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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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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子同舟 作者:冬月青

    第1节

    《与子同舟》冬月青

    文案

    林脩再活过来时,发现自己的记忆貌似有点不对劲,挣钱过日子,好好学习,求学完后被老师打发到蜀地时,发现三世公卿名门之后的现任蜀郡太守李溙,却是曾经自己救过的一个将军。。。于是温润偶尔有点二抽的美受开始了勾搭。。。

    1vs1,刚直名门能臣攻x温润平民谋略美受,he,宫斗+政斗+感情,多cp,小白、腹黑、温柔群受乱入。。。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天之骄子 灵魂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脩,李溙 ┃ 配角:符明,冯岱,赵素,朱然,张让,张朔 ┃ 其它:1vs1,he,不虐不腻

    第1章 第一章槐花熏(一)

    这是一个诡异的开始,但实际上又并非那么诡异。

    早晨的风在熏热的空气中滑过,带起灼绿的叶懒懒地翕动。篱笆围起的院子,泛旧的三间土屋,驳落的墙面,盖着几片瓦,大片的茅草;透过窗的光线,浅浅浸在床上少年的身上,阳光中浮动着微尘,映着柔的眉,弯的眼,微翘的眼梢,秀挺的鼻,淡淡的唇线拉着微薄的唇,还有一点婴儿肥的脸蛋,一切都很美好,只是少年的眼神中带着惊骇,整个面容带点扭曲。

    死过去,又活过来了,还带着诡异。意识与身体貌似曾经属于两个人,但是记忆就像存储了两份,刻盘在一个大脑中,曾经的与现在的。可是关于意识的主人与身体的主人所具有的感情与记忆,都像被涂抹了一样,模糊而透明。具体点说,就是此时的少年,只剩下两份客观的知识性记忆,却没有主观的自我存在认知;并且,主导意识中,少年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像回到了历史中一样,可又却是历史的现实。

    也许曾经人生还没有展开,也许人生已如秋树落叶,不管怎么样,少年蜷了蜷自己的指节,这种还活着的感觉,总是好的。

    房间门吱呀一声,进来一位三四十的妇人,脸上带点沧桑与愁容,看到少年已醒过来,很是惊喜,忙坐到窗边扶起少年,“脩儿,真是吓坏娘了,你怎么就掉到河里去了呢?你要是出了什么事,让娘怎么活啊”说着眼睛已经泛红。少年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妇人擦了擦眼,接着道,“快睡了一天一夜,饿了吧,娘给你端粥过来。”

    少年喝着碗里的稀粥,惊诧、迷茫、庆幸各种情绪不断地泛起发酵,让自己头昏脑涨,喝完后又被吩咐躺下休息。睁眼望着家徒四壁,在一片混乱中反倒迷迷糊糊又睡过去了。

    过了一周左右,少年总算把自己目前的处境弄清楚了一二三,少年原名叫作林脩,此地李家村,介休地界,时处苍朝。今年十五未满,小时候父亲就已去世,母亲拉扯着长大,宗族里时常接济;平时性格安静乖巧,可能因为贪凉下水游泳溺水。

    林脩的母亲郭氏,父亲原为教书先生,识得几个字,嫁给了在府衙里当差的父亲,可惜父亲身体患病,早早去世,家里境遇一日不复一日,母子相依为命。少年不禁对郭氏生出感叹与依恋。缘即如此,亦该随之。

    现在最大的难题是一贫如洗,原来的自己在宗族里的私塾读了几年书,识了几个字,现在年纪大了,也该去做活了,给家里多点经济收入;母亲托了族长,族长看母子俩比较可怜,在县里府衙找了个差事,不久就要去入职。

    可是的可是,自己也算初来乍到,还这么幼齿的年龄,也不太识人通字,如果呆在小小的府衙蹉跎一生,实在有负上天再造的厚爱。

    应先让母亲辞掉这份差事,再谋个生计赚点收入,再求学。晚饭时母亲把摊的鸡蛋尽往自己碗里捡,心疼地说道:“脩儿啊,看你这几天思虑过重的模样,都瘦了。”

    少年看着母亲碗里的小葱拌豆腐和一点咸菜,心里不禁一酸,把鸡蛋又放到母亲碗里,“娘,孩儿觉得自己年龄还小,就去府衙谋个普通的差事,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孩儿还想去读书,只有读书才能有出息。”

    郭氏脸上浮现出喜色,不久又转为难过,“脩儿有着大志向,娘很欣慰,可是家里如今一贫如洗,娘也不知如何是好”

    “娘,我已经长大了,这些让我来操心吧,等我赚够足够的钱,换个好点的房子,我再去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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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来覆去,林脩通过自己曾经的了解,结合现状,觉得卖酒更为有利可图。父亲酷嗜饮酒,年月隐去,母亲落得一手酿酒的好手艺,偶尔拿去换点银两或者赠人,只是妇人家抛头露面总归不是很方便,因而也只是断断续续,维持生计而已。

    当今世道,唯饮酒一道,入得高堂,下得市野,既有竹林勾栏的风流,亦有绿林江湖的豪迈,尤其现今崇尚名士门别,若再添点雅致的别趣,想来大有可为。

    林脩将此番思量与母亲一说,郭氏很为诧异,既惊于林脩能有这番考量,又诧于林脩不嫌锱铢相较的市侩,不过也无什么反对的理由,听起来也是好事,儿大于天,郭氏自是无不从的道理。

    如今槐花正好的时节,林脩让母亲将酒酿为两种,一种是当地传统的清酒,主要是贩与走卒农夫,吸引客流量,保持基本的收入;一种则是用以清酒为基槐花熏染,贩与士人乡绅,添些名义或者噱头以待价而沽。前者用陶罐盛装,以显厚重朴素;后者用白瓷盛装,以显时令别致。

    天色微明,林脩早早从床上爬起来收拾妥当,用背篓盛着二十斤的清酒与两斤的槐花熏,搭着村里阿伯家的牛车,早早入城。林脩想多带点入城,郭氏怕林脩受累劝住了。

    城里集市上廊坊勾肆,清晨时分,赶着早集,人声喧嚷,肩并交踵,自是十分热闹。林脩随阿伯摆好摊子,标好价格,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此时市集中一斤分作十六两,林脩不太习惯,也没有可以称重的器具,按照一斤十两,自己估摸着卖与客人。

    林脩生得不凡,又是少年之姿,自是吸引了很多目光,从第一个问价沽酒的人之后,酒香散开,清酒卖得甚好,槐花熏偶有问津,却无人购买。

    如此三日过后,清酒已卖得白银十两有余,可槐花熏却滴酒未售。郭氏甚少挣得些许钱,看到林脩的收获已是十分心喜,让林脩夜里早点收拾好好休息。夜里林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为槐花熏心焦,思量颇多却不得回应很感无力,却又不甘;仔细想想可能是自己销售方式不对。

    市井之中,自是锱铢相较,二十文的清酒与五十文的槐花熏,味道也相去不远,一般人自然选择清酒;而附庸风雅之人平日并不需要游走于市井之中为生活盘算奔波,实际上即是选择销售地点不存在销售对象。现在清酒还剩一些,槐花熏虽然酿得不多,可全剩着也让人心疼,明天应该好好重新择地而销啊。想通之后,林脩渐渐沉稳睡去;月色正好,抚去白日的奔波。

    第四日,林脩和阿伯约好回去的时间地点,自己单独拐过几个街道,正是大的客栈集聚之地;找到岔路的一棵大槐树,铺好几尺来方的灰色布巾,将酒摆好。

    白瓷上贴的标签题着“槐花熏”,后用小字注着“他乡为客,思归槐里;时岁尽染,所悟及孝”;又拿出简单的纸笔,思磨着是否又该多写点或者练练字打发时间,最近时常练练字,一是习其字体,二是识其繁简,到现在也还差不多,只是偶尔会繁简交错,不尽一致。这条街道果然繁华甚多,许多绣衣公子或白衣书生往复来,楼上多有公子倚栏而往。

    林脩虽然穿着粗布衣衫,但被母亲拾掇得十分整洁,再加上青丝乌发,明眸皓齿,曦粉脸颊,又自然而得,甚是引人注目。自有路人被其秀色风格所吸引,虽不知其自得风格在于想着赚得满载而归,亦从无以市井贩卖为耻的教育。

    这日,介休城朱家小少爷正闲得无聊与一帮相熟的游闲子弟在此最大的酒楼嬉戏肆玩,想着怎么打发这妍妍日光,不想正看到槐树下的林脩,看他生得模样好,不由生得找乐子的兴趣。遂引着一帮小厮下楼,剩下的游闲子弟则争相趴在窗边准备看热闹。

    朱家小少爷背着手,抬着下巴,挑挑眼神,嗤道:“哟,卖酒的啊,清酒二十文一两,槐花熏五十文一两,话说这槐花熏贵这么多是什么道理啊?”林脩微敛双目,转动眼珠暗自思量,想着小公子一番锦衣玉食的模样,随意忽悠几下,自然是不会在乎这点小钱的,看来果然今日财运不错。

    “这位公子,所卖这槐花熏以清酒为基,以将开未开、饮朝露、沐晨光之槐花熏染,更为清雅。”

    朱小少爷眼珠滴溜溜地转一下,“你这就添点槐花什么的就价格翻倍啦?”

    林脩更作端庄木有,缓缓解释道:“世上难得,唯心意感怀;陶瓷价廉,遇巧功妙笔则加倍;帛布色简,遇色染丝绣则益美。这槐花熏采取精细,取行孝思归之意,岂是寻常之酒意味可比;饮之入血敛降,对身体甚有好处,尤其可使父母延年益寿。五十文,实在是很公道的价格啦。”

    朱小少爷听得这番说辞,心下甚喜,虽平常在家娇生惯养,也不爱努力奋发,但心性天然,对父母很是孺慕,其他听完可能只明白十之五六,可随父母身体很好,这个代表孝敬父母倒是听得清清楚楚,就让身后小厮拿出钱来。

    “你这剩下的我全要了,瓷器标签全给我吧,这些银两给你就不用找了。”

    林脩听后觉得惊喜来得太突然,有点茫然,很快反应过来,把酒连壶递给身后的小厮,心中很是满足,不由得抿唇微笑,朱小少爷看着很是惊艳了一把,有点目瞪口呆,但也没多想,就带着小厮离去想快快回家把酒献给父母讨一下乖。转眼日暮西斜,还剩下的半斤多给阿伯拿回家喝,林脩到了和阿伯约定的地点,回到了村里。

    第五日,林脩又到这槐树下守着,盘算着不知今天运气如何;过得这段时间,槐花也该没了,天气也该更炎热了,出来在整日曝晒这小身板可能受不住。最近也算收益可观,在家温习温习这里的书本可能比较合适,等得酷暑过去,又可再作其他思量。正如此辗转思磨着,朱家小少爷又走到了跟前。

    第2章 第二章槐花熏(二)

    槐树的花枝随着偶尔的对流风轻轻摇曳着,有些花瓣落在林脩的发上,肩上,透过树枝的光斑在地上悠悠地旋转着。朱小少爷蹲下来,双臂抱膝,唤道: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朱然,今年十六未满。”

    林脩抬起眼,笑道:“我叫林脩,今年十五未满。”

    “你比我还小一岁,就出来挣钱啦,好厉害。昨天我把酒拿回家,我父母很高兴,父亲尝了后觉得味道很不错,让你以后定期各种酒都往我家送一些。”

    林脩心中一转,这就算固定客源了吧,以后就不用天天都来守摊子了,“那多谢然公子家了,不知公子家住哪里?”

    朱小少爷手指指着东南方向,“看到没,不远处那最高的屋檐处就是我家”,又指指身后年纪稍大蓄着短胡的佣人,“你以后就给门房说找胡管家,就这个;明天你就先送些这个过来吧”。朱小少爷指了指清酒。林脩点了点头,并向胡管家打了招呼。

    一行人离开之后,林脩托腮发起了呆,目前都还蛮顺利的,等存了些银两,应该重新修个好点的房子,以后如果更忙是不是还得找些帮手,等自己离家求学后母亲一个人在家没人照应也不放心,哎,要操心的事情还是好多啊。真是感觉现在十几岁都比那时候二十几岁还要操的心多,少年初识愁滋味啊。

    自此之后,接连几日,每日朱小少爷都过来找林脩聊会天,有时带点吃的,有时偷点小酒。林脩也按时将酒送到朱家,省时省心收益颇丰。多了一个人陪着一会,林脩觉得这白日光也不算那么难熬。朱小少爷虽有点任性,却也单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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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又下了场雨,槐花落了大半,天气也变得更热。家里的酒剩的也不多了,休息了一天,林脩又来到了老地方。朱小少爷又准时地蹭过来,黏糊糊地贴在林脩身边。

    一行车马往这边经过,酒香飘入帘中。帘子被掀开,出来一位年纪大概六十多,留着寸许白髯,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老者,示意停车。

    老者盯着那槐花熏的标签,缓缓念叨,“他乡为客,思归槐里;时岁尽染,所悟及孝”,第一遍时边念边抚着白髯边缓缓点头,第二遍时不知想到什么,又生出感伤情怀,面有戚戚焉;第三遍后则沉默不语望着远方,又似眼神空茫,不知所念为何。

    林脩看着老者情绪的变化,目瞪口呆;老者不久回过神来,问道:“这槐花熏题字何人所作?”看老者有传说中那种德高望重的感觉,林脩马上站起来,拂一下衣襟,恭敬执礼道:“是晚辈所作。”

    老者挑挑眉梢,“看你也有些学识,小小年纪为何不好好求学,怎么作这些营利苟苟的小伎!”

    林脩显得愈发恭敬,回道:“人生而有命,自应顺势而为。晚辈惟与母亲相依为命,家贫如洗,又年有所长,须与母分忧。孟子亦曰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处高堂亦可钻营,处市井亦可修身,唯心不唯境遇而已。晚辈度过此番困窘,即求心之所愿。”

    老者看着林脩风姿非凡,手慢慢抚着白髯,眼角浮现喜意,微微点头,

    “既然如此,你就以这酒为束脩,择日即来找我拜师。”

    林脩不禁大喜,听闻成皋屈伯彦因崇慕介子推,遂居于介休城40里外绵山中,不少人慕名求学,想必这位老者就是屈伯彦。朱小少爷知晓后,眼珠滴溜溜一转,自己心中也有了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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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中,与母亲说了白天是际遇,母亲也很欢喜。母子俩计算了这段时间所赚的银两,刨去成本还剩得百余两。已足够重修一下房子,还有朱府的定期订购,束脩也只要奉上好酒就可以了,不过想来是那个老头子特别贪杯,母亲酿的酒自然是好的。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找到能够帮忙可靠的人。

    介休城比较小,晋阳则为并州治所及北方中心所在,每年冬天时有羌胡各族袭边,多有流民集聚到晋阳,以图混个生计。改日邀朱小少爷一起去一趟,有个伴安全点,母亲少点担心,还可搭个顺风车。朱小少爷听到林脩的计划,介休相聚晋阳两百余里,得花上大半天的时间,在晋阳过上两夜,第三日返回,感觉颇为新奇,自是欢喜得不得了。

    这天清早林脩和朱小少爷在城外集合,爬上马车,看到里面的东西,眼角不禁抽了抽。吃的穿的用的,真像要长住他乡一样,看来朱小少爷真是朱府的宝贝。六月的天气已是十分闷热,马车跑在官道上,两边挑起的帘子因为速度穿过对流风,温度虽高,却也还算舒爽。

    路边都有高大的树木,枝条摇动的光影像旧电影的节奏一样,浮在单手托腮,望着窗外的林脩脸上。可能是旅程总会让人更加觉得时间的单调,也可能是思绪这种东西总会带着周期性,林脩不禁又想起了曾经的生活。前段日子比较辛苦,回家后也不好在母亲表现过多什么,躺在床上又很快睡死过去,现在无事可做又忍不住想起。曾经的生活细节已并不是太重要,就像旋转成一团模糊的影子,等情绪漫过,湿哒哒地黏在自己的心上,渗过每片膈膜,不由浸在感怀的压抑之中。

    朱小少爷看着林脩脸上慢慢染上悲色,也不知原因,有点不知所措,但又觉得这样子也颇为好看。于是叽里呱啦说起自己那些鸡毛蒜皮来,突然靠过来神秘兮兮地说,“我也要去屈伯彦那里读书了,我父母不知我又要弄什么幺蛾子,可费了我一番口舌。”林脩惊讶地盯着这只牛皮糖,忽然觉得,人生也并非完全寂寞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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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晋阳城,两人脸色都不太好看,胡管家安排好所有事宜,让两人先稍作休息。吃过晚饭后在晋阳城中随便转转,晋阳风格粗犷,沉朴厚重,亦不失繁华;不过,往往越繁华的城市往往集聚着越挣扎的底层,加上晋阳靠近北方,流民颇多,衣衫褴褛,带着怯缩、绝望或者阴郁的眼神。

    第二日,林脩、朱小少爷和胡管家三人来到流民集中区域,留下一个小厮照顾东西。通常许多流民在此卖身为奴只求一个生计,林脩想着应该买年纪小的、没有后顾之忧的,胡管家阅人较多,看看品性如何。只是多数都蓬头垢面,形容饥瘦,神色黯黯,林脩也不知如何下手。

    走到将近一半,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突然冲过来张开双臂,睁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有点怯懦,又故作勇敢地嚷道:“大哥哥,赏我和我哥哥一口饭吃吧。”林脩看着后面跟着的半大少年,捏着衣角,咬着嘴唇,带着担忧却又无奈。林脩瞟向胡管家,胡管家微微点头示意。

    林脩看着小男孩生得讨喜,虽然不甚干净,却也没像其他人一样那么憔悴饥瘦,后面的哥哥反倒瘦弱不堪,想来可能哥哥都省着口粮留给弟弟了。林脩稍微起了逗弄的心思,微笑地说道:“哟,你瞧你这么丁点,能干什么活啊?”

    小男孩听到眼睛更瞪得大大的,眼珠忍不住闪了闪,感觉就要泛上一层水光,却又缩紧了五官,“我什么都能干!我会很勤快的。”想了想,又补充道,“好多人想要哥哥去干活,可是不愿要我,哥哥不愿丢下我都没去。”

    林脩眼睛闪了闪,抬头问后面大一点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赵谨,今年十七;弟弟名叫赵素,今年九岁;父母早已去世,与弟弟流窜到此。望公子收留兄弟二人,自不负公子恩德。”

    “只是你们须跟随我去介休城,可能一辈子居于此弹丸之地,而且也非大富大贵之家,仅可温饱而已。”林脩试探道。

    “衣可蔽体,食可裹腹,已足矣。”

    林脩思及此人,一路照顾幼弟,身处奔波,亦行止有度,应该颇为可靠并能管事。后又挑选了一个十余岁的小女孩和五十岁左右的妇人,皆无亲无故,也好照应郭氏。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世事变幻,白云苍狗,与人相关的事情从来不能按照理性的逻辑发展,也无可定论。先作好打算,等事有变故亦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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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中岁月静好,没人一间不大的小屋,林脩这间屋后有着浓密的树荫,屋前采光很好,窗前摆放一张书桌,靠墙一张不大的木床和木柜。管伙食的大叔做饭味道一般,但做肉食喜欢放花椒或者胡椒粉,滋味还蛮好。功课也不是很多,先生安排一段时间的内容,再偶尔予以点拨;林脩与朱小少爷新来学习的内容也比较经学。月余林脩回次家,安排好各项事宜,偶尔赵素被郭氏或兄长派来给林脩送点吃食、物品或新酿的酒,自然好酒大多孝敬了先生。

    转眼已至寒休,因时间仓促,也才修了两进院落,将郭氏、云婶和小槐花(郭氏给小丫头取的)放在了后院;赵素不肯一个人住,和赵谨住在一起,与林脩的房间在前院。

    是夜极雪,时间也很安静,林脩裹在被子里觉得很冷,呼吸的空气都是冰的,刺激的嗓子都很难受。一直将近半夜,才有点迷糊的睡意;外面却传来断续的马蹄声,快靠近林脩家的院落时,突听到一声重物落下的钝声,然后感觉马在围着什么打转,还有急促的喷鼻声。

    林脩想当作没听到睡过去,心中却又磨得慌;起来看看吧,外面又冷得很,而且林脩认为自己是男的,可是都不好意思承认,其实胆子很小。小时候半夜睡不着都会爬起来敲父母的门,让母亲再次哄睡着,长大后虽然好点,但在学校时半夜上个厕所也老心跳加速。实际上也说不好怕什么,就是觉得在这神奇的漆黑的深夜,虽然不一定有什么真正可怕的,可就是心中瘆的慌,林脩自己总结为一种可以称之为黑夜磁场的东西。最后一点好奇加上心里磨着产生的越发的焦躁,让林脩终于忍着起床去看看。

    第3章 第三章梅花沁

    林脩穿上衣服,披上厚厚的披风,将房门带上,再如何房间总比外面温度高,总不至于回来时又相当于在冰天雪地中缓和过来。走到赵谨房间窗前瞄了一下,赵素像只八爪鱼一样箍在赵谨的身上,想想还是没有叫赵谨陪自己一起,如果没什么事情岂不是打扰他们的好眠。

    吱呀地推开院门,一阵寒意袭来,夹杂着某种淡淡的冷香,习惯后再很难闻道,可能是因为温度最初的对流才能最开始捕捉到空气中那点微妙的气味。雪已下了厚厚的一层,空中还安静地飘着,雪层反射着光线,天也不是那么黑沉。

    一团黑影坠在院外的路边,一动不动,林脩想返身回屋,可又觉得都出来了,但是让自己过去又觉得太有恐怖诡异的氛围,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回身拉着门栓,突然马的喷鼻声更加剧烈,有马的话可能是人,如果就丢下这个人肯定在雪里会冻死吧。如果面对的是生命的问题,也许其他许多情绪,像恐惧、疲倦、厌恶,都远远难以成立。

    林脩还是走了过去,踩在雪层上,有一种奇妙的微陷,然后再冰冷地凝结与踏实,发出轻微地挤压声。肯定是因为恐惧,所以林脩才觉得自己的心跳得那么快,很想在下一步就返身而去;可是那微妙的一种执念,却轻轻地勾着他的心,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发烧了,所以大半夜才做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

    当你害怕或者排斥时,总以为路是那么远,事情是那么的艰难,当你回头发现实际上很简单,而且觉得很值得,那么这肯定是你值得去做或者应该去做的事情;当你回头觉得是如此的不值、空虚,也许在下一次,应该问一下自己,是否还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不过,很多时候,我们都被一种微妙的执念牵引着,知道等着的是空虚的结果,可是却仍忍不住如此单调的重复,仿佛陷入一种瘾症,只是证明自己的脆弱,无法忍受自己无法证明的时间,然后不断重复陷入对一点欲望与兴奋的追逐,然后只是枯萎的时间。

    这一次,当见到地上的人时,林脩确定自己应该是感到兴奋,而这一段路实际上是如此之短,都忍不住想嘲笑一下自己的胆小。地上的人嘴唇苍白干枯,闭着眼,蹙着眉,发丝微乱,还沾着雪花;他蹙着的表情就像收蹙着自己的情绪,收蹙着自己的疼痛、畏惧、卑懦等所有自己不愿意有的情绪,然后以为表情地紧蹙可以让脸孔或者身体的密度增加,从而足够坚实,坚实得想巨石一样去承担人生或者命数所有的苦难。

    仿佛第一次,林脩才如此清醒地感觉到,他已身处不同的世界;这样的世界,有人需要卖身,有人可以纨绔,有人可以隐世而居,求己所得;但是所有的人,在这个世界,都需不断地缩紧着自己,缩紧着自己的身体,缩紧着自己的人格,缩紧着自己存在,才能足够加大自己生存的密度,才能够足以承担这生活与世事的打击。

    而林脩,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异物感,他松散着,就像软绵绵地一片,随意时空、命运将他扔到什么地方,匍匐在自己的一角即足以让他自得地蠕动着。不需要考虑食物、衣物、出路,一直只须考虑学习,而人格这种东西,如果认为它存在着,它即安好地保护自己的意识,它若不存在,也只需巴巴地卷着寄存。

    也许有一个人,当你遇见他,你会觉得自己的时间被拉长,然后你的思绪、意识,就如这冬天的雪花,纷乱地涌入这心中,单纯得就像天地间只有是与非。林脩想,这是一个让他觉得时间被拉长的人,这个人长得很俊,很坚硬,穿着盔甲,渗着血,然后从马上掉落在他的屋前。虽然也许还不能理解这样的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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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渗着血?!林脩对自己的闪神无语了,等回过神来,胳膊已经穿到男子的身下,想把他扶起来。感觉重得不行,回过头,却发现男子被翻动已经醒了,睁着眼睛,如隼的眼神,审视着林脩;林脩突然觉得背后一阵冷气飘过,很想马上放手,可是男子马上又晕了过去,身体仿佛变得又黏又重,又扔不掉了。

    好不容易半拖半曳将男子拖到自己的房间,还是将赵谨从暖暖的被窝里残忍地叫了起来。赵谨看到男子,眼神闪了闪,又装作若无其事。帮助烧了热水,给男子解了盔甲。林脩看着赵谨轻车熟路,越发觉得赵谨有点不简单,可又觉得不太对劲,但也猜不出个所以然。

    赵谨又细细地嘱咐着热水用过后放着就行,要不要拿一床被子来,晚上林脩要去睡哪;想来是不想露出更多破绽,故意刺激着林脩打发他,林脩也就遂了他的意。拿起手巾给男子擦了脸和手,被包扎好的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也就没动,林脩想着自己也不会处理。折腾一番,困意已经汹涌,林脩将就着和衣躺在男子身边迅速睡去。

    第二天男子早早就醒了过来,看着几缕青丝搭着的容颜;回想过来应该是昨夜看到的那个人,青丝如泄,未有挽髻,衬着雪色,昧着夜光,身形如削,步履摇跚,显得难以言喻的动人。也许美好的事物总是容易让人忍不住靠近或者放下戒心,所以才会有陌生人如此卧榻共眠的光景,不是很科学;不过本来与人有关的事情就不能用科学判断,更何况掺杂了人们所不能意识的情绪、脑磁波或者荷尔蒙。

    等到林脩醒过来时,身边已空空如也;林脩不禁感到一阵恍然,难道真是雪夜奇遇;可看到昨夜收拾的一团糟的痕迹,不禁疑惑,不至于啊,明明是活生生的人,才不是什么灵异事件,再说灵异事件一般是美女才对;等清醒些后,又不禁愤怒了,这是什么人啊,没声没息地又跑了,还真以为自己是阵风,刮过就无踪了。实际上应该客观地说一下,也许别人会有急事,或者有很多种可能,但林脩的确是为自己无以投放的情绪傲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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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康元年,顺帝崩,顺帝子继位为冲帝;半年余,永熹元年,冲帝未及三岁而亡。是时林脩三年业毕,屈伯彦询问其志向,林脩恭身答道:“时值国家风雨飘摇,学生孤力难为,不过汹涌沧海中一叶,粉身碎骨亦难济天下苍生,惟求力所能及。”

    屈伯彦叹息,“为师亦知你性子;易曰,天地闭,贤人隐,虽不及古之大贤,但也明晓世事不可强求。那你今后又作何打算?”

    林脩踌躇道,“学生并未想好,但思及阅历尚浅,所学亦纸上须臾,须游历四方以磨砺自身;还望先生予以教诲。”

    屈伯彦慢抚白髯,“吾今身后百年余,内忧甚剧,外戚专权,宦官当道,皇室旁落,必引得八方征伐,权势消长,如此内耗必甚;虽眼前外患还不足大虑,但期间休养生息以蓄势待发,其后再过百年余实为堪忧。昔武帝图谋以保我族几百年安稳,却亦为熙熙攘攘求名为利之徒除却后顾之忧而已。个人小命数亦只可求之,不可强之,而天下之大命数求之亦难,惟可顺之。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万物有盛有衰,有起有落,也无须过于哀嗟。世事如白云苍狗,只苦了其中随波逐流的万民苍生。为师仅愿你怀向善之心,所及之内勿行违心之事。”

    林脩心下敬服,诧于先生的深思远虑,又叹于先生乱世中的无奈与豁达。自家中境况日渐好转,郭氏平日已不再亲手酿酒。如今林脩别师,郭氏又亲酿各色酒诸多,让林脩敬奉恩师。离别时,屈伯彦拿出一张拜帖,“现今蜀郡太守李溙恩师与我有几分交情;李溙其人,刚毅果决,肃治清明,武能守边,文能治民,你持此拜帖,想其也能看我几分薄面。” 林脩谢过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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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脩谢别恩师,回至家中,与母亲商量游历及拜帖之事,恐郭氏不舍,亦忧母安康。郭氏严厉地训道:“男儿志在四方,屈先生待你恩重如山,有再造之恩,给你指点了一条匡扶苍生的道路,母亲亦相信你能有所作为。母亲现在也身体健康,无须过多担忧,等你再作安定之后,也可将母亲接到身边。如果你为母亲而罔顾上天厚德,母亲心中更为不安。”

    林脩反复思量,蜀郡从古至今为居安之地,如今偏居介休一隅,实非长远之计;先至蜀郡图谋发展,亦有先生拜帖,等情势逼人之时偏居蜀郡,也不失为良策。知晓林脩将赴往蜀郡,朱小少爷迫切希望跟随,可是林脩归期未定,朱小少爷父母自是不允许他胡闹。林脩安慰朱小少爷道:“你留在介休,我还有特别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朱小少爷自是十分心喜,问及何事,林脩商量道,等他离开介休,赵谨兄弟二人也须跟随,虽后来又添了数人,也不太放心。如今家中又新开的店铺,虽还规模不大,但前景光明,希望朱小少爷可以共同经营留下的沽酒生意,均分收益。朱小少爷也不怎么在意钱财,但林脩特别强调这是托付给他的大事,非常希望他能帮忙,还能常常通信互通有无,朱小少爷想着父母必不同意他远游,这样也能和林脩有所联系也就接受了。

    朱小少爷虽在家受宠,但毕竟并非长子,还有几个兄长,无须继承管理家业。父母看小儿子能够试图有所为,虽然小打小闹,但也颇为欣慰;而林脩之人,他们也是十分满意,愿意儿子与之交好;因而也对朱小少爷多有帮助和指点。

    转眼已至桃花三月,林脩带着赵谨赵素来到因都江堰而闻名,素有天府之国之称的蜀郡。

    第4章 第四章桃花染(一)

    蜀郡治所少城,武帝时在蜀王城(原少城)之南筑南小城,蜀王城则称之为北小城,加之西南锦官城,共构成少城。城东南西北皆有军营垒城(一般位于大城附近),城中有通往四方大道,另有通衢巷道遍布城中。

    杨雄蜀都赋中形容锦官城雕镂铅器,百伎千工;东西鳞集,南北并凑;凄秋,发阳春;罗儒吟,吴公连;眺朱颜,离绛唇;眇眇之态,呲噉出焉。繁华风流之态跃然纸上。

    在具有现代意识的林脩眼中,历经千年,长安已成北京,扬州已作上海,而锦官城却仍如千年前的模样,改面成都。锦官三月,相较扬州的风流奢靡多了一分矜持,相较洛阳落入尘埃中的富贵多了一分古朴,而相较晋阳的粗犷亦多了一分婉约。

    身处洛阳、长安或者扬州,即使你为人上人,亦须谨言慎行难以残喘,即使你如何努力,你也只是万千蝼蚁中的一只,粘在权势张罗的网中,活在富贵蒸发的饥渴中,社会叠加的意义远远超过你自己本身。即使你不想承认,你也难以活成一个人。

    但是成都,会让人相信,不管你富贵或贫穷,布衣或卿相,只要你愿意并努力,那么你就可以以一个人的姿态生活着,或细琐,或从容。野心家不会在这里织网,淘金者不会在这里销金,因为这里不存在那些所谓需要苦心经营的意义;你只是你。

    话说少城距离洛阳3120里,路程奔波两个多月,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总有人会认为旅程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路过的风景会多么赏心悦目,路过的人会是多么千姿百态,路过的际遇又会是多么的销魂断肠;不过,这一切,对于第一次龟速长途奔波的林脩来说,是完全不存在的。

    只要行程稍微拉紧,林脩就觉得路程颠簸元气大伤面色苍白不复人色,而车里的赵素都明显要适应许多,反过来照应林脩,赵谨赶车。为了照顾林脩的状况,路程或急或慢,拖了两个多月才终于到达蜀郡。

    若言肃治,则称少城;若言风流,则称锦官。传说蜀锦于锦江中濯染更为鲜明,因命名曰锦里,后汉时于此地设锦官管理织锦业,因而称作锦官城。原少城,即郡治府衙所在地,郡中官吏、士人或大姓多居住于此;而富贾、集市、亭台楼肆多集中于锦官城。

    林脩带着赵谨兄弟从北门直入少城,此时正是桃花染、海棠娇的时节,城中风景不禁使人放松下来。为了显示对蜀郡太守的敬意,只是稍作休整即赶往太守居所,等先登门后再作安排。经过打听,绕过街巷,路深处,看到朱底黑字匾额,上书“李府”;黑漆大门显得几分严肃沉穆,大开着,没有守门人。

    赵素立马上前使劲拍着大门,唤道屋里有人没。林脩和赵谨不禁抽了抽额角,又觉得很方便。没多久出来一名年纪不大的少年,林脩将拜帖转交,不多久就被请进去。院中种着几棵桃树,花开得正好,暖熏的空气中,带着淡淡的香味;不过想来这茂盛的桃树应该是前主人留下,看着黑漆大门,一路素净的模样,现主人也不像是会在院子栽桃花的人,虽然桃树可以辟邪。

    林脩与赵谨、赵素跪坐在正屋内,少年将茶水奉上就已离开,看这府内人丁稀少,此时感觉就像空旷得无人一样,林脩只好和赵素大眼瞪小眼,可又不能太过松散。林脩稍微挪了挪有点酸麻的腿,低垂着眉眼,就看到赵谨斜瞟的眼神示意;有点疑惑地抬头,就看到一抹修长的影子投射到自己面前,衣裾微动,转过头,就看到进来男子身材挺拔,面容肃穆,轮廓深刻,很是英俊。

    正觉得熟悉,林脩不禁惊讶得微微张大了嘴,又转瞬变成莫名的气愤,后又觉得气愤理由也不太足够,脸上惊的、怒的、憋的最后面色涨得微红。只因进来之人恰是雪夜所救、隔日又无所踪迹的那个人,要说也只一面之缘,可林脩硬是觉得自己所有情绪被巴巴地揉成一团堵在心里,要说什么可以形容的话,林脩觉得应该就是便秘的感觉。

    李溙进来时本看到一眉眼低垂,青丝微斜,玉颈微露的少年,可转眼抬头,模样虽不错,可那小眼神,还有表情,总带着点龇牙咧嘴的感觉,很诡异。看过拜帖,此少年名林脩,介休人,师从屈伯彦,再加上这虽有改变但相差无几的模样,李溙自是认出这就是当日救了自己的少年。

    三人站起来向李溙施礼,李溙注意到赵谨兄弟,眼神微眯了眯,转而装作若无其事到主座坐好。李溙想着林脩憋趣的模样,觉得很是有趣,想慢慢磨着,不提及当日一丝一毫,林脩自然也不想拿着往日施恩说事,过去那么久,再说也不算什么。

    李溙端起自己的杯盏,微微抿了一口,抬起眉梢,悠悠地问道:“不知屈先生近来可好?”

    林脩压了压心中的情绪,“先生喝得小酒,赏得美景,自是好得很。”

    “不知脩游历至蜀郡有何打算?”

    脩?!林脩刚缓和下来的情绪不禁又像被吹风机鼓动一下冒起了高高的火焰,心里不满地想道,“我有和你那么熟吗?这么叫我也不怕闪了你的舌头,你不怕闪舌头我还别扭得慌呢。有何打算?自然是知道蜀郡安居乐业,又盛产好酒,实在太适合自己开拓了;又有你太守大人做靠山,自是事半功倍。不过这些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哼,怎么可能!”

    于是林脩只是义气凛然地回道:“不敢有负先生教诲,愿辅助大人,造福民生。”李溙自是注意到林脩眼中闪过的狡黠的眼神,混迹官场十数载,这点故作的超然肯定瞒不过去。不过也并没有因为这刻意的虚伪心生厌恶,反倒因为那灵动的眼神,灵活的小心思,再加上这不大的年纪,觉得十分可爱。这般俊俏风流的人物也自是见过,可却并没有这番灵动坦率。

    就像有的人虽然掩饰着,可却还是如此地一目了然,有的人试图坦率着,可还是如不在同一个频率上。能从一个频率接收到对方最真实的信息,应该是相性中最为前提的事情。

    李溙注意到林脩双腿有不自觉地动了动,肃然道,“脩小小年纪即有这番抱负,实是苍生幸事。想来你们旅途奔波,对蜀郡也不是特别了解,你们先稍作休息再过一段时间再做具体安排。府中房居甚多,也无太多人居住,若是不嫌弃的话,就在鄙府住下吧。”

    林脩想着赵谨肯定是要打发出去探路的,就只剩下自己和赵素那个小毛头,在外居住或者不方便,或者还花费好一番银子,住下来,环境又好,还有负责照料的人,还可以抱大腿,何乐而不为;再怎么说也不算白吃白住吧,自己可是来打工的,也不算萍水相逢,可是有接济之恩吧。反正怎么算也没有不好意思,于是感激一番,林脩与赵谨兄弟都住到东厢客居,林脩一间房,赵谨兄弟一间房。

    话说赵素今年快满十二岁,也算个半大小子,再和哥哥睡在一张床上两人应该也挤得慌,可赵素就是不要一个人睡,而赵谨平时看着精明,还偶尔腹黑一下,可是只要面对弟弟赵素的事情,基本都是无原则妥协、无原则宠溺。所以说弟控并非最强大,兄控也不算什么,最要命的是兄控遇上弟控,简直就是两块无缝隙、无死角、完全式贴合的牛皮糖,没有办法,林脩也只好两个人当作一个人用,幸好赵谨一个人肯定远远抵得上两个人的能力,再加上偶尔这样贴合的牛皮糖模式只住一间房也算资源节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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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见色起意,人之性也。苍朝男风盛行,尤其盛行高段位如高学识、高权贵、高样貌的引为人生知己的男风。这也不难理解,女性已经受到越来越严重的封建礼教的束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属于社会的亚群体,也就是波伏娃所说的第二性,不涉及社会权力、思想和财富的中心,除却个例,也很难实现群体的人格的自我实现,此种条件下,实在很难回应同等层次以天下为局、以万物为谋的男性的精神诉求。

    从另一个角度说,不管是佛洛依德还是福柯皆通过自己的学术研究提出,人所选择的性对象实际上是全开放式的,也就是说,再没有社会调教因素的影响下,人则不因年龄、不因性别、不因血缘选择自己的性对象。而性意识的投放既是一种可控的行为,社会可以对此予以规训,将允许与禁止的行为与思考模式深刻地渗入你的意识之中;但它也是一种不可控的行为,因为你当你发现时,你可能已经超过了社会规定的行为模式的界限,或者你没有超过界限,你让自己去适应,你却发现自己可能接近性冷淡或生活无意义模式。

    放到本文林脩与李溙身上,林脩长得标致,李溙也很是英俊,足以引得对方起意,而恰好自身的色很是对对方的胃口。林脩在上辈子就发现自己是个同性恋,虽然长得不错,可是属于边缘性群体,22岁的年纪既不敢放纵自己一夜情,可是接触的圈子太小,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人,也不愿委屈自己找个女生凑合着相处在等着结婚,因而感情状态可谓一片空白。而李溙,自是接触的很多,当朝帝王权臣许多都如此,自是没什么排斥,但也没有意识自己要去喜欢一个男人。

    所以两人只是按照很正常的生理模式,见色起了意,但是起了意又能如何,顶多不过觉得欣赏,荷尔蒙意识微微萌动而已。世间漂亮的人多了去了,起了意的就想在一起,那人生则会变成一场蜻蜓点水、不知栖息的游戏;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则是此中的翘楚代表,就像患上瘾症一样,不断地追逐着自己所以为的女人和生活,可实际上却从未有一处真正能让自己停歇栖息。如果有人说这就是人的本性,那首先得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资本,没那个资本也很少会面临此种诱惑,有了资本愿意让自己选择这种枯萎的方式别人也无话可说;但是不要以本性为借口,人之所以成为人,正是因为在于人能为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

    不过,当你遇见一个人时,实际上你会有某种感觉,你觉得他很熟悉,甚至有种感觉你会和他生活在一起;虽然没什么道理,但这却是真正会发生的。比如虽然林脩傲娇着,别扭着,但他还是觉得,当他身处李溙的磁场中时,他觉得他顺遂了,已经不再是人生中的旅人,而可以停歇,他很平静,这是一辈子生活的那种平静;穿过苍茫的时间与纷乱的世事,不管白云苍狗,能看到时间的尽头,还是如此。

    第5章 第五章桃花染(二)

    【如果我在某个时间突然遇到你,也许这个意外可以让我做某种决定。】

    林脩最近几天觉得特不逮劲,至于原因,简直无处诉说。

    事情要追溯到前几天,歇息一番后,李溙将林脩请至书房,盘踞而坐,问林脩有何建言。林脩跪坐于下首对道,“若问治理蜀郡,对于太守而言,唯三条足矣:第一,利农,即鼓励农耕,防止兼并,依四时行维全之策;第二,兴商,即互通有无,谋往来之利,依当地风水鼓励行当,如织锦、酿酒、食物;第三,肃治,当今外戚专权,宦官当道,地方莫不受其影响,蜀郡偏隅,但不可小觑,而地方大姓,亦须恩威兼施,或倚或削。”

    李溙瞧林脩小小年纪,但见识不凡,不由刮目相看,但疑惑道,“为何你说是对策是针对我而言?”

    林脩答道,“太守祖上三代公卿,自身历经青州刺史、渔阳太守,肃治威名,曾亲赴边塞,保百姓安居。蜀郡居安,太守求进,志不在此。但脩认为,天下苍生皆为百姓,为一方之长官,则保一方百姓安居;太守不可操之过急。当今帝幼,不可长久,时局定在变化之中,到时自有良策使得太守求汝所愿。”

    李溙被道出心中困扰并宽宥,自是舒泰,“脩不必再称呼我为太守大人,直唤洺宣即可;不知脩可有表字?”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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