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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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人生 作者:八爷党
第1节
重写人生
作者:八爷党
唐莳上辈子活到二十五岁,一直倍受溺爱,小富即安。
他没有冷酷的爹或者恶毒的后母,没有遭到爱人的利用或者背叛。而他的生活中,也没有苦大仇深到恨不得与人同归于尽也要咬牙报复的经历。
所以他不知道,为什么老天爷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
不过既然给了,那他就凑和着过吧!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傲娇任性,自控力差,毛病特多且胸无大志的熊孩子,重生以后,跟着竹马一起混娱乐圈,经商赚钱,最终爱情、事业双丰收,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巅峰的故事。
现代,架空历史,主受。
特别提示:文中粗线的背景,,影视,歌曲,等等都属原创瞎掰,与现实脱节,请勿考据,文中粗线的晋江和起、点两大网站会化名为终点站网站和某版块绿油油网站
祝大家看文愉快,蟹蟹(づ ̄3 ̄)づ╭?~。
重生发家致富,写文,有娱乐圈情节,情节慢热,走剧情流,注重事业,感情描写不多,清水,暧昧。
天雷狗血小白文,金手指大开,文章是懒八梦游时写粗来哒,入者自带避雷针咩~~
内容标签: 重生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莳 ┃ 配角:陆衡之,唐妈妈等 ┃ 其它:现代架空,娱乐圈,杰克苏,爽文,金手指,娱乐圈
第一章
头顶的太阳和记忆中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
盛夏的傍晚,瑰丽的晚霞染红了整个天空。夕阳余晖的倾洒下,有晚风徐徐的刮过,将破旧的老城镇渲染的仿佛是一张沉浸了无尽岁月的油画。此刻,却栩栩如生的呈现在眼前。
唐莳上身穿着一件白色带帽t恤,下身套着一条宽松肥大的蓝色运动校服裤子,脚上一双刷的干干净净的连点儿灰儿都不沾的黑色旅游鞋,推着一辆自行车,宽松的校服上衣和沉甸甸的书包都挂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梁上。站在街边儿的马路牙子上,呆呆的看着对面闪烁的交通信号灯。
红灯变成绿灯,又变成红灯,接连几次闪烁,身旁车水马龙行人川流不息,唐莳却一动不动,仿佛魇住了一般。
一辆拉着满车沙土的大解放从马路尽头轰轰而过,洒下漫天的尘土。惹得周围行人抱怨连连,略有点儿洁癖的唐莳下意识的抬起手摸了把脸,接着又摸了摸健全的没有任何异感的右腿,惊愕的张大了嘴巴。
上一秒,唐莳还呆在自家那窗明几净,温度适宜的书房里头码字。窗外是纷纷扬扬的雪花和穿着羽绒服在小区花园儿内打雪仗的邻居。厨房里老妈和死党陆衡之正忙活着晚饭。海鲜火锅汤底浓浓的香气从厨房悠然传来,让鼻子灵敏的唐莳顿时觉得饥肠辘辘。停下键盘上不断敲打的双手,唐莳起身去厨房,准备盛碗火锅汤底儿先解解馋顺便休息一下。结果眼前一黑,下一秒就变成了街边站岗的,身穿校服推着自行车的,放学回家的男孩。
人行道对面,绿灯再次亮了。唐莳依旧呆呆的站在原地。他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切,无论是这个时光倒退了十多年,建筑风格也倒退了十多年的悠久老城,还是周围川流不息的穿着老土的行人,甚至马路上那一台台早该被淘汰的款式过时的车辆,都让唐莳觉得无所适从。有种一不小心走到了剧组搭设的布景街片场的错觉。
要不是意识一直清醒着没有半点儿昏迷,唐莳都要怀疑这发生的一切,会否又是他那在娱乐圈声名鹊起,年近三十却依旧不靠谱爱折腾的死党,心血来潮的一场恶作剧。
然而唐莳又清晰的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别说他那跟乾坤大挪移一般令人不敢置信的经历,单说这逼真且宏大的场景,就没有任何一个剧组能够搭建出来。
这是只属于时间的奇迹,唯有在过往的岁月和人们的记忆中,才能出现的场景。
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或头也不抬的匆匆而过,或瞥来一丝波澜不惊的打量,然后擦肩而过,将唐莳远远的甩在身后。但是唐莳依旧没有什么动作。他身体僵硬,面容诧异的站在原地,他的心神,全被眼前这奇异的景象吸引了。
穿越,还是重生?
感谢他那在外人看来极不靠谱的网络写手的职业,让他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还算淡定的意识到这一切。
绿灯再次亮起,这一回唐莳没有错过,他抬起脚,推着自行车,顺着人行道和拥挤的人群走到街对面,在一个拥有落地窗的粥铺面前停下。透过擦得明亮,能照映出人影的窗户看到了自己如今的面貌——
高高的,瘦瘦的,梳着一头干净利落的黑色短发,越发显得肤色白皙,面容精致的少年。头顶的夕阳慢慢滑落西山,金色的余晖倾洒在少年的身前背后,在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大背景中,一个来自十多年后的灵魂,就这么突兀的映在干净明亮的玻璃窗上。
黑发,黑眸,气质柔和,笑容明朗。
看起来熟悉又陌生的轮廓,属于自家相册中的,青少年时候的自己。
唐莳将车立在原地,从横梁上撸下书包,打开书包的拉链从里面随意掏出一本课本,封皮上面写着x市一中,高一三班的字样。
唐莳眨了眨眼睛,开始回忆自己上高一时,自己家在什么地方。
每个人成长的经历几乎都是这样,漫长又短暂的几十年里,家里来回都要搬迁个好几次。这是时代变迁的象征,也是岁月流金的象征。唐莳也不例外。
尤其是自初二以后,记忆中最深刻的,住了十来年的老房子动迁了,当时给的拆迁费只有不到三万块,根本不够买房子的。而唐爸爸又坚持要拿钱做生意而不是等待几年后添点儿扩大面积费再住回来的选择,给唐莳一家三口原本稳定的生活平添了几分动荡。
尤其是在唐莳上初三后,唐爸爸因意外去世导致家中积蓄一空的那几年,为了生存,唐妈妈不得不带着还在上学的唐莳几经辗转,恨不得三个月半年就搬一次家,租的房子也是一次比一次远,一次比一次破旧。这几乎将x市几个较为偏远的,还没来得及动迁的老平房区都住遍了的经历,让唐莳回忆地址时回忆的更加艰难。
还好,唐莳的记忆很不错。多年职业写手的生涯,网络上永不过时的穿越与重生的题材,让他时不时的将儿时的记忆挖掘出来,然后结合着各种各样的资料变成文字,取悦电脑面前的读者们,然后赚取软妹币来供房贷供车贷。
这样的经历让唐莳很轻松的回忆起了自己家现在租的房子。然后他很轻松的骑上自行车,顺着脑海中的路线,慢吞吞的蜿蜒在老旧的城市中。
在唐莳的记忆里,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后世的城市构造其实和十多年前很不相同,至少除开市中心和江边以外的地方,超过七层的高楼大厦没有那么多,马路上的私家车也没那么多。站在街道旁边一眼望去,两旁的住宅区大多都是低矮的五六层封顶的火炕楼,楼房下面的小区里,原本应该种树种草的位置被建了一个个低矮的小棚子,用来堆放家里的旧物和一些冬天烧火用的柴火。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过道,供住户行走。
这个年头,暖气住宅楼的普及率还是不高。而住惯了平房刚刚搬上楼房的人们,也没有意识到随地乱建违章建筑的危害。至少在唐莳的记忆中,这些随处可见的小棚子经常引起一场场大大小小的火灾。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几年以后,暖气楼取代了火炕楼,根本不需要人们再烧火了,才渐渐消失。
而那些没来得及动迁的区域,则依旧是一片片低矮的平房和四四方方的院落。这样老旧而久远的记忆,组成了唐莳回忆时永远都会自带柔光的青葱岁月。
老旧的记忆犹如被尘封在箱子底下的老照片,随着唐莳的回忆和周围的街景一点一滴变得鲜活而清晰。从粥铺开始往北走,穿过一个街口右转往前五百米,再往左转,穿过一片火炕楼的小区后面,过街道进入一个胡同。天慢慢暗了下来,好像一下子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胡同里面纵横阡陌,宛若迷宫,黑魆魆的背景下,是家家户户亮起的灯盏。从敞开的窗户中传来家人吵闹,电视机播放或者厨房里大勺炒菜发出的兹拉兹拉的声音,星星点点,和空气中弥漫的油烟味儿一同汇聚成一条记忆中的河流,徜徉在人的脑海,温暖着日渐冷漠的人心。
唐莳凭借着脑海中仅存的那一丁点儿记忆,终于在天色彻底擦黑之前顺利的找到了家门。这是一间不知道建了多少年的,墙壁上的白浆都褪了色掉了渣的老平房。破旧的用木板钉成的大院门,一把拳头大的将军锁挂着粗粗的铁链子,摇摇晃晃的坠在门板与门板的缝隙上。唐莳伸手将悬挂的大铁锁扯了下来,家里养的老黄狗丢丢听到门口的声音,摇着尾巴走了过来。毛茸茸的大脑袋蹭啊蹭的黏着唐莳的大腿,尾巴也一下一下的扫过来。唐莳伸手摸了摸凑过来的大脑袋,径直穿过凹凸不平的前院儿,走进低矮的屋子。
刚刚进了客厅,唐莳就闻到一股饭菜的香气,吸了吸鼻子,是唐莳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和蒜瓣鱼。耳边还能听到从厨房传来的炒菜时兹拉兹拉的声音。唐莳放下手中的书包,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细细端详着灶台前的人。
唐妈妈宋春宜,在唐莳上高一的时候四十岁,梳着一头时下很流行的卷烫短发,身材娇小,容貌清秀,白皙的脸上长满了点点的雀斑,举手投足间透漏出一股子劳动妇女的爽利和干练,眉宇间还有几分小老百姓的精明乐观。
在唐莳心目中,唐妈妈一直保持着这么年轻精明的状态,以一种勇者无畏的开朗的态度经营着这个没有丈夫和父亲的小小家庭,以单薄的肩膀支撑起一片孤儿寡母的天空。让唐莳在失去了爸爸之后,依旧能无忧无虑的长大成人,并没有因为单身家庭的经历而变得敏感多疑,或者阴鸷偏激。
甚至可以说,这个坚强的单身母亲,早已用尽她全身的力气去保护她唯一的儿子,就像一只永远都不知疲累的母狮子,将小小的唐莳护在身后,为他遮风挡雨,给他幸福,给他家的安全温馨。让唐莳从小到大,尽可能少的接触到这个社会冷漠如冰霜的那一面黑暗,从而保持了更多的天真热血和幻想,最后才能从事了一个用编织美梦来赚钱的事业。
回忆诸多往事,虽然都是由一个个油盐酱醋,鸡毛蒜皮的小事填充的过往。但每个人的悲欢喜乐,痛苦与坚强,在生活压迫下的反抗与挣扎,尽管外表越来越光鲜靓丽,但背后的辛酸永远都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然而在苦尽甘来的十多年后,在唐莳与唐妈妈几近挣扎终于有了些许资本能够轻松下来喘一口气儿的十多年后,唐莳竟然毫无征兆的又回到了十多年前。回到了生命中最为困顿且艰辛的那几年,不得不说,这是命运的捉弄。当然,若是心性实在坚毅乐观,也不妨认为这是新生的开始。
毕竟生活不是,好不容易走上人生正轨又被命运的一个浪头打翻重来,这样的人生,不是每一个主角都愿意选择。
第二章
再一次清醒的意识到,这一场好不容易才打破难关的生存游戏真的要从头再来,这样的悲痛让唐莳忍不住摇头长叹。正在颠勺的唐妈妈听到身后的声响,扭过头时就看到自家宝贝儿子那张满面凄苦的脸。唐妈妈毫不意外的继续着刷锅的动作,随口问道:“怎么,考试又没考好?”
唐莳微微一愣,脑海中凭空多出的十来年的记忆让他没办法接上这个看似简单且平常的话茬。而唐莳的沉默在唐妈妈看来,就是一个很了然清晰的回答。
她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望子成龙的期盼让她对唐莳一次不如一次的考试成绩感到非常失望。然而属于单身母亲的溺爱和孩子他爸刚刚去世的现实又让她不想给儿子太多压力。毕竟生活的苦难已经不少了,若是当妈的也要给儿子施压,她怕儿子那小小的肩膀不能担负这样沉重的期盼。
和大多数温柔慈爱的母亲一样,唐妈妈的性格一向开明坚强,并且对儿子十分溺爱。这种严父慈母的教育环境在这个老旧安宁的小城镇中,属于民风习俗的一部分。在小城人们久远且模糊的记忆中,经常都会有这么一幅画面,家里的爸爸举着扫帚呼喝打骂,穿着围裙的妈妈将年幼的儿子护在身后,仰着脖子掐腰站立像个胖胖的茶壶一般跟自家男人指鼻子瞪眼睛的对骂,“你若是敢动我儿子一个指头,我就如何如何……”
再加上旁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乃至邻居好友的劝解,经常一顿暴揍就这么雷声大雨点儿小的化为无形。
在唐莳的印象中,唐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没有原则宠爱儿子的母亲。她几乎没对唐莳的要求说过一个“不”字,哪怕在许多年后,唐莳厌倦了日复一日的朝九晚五,任性的辞掉了稳定却没什么发展的工作,准备回家码字的时候,唐妈妈也是全力以赴的支持他,鼓励他,甚至拿钱给他生活费,给他租房子,才让唐莳渡过了辞职后全职写作最艰难的那段时日。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由精明的母亲和单纯的儿子所组成的小小家庭。因为母亲的溺爱,多年来,生活中带来的压力全部由母亲解决掉,儿子则是随性恣意的生活着。
也正因此,养成了唐莳略微软弱且随遇而安的天真性格。
不过好在,唐莳从来没觉得自己的性格和人生有什么不妥。说实在的,他很享受自己重生之前的人生。虽然因为成绩的关系,没能考上211或者985的重点大学,甚至没能考上本科学校只念了专科,也没能在毕业后有一份如何体面光彩的工作。但是他赚的稿费却足够保证自己和母亲的基本生活,此后借着兄弟陆衡之的光,出版的有幸被拍成了电视剧,还辗转进了编剧的圈子,偶尔帮着写两个剧本什么的,赚的钱相对更多了。
他原本可以继续这样安乐闲散的日子的。每年写上十个月,然后用另外两个月的时间陪母亲出去旅游,顺便采采风转换一下心情,回来继续码字赚钱。偶尔也被母亲的朋友或者家里的亲戚拉去相相亲什么的,遇到合适的就谈一段时间,默契了就谈婚论嫁,不合适就分开。估计这么晃晃荡荡的直到三十来岁,就会娶妻生子,继续当个好爸爸好丈夫什么的。
多么悠闲自在的人生。
可惜这样的梦想要再次推迟至少二十年才能实现了。真不知道是命运的捉弄还是岁月的逆转,他竟然莫名其妙的回到了十六岁,回到了他最不想回忆的高中生涯。每天要起早贪黑的上学,没有大礼拜,不能睡懒觉,各种考试的卷子填满了沉重的书包和浆糊似的脑袋。
还有那一场近乎结束了他健康体魄,给他带来命运转折的舞蹈比赛,还有两年之后的那场暗无天日的高考。只要这么一想,唐莳就觉得头痛欲裂,膝盖也隐隐作痛,恨不得再死一次。
宋春宜将炒好的糖醋排骨倒进盘子里,又将盘子转身放在菜板上,回身准备刷锅。眼角的余光扫过一直闷声不吭,站在厨房门口当桩子的唐莳。宋春宜身子往后仰,侧着脑袋,视线越过门口的唐莳看向客厅墙上的石英钟,都快晚上七点半了,这小子回来的晚也不喊着吃饭了,还满脸失魂落魄的……
宋春宜眨了眨眼睛,挑眉问道:“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老师放学后又找你谈话了?”
闻言,唐莳顿时一脸汗然,立刻想起自己上高中时经常被老师留堂的经历——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喜欢高中生活的原因之一。
当然今天晚上老师没留他的堂。之所以回来这么晚,不过是因为十多年后的灵魂有些不适应十多年前的城市,在纵横阡陌的胡同里面多转了几转罢了。不过这种解释显然不能和唐妈妈说。因此唐莳只能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句。就听宋春宜继续问道:“你们期中考试成绩下来了吧?你到底考了多少分啊?”
听到这句话,唐莳的面容更纠结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考试了,又考了多少分。十多年的记忆了,谁能记得这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唐莳没有回答宋春宜的问题,而是转身走进客厅,翻开书包倒出全部书籍课本,手忙脚乱的将一叠卷子摊开放到桌面上,默默算了算成绩后,冲着厨房说道:“四百八十二分。”
宋春宜在厨房嗯了一声,顺口追问道:“在你们学校排多少名啊,你们班呢?”
唐莳心中的纠结简直无以复加了。他脸部肌肉都有些扭曲的琢磨了半晌,最后直接说道:“学校排名还没下来呢,就成绩先下来了。”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儿。唐妈妈刷完锅后,顺手又做了个鸡蛋黄瓜汤,这才端着蒜瓣鱼和汤碗走进客厅。吩咐唐莳道:“你去厨房把排骨端出来。”
唐莳应了一声,嗖的窜进厨房。折腾了这么大半天,他确实有点儿饿了。
唐妈妈在客厅里摆碗盛饭,视线不可避免的扫到了唐莳倒在沙发上的一堆书本,以及书本中间那两本不论从尺寸,还是从封面看去,都十分显眼的武侠。宋春宜视线微微一凝,冲着唐莳若无其事的说道:“我就知道,你要是考好了绝对不能这么蔫巴巴的。”
唐莳脸皮很厚的憨憨一笑。
唐妈妈顿了顿,又说道:“现在上高中了,课程紧,你以后别看课外书了。”
唐莳一愣,视线也下意识的扫过沙发上的那两本武侠,旋即干脆利落的应了一声。引来宋春宜十分不信任的一瞥。宋春宜上下打量了唐莳几眼,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说道:“你答应的干脆,能做到才行。快吃饭吧,吃完饭你赶紧进屋写作业。”
有感于唐妈妈的不信任,唐莳有些没意思的摸了摸鼻子朵。将排骨放在桌上坐下吃饭。刚拿起筷子碗,就被唐妈妈手持筷子敲了一下,开口问道:“你回来洗手了吗?”
唐莳缩了缩手,起身去厨房洗手。这个时候的住家条件都不算好,尤其是他跟唐妈妈租的这种老平房,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洗漱间。大家都是在厨房里洗脸刷牙甚至洗澡,个人家里根本没有厕所。唯一的一个公厕,就建在胡同口儿外的街道边上。
到了晚上,院里大门一锁,家家户户都懒得出去上厕所时,就在家里准备一个马桶,套上塑料口袋,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和垃圾一块儿扔出去。如此艰难困苦的环境,让记忆渐渐复苏的唐莳分外不适应。这么一想下去,更是连吃饭的心思都没了。
唐妈妈冷眼看着儿子,磨磨唧唧半个多点儿也没吃完碗里的饭,盘子里的排骨和鱼更是几乎没怎么动过,好像赌气似的。当下冷着脸开口说道:“你别跟我作,我不让你看课外书也是为了你好。你瞅你那成绩都掉到什么分地了。上初中的时候明明挺好的,还能考上重点高中。结果一进了高中,成绩一落千丈。那时候你们老师就跟我反映过,说你上课不认真听讲,老在底下捅捅咕咕的,搞小动作,看课外书,作业也不认真做。我知道你是因为你爸……”
唐莳耳边听着唐妈妈一句句的唠叨,耷拉着脑袋闷头吃饭。这样的唠叨,在他上初中上高中的六年里,几乎是老生常谈了。以前这些话都是他爸跟他磨叨的,不过后来他爸没了,只剩下唐妈妈能说两句。
而这样琐碎且事无巨细的唠叨,在唐莳高中毕业上大学后,在他跌跌撞撞的进入社会上班工作之后,也越来越少了。
成长的经历就是这样,当周围的人不约而同的认定你已经长大了之后,就没人再事无巨细的唠叨你,而面对你经意或者不经意时犯下的错误,也不再毫无条件的宽恕原谅。越加成熟的内心面对的是越加严肃的人生。大学校园里的生活是对青春热血的最后一次放纵。之后新鲜人们步入社会,办公室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一点点职称加薪就伎俩百出的累心。成长的悲哀不仅仅在于那些消逝了的天真美好,还有日益增长的圆滑和阴暗。
唐莳不适应这拥挤复杂的社会,所以他辞职回家,开始了更加简单的人生。而他之所以能够如此草率且顺利的完成这一过渡,归根结底在于他有一个好母亲和一个好兄弟,他们毫无条件全力以赴的支持他。而这两个人,也成了唐莳生命中唯二两个不论何时何地,都能唠唠叨叨,嘴里抱怨不能但永远都以实际行动支持他的人。
这样的唠叨,是温馨且幸福的。
第三章
其实每个家长在反对孩子看课外书,上课溜号的态度上都是相同的。只是唐妈妈与别人家动辄打骂孩子的家长不同,唐妈妈的反对只在反复的告诫和口头教育上,从来舍不得动手打唐莳一下。因此在少年的唐莳看来,唐妈妈的反对情绪并不激烈,所以他总是抱着一丝侥幸,肆无忌惮的挥霍着唐妈妈对自己的溺爱和纵容,明里暗里的偷偷看。
那时的他自以为自己做的很隐蔽,却不知道在自己睡着以后,唐妈妈总是悄悄的进入他的房间,帮他收拾书包,盖被子,顺便检查一下唐莳的床底下,被子底下和枕头底下,毫无例外的都能发现一两本课外书。
唐莳不知道的是,唐妈妈对儿子的满心期待,也在这日复一日的“拉锯战”和一次比一次更低的考试分数中,渐渐消磨殆尽。
唐妈妈一直心疼着早年丧父的儿子,不忍管教的太严格。她生怕看到那张跟他爸爸相似的脸上浮现出任何悲伤或者委屈的情绪,这会让唐妈妈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没能给儿子最好的一切。于是在日复一日的忍让和退让中,唐莳的成绩慢慢跌落,最终没能考上好的大学。
而唐妈妈能做的,也只是更努力的赚钱,为儿子攒下买房子的钱,为儿子攒下找工作的钱,为儿子攒下娶媳妇的钱。甚至鼓励辞了职的儿子一心一意写,不理会周围亲戚朋友有关“啃老”的嘲讽,最终看着儿子终于肯坚持的做完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甚至能凭借这个爱好赚钱养家。
只是每每看到儿子从早到晚都坐在电脑前码字,每次码完字后都腰酸背痛腿涨脚肿甚至连手指都疼痛的模样,唐妈妈也忍不住心疼。然后唐妈妈又花钱给唐莳办了中医按摩的健康卡,或者硬拉着唐莳跟自己一起去跳广场舞,推着唐莳跟同学朋友出去玩。
那时的唐妈妈总是忍不住后悔,若是上高中的时候能狠下心来揍唐莳几回,也许就能将唐莳看课外书的毛病管过来,让他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就不会像如今这么辛苦。
而每到此时,唐莳总是嬉皮笑脸的跟唐妈妈说自己不是学习那块料,上数学课时恨不得倒头睡觉,高考数学只考了六十来分的人,这是天赋就不行,怎么努力也学不好的。
可是唐妈妈总是不肯相信唐莳的话,她总是固执的以为是自己的纵容溺爱害了儿子,然后在反思过后,更加纵容溺爱的对待唐莳,美其名曰“弥补当年的过错”。
所以唐莳从小到大都没体会过“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滋味,也没有周围同学那些被父母安排操控着人生的抱怨。不过多年之后日渐成熟的唐莳回忆着自己那近乎荒废的青春,偶尔也曾有点儿小后悔的。
尤其是在几年以后,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重生穿越的影响下,唐莳偶尔也会yy,如果自己有幸回到小时候,自己能不能杀下心来好好学习,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答案是未知的,不过好在唐莳有了一次机会,可以再努力一回。
撂下碗筷,唐莳一脸郑重的看着唐妈妈,诅咒发誓的保证道:“妈,你放心。从今往后,我再也不看课外书了。一定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好大学。”
也许是唐莳的回答太过快速而乖觉,让唐妈妈误以为唐莳是听得不耐烦了,随口打发她一下。因为唐莳的态度一向都是这么柔顺乖巧,他从来不会当面顶撞唐妈妈,他总是会在爽快答应下来之后,在背地里悄悄的鼓捣自己那些小玩意儿,属于有错就认,屡教不改的典范。
因此唐妈妈有些恼怒,也更为无力的叹了口气。她撂下碗筷,再次重复着重复了多年的结尾话:“算了,我懒得管你,反正是你自己的道,你自己走吧。”
接下来的事情更是千篇一律。唐妈妈一言不发的捡桌子,顺便撵唐莳回屋写作业。十来分钟以后,坐在书桌前的唐莳就能看到唐妈妈端着洗干净切好的水果走进他的房间,将一盘子水果默默放在书桌边儿上,然后静静的退了出去。
紧接着就能听到厨房传来叮叮当当的声响,那是唐妈妈在准备明天要卖的包子和苞米碴子粥,以及配套的炝拌菜。因为唐妈妈的小吃摊子很受欢迎,唐妈妈要准备的食材更多。通常这一忙活就要忙活到半夜,然后第二天早上四点多钟就得起来,蒸包子熬粥,然后给唐莳准备早饭,叫唐莳起床,亲眼看到唐莳起身洗漱吃饭了,才会推着堆满了闷罐和竹屉的三轮车离开家里。
唐莳坐在书桌前,头顶的白炽灯发出鹅黄色的暖光,这样的光线有些昏暗,让习惯了明亮视线的唐莳很不习惯。耳边听着厨房传来的小小声响,更让唐莳坐立难安。
唐莳再一次清晰的认识到,他真的是回到了十多年前,自己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爸爸刚去世不久,他和唐妈妈从新租的楼房里面搬出来,没房子,没钱,只靠唐爸爸死后得的那点儿抚恤金支撑着一个小小的家庭。
这是他们家最困苦最艰难的一段岁月。而天真单纯的唐莳,在唐妈妈几乎是全方位的保护下,没能经此蜕变,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可靠踏实的男人,反而一如既往的浑浑噩噩,肆意挥霍着宝贵的青春,连最基本的职责都没做好。
唐莳有些羞惭的用手搓了搓脸。视线牢牢的盯在面前敞开的课本上。集合、函数、正余弦……一个个汉字字母摆在面前他都认识,组合起来怎么就那么高难?
从小到大数学都不好的唐莳最终有气无力的放下了高中课本。自我劝解的想到——
可能是第一天回到过去,思绪太过纷乱,所以才导致他完全沉不下心去写作业的。因此唐莳更加坦然的忽略了书桌上的其他课本,转头看着静静放在一边的武侠。唐莳拿过来翻了两眼,满篇熟悉的文字和几乎是看到开头能想到结尾的烂俗情节也让他看不进去。没有修仙,更没有玄幻,干巴巴的一掌下去连个山都劈不开的“高深武功”让习惯了后世动辄毁灭星球,移山填海这种爽文桥段的唐莳提不起精神来。顺手将扔到床上,唐莳默默无语。
他看课外书的习惯,其实是从小学二年级养成的。那时候唐爸爸很健康,成天跟唐妈妈在外面做买卖,根本没什么精力看管唐莳。经常把唐莳寄放在姥姥家或者老姨家,而唐莳的老姨当时很迷恋看。七八岁的男孩子最是猫嫌狗厌多动烦人,老姨为了让唐莳能老老实实呆一会儿,就拉着唐莳一起看,金大古大温大大,甚至还有狗血小言什么的。一股脑的全塞给唐莳。
结果这一下子不得了,唐莳顿时看的入迷了,走火入魔似的,课余时间也不跟小伙伴们打架撩闲了,成天捧着一本看个没完,一直到初中高中。上课偷着看,下课闷头看,回家做作业时也悄么的瞅两眼。最入迷的是高三复习那一阵儿,别的同学都忙着做笔记背大纲,他还是天天桌上一本闲书,上头盖着一本语文书或者历史书什么的,聚精会神的看。
于是唐莳高考的时候顺理成章的没考出好分数,没念上好大学。又因为没钱不想走三本,最后以将近五百分的成绩走了专科,念得计算机系。毕业后找了个专业不怎么对口的工作,干了两年,干脆回家写了。大概是因为读了太多的课外书,文笔还算通顺,也还算能抓到点儿卖点和读者的口味,唐莳的成绩还算不错。至少每月码字赚的钱比他上班的工资要多好几倍。而且风不吹雨不淋的,上班时间自由控制非常悠闲,很适合他这么个早上起不来的懒人。
这么说来,他当年读了那么多的课外书,后来也算是学以致用了。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那本该将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结果却荒废了的青春,真的没有一丝后悔吗?
心绪难以平静下来的唐莳,根本没办法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的唐莳,按照上辈子的工作习惯,顺手从作业本后面扯了一页纸当做草纸,提笔写道——《盛唐攻略》。
这是唐莳没死之前以唐时草木为笔名在网络上连载的一本,男猪脚原本是现代一名历史系的研究生,在陪教授出国演讲的时候遇上了飞机失事,结果整个人穿越到了天下初定的大唐初期。因为是身穿,所以身为黑户的男猪脚在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被官府当成逃犯抓起来,送到边关充军。男猪脚在充军的过程中大开金手指,用超越众人千年的经验学识和各种猪脚光环证明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他抄袭后世的各种军事著作,抄袭历朝历代的诗词歌赋,弄玻璃火药,做香水香皂,征服书内除了反派之外的所有男男女女,甚至还试图帮助自己的哥们李承乾扭转悲剧命运。
这是一本很标准的极尽yy能事的洒狗血爽快小白文。不过因为后世的读者们口味太刁,所以唐莳在写的时候也考据了很多历史资料,力求硬伤没那么多。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脑子一抽神展开。因此有些情节难免前后不一,逻辑上很难自圆其说,也惹来了不少读者的吐槽。如今魂回过去,再次提笔,唐莳少不得要从头开始,写着写着却发现自己的思路更顺了。
不过也有一点儿困难的地方。以前有网络,什么资料在网上查一查就好了,如今自己干巴巴的这么写着,连□□都记不起来。好在今天的工作主要是回忆大纲,将逻辑理顺。唐莳准备在写大纲的过程中将自己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罗列出来,等着周日休息去市图书馆查查资料。
且说唐莳正奋笔疾书时,陡然耳尖的听到脚步渐近的声音,浑身一哆嗦,唐莳连忙抓过书桌上摊开的数学书盖在草纸上。果然,刚刚做完这些动作,唐妈妈就端着一杯冰镇过的西瓜汁走进房间,看见扔的远远的课外书,满意的点了点头。唐妈妈将西瓜汁放在书桌上,顺手摸了摸低着头乖乖做题的唐莳,伸手将一旁的课外书拿了出去。
直到听见房门关上的声音,唐莳才松了口气的直起身来。看着数学书下的一章草纸,不觉摇头苦笑。
当年看看得偷偷摸摸,如今写也是偷偷摸摸。他这青葱岁月啊,就跟偷偷摸摸脱离不开了!
第四章
当天晚上,唐莳手痒的写完了将近万字的大纲,几乎把手都写成鸡爪子了,这才算是把思路理顺。撂笔揉眉,唐莳乏累的扭了扭脖子,看了看书桌上的闹钟,已经快十二点了。可是唐莳依旧神采奕奕一点儿也不困。
站起身来在狭窄的内室里扭腰摆屁股的活动几下,重新坐下来,唐莳拿出自己比较熟悉的语文书开始写作业。时隔多年,当时背过的诗词段落早已记不得,唐莳一面翻书一面瞎蒙,磕磕绊绊的做完了全部作业,已经快凌晨一点了。睡到中途起夜的唐妈妈看到卧室里的灯光,推门进来催促唐莳睡觉。已经习惯了熬夜上网的唐莳强烈反对,打着好好学习的名义准备继续奋战,却被唐妈妈残酷的镇压了。不由分手的推着唐莳去厨房洗漱,然后压着他回来睡觉。
唐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本来以为自己会辗转反侧睡不着。哪想到不过三五分钟,一阵困意席卷而来,再次睁开双眼,却是被唐妈妈狠命的摇醒的。
“快点儿起来,上学要迟到了。”
唐莳睡眼朦胧的看了眼床头桌上的闹钟,才五点多一点儿。不由痛苦的哀嚎了一声,缩缩身子,将头插在枕头底下,实在不想起来。
唐妈妈一番推搡无果,直接不耐烦的拽走了唐莳身上的毛巾被,拉着唐莳的胳膊,把他从床上拽了起来。又把书桌上的校服扔过来,开口说道:“快点儿起来刷牙洗脸,早饭都弄好了。妈先出摊,你吃完了赶紧上学校。该带什么书都带好了,别丢三落四的。”
说完,又掏出三十块钱放进书包内格的夹层里。“中午在学校买点儿好吃的,吃盒饭面条都行。别吃校外的路边摊,埋汰死了。”
又将一个洗的干干净净的苹果和一个香蕉用塑料袋装起放进书包侧面的小网袋里,道:“这是给你课间吃的,都洗干净了,记得吃。”
接着又嘱咐两句要唐莳好好学习,上课听讲的话,抬头看了看表,已经快五点半了。匆匆说了句“我得走了”,然后一阵风似的离开。
唐莳呆愣愣的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来这会儿的唐妈妈还没开早餐店,而是每天早上推车在区医院门口摆摊卖包子呢。因为包子个大馅多好吃,很得一众医患的青睐。五毛钱一个的大包子,卖好了了一天能赚三百多,刨除了成本,也能净剩二百多。唐莳清晰的记得,他们家在大一的下学期,就凭唐妈妈卖包子的钱在市区内买了一栋八十多平的楼房,后来唐妈妈又用攒下的钱开了唐家粥铺,十几年后成为x市很有口碑的早餐店。
不过那都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唐妈妈还是个摆路边摊的小摊贩,甚至连个像样点儿的摊子都没有。只有一个轮胎总是瘪气的三轮车,上面装着一个煤气罐,十来屉包子,一锅熬的黏黏糊糊香喷喷的苞米碴子粥和一箱分了许多格子的塑料咸菜盒。
唐莳用手搓了搓脸,快速的起身梳洗,回到客厅时,看到餐桌上摆放着吃了十来年的牛奶鸡蛋,热腾腾的牛奶经过一段时间的晾着,已经变得温温的,三个鸡蛋也被剥了皮,白嫩嫩的放在一个瓷碗里。这样的习惯一直维持到唐莳高中毕业,上了大学。他才开始自己扒鸡蛋皮。
所以外人总说唐妈妈将唐莳溺爱的不成模样,此言非虚。
唐莳叹了一口气,三口两口吃完鸡蛋牛奶,已经快六点了。按照以往的习惯,唐莳会在吃完后立刻去学校,然后趁着七点钟的早自习铃声还没响起,趴在桌子上补个回笼觉。可是现在,唐莳一把拎起沉甸甸的书包走出家门,骑着单车冲出胡同,穿过两个街道,来到区医院门口。
唐妈妈的小摊已经被一群拎着饭盒来买早餐的医患家属包围了。隔着老远,还能听到唐妈妈大声嚷嚷着“别挤别挤,一个个来”的声音,唐莳快速冲入人群,把书包仍在三轮车架上,抬手接过一个人举着的零钱,然后低头抽出三轮车边上摆着的竹筒内的一个竹夹子,用夹子夹了六个包子递给客人,大声说道:“别都围着我妈,上我这来。”
唐妈妈飞快看了唐莳一眼,也没工夫说话,低头给另一个客人装包子装粥。因为很久没干过这样的活了,手艺比较生疏,夹包子的速度更慢,偶尔力道不对还容易夹破了包子皮,惹得客人开口埋怨。好在这个年代的人都很朴实,纵然包子破了皮,也没几个嚷嚷着不要的。反而有两个年纪挺大的老爷爷老奶奶,笑眯眯的跟唐妈妈称赞唐莳好,说唐莳孝顺。
“这年头,能帮着父母干活的孩子不多啦。”
这一忙活就是十来分钟,人总算散了一批,只余下三三两的客人,络绎不绝。这让唐妈妈松了口气,抬手看看表,已经六点半多了,唐妈妈冲唐莳说道:“你快上学去吧,明天别来了。有这工夫还不如好好学会儿习呢。”
唐莳笑眯眯说道:“学校早自习七点才开始呢,我去早了也没有用。从明天起我早点起来,跟你一起来卖包子,到点儿了我就去上学。”
唐妈妈皱眉,道:“你要是闲的没事儿,就多睡一会儿,养足精神了上课认真听讲,别整这些没用的。”
说完,拽过唐莳被笼屉蒸汽喷的红红的双手,仔细瞅了瞅,道:“一看就不是干活的手。疼不疼,用不用抹点儿药?”
唐莳嘿嘿一笑,抽手说道:“没那么娇气,就是被气儿呲了一下。回去用凉水冲冲就好了。”
说完,冲唐妈妈摆了摆手,笑眯眯说道:“我去上学了,拜拜。”
市一高中离唐莳的家也不算远,骑车快点儿十来分钟就到了。这是因为唐莳考中一高中后,唐妈妈特地退了原来的房子过来重新租的,为的就是让唐莳早上能多睡一会儿,晚上早回来一会儿,无需把时间浪费在上下学上。
可惜唐妈妈如此良苦用心,唐莳体会的不多,这一点从唐莳后来的高考成绩上,完全看的出来。
市一中校门对面,有一家破旧的租书店。唐莳背着书包先进了学校对面的租书店,里面已经三三两两站着几个穿校服的学生。唐莳走到吧台前,将书包里面的课外书递到老板面前,开口说道:“老板,退书。”
租书店的老板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小青年,高高瘦瘦的,皮肤苍白。用后世的话说,就是个标准的宅男。他看着过来退书的唐莳,笑眯眯晃着手中的书,笑道:“来了一批新书,你不选一选?”
唐莳摇头,开口说道:“期中成绩下来了,没考好。我妈不让看课外书了。”
租书店的老板遗憾的“哦”了一声,也不再劝唐莳借书,低头从桌上拿起一个绿色的大本子,开口问道:“什么时候借的?”
唐莳哪能想起这么鸡毛蒜皮的事儿,当下摇了摇头。老板只能凭着记忆往前翻了几篇,最终找到借书的记录,用圆珠笔划掉,将剩余的二十块押金返还给唐莳,并开口说道:“你妈妈说的对,还是学习比较重要。这些闲书,其实什么时候都能看。”
唐莳微微一笑,没有接话。接过租书店老板手中的钱,转身出了租书店。
一番折腾下来,已经到了七点了。学校内早自习的铃声振聋发聩,校门外的学生们立刻如同吃了药的蚂蚁,火速奔进学校。唐莳也是其中的一员。急赶慢赶的找到自己的班级后,班主任老余已经站在讲台上了。英语课代表正领着大家早读。老余看到门口气喘吁吁的唐莳,有些不痛快的皱了皱眉。无他,但凡老师,都讨厌那些上课不积极,学习不努力,考试考不好的学生。
好在这个时候国家推行素质教育,三令五申不建议老师体罚学生,唐莳这才避免了来晚罚站的噩运。在老余的冷眼瞩目下,抱着书包灰溜溜的进了教室,座上座位。
同桌陆衡之摇了摇手上的英语书,低声说道:“24页,第二段。”
唐莳扭头,看着陆衡之这张瞬间年轻了十多岁的脸,瞬间有一丝恍惚。
陆衡之看着唐莳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模样,有些心虚的吞了吞口水。眼神闪烁的看向另一边,暗暗想道:“不会猜中了我等会儿要说的事儿吧?”
讲台前的班主任老余抱着胸,皱眉盯着后排那个迟到了还鬼鬼祟祟不跟着早读,还影响同桌学习的学生,满脸的苦大仇深。忍了一会儿见唐莳还没有反应,不得不扬声提醒道:“早读时间,别溜号。”
唐莳回过神来,立刻留意到老余盯着自己的灼灼视线,底气不足的缩了缩脖子。翻开英语课本,老老实实地跟读起来。
第五章
班主任老余是教语文的,第一节有课,不能跟在教室里盯着同学上早自习。他如雄狮逡巡一般,在教室里来来回回巡视了两圈,看基本上没有溜号开小差的,才略微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等老余走后,课堂内立刻响起了细碎的嗡嗡声响。英语课代表维持了两次课堂秩序未果,气的脸色有点儿发白。陆衡之竖起桌上的英语书,冲唐莳低声说道:“你怎么才来?我早上还去你家找你一起上学呢,看你没在家,我一人过来的。”
闻言,唐莳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道:“早上我帮我妈卖包子去了。”
陆衡之闻言,一脸诧异的打量着唐莳,在他的记忆中,自己这位发小可是比他还懒的存在。居然舍得放弃懒被窝子帮唐阿姨出摊儿……
陆衡之想了想,了然的点了点头。一脸心照不宣的问道:“昨儿唐阿姨揍你了,疼不疼?”
唐莳没好气儿的白了陆衡之一眼,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我妈那么温柔,怎么舍得揍我。是我心疼我妈太累了,主动帮我妈干活儿的好吧?”
陆衡之点了点头。他跟唐莳从小就是邻居,户口本划分也是一个学区的,小学初中都是同学,高中时也考到了一所学校,分班时又侥幸的分到了一个班级,平时关系特别好。所以唐莳家里那点事儿陆衡之门清。听到唐莳这么说,陆衡之小大人般拍了拍唐莳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你总算长大了。”
“滚!”唐莳刚说了一句,就听前面站着领读的英语课代表大声说道:“后面的同学认真早读,别说悄悄话。”
唐莳两人相视一笑,不再闲聊。
早读之后的第一节课就是英语课,大学刚毕业的小老师照着备课的内容讲语法。下面的同学或认真听讲或认真的开小差,透过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可以清晰的看到黑板擦接触黑板时纷纷扬扬的粉笔灰。二次学习的唐莳猛然发现这些似曾相识的知识都是那么陌生,而课后练习的内容更是让唐莳分外抓狂。尤其是昨儿晚上的作业本发下来后,看着近乎满篇的红叉叉,唐莳不得不遗憾的得出结论,原来大学时考过了四级,上班时能听懂老外上司的训斥,也未必能做好高中时的英语试卷。
话说什么和on的用法啊,虚拟语气的要点啊,他当时学的时候,怎么没发现这东西这么难缠?
照这样模式下来,别说高考考个好大学了,能不能考上上辈子的三流大专,都是个问题。
说好的金手指呢?说好的重生之后大杀四方呢?
怎么可以这么冷酷这么无情这么无理取闹。
英语课之后是数学,物理,政治,一上午的课程下来,被灌的头晕脑胀的唐莳恶心的抓了抓头发,四肢无力的摊在书桌上,连吃午饭的心情都没有了。陆衡之伸手推了他一把,好心问道:“你咋了,身体不舒服啊?中午吃啥,用不用我帮你买回来?”
唐莳摇了摇头,生不如死的说道:“不用了,我不想吃了。”
喵了个咪的就这烂基础还想考个好成绩,考个好大学,纯粹是个美丽的扯啊!
老天为什么不让他重生到幼儿园时代,他一定天天考双百,当个小神童!
陆衡之当没听见,笑眯眯的继续说道:“咱俩去吃牛肉面啊,你上次不说想吃加州牛肉面吗?我请你。”
唐莳面色古怪的看了陆衡之一眼,在他记忆中,陆衡之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个性。身为北方省赫赫有名的北荒集团董事长的独子(当然,此时的北荒集团还只是个什么赚钱就经营什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根本没有经过资源整合的土鳖乡镇企业,上到房地产开发下到粮油门市,简直包罗万象,唐妈妈包包子用的面和猪肉就是在陆爸爸这里上的),陆衡之从小受爷爷奶奶的影响,从来没有别家暴发户二代那种“挥金如土”的美好品德。
上学时因为爸妈工作太忙,跟着爷爷奶奶住在老城区,穿衣服从来不挑名牌,去学校骑自行车,吃饭从来不剩菜。为人低调的根本不像个有钱人。
更因为陆唐两家经济实力相差太过悬殊的缘故,陆衡之没事儿从来不请他吃饭,反而更喜欢到他们家蹭吃蹭喝,然后以“劳力补偿”为借口帮唐妈妈做家务,卖包子。今儿突然开口请他吃面……
唐莳挑眉,开门见山的道:“你想要干嘛?”
陆衡之嘿嘿一笑,看了看周围已经空荡荡没什么同学的教室,挨挨蹭蹭的挤了过来,搂着唐莳的肩膀说道:“那个什么……你最近看电视了吗?就是现在苹果台很火的那个选秀节目,叫《炫舞奇迹》的?”
唐莳心中一跳,条件反射般想到了一些事情,不觉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别卖关子。”
陆衡之嘿嘿一笑,开口说道:“我的意思是说,咱俩组个组合,一起去参加海选呗?”
闻言,唐莳忍不住一阵沉默。
他默然的眨了眨眼睛,记忆中遥远的青葱岁月,他倒是真的跟陆衡之去参加过这个节目。两人凭借着还算扎实的街舞底子和清俊脸蛋儿招揽的火爆人气,成功晋级到了全国十二强。只可惜越到最后越是竞争激烈越是残酷,他自己又很不争气的在一次彩排中摔断了腿骨,只能中途退赛,还花了不少钱去做手术。纵然手术费和住院费以及后期的整容费用都由电视台承担了,事后电视台还给了唐莳二十万块做补偿,算是仁至义尽。但唐莳在那个夏天丢掉的不仅仅是一场比赛,还有自己健全的身体和兴许会星光璀璨的人生。
而在接到电视台通知后,唐妈妈和陆衡之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又不辞辛苦千里迢迢的赶到苹果市照顾他们。陆爸爸的公司因此耽误了一笔价值不菲的生意,唐妈妈的包子摊也足足撂了一个多月,再回x市的时候,摊位都差点被人挤了。
可是这还不是最痛苦的。因为唐莳的右腿膝盖是粉碎性骨折,伤好之后,留下了后遗症,右腿走路一拐一拐的,每到阴雨天还会酸疼肿胀。而且因为是挂威亚的时候从空中掉下来的,还是脸朝地面,鼻梁也被撞塌了,纵然后来做了修复,却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可谓是毁容又毁身。
如今细细思之,简直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看着唐莳默不作声一脸唏嘘的模样,陆衡之只觉得莫名其妙。他有些不耐烦的用手肘撞了撞唐莳的胸口,挤眉弄眼的说道:“别装了。我还不知道你这闷骚?从小到大最享受那帮小女生看你时的崇拜目光。这次咱们若能成功晋级,那将来为你着迷的女生会更多。而且我听电视上说,要是表现的好了,还能跟他们签约呢。到时候跟着去演出拍戏什么的,没准儿咱们就成大明星啦!”
你能成大明星,我就成残疾了。
唐莳翻了翻白眼,暗搓搓的吐槽道:“我看够呛。我又不是跳舞跳得特别好的人,未必能坚持到最后。而且咱们还是学生呢。学校能同意咱们放弃课业去跳舞?何况我妈也不可能答应我去那种乱糟糟的地方。”
有那功夫,还不如多算两道数学题多写几个字儿呢。他又不是受虐狂,骨折了一次还不够教训的吗?
“算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吃饭去吧,我都饿了。”唐莳说着,弯腰从书包里边掏出早上唐妈妈放进去的三十块钱,转身就往外走。
陆衡之见唐莳的动作,心理有点儿着急,一边跟着唐莳往外走,一边絮絮叨叨的道:“我早打听好了,这次海选一共分三个赛区,这几个礼拜电视上播的都是都城赛区和三岛赛区的海选,南方赛区的海选截止日期到七月份呢,那时候咱们早放假了,谁还管咱们。我跟你说,你别不当回事儿。我真觉得这次是咱们的机会。而且我听电视上说,若是能赢得《炫舞奇迹》的冠军,奖金有五十万块呢。就是第二名,也有三十万块,第三名也有十万块。我真觉得——”
听到奖金的事儿,唐莳有些心烦意乱的摆了摆手。上辈子他之所以跟陆衡之一起去报名参赛,除了青春少年闷骚的情怀之外,最吸引他的就是这个奖金。只可惜努力到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陆衡之见状,心焦的抓了抓脑袋。其实他也知道自己去了也未必有机会进入前三,更不一定被人看重进入娱乐圈,不过小青年骚动的青春,让他没办法放弃这个机会。可是他又不敢自己去报名,只能死命拖着这个跟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到时候两人也有个伴。如今唐莳说不去,他爸更不能答应让他一个人走那么远,岂不是一点儿戏都没有了?
陆衡之龇了龇牙,当下口沫悬飞的跟唐莳白话起自己的梦想来。
唐莳静静看着面前神采飞扬眉飞色舞的陆衡之,他知道陆衡之是真心想参加这个选秀,并且也真的以此为跳板进入了娱乐圈,从此扶摇直上,不过几年时间就从娱乐圈的新晋小天王转型为一线实力派演唱双栖明星。星路璀璨的同时还挥舞着钞票投资了不少热门大戏,演而优则导,导而优则做制片人,最终以雄厚的资本入股帝皇娱乐,成功的成为帝皇上市后位列前三的个人大股东。
这场选秀,对于陆衡之来说,就是璀璨征程的起点。而对于唐莳来说,哪怕不算是噩运的起点,也绝不是个值得回忆的好事情。
如今站在时间的交叉路口,面对着依旧热血沸腾充满憧憬的好兄弟,唐莳不仅纠结了起来。他到底该怎么做?
是为了兄弟两肋插刀,继续走向原定的路程,还是从此退步,迎接一个崭新的人生?
唐莳有些为难的抿了抿双唇。此时此刻,没人能懂他的徘徊,他终将心理的憧憬与记忆的阴霾乃至朋友的前程中选择一个,可这个决定到底要怎么做?
没人能给他建议。
第六章
唐莳静静的纠结着,因为他知道除了他自己,没人会为这个决定买单。先知有时候代表着睿智,可更多时候,是一种痛苦。因为在众生还在汲汲营营憧憬着明天的时候,你早已看到了清晰的未来。在别人还在纠结着如何选择的时候,你早就品味到了一种选择之后的滋味。
过去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可是换一种方式过活,就一定正确吗?
此时此刻,穿越时光回到过去的唐莳,将不得不为此做出一个决定。
抛开唐莳的烦扰,我们先来看一看这个迷得陆衡之神魂颠倒的名为《炫舞奇迹》的选秀节目,其实就是一家游戏公司为了给自家同名游戏做宣传,联合帝皇娱乐公司和苹果台一起举办的大型街舞选秀节目。在全国共分为南方赛区,都城赛区以及三岛赛区三个三区。每个赛区在海选的时候选出五十名舞者,然后由这五十名舞者进行地区赛pk,最终每个赛区选出十个人进行全国内的舞者pk。
表现优秀的舞者最终都会签约帝皇娱乐或者苹果电视台,进入娱乐圈发展。而《炫舞奇迹》的冠军不光有五十万的奖金,还能得到《炫舞奇迹》这个游戏的代言合同,同时跟帝皇娱乐签订最优渥的新人合同,参演由帝娱出资拍摄的,与选秀节目同名的大电影《炫舞奇迹》,并且担任电影中的男主角,成为帝娱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力捧的对象。
当年《炫舞奇迹》的冠军是苏明河,来自都城赛区的职业舞者,某某专业舞团的首席。论舞蹈功底是比他们强了不少,只可惜为人太过清高,且碍于职业所限,舞蹈很受束缚。论人气根本拼不过唐莳跟陆衡之的组合。所以每次晋级pk的时候,苏明河总是能得到专业导师的称赞,而他们两个就靠着庞大的人气赖死赖活的跟到最后。经常都在复活赛中起死回生,就这么一直有惊无险的闯到了十二强。
有时候唐莳甚至会想,若不是当年他倒霉的骨折兼毁容了,导致两人中途退赛,兴许这《炫舞奇迹》的冠军真轮不到苏明河咧。要不然,帝皇娱乐也不会在赛事结束之后又独自签约了陆衡之,并且在陆衡之出道仅仅一年半的时间,就将其捧到了人气小天王的位置。之后陆衡之在公司团队的计划下慢慢从偶像派转型,成为实力派演员兼歌手,后来又自己开工作室,投资剧组,当制片人,唐莳也因此搭了陆衡之的顺风车,从一个写网络的写手渐渐成了一名兼职的编剧。
而如今他得了命运的青睐,可以再次回到这个充满激情和际遇的十六岁。他是应该放弃既定的人生,去选择另外一个看似按部就班波澜不惊的前路,还是依旧踏上这个扑朔迷离但前途未定的星光之路?
唐莳搓了搓下巴,不承认自己确实有点为难。
陆衡之见状,立刻明白了唐莳的心动,开口追问道:“怎么样,咱俩去呗?”
唐莳犹犹豫豫地思量半晌,最终还是没法下决定,不得不头疼的说道:“ 你还是给我时间考虑考虑吧。回头我再跟我妈商量一下,看看她是什么意思?”
“你这人可真没劲。”陆衡之见唐莳吭哧瘪肚的支吾了半天,还是这么模棱两可的话,略有些丧气的说道:“我说你这人有没有干脆利落的时候?什么事儿都问你妈,最后你妈不还是得听你的嘛!按我说,咱俩就先在课后时间练着,等练得差不多了,再回去跟他们说。没准他们看咱们跳的不错,这事儿还真有门。”
唐莳默默的看着指点江山的陆衡之,微眯着眼睛默默无语。
喵了个咪的,他好歹是个重生回来的疑似楠竹,竟然让个十六七岁的小屁孩儿给教训了。这人混的,怎么有点儿丢脸呢!
低头摸了摸鼻子,唐莳没骨气的说道:“我饿了,咱们吃饭去吧!”
一回头,立刻被眼前突然出现的人给吓得倒退了一步。
身穿同样运动校服的女同学大概也没想到唐莳突然回头,冷不防也退了一步。然后回过神来迈上前来,一脸羞涩的举着手中的信封,羞羞答答的说道:“你是唐莳同学吧,我是十一班的李明雨,我特别喜欢看你跳舞,也特别喜欢你在校刊上发表的文章。你要是真的参加《炫舞奇迹》,我一定会支持你哒。”
“……”
唐莳回头,跟目瞪口呆的陆衡之面面相觑。直到那女生将信封一把塞进唐莳手中,飞快的抛开了。才猛然回神,开口说道:“我说……刚才那人,偷听咱俩说话是吧?”
陆衡之:“……”
我的发小从来抓不住重点肿么办_(:3)∠)_
这个世界上最不容易保守的就是所谓的秘密,最容易流传的就是各种流言。尤其是在环境相对单纯枯燥,人员相对八卦闷骚的学校,就连某班某某向某班某某告白了这样鸡毛蒜皮的事儿都能传上几天,更何况其他劲爆的消息。
于是不过吃个午饭的工夫,高一三班的陆衡之和唐莳要组队参加《炫舞奇迹》的流言就传遍了整个一高中。暂且不提午饭之后络绎不绝的过来看猴儿的各班同学和喋喋不休的本班同学,就连下午上课的时候,各科老师也都满脸新奇的打量着唐莳两人,好像以前没见过他们似的。
到了下午第二节语文课,班主任老余还板着脸的说了一大堆“学生要以学习为主,不要不务正业”的话,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开始讲课。
而到了放学的时候,唐莳已经能看到到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的人群了。当然,也少不了过来送情书的女同学们,看似淡定实则闷骚的一句句“我支持你哟~”
哟个妹啊哟,你以为你是啾啾鸟啊!
我的青春不可能辣么八卦
在十字路口和发小陆衡之分道扬镳之后,唐莳骑着自行车慢悠悠的回了自家。看着屋里黑黑的,唐莳知道唐妈妈肯定是晚上没卖完包子所以才没回来。唐莳将车锁在院子里,拎着书包进了家门,打开屋里的灯,进了厨房。看着厨房里冷锅冷灶的,唐莳洗了洗手,开始淘米做饭。
唐莳做饭的手艺还是在上大学时练出来的。那会儿食堂的东西难吃,外头的饭店又太贵,唐莳只能自己买了电磁炉学做菜,然后在食堂买四两饭回来。大抵是吃货都有做菜的天赋吧,唐莳烧出来的饭菜口味还都不错,属于可以十分愉快的下咽型。引得寝室里的哥们也都把饭伙钱交给他,让他张罗着伙食。一窝寝室的汉子们都给养的满面红光的。
只可惜在唐莳上大三的时候,大一的某个新生睡觉时忘了自己还在抽烟,烟头掉在被子里引发了一场火灾。要不是他们寝室一哥们儿回去的早,估计那新生都得被红烧了。自那以后,学校也开始重视防火防电,将全校寝室里除手机电脑之外包括烧水的电棒都没收了。无数的家用电器在操场上堆成了两座小山,校领导当着全校学生的面“引火烧山”,并三令五申的告诫同学们不能在寝室偷电,甚至还无耻的限制了各个寝室的电量。除了给手机电脑充电之外,一插别的肯定跳闸。
而唐莳的好日子也就倒头了。不得不回到了抢食堂,吃猪食的生涯。好在大三下学期就开始实习了,唐莳走狗屎运的进了一家外企实习,毕业后顺理成章的留在那家公司,直到两年后辞职回家,开始了码字赚钱的小日子。
一面回忆着自己干干巴巴的青春,唐莳闷了米饭后又在厨房摸索半天,找了一个西红柿和两根黄瓜,炒了个西红柿鸡蛋,再拌了个黄瓜火腿的凉菜,顺手刷了锅,洗了手,将饭菜端到桌子上用纱罩盖好,这才回屋写作业。
唐妈妈大概是晚上七点才回的家。一进屋就看见摆在饭桌上的饭菜,像模像样的。又看了看屋内自觉学习的宝贝儿子,心下一暖,扬声说道:“我儿子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快洗手过来,妈给你买鸡腿儿了。”
闻言,唐莳立刻放下手中的作业,进厨房洗了手,走到饭桌前笑眯眯坐下。唐妈妈拿出刚买的鸡腿,放在唐莳的碗里,坐下说道:“今天客流量少,包子才卖完,还剩下几碗粥没卖出去,我也懒得等了,就回来了。你饿半天了吧?”
“没有,我中午吃多了,一点儿也不饿。”唐莳说着,将碗里的鸡腿掰了一半放到唐妈妈碗里,又给唐妈妈夹了一筷子西红柿鸡蛋,笑眯眯说道:“尝尝你儿子的手艺。我在厨房找半天,也没找到什么东西。要不然能给你做顿大餐。”
唐妈妈尝了一口菜,点头道:“是挺好吃。以后别做了,你还小,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再说你一个人在家又点煤气罐又做菜,我也不放心。切手了烫着了怎么办?”
唐莳一面低头吃饭,一面听着唐妈妈的唠叨。眼睛还看着电视里播放的《炫舞奇迹》海选的画面。脑海中不自觉的回放起当年排练时失误,威亚断裂从空中摔下被摔到骨折时的惨烈景象。
心有余悸之余,却又忍不住侥幸的幻想着——如果我这次只是老老实实地跳舞,不为了制造视觉效果而同意那么危险的事情,兴许就能安安稳稳的比赛到最后,也算是弥补了当年的遗憾吧?
心里头的想法一出现,原本就不安稳的内心顿时就跟长了草似的,根本静不下来。寻思了半天,冲着一旁默默吃饭的唐妈妈,开口试探道:“妈,你觉得你儿子跳舞怎么样?”
第七章
上了年纪的人在回忆自己的青葱岁月的时候,总会喜欢用年少轻狂这个词。因为这个时候的少年,脑海中总是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激情,热血,冲动,敢于将全部精力投注在想做的事情中而不考虑后路。他们以为自己能拯救世界,哪怕坚持到最后也没能改变任何事情。但不可否认的,这样的简单纯粹,热血中二,哪怕在多年之后的回忆里是那样的不忍直视,但遗留在记忆深处那伴随着阳光明媚的坚持,这样执着且热血的时光,总是那样弥足珍贵。
而当我们长大以后,当我们被年少时从未想过的车贷,房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磨平了棱角之后,走在行人匆匆,分外繁华却冷漠的大街上,最怀念的,也永远都是记忆中那阳光明媚,空气芬芳,就连考试少了那么两分都能忧愁一整天的年少时光。
而对于唐莳来说,虽然命运施加在身上的不幸和遗憾有很多,但幸运的是唐莳身边真切关爱他的人更多。有人说周围充满爱的人更懂得感恩,更容易平复创伤,所以唐莳在经历了骨折退赛,留下后遗症甚至毁容的那个夏天之后,并没有同恶俗中写的那样“感觉天空都灰暗了”,反而是在唐妈妈和好友陆衡之的鼓励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然后继续没心没肺的念书,上学,上课开小差,考试不及格,用中二的文字发泄自己青春时期过于骚动的内心,留下一本本桥段恶俗,文笔稚嫩,甚至三观都叫人不忍直视的文章——
从某些经历而言,唐莳也算是半个文人——文笔不怎么精致,内心不怎么沉淀,甚至连风骨都不怎么可圈可点的文人。虽然从事码字行业多年也没留下什么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但不可否认的,唐莳的身上始终带有属于文人的天真,软弱乃至不合时宜。不论是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大概是生活和现实施加在身上的压力没那么大,也并没有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而被迫放弃理想,屈从于现实。所以唐莳还保持着一种往好了说是雷厉风行,往坏了说是想一出是一出的热血。
大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唐莳重生之后,周围的人们也并没有如恶俗中描写的那样,对重生的男主有一种焕然一新,刮目相看的新视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想,人们之所以说大人成熟,少年幼稚,不外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经历繁多而带来的感知上的成熟,理智上的沉静。能分清什么是不可抗力,什么是自知之明,而不是仅仅凭着一腔热血就去做什么。懂得权衡利弊,趋吉避凶,虽然听起来悲哀一些,却是更加融于社会的一种表现。
而大凡普通人,也都是在这种阅历不断丰富,经历不断丰富,乃至挫折失败不断丰富的人生中成长,成熟,情商逐渐升高,开始变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带上一脸笑意盈盈的面具,去应酬汲汲营营的众生。而在这种环境下,能过得十几年如一日,也没什么长进的……唐莳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简直就是光长个头,不长智商的典范。
也正因此,宋春宜只听唐莳这么一问,就立刻猜到了唐莳接下来可能要说的话,端着饭碗的手微微一顿,下意识瞥了一眼电视机中的广告,开口说道:“不行。”
唐莳眉毛一挑,耷拉着脑袋嘀嘀咕咕地道:“我说什么了你就不行。”
宋春宜好笑的摇了摇头,看着贼心不死的唐莳,开口说道:“我不准你去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节目。安安心心给我好好学习吧。”
唐莳切了一声,却也没再纠缠,深知宋春宜脾性的唐莳知道若是自己没有什么能拿出手的底牌,就这么跟唐妈妈软磨硬泡,她绝对不会让步。为今之计,恐怕真的像陆衡之说的那样,先抽空练着,等放假之后再说。
宋春宜看着唐莳眼珠子乱转简直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的模样,暗暗摇头。于内心来说,宋春宜并非坚决的反对唐莳的意愿,这点如同上一世。只是宋春宜并没有从唐莳的言语当中获得哪怕只有一丁点坚决的成分,所以她拿捏不准唐莳究竟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还是认真的想要去参加选秀,争取什么。
只凭这一点,唐妈妈就觉得自己不能轻易松口——至少,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考察才行。
吃过晚饭后,唐莳照例回屋写作业。
除了那些似曾相识且写文多年,因不断搜集资料而越发熟悉的语文,历史,地理政治之外,那些曾经在唐莳看来很难的数学,物理,化学题,现在看来……依旧很难。大概是天赋问题,从小唐莳就对这些数理化的东西不感冒,标准的上课昏昏欲睡,下课精神抖擞。发展到最凶猛的那段时间,差不多理科老师上课十来分钟,他就能睡着的地步。而当年之所以在文理分班的时候选择理科,不过是班主任随口说的一句考大学时理科要更容易一些。
时过境迁,带着脑中凭空多出来的十几年的沉淀再次回到高中生涯,唐莳毫不例外的被这些书本继续刁难。更糟糕的是,因为多少年都不曾摸过书本,唐莳现在的底子较之当初还有不如。至少当年的唐莳还记得初中时候的知识,脑海中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公式,准确的记得每一首诗,每一个应该记住的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全球七大洲叫什么名字,对应的都有什么特产矿源等等……而现在的唐莳,满脑子都是十多年后的爽文yy。
每到此时,唐莳就分外想念他笔下的那些,一回到过去就立刻get过目不忘技能,智商升高,情商翻倍,每天忙着逃学做生意跟优秀人物尔虞我诈,空闲时间跟各种不同的美女们谈谈人生理想,根本没心思去复习课本却每每考试都能勇夺桂冠的猪脚们。
果然,和命运大婶比起来,他永远都是个不吝啬金手指和猪脚光环的亲爹!
长叹一口气,唐莳晃晃脑袋丢掉那些不合时宜的吐槽。转身将初中时的课本都翻出来,开始一边复习,一边做作业,一边预习的生涯。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多年的经验虽然没能教会唐莳更多,却也让他明白了从来没有一蹴而就的奇迹。反正离高考还有两年半,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弥补自己漏下的知识——也有足够的机会,去改变曾经的遗憾。
客厅里,唐妈妈端着刚刚切好的水果走进唐莳的房间,看着儿子认认真真学习的模样,唐妈妈欣慰之余还有一丝丝担忧——
每次都是这个样子,考试成绩下来后,自觉没考好的儿子会老老实实的认真学习,可是这样的时间从来都不会超过一个月,然后要看课外书的小心思就会蠢蠢欲动死灰复燃,然后书包里床底下就会再次被那些闲书占据。唐妈妈对此心知肚明,却总是太过溺爱孩子而舍不得在关键时刻,用时下家长们最常用的“竹笋炒肉”的方式与儿子“交流”。所以这样的场面总是日复一日的重现,直至唐妈妈心中的希望全部消失。
晚上十点半,唐莳做完了所有的作业,拟了个复习计划表,按着计划做了一部分的复习和预习之后,又抽出草纸继续填补《盛唐攻略》的大纲。习惯了手指敲击键盘的质感和速度,用圆珠笔在纸上挥墨的缓慢让唐莳觉得分外陌生。没写几个字就感觉手指被笔隔的发疼,手腕也酸酸的。唐莳叹了口气,看着自己不止慢了几倍的工作效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还好大纲的整体脉络已经理顺出来了,唐莳准备等明天午休的时候去趟电子城买个u盘,然后先去网吧下载点儿资料。等到周日的时候,再去图书馆将剩余的资料补全。这将是一个十分浩大的工程,还好唐莳并不着急。
撂下写的半拉咔叽的大纲,唐莳抽出另一本草纸写了《盛唐攻略》正文的第一章,因为有先前的记忆,唐莳的再次创作显得轻车熟路,没有半点儿卡壳。不过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区区三千字跃然于纸上。
第1节
恋耽美
第1节
重写人生
作者:八爷党
唐莳上辈子活到二十五岁,一直倍受溺爱,小富即安。
他没有冷酷的爹或者恶毒的后母,没有遭到爱人的利用或者背叛。而他的生活中,也没有苦大仇深到恨不得与人同归于尽也要咬牙报复的经历。
所以他不知道,为什么老天爷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
不过既然给了,那他就凑和着过吧!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傲娇任性,自控力差,毛病特多且胸无大志的熊孩子,重生以后,跟着竹马一起混娱乐圈,经商赚钱,最终爱情、事业双丰收,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巅峰的故事。
现代,架空历史,主受。
特别提示:文中粗线的背景,,影视,歌曲,等等都属原创瞎掰,与现实脱节,请勿考据,文中粗线的晋江和起、点两大网站会化名为终点站网站和某版块绿油油网站
祝大家看文愉快,蟹蟹(づ ̄3 ̄)づ╭?~。
重生发家致富,写文,有娱乐圈情节,情节慢热,走剧情流,注重事业,感情描写不多,清水,暧昧。
天雷狗血小白文,金手指大开,文章是懒八梦游时写粗来哒,入者自带避雷针咩~~
内容标签: 重生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莳 ┃ 配角:陆衡之,唐妈妈等 ┃ 其它:现代架空,娱乐圈,杰克苏,爽文,金手指,娱乐圈
第一章
头顶的太阳和记忆中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
盛夏的傍晚,瑰丽的晚霞染红了整个天空。夕阳余晖的倾洒下,有晚风徐徐的刮过,将破旧的老城镇渲染的仿佛是一张沉浸了无尽岁月的油画。此刻,却栩栩如生的呈现在眼前。
唐莳上身穿着一件白色带帽t恤,下身套着一条宽松肥大的蓝色运动校服裤子,脚上一双刷的干干净净的连点儿灰儿都不沾的黑色旅游鞋,推着一辆自行车,宽松的校服上衣和沉甸甸的书包都挂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梁上。站在街边儿的马路牙子上,呆呆的看着对面闪烁的交通信号灯。
红灯变成绿灯,又变成红灯,接连几次闪烁,身旁车水马龙行人川流不息,唐莳却一动不动,仿佛魇住了一般。
一辆拉着满车沙土的大解放从马路尽头轰轰而过,洒下漫天的尘土。惹得周围行人抱怨连连,略有点儿洁癖的唐莳下意识的抬起手摸了把脸,接着又摸了摸健全的没有任何异感的右腿,惊愕的张大了嘴巴。
上一秒,唐莳还呆在自家那窗明几净,温度适宜的书房里头码字。窗外是纷纷扬扬的雪花和穿着羽绒服在小区花园儿内打雪仗的邻居。厨房里老妈和死党陆衡之正忙活着晚饭。海鲜火锅汤底浓浓的香气从厨房悠然传来,让鼻子灵敏的唐莳顿时觉得饥肠辘辘。停下键盘上不断敲打的双手,唐莳起身去厨房,准备盛碗火锅汤底儿先解解馋顺便休息一下。结果眼前一黑,下一秒就变成了街边站岗的,身穿校服推着自行车的,放学回家的男孩。
人行道对面,绿灯再次亮了。唐莳依旧呆呆的站在原地。他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切,无论是这个时光倒退了十多年,建筑风格也倒退了十多年的悠久老城,还是周围川流不息的穿着老土的行人,甚至马路上那一台台早该被淘汰的款式过时的车辆,都让唐莳觉得无所适从。有种一不小心走到了剧组搭设的布景街片场的错觉。
要不是意识一直清醒着没有半点儿昏迷,唐莳都要怀疑这发生的一切,会否又是他那在娱乐圈声名鹊起,年近三十却依旧不靠谱爱折腾的死党,心血来潮的一场恶作剧。
然而唐莳又清晰的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别说他那跟乾坤大挪移一般令人不敢置信的经历,单说这逼真且宏大的场景,就没有任何一个剧组能够搭建出来。
这是只属于时间的奇迹,唯有在过往的岁月和人们的记忆中,才能出现的场景。
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或头也不抬的匆匆而过,或瞥来一丝波澜不惊的打量,然后擦肩而过,将唐莳远远的甩在身后。但是唐莳依旧没有什么动作。他身体僵硬,面容诧异的站在原地,他的心神,全被眼前这奇异的景象吸引了。
穿越,还是重生?
感谢他那在外人看来极不靠谱的网络写手的职业,让他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还算淡定的意识到这一切。
绿灯再次亮起,这一回唐莳没有错过,他抬起脚,推着自行车,顺着人行道和拥挤的人群走到街对面,在一个拥有落地窗的粥铺面前停下。透过擦得明亮,能照映出人影的窗户看到了自己如今的面貌——
高高的,瘦瘦的,梳着一头干净利落的黑色短发,越发显得肤色白皙,面容精致的少年。头顶的夕阳慢慢滑落西山,金色的余晖倾洒在少年的身前背后,在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大背景中,一个来自十多年后的灵魂,就这么突兀的映在干净明亮的玻璃窗上。
黑发,黑眸,气质柔和,笑容明朗。
看起来熟悉又陌生的轮廓,属于自家相册中的,青少年时候的自己。
唐莳将车立在原地,从横梁上撸下书包,打开书包的拉链从里面随意掏出一本课本,封皮上面写着x市一中,高一三班的字样。
唐莳眨了眨眼睛,开始回忆自己上高一时,自己家在什么地方。
每个人成长的经历几乎都是这样,漫长又短暂的几十年里,家里来回都要搬迁个好几次。这是时代变迁的象征,也是岁月流金的象征。唐莳也不例外。
尤其是自初二以后,记忆中最深刻的,住了十来年的老房子动迁了,当时给的拆迁费只有不到三万块,根本不够买房子的。而唐爸爸又坚持要拿钱做生意而不是等待几年后添点儿扩大面积费再住回来的选择,给唐莳一家三口原本稳定的生活平添了几分动荡。
尤其是在唐莳上初三后,唐爸爸因意外去世导致家中积蓄一空的那几年,为了生存,唐妈妈不得不带着还在上学的唐莳几经辗转,恨不得三个月半年就搬一次家,租的房子也是一次比一次远,一次比一次破旧。这几乎将x市几个较为偏远的,还没来得及动迁的老平房区都住遍了的经历,让唐莳回忆地址时回忆的更加艰难。
还好,唐莳的记忆很不错。多年职业写手的生涯,网络上永不过时的穿越与重生的题材,让他时不时的将儿时的记忆挖掘出来,然后结合着各种各样的资料变成文字,取悦电脑面前的读者们,然后赚取软妹币来供房贷供车贷。
这样的经历让唐莳很轻松的回忆起了自己家现在租的房子。然后他很轻松的骑上自行车,顺着脑海中的路线,慢吞吞的蜿蜒在老旧的城市中。
在唐莳的记忆里,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进步,后世的城市构造其实和十多年前很不相同,至少除开市中心和江边以外的地方,超过七层的高楼大厦没有那么多,马路上的私家车也没那么多。站在街道旁边一眼望去,两旁的住宅区大多都是低矮的五六层封顶的火炕楼,楼房下面的小区里,原本应该种树种草的位置被建了一个个低矮的小棚子,用来堆放家里的旧物和一些冬天烧火用的柴火。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过道,供住户行走。
这个年头,暖气住宅楼的普及率还是不高。而住惯了平房刚刚搬上楼房的人们,也没有意识到随地乱建违章建筑的危害。至少在唐莳的记忆中,这些随处可见的小棚子经常引起一场场大大小小的火灾。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几年以后,暖气楼取代了火炕楼,根本不需要人们再烧火了,才渐渐消失。
而那些没来得及动迁的区域,则依旧是一片片低矮的平房和四四方方的院落。这样老旧而久远的记忆,组成了唐莳回忆时永远都会自带柔光的青葱岁月。
老旧的记忆犹如被尘封在箱子底下的老照片,随着唐莳的回忆和周围的街景一点一滴变得鲜活而清晰。从粥铺开始往北走,穿过一个街口右转往前五百米,再往左转,穿过一片火炕楼的小区后面,过街道进入一个胡同。天慢慢暗了下来,好像一下子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胡同里面纵横阡陌,宛若迷宫,黑魆魆的背景下,是家家户户亮起的灯盏。从敞开的窗户中传来家人吵闹,电视机播放或者厨房里大勺炒菜发出的兹拉兹拉的声音,星星点点,和空气中弥漫的油烟味儿一同汇聚成一条记忆中的河流,徜徉在人的脑海,温暖着日渐冷漠的人心。
唐莳凭借着脑海中仅存的那一丁点儿记忆,终于在天色彻底擦黑之前顺利的找到了家门。这是一间不知道建了多少年的,墙壁上的白浆都褪了色掉了渣的老平房。破旧的用木板钉成的大院门,一把拳头大的将军锁挂着粗粗的铁链子,摇摇晃晃的坠在门板与门板的缝隙上。唐莳伸手将悬挂的大铁锁扯了下来,家里养的老黄狗丢丢听到门口的声音,摇着尾巴走了过来。毛茸茸的大脑袋蹭啊蹭的黏着唐莳的大腿,尾巴也一下一下的扫过来。唐莳伸手摸了摸凑过来的大脑袋,径直穿过凹凸不平的前院儿,走进低矮的屋子。
刚刚进了客厅,唐莳就闻到一股饭菜的香气,吸了吸鼻子,是唐莳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和蒜瓣鱼。耳边还能听到从厨房传来的炒菜时兹拉兹拉的声音。唐莳放下手中的书包,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细细端详着灶台前的人。
唐妈妈宋春宜,在唐莳上高一的时候四十岁,梳着一头时下很流行的卷烫短发,身材娇小,容貌清秀,白皙的脸上长满了点点的雀斑,举手投足间透漏出一股子劳动妇女的爽利和干练,眉宇间还有几分小老百姓的精明乐观。
在唐莳心目中,唐妈妈一直保持着这么年轻精明的状态,以一种勇者无畏的开朗的态度经营着这个没有丈夫和父亲的小小家庭,以单薄的肩膀支撑起一片孤儿寡母的天空。让唐莳在失去了爸爸之后,依旧能无忧无虑的长大成人,并没有因为单身家庭的经历而变得敏感多疑,或者阴鸷偏激。
甚至可以说,这个坚强的单身母亲,早已用尽她全身的力气去保护她唯一的儿子,就像一只永远都不知疲累的母狮子,将小小的唐莳护在身后,为他遮风挡雨,给他幸福,给他家的安全温馨。让唐莳从小到大,尽可能少的接触到这个社会冷漠如冰霜的那一面黑暗,从而保持了更多的天真热血和幻想,最后才能从事了一个用编织美梦来赚钱的事业。
回忆诸多往事,虽然都是由一个个油盐酱醋,鸡毛蒜皮的小事填充的过往。但每个人的悲欢喜乐,痛苦与坚强,在生活压迫下的反抗与挣扎,尽管外表越来越光鲜靓丽,但背后的辛酸永远都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然而在苦尽甘来的十多年后,在唐莳与唐妈妈几近挣扎终于有了些许资本能够轻松下来喘一口气儿的十多年后,唐莳竟然毫无征兆的又回到了十多年前。回到了生命中最为困顿且艰辛的那几年,不得不说,这是命运的捉弄。当然,若是心性实在坚毅乐观,也不妨认为这是新生的开始。
毕竟生活不是,好不容易走上人生正轨又被命运的一个浪头打翻重来,这样的人生,不是每一个主角都愿意选择。
第二章
再一次清醒的意识到,这一场好不容易才打破难关的生存游戏真的要从头再来,这样的悲痛让唐莳忍不住摇头长叹。正在颠勺的唐妈妈听到身后的声响,扭过头时就看到自家宝贝儿子那张满面凄苦的脸。唐妈妈毫不意外的继续着刷锅的动作,随口问道:“怎么,考试又没考好?”
唐莳微微一愣,脑海中凭空多出的十来年的记忆让他没办法接上这个看似简单且平常的话茬。而唐莳的沉默在唐妈妈看来,就是一个很了然清晰的回答。
她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望子成龙的期盼让她对唐莳一次不如一次的考试成绩感到非常失望。然而属于单身母亲的溺爱和孩子他爸刚刚去世的现实又让她不想给儿子太多压力。毕竟生活的苦难已经不少了,若是当妈的也要给儿子施压,她怕儿子那小小的肩膀不能担负这样沉重的期盼。
和大多数温柔慈爱的母亲一样,唐妈妈的性格一向开明坚强,并且对儿子十分溺爱。这种严父慈母的教育环境在这个老旧安宁的小城镇中,属于民风习俗的一部分。在小城人们久远且模糊的记忆中,经常都会有这么一幅画面,家里的爸爸举着扫帚呼喝打骂,穿着围裙的妈妈将年幼的儿子护在身后,仰着脖子掐腰站立像个胖胖的茶壶一般跟自家男人指鼻子瞪眼睛的对骂,“你若是敢动我儿子一个指头,我就如何如何……”
再加上旁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乃至邻居好友的劝解,经常一顿暴揍就这么雷声大雨点儿小的化为无形。
在唐莳的印象中,唐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没有原则宠爱儿子的母亲。她几乎没对唐莳的要求说过一个“不”字,哪怕在许多年后,唐莳厌倦了日复一日的朝九晚五,任性的辞掉了稳定却没什么发展的工作,准备回家码字的时候,唐妈妈也是全力以赴的支持他,鼓励他,甚至拿钱给他生活费,给他租房子,才让唐莳渡过了辞职后全职写作最艰难的那段时日。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由精明的母亲和单纯的儿子所组成的小小家庭。因为母亲的溺爱,多年来,生活中带来的压力全部由母亲解决掉,儿子则是随性恣意的生活着。
也正因此,养成了唐莳略微软弱且随遇而安的天真性格。
不过好在,唐莳从来没觉得自己的性格和人生有什么不妥。说实在的,他很享受自己重生之前的人生。虽然因为成绩的关系,没能考上211或者985的重点大学,甚至没能考上本科学校只念了专科,也没能在毕业后有一份如何体面光彩的工作。但是他赚的稿费却足够保证自己和母亲的基本生活,此后借着兄弟陆衡之的光,出版的有幸被拍成了电视剧,还辗转进了编剧的圈子,偶尔帮着写两个剧本什么的,赚的钱相对更多了。
他原本可以继续这样安乐闲散的日子的。每年写上十个月,然后用另外两个月的时间陪母亲出去旅游,顺便采采风转换一下心情,回来继续码字赚钱。偶尔也被母亲的朋友或者家里的亲戚拉去相相亲什么的,遇到合适的就谈一段时间,默契了就谈婚论嫁,不合适就分开。估计这么晃晃荡荡的直到三十来岁,就会娶妻生子,继续当个好爸爸好丈夫什么的。
多么悠闲自在的人生。
可惜这样的梦想要再次推迟至少二十年才能实现了。真不知道是命运的捉弄还是岁月的逆转,他竟然莫名其妙的回到了十六岁,回到了他最不想回忆的高中生涯。每天要起早贪黑的上学,没有大礼拜,不能睡懒觉,各种考试的卷子填满了沉重的书包和浆糊似的脑袋。
还有那一场近乎结束了他健康体魄,给他带来命运转折的舞蹈比赛,还有两年之后的那场暗无天日的高考。只要这么一想,唐莳就觉得头痛欲裂,膝盖也隐隐作痛,恨不得再死一次。
宋春宜将炒好的糖醋排骨倒进盘子里,又将盘子转身放在菜板上,回身准备刷锅。眼角的余光扫过一直闷声不吭,站在厨房门口当桩子的唐莳。宋春宜身子往后仰,侧着脑袋,视线越过门口的唐莳看向客厅墙上的石英钟,都快晚上七点半了,这小子回来的晚也不喊着吃饭了,还满脸失魂落魄的……
宋春宜眨了眨眼睛,挑眉问道:“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老师放学后又找你谈话了?”
闻言,唐莳顿时一脸汗然,立刻想起自己上高中时经常被老师留堂的经历——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喜欢高中生活的原因之一。
当然今天晚上老师没留他的堂。之所以回来这么晚,不过是因为十多年后的灵魂有些不适应十多年前的城市,在纵横阡陌的胡同里面多转了几转罢了。不过这种解释显然不能和唐妈妈说。因此唐莳只能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句。就听宋春宜继续问道:“你们期中考试成绩下来了吧?你到底考了多少分啊?”
听到这句话,唐莳的面容更纠结了,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考试了,又考了多少分。十多年的记忆了,谁能记得这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唐莳没有回答宋春宜的问题,而是转身走进客厅,翻开书包倒出全部书籍课本,手忙脚乱的将一叠卷子摊开放到桌面上,默默算了算成绩后,冲着厨房说道:“四百八十二分。”
宋春宜在厨房嗯了一声,顺口追问道:“在你们学校排多少名啊,你们班呢?”
唐莳心中的纠结简直无以复加了。他脸部肌肉都有些扭曲的琢磨了半晌,最后直接说道:“学校排名还没下来呢,就成绩先下来了。”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儿。唐妈妈刷完锅后,顺手又做了个鸡蛋黄瓜汤,这才端着蒜瓣鱼和汤碗走进客厅。吩咐唐莳道:“你去厨房把排骨端出来。”
唐莳应了一声,嗖的窜进厨房。折腾了这么大半天,他确实有点儿饿了。
唐妈妈在客厅里摆碗盛饭,视线不可避免的扫到了唐莳倒在沙发上的一堆书本,以及书本中间那两本不论从尺寸,还是从封面看去,都十分显眼的武侠。宋春宜视线微微一凝,冲着唐莳若无其事的说道:“我就知道,你要是考好了绝对不能这么蔫巴巴的。”
唐莳脸皮很厚的憨憨一笑。
唐妈妈顿了顿,又说道:“现在上高中了,课程紧,你以后别看课外书了。”
唐莳一愣,视线也下意识的扫过沙发上的那两本武侠,旋即干脆利落的应了一声。引来宋春宜十分不信任的一瞥。宋春宜上下打量了唐莳几眼,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说道:“你答应的干脆,能做到才行。快吃饭吧,吃完饭你赶紧进屋写作业。”
有感于唐妈妈的不信任,唐莳有些没意思的摸了摸鼻子朵。将排骨放在桌上坐下吃饭。刚拿起筷子碗,就被唐妈妈手持筷子敲了一下,开口问道:“你回来洗手了吗?”
唐莳缩了缩手,起身去厨房洗手。这个时候的住家条件都不算好,尤其是他跟唐妈妈租的这种老平房,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洗漱间。大家都是在厨房里洗脸刷牙甚至洗澡,个人家里根本没有厕所。唯一的一个公厕,就建在胡同口儿外的街道边上。
到了晚上,院里大门一锁,家家户户都懒得出去上厕所时,就在家里准备一个马桶,套上塑料口袋,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和垃圾一块儿扔出去。如此艰难困苦的环境,让记忆渐渐复苏的唐莳分外不适应。这么一想下去,更是连吃饭的心思都没了。
唐妈妈冷眼看着儿子,磨磨唧唧半个多点儿也没吃完碗里的饭,盘子里的排骨和鱼更是几乎没怎么动过,好像赌气似的。当下冷着脸开口说道:“你别跟我作,我不让你看课外书也是为了你好。你瞅你那成绩都掉到什么分地了。上初中的时候明明挺好的,还能考上重点高中。结果一进了高中,成绩一落千丈。那时候你们老师就跟我反映过,说你上课不认真听讲,老在底下捅捅咕咕的,搞小动作,看课外书,作业也不认真做。我知道你是因为你爸……”
唐莳耳边听着唐妈妈一句句的唠叨,耷拉着脑袋闷头吃饭。这样的唠叨,在他上初中上高中的六年里,几乎是老生常谈了。以前这些话都是他爸跟他磨叨的,不过后来他爸没了,只剩下唐妈妈能说两句。
而这样琐碎且事无巨细的唠叨,在唐莳高中毕业上大学后,在他跌跌撞撞的进入社会上班工作之后,也越来越少了。
成长的经历就是这样,当周围的人不约而同的认定你已经长大了之后,就没人再事无巨细的唠叨你,而面对你经意或者不经意时犯下的错误,也不再毫无条件的宽恕原谅。越加成熟的内心面对的是越加严肃的人生。大学校园里的生活是对青春热血的最后一次放纵。之后新鲜人们步入社会,办公室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一点点职称加薪就伎俩百出的累心。成长的悲哀不仅仅在于那些消逝了的天真美好,还有日益增长的圆滑和阴暗。
唐莳不适应这拥挤复杂的社会,所以他辞职回家,开始了更加简单的人生。而他之所以能够如此草率且顺利的完成这一过渡,归根结底在于他有一个好母亲和一个好兄弟,他们毫无条件全力以赴的支持他。而这两个人,也成了唐莳生命中唯二两个不论何时何地,都能唠唠叨叨,嘴里抱怨不能但永远都以实际行动支持他的人。
这样的唠叨,是温馨且幸福的。
第三章
其实每个家长在反对孩子看课外书,上课溜号的态度上都是相同的。只是唐妈妈与别人家动辄打骂孩子的家长不同,唐妈妈的反对只在反复的告诫和口头教育上,从来舍不得动手打唐莳一下。因此在少年的唐莳看来,唐妈妈的反对情绪并不激烈,所以他总是抱着一丝侥幸,肆无忌惮的挥霍着唐妈妈对自己的溺爱和纵容,明里暗里的偷偷看。
那时的他自以为自己做的很隐蔽,却不知道在自己睡着以后,唐妈妈总是悄悄的进入他的房间,帮他收拾书包,盖被子,顺便检查一下唐莳的床底下,被子底下和枕头底下,毫无例外的都能发现一两本课外书。
唐莳不知道的是,唐妈妈对儿子的满心期待,也在这日复一日的“拉锯战”和一次比一次更低的考试分数中,渐渐消磨殆尽。
唐妈妈一直心疼着早年丧父的儿子,不忍管教的太严格。她生怕看到那张跟他爸爸相似的脸上浮现出任何悲伤或者委屈的情绪,这会让唐妈妈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没能给儿子最好的一切。于是在日复一日的忍让和退让中,唐莳的成绩慢慢跌落,最终没能考上好的大学。
而唐妈妈能做的,也只是更努力的赚钱,为儿子攒下买房子的钱,为儿子攒下找工作的钱,为儿子攒下娶媳妇的钱。甚至鼓励辞了职的儿子一心一意写,不理会周围亲戚朋友有关“啃老”的嘲讽,最终看着儿子终于肯坚持的做完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甚至能凭借这个爱好赚钱养家。
只是每每看到儿子从早到晚都坐在电脑前码字,每次码完字后都腰酸背痛腿涨脚肿甚至连手指都疼痛的模样,唐妈妈也忍不住心疼。然后唐妈妈又花钱给唐莳办了中医按摩的健康卡,或者硬拉着唐莳跟自己一起去跳广场舞,推着唐莳跟同学朋友出去玩。
那时的唐妈妈总是忍不住后悔,若是上高中的时候能狠下心来揍唐莳几回,也许就能将唐莳看课外书的毛病管过来,让他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就不会像如今这么辛苦。
而每到此时,唐莳总是嬉皮笑脸的跟唐妈妈说自己不是学习那块料,上数学课时恨不得倒头睡觉,高考数学只考了六十来分的人,这是天赋就不行,怎么努力也学不好的。
可是唐妈妈总是不肯相信唐莳的话,她总是固执的以为是自己的纵容溺爱害了儿子,然后在反思过后,更加纵容溺爱的对待唐莳,美其名曰“弥补当年的过错”。
所以唐莳从小到大都没体会过“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滋味,也没有周围同学那些被父母安排操控着人生的抱怨。不过多年之后日渐成熟的唐莳回忆着自己那近乎荒废的青春,偶尔也曾有点儿小后悔的。
尤其是在几年以后,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重生穿越的影响下,唐莳偶尔也会yy,如果自己有幸回到小时候,自己能不能杀下心来好好学习,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答案是未知的,不过好在唐莳有了一次机会,可以再努力一回。
撂下碗筷,唐莳一脸郑重的看着唐妈妈,诅咒发誓的保证道:“妈,你放心。从今往后,我再也不看课外书了。一定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好大学。”
也许是唐莳的回答太过快速而乖觉,让唐妈妈误以为唐莳是听得不耐烦了,随口打发她一下。因为唐莳的态度一向都是这么柔顺乖巧,他从来不会当面顶撞唐妈妈,他总是会在爽快答应下来之后,在背地里悄悄的鼓捣自己那些小玩意儿,属于有错就认,屡教不改的典范。
因此唐妈妈有些恼怒,也更为无力的叹了口气。她撂下碗筷,再次重复着重复了多年的结尾话:“算了,我懒得管你,反正是你自己的道,你自己走吧。”
接下来的事情更是千篇一律。唐妈妈一言不发的捡桌子,顺便撵唐莳回屋写作业。十来分钟以后,坐在书桌前的唐莳就能看到唐妈妈端着洗干净切好的水果走进他的房间,将一盘子水果默默放在书桌边儿上,然后静静的退了出去。
紧接着就能听到厨房传来叮叮当当的声响,那是唐妈妈在准备明天要卖的包子和苞米碴子粥,以及配套的炝拌菜。因为唐妈妈的小吃摊子很受欢迎,唐妈妈要准备的食材更多。通常这一忙活就要忙活到半夜,然后第二天早上四点多钟就得起来,蒸包子熬粥,然后给唐莳准备早饭,叫唐莳起床,亲眼看到唐莳起身洗漱吃饭了,才会推着堆满了闷罐和竹屉的三轮车离开家里。
唐莳坐在书桌前,头顶的白炽灯发出鹅黄色的暖光,这样的光线有些昏暗,让习惯了明亮视线的唐莳很不习惯。耳边听着厨房传来的小小声响,更让唐莳坐立难安。
唐莳再一次清晰的认识到,他真的是回到了十多年前,自己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爸爸刚去世不久,他和唐妈妈从新租的楼房里面搬出来,没房子,没钱,只靠唐爸爸死后得的那点儿抚恤金支撑着一个小小的家庭。
这是他们家最困苦最艰难的一段岁月。而天真单纯的唐莳,在唐妈妈几乎是全方位的保护下,没能经此蜕变,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可靠踏实的男人,反而一如既往的浑浑噩噩,肆意挥霍着宝贵的青春,连最基本的职责都没做好。
唐莳有些羞惭的用手搓了搓脸。视线牢牢的盯在面前敞开的课本上。集合、函数、正余弦……一个个汉字字母摆在面前他都认识,组合起来怎么就那么高难?
从小到大数学都不好的唐莳最终有气无力的放下了高中课本。自我劝解的想到——
可能是第一天回到过去,思绪太过纷乱,所以才导致他完全沉不下心去写作业的。因此唐莳更加坦然的忽略了书桌上的其他课本,转头看着静静放在一边的武侠。唐莳拿过来翻了两眼,满篇熟悉的文字和几乎是看到开头能想到结尾的烂俗情节也让他看不进去。没有修仙,更没有玄幻,干巴巴的一掌下去连个山都劈不开的“高深武功”让习惯了后世动辄毁灭星球,移山填海这种爽文桥段的唐莳提不起精神来。顺手将扔到床上,唐莳默默无语。
他看课外书的习惯,其实是从小学二年级养成的。那时候唐爸爸很健康,成天跟唐妈妈在外面做买卖,根本没什么精力看管唐莳。经常把唐莳寄放在姥姥家或者老姨家,而唐莳的老姨当时很迷恋看。七八岁的男孩子最是猫嫌狗厌多动烦人,老姨为了让唐莳能老老实实呆一会儿,就拉着唐莳一起看,金大古大温大大,甚至还有狗血小言什么的。一股脑的全塞给唐莳。
结果这一下子不得了,唐莳顿时看的入迷了,走火入魔似的,课余时间也不跟小伙伴们打架撩闲了,成天捧着一本看个没完,一直到初中高中。上课偷着看,下课闷头看,回家做作业时也悄么的瞅两眼。最入迷的是高三复习那一阵儿,别的同学都忙着做笔记背大纲,他还是天天桌上一本闲书,上头盖着一本语文书或者历史书什么的,聚精会神的看。
于是唐莳高考的时候顺理成章的没考出好分数,没念上好大学。又因为没钱不想走三本,最后以将近五百分的成绩走了专科,念得计算机系。毕业后找了个专业不怎么对口的工作,干了两年,干脆回家写了。大概是因为读了太多的课外书,文笔还算通顺,也还算能抓到点儿卖点和读者的口味,唐莳的成绩还算不错。至少每月码字赚的钱比他上班的工资要多好几倍。而且风不吹雨不淋的,上班时间自由控制非常悠闲,很适合他这么个早上起不来的懒人。
这么说来,他当年读了那么多的课外书,后来也算是学以致用了。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那本该将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结果却荒废了的青春,真的没有一丝后悔吗?
心绪难以平静下来的唐莳,根本没办法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的唐莳,按照上辈子的工作习惯,顺手从作业本后面扯了一页纸当做草纸,提笔写道——《盛唐攻略》。
这是唐莳没死之前以唐时草木为笔名在网络上连载的一本,男猪脚原本是现代一名历史系的研究生,在陪教授出国演讲的时候遇上了飞机失事,结果整个人穿越到了天下初定的大唐初期。因为是身穿,所以身为黑户的男猪脚在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被官府当成逃犯抓起来,送到边关充军。男猪脚在充军的过程中大开金手指,用超越众人千年的经验学识和各种猪脚光环证明了自己的与众不同,他抄袭后世的各种军事著作,抄袭历朝历代的诗词歌赋,弄玻璃火药,做香水香皂,征服书内除了反派之外的所有男男女女,甚至还试图帮助自己的哥们李承乾扭转悲剧命运。
这是一本很标准的极尽yy能事的洒狗血爽快小白文。不过因为后世的读者们口味太刁,所以唐莳在写的时候也考据了很多历史资料,力求硬伤没那么多。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脑子一抽神展开。因此有些情节难免前后不一,逻辑上很难自圆其说,也惹来了不少读者的吐槽。如今魂回过去,再次提笔,唐莳少不得要从头开始,写着写着却发现自己的思路更顺了。
不过也有一点儿困难的地方。以前有网络,什么资料在网上查一查就好了,如今自己干巴巴的这么写着,连□□都记不起来。好在今天的工作主要是回忆大纲,将逻辑理顺。唐莳准备在写大纲的过程中将自己需要的各种专业知识罗列出来,等着周日休息去市图书馆查查资料。
且说唐莳正奋笔疾书时,陡然耳尖的听到脚步渐近的声音,浑身一哆嗦,唐莳连忙抓过书桌上摊开的数学书盖在草纸上。果然,刚刚做完这些动作,唐妈妈就端着一杯冰镇过的西瓜汁走进房间,看见扔的远远的课外书,满意的点了点头。唐妈妈将西瓜汁放在书桌上,顺手摸了摸低着头乖乖做题的唐莳,伸手将一旁的课外书拿了出去。
直到听见房门关上的声音,唐莳才松了口气的直起身来。看着数学书下的一章草纸,不觉摇头苦笑。
当年看看得偷偷摸摸,如今写也是偷偷摸摸。他这青葱岁月啊,就跟偷偷摸摸脱离不开了!
第四章
当天晚上,唐莳手痒的写完了将近万字的大纲,几乎把手都写成鸡爪子了,这才算是把思路理顺。撂笔揉眉,唐莳乏累的扭了扭脖子,看了看书桌上的闹钟,已经快十二点了。可是唐莳依旧神采奕奕一点儿也不困。
站起身来在狭窄的内室里扭腰摆屁股的活动几下,重新坐下来,唐莳拿出自己比较熟悉的语文书开始写作业。时隔多年,当时背过的诗词段落早已记不得,唐莳一面翻书一面瞎蒙,磕磕绊绊的做完了全部作业,已经快凌晨一点了。睡到中途起夜的唐妈妈看到卧室里的灯光,推门进来催促唐莳睡觉。已经习惯了熬夜上网的唐莳强烈反对,打着好好学习的名义准备继续奋战,却被唐妈妈残酷的镇压了。不由分手的推着唐莳去厨房洗漱,然后压着他回来睡觉。
唐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本来以为自己会辗转反侧睡不着。哪想到不过三五分钟,一阵困意席卷而来,再次睁开双眼,却是被唐妈妈狠命的摇醒的。
“快点儿起来,上学要迟到了。”
唐莳睡眼朦胧的看了眼床头桌上的闹钟,才五点多一点儿。不由痛苦的哀嚎了一声,缩缩身子,将头插在枕头底下,实在不想起来。
唐妈妈一番推搡无果,直接不耐烦的拽走了唐莳身上的毛巾被,拉着唐莳的胳膊,把他从床上拽了起来。又把书桌上的校服扔过来,开口说道:“快点儿起来刷牙洗脸,早饭都弄好了。妈先出摊,你吃完了赶紧上学校。该带什么书都带好了,别丢三落四的。”
说完,又掏出三十块钱放进书包内格的夹层里。“中午在学校买点儿好吃的,吃盒饭面条都行。别吃校外的路边摊,埋汰死了。”
又将一个洗的干干净净的苹果和一个香蕉用塑料袋装起放进书包侧面的小网袋里,道:“这是给你课间吃的,都洗干净了,记得吃。”
接着又嘱咐两句要唐莳好好学习,上课听讲的话,抬头看了看表,已经快五点半了。匆匆说了句“我得走了”,然后一阵风似的离开。
唐莳呆愣愣的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来这会儿的唐妈妈还没开早餐店,而是每天早上推车在区医院门口摆摊卖包子呢。因为包子个大馅多好吃,很得一众医患的青睐。五毛钱一个的大包子,卖好了了一天能赚三百多,刨除了成本,也能净剩二百多。唐莳清晰的记得,他们家在大一的下学期,就凭唐妈妈卖包子的钱在市区内买了一栋八十多平的楼房,后来唐妈妈又用攒下的钱开了唐家粥铺,十几年后成为x市很有口碑的早餐店。
不过那都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唐妈妈还是个摆路边摊的小摊贩,甚至连个像样点儿的摊子都没有。只有一个轮胎总是瘪气的三轮车,上面装着一个煤气罐,十来屉包子,一锅熬的黏黏糊糊香喷喷的苞米碴子粥和一箱分了许多格子的塑料咸菜盒。
唐莳用手搓了搓脸,快速的起身梳洗,回到客厅时,看到餐桌上摆放着吃了十来年的牛奶鸡蛋,热腾腾的牛奶经过一段时间的晾着,已经变得温温的,三个鸡蛋也被剥了皮,白嫩嫩的放在一个瓷碗里。这样的习惯一直维持到唐莳高中毕业,上了大学。他才开始自己扒鸡蛋皮。
所以外人总说唐妈妈将唐莳溺爱的不成模样,此言非虚。
唐莳叹了一口气,三口两口吃完鸡蛋牛奶,已经快六点了。按照以往的习惯,唐莳会在吃完后立刻去学校,然后趁着七点钟的早自习铃声还没响起,趴在桌子上补个回笼觉。可是现在,唐莳一把拎起沉甸甸的书包走出家门,骑着单车冲出胡同,穿过两个街道,来到区医院门口。
唐妈妈的小摊已经被一群拎着饭盒来买早餐的医患家属包围了。隔着老远,还能听到唐妈妈大声嚷嚷着“别挤别挤,一个个来”的声音,唐莳快速冲入人群,把书包仍在三轮车架上,抬手接过一个人举着的零钱,然后低头抽出三轮车边上摆着的竹筒内的一个竹夹子,用夹子夹了六个包子递给客人,大声说道:“别都围着我妈,上我这来。”
唐妈妈飞快看了唐莳一眼,也没工夫说话,低头给另一个客人装包子装粥。因为很久没干过这样的活了,手艺比较生疏,夹包子的速度更慢,偶尔力道不对还容易夹破了包子皮,惹得客人开口埋怨。好在这个年代的人都很朴实,纵然包子破了皮,也没几个嚷嚷着不要的。反而有两个年纪挺大的老爷爷老奶奶,笑眯眯的跟唐妈妈称赞唐莳好,说唐莳孝顺。
“这年头,能帮着父母干活的孩子不多啦。”
这一忙活就是十来分钟,人总算散了一批,只余下三三两的客人,络绎不绝。这让唐妈妈松了口气,抬手看看表,已经六点半多了,唐妈妈冲唐莳说道:“你快上学去吧,明天别来了。有这工夫还不如好好学会儿习呢。”
唐莳笑眯眯说道:“学校早自习七点才开始呢,我去早了也没有用。从明天起我早点起来,跟你一起来卖包子,到点儿了我就去上学。”
唐妈妈皱眉,道:“你要是闲的没事儿,就多睡一会儿,养足精神了上课认真听讲,别整这些没用的。”
说完,拽过唐莳被笼屉蒸汽喷的红红的双手,仔细瞅了瞅,道:“一看就不是干活的手。疼不疼,用不用抹点儿药?”
唐莳嘿嘿一笑,抽手说道:“没那么娇气,就是被气儿呲了一下。回去用凉水冲冲就好了。”
说完,冲唐妈妈摆了摆手,笑眯眯说道:“我去上学了,拜拜。”
市一高中离唐莳的家也不算远,骑车快点儿十来分钟就到了。这是因为唐莳考中一高中后,唐妈妈特地退了原来的房子过来重新租的,为的就是让唐莳早上能多睡一会儿,晚上早回来一会儿,无需把时间浪费在上下学上。
可惜唐妈妈如此良苦用心,唐莳体会的不多,这一点从唐莳后来的高考成绩上,完全看的出来。
市一中校门对面,有一家破旧的租书店。唐莳背着书包先进了学校对面的租书店,里面已经三三两两站着几个穿校服的学生。唐莳走到吧台前,将书包里面的课外书递到老板面前,开口说道:“老板,退书。”
租书店的老板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小青年,高高瘦瘦的,皮肤苍白。用后世的话说,就是个标准的宅男。他看着过来退书的唐莳,笑眯眯晃着手中的书,笑道:“来了一批新书,你不选一选?”
唐莳摇头,开口说道:“期中成绩下来了,没考好。我妈不让看课外书了。”
租书店的老板遗憾的“哦”了一声,也不再劝唐莳借书,低头从桌上拿起一个绿色的大本子,开口问道:“什么时候借的?”
唐莳哪能想起这么鸡毛蒜皮的事儿,当下摇了摇头。老板只能凭着记忆往前翻了几篇,最终找到借书的记录,用圆珠笔划掉,将剩余的二十块押金返还给唐莳,并开口说道:“你妈妈说的对,还是学习比较重要。这些闲书,其实什么时候都能看。”
唐莳微微一笑,没有接话。接过租书店老板手中的钱,转身出了租书店。
一番折腾下来,已经到了七点了。学校内早自习的铃声振聋发聩,校门外的学生们立刻如同吃了药的蚂蚁,火速奔进学校。唐莳也是其中的一员。急赶慢赶的找到自己的班级后,班主任老余已经站在讲台上了。英语课代表正领着大家早读。老余看到门口气喘吁吁的唐莳,有些不痛快的皱了皱眉。无他,但凡老师,都讨厌那些上课不积极,学习不努力,考试考不好的学生。
好在这个时候国家推行素质教育,三令五申不建议老师体罚学生,唐莳这才避免了来晚罚站的噩运。在老余的冷眼瞩目下,抱着书包灰溜溜的进了教室,座上座位。
同桌陆衡之摇了摇手上的英语书,低声说道:“24页,第二段。”
唐莳扭头,看着陆衡之这张瞬间年轻了十多岁的脸,瞬间有一丝恍惚。
陆衡之看着唐莳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模样,有些心虚的吞了吞口水。眼神闪烁的看向另一边,暗暗想道:“不会猜中了我等会儿要说的事儿吧?”
讲台前的班主任老余抱着胸,皱眉盯着后排那个迟到了还鬼鬼祟祟不跟着早读,还影响同桌学习的学生,满脸的苦大仇深。忍了一会儿见唐莳还没有反应,不得不扬声提醒道:“早读时间,别溜号。”
唐莳回过神来,立刻留意到老余盯着自己的灼灼视线,底气不足的缩了缩脖子。翻开英语课本,老老实实地跟读起来。
第五章
班主任老余是教语文的,第一节有课,不能跟在教室里盯着同学上早自习。他如雄狮逡巡一般,在教室里来来回回巡视了两圈,看基本上没有溜号开小差的,才略微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等老余走后,课堂内立刻响起了细碎的嗡嗡声响。英语课代表维持了两次课堂秩序未果,气的脸色有点儿发白。陆衡之竖起桌上的英语书,冲唐莳低声说道:“你怎么才来?我早上还去你家找你一起上学呢,看你没在家,我一人过来的。”
闻言,唐莳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道:“早上我帮我妈卖包子去了。”
陆衡之闻言,一脸诧异的打量着唐莳,在他的记忆中,自己这位发小可是比他还懒的存在。居然舍得放弃懒被窝子帮唐阿姨出摊儿……
陆衡之想了想,了然的点了点头。一脸心照不宣的问道:“昨儿唐阿姨揍你了,疼不疼?”
唐莳没好气儿的白了陆衡之一眼,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我妈那么温柔,怎么舍得揍我。是我心疼我妈太累了,主动帮我妈干活儿的好吧?”
陆衡之点了点头。他跟唐莳从小就是邻居,户口本划分也是一个学区的,小学初中都是同学,高中时也考到了一所学校,分班时又侥幸的分到了一个班级,平时关系特别好。所以唐莳家里那点事儿陆衡之门清。听到唐莳这么说,陆衡之小大人般拍了拍唐莳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你总算长大了。”
“滚!”唐莳刚说了一句,就听前面站着领读的英语课代表大声说道:“后面的同学认真早读,别说悄悄话。”
唐莳两人相视一笑,不再闲聊。
早读之后的第一节课就是英语课,大学刚毕业的小老师照着备课的内容讲语法。下面的同学或认真听讲或认真的开小差,透过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可以清晰的看到黑板擦接触黑板时纷纷扬扬的粉笔灰。二次学习的唐莳猛然发现这些似曾相识的知识都是那么陌生,而课后练习的内容更是让唐莳分外抓狂。尤其是昨儿晚上的作业本发下来后,看着近乎满篇的红叉叉,唐莳不得不遗憾的得出结论,原来大学时考过了四级,上班时能听懂老外上司的训斥,也未必能做好高中时的英语试卷。
话说什么和on的用法啊,虚拟语气的要点啊,他当时学的时候,怎么没发现这东西这么难缠?
照这样模式下来,别说高考考个好大学了,能不能考上上辈子的三流大专,都是个问题。
说好的金手指呢?说好的重生之后大杀四方呢?
怎么可以这么冷酷这么无情这么无理取闹。
英语课之后是数学,物理,政治,一上午的课程下来,被灌的头晕脑胀的唐莳恶心的抓了抓头发,四肢无力的摊在书桌上,连吃午饭的心情都没有了。陆衡之伸手推了他一把,好心问道:“你咋了,身体不舒服啊?中午吃啥,用不用我帮你买回来?”
唐莳摇了摇头,生不如死的说道:“不用了,我不想吃了。”
喵了个咪的就这烂基础还想考个好成绩,考个好大学,纯粹是个美丽的扯啊!
老天为什么不让他重生到幼儿园时代,他一定天天考双百,当个小神童!
陆衡之当没听见,笑眯眯的继续说道:“咱俩去吃牛肉面啊,你上次不说想吃加州牛肉面吗?我请你。”
唐莳面色古怪的看了陆衡之一眼,在他记忆中,陆衡之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个性。身为北方省赫赫有名的北荒集团董事长的独子(当然,此时的北荒集团还只是个什么赚钱就经营什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根本没有经过资源整合的土鳖乡镇企业,上到房地产开发下到粮油门市,简直包罗万象,唐妈妈包包子用的面和猪肉就是在陆爸爸这里上的),陆衡之从小受爷爷奶奶的影响,从来没有别家暴发户二代那种“挥金如土”的美好品德。
上学时因为爸妈工作太忙,跟着爷爷奶奶住在老城区,穿衣服从来不挑名牌,去学校骑自行车,吃饭从来不剩菜。为人低调的根本不像个有钱人。
更因为陆唐两家经济实力相差太过悬殊的缘故,陆衡之没事儿从来不请他吃饭,反而更喜欢到他们家蹭吃蹭喝,然后以“劳力补偿”为借口帮唐妈妈做家务,卖包子。今儿突然开口请他吃面……
唐莳挑眉,开门见山的道:“你想要干嘛?”
陆衡之嘿嘿一笑,看了看周围已经空荡荡没什么同学的教室,挨挨蹭蹭的挤了过来,搂着唐莳的肩膀说道:“那个什么……你最近看电视了吗?就是现在苹果台很火的那个选秀节目,叫《炫舞奇迹》的?”
唐莳心中一跳,条件反射般想到了一些事情,不觉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别卖关子。”
陆衡之嘿嘿一笑,开口说道:“我的意思是说,咱俩组个组合,一起去参加海选呗?”
闻言,唐莳忍不住一阵沉默。
他默然的眨了眨眼睛,记忆中遥远的青葱岁月,他倒是真的跟陆衡之去参加过这个节目。两人凭借着还算扎实的街舞底子和清俊脸蛋儿招揽的火爆人气,成功晋级到了全国十二强。只可惜越到最后越是竞争激烈越是残酷,他自己又很不争气的在一次彩排中摔断了腿骨,只能中途退赛,还花了不少钱去做手术。纵然手术费和住院费以及后期的整容费用都由电视台承担了,事后电视台还给了唐莳二十万块做补偿,算是仁至义尽。但唐莳在那个夏天丢掉的不仅仅是一场比赛,还有自己健全的身体和兴许会星光璀璨的人生。
而在接到电视台通知后,唐妈妈和陆衡之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又不辞辛苦千里迢迢的赶到苹果市照顾他们。陆爸爸的公司因此耽误了一笔价值不菲的生意,唐妈妈的包子摊也足足撂了一个多月,再回x市的时候,摊位都差点被人挤了。
可是这还不是最痛苦的。因为唐莳的右腿膝盖是粉碎性骨折,伤好之后,留下了后遗症,右腿走路一拐一拐的,每到阴雨天还会酸疼肿胀。而且因为是挂威亚的时候从空中掉下来的,还是脸朝地面,鼻梁也被撞塌了,纵然后来做了修复,却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可谓是毁容又毁身。
如今细细思之,简直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看着唐莳默不作声一脸唏嘘的模样,陆衡之只觉得莫名其妙。他有些不耐烦的用手肘撞了撞唐莳的胸口,挤眉弄眼的说道:“别装了。我还不知道你这闷骚?从小到大最享受那帮小女生看你时的崇拜目光。这次咱们若能成功晋级,那将来为你着迷的女生会更多。而且我听电视上说,要是表现的好了,还能跟他们签约呢。到时候跟着去演出拍戏什么的,没准儿咱们就成大明星啦!”
你能成大明星,我就成残疾了。
唐莳翻了翻白眼,暗搓搓的吐槽道:“我看够呛。我又不是跳舞跳得特别好的人,未必能坚持到最后。而且咱们还是学生呢。学校能同意咱们放弃课业去跳舞?何况我妈也不可能答应我去那种乱糟糟的地方。”
有那功夫,还不如多算两道数学题多写几个字儿呢。他又不是受虐狂,骨折了一次还不够教训的吗?
“算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吃饭去吧,我都饿了。”唐莳说着,弯腰从书包里边掏出早上唐妈妈放进去的三十块钱,转身就往外走。
陆衡之见唐莳的动作,心理有点儿着急,一边跟着唐莳往外走,一边絮絮叨叨的道:“我早打听好了,这次海选一共分三个赛区,这几个礼拜电视上播的都是都城赛区和三岛赛区的海选,南方赛区的海选截止日期到七月份呢,那时候咱们早放假了,谁还管咱们。我跟你说,你别不当回事儿。我真觉得这次是咱们的机会。而且我听电视上说,若是能赢得《炫舞奇迹》的冠军,奖金有五十万块呢。就是第二名,也有三十万块,第三名也有十万块。我真觉得——”
听到奖金的事儿,唐莳有些心烦意乱的摆了摆手。上辈子他之所以跟陆衡之一起去报名参赛,除了青春少年闷骚的情怀之外,最吸引他的就是这个奖金。只可惜努力到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陆衡之见状,心焦的抓了抓脑袋。其实他也知道自己去了也未必有机会进入前三,更不一定被人看重进入娱乐圈,不过小青年骚动的青春,让他没办法放弃这个机会。可是他又不敢自己去报名,只能死命拖着这个跟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到时候两人也有个伴。如今唐莳说不去,他爸更不能答应让他一个人走那么远,岂不是一点儿戏都没有了?
陆衡之龇了龇牙,当下口沫悬飞的跟唐莳白话起自己的梦想来。
唐莳静静看着面前神采飞扬眉飞色舞的陆衡之,他知道陆衡之是真心想参加这个选秀,并且也真的以此为跳板进入了娱乐圈,从此扶摇直上,不过几年时间就从娱乐圈的新晋小天王转型为一线实力派演唱双栖明星。星路璀璨的同时还挥舞着钞票投资了不少热门大戏,演而优则导,导而优则做制片人,最终以雄厚的资本入股帝皇娱乐,成功的成为帝皇上市后位列前三的个人大股东。
这场选秀,对于陆衡之来说,就是璀璨征程的起点。而对于唐莳来说,哪怕不算是噩运的起点,也绝不是个值得回忆的好事情。
如今站在时间的交叉路口,面对着依旧热血沸腾充满憧憬的好兄弟,唐莳不仅纠结了起来。他到底该怎么做?
是为了兄弟两肋插刀,继续走向原定的路程,还是从此退步,迎接一个崭新的人生?
唐莳有些为难的抿了抿双唇。此时此刻,没人能懂他的徘徊,他终将心理的憧憬与记忆的阴霾乃至朋友的前程中选择一个,可这个决定到底要怎么做?
没人能给他建议。
第六章
唐莳静静的纠结着,因为他知道除了他自己,没人会为这个决定买单。先知有时候代表着睿智,可更多时候,是一种痛苦。因为在众生还在汲汲营营憧憬着明天的时候,你早已看到了清晰的未来。在别人还在纠结着如何选择的时候,你早就品味到了一种选择之后的滋味。
过去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可是换一种方式过活,就一定正确吗?
此时此刻,穿越时光回到过去的唐莳,将不得不为此做出一个决定。
抛开唐莳的烦扰,我们先来看一看这个迷得陆衡之神魂颠倒的名为《炫舞奇迹》的选秀节目,其实就是一家游戏公司为了给自家同名游戏做宣传,联合帝皇娱乐公司和苹果台一起举办的大型街舞选秀节目。在全国共分为南方赛区,都城赛区以及三岛赛区三个三区。每个赛区在海选的时候选出五十名舞者,然后由这五十名舞者进行地区赛pk,最终每个赛区选出十个人进行全国内的舞者pk。
表现优秀的舞者最终都会签约帝皇娱乐或者苹果电视台,进入娱乐圈发展。而《炫舞奇迹》的冠军不光有五十万的奖金,还能得到《炫舞奇迹》这个游戏的代言合同,同时跟帝皇娱乐签订最优渥的新人合同,参演由帝娱出资拍摄的,与选秀节目同名的大电影《炫舞奇迹》,并且担任电影中的男主角,成为帝娱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力捧的对象。
当年《炫舞奇迹》的冠军是苏明河,来自都城赛区的职业舞者,某某专业舞团的首席。论舞蹈功底是比他们强了不少,只可惜为人太过清高,且碍于职业所限,舞蹈很受束缚。论人气根本拼不过唐莳跟陆衡之的组合。所以每次晋级pk的时候,苏明河总是能得到专业导师的称赞,而他们两个就靠着庞大的人气赖死赖活的跟到最后。经常都在复活赛中起死回生,就这么一直有惊无险的闯到了十二强。
有时候唐莳甚至会想,若不是当年他倒霉的骨折兼毁容了,导致两人中途退赛,兴许这《炫舞奇迹》的冠军真轮不到苏明河咧。要不然,帝皇娱乐也不会在赛事结束之后又独自签约了陆衡之,并且在陆衡之出道仅仅一年半的时间,就将其捧到了人气小天王的位置。之后陆衡之在公司团队的计划下慢慢从偶像派转型,成为实力派演员兼歌手,后来又自己开工作室,投资剧组,当制片人,唐莳也因此搭了陆衡之的顺风车,从一个写网络的写手渐渐成了一名兼职的编剧。
而如今他得了命运的青睐,可以再次回到这个充满激情和际遇的十六岁。他是应该放弃既定的人生,去选择另外一个看似按部就班波澜不惊的前路,还是依旧踏上这个扑朔迷离但前途未定的星光之路?
唐莳搓了搓下巴,不承认自己确实有点为难。
陆衡之见状,立刻明白了唐莳的心动,开口追问道:“怎么样,咱俩去呗?”
唐莳犹犹豫豫地思量半晌,最终还是没法下决定,不得不头疼的说道:“ 你还是给我时间考虑考虑吧。回头我再跟我妈商量一下,看看她是什么意思?”
“你这人可真没劲。”陆衡之见唐莳吭哧瘪肚的支吾了半天,还是这么模棱两可的话,略有些丧气的说道:“我说你这人有没有干脆利落的时候?什么事儿都问你妈,最后你妈不还是得听你的嘛!按我说,咱俩就先在课后时间练着,等练得差不多了,再回去跟他们说。没准他们看咱们跳的不错,这事儿还真有门。”
唐莳默默的看着指点江山的陆衡之,微眯着眼睛默默无语。
喵了个咪的,他好歹是个重生回来的疑似楠竹,竟然让个十六七岁的小屁孩儿给教训了。这人混的,怎么有点儿丢脸呢!
低头摸了摸鼻子,唐莳没骨气的说道:“我饿了,咱们吃饭去吧!”
一回头,立刻被眼前突然出现的人给吓得倒退了一步。
身穿同样运动校服的女同学大概也没想到唐莳突然回头,冷不防也退了一步。然后回过神来迈上前来,一脸羞涩的举着手中的信封,羞羞答答的说道:“你是唐莳同学吧,我是十一班的李明雨,我特别喜欢看你跳舞,也特别喜欢你在校刊上发表的文章。你要是真的参加《炫舞奇迹》,我一定会支持你哒。”
“……”
唐莳回头,跟目瞪口呆的陆衡之面面相觑。直到那女生将信封一把塞进唐莳手中,飞快的抛开了。才猛然回神,开口说道:“我说……刚才那人,偷听咱俩说话是吧?”
陆衡之:“……”
我的发小从来抓不住重点肿么办_(:3)∠)_
这个世界上最不容易保守的就是所谓的秘密,最容易流传的就是各种流言。尤其是在环境相对单纯枯燥,人员相对八卦闷骚的学校,就连某班某某向某班某某告白了这样鸡毛蒜皮的事儿都能传上几天,更何况其他劲爆的消息。
于是不过吃个午饭的工夫,高一三班的陆衡之和唐莳要组队参加《炫舞奇迹》的流言就传遍了整个一高中。暂且不提午饭之后络绎不绝的过来看猴儿的各班同学和喋喋不休的本班同学,就连下午上课的时候,各科老师也都满脸新奇的打量着唐莳两人,好像以前没见过他们似的。
到了下午第二节语文课,班主任老余还板着脸的说了一大堆“学生要以学习为主,不要不务正业”的话,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开始讲课。
而到了放学的时候,唐莳已经能看到到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的人群了。当然,也少不了过来送情书的女同学们,看似淡定实则闷骚的一句句“我支持你哟~”
哟个妹啊哟,你以为你是啾啾鸟啊!
我的青春不可能辣么八卦
在十字路口和发小陆衡之分道扬镳之后,唐莳骑着自行车慢悠悠的回了自家。看着屋里黑黑的,唐莳知道唐妈妈肯定是晚上没卖完包子所以才没回来。唐莳将车锁在院子里,拎着书包进了家门,打开屋里的灯,进了厨房。看着厨房里冷锅冷灶的,唐莳洗了洗手,开始淘米做饭。
唐莳做饭的手艺还是在上大学时练出来的。那会儿食堂的东西难吃,外头的饭店又太贵,唐莳只能自己买了电磁炉学做菜,然后在食堂买四两饭回来。大抵是吃货都有做菜的天赋吧,唐莳烧出来的饭菜口味还都不错,属于可以十分愉快的下咽型。引得寝室里的哥们也都把饭伙钱交给他,让他张罗着伙食。一窝寝室的汉子们都给养的满面红光的。
只可惜在唐莳上大三的时候,大一的某个新生睡觉时忘了自己还在抽烟,烟头掉在被子里引发了一场火灾。要不是他们寝室一哥们儿回去的早,估计那新生都得被红烧了。自那以后,学校也开始重视防火防电,将全校寝室里除手机电脑之外包括烧水的电棒都没收了。无数的家用电器在操场上堆成了两座小山,校领导当着全校学生的面“引火烧山”,并三令五申的告诫同学们不能在寝室偷电,甚至还无耻的限制了各个寝室的电量。除了给手机电脑充电之外,一插别的肯定跳闸。
而唐莳的好日子也就倒头了。不得不回到了抢食堂,吃猪食的生涯。好在大三下学期就开始实习了,唐莳走狗屎运的进了一家外企实习,毕业后顺理成章的留在那家公司,直到两年后辞职回家,开始了码字赚钱的小日子。
一面回忆着自己干干巴巴的青春,唐莳闷了米饭后又在厨房摸索半天,找了一个西红柿和两根黄瓜,炒了个西红柿鸡蛋,再拌了个黄瓜火腿的凉菜,顺手刷了锅,洗了手,将饭菜端到桌子上用纱罩盖好,这才回屋写作业。
唐妈妈大概是晚上七点才回的家。一进屋就看见摆在饭桌上的饭菜,像模像样的。又看了看屋内自觉学习的宝贝儿子,心下一暖,扬声说道:“我儿子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快洗手过来,妈给你买鸡腿儿了。”
闻言,唐莳立刻放下手中的作业,进厨房洗了手,走到饭桌前笑眯眯坐下。唐妈妈拿出刚买的鸡腿,放在唐莳的碗里,坐下说道:“今天客流量少,包子才卖完,还剩下几碗粥没卖出去,我也懒得等了,就回来了。你饿半天了吧?”
“没有,我中午吃多了,一点儿也不饿。”唐莳说着,将碗里的鸡腿掰了一半放到唐妈妈碗里,又给唐妈妈夹了一筷子西红柿鸡蛋,笑眯眯说道:“尝尝你儿子的手艺。我在厨房找半天,也没找到什么东西。要不然能给你做顿大餐。”
唐妈妈尝了一口菜,点头道:“是挺好吃。以后别做了,你还小,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再说你一个人在家又点煤气罐又做菜,我也不放心。切手了烫着了怎么办?”
唐莳一面低头吃饭,一面听着唐妈妈的唠叨。眼睛还看着电视里播放的《炫舞奇迹》海选的画面。脑海中不自觉的回放起当年排练时失误,威亚断裂从空中摔下被摔到骨折时的惨烈景象。
心有余悸之余,却又忍不住侥幸的幻想着——如果我这次只是老老实实地跳舞,不为了制造视觉效果而同意那么危险的事情,兴许就能安安稳稳的比赛到最后,也算是弥补了当年的遗憾吧?
心里头的想法一出现,原本就不安稳的内心顿时就跟长了草似的,根本静不下来。寻思了半天,冲着一旁默默吃饭的唐妈妈,开口试探道:“妈,你觉得你儿子跳舞怎么样?”
第七章
上了年纪的人在回忆自己的青葱岁月的时候,总会喜欢用年少轻狂这个词。因为这个时候的少年,脑海中总是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激情,热血,冲动,敢于将全部精力投注在想做的事情中而不考虑后路。他们以为自己能拯救世界,哪怕坚持到最后也没能改变任何事情。但不可否认的,这样的简单纯粹,热血中二,哪怕在多年之后的回忆里是那样的不忍直视,但遗留在记忆深处那伴随着阳光明媚的坚持,这样执着且热血的时光,总是那样弥足珍贵。
而当我们长大以后,当我们被年少时从未想过的车贷,房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磨平了棱角之后,走在行人匆匆,分外繁华却冷漠的大街上,最怀念的,也永远都是记忆中那阳光明媚,空气芬芳,就连考试少了那么两分都能忧愁一整天的年少时光。
而对于唐莳来说,虽然命运施加在身上的不幸和遗憾有很多,但幸运的是唐莳身边真切关爱他的人更多。有人说周围充满爱的人更懂得感恩,更容易平复创伤,所以唐莳在经历了骨折退赛,留下后遗症甚至毁容的那个夏天之后,并没有同恶俗中写的那样“感觉天空都灰暗了”,反而是在唐妈妈和好友陆衡之的鼓励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然后继续没心没肺的念书,上学,上课开小差,考试不及格,用中二的文字发泄自己青春时期过于骚动的内心,留下一本本桥段恶俗,文笔稚嫩,甚至三观都叫人不忍直视的文章——
从某些经历而言,唐莳也算是半个文人——文笔不怎么精致,内心不怎么沉淀,甚至连风骨都不怎么可圈可点的文人。虽然从事码字行业多年也没留下什么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但不可否认的,唐莳的身上始终带有属于文人的天真,软弱乃至不合时宜。不论是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大概是生活和现实施加在身上的压力没那么大,也并没有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而被迫放弃理想,屈从于现实。所以唐莳还保持着一种往好了说是雷厉风行,往坏了说是想一出是一出的热血。
大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唐莳重生之后,周围的人们也并没有如恶俗中描写的那样,对重生的男主有一种焕然一新,刮目相看的新视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想,人们之所以说大人成熟,少年幼稚,不外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经历繁多而带来的感知上的成熟,理智上的沉静。能分清什么是不可抗力,什么是自知之明,而不是仅仅凭着一腔热血就去做什么。懂得权衡利弊,趋吉避凶,虽然听起来悲哀一些,却是更加融于社会的一种表现。
而大凡普通人,也都是在这种阅历不断丰富,经历不断丰富,乃至挫折失败不断丰富的人生中成长,成熟,情商逐渐升高,开始变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带上一脸笑意盈盈的面具,去应酬汲汲营营的众生。而在这种环境下,能过得十几年如一日,也没什么长进的……唐莳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简直就是光长个头,不长智商的典范。
也正因此,宋春宜只听唐莳这么一问,就立刻猜到了唐莳接下来可能要说的话,端着饭碗的手微微一顿,下意识瞥了一眼电视机中的广告,开口说道:“不行。”
唐莳眉毛一挑,耷拉着脑袋嘀嘀咕咕地道:“我说什么了你就不行。”
宋春宜好笑的摇了摇头,看着贼心不死的唐莳,开口说道:“我不准你去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节目。安安心心给我好好学习吧。”
唐莳切了一声,却也没再纠缠,深知宋春宜脾性的唐莳知道若是自己没有什么能拿出手的底牌,就这么跟唐妈妈软磨硬泡,她绝对不会让步。为今之计,恐怕真的像陆衡之说的那样,先抽空练着,等放假之后再说。
宋春宜看着唐莳眼珠子乱转简直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的模样,暗暗摇头。于内心来说,宋春宜并非坚决的反对唐莳的意愿,这点如同上一世。只是宋春宜并没有从唐莳的言语当中获得哪怕只有一丁点坚决的成分,所以她拿捏不准唐莳究竟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还是认真的想要去参加选秀,争取什么。
只凭这一点,唐妈妈就觉得自己不能轻易松口——至少,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考察才行。
吃过晚饭后,唐莳照例回屋写作业。
除了那些似曾相识且写文多年,因不断搜集资料而越发熟悉的语文,历史,地理政治之外,那些曾经在唐莳看来很难的数学,物理,化学题,现在看来……依旧很难。大概是天赋问题,从小唐莳就对这些数理化的东西不感冒,标准的上课昏昏欲睡,下课精神抖擞。发展到最凶猛的那段时间,差不多理科老师上课十来分钟,他就能睡着的地步。而当年之所以在文理分班的时候选择理科,不过是班主任随口说的一句考大学时理科要更容易一些。
时过境迁,带着脑中凭空多出来的十几年的沉淀再次回到高中生涯,唐莳毫不例外的被这些书本继续刁难。更糟糕的是,因为多少年都不曾摸过书本,唐莳现在的底子较之当初还有不如。至少当年的唐莳还记得初中时候的知识,脑海中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公式,准确的记得每一首诗,每一个应该记住的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全球七大洲叫什么名字,对应的都有什么特产矿源等等……而现在的唐莳,满脑子都是十多年后的爽文yy。
每到此时,唐莳就分外想念他笔下的那些,一回到过去就立刻get过目不忘技能,智商升高,情商翻倍,每天忙着逃学做生意跟优秀人物尔虞我诈,空闲时间跟各种不同的美女们谈谈人生理想,根本没心思去复习课本却每每考试都能勇夺桂冠的猪脚们。
果然,和命运大婶比起来,他永远都是个不吝啬金手指和猪脚光环的亲爹!
长叹一口气,唐莳晃晃脑袋丢掉那些不合时宜的吐槽。转身将初中时的课本都翻出来,开始一边复习,一边做作业,一边预习的生涯。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多年的经验虽然没能教会唐莳更多,却也让他明白了从来没有一蹴而就的奇迹。反正离高考还有两年半,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弥补自己漏下的知识——也有足够的机会,去改变曾经的遗憾。
客厅里,唐妈妈端着刚刚切好的水果走进唐莳的房间,看着儿子认认真真学习的模样,唐妈妈欣慰之余还有一丝丝担忧——
每次都是这个样子,考试成绩下来后,自觉没考好的儿子会老老实实的认真学习,可是这样的时间从来都不会超过一个月,然后要看课外书的小心思就会蠢蠢欲动死灰复燃,然后书包里床底下就会再次被那些闲书占据。唐妈妈对此心知肚明,却总是太过溺爱孩子而舍不得在关键时刻,用时下家长们最常用的“竹笋炒肉”的方式与儿子“交流”。所以这样的场面总是日复一日的重现,直至唐妈妈心中的希望全部消失。
晚上十点半,唐莳做完了所有的作业,拟了个复习计划表,按着计划做了一部分的复习和预习之后,又抽出草纸继续填补《盛唐攻略》的大纲。习惯了手指敲击键盘的质感和速度,用圆珠笔在纸上挥墨的缓慢让唐莳觉得分外陌生。没写几个字就感觉手指被笔隔的发疼,手腕也酸酸的。唐莳叹了口气,看着自己不止慢了几倍的工作效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还好大纲的整体脉络已经理顺出来了,唐莳准备等明天午休的时候去趟电子城买个u盘,然后先去网吧下载点儿资料。等到周日的时候,再去图书馆将剩余的资料补全。这将是一个十分浩大的工程,还好唐莳并不着急。
撂下写的半拉咔叽的大纲,唐莳抽出另一本草纸写了《盛唐攻略》正文的第一章,因为有先前的记忆,唐莳的再次创作显得轻车熟路,没有半点儿卡壳。不过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区区三千字跃然于纸上。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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