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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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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全能挂逼 作者:酌桃

    第12节

    方宜臻想说自己经常冬泳,不怕冻,但是看到邵季泽那紧绷的面色,还是缓和了下来,乖乖应道:“知道了。”

    邵季泽这才慢慢放松下来,他伸手将方宜臻紧紧地抱进了怀里,双手后知后觉地开始颤抖。

    片刻后,他才轻声道:“你真的……吓到我了。”

    他继续收紧手臂,自言自语般:“你不能出事,你是唯一完整的,你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损伤……”

    方宜臻隐隐觉得邵季泽有些怪异。他只不过下水装模作样救个人,邵季泽怎么这么紧张?但想到他可能是真的被吓到了,毕竟自己演技太好,上岸后那浑身抖索的样子真的像要冻出毛病来了,于是抬手回抱住他,安抚地拍着他的背。

    过了许久邵季泽才慢慢平复了心情,抱着方宜臻进浴室洗澡了。

    他们这边很平静,但楼下礼堂里却已经流言四起了。

    当时不少人目睹了邵南晴想将顾谨推下泳池,嘴里不停地谩骂着“去死”,却阴差阳错自己跌进了水中的一幕,由此,各种顾谨曾在邵家遭遇怎么样的冷待和漠视的猜测便纷纷成形,尤其是最后,众人没有一个想要下去,而本该是受害者的顾谨却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救邵南晴,令众人都感慨唏嘘不已。

    究竟是怎样的家庭,才教育出了顾谨这样失去家人依旧乐观、遭受苦难从不怨恨甚至回报以最大的善意的少年?在场的人心中都对这个看似纤瘦内向的少年产生了莫大的好感,也都理解了为何副市长会亲自前去现场为他加油,顾谨的确是一个值得所有人温柔相待的人。

    相反的,他们对于邵南晴的观感就一落千丈了。

    平时他们与邵家也有来往,都以为邵南晴是个外表出众也有才华的好女孩,却没想到,她竟然有这么阴毒的一面,比之大人也没有不及的地方,真是令人开了眼界。生女像父,能教出这样自私自利的孩子的邵英博夫妻,想必也是黑心隔肚皮的人物。

    自此,邵南晴在上层社会圈内的名声渐差下去,邵家在邵老去世后也逐渐走向衰落潦倒。而顾谨则是高中毕业之后就跟着邵季泽全世界巡回公演,没过几年,就在西方古典音乐圈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

    邵季泽和顾谨的关系向来都是圈内人人钦羡的对象,邵季泽对顾谨毫无保留,倾囊相授,而顾谨对邵季泽绝对信任,成名之后也依然像最初一样,无论去哪儿,总是跟邵季泽出双入对,目光交流之中充满了旁人无法插入的默契熟稔。尽管媒体几年来无数次在报道中将两人进行对比,却没有令他们产生一丝嫌隙,最后也许是嫌铺天盖地的捧高踩低太过烦人,邵季泽直接在个人平台上晒了两本结婚证,这下子,世界太平了。

    数年后。

    邵季泽和方宜臻在邵老爷子忌日这天回了国。每年的忌日他们都会雷打不动地去墓园扫墓,没有一年落下的。

    以往这条通往墓园的大路车流往来很多,然而这日不知为何,却非常的空荡清冷。

    十字路口。

    一阵呼啸从侧方席卷而来,方宜臻只来得及看到那辆车里邵南晴扭曲快意的脸,在撞击声轰然炸开的一瞬间,邵季泽倾身过来,牢牢地把他护在了身下。

    火光四起。

    灼痛与炽热随着呼吸进入肺管,侵入血液,流遍全身,然而更令方宜臻痛到窒息的是邵季泽在他头顶,最后说的一句:“别怕。”

    意识一片模糊,不知过了多久,眼前慢慢地沁入了一丝光亮,方宜臻睁开眼,恍惚了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回到了个人空间。

    他抬手捂住胸口,那里的钝痛还清晰异常。

    这不太对啊?按理说邵南晴只是跟随型数据流,是没有自我意识的,怎么会主动发起攻击,导致玩家和主导者一起狗带?!

    就在这时,他的个人面板开始闪光,方宜臻收敛心神,点开一看,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仔细看了才发现,宠物标志竟然亮了!

    自从墨水领悟了精神系技能之后,它就一直屏蔽了所有人包括方宜臻,方宜臻无数次想把它从小黑屋里放出来,都遭到了无声的拒绝,久而久之只好罢了,没想到回到个人空间后,那一直灰着的宠物标志竟然亮了,这代表墨水愿意被他召唤了。

    好久没见,方宜臻还挺想它的,于是马上就把他从屏蔽状态放了出来。

    空中升腾起一股黑雾,墨水的猫身逐渐成形,黑雾慢慢散去。

    方宜臻正想弯腰抱他,动作却猛然一滞。

    它的猫瞳……是血红色的。

    一种莫名的不祥之感从心底一掠而过。

    那双血红色的圆瞳紧紧地盯着他,许久之后,沙哑低沉的男声响起:“终于,离开了,我终于可以出现了。”

    方宜臻一怔。

    “他真的太让人厌恶了。竟然霸占了你那么久……”

    血水在那双猫瞳中聚集,最后化作两股血流,蜿蜒而下,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

    片刻后,它低笑起来:“你明明是属于我的,他们全都会死,只有我能一直陪着你啊!”

    墨水失控地低吼、咆哮着,更多的血水从它的眼睛、鼻子、耳朵中狂涌而出,血色浸染了它墨黑的皮毛,湿润而黏稠。

    方宜臻心中大骇,他往后退了一步。

    血雾四起,不多时便染红了纯白色的空间。

    与其同时,头顶突然传来桀桀两声怪笑,电子男音以怪诞的、富有兴味的语气道:“检测到主导者之一失控,引发跟随型数据流暴走,玩家强制弹出上一世界,并失去完美人生buff。暴走作为一种惩罚模式,若玩家成功通关,可抹消上一个世界的死亡记录,并且得到应有的奖励。如果玩家不幸罹难——很遗憾,惩罚模式将无限期循环开启。”

    “——那么,愉快地接受惩罚吧。”

    你会爱上它,永生为它沉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提到过失控暴走的设定,我想写这部分很久了!!!!让我们一起high!!!!

    关于墨水喵大家的疑问都蛮多的,到人兽世界会一一解释!

    其实我把这部分提上来的原因就是还没想好人兽怎么写→_→

    ☆、第42章 暴走1

    周围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方宜臻强行压下心底对未知的惊惶不安,四下摸索着,却只能摸到一片虚无。

    他不再做无用功,站在原地,开始回想在陷入黑暗前那电子男声所说的话。

    暴走?

    方宜臻愣了很久才从脑海深处挖掘出了与这个名词相关的记忆。

    他记得在最开始陆离向他介绍这个游戏的时候,就有提到过“主导者”与“跟随者”之分。具有自我意识,并且绑定了针对玩家的熟识度系统的是主导者,而跟随者则是充当布景和普通npc的数据堆砌,在一般状态下,跟随者对玩家不会造成伤害,只有在“暴走”状态之下才会主动攻击。

    方宜臻明白过来,原来在上个世界的最后,是因为主导者失控了,所以诱发了跟随者的邵南晴暴走,开车撞死了他和邵季泽……等等,主导者不是邵季泽吗?他什么时候失控的?完全没有一点征兆啊!而且……不知为什么,方宜臻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他皱眉细思,墨水那双淌着血水的赤红猫瞳倏然浮现在了脑海里。

    对了,墨水呢?它最后说的那几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他们都会死,只有我能一直陪着你”?

    将这两处异样联系在一起,一个令方宜臻遍体一寒的猜测逐渐成形——

    难道失控的主导者之一,指的是……墨水?但是照理来说,一个世界里只有一股分流,那墨水又是从哪里来的?假设它是主导者这个猜想成立,那么“他们都会死”……指的是楚徵、邵季泽以及后面更多的分流?那为什么“他们”都一定会死,墨水却能活着呢?

    方宜臻一脸迷茫,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个游戏了。当初说好只装逼,现在你却偷偷变画风,这种满满的悬疑恐怖游戏即视感是什么鬼?!

    他叹了口气,无事可做,干脆原地盘腿坐了下来。

    人在周围全黑的情况之下最容易多想,方宜臻又是见灵异怂的典型代表,所以没过几分钟,就开始坐立不安,幸而这种状态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一丝一点的光亮渗透了进来,方宜臻犹豫片刻,站了起来,朝有光照射而来的地方走去。

    光芒大盛,黑暗尽数褪去。

    他抬手挡了挡眼,很快,眼睛适应了光线,他才开始打量四周。

    他已经离开了那片浓黑,现在身处于一个不足十平的封闭的房间。房间的地面和墙面上都铺满着倒映冷光的黑色大理石,给人的感觉十分逼仄压抑,同时,方宜臻也发现了在四面墙上各有一道紧闭的房门,分别为红、黑、灰、白四色,他上前扭动了一下把手,锁着。

    而这房间内没有其他任何的出口,连条缝儿都找不到。

    方宜臻打开个人面板,所有的技能都已经灰了。

    ……好歹给他留颗剥离药丸吧!!要是发生什么太恐怖的事情……他真的很方啊!!

    这时,空中慢慢浮现一行字——

    请玩家确认是否已准备好进入惩罚环节。

    是or否

    方宜臻选了是。

    字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道颇为空灵悦耳的娃娃音:“欢迎玩家进入惩罚环节——‘选择’。按照规定,现已屏蔽玩家所有技能,玩家可以通过阅读说明书了解通关方法。”

    纸卷缓缓在空中展开,方宜臻仔细地一字一句看过去。

    简要地概括一下,这个惩罚环节一如它的名字——“选择”。系统将支配玩家身体,操控玩家行为,然而在任一个会影响后续进展的分支点前,玩家都必须在系统给出的选项之中选择一个。每一个选择都会对应不一样的后果,也将直接决定玩家是能够成功地通关,还是被困在此环节内不断地做着选择,摸索出唯一的通关之道。

    “为了让玩家切身体会一下游戏规则,接下来将进行简单的演习。”

    娃娃音刚落下,方宜臻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受控了。

    房间中央出现了一张桌子,上面摆放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根装满了淡绿色液体的针筒。

    方宜臻走到桌前,操控解除了。

    “请玩家在半分钟内做出选择。水果刀or针筒?”

    方宜臻选了水果刀,随后桌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抱头滚地哀嚎嘶吼的中年男人,以及一只浑身抽搐、翻着白眼失禁的兔子。

    “请玩家在半分钟内做出选择。杀死男人or杀死兔子?”

    方宜臻心下一骇,只觉握着刀柄的手心都火辣辣地烫了起来,下意识地往后退,身体却一动不动。男人朝他伸出手,涕泗满面,痛苦哀嚎:“救我,救救我……求你了……”

    兔子时不时抽动一下,血水从它的三瓣嘴间缓缓溢出,即使不会言语,它通红的眼中还是诉说着哀求与无助。

    “还有十秒。超过时间,即视为弃权,系统将随机做出选择。”

    方宜臻紧闭着眼,这只是游戏、只是游戏,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兔子。”

    泛着冷光的水果刀毫不犹豫地刺入了兔子雪白的肚皮之中,切割搅拌,鲜红的血迸溅而出,兔子的瞳孔放大、失光,最终浑身僵硬。

    男人和兔子尸体消失了,房间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方宜臻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能控制身体了,低头看了看手,面色隐隐有些苍白。不光是因为刚刚那血腥的一幕,更是因为这个惩罚环节充满了不确定性的游戏规则。

    他可以猜得到,那针筒里装的淡绿色液体应该是可以治好兔子和人的药剂。两个选择,就能产生四个完全迥异的结果——杀死兔子、杀死男人、治愈兔子、治愈男人。那么更多的选择呢?而这其中,只有一条通路才能保证通关,这个概率,小到几乎不可能!

    如果最后失败,他就要重新回到起点,重新进行选择,直到找到那对的一条路!难怪进入惩罚环节前,电子男音就说过:如果失败,他就会被困在这里,无限期地进行着惩罚。按照概率学来说,选择的次数越多,他找到正确道路就越难,说是无限期囚困于此,并不是没有道理。

    还没开始游戏,方宜臻已经有点怂了,他偷偷摸摸看了眼退出游戏的键,日啊,竟然连游戏都无法退出,坑爹啊!!

    墨水!都是你的锅!!!你个小畜生你躲哪里去了你出来我绝对不打死你?!

    方宜臻只觉身处这个纯黑的房间之中,连呼吸都压抑了,他实在忍不住了,问系统:“我的宠物呢?它能跟我一起进惩罚环节吗?”

    有只喵陪着总比一个人单枪匹马要好,他就不计较是它坑了他了……

    “跟宠系统已屏蔽,请玩家自立自强。”

    方宜臻:……坑爹宠物!狗比系统!辣鸡游戏!

    这游戏公司迟早被查水表!

    “游戏入口就是四道门。玩家需要在游戏过程中找到装有钥匙和卡片的金盒子才能打开游戏结束后出现的门。如果系统提示游戏结束,而门没有出现的话,即视作失败,重新开始。另外,游戏开始同时,系统将给玩家追加设定,设定可帮助玩家做出正确选择。”

    “——祝玩家成功通关!”

    娃娃音咯咯一笑后逐渐减弱,方宜臻越来越觉得自己迈进了一个无比深的巨坑,沉默了。

    脑内系统提示响起。

    “当前面临选择。黑门or红门or白门or灰门?”

    “红门。”

    算是开门红吧……

    方宜臻走上前,扭动了红门的门把手,门页缓缓开启。

    “ga start。”

    从逼仄压抑的小黑屋走了出来,入目的场景亮堂开阔得多。

    这是一间厨房,空间不大,顶灯昏黄,看得出来这户人家的经济状况不太好。他下意识地开始找金盒子,翻了遍厨房,意料之中,没找到。

    “角色设定:您非常疼爱您唯一的妹妹,不忍心她受到任何伤害。”

    ……听起来还蛮正常的。后面应该不会变画风……吧?方宜臻对这个游戏的节操和下限持以深深的怀疑。

    系统操纵他做好了简单的两菜一汤,然后离开厨房,走向相邻的一幢平房。

    方宜臻站在那座木房前,不知为何,明明是艳阳高照的大中午,他却有种奇异的错觉,好像这幢已经散发出木头腐朽气息的房子有一股阴森森的寒意,穿透了空气,钻进了他皮肤的毛孔之中,令他不由自主地战栗起来。

    内心十分抗拒接近,但是身体却自动走了过去。

    他屈指敲了敲门:“阿云,吃饭了。”

    没有回声。他从门缝中伸进一指,挑开起了红锈的门栓。木门吱呀一声,缓缓打开。

    阳光倾泻而入,照亮了黑黢黢的木房。一股霉味迎面而来,方宜臻皱了皱眉,跨过门槛走了进去,就在这时,他看清了木房之中的景象,一股寒意从脚底徒然升起,窜到了四肢百骸之中,令他呼吸骤然一滞。

    木房里堆放了数十具人形木偶,大多缺肢少腿,而房顶上垂下来数十个铁钩,钩尖上都挂了一条软塌塌前后粘在一起的透明微黄的皮。那皮垂挂下来有一米多长,第一眼,方宜臻并未多想,然而等他走进木房,看清了那皮的顶部竟都有稀稀疏疏的黑色毛发之时,一种惊悚之感瞬间就让他心跳漏跳一拍。

    这、这是什么东西?

    就在这时,于木房里处传来一声女孩稚嫩的喊声。

    “哥哥。”

    方宜臻强逼着自己不要乱想,扭头看向了声音来处。

    一个扎着双马尾、十多岁大的女孩从暗处走了出来,手上还艰难地抱着什么。

    方宜臻开口:“吃午饭了。”

    “好的哥哥,”阿云眯起双眼笑了笑,随后,眼里散发出刺眼的光芒,像是个急着向大人邀赏的孩子一样,努力高举着怀里抱着的东西:“看,哥哥,我做好了。它是所有试验品中最完美的。”

    一张人脸突然凑到了方宜臻的鼻尖,方宜臻已经吓得快昏古七了,然而身体还在坚|挺。

    他被逼看向那凑到他眼前的木偶。

    白皙顺滑的皮紧贴着木偶的头部,乌黑浓密的长发披散而下。用朱笔描绘的嘴唇鲜艳如血,眼珠如点墨,肤白似凝脂,如果不是它没有一丝生气的眼睛和毫无表情的面部,方宜臻几乎快要以为这是个真人。

    ……而且还是个长得比女人还要美的男人。

    那种美不是女性的柔美,而是十分具有冲击力的阴邪妖媚。与它对视,有种灵魂都要被尽数吸走的错觉。

    阿云嘻嘻笑着,用手轻轻去磨蹭着那木偶的脸,近乎痴迷地喃喃道:“这个男人的皮,真美啊……”

    方宜臻真的是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尽管他真的一点都不想相信,但是事实已经摆在了他的眼前——这里悬挂着的所有皮,都是从真人身上剥下来的人皮。

    他不知道这些人皮从哪里来,也不知道阿云为什么要做人皮木偶,他满脑袋都只想着:我擦擦擦!!神经病啊啊啊!!!!我为什么要疼爱这么神经质的妹妹啊鬼知道她会不会哪天把我的皮也给揭了做木偶啊啊啊!!!

    系统自动用他的嘴念了台词:“阿云,哥哥说过,以后哥哥会照顾你的,我们不要再做这种东西了。”

    阿云面露紧张,紧紧地环抱住那具人皮木偶,与他脸贴着脸:“不要,哥哥,我做了好久,才成功了一个,我要留下他。”

    “阿云……”

    “这是爸爸教给我的,哥哥你只需要认真上学就好了,我一定会努力将我们家的店重新开出来,我会赚钱让你读大学的!”

    看着阿云坚定的眼神,方宜臻心里软了下来,心想,虽然这个妹妹脾气有点古怪,但是真的很爱她的哥哥啊。

    “阿云,爸爸就是因为做这行业,阴债太多,被鬼缠上才去世的,我不会让你再走上这条路。马上离开这间屋子,以后再也别进来!快把它丢了!”

    阿云惊恐地死死抱住木偶:“不!哥哥,你看看他,他是活的,他是活的!”

    仿佛为了验证阿云的话似得,她话音刚落下,方宜臻就看到那原本以后脑勺面对着他的木偶脑袋,咯吱咯吱地转了过来,露出那张阴邪妖媚的惨白的脸,漆黑的眼珠直直地看向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看下这里!!!!

    终于到我能放飞自我的地方了好激动!希望你们不会被突然一变的画风吓到,猎奇重口才是我的最爱qwq

    红门部分:鬼攻、囚禁

    暴走的四个部分都不长~大概每部分两三万字吧,充斥了各种不可言说的重口羞耻py以及飙到三百码的车【咳

    【重点】以及这四个部分的攻都是墨水。但是是失控没记忆的!只是保留了对防疫针强烈的独占欲的本性!暴走结束后也不会记得这一段的!

    我的微博:兆兆开车专用通行证。什么时候开车还不确定……周末吧,平时满课,更新已经要熬夜了qwq

    嗷嗷嗷你们憋嫌弃我抛弃我qwq

    ☆、第43章 暴走2

    那阴森森的目光幽黑地宛若深渊,只一眼就会坠入其中,方宜臻只觉心脏骤然紧缩,不可名状的惊骇像空气一样如影随形地充斥在全身所有的神经、血管以及细胞。好像过了很久,又好像只有一瞬间,他再定睛看去时,那木偶却依旧毫无生气地被阿云抱在怀里,用墨发如泼的后脑对着他。

    方宜臻微微动了动一阵发麻的双手,这才发现,手心已经沁出了汗。

    他恍惚间想,刚才那个意味深长的目光,还有那血红嘴唇略微上翘扬起的微笑,究竟是错觉还是……

    阿云见他沉默良久,不安开口:“哥哥……”

    方宜臻回过神来,微蹙眉,目光像是躲避什么恐怖的东西一般绕开了那具木偶。

    这时系统提示音响起:“当前面临选择。摧毁人偶or留下人偶?”

    摧毁或者留下……

    方宜臻回忆着进入红门后短暂的一段时间内看到的一切,包括自己和阿云的穿着打扮,他内心有了大概的判断。红门后的背景大概是在民国时期,而联系到刚刚他与阿云的对话,可以猜到他们的父亲原本是靠做这种阴邪之物谋生的。

    这种阴森森的东西有什么用?自然是陪葬了。

    在民国之前,很多偏远闭塞民风剽悍的地区流行以童男童女陪葬。水银灌进活生生的小孩的耳朵里,没一会儿,人就倒下了,眼睛却亮亮地睁着,犹胜活人。民国后,此类恶习被禁止,陪葬品从人变成了金器玉器等物件,但仍然有不少有钱有势的人家还保留着“只有人下去了,才能伺候好过世的人”这种想法,所以做陪葬人偶的行业就应运而生了。

    方宜臻一想到他们过世的父亲是背了太多阴债,被鬼缠上了才死的,就浑身发冷。这、这个世界该不会……真的有鬼吧?!

    “还剩十秒。十、九、八……”

    如果真的有鬼……方宜臻忍着头皮炸开的冲动,往后瞥了眼悬挂了几十条人皮的铁钩,心想,他这个妹妹大概也要走父亲老路了。他的设定是不忍心让妹妹受到一点伤害,所以他该做的选择已经很清楚了。

    他果断道:“摧毁人偶。”

    话音刚落,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被阿云抱在怀里的人偶似乎微微颤抖了一下。那顺滑黑亮的长发逶迤于地,遮挡住了它绝美却惨白的脸,竟无端流露出一丝哀戚幽怨。

    做出选择后,系统操控着他的身体,不由分说地从阿云怀里把人偶抢夺了过来,无视阿云的尖叫哭喊,将她反锁在木房内,然后径直走到庭院之中,将人偶扔在了地上。

    他折身回厨房拿了火把和柴薪,面无表情地将人偶搬到垒好的柴薪上,然后用火把点火。

    阿云凄厉地哭喊着,用尽力气捶着门:“哥!哥!你不要杀了他!他是唯一一个活的——!”

    火舌渐渐蹿高,舔舐着毫无生气地躺在柴薪上的男人完美无瑕的面孔,他苍白的脸皮被火星溅烫出了一个又一个乌黑的小洞,而那头乌黑的长发也被灼烫的火焰燃烧地只剩下头顶一片细小的茬。

    男人依旧睁着墨笔点缀的眼,空洞而幽深地望着不知名的虚无之处。

    方宜臻放下了火把,静默良久,说道:“这位大哥,现在拘着你魂魄的木偶已经毁了,你也自由了,如果你心无怨念,就入往生道,来生投个好人家吧。如果……你怨恨我把你最后的皮都烧成灰的话,你可以来找我,但是请别去害我妹妹阿云,她只是个孩子。”

    此言一出,方宜臻一脸懵逼。

    ???系统大哥,什么仇什么怨?

    他内心痛哭流涕:这位大哥,你要是真的变成飘飘了,可千万别来找我,你的死跟我和阿云一点关系都没有,要找就去找杀你的人吧,谢谢谢谢。

    火星的噼啪声断续响起,木房内阿云的哭喊渐渐减弱。方宜臻还沉浸在被系统坑惨的抑郁之中,没有注意到躺在火堆里的人偶的乌黑的眼珠子突然微微地转动了,艰涩地将视线投向了被烟气氤氲的模糊的方宜臻。

    那双墨黑的瞳眸就像无底深渊,没有一丝生气,只余一片森然的死寂。

    直到人偶被烧成了炭灰,方宜臻才长出了口气,把阿云从木房里放了出来。阿云哭累了,抱着膝盖缩在角落,时不时抽噎一声。

    方宜臻把铁钩上的人皮全都取了下来。手上滑腻冰冷的触感让方宜臻整个人都不好了,简直想去死一死,如果他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的话老早躲得远远的了,碰过这些人皮,他今晚肯定睡不着了!

    阿云可怜兮兮地问道:“哥哥……你要做什么?”

    “把他们都好好地埋了。虽然他们在之前就已经去世了,但是偷剥他们的皮,还是你的错,如果不想再走父亲的路,你就听哥哥的话,别再执拗下去了,跟其他女孩子一样,乖乖地去上学,不好吗?”

    阿云把脸埋在了两臂之间,没有说话。

    方宜臻叹了口气,走出家门口,在空巷子深处找了个附近没住房的地方,挖坑把人皮全都埋了下去。

    这些人的魂魄还没有被拘在人偶里,而四处游荡的魂魄容易被道士捉了,继而打散,所以他们大抵早已投胎去了,方宜臻并不担心他们会为难他跟阿云。但他还是燃了香,好生祭拜了。

    这事过去后,方宜臻把木房锁了,不允许阿云靠近一步,而阿云难过了几天后就恢复正常,脸上有了笑影。

    数日后。方宜臻背着斜挎包,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旧自行车从学校回来,刚骑进路面高低不平的巷子口,就被一个坐在家门槛上抽烟的中年男人叫住了:“小臻啊,放学啦?”

    那男人声音粗嘎嘶哑,十分难听。方宜臻听到有人叫自己,就从自行车上下来,转头看过去,然后微微笑着朝他打了个招呼:“赵叔,下午好。”

    经过几天的适应,方宜臻已经把这个环节的背景弄清楚了。

    这里的确是民国,而他现在的身体也叫方宜臻,而且无论是面貌还是身材,都是小了几岁的他自己。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平行世界的自己一样,方宜臻颇觉新鲜。

    他住的地方就是这条被划分到了贫民区的巷子尾。叫住他的赵叔是他爸年轻时在赌桌上的朋友,后来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赵叔是个挖坟盗墓贼,只不过手艺不佳,挖不了好坟,只能靠着一里外的乱葬岗艰难维持生计。而将那些为数不多的陪葬财物搜刮一空后,赵叔就会把水银从那些尸体头部灌下去,剥脱下一层完整的人皮,带回去卖给他爸。

    估计之前木房里那几十条人皮也是阿云从赵叔这里买的。

    赵叔干枯蜡黄的手指夹着根廉价香烟,指甲皲裂,皮肤发皱,两侧脸也深深凹陷下去,只有浑浊眼球高高凸着,面相就有几分阴森可怖。他眯着眼,不着痕迹地上下看了眼生的挺拔干净的清秀少年,满布血丝的眼里掠过一丝贪婪欲|念,然后咧嘴笑了:“小臻啊,好久没到赵叔家玩了,进来坐坐?”

    方宜臻婉拒了:“谢谢赵叔,不过阿云快从学校回来了,我得回家做晚饭。”

    赵叔手指搓了搓烟:“说起阿云,上次那些‘料’,她钱还没给足呢。你们两没父没母的小孩,我也不好为难你们,原本想着算了,但是这几天手头实在是紧……”

    方宜臻微微一皱眉:“赵叔,还差多少?”

    “不急,你现在能给多少是多少。”

    “那好,我现在回家拿,待会送过来。”

    “行。不过我要出去买点东西,你拿了钱过来直接放桌子上就行了。”

    “好,我知道了。”

    方宜臻回家数了自己打零工赚来的钱,把生活开销必须要用的都拿出来,只余手上几枚银元。嘶……他再次体会到了生活拮据的痛苦。

    叹了口气,聊胜于无吧。

    揣上几枚银元,他走去赵叔家。推开半开的木门:“赵叔?”

    没有回音,大概已经出门了。

    因为往日赵叔跟他爸很熟,方宜臻不疑有他,走向院内唯一一间屋子,推门而入。

    然而就在他把银元放到桌上的一瞬间,突然,一道灼热而腥臭的气息从后面扑了上来,紧接着,两只枯瘦却迸发出巨大力量的手紧紧地把方宜臻的身体从后抱住了。

    赵叔丑陋却满是欲|望的脸露出一丝沉醉,起皮的嘴唇不住地摩挲着方宜臻后颈白皙的皮肤,贪婪地嗅着他的气味:“小臻,你真好闻,不要动,赵叔陪你玩个游戏……”

    方宜臻一惊,恶心地几欲呕吐,疯狂地在脑内呼叫系统。

    “狗比系统快把我身体支配权还我!!!”

    “……挣扎or顺从,请选择。”

    “这还用选吗我要打死他个龟孙子!!!!”

    “……请选择。”

    “挣扎挣扎挣扎!!”

    下一秒,方宜臻就一个转身,挥起一拳砸在了赵叔凹陷的脸上。

    即使挨了打,紧箍住他的手却不舍得放,甚至贪婪地想钻进衣服抚摸方宜臻的皮肤,方宜臻头皮都要炸了,他赤红着眼四处看了一圈,然后奋力将赵叔推开,抡起椅子就直接朝他脑袋上招呼。

    赵叔被打趴下了,两道浓稠的血液从头顶缓缓流下,空气中隐隐弥漫起一丝血腥气。

    “靠,这次便宜你了,要是敢再对我动手动脚,老子直接把你嘴巴撕了,手指一根根拔了!”被激地狠了,方宜臻脑袋里充斥了一股股无处发泄的狠戾,他暴躁地把椅子全踢翻了,临走前看了眼还有余力坐起来休息的赵叔,确认人死不了,这才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到家里。方宜臻马上脱了衣服去洗澡。

    被赵叔粗糙的手指摸过的所有地方好像都像有针在刺一样,方宜臻反复地搓洗着,直到心情平静下来了才关了水龙头。

    “真是倒了血霉了……”

    他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珠,探手去拿干净衣物。

    就在这时,耳边蓦地传来一声细微的呵气声。

    冰冷的、黏湿的,紧贴着他的耳廓,令人油然而生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方宜臻揉了揉耳朵,以为是水进去了。他拿到了内裤,弯腰穿时,尾椎骨处突然传来一阵凉意,那滑腻的凉意一点点地沿着他弯腰时突出的脊柱线往上挪动,就好像是在抚摸上好的丝绸珍品一般,因为怕弄皱了弄坏了,所以只能小心翼翼地、慢慢地触碰。

    森寒的感觉从四肢神经传到大脑深处,方宜臻倏地直起身,警惕地四下看了一圈。

    这是个狭小幽暗的浴室,顶上的灯十分昏暗,好像下一秒就能熄灭一样,而窗口出了锈,关不紧,留了一指宽的缝,凉风就从那缝里吹进来,充作窗帘的黄布一角被吹拂地翻飞起来。

    并没有异样。

    方宜臻觉得自己被闹出了疑心病。

    这时一滴凉水滴在他的背上,他扭身一看,原来是淋水下来的口子没关紧。难怪刚刚背后总感觉凉飕飕的。

    浑不在意地抹掉了水珠,他把衣服一一套上,然后洗了把脸,走出了浴室。

    第二日,他一大早起来给阿云做了早饭,然后叼着个馒头骑着自己的破自行车,一颠一颠地驶出巷子。

    贫民区里人很多,但是这条巷子里却没有多少住户,多半是因为方宜臻他爸还有赵叔都干着跟死人搭上关系的活儿,阴气重,也怕被鬼缠上。所以当方宜臻看到巷口里里外外围了三层人时有些意外。

    系统操控他下车,朝人多的地方走去,方宜臻无奈道:“系统大哥,我不想看热闹,快迟到了诶。”

    “与你有关。”

    系统这么一说方宜臻就来了好奇心,越走近他心底的惊疑越甚,这……不是赵叔家门口么?怎么突然围了这么多人?

    他挤不进去,只好站在最外层,踮着脚伸长脖子往里看。

    这时旁边吃瓜群众的谈话传入他耳中。

    “……死了啊?”

    “对啊,听说死相可惨了,昨天晚上一个小偷进他家想摸点东西的,结果就发现了他死在地上,那小偷都吓得自己去报警了。”

    “怎么个惨法?”

    “我听别人说的啊。听说是肠穿肚烂,面目全非,一张嘴被撕地裂到耳根子!还有他的眼珠子都快瞪得掉出眼眶了,就像看到什么东西了似的,死不瞑目啊!”

    “还有还有啊,”接话那人刻意压低声音:“他两只手掌都被拔了下来!连手指,也一根根拔了!是真的拔下来,不是用刀剁的!你说谁能有这么大的力气,把人的手硬生生拔下来?……都说啊,是那个玩意儿。”

    众人立时议论开了。

    “这赵二本来就常常去那阴测测的地儿逛,还偷死人的东西,不被惦记上就怪了。”

    “对啊,真是死有余辜,这邪物也不是乱害人的。”

    在一旁听的方宜臻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嘴巴撕了……手指拔了……这不是他昨天气急之下说的狠话么?

    怎么、怎么会……

    “系、系统大哥……我这个身体,该不会有半夜梦□□凶的毛病吧?我该不会被抓进局子喝茶吧……?”

    系统:“除非你自己去警局自首。”

    方宜臻这才放下心来,但是一想到赵二的死法,他还是从心底里觉得不安。

    这时,几个穿着警服的人从里面走出来,满面肃容,而随后跟出来的担架上则躺着赵二不成人形的尸体。

    一阵风吹来,掩盖尸体的白布被吹起一角,露出赵二血肉模糊的半张脸。

    他遍布血丝的眼球暴突,直直地盯着方宜臻的方向,好像在看他,又好像在看他的身后,某个看不见任何东西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写暴走这部分纯粹是为了满足作者自己的恶趣味,所以不喜欢看这部分的读者可以跳过,毕竟后面还有那么多个世界,总会有你们喜欢哒,看文写文都是为了开心,互相理解不必勉强~么么哒。

    感谢下最近的霸王票:巫灵祭月x2、夜晴霜x2、定国双皮奶x2、霸道总裁羊驼驼、二喵x2、宅腐双修的妹子总是很可爱x6、风笛离亭雨霖霖、瞎子、顾雨潇潇、撒璐x5

    抱住亲亲

    ☆、第44章 暴走3

    接下去的一整天,方宜臻都心神不宁。不光是赵二的死,更让他在意的是到底是谁杀了他?什么动机?为什么手法会跟他气急之下放的狠话一般无二?就好像……就好像那个凶手是专门为他报仇让他泄愤一样。

    这个想法一经成形就开始泛滥,方宜臻坐立不安,越来越觉得有束目光在透过虚无凝视着他。他神经质地扭头四下查看,无果,倒是因为上课不专心被老师严词批评了一顿。

    ……但愿只是错觉。

    他无论如何也不想往他最害怕的那方面想。那就是——

    它回来了。

    放学后,方宜臻骑上破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驶向贫民区的一家小餐馆。那里的老板是附近唯一一个肯让他一个高中在读的学生打零工的,只不过由于餐馆靠近贫民区,食客大多是社会下层人民,所以不仅餐馆内环境差、食物不新鲜,还经常发生各类争执打闹,弄得人仰马翻鸡飞狗跳。

    这会儿方宜臻刚收好了几个碗碟就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了吵闹声,他回头一看,是两个穿着粗制布衣的男人在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对骂,边上一圈儿食客为了不被牵连都站的远远的,连店内的小工也装作没看到该干嘛干嘛。

    “出面阻止or袖手旁观?”

    ……这个时候出头肯定会挨揍吧?他要是出事了,阿云就没哥哥了。方宜臻非常心安理得地选了袖手旁观,然后继续收盘子。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高低不平的惊呼声,方宜臻还未来得及往后看,便觉腰间一紧,整个人被一股莫名的力量带的向□□倒。

    电光火石间,方宜臻看清了那从其中一个男人手中滑出的酒瓶笔直地朝着他飞了过来,然而他躲过了酒瓶,却没躲过酒瓶撞到墙上后四处炸裂的碎瓷片。

    方宜臻被压得躺倒在地,懵了懵之后才感觉到被碎片划过的颈项上有刺痛感绵延传开,温热的液体缓缓涌了出来,顺着脖颈的曲线往下流,最终隐入后颈的领口。

    周围的喧嚣好像一瞬间尽数隐遁,一种阴冷森寒的气息将他包裹缠绕,某种冰凉的、黏湿的柔软东西轻轻磨蹭过他的下巴,辗转着流连着移向他脖子上那道伤口。

    溢出来的血线被一点一滴舔舐掉,仿佛是什么无上珍品一般,任何一丁点都不被放过。那柔软的东西绕着伤口,一圈圈一遍遍地徘徊着,直到再也流不出一丝血痕,那种冰寒彻骨的黏湿感才慢慢离开。

    方宜臻浑身僵硬,大脑一片空白。他躺在地上,瞪圆了的眼睛只能看到被烟气熏得发黄的天花板,然而他内心非常清楚——有个“人”压在他的身上,用舌头在舔他的脖子……逐渐从茫然混沌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惊骇恐慌从他的四肢神经迅速攀援到大脑深处,他忍不住心跳加速、头皮发麻,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在不断地浮现。

    这么多天之后,它真的来找他了。

    那股压得他胸痛的重力终于挪开了,方宜臻四肢发软无力,幸而有系统支撑他才能站起来。

    两个正在打闹的男人浑不在意刚刚的意外,仍旧在撸袖子干架,就在这时,刚刚无意间甩飞了酒瓶的男人突然像发了狂一样手舞足蹈地把另外一人推开,然后赤红着眼四下巡视了一圈,表情狰狞而可怖,仿若地狱恶鬼。

    众人被他用这副神情盯着,不由胆寒,甚至胆小的已经掉头跑出餐馆了。

    男人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片刻后,他哇哇乱叫着冲向了一面墙,到了墙前也没止住脚步,就这样重重地一头撞了上去。沉闷的撞击声伴随着血肉的迸溅声,众人纷纷骇然躲避,怀疑这男人身上带病,才会突然发起狂来。

    男人一下接着一下地用头撞着墙,直到头破血流、皮开肉绽,血流了满脸他也没有停下。男人表情扭曲,眼睛暴突,嘴里似乎念念有词,一开始像是在畏惧着什么,所以那话都含在嘴里嘀咕着,到后来,真的疼到快死了,他才涕泗横流大哭大喊道:“放过我放过我放过我啊啊啊啊!!救救我,谁来救救我!!!”

    众人就这般看着他边哭喊求救边用尽全力撞墙,啧啧称奇,有几个好心的想上前劝他,也被旁人拦住了,就怕男人真是犯病了,他们上前去说不定讨不着好,还要被逮着打一顿。

    旁人只当奇事看,方宜臻心底却满是骇然。

    他清晰地看到那男人脑后有一片不规则区域的头发被压扁了,就好像是有什么东西顶着他的脑袋,迫使着他一次次地去撞墙,而哪片阴影区域,分明是只手的形状。

    是……它。

    方宜臻差点膝盖一软跪下了:“系统爸爸,我们快点走,快逃吧!!!”

    系统也许是可怜他快被整崩溃了,大方地让他趁着一片混乱,悄无声息地溜走了。

    方宜臻一路骑着自行车,像是要甩脱身后的什么似得,速度快地链子都掉了两次。后来他懒得修车链子,拖着车飞快地跑进了巷子,一进家门就把车随手扔在一旁,然后旋风一样卷进屋内,将所有的门窗关上,直到密不透风了他才得到了一丝聊以慰藉的安全感,虚脱地瘫在了椅子上。

    屋子里安静地能听到庭院外野狗的叫声。

    甚至他自己那急促的心跳声。

    他猛然意识到——那是鬼吧,能穿墙过的鬼吧,他整这些没用的干啥?

    它现在在哪,会不会已经跟来了?在哪,在屋里?还是在他身边?是不是在看他?

    方宜臻真的觉得自己快要被逼成神经病了。

    就在这时,一声若有若无的呵气声在他耳边掠过,方宜臻瞬间头皮就炸了,他一跳而起,飞快地躲到墙角边,大吼道:“你他娘的别过来!别靠近我!!!”

    他内心痛哭流涕:谢谢系统爸爸,你终于懂我的心了,我以后再也不骂你是狗比了。

    没有回音,屋内安静地落针可闻。

    但是他能感觉到空气中有一道黏稠的视线,始终都落在他的脸上,片刻都没有移开。听到他惊恐地怒吼后,那道目光似乎黯淡了些许,莫名地有一丝哀伤失落。

    方宜臻心脏剧烈跳动,鼓噪声几乎充斥了他的耳道,直到过了很久很久,“它”也没有任何动作,方宜臻才强行让自己镇静了下来,大脑总算找回了一丝清明。

    他意识到,这只鬼应该不是第一天跟着他。木偶烧毁、皮囊成灰,它的魂魄早就得到了自由。但是这么几天来,他的生活并没有任何异样,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它对他并没有恶意?而且刚刚在餐馆,如果不是它及时将他推向一边,兴许他就会被那酒瓶子打个正着。

    第1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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