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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旧故事 作者:奇怪的猫先生
分卷阅读26
奇怪的旧故事 作者:奇怪的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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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那几年是知道林九不会那么快原谅自己的,也不敢去找他,信是依旧一年一封的寄,可没有贴邮票的那些信却已经堆满了整个纸箱。
唐稼的生活几乎就只剩下,想他,工作,还有烟酒。
等到真正犯病的时候,医院诊断出来已经是晚期胃癌,其实没什么的,还是有机会的,只要能有合适的胃。
只是他不愿意告诉林九,尽管他知道他大概已经原谅他了,那个人没回信,却也不曾离开那个学校呵,他是不是在等他呢?
有些时候,世界上幸运的人总是少之又少的,唐稼只不过是多数不幸中的一员罢了。
唐稼最后一次寄信给林九是在林九三十二岁的生日,那上面写的是,阿九,我要死了,你要不要来看看我。
可那个人始终没有来。
其实有些不甘的,却还担心那个人会不会还等着他,便求表妹把几年前给他们当伴郎时和她的合照寄给林九,他轻笔在上面写的是,对不起,不再端正,带着些潦草。
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奇迹,唐稼死在第二年的三月,始终没有挣扎过林九的下一个生日。
唐稼的墓地在珠海,这是很少人都知道的,只除了他熟悉的那几个人,如他的大学班长,当然也是他的妹夫。
7.
林九准备结婚了。
35岁的这一年,娶进了一个温柔的南方姑娘,是与他同校的老师,等到两人结婚后大多数时间还是住在学校里的,只不过又在镇上租了一处套房,周末的时候也能回自己的家,母亲很是高兴,年迈的身子禁不得颠波,只打了电话嘱咐他今年过年记得回家。
其实没有什么的,只是一切都恢复成他最初的想法,他的生活,他的家庭,都恢复成原来的路经罢了。
鬓角的头发又长长了些,林九下意识地将它轻掩了掩,盖过了耳骨上那个疤一般的空洞,其实,已经接近麻木了。
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那天,四月已经快到尾声了,两年了,再也没有收到那个人的信呵。
他再次挖出白杨下的那个白色铁盒,其实已经锈迹斑斑了,毕竟是这样十多年都过去了…
盒中的碎纸被他一把一把地抓起,扔到垃圾桶里,原本这些东西,还有什么好留下呢?
盒底躺着的是那封翻看了多遍的信,以及一张照片。
信纸,信封都泛着些岁月的土黄,可那照片还很是新的模样,背面上唐稼的字迹显得潦草,只有一句对不起。
照片里,戴着蓝色耳钉的男人倚着一个女人笑的开怀,日期定格在2005年4月20日,信封里的蓝色耳钉被他装进了口袋,林九那般仔细而认真的把信,以及照片一点一点烧成灰烬。
到底,唐稼还是那个唐稼,喜欢一个人的同时永远能把心分散的人。
林九缩回一不留心被火灼烧的手,连这样的疼,其实也没什么感觉了。
再然后,那人真不曾再寄信来了,是找到真正喜欢的女人了吧?
就是这样吧,没有林九的唐稼依旧灿烂,这过往的一点温暖和温暖,真的什么都不是呢…
那颗蓝色耳钉是在二手店里卖掉的,当年的经典款真钻转手时只换来三个月房租,可林九居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午后,陪女友交了房租,晚上又一起去试过衣服。
他看着镜中包裹着白色礼服的自己拥抱着那个笑容灿烂的女人,忽然有种恍惚的错觉,到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
8.
就只剩下生活的本能了,一切真的就是这样了,结婚,拥抱女人,组建家庭。
40岁那年,他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那时候想名,不自觉就取了林稼。
有时,真的是不由自主地念起这个人来呵。
唐稼死去的消息是在同学会上听说的。
这样多年过去以后,当年的班长居然想要办一个同学会,再见面时也会有种物似人非得感慨,只是唐稼没有来,他半是欣喜半是忧心,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若不是班长问及,林九,你知道唐稼的墓在哪吗?找天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吧…
唐稼和林九多好的关系,这些人大多都是知道的,可谁又知晓,林九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人死了的消息呢?
班长有些惊讶,但还是带些唏嘘的告诉他,唐稼是死于胃癌的,也不知怎的醺酒抽烟,很是疯狂了几年,不曾戒不曾收敛,再后来查出病已经晚了,治了几年没见好,后来熬不过,还是去了。
真的就是这样的,明明是找到匹配的器官就能活命的病症,可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那么巧的事呢,唐稼也只是那么多不巧里的一个罢了。
林九只能陪着大家一起唏嘘。酒却是多喝了些,夜里被送回了自己的家,对呵,他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妻子呢。
“唐稼…唐稼…”他有些不管不顾地念着,他的妻子只是给他端一杯温茶醒酒。
对了,体谅他忽然失去了最要好的朋友…
朋友?朋友…
可是,再也不会有人知道,那是他喜欢过的人啊…
温暖而苦涩的茶碰触到唇齿,一滴眼泪滴落其中。
太多年了,喜欢了那么久,温暖过境后,其实是满目伤痕呵…
end
☆、怎奈浮生不若梦(bl)
(一)
怜卿收下浮生时,从未想过这个孩子会有多出色的表现。他太瘦弱了,也早就过了学戏最好的年纪了。
(二)
那时的怜卿还是戏班子里的当红旦角,拣回浮生是在往牙子巷去的途中。
戏班主让他到牙子巷买几个好苗子,怜卿是也是班主带回来的孩子之一,从小便学这唱戏,到他前面那位花旦退了后,他就名顺言正地当上了头牌旦角。
怜卿长得是极瘦的,身上总有淡淡的脂粉香,修过的眉毛细细弯弯,眸眼总带一点儿黛玉的忧郁水气,身段也柔软纤细,从小就被当作姑娘来养,也总着青白色长裙,诈看果真像女子一般。
而浮生和怜卿却是完全不一样的。虽是瘦,但却很是高挑,十二岁的年纪就几乎要比怜卿高上半个多头了。
怜卿拾回浮生那天正是他十八岁诞辰。他站在那个消瘦脏污的少年面前有半响了,而那少年只是蜷作一团,依稀还能瞧见四肢纤长,却看不清样子,只能看着他一头乱发上深刻的发旋。
怜卿看着那少年,真觉得就像只瘦弱的野猫,忍不住就难受了。怜卿向来是个心软的人,市集里被小乞儿哀求总就会忍不住买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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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旧故事 作者:奇怪的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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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那几年是知道林九不会那么快原谅自己的,也不敢去找他,信是依旧一年一封的寄,可没有贴邮票的那些信却已经堆满了整个纸箱。
唐稼的生活几乎就只剩下,想他,工作,还有烟酒。
等到真正犯病的时候,医院诊断出来已经是晚期胃癌,其实没什么的,还是有机会的,只要能有合适的胃。
只是他不愿意告诉林九,尽管他知道他大概已经原谅他了,那个人没回信,却也不曾离开那个学校呵,他是不是在等他呢?
有些时候,世界上幸运的人总是少之又少的,唐稼只不过是多数不幸中的一员罢了。
唐稼最后一次寄信给林九是在林九三十二岁的生日,那上面写的是,阿九,我要死了,你要不要来看看我。
可那个人始终没有来。
其实有些不甘的,却还担心那个人会不会还等着他,便求表妹把几年前给他们当伴郎时和她的合照寄给林九,他轻笔在上面写的是,对不起,不再端正,带着些潦草。
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奇迹,唐稼死在第二年的三月,始终没有挣扎过林九的下一个生日。
唐稼的墓地在珠海,这是很少人都知道的,只除了他熟悉的那几个人,如他的大学班长,当然也是他的妹夫。
7.
林九准备结婚了。
35岁的这一年,娶进了一个温柔的南方姑娘,是与他同校的老师,等到两人结婚后大多数时间还是住在学校里的,只不过又在镇上租了一处套房,周末的时候也能回自己的家,母亲很是高兴,年迈的身子禁不得颠波,只打了电话嘱咐他今年过年记得回家。
其实没有什么的,只是一切都恢复成他最初的想法,他的生活,他的家庭,都恢复成原来的路经罢了。
鬓角的头发又长长了些,林九下意识地将它轻掩了掩,盖过了耳骨上那个疤一般的空洞,其实,已经接近麻木了。
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那天,四月已经快到尾声了,两年了,再也没有收到那个人的信呵。
他再次挖出白杨下的那个白色铁盒,其实已经锈迹斑斑了,毕竟是这样十多年都过去了…
盒中的碎纸被他一把一把地抓起,扔到垃圾桶里,原本这些东西,还有什么好留下呢?
盒底躺着的是那封翻看了多遍的信,以及一张照片。
信纸,信封都泛着些岁月的土黄,可那照片还很是新的模样,背面上唐稼的字迹显得潦草,只有一句对不起。
照片里,戴着蓝色耳钉的男人倚着一个女人笑的开怀,日期定格在2005年4月20日,信封里的蓝色耳钉被他装进了口袋,林九那般仔细而认真的把信,以及照片一点一点烧成灰烬。
到底,唐稼还是那个唐稼,喜欢一个人的同时永远能把心分散的人。
林九缩回一不留心被火灼烧的手,连这样的疼,其实也没什么感觉了。
再然后,那人真不曾再寄信来了,是找到真正喜欢的女人了吧?
就是这样吧,没有林九的唐稼依旧灿烂,这过往的一点温暖和温暖,真的什么都不是呢…
那颗蓝色耳钉是在二手店里卖掉的,当年的经典款真钻转手时只换来三个月房租,可林九居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午后,陪女友交了房租,晚上又一起去试过衣服。
他看着镜中包裹着白色礼服的自己拥抱着那个笑容灿烂的女人,忽然有种恍惚的错觉,到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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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剩下生活的本能了,一切真的就是这样了,结婚,拥抱女人,组建家庭。
40岁那年,他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那时候想名,不自觉就取了林稼。
有时,真的是不由自主地念起这个人来呵。
唐稼死去的消息是在同学会上听说的。
这样多年过去以后,当年的班长居然想要办一个同学会,再见面时也会有种物似人非得感慨,只是唐稼没有来,他半是欣喜半是忧心,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若不是班长问及,林九,你知道唐稼的墓在哪吗?找天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吧…
唐稼和林九多好的关系,这些人大多都是知道的,可谁又知晓,林九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人死了的消息呢?
班长有些惊讶,但还是带些唏嘘的告诉他,唐稼是死于胃癌的,也不知怎的醺酒抽烟,很是疯狂了几年,不曾戒不曾收敛,再后来查出病已经晚了,治了几年没见好,后来熬不过,还是去了。
真的就是这样的,明明是找到匹配的器官就能活命的病症,可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那么巧的事呢,唐稼也只是那么多不巧里的一个罢了。
林九只能陪着大家一起唏嘘。酒却是多喝了些,夜里被送回了自己的家,对呵,他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妻子呢。
“唐稼…唐稼…”他有些不管不顾地念着,他的妻子只是给他端一杯温茶醒酒。
对了,体谅他忽然失去了最要好的朋友…
朋友?朋友…
可是,再也不会有人知道,那是他喜欢过的人啊…
温暖而苦涩的茶碰触到唇齿,一滴眼泪滴落其中。
太多年了,喜欢了那么久,温暖过境后,其实是满目伤痕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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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奈浮生不若梦(bl)
(一)
怜卿收下浮生时,从未想过这个孩子会有多出色的表现。他太瘦弱了,也早就过了学戏最好的年纪了。
(二)
那时的怜卿还是戏班子里的当红旦角,拣回浮生是在往牙子巷去的途中。
戏班主让他到牙子巷买几个好苗子,怜卿是也是班主带回来的孩子之一,从小便学这唱戏,到他前面那位花旦退了后,他就名顺言正地当上了头牌旦角。
怜卿长得是极瘦的,身上总有淡淡的脂粉香,修过的眉毛细细弯弯,眸眼总带一点儿黛玉的忧郁水气,身段也柔软纤细,从小就被当作姑娘来养,也总着青白色长裙,诈看果真像女子一般。
而浮生和怜卿却是完全不一样的。虽是瘦,但却很是高挑,十二岁的年纪就几乎要比怜卿高上半个多头了。
怜卿拾回浮生那天正是他十八岁诞辰。他站在那个消瘦脏污的少年面前有半响了,而那少年只是蜷作一团,依稀还能瞧见四肢纤长,却看不清样子,只能看着他一头乱发上深刻的发旋。
怜卿看着那少年,真觉得就像只瘦弱的野猫,忍不住就难受了。怜卿向来是个心软的人,市集里被小乞儿哀求总就会忍不住买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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