印度支那,再失阿尔及利亚;柏林被一堵屈辱的墙分成两半;俄罗斯军队开进布达佩斯,12年后,又人布拉格;北越在炸弹底下呻吟;1968年5月,法国的戴高乐政坛失意,拱手让权。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历史的巨人销声匿迹:斯大林、肯尼迪,还有离查尔斯最近的丘吉尔——1965年1月的一个阴冷的早晨,人们几乎用王室的葬礼送他人士为安。明星自苍穹中隐去:鲍里斯·维昂、海明威、梦露……历史后浪推前浪:披头士乐队在利物浦忧郁的城镇中奇迹般崛起,让整个英国随它颤动;避孕药羞羞答答地问世;第一批嬉皮士在加利福尼亚出现;人造卫星环绕地球;人类飞向宇宙;集成电路的发明,七年后,又出现了第一台便携式计算器……西方世界突飞猛进,大不列颠却落在了后面。失去了帝国地位的英国尚未找到自己的角色,她摇摆在工党和保守党之间,两次被"共同体市场"拒之门外。在停滞与发展的游戏中,英国货币顽固地贬值,失业率居高不下,社会局势日趋紧张。北爱尔兰面临内战威胁,苏格兰和威尔士的自治主义分子也不断制造着混乱……
1969年7月1日,在加的夫的卡尔那翁城中,到处是维护王室安全的警察。连日来,他们已接到15次施放炸弹的警告。当天早晨,两名恐怖分子试图引爆雷管,不料自己被那催命机器炸得四分五裂。而在城堡院内,时间仿佛停顿——玛格丽特公主的丈夫、斯诺当勋爵把布景弄得光怪陆离,好让英国广播电台的摄像机有的放矢。有两亿观众在电视机前观看了授权仪式。查尔斯穿着军礼服,大盖帽下的脸有点浮肿。左手紧攥着军刀把柄。城堡院内,有人捧来一个难看的塑料托盘,上面盖着塑料顶盖。查尔斯迎上前去,他光着头,身体僵硬,手背在后面,青年人的长发平贴在额上。他妈妈一身浅黄衣服,戴一顶妇女小帽,将王冠戴到他的头上。观礼者有一身青衣,戴了顶大帽子的王太后,一身绿衣的安妮,一身珊瑚色衣服的玛格丽特。查尔斯披着白鼬皮大衣,双手握在女王的手套里,一边冒汗,一边发表中世纪的誓言:"我,查尔斯,威尔士王子,在此宣誓。我将全心全意忠于您,用我的诚实和荣誉为您效力;为保护您,我与所有人斗争,至死不渝。"军乐和威尔士语演讲过后,他到城外和集结已久的群众会面。伊丽莎白挥舞着儿子的手,庄严地把他推向人民。查尔斯腼腆地笑着,笨拙地挥舞右手。菲力普谨慎地站在几步之外。
威尔士王子从此名正言顺了。他是个善良的年轻人,头发梳理得很整齐,又直又低,像所有英国小伙子一样。仪式过后,他第一次在电视上接受了采访。他显得很年轻,四肢长,躯干短;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已在考虑未来了。他天真地解释说:
"从我的角度讲,有朝一日,我娶的女人可能成为英国王后。我将认真寻找能胜任这一角色的人,因为,她是你们大家的众望所归。她该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在遇到那个与众不同的女子之前,年轻的王子有一大摊事要做。在剑桥的最后一年,他开始执行自己的官方使命:四周时间,他出访澳大利亚、日本、香港和新西兰。而这并不影响他在1970年6月出色地拿到高等学历。这在王室家族历史还尚无先例——查尔斯是第一位拿到此项文凭的王储。现在,他只希望能有一点时间,真正地生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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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法]洛尔·希尔兰
译:孙凯 春洁
前途无量的女孩
再过几周,卡米拉就23岁了。她比查尔斯只大十六个月,却已是个少妇,不像查尔斯,还没有跨过毛头小子的时代。卡米拉光彩照人,热情奔放。有她在场,威尔士王子心中的阴云愁雾立即消逝殆尽。她热爱生活,浑身洋溢着自信——这种气质要归功于她自小感受到的温情。而温情,正是查尔斯所缺乏的。
交谈伊始,他们就发觉彼此属于同一世界。两人都是最传统的英国后裔。这片土地经年常青,整个乡村就像一幢花园,幢幢花园又浑成一体,构成整个乡村。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都同时受到百般的呵护和严厉的教育,这种奇怪的结合在别处是找不到的。自小时起,大不列颠贵族们亘古不变的价值观便灌输给他们了——这个奇怪的人类部落能把最原始的保守主义、最极端的反传统主义和最具破坏力的幽默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他们学会在任何场合下,都能让外在举止合乎时宜,而又保持内心绝对的自由。两人童年的记忆甚至都是相通的:冷如冰箱的教室、屁股上挨的竹板、夏天新剪草坪上爬满铺天盖地的蝗虫……不过,查尔斯是一个人长大的,从小没有温情,又过早承担了王子的义务;而卡米拉却在充满爱心和欢乐的家庭长大。这两个孩子的童年就像同一枚徽章的两面——一面是阴影,一面是阳光。
卡米拉出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那是1947年7月17日7点整。小姑娘睁眼后首先看到的是伦敦私立产科医院中淡黄的墙壁。她父亲布鲁斯·尚德曾经是皇家骑兵团第12单元的少校。他是二战期间的英雄,因作战勇敢,两次获得军队十字勋章。后被德国人俘虏,投入监狱,两年的铁窗生涯之后,返回城市,成为一家葡萄酒作坊的股东。作为绅士般的乡下人,他还担任过狐提指挥长。卡米拉的母亲罗莎兰德是第四代艾诗康伯男爵,富可敌国的罗兰·丘比特之女。19世纪,他们的祖先托马斯·丘比特担起了伦敦贝尔格莱维亚、般黎科和伊东等街区主体的承建和白金汉宫的修缮工作,并藉此聚集了大量财富。
历史的巧合有时让人啼笑皆非:卡米拉的外祖母、罗兰·丘比特的妻子,不是别人,就是索妮娅·科普尔。她是爱德华七世的情妇艾莉丝·科普尔的女儿,与维尔莱特·特里富西斯是姐妹。本世纪初,维尔莱特·特里富西斯把自己与女小说家维塔·萨克维尔韦斯特的同性恋关系公布于众,成了震惊英国的丑闻。也就是说,卡米拉是艾莉丝·科普尔的曾外孙女,维尔莱特的孙侄女。"上流家庭"都有辉煌的历史啊……童年时,卡米拉就对艾莉丝崇拜至极。这个祖先距她如此之远,又如此之近,曾外祖母的光辉事迹在妈妈口中讲来,卡米拉百听不厌。
艾莉丝·科普尔是上个世纪的女人。在她生活的时代,电视等大众传媒还没有发明,人民眼里的国王还像从奥林匹亚下凡的圣人。维护表面的尊严是当时惟一重要的事情。大不列颠上流社会的贵族常被邀请到上流的府第欢度周末,通奸行为就在那里应运而生。一对对偷情夫妇的房间当然是独立的,每间房的门外都镶着镀金框,里面往往插着纸片,注明当前占用者的姓名。这样,夜间来回走动就得格外小心,以兔妨碍屋中的男欢女爱。
第 1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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